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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信息化建设中视频识别技术的应用

公安信息化建设中视频识别技术的应用



第一篇:公安信息化建设中视频识别技术的应用

公安信息化建设中视频识别技术的应用

随着公安工作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引向深入,公安工作就是信息第一,谁先掌握利用各类信息,谁就先取得工作的主动权。本文结合剖析当前公安工作信息化应用现状,阐述了如何利用视频识别技术提升公安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

当前公安工作信息化应用现状

缺乏长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规划

信息化建设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个长期积累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过程,想把信息化建设搞好就要树立长期作战持之以恒的思想。公安机关的领导几年一调换,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尽相同,如果没有一个长期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来保证各任领导的接力运作的连续性,就难以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持久发展。

基层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缺乏对信息化建设的足够重视

对于公安工作领域来讲,应用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技术改造,是实现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但是,有些领导和同志对此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认为信息化工作可有可无,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软任务,排不上议事日程,更没有把信息化作为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公安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只有当广大的基层领导和民警真正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引起高度的重视,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应用,才能把广大民警从传统落后的工作模式中解放出来,提高工作效率,产生巨大的政治效益和经济效益。

基础信息获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急待加强

目前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很多基础数据都是通过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上报,基层单位每年要向上级机关上报各类报表,各类数据,其中多数内容重复且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往往上级部门收到的同一时期的数据,在不同时间上报数据又有所不同。这种职能部门向下要、基层单位向上报的单向信息采集手段,极易使基层干部在繁重的基础工作中疲于应付,重量轻质、重内轻外,造成信息采集的死角、漏洞较多。

各类系统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和利用

由于没有统一建设一个信息化平台,造成了公安机关各部门的信息资源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也不能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及时、准确、详细的可靠依据。各级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目前基本处在各自应用的水平,没有达到各警种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各类信息的应用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和合理有效的综合利用,还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及时的服务,也不能为一线民警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信息支持。

信息化系统如何提升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困境

目前,在公安信息系统应用上,仍为上级决策、了解情况而用,到了基层则是查询应用多而分析应用少、操作应用多而实战应用少、表层应用多而深层应用少。究其原因,不是技术问题,而是需求分析没有做好,不下基层作需求调研而盲目进行、不结合实战需求而搞“花架子”,造成许多工作不能贴合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突破信息化发展瓶颈,开创公安管理新局面

构建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综合利用

公安机关需坚持“取之于基层、用之于基层”,以“给谁用、方不方便用、用的实际效果好不好”为原则,以“解决基层基础信息来源、归类、应用”为目的,搭建了由信息采集、整合、应用三层结构组成的基础工作综合信息平台。平台就是基础,只有正确运用良好的基础信息平台,才会取得良好的使用效果,只有综合利用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丰富信息来源基础,夯实信息化建设支撑公安信息研判

在信息建设中,信息来源应该采取自采和调采两种方式采集,可以大大拓展信息来源,有效缓解了基层的采集任务。所谓自采,就是广大民警把以往的“头脑信息”、“口袋信息”、“纸片信息”、“档案信息”以及每天实际操作工作中了解、采集到的鲜活信息及时输入信息平台。所谓调取,就是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技术手段,挖掘、整合、利用专业系统、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化资源共享的信息。把调取的信息经过技术处理,极大地丰富了信息平台的内容,而且确保了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最终达到研判效果。

以“绩效考核”力推信息化应用,形成全警参与的整体合力

充分发挥利用好信息化建设的优势,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民警深刻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同时坚持建立信息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基层民警做好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公安信息化建设献计献策。

信息化建设专业性强,建立民警的信息技术人才刻不容缓

一是增加人才;二是加强对现有民警的专业技术培训,让他们有一定的技术基础,且熟悉公安业务,但应该为他们提供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以提高其技术水平。三是建立一支相对固定的技术队伍。利用这支技术队伍,逐步渗透项目开发的各个领域,系统规划、功能设计及推广培训等应以公安自身的技术力量为主导,以利技术人员掌握核心技术,为进行自主开发或者自行修改创造条件。

智能视频分析识别技术与公安信息化

城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现状

城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作为平安城市建设、公安“科技强警”和公安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得到了国务院、公安部、各级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已经建成了全世界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的视频监控系统,为快速扭转城市治安状况、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当前城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正处在大规模建设阶段的后期,有些系统已经集成相当规模并投入运行,有些还在建设当中,有些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大规模。而系统建成后如何应用,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则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当前应用的现状是仅仅各级监控中心走马观花的看看各监控点的视频,和在发生案件后刑侦部门为查找线索翻翻录像资料。这种低层次的应用对于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建设投资,或每年成百上千万租赁费用来讲,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同时在大规模视频监控系统中,因其缺乏对视频的智能分析,对治安事件无法实时记录和预警;长期观察监控

视频也突显了人员疲劳的局限性;而且海量的录像数据难以管理和有效查看。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少视频信息情报的标准化生成方法,进而缺少利用视频信息情报指导侦查、破案的新型警务工作模式。现在视频监控的应用已融入民警的日常办案工作当中,但采用的仍然是人工的方式去浏览、排查,费时费力。

2、视频信息的跨域、跨警种共享以及与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问题突出,跨系统的语言不统一造成信息成为一个个的孤岛,限制了大情报、大信息系统的建设及应用。

3、存储传输的问题,由于要节省大量的存储空间及传输带宽的限制,不得不对视频数据进行大量压缩,不仅造成图像模糊的问题,而且视频压缩时固定压缩比的方式不够灵活,不得不占用大量的存储空间及传输带宽。

4、高效计算的问题,由于视频监控要求计算的多功能性和实时性,而视频数据的特殊性,带来计算成本的增加,需要构建统一的用于视频监控的视频计算理论和框架。

5、视频信息化情报化警务应用各环节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所有这些问题的根本在于对视频内容的不理解,没有一个高效的、标准化的视频数据交换和视频情报提取的方法。解决这些实际问题,需要对视频结构化描述及以此技术为核心的新型视频监控系统构建进行重点研究。

视频智能分析技术在城市治安动态监控系统中的应用

智能视频分析技术属于模式识别技术的一种,它是通过设计一定的计算机算法,从视频中分析、提取和识别个体运动行为的特征,令计算机判断出这些个体进行了一些什么行为,进而可以判断这些行为是否符合某些规则,是否属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这些类型的行为是应该提醒监控人员注意的“可疑行为”,这样当计算机发现了这些“可疑行为”时就可以进行即时的报警,摆脱了人工的干预和判断,实现令计算机“代替”人进行监控,也即实现了“自动监控”或是“智能监控”。从更形象一点的角度来解释,监控系统中摄像头和视频传输技术解决了“眼睛”的问题,使监控人员能够在不身处现场的情况下通过摄像头看到现场的情景,而这一现场还由于传输技术的进步摆脱了地域的限制,甚至于可以在千里之外(通过数字网络传输视频);而智能视频分析监控技术则给监控系统加上了“大脑”,使机器能够代替人(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来随时监看这些视频,无须再由人工随时去监看这些视频。

智能视频分析技术的广义类别

从广义上来说,除了以上的描述被定性为智能视频分析外,我们也可以把智能视频分析定性为所有运算功能,起到对视频画面进行分类,比对或识别的作用。另一方面,它可以对画面进行分析,对画质进行某些优化,提供更好的画质以供监控人员观看。其中具体包括:视频分析类、视频识别类、视频改良类。

视频分析类

主要功能是在监控画面中找出物件,并检测物件的运动特征属性,例如:物件相对的像素点位置,物件的移动方向及相对像素点移动速度,物件本身在画面中的形状及其改变。根据以上的基本功能,视频分析可分为以下几个功能模块:

(a)周界入侵检测、物件移动方向检测;

(b)物件运动、停止状态改变检测;

(c)物件出现与消失检测;

(d)流量统计包括(人流量、车流量统计);

(e)PTZ自动追踪系统;

(f)摄像机智能自检功能。

视频识别类

视频识别类包括人脸识别及车牌识别,其主要的技术在于在视频画面中找出局部中一些画面的共性。例如:人脸必然有两个眼睛,如果我们可以找到双目的位置,那么就可以定性人脸的位置及尺寸。不过,以现有的技术来说,人脸识别系统必须在双目可视的情况下,才可进行人脸比对。其主要包括:

(a)人脸识别系统;

(b)车牌识别系统;

(c)照片比对系统;

(d)工业自动化上的机器视觉系统。

视频改良类

视频改良的主要功能是将以前不可视、模糊不清,或者是在振动的画面进行一些优化处理,以增加视频的可监控性能。具体包括:

(a)夜视图像增强处理;

(b)图像画面稳定系统;

(c)车牌识别影像增强系统。

智能视频在公安机关的应用范畴

由于近年来国内外恐怖袭击经常发生,而且用于恐怖袭击的武器也不断先进,造成公安及无辜平民的死伤也不断上升,反恐形势十分严峻,这导致公安对可应用于安全防范的智能视频系统或功能需求十分紧迫。

周界入侵检测、物件移动方向检测

周界入侵检测是利用运动目标的智能视频分析原理,在摄像机监视的场景范围内,根据监控需要和目的设置警戒区域。系统可以自动检测入侵到警戒区域内的运动目标及其行为,一旦发现有满足预设警戒条件,则自动产生报警信息,并用告警框标示出进入警戒区的目标,同时标识出其运动轨迹。另外,我们还可以利用周界防范入侵检测系统来代替红外线对射或地感线圈。其主要功能应用于围墙边缘,以防止不相关的人非法闯入警戒区域。它也可以代替故有的移动侦测系统,减少系统总体的误报率,增加系统的可信度。尤其在城市安防项目中,由于摄像机的数目过多,只能采用电子手段来减少系统对监控人员的需求量。

物体出现与消失

从视频中分析出物品的存在与否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智能视频分析功能。物品消失侦测采用区域检测对比算法来实现的。其基本原理是从固定摄像头摄像画面中提取出区域进行保存,物品状态分析服务器根据算法可以设定一定的时间周期,将与这些区域图像数据与原始数据进行比对。其具体方式为:系统根据算法把一个区域分割为多个区域,由于视频流是实时连续的,因此区域的检测和分割需要在每一帧内不停地计算,此外还要对帧间的区域进行跟踪,把不同时间的区域连接起来,从而给出正确的物品类型、状态和物品运动方向。当超过设定好的时间时,在区域物品状态发生变化之际,系统就会对消失或移动的物品进行报警。

PTZ自动跟踪

在摄像机监视的场景范围内,当移动目标出现后,用户可以手动锁定(例如通过鼠标点击来锁定目标)或预置位自动触发锁定某个运动目标,可触发PTZ摄像机进行自主自动的PTZ跟踪,并且PTZ摄像机可自动控制云台进行全方位旋转。同时,该功能还可以针对被锁定的运动目标进行视觉导向的自动跟踪,以确保跟踪目标持续出现在镜头中央。自动PTZ跟踪模块弥补了固定摄像机监控视野窄的缺点,是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所必备的功能。

功能实现过程为:主摄像机对视频监控区域的全景范围进行图像抓拍,并将抓拍到的图像传至视频服务器处理:视频服务器处理图像数据以提取目标的位置信息,对各从摄像机进行调度;从摄像机根据目标的位置信息对目标进行锁定跟踪,自动进行镜头缩放,以获得目标的清晰图像,如此一来,系统能对监控区域进行全方位的跟踪,并能对进入监控区域的目标进行自动锁定跟踪,而且相应速度快、精确度高。

人脸捕捉、比对及照片

比对传统的视频监控系统存在一些很明显的不足之处,如:24小时地不停工作,有太多的现场和摄像机。监控工作本来就是一件无目的性的事情,当需要调用视频的时候,监控人员要查询以往所有的录像将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而人脸检测/捕捉技术,能在一个大的背景复杂的摄像机监视场景范围内,准确检测和捕捉到人脸,并将实时存储的人脸照片或视频作为有用信号存储,再配合人脸分析比对数据库资料,这样一来,系统可短时间自动调出该人的信息。系统再根据人脸捕捉的结果进行人脸自动比对或照片比对。

智能视频的应用不足

我们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智能视频系统只是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不足之处,如:

(1)场景环境要求较高,往往需要根据不同的环境以及不同的需求进行不同的参数设置;

(2)需专业人员指导安装才可以顺利使用实施。只有熟悉技术的专业人员才能根据经验对现场环境进行判断分析,再指导安装实施使用;

(3)用户不懂运用和操作使用。由于用户普遍对智能视频系统的认识有限,导致用户不懂此技术的运用和操作,需要较长时间的引导。

第二篇:公安信息化应用[范文]

孟建柱部长指出,信息化是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是牵动警务机制改革的重要纽带。从警务运作、公安执法,到队伍管理,全面深入的信息化应用将深刻影响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信息化应用对公安工作具有革命性影响

(一)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效率。一是全面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信息化手段与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机融合,将按照信息化的内在规律对公安行政管理工作进行流程再造,极大地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信息收集、处理、流转和查询统计速度,从而节省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全面提高打击工作效率。信息化手段与打击工作有机结合,可以从浩如烟海的动态信息中,快速筛选出有价值的情报信息,自动分析各种信息的内在联系,从而准确地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提高打击工作的精确度,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在执法工作中全程引入信息化,可以将执法流程的各个环节强制纳入规范的轨道。信息流与业务流的统一,使执法民警只能按照设定的岗位权限开展工作,既不能越权,也不能替代,可以最大限度地解决“乱作为”问题。信息化手段使各个执法环节紧密相连,在各个环节之间建立互相依存、互相监督的关系,同时信息系统还具备到期预警和超期示警等功能,能够有效解决“不作为”问题。执法工作的信息化还将为网上督察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督察部门足不出户就可对任意案件的当前资料和历史信息进行查阅检索,方便地从海量信息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民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从根本上提高执法质量。

(三)全面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一是促进警务公开。公开和透明是现代公共管理体制建设的必然要求。信息化手段在警察公共关系等领域的深入应用,将有助于公安机关建立与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之间畅通的沟通桥梁,提高公安机关与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能力,更好地按照“及时、主动、准确、统筹”的原则,促进警务公开,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从而在理解的基础上建立信任,营造警民互动、有利于公安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舆论环境。二是提升服务能力。人民警察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争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公安机关依托互联网络,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开放的网上服务窗口,整合相关警种的对外服务资源,细化、完善户籍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互联网管理、技防管理等对外服务工作的网上办事流程,实现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建议等非紧急警务的24小时网上受理、查询和处臵,可以进一步提高对外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方便人民群众,构建更加和谐的警民关系。

二、制约我局信息化应用的主要因素

多年来,我局信息化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建设、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我局当前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与信息化工作的巨大投入和预期目标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制约信息化应用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综合应用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所谓综合应用,是指大型综合性应用项目的推广应用和现有信息资源的整合、挖潜、分析及研判等深层次的拓展应用。对于有特定业务属性的信息化项目,其推广应用由相应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主体明确,责任明晰。但对于综合类应用,我局至今仍未建立起相应的协调机制,没有明确的责任单位,缺乏专业的策略研究,也缺少必要的督促指导和绩效评估,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应用成效的充分发挥。

(二)民警素质仍不能很好地适应需要。一方面,少数民警信息化意识还不强。有的看不到新时期公安工作信息化的现实必要性和历史必然性;有的将信息化等同于简单的硬件投入,看不透信息化与公安工作机制变革的本质联系;有的对信息化实践的曲折性和复杂性准备不足,存在畏难或盲目乐观等不良情绪。另一方面,在去年全省信息化应用技能抽查考核当中少数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技能还不能达标。

(三)应用基础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是基础数据质量问题。202_年信息采集“百日会战”以来,各单位采集录入的基础数据质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从后续的抽查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应该采集的基础信息没有完全采集上来,有些信息录入不规范、更新不及时,还有部分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无法确保数据完整、准确、鲜活。二是系统整合与资源共享问题。不同时期、不同部门建设的信息系统在设计理念、技术路线、规范标准上不统一,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困难。这些存在问题近年来虽然有所改善,但仍然需要进一步努力。三是系统的功能性、实用性问题。有的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多年,设备、技术或者设计理念已经落后,不符合当前业务工作的实际;有的系统运行不稳定、响应速度慢、功能不完善、操作不方便;有的考虑纵向业务管理多,考虑基层的应用需求少等等,需要进行适应性改造。四是网络承载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还存在隐忧,如去年就曾因为过载等原因导致警综等系统的短时瘫痪,需要不断改善。

(四)应用层次仍显肤浅和单一。一是目前的应用更多停留在信息传递、查询统计、自动比对等简单应用上,通过对信息资源的综合分析研判以更好地指导各单位合理使用警力、精确打击、科学防范等深层次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二是少数实战应用项目缺乏应用广度和深度,潜在的应用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移动警务系统等等。三是部分单位在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的同时,不能及时对传统工作模式进行改进,墨守成规,坚持“网上网下”两条腿走路,造成“双重劳动”,如基层民警反映强烈的警综系统笔录问题、部分业务数据的统计报表问题、行政公文的审批存档问题等等。四是针对基层工作量身打造的实用、好用工作平台相对缺乏,现有信息化手段对基层民警本职工作的帮助作用不大,数据重复录入问题突出。

(五)应用机制缺少突破和创新。一是没有建立信息化应用绩效考核机制,对信息化应用成效缺乏科学的评估、合理的激励。二是保障数据鲜活完整的长效机制不健全。数据是信息化的基础,没有数据,信息化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数据的采集是个长期的、日积月累的过程,不是单靠一两次会战就能够彻底解决的,必须有完善的长效机制予以保证。三是以信息化为依托的新型警务机制建设鲜有突破。信息化有自身的运作规律,其作用于警务工作的过程不是简单的叠加。只有流转规范、程序简捷的业务工作流程,才能实现与信息化手段的有机融合。因此,警务工作信息化的过程是一个警务工作规范化的过程,是一个警务工作流程重组和再造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一个传统警务运作机制改革创新的过程。大多数同志对此认识不到位,缺乏警务信息化机制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全面深化信息化应用的具体措施

信息化应用是一项系统工程。全面深化信息化应用,要求我们站在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四走出四谋划”,从组织协调、教育培训、基础建设、机制创新等方面全面入手,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思维,人人参与、科学推进。

(一)强化金盾办的职能作用,加强信息化应用的组织协调。明确金盾办在信息化应用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金盾办的统筹协调职能。一是加强信息化应用工作的整体协调。从组织协调、策略研究、人员培训、基础建设、运行保障、督促指导、考核评估等方面,研究制定信息化应用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组织有序、推进有方。二是加强信息化应用的策略研究。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工作重点,分别从相关业务部门和专业技术部门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专职推广应用小组深入应用一线,及时跟进项目推广进度,掌握项目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督促研发单位及时跟进修改完善。同时,加强对信息化手段拓展应用方式、方法的研究,总结和及时推广先进的应用经验,促进民警实战应用能力的普遍提升。三是加强对应用成效的考核评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浓烈的信息化应用氛围。此外,还应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定”工作,进一步厘清各部门信息化工作的职能定位,特别是当前存在业务交叉的部分信息化工作,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等技防项目的建设管理职能问题等等,在明晰职责的基础上,促进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教育培训,推动全警信息化意识进一步提高。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全国公安厅局长(南京)会议、全国公安“金盾工程”二期建设等会议精神,准确掌握公安部、省公安厅信息化工作的发展方向,完善我局的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增强全警信息化意识。进一步强化全警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

(三)完善应用基础,增强保障能力。从当前形势看,未来一段时间内大规模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既不现实、也没必要。未来的信息化基础建设将以优化、完善、拓展、提高为主基调。一是加强信息中心等运行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中心承载能力、网络容错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二是深入推进系统和资源整合共享。重点围绕指挥中心平台、情报信息平台、警务综合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加快推进系统整合,切实解决信息系统适用性和数据关联共享等问题,丰富其应用功能,提高其实战应用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移动警务系统等实战应用型项目建设,进一步丰富基层单位和一线民警的实战应用手段。四是继续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将我局的信息化工作融合到全市信息化建设的大环境中和谐推进,一方面促进我局信息资源应用效益的进一步发挥,回馈党委政府、反哺社会,另一方面进一步整合社会信息资源,丰富我们的数据库,夯实我们的信息化应用基础。

(四)深化重点项目或领域的应用,切实提高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实战应用效能。一是深化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对系统实施必要的智能化、功能性改造,增强系统的实战应用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应用机制,拓展应用范围,最大限度地发挥系统应有的实战应用效能。二是深化警务综合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信息系统的应用,逐步将非涉密的手工业务、纸质信息全部实现网络传递和计算机辅助处理。三是深化综合查询、综合比对查控、卡口查控等系统应用,总结一批简单实用的网上技战法在实战单位推广,不断提高民警的网上作战水平。四是深化情报分析的信息化应用,加强对各类信息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分析研判,既服务于决策指挥,又服务于个案侦破,推动公安工作向主动、精确、科学、高效的现代警务模式转变。

(五)积极创新,大胆变革,推动警务信息化机制建设实现新突破。一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在“三基”工程信息化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制定对各单位、各警种信息化工作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落实考核措施,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增强民警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建立信息采集和数据维护长效机制。总结提炼信息采集“百日会战”工作经验,将信息采集与民警的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减轻基层民警的工作负担,让基层民警真正成为信息化工作直接的最大的受益者,推动高标准信息采集工作的常态化。三是健全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和核心数据完整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开放查询权限,打破警种条块限制,提高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四是创新网上便民利民服务新机制。依托互联网门户网站建立网上服务窗口,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户政、车管、出入境、消防等业务,整合、移植到统一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上,实行咨询、申请、办理、告知等环节的全程网上流转,开辟便民利民服务的新阵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第三篇:《公安信息化应用》

《公安信息化应用》课程考查方案

考核方式:

(一)形式:课程论文

(二)题目:与公安信息化应用有关,参考但不限于下面的论题,• 公安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 • 公安信息网的网络基础设施 • 公安信息网的安全保障体系 • 公安信息网信息搜索与查询 • 警务地理信息平台 • 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 • 网上战法

(三)要求

• 阐述自己的应用体会

• 字迹工整,格式规范,整洁美观

• 重点突出、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条分缕析 • 标注引用出处 • 字数202_-3000字

• 参考:课件、期刊文献、公安网等

(四)时间要求

• 202_年12月23日前学习委员收齐交老师

(五)有下列问题,将视为“不及格”

• 字数少于1800字 • 主要观点、论据、陈述雷同的 • 照搬、照抄、剽窃他人论文的

(六)其他

• 论文用纸为A4打印纸。

(七)论文格式

• 论文题目

• 区队、学号、姓名,论文完成时间 • 摘要 • 关键字 • 论文正文

• 引言(前言)• 提出问题 • 分析问题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资料

第四篇:浅谈信息化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应用

浅谈信息化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应用 当今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迅猛,特别是以信息化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不断取得突破,信息化技术正逐步成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动力。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社会各领域都在享受信息化所带来的高效和便捷,作为党政机关也不例外,政务公开化、办公自动化、业务流程化等信息化技术的应用都已渗入到了日常工作中。

对纪检监察部门与信息化管理部门来说 ,如何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信息化技术有机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更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这还算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近几年,该项探索工作已经在全省工商系统内逐步开展,省局建立了电子监察系统并已在无锡局试点,今年就可能在全省进行推广;徐州工商局探索建立了以网络技术为支撑的廉政风险预警制度;连云港工商局开发应用纪检监察综合管理平台。随着探索工作的不断深入以及“制度+科技”机制的建立,信息化技术将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产生较大的促进力。下面就信息化技术在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应用,谈自己几点粗浅的想法。

一、应用信息化技术加大信息公开程度

公开性是信息技术的重要特征之一,特别是网络技术的产生和发展,使这种公开性的特征显得尤为明显。而腐败产生的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的行使缺少公开性和透明度,容易进入暗箱操作或权钱交易。因此,大力推行信息技术,着力构建新型的反腐倡廉信息公开机制,改变现行权力运行的方式,使各级政府机关的职权、程序、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均为公众所知,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

反腐倡廉信息公开机制的建设不仅可以为公民了解政府工作提供经济而快捷的渠道,而且可以使政府的政策制定、决策和执行过程在“阳光”下运作,受到公众的监督.当前,我们工商部门也都在抓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基层信息网“和”外网政务微博“等形式,适时、全面地将法律法规、便民服务、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内部事务等项目在网上公示,有利于增强工作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扩大社会监督,防止执法腐败。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公开程度不到位的问题,比如有些内容公开了,但有弹性空间;有些内容公开了,缺乏执行过程中的约束。处理好这些问题还需要把公开与日常管理、规范制度和年底考核相结合,才能达到一个渐进有效的“真正公开”。

二、应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内部管理力度

信息化建设在完善内部管理方面的作用是明显的,它有助于矫正传统制度设计上漏洞和执行上的人为偏差,实现由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的真正转变。随着信息化的推进,传统的工作模式已经被打破,已经推广多年的办公系统、工商业务系统像名称预先核准、企业登记、年检、广告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都已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操作,每年的年检验照也都已经做到了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通过信息化技术规范了办事环节,一定程度也上遏制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工商系统还可以设立网上纪检监察、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开辟纪检效能投诉的网上通道,开展网上行风调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促进效能监察,强化外部监督;建立推广计算机辅助培训系统、网上考试系统、模拟办案系统等,加强干部培训,提高执法者素质,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推广汽车管理系统、采购管理系统、考核管理系统、目标管理督查系统等,将人、财、物、权、责等纳入信息化管理,将权力的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三、应用信息化技术创新防范监督手段

从源头防止腐败的角度看,反腐倡廉监督工作应当贯穿于权力行使的全过程。以往所运用的人盯人、人盯事的传统监察监督手段,难以实现这一目标。目前,发展的信息技术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特别是计算机网络防范监督系统,被监督者的数据一经输入,系统将自动进行监控,网络又把数据迅速输送到各个监察终端,一旦工作人员作弊或者疏忽,监测系统很快可以感知并向监督人员提示。在这样的监测之下,大部分违规行为将会被制止在萌芽状态。这样的防范系统可以包括四个层面: 一是 “ 网络办事”系统,通过实现信息的数字化、职能的电子化和途径的网络化,减少办事环节,减少办事层次,提高办事效率,铲除滋生腐败的可能性空间。二是 “ 网络监控”系统,把廉政要求贯穿于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流程中,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制约,完善管理,严格程序,形成不能腐败的环境。三是“网络档案管理”系统,把群众对干部的信访举报,以及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电子化、网络化,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四是“网络廉情预警”系统,通过设置精确的数值表现和预警指标,广泛地收集各方面信息,进行汇总、综合、分析和反馈,建立测评预警信息网和信息资料库,提高反腐败工作的前瞻性、预警性。

四、应用信息化技术扩大信访举报渠道

信访举报是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主要途径和方式,也是获取腐败案件线索的主渠道.如何发挥和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工作的渠道,更好地发挥信访举报”

信息、反馈、监督、保障“的重要作用,这已成为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面前的重要课题。传统的信访举报无非是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等方式,常常受上班时间的约束,在途时间长,时效性差,费用较高,且安全性也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如作为目前最主要的举报方式—来信,信件从举报人发出到信访举报部门收到,要经过种种环节,有可能造成泄密。与传统的信访方式相比,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网上举报则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其时效性、便捷性、低耗性、安全性和准确性更强。网上举报只需点一下鼠标,快则几秒钟,慢则几分钟,信访举报部门即能收到,且举报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举报,且举报费用极为低廉,也省却了许多中间环节,提高了举报安全性。网上举报是一种标准化的输入,可以利用图片、声音、录像等方式进行举报,比较准确地表达举报人的真实意图。因此,适应信息技术构建新型的反腐倡廉信访举报机制,建立反腐败举报网站是新时期拓宽信访渠道的必然趋势。

五、应用信息化技术丰富宣传教育方式

互联网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传播工具,它在信息传递方面的快速高效可以为反腐败机构提供崭新的宣传手段。互联网强大的宣传气势对弘扬正义、鞭挞腐败、威慑犯罪能起到独特的作用,从而能够减少、防止腐败。

对此,有条件的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建设专门的反腐倡廉专业网站,以网站为反腐倡廉的前沿阵地,传达党和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宣传各个阶段的反腐败工作任务,宣传当前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和所取得的成效,报道各种腐败现象和案件,为人民群众提供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平台。另外,互联网具有多媒体特点,它集文字、声音和图像于一体,与传统的宣传教育方式相比更具优势。用电视、广播宣传反腐败,信息稍纵即逝,不易保存,报纸也受版面限制,容量有限,而互联网可以储存,能随时调阅,使所传达的信息丰富生动,特别是在开展党风廉政的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中,可以充分发挥互网联这一特点,使教育活动做到声情并茂。同时,还可以根据信息技术可复制、保存、加工的特点,运用数字技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种素材进行深入开发、传播,并成为一种数字式历史档案,成为对后人的警示

第五篇:浅析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

加快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是实现公安工作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特别是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信息迅速更新的现代经济社会,科技化、信息化是检验一个组织有没有战斗力的重要标准。近一年来,**县公安局在党委班子的领导下,抓住机遇,强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在网络建设、网上办公、网上执法、通信设备、信息培训及应用、硬件投入、规范化管

理等方面都有显著提升。下面,结合我局推进信息化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谈几点肤浅的认识。

一、公安信息化建设必须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笔者认为,公安事业要有更快更新的发展,必须要有公安信息化作支撑,特别是在加强刑事技术、网侦技术和视频监控技术等侦查破案支柱建设上要有新突破。当前,公安事业发展面临的两大难题决定了我们必须用公安信息化来破解。一个是警力严重不足问题。信息化是解决警力不足的现实之路,我们能够向信息化要警力、要素质、要战斗力。另一个是经费严重不足问题。公安事业发展与经费瓶颈制约的矛盾相对突出并将长期存在,这就决定了必须探索实践低投入高产出,省力、省钱又省时的办法。信息化是解决经费不足的现实之路。过去,我们因为受信息化建设不足的制约,在案件线索摸排、追缉逃犯等方面,往往使用“人海”战术,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效果还不好。有了信息化,我们就能在网上串并案,就能在网上直接破案,就能在网上追逃,从而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极大增强警务效能。想控制治安、压制刑案,只有走信息化强警之路,把公安工作信息化置于优先发展地位。

二、公安信息化建设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因素是信息拥有量的多少和质的高低。有了畅通的信息高速公路和宽阔的信息基础平台,还必须有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支撑。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广辟信息来源。围绕公安基础工作,要以广大民警为骨干,以协警、信息员、隐蔽力量、社会群众为有力帮手,将信息收集触角延伸至社会各个层面、各个领域。要瞄准突出治安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重点人、地、事、物、组织等要求,扎实开展人口管理、重点部位控制、社区治安防范、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基层创安等工作,从中获取第一手的、全面准确的公安基础业务信息。同时,将可被我采集、能为我所用的社会信息纳入采录范围,努力构建以公安信息为主、社会信息为辅的综合信息库、二是严把信息质量。全面规范信息的采录工作,加强信息数据的规范化管理,抓紧界定信息内涵,强化信息收集时效,统一信息采集项目、录入要求、操作流程和数据格式。特别是对一些公安实战中作用突出的信息,如指纹信息、现场勘查信息、案件信息、高危人群信息等,要分类建立健全信息采录运行机制,坚持数量、质量和时效并重,落实岗位采集责任,切实把好关、三是加强信息维护。丰富高质的信息是基础,统一严格的管理是关键。要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的利用价值,确保信息的安全可靠,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网上信息日常维护制度,落实“谁主办、谁采录、谁维护”责任,努力为实战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实现信息共享。突破传统模式下警种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将现有分散的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有机整合,实现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提升应用效益。

三、民警信息化素质是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保证。公安信息化讲求的是规模效益,既体现在信息数量上,也体现在应用群体上。只有信息警务理念和信息作战方式为每一位民警所接受、所掌握,每一位民警都成为信息警务的参与者、受益者,公安信息化才会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必须高度重视民警信息化素质的提高,努力培养信息化专业人才,扩大信息化应用群体。一方面,大力培养和引进急需的科技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切实优化人才政策,为优秀人才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另一方面,要鼓励广大民警学信息科技,用信息技术,把信息应用技能培训作为信息化建设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实现应用主体的最广泛性。具体要做到:对所有的45岁以下民警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训,同时要制定刚性要求,开展好全员计算机培训。让每个民警都能做到“会打字、会录入、会查询、会安全维护、会本岗位业务系统使用”,养成“上班先开机,工作必上网”的习惯,逐步形成“文件网上走、案件网上办、台帐网上建、绩效网上考”的新格局。实现“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共享”,形成人人重视信息、人人应用信息的良好氛围,把信息转化为警力、转化为效率、转化为战斗力,实现信息资源在公安工作中的有效利用。真正叫响“不懂计算机的领导将丧失指挥权,不懂计算机的民警将丧失工作岗位”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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