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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范文大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范文大全



第一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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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资料

一、填空题

1.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依职权进行的,对相对方科以(义务)的行为。2.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

行政命令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3.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警告)和

(通报批评)。

4.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5.人身罚主要有(行政拘留)和(劳动

教养)两种形。6.行政监督属于(行政行为),与行政立

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同等重要。

7.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8.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行政机

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

9.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

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

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11.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12.(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

任的首要条件。

13.追偿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后

补)”式的追偿;一种是“(先陪后追)”的方式。

14.把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即

(复议前置)原则,是一些国家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

1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方式为(开

庭审理)。

16.我国行政诉讼所规定的管辖主要有

(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

17.特殊地域管辖又可分为(专属管辖)

和(共同管辖)。18.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

讼代理人)。

19.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上诉人)和(被上诉人)。20.可定案证据的特征是:(客观性)、(相

关性)和(合法性)

21.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可将证据分为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22.起诉应以书面方式,即向人民法院递

交(起诉状副本)并按被告人数提出,23.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

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24.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

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但是,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25.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有

(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方式。

26.行政案件的执行程序必须按一定的方

式提起。提起的方式有:(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

27.行政判决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

判决)两种。

28.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

政行为超越的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

29.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

政行为虽然在其(自由裁量)权限内,但背离了法律、法规的目的和宗旨。30.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

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31.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

为)、(精神财富)。

32.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

行政法进行分类,可以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33.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相对方)

申请为前提。

34.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

行政活动的(组织)。

35.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分为(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36.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在行政法上的职权主要有制定规章权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

37.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

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38.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

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三类。39.·行政行为通常具有的法律效力是(公

定力)、(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

40.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

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41.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

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42.以许可的书面形式及其能否单独使用

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

43.许可申请的审核一般包括程序性审

核、实质性审核。

44.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财物)

和(人身自由)。

45.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财产)、(行

为)、(人身)三种执行方式。1.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方式。46.行政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二、名词解释

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诫罚----·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

人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

一般行政监督----又称一般职能的行政监督,是指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所进行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

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危险责任原则----该原则又称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侵犯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的,不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国家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先行原则----是指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如果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则请求权人方可提起赔偿的诉讼程序。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裁定管辖----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级别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

件的分工和权限。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

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法律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必须就应由自己举证的事实加以证明,否则便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诉讼后果的诉讼法律责任。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诉讼阻却----是指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使诉讼过程中断或者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

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提起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行政判决或者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争议,作出的实体裁判。

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决。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于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识,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

公务员-----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形式的法律行为。

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其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行为所进行的监督。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等产生的具体影响。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与行政立法有关的情报、资料以及对行政立法计划的解释、说明等,凡是不属于法律规定为国家机密的情况,公民均有权向行政机关了解。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代执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三、选择题

1.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相同,但

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罚款50元,这显然是不公正的。这种行为属于(B同等情况,不同处罚)。2.(A.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B不

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D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3.行政监督的主体是(A行政机关)。4.审计的本质是(D一种经济监督活

动)。

5.行政复议机关在接到行政复议申请

后,应当在(B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

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6.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C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7.甲殴打乙致轻微伤,公安局对甲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裁决。甲不服,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关于本案处理,正确的做法有哪些(A乙有权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D人民法院有权变更公安局对甲的处罚)

8.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某人的人身自由。在这里,(B县公安局)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9.某行政机关违法作出没收公民赵某录像机的决定,赵某气愤之极而砸毁了自己的录像机。在本例中,赵某(C没有向国家主张行政赔偿)的权利。10.张某重伤他人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公安机关查明张某尚未满14岁,遂依照《刑法》第14条释放张某。张某的父亲提出赔偿要求,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局如何处理(B不予赔偿)。

11.某市西IX治安联防队行使该IX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某日,联防队员周某抓获了有行窃嫌疑的盖某,因盖某拒不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周某用木棍将盖某殴打致伤。盖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由谁承担国家赔偿义务(B区公安分局)。

12.1995年1月5日i钱某因盗窃嫌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995年6月1日,法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钱某有期徒刑3年。1997年1月,经复查发现钱某犯罪时尚不满16 NI岁,法院根据刑法规定改判无罪,-y.以释放。钱某被释放后请求国家赔偿,请问应当如何处理(C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从1995年6月1日算至1997年1月)。13.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按下述哪一种方法计算(D上年度职工年平均212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

14.某是有权要求国家赔偿的受害人,在请求国家赔偿期间内王某突然死亡。-V列关于王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C转移给他的继承人D转移给与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

15.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是以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的,(C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16.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限于(A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

17.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

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D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18.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共同适用的基本原则和规定有哪些(A不适用调解的规定B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规定)。

19.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时,由(D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20.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A被告所在地B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应如何处理(D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

22.被征地单位农民李某与征地单位发生纠纷,县人民政府依职权作出了强制性的补偿决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D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3.吴某之子在部队演习中死亡,部队将《烈士证书》发给吴某。此后,吴某一直凭《烈士证书》领取抚恤金。1994年,民政局换发《烈士证书》时,未将《烈士证书》换发给吴某。吴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予以受理)。

2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哪种情形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B违法拘留C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D非法拘禁)。

25.周某被公安局收容审查10天后获释,但公安局未给周某任何书面决定。周某遂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起诉时提出的正确要求是什么(C周某必须指出明确的被告D周某必须提出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26..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常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陈某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哪些(B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哪些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B劳动鉴定委员会实施的劳动能力鉴定行为 C大学根据《学位条例》拒绝发放学位证书的行为D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不予年检的行为)。28.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基于亲权或者监护权而产生的,因而其在诉讼中居于(B与原告相类似)的诉讼地位。29.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A原告B被告D第三人)。30.李某的拖拉机。李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应当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李某拒不同意。法院应当如何处理(C裁定驳回起诉)。31.某市西城区建委根据市政府总体规划j对某大街实施改造,刘某房屋位于改造区。某日,西城区建委改造建设指挥部下达住房安置通知,刘某未搬迁。数日后,区建委工作人员带领50余人强行拆除了刘某房屋,刘某起诉。下列哪个选项是本案被告(C西城区建委)。32.行政诉讼中,哪些权利是被告和第三人均可享有的(A查阅、补正庭审笔录的权利B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C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权利D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权利)。33.书证是指记载或表达人的思想或行为,并以其内容或涵义证明案件事实的文字、符号、图画等材料。其形成方式通常有(A书写 B印刷C绘画D刻制)。34.行政诉讼证据来源于(A原告举证B被告举证C人民法院依职权收集和保全证据)。35.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C不合适,因为刘律师无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36.执行程序结束后,因发生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再次执行的,称为(C再执行)37.执行回转B.执行中止C.D.执行阻却 38.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有(A.训诫B.责令具结悔过C.罚款D.拘留)等几种。39.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依照(C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的初次审理。40.张某和李某是邻居。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案外人李某的一间房屋当作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强行拆毁。李某提出赔偿请求,该损失应由谁赔偿(C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赔偿)。41.胡某未经批准在门前耕地建起一栋小楼,并将该房卖给张某。县土地管理局以胡某非法买卖土地为由,对其作出没收地上建筑及罚款的处罚决定。胡某不服,起诉至法院。诉讼期间,县土地管理局将原来的处罚变更为没收地上建筑,取消了罚款处罚,并动员胡某撤诉。胡某拒不撤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审理原处罚决定)。42.刘立因殴打白飞受到公安局处罚,公安局鉴定白飞为轻微伤。白飞认为自己是重伤,以公安局对刘立处罚过轻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诉讼期间对白飞的伤势重新鉴定,结论为轻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B直接

变更公安局对刘立的处罚决定)。43.人民法院对于下列哪种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收回裁定先予执行(C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44.1994年6月,赵某被法院以受贿罪判

处有期徒刑2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赵某服刑后不断申诉。1998年2月,法院经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再审。再审判决维持了原审法院对赵某受贿罪的判决部分,撤销了对赵某贪污罪的判决部分,随即释放。赵某提起国家赔偿请求,对其请求应如何处理(A

决定不予赔偿)。45.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妨碍诉讼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中,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的有哪些(B.1000元以下罚款C.拘留)。

46.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作出(C.维持原判D.依法改判)类型的判决。47.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A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一律不准上诉)。48.赵某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工

商局以材料不全为由一直未予办理。赵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赵某符合法定条件,工商局应予办理,判决工商局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营业执照。该项判决属于什么类型的判决(B履行判决)49.《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违反治

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发现的,不再追究。”1995年2月1日,高某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同年10月,公

安机关根据举报得知高某打人的事实,对高某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属于下列哪种违法形式(A超越职权)。50.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行政案件时,应

严格遵守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以外,行政诉讼法与国际条约相抵

触的,(C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5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B)。A.行政相对方是不可少的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 D.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52.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ABD)A.主体变更B.客体变更C.形式变更D.内容变更 53.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是(ABCD)。A·适应需要原则B.精简原则 C·高效率原则D.依法设置的原

则 54.垂直领导就是由于业务关系极为密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采取直接组织与指挥,权力高度集中。如

(AB)。

A·民航 B.铁路 C.国家科委 D.国家

体委

55.有权机关任命公民担任行政公职叫做

(D)。A.聘任 B.任命C.选任D.委任 56.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B)。

A·单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

B·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

C·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D·一般行政行为和特殊行政行为57.行政行为撤销的后果是(ACD)。A.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B.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C.行政行为因行政主体或行政相对方的不同过错归属不同的责任结果

D.给相对方带来损失时,行政主体予

以适当补偿

58.执行立法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一般称为(BCD)。A.实施程序B.实施条例 C.实施细则D.实施办法

59.《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此规定

属(A)。

A.立法授权B.执行性立法 C.职权立法D.创制性立法

60.资格许可是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

某种能力的许可,如(AB)

A.律师证B.会计师执照 C.森林采伐D.烟草专卖

6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人

身的强制措施主要有(ABCD)等。

A.收容审查B.强制传唤C.强

制戒毒D.强制扣留

62.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ABC)。

A.行政性B.执行性 C.强制性 D.合法性

63.金钱制裁的形式有(AC)

A.支付违约金B.履行合同C.赔

偿损失D.罚款

64.行政合同的解除方式有(BC)。

A.书面解除B.单方解除C.协

议解除D.口头解除

四、问答题1、行政指导的特征是什么

?

答:是非权力行政活动;是一种事实行

为;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

单方行为;是一种适用较大幅度的弹性的管理领域;适用法律优先原则;

是一种

外部行为。

2、行政指导与行政领导的区别是什么?

答:主体不同;客体不同;内容不同;效力不同。

3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答:性质不同;处罚依据不同:适用主

体不同;适用的对象不同。

4、行政处罚执行的原则有哪些内容?

答: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行政复议和

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

行原则: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原

则。

1. 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相同点是

什么?

答:监督的对象相同;监督的目的相同;监督的内容相同。2. 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答:报告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审查批准;备案;行政复议;惩戒。1. 行政违法有什么特征? 答: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的违法;必须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违反

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在主观上有过错。2.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承担

行政责任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1. 什么是行政救济?

答: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2. 行政救济的特征是什么?

答:以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请求为前提;以行政争议为基础;最终目的是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3、哪些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答: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

4、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

答: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便民原则。1. 行政赔偿的特征是什么?

答:实质上是一种国家赔偿;行政赔偿的起因是行政侵权行为;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只能是侵权行政机关;行政赔偿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侵权损害为限;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行政赔偿的法律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

2. 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的条

件是什么?

答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3、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4、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是什么?

答:选择复议原则;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5、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哪些? 答: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6、管辖权的转移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必须是人民法院已受理的案件;移交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移交的人民法院与接受移交的人民法院是具有直接关系的上下级关系。

1. 行政诉讼的被告有哪些特征?

答:被告只能是行使管理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

织;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原告指控侵害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

2.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是什么?

答: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相对于原告、被告而言,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期间参加诉讼;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3、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

答: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

4、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履行举证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对行政诉讼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如果被告举不出证据,应当以原告提供的证据为根据;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能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5、法院不能采用的证据有哪些?

答: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被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其他证据;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依据。

5、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答:提起的主体不同;提起的条件不同;有无期限限制不同;审理的主体不同;审理的对象不同;程序的性质不同;审理的对象不同。

6、开庭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分为几个阶段?

答:开庭前准备阶段;出庭情况审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评议宣判阶段。

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实体法依据有哪些? 答: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8、第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所作出的判决有哪些种类?

答:维持原判;撤销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限期履行判决;变更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判决。

9、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答:适用行政诉讼法原则;同等原则;对等原则;适用有关国际条约原则;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1.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 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2.行政法的作用是什么?

答: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什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则?

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

答: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1.行政主体的特征是什么?

答: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职权的特征是什么?

答:强制性;不可处分性;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1.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特征?

答: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

2· 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法律依据奴隶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1.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情况有哪些?

答:罢免、撤职、辞去领导职务、免职、降职、转职、调职、升职。

2.行政职务关系产生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答:选任委任调任聘任。

1.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答: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出位;行政诉讼法也规定,被授权组织所为行政行为被提起诉讼时,由被授权的组织作被告应诉。

2.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是什么?

答:性质不同;产生的依据不同;行为的后果不同。

1.行政相对方的权利是什么?

答:提成申请的权利;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听政的权利;了解情况的权利: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权利。2.行政相对方的义务是什么?

答: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1.行政法制监督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答: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县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1.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答: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通常具有普遍性。2.行政行为的内容有哪些?

答: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确认法律事实和法律地位。1.确立行政立法程序的民主原则的意义何在?

答:能使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这种程序上的民主原则,能够有效地约束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2.行政立法的程序是什么?

答: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发布与备案。

1.行政许可的特征是什么?

答: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政行

为;是要式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有哪些作用?

答:有利于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管理,实现从直接命令的行政手段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的过渡;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止不法经营,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1.行政强制预防、行政强制制止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答:实施的条件不同;实施的时间和目的不同;实施的机关不同;实施的程序不同。

2.什么是即时强制?

答: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1.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答:实际履行原则;自己履行原则;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2.变更和解除行政合同的法律后果会怎样?

答:原合同不再履行,双方当事人按变更后的权利义务关系履行;因行政主体单方面原因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应对相对方进行补

案例分析

1、村民陈某、邓某因拒绝缴纳所在乡政府摊派款,被通知参加乡政府举办的“学习班’“学习”期间,不准回家;不准亲友探视;不准与外界通信或电话联系。五天后,陈、邓答应缴纳摊派款,才准许学习结业回家。[分析]

1、陈、邓如不服乡政府办“学习班”的行为;对其权益所受侵害可否请求行政赔偿?为什么?

(1)陈、邓对其人身自由所受到的侵

犯,可请求行政赔偿(2分)。因为以办“学习班”的方法非法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属于法定行政赔偿的情形之一(2分)。

2、陈、邓如请求行政赔偿,应向哪个机关提出?如被拒绝,还有何救济途径?

(2)陈、邓请求行政赔偿,应首先向

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2分)。如乡政府拒绝赔偿,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2分)

3、陈、邓依法可能获得哪些赔偿(3)陈、邓依法应获得办“学习班”

期间(5天)人身自由被侵犯的赔偿金(2分)。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分)。

四、1、被告合适。根据被告应该具备的条件来分析。

2、不是。根据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的规章范畴来分析;

3、有。根据证据的相关原理分析。

1、镇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有:告知黄某的行为是违法的、作出处罚决定

2、镇政府可以根据相关土地管理法规采取相应的行为i。

第二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被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此,其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3、(许可证)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4、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由(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使其履行义务或者由他人代为履行以达到同样目的的(具体)行政行为。

5、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2种,即(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

6、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

7、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9、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11、我国政府的派出机关有三种类型:一是(行政公署);二是(区公所);三是街道办事处。

12、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两次或再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13、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有权要求赔偿。

14、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15、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16、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有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和(拘留)。

17、对于起诉(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裁定书之次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8、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行政职权依其来源一般分为两大类,即(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

20、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即选任、委任、(调任)和(聘任)。

21、以许可的性质为标准,可将行政许可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22、行政监督根据其内容,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行政监督),指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存在的法律监督;一类是(专门行政监督),指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

2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法定受案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但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则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

24、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5、行政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

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二.名词解释题

1、行政合法性原则: 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适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2、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授权的组织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 工作人员。

3、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受委托组织和人 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4、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法律裁判约束 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5、行政案件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 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

6、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7、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依法对具体事项和特定的人采取措施及进行处理的行为。

8、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及法定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实施的制 裁措施。

9、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 性的法律后果。

10、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 讼地位相类似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1、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2、要式行政行为: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13、执行罚: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其应当履行而其他人又不能代为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以赋予义务人财产上新的 义务的方式。

14、行政诉讼参与人: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15、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人民法院裁判的顺利进行,对有妨害诉讼秩序行为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三、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情形中,属于公务员职务关系消灭的是(C、D)。

A、降职 B、转任 C、退休 D、辞职

2、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是(B)。

A、国务院 B、国务院组成部门 C、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3、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A)。

A、行政机关 B、行政主体C、行政组织 D、行政法律主体

4、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有(A、B、C、D)。

A、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B、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C、不适用调解原则

D、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

5、在行政诉讼中,(A、C)应对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

A、行政机关 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6、行政法的法源有(A、B、C、D)。

A、法律 B、宪法 C、地方性法规 D、单行条例

7、不能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有(C、D)。

A、行政处罚 B、行政不作为C、内部行政行为 D、国家行为

8、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有(A、B)。

A、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 B、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

C、抽象行政行为D、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9、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C)人民法院管辖。

A、最先立案的 B、任一 C、最先收到起诉状的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 起(D)个月内提出。

A、1 B、2 C、6 D、31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A、C)。

A、行政合理性原则B、行政民主原则C、行政合法性原则D、行政公开原则

1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派出机关是(C)。

A、街道办事处B、区公所C、行政公署D、职能部门

13、关于行政处分表述正确地有(B、D)。

A、行政处分的对象是违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行政处分的对象一般限于行政机关隶属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C、行政处分属外部行政行为D、行政处分属内部行政行为

14、下列组织或者人员中,(D)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不构成行政违法。

A、行政机关B、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D、行政管理相对方

15、在我国,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因素包括(B、C、D)。

A、原告律师是外国公民B、原告是外国公民C、第三人是无国籍人D、被执行人是外国组织

1、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答:一,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二,必须依法进行;三,是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公务的行为;

四、是行政主体就行政管 理所进行的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行政处罚的特征。

答:一,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二,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其 它组织;三,适用对象是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3、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一,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二,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三,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不是政治上或道义上的责任;四,承担行政责任须朋主观上的故 意或过失。

4、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

答,一,适用行政诉讼法原则;二,同等原则;三,对等原则;四,适用有关国际条约原则;五,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 则。

5、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

答:一,适应需要原则;二,精简原则;三,高效率原则;四,依法设置原则。

6、行政委托的特征。

答:一,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他非行政机关的委托不能称为行政委托。二,委托事项必须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不能超出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范围。三,被委托的对象可以为行政机关,也可以为企事业单位、其它社会 组织和公民个人。

7、行政许可的特点。

答:特点有:一,是行政主体对管理相对方所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三,是承认被许可人某 种能力或资格的行为。四,是要式行政行为。

8、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一,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二,产生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三,必须为行 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不是政治上或道义上的责任。

四、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9、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答:一,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二,产生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授权产生。三,行为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0、行政强制执行的特点。

答:一,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二,强制执行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人 民法院。三,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四,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不发生和解问题。

11、行政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

答:一,实施行政侵权行为的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或者其它被授权或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人员。二,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三,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造成损害的行为。

12、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

答:一,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二,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三,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

五、论述题

1、论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共同点与差异。

答:二者都是行政法律救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共同点主要表现为:一,客体相同;二,提起主体相同;三,适用的实 体法相同。差异主要表现为四方面:一,性质不同;二,主持机关不同;三,受案范围不同;

四、适用程序不同。

2、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答: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适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 与法律相抵触。二,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内容。三,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三方面:(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两者不能偏废。(3)任何行政职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四,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违法责任方面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尤其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更应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3、论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和构成要素。

答: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有: 一,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二、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当事人不能自由选择,也不能随意放弃。

三、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设立或变更行政法律关系。

四、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统一性。

五、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行政争议实行行政主体先行裁决制度;司法程序也不同于解决民事争议、刑事案

件的司法程序。

六、案例分析题(共15分)

1、1998年,国家残疾人基金会发售福利奖券,某县教委规定本县教师每人必须购买10张,学生每人必须购买5张。很

多学校为了完成教委下达的任务,规定不买不准上课,许多老师及学生家长对此不满。

问:对某县教委下达的本县师生必须限量购买奖券的决定不服,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可以向法院起诉。因为,购买福利奖券,应当由当事人自愿决定,而不能强制购买。某县教委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该县师生购买奖券,属于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行为,对此行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 此,本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1995年6月5日,张海将预购的100张足球票拿到位于西城区的市体育馆门口倒买。当他出售球票时,被便衣民警当场抓获。6月10日,西城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张海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张海不服向位于东城区的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张海倒卖戏票属实,但处罚过重,遂决定对张海处 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张海仍不服,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经查,张海系北城区某街道工人

问:本案谁是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什么?

答: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西城区法院、东城区法院和北城区法院。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1)一般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既可以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 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结合本案情况看,西城区法院、东城区法院和北城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3、某工商局李某,因爱人突然病重,便立即驾摩托车将其爱人送往医院,路上不慎将一位老太太撞伤,受害人家属多次找李某所在的工商局要求该局赔偿。局长说:“你们可以同他本人打官司,我们不管。”受害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试用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理论和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1)局长的说法正确与否?为什么?

(2)受害人能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答:(1)局长的说法正确。因为李某并非因公行使职权的公务行为,而是在处理家事过程中的事故所致。此时,李某的 身份为公民身份,其行为是个人行为,其行为后果由个人负责,行政主体不承担责任。(2)受害人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该案不是因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而引起的行政案件,不符合行政诉讼的特点,不属行政诉讼受理范围。(3)受害人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六、案例分析题

1、答:可以向法院起诉。因为,购买福利奖券,应当由当事人自愿决定,而不能强制购买。某县教委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该县师生购买奖券,属于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行为,对此行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本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答: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西城区法院、东城区法院和北城区法院。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1)一般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既可以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 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结合本案情况看,西城区法院、东城区法院和北城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3、答:(1)局长的说法正确。因为李某并非因公行使职权的公务行为,而是在处理家事过程中的事故所致。此时,李某 的身份为公民身份,其行为是个人行为,其行为后果由个人负责,行政主体不承担责任。

(2)受害人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该案不是因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而引起的行政案件,不符合行政诉讼的特 点,不属行政诉讼受理范围。(3)受害人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第三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周作业

⒈名词解释:

⑴ 行政法: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的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驶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一,由各种法律规范和原则构成,而这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和原则又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

⑵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简言之,行政法律关系就是受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

2.请说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般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⑴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予才能存在。

⑵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⑶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行政法律规范的依据。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⑴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

⑵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适用法律规范平等,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

⑶行政行为的内容合乎情理。

第四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范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平时作业(202_年上半年)

论述题(每题25分,共100分,内容必须全面,每题字数要有1000字以上)

1、根据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阐述新的《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

答:《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行政诉讼区别于其他诉讼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存在着一个受案范围,即并不是所有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当行政争议在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之内,行政相对人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我国行政诉讼范围问题的研究,从行政诉讼法起草时就受到立法和理论部门的高度关注。尽管我国《行政诉讼法》用整整一章的篇幅,试图界定受案范围,但在当时的立法者看来,行政诉讼法对受案范围的规定只不过是法律迁就现实的一种表现,是行政诉讼制度初步建立阶段的历史现象。所以随着行政诉讼法实施10多年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行政诉讼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司法实践经验的积累,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原则的确立,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的诸多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不断引发学术争论,并有升温的趋势。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

2、论述行政处罚的原则。答:行政处罚的原则:(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2)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处罚公正原则要求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处罚公平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3)适应违法行为原则。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4)一事不再罚原则。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

1、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

2、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

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

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

3、论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合法性原则也称为行政许可法定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机关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个人和组织。(3)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由一个机构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许可尽量提供方便。(4)救济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5)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应当对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财产损失依法给予补偿。(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让的行政许可外,其他行政许可不得转让。(7)监督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4、行政赔偿的范围

答:行政赔偿范围一般在两个意义上使用:一个意义是导致行政赔偿责任的原因行为的范围,即国家对哪些事项承担赔偿责任;另一个意义是赔偿损害的范围,即国家赔偿哪些损害,不赔偿哪些损害。西方国家一般在第二个意义上使用行政赔偿范围的概念,而我们国家赔偿法使用的是第一个意义上的行政赔偿的概念,因为,这里采用第一个意义上的行政赔偿范围的概念。行政赔偿范围是行政赔偿的首要环节,其意义表现在:1.行政赔偿范围确定了受害人行政赔偿请求权的范围,法律规定行政赔偿范围即意味着界定受害人享有和行使行政赔偿请求权的界限。只有法律规定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受害人才享有相应的请求权。2.行政赔偿范围确定了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范围。法律规定了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范围。法律规定行政赔偿范围的一个方面的意义在于为认定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行政赔偿义务的界限。对于法律规定国家承担赔偿的行政侵权行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必须代表国家对受害人履行行政赔偿义务,给予行政赔偿救济,不得拒绝或推诿。3.行政赔偿范围限定了人民法院对行政赔偿案件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受害人的起诉;也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内,人民法院才能判决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责任。行政赔偿范围越大,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赔偿案件就越多。行政赔偿范围确定了行政机关进行司法监督的机关就越多。行政赔偿范围确定了行政机关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的程度。

第五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期末作业考核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满分100分

一、简答(每题10分,共40分)1.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不能自由处分。(4)行政法律关系引起争议后,行政机关有单方解决、处理权。2.行政处罚与执行罚的区别。

答:1)行政处罚是行政行为的一种;执行罚属行政强制行为中间接强制的一种。(2)行政处罚是给予违法者以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而执行罚是对违法者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3)行政处罚措施只能对一事适用一次,而执行罚可反复适用。3.简述行政诉讼的特殊原则。

答:(1)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指当行政相对人因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在诉讼期间,不停止该具体行政行为执行。(2)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的原则。(3)不调解原则。在行政诉讼中,不能以调解为结案方式。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除外。(4)合法性审查原则。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5)有限变更原则。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一般不得变更,只是对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判决变更。

4.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

答:(1)产生的前提不同。行政补偿因合法的行政行为引起;行政赔偿则以行政违法为前提。(2)是否适用等价原则不同。行政补偿不适用等价原则;行政赔偿适用等价原则。(3)发生的时间不同。行政补偿可以在损失发生前进行先行补偿;行政赔偿必须以损害事实的发生为前提。(4)处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赔偿因涉及违法,多数国家允许司法审查;行政补偿纠纷一般都由行政机关解决。

二、论述题(每题15分,共60分)

1.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及与公正原则相关的制度。

答: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1)公正原则。(2)公开原则。(3)保障基本人权原则。(4)效率原则。与公正原则相关的制度有(1)听证制度。(2)回避制度。(3)合议制度。(4)说明理由制度。(5)职能分离制度。(6)不单方接触制度。(7)记录备案制度。(8)复审制度。2.结合实际,谈谈行政许可制度的完善。

答:依据行政法理论,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 个人或组织的申请,做出决定允许其从事某种活动,行使某种特权、获得某种资格能力的行为。行政许可从实质上讲是以法律禁止为前提条件的。即国家为了自身利益或社会安全、将个人、组织的某些行为或活动权利规定为普遍,普遍禁止,但同时又规定,对于符合合法条件的,行政机关可通过其许可行为解任禁止。行政许可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行政许可是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的,不属于行政机关根据职权所主动发出的行政行为。第二,行政许可是一种赋予被许可的相对人权利的行政处理行为,不同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实质在于增加当事人义务的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征税等义务性行为。第三,行政许可在性质上一种特许,即个人或组织所申请许可的事项,对一般人是禁止的,但不意味对任务人禁止。第四,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的行政行为。即必须有正式的法律文件,例如:许可证、执照等才能成立。

行政许可作为行政机关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其本身具有法律效力。这主要表现三个方面:

1、证明力,2、确定力、3、拘束力。

行政许可制度是现代化社会各国普遍使用的对社会和经济进行管理的重要制度。它的主要功能作用在于:第一,有利于国家对社会以及其他事务的宏观调控。第二,有利于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体现对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第三,有利于保护个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行政许可必须遵循的七项原则,即,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监督原则以及无偿原则。3.试论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及其选择。

答:1.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指行政程序法根据所要达到的目标而形成的总体特征。行政程序法可发挥多方面的作用,立法者可按照自己所追求的目标进行选择,强化或突出某方面的作用。这种选择使一国的行政程序法形成一定的目标模式。从目前各国情况分析,主要分为控制型、权利型和效率型三种。

(1).控制型模式表现为以控制下级行政机构,防止其偏离统治意志为目的。其特点包括设置多层级的审批制度,自上而下的监察制度、复杂的控告和抗告制度、秘密的内部侦控制度等。

(2).权利型模式的突出特征是更多考虑监控行政权的行使。着重防止和控制其滥用,以最大限度的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益)不受侵犯。美国、韩国、日本的行政程序法属此种模式。该模式的特点是:

1)规范重心在于规范和监控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尤其对行政强制、制裁等程序做出严格、细致的程序规定。较少或不规定内部行政程序。

2)重视与行政相对人权利行使和保障利益获得等相关程序,诸如参与、申请、申辩、告诉等程序的规定。

3)注意划分清楚行政权力与行政相对人权利的界限,尤其是后者权利的全面、完整和可操作性。4)以对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构成重大影响的听政程序为核心内容,对之具体、详尽的规定。有关听证的规定与其他内容中占比重最大。

5)设计程序时应首先考虑达到结果的公平、公正性。6)司法化程度高。(3).效率型模式的明显体现在于立足行政效率的宗旨,着眼于促进行政职权的有效行使和管理目标的迅速实现,尽可能减少行政机器运转过程中的阻力。德国、西班牙、葡萄牙的行政程序法可划归此模式。该模式的特点是:

1)职权主义倾向明显,赋予行政机关较大的行政主导权和较宽的自由裁量权。

2)规定了一些用以提高效率的特别制度和程序。如西班牙行政程序法中的“紧急审理”制度、“兼并程序”。德国、葡萄牙行政程序法中确立了若干听政排除事项。此外,对时效的规定要求严格,规定时附以违反的法律后果。对有关行政协助、申诉不停止执行制度的规定也较为详尽。

3)在程序的设计方面,重视其科学性、连续性和灵活性,力图简约易行。尤其给紧急、复杂情况下行政主体处量事务,留下必要的空间和余地。

4)对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权利重视不够,通常仅作较原则、抽象的规定,有关听证制度的内容欠详尽,行政法律救济的制度及程序也着墨不多。

5)司法化程度不高。

但从现行的各国行政程序法看,纯粹选择一种模式的比较少见。大多数国家都以一种模式为主兼容其他模式。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多数国家倾向于选择权利与效率兼顾的模式。其特点是,既尊重公民权利,反对违法及不当行政,又赋予行政官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在程序足以体现公平的前提下,尽可能使行政行为过程步骤紧凑、简便易行,注意程序的科学性;在划清行政职权与公民权利界限的前提下,注意明确行政官员的职权与职责等。

2.从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共同点、不同点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具体衔接关系论 述。

4.结合实际,谈谈比例原则在行政法运行过程中的运用。

答: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自身的特殊性,它应能反应出行政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的本质特性。主要表现在:(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规范制定的依据(2)当行政法具体规范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直接适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出法律解释。

行政法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

(二)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

(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具体讲,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

(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

(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这里所讲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不仅仅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法律,还有国务院指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室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乡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室以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行政合理性原则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主要表现在:

(一)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

(二)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如果法律对行政活动规定得面面俱到,毫无裁量余地,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策。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则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其具体要求主要有:

(一)行政行为 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的目的

(二)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总之,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事符合常理。自由裁量权赋予行政机关更多的权力,因此应受到更多的限制。既要防止对自由裁量限制过严,使自由裁量变成羁束决定;又要防止对自由裁量的放任,使之变成专横行为,破坏行政法治。一般来说,具有不政党动机、不考虑相关因素或内容不合理的相关因素内容要合理是相互联系的,共同形成对行政自由裁量的实质控制,使行政法治得以完善。在现实生活中,行政合法性原则贯彻得非常不好。如有的行政机关没有职权的情况下,却要行使所谓行政权力。如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这样的案件:一城管大队执法人员拦截大货车,要求罚款。罚款的理由为,该车拉散装建筑废弃铁丝,没有罩蓬布。违法嫌疑人进行申辩,执法人员不但不听申辩,并强行扣了大货车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不交罚款,就不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很显然城管大队无权扣机动车驾驶证,但就是这听起来象个笑话事情在现实中的确发生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嫖娼最高被处罚5000元。然而在现实中,被处罚多少数额的都有,大多数被处罚10000元,7000元、6000元情况不等。往往这种处罚是以公安派出所名义进行作出的,并且罚款不出具任何收据占了不小的比例。事后当事人想起诉到法院,却连个收条也拿不出来。嫖娼,不但违法,而且影响家庭,影响工作,影响一个人的仕途升迁。所以某些公安干警抓住违法嫌疑人的这一心理弱点,不仅仅是罚款,简直是有“敲诈”嫌疑,使用精神逼迫的手段迫使违法嫌疑人主动交纳高额罚款。象这样执法,不但执法主体不正确,即公安派出所无权行使象这样的大额罚款,而且罚款数额过高,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另外行政行为程序不合法。最基本应给违法嫌疑人出具一张收据,告知违法嫌疑人违反了什么法律,有哪些行政救济手段。所以行政合法性原则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不够顺利。行政合理性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也非常不利。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双方发生欧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之规定可以实施拘留。当事人常反映“为什么只拘留我,不拘留对方?”我们或许常做这样的解释,法律只是说“可以”拘留,而没有说应当拘留。所以说只要拘留合法即可,被拘留的人不能强行要求公安机关拘留对方。这种解释只是对行政合法性进行的,没有解释行政行为为什么经常合法但不合理。拘留斗殴一方,不拘留对方,显然不合理,不公平,不能说服人。行政机关应一视同仁,同等情况,应给予相同的行政处罚。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非常好,但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非常不利。实现依法行政的梦想,还有待时日,有待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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