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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



第一篇: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____发展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参照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四日____控股集团印发的《____控股集团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五)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 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

(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

(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 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第七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三)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五)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六)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文字审核等工作;

(七)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八)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号、保管、存档工作;

(九)联系律师进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的衔接,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章程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建议。

(二)将需要审议的规章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制度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整体制订规划,整体规划每年滚动调整。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或修订年度计划。第十二条 公司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可临时提议并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将某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列入年度计划。

第四章 规章制度的起草

第十三条 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做出专门说明。第十四条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综合管理部协助。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三)撰写草案;

(四)将草案送相关部门、控股公司征求意见。涉及员工利益的,还需征求员工代表意见。被征求意见部门或个人应认真填写《____发展规章制度征求意见表》(见附件一);

(五)汇总意见,修改草案,填写《____发展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三)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四)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五)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六)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七)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

(八)制度的实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十八条 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提出意见。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意见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第五章 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 规章制度草案经起草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一),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批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查。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一)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

(二)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三)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四)提交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

第二十二条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综合管理部报本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下发实行,须董事会审批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报送董事会审批后下发实行。

第二十三条 以____发展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管理规范,由本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第二十四条 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如需修订则按照修订与废止的相关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六章 修订与废止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与综合管理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第二十八条 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填写《____发展规章制度修改、废止建议表》(见附件三)交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拟)定部门提出,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的规章制度,其修订和废止报董事会审定。

第三十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一)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二)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三)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四)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五)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六)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第三十一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一)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二)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三)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四)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五)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范围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认定。

第三十三条 每年一季度,由综合管理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第三十四条 各控股子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____发展制定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子公司认为制度条款不适用于本公司的,应于制度颁布日两周之内向____发展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说明,并将解决方案上报备案。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需董事会审批的由董事会秘书协调审批。

第三十五条 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四。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____发展综合管理部。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证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质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为规范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保证企业有序、高效运转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适用性、权利与义务并存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公司和子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种类主要包括: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其中:

(一)基本管理制度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批准制定的对经营管理各个方面的原则性强、意义重大、覆盖面广的规章制度,一般称为“XX管理制度”、“XX规定”。

(二)具体规章是指公司、子公司的总经理办公会分别根据本单位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其他经理管理工作的需要,针对经营管理工作中某一具体环节、具体业务、具体岗位等而制定的规章制度,一般称为“XX管理办法”、“XX实施细则”、“XX操作规程”。

分公司认为公司本部的规章制度难以执行或不适应本单位管理需要的,可以在公司本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再制定细化的管理文件,除《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称“办法”外,其他一般均称为“实施细则”。

第四条

规章制度管理坚持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废、改、立管理流程,统一应用规章制度格式模版及其他相关规范。

第五条

规章制度制定的基本流程:计划(立项)→起草→审核与审查→审批与发布。

第六条

规章制度分试行、暂行和正式三种版本,存续期间具有同等效力。

新建规章制度应当以“试行”或“暂行”版本发布,不得以正式版本发布。

试行的规章制度不设试行期,试行后取得经验、具备制定正式规章制度条件的,由起草部门修订后发布正式版本。

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制定试行的或正式的规章制度的,可以制订暂行的规章制度,并设1~2年的暂行期,暂行期满后,由起草部门修订后发布试行或正式版本。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子公司(以下有时统称各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计划(立项)、起草、审核、审查、审批、发布、解释。

公司党内规章制度的计划(立项)、起草、审核、审查、审批、发布、解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司行政事务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负责组织各单位编制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和督促落实;

(二)负责会同律师事务部定期组织检查规章制度在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负责定期印制公司规章制度汇编文本,或负责在公司内部办公信息网建立规章制度资料库,并及时更新;

(四)负责规章制度的发文管理;

(五)负责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起草、报批并发布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

(六)负责本部门起草发布的规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

(七)其他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司律师事务部是规章制度的协管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负责按照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要求组织各单位编制和完善各单位规章制度体系;

(二)负责各单位起草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审核和有效性审核;

(三)负责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起草、报批并发布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

(四)负责本部门起草发布的规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协助行政事务部定期组织检查规章制度在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其他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九条

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是其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建设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配合建立规章制度体系,制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起草、报批并发布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规章制度发布前的专业性审核;

(三)负责本部门起草发布的规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组织检查或配合行政事务部与律师事务检查本部门起草发布的规章制度在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其他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十条

子公司、分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工作,在公司行政事务部和律师事务部的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职责。

第三章

计划(立项)

第十一条

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应将规章制度建设纳入计划(立项)管理,并于每年11月将下一拟起草、废止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建设计划报公司行政事务部。

第十二条

公司行政事务部会同律师事务部在汇总、分析各单位提交的规章制度建设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编制下一公司规章制度建设计划(立项),并于每年12月中旬前,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公司规章制度建设计划(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公司行政事务部负责下发执行。

第十三条

各单位根据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建设计划(立项),将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建设计划(立项)分解、落实到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确保按计划如期完成起草工作。

第四章

起草

第十四条

起草规章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xx水源公司有关规定;

(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服务于企业使命和目标的实现;

(四)结构严谨、逻辑严密、文字简练、用语准确,并符合公司规章制度模版(见附件1)和编写规范的要求;

(五)职责和权限界定清晰、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六)相关规章制度之间边界清楚,相互协调,有机统一;

(七)规章制度中的数字或金额的“以上”均含本数,“以下”均不含本数。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原则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目的、定义、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具体规范、违反规定的责任、批准机构、执行日期和解释部门等。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分章、节、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单一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

章、节、条、款、项、目的序号,以及规章制度的标题、正文等的字体、字号、行间距等,执行公司公文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完成“征求意见稿”后,应当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以及是否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等情况,征求相关单位包括公司律师事务部的意见后,形成“送审稿”,报分管起草部门的领导审查。

第五章

审核与审查

第十八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将“征求意见稿”在提交分管起草部门的领导审核前,应当提交公司律师事务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法律审核,其中基本管理制度还需要进行双重法律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合法性审核主要从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等角度进行审核,其中对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送审稿”,需审查是否事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确保规章制度满足合法合规的要求;

(二)合规性审核主要从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本制度第四章的规定要求,与已有的规章制度在内容上有无交叉、重复和矛盾之处,是否符合规章制度模板和编写规范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符合规范;

(三)有效性审核主要从规章制度内容能否涵盖所规范业务的主要控制点,是否能有效控制风险等角度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经办人根据律师事务部反馈的修改意见,修改形成“送审稿”,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起草部门的领导审查同意,形成“报批稿”,起草部门并据此编制议案或起草(修订)说明,属于公司本部的,一并提交公司行政事务部,属于各子公司、分公司的,一并提交本单位综合管理部门。

第六章

审批与发布

第二十条

公司行政事务部、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规章制度草案提交本单位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其中:

(一)属于公司本部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的,应当在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之前,由党群工作部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

(二)对于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属于公司本部制定的,应当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之前,由党群工作部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属于分公司、子公司制定的,应当在提交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之前,由综合管理部门提交职工大会讨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及设董事会的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分别由各单位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本单位董事会决策;未设董事会的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在其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执行董事决策。

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规章,分别由各单位的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分公司内部适用的细化管理文件,由其总经理办公会拟订,经分管该分公司的领导审查同意后,其中:《“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需报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其他实施细则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的规章制度,由各起草部门负责办理发文手续。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修改意见的,由起草部门负责修改后,再由各起草部门负责办理发文手续。

子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分公司制定的细化管理文件的发文,由各子公司、分公司的综合部办理发文手续。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规章制度时,由规章制度起草部门作说明。

第二十四条

规章制度以带文号的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

公司本部规章制度发文的文号为“苏水源X〔XXXX〕XX号”,其中第一个“X”内为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发文代号;发文标题一般为“南水北调xx水源公司关于印发《XX管理制度》(或《XX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正文关于规章制度的完整名称一般为“南水北调xx水源公司XX管理制度(或XX管理办法)”。

各子公司、分公司规章制度发文的文号按其公文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或参照前款规定的原则办理。

第二十五条

规章制度发布实施后,公司行政事务部、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其上传至内部办公信息系统进行公示;或每年定期编制《规章制度汇编》文本并发至有关人员。

第二十六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本部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需要上报审批或备案的,应当由公司指定的职能部门在公司决策程序履行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规章制度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履行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根据分公司、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分公司、子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需要上报公司审批或备案的,应当由各子公司、分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在其内部决策程序履行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规章制度报送公司指定职能部门履行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第七章

执行与检查

第二十七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的执行督促。

第二十八条

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及时向制度解释部门反馈,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制度。

第二十九条

行政事务部应当将规章制度检查纳入工作计划,针对规章制度条款的有效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检查。

第八章

修订与废止

第三十条

规章制度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应根据内外环境变化和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及时做好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或废止:

(一)规章制度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等上位法已经修改或废止时;

(二)规章制度主要内容被有关上位法或者其他规章制度替代时;

(三)发生发展战略调整、组织结构调整、职能调整、管理模式调整或经营范围调整等情况时;

(四)规章制度本身不合理、不完善,对执行的有效性产生影响时;

(五)发现规章制度之间存在交叉、重复和矛盾之处时;

(六)其它需要修订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

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由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按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履行决策程序。

规章制度修改、废止后,应当及时公布。

第九章

规章制度管理情况报告

第三十三条

规章制度管理实行报告制度。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培训、执行与管理成效,以及下一规章制度废、改、立计划、培训计划、检查计划等。

第三十四条

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情况报告,由公司行政事务部会同律师事务部组织各单位分别编制后汇总成稿,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阅。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负责起草并正在执行的规章制度按照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要求进行梳理,对确实需要进行修订的,应当结合本制度的要求一并进行规范化的修订。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事务部和律师事务部共同负责解释。

第三篇:规章制度制定

规章制度制定、公示与适用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里对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提出了三个步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典型案例】某食品有限公司202_年12月31日以前实施的是旧版《员工手册》,该手册规定员工的病假工资是其基本工资的60%。而今年1月1日实行的新的《员工手册》规定:当年病假累计超过10天,病假工资待遇按员工工作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员工李女士于去年7月2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家休病假。食品公司按照新的《员工手册》扣发了李女士今年1月份、2月份的工资。李女士不服公司的决定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判定食品公司补发李女士今年1月份、2月份的工资差额,食品公司向法院起诉。案件审理中,食品公司将新《员工手册》向其职工公布并已送达职工,但未履行相应的民主程序。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制定的《员工手册》应当在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后,在本单位内颁布施行。食品公司新的《员工手册》未经民主程序制定,所以应按照旧的《员工手册》的标准向李女士支付工资。据此,判决食品公司支付李女士今年1月份、2月份的工资差额一千九百余元。

【律师评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规章制度需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本案中单方面制定新的规章制度,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征求员工同意,不符合民主程序,因此,法院判决新的规章制度对李女士无约束力。

【风险提示】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民主程序,为了避免今后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用人单位应当保留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及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的书面证据。比如,可以制作会议纪要,参与者签名。另外注意的是,这里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并非用人单位所有制度。比如,用人单位的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就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所指的规章制度。

【法律链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

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

规章制度制定后,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并不会当然地作为处理依据,还必须经过公示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公示方法很多,根据实践经验,实践中一般可采取如下公示方法:

(1)公司网站公布:在公司网站或内部局域网发布进行公示;

(2)电子邮件通知:向员工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员工阅读规章制度并回复确认;

(3)公告栏张贴:在公司内部设置的公告栏、白板上张贴供员工阅读;

(4)员工手册发放:将公司规章制度编印成册,每个员工均发放一本;

(5)规章制度培训: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集中学习;

(6)规章制度考试:公司以规章制度内容作为考试大纲,挑选重要条款设计试题,组织员工进行开卷或闭卷考试,加深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的理解;

(7)规章制度传阅:如公司员工不多时,可将规章制度交由员工传阅。

【典型案例】小明202_年3月入职深圳一电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特别约定: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202_年6月10日,小明接到公司的一份解雇通知,解雇理由是小明上班时间经常上网聊天,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三次以上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小明辩解,他一直不知道公司有该规定,公司从未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向其公示,公司称规章制度已向其公示,但无法举证规章制度公示的事实。

【律师评析】在本案中,姑且不论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三次以上上班时间聊天可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单从程序上说,公司败诉是确定无疑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规章制度未公示的,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本案中公司不能举证证明规章制度已公示的,其依据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将不能得到

支持。

【风险提示】规章制度是否公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影响极大,直接关系到劳动争议案件的胜败。根据实践经验,从便于用人单位举证角度出发,规章制度的公示需注意以下操作细节:发放员工手册必须有员工签收记录,规章制度培训必须保留培训人员的签到记录,规章制度考试应当将试卷作为员工的档案资料保存。另外,还可在入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本人已经充分阅读公司规章制度,愿意遵照执行。从举证角度考虑,不推荐网站公布法、电子邮件通知法、公告栏张贴法,因为这三种公示方式都不易于举证。

【法律链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三、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适用

实践中,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往往会遇到这样的情形,即既有内部规章制度又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认内部规章制度还是认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以何者作为依据将直接导致裁判结果的差别,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势必产生重大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2_]6号)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司法实践中应以劳动者的请求作为适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前提,劳动者要求优先适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典型案例】王某是一家国有企业的驾驶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年底公司由于控制成本,单位用车全部外包,根据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岗位没有了,单位可辞退。于是公司通知王某,准备辞退他。王某认为,他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如果他不担任驾驶员,用人单位应另行解决他的工作岗位,双方遂发生劳动争议。

【律师评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2_]6号)第1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王某要求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另行解决他的工作岗位而不是辞退,王某的要求法院应当支持。

【风险提示】为了避免规章制度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适用依据的混乱,用人单位应当保持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的一致性,有必要时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劳动合同条款与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一致时,条款自动失效,以规章制度为准。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2_]6号)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篇:制定规章制度

制定规章制度,考勤以打卡机为准,缺一次卡扣5元,一天缺两次算旷工。我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度,员工上班、下班均需按规定打卡,以便计算考勤。凡月底考勤上未能反应出上下班的时间者,一律按缺勤处理。

2.忘打卡:如出现忘打卡现象,需有部门主管能证明其准确上下班时间,并在本部门登记以通用单形式报人力资源综合部,人力资源综合部核查无误方为有效。

3.因公干外出办事,必须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经理级人员外出需经直接上级批准。(如遇上班前直接外出或下班后无法返回需填写通用单注明外出事由交人力资源综合部)人力资源综合部将统一进行核查,不能反映出正常考勤时间的,视情节以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4.每忘记一次打卡罚款5元,当月累计三次忘打卡,则视为一次迟到/早退;累计五次则视为两次迟到/早退,依次累计。

5.无论任何情况下所有员工都必须亲自打卡,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双方即时予以罚款50元处分,若有两次同样行为,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6、业务人员出差必须把出差起止时间填写通用单以书面形式报到人力资源综合部、计统科考勤处。

7、上班时间请假人员必须凭签批的请假条出门,门卫在收到请假条后予以放行,出门及返回都必须打卡。

公司也是打卡考勤,我把我公司的制度给你一份参考一下,(目前我公司职工没人不打卡):

第五篇:小学班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

小学班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

一、具体事项

1、树立班级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有强烈的群众荣誉感,处处为班级着想。

2、正确客观地树立学习观念,认真对待学习,刻苦努力。

3、上课认真听讲,不乱发言,回答或提出问题应先举手,并能用心大胆地回答老师所提的问题。

4、严格遵守学校的时间制度,迟到务必打报告,严格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

5、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打架,不骂人,不讥笑他人,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上学结伴而行,放学应按路队要求行走,做到不争、不抢、不超。

6、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不抄袭他人作业,并能持续作业的整洁。

7、用心并能持续教室的清洁卫生,能做到不乱扔,不乱丢,合理利用卫生袋。

8、爱护公物,不乱用粉笔涂画。

9、严格服从班干部的劝导,事后可向老师反映状况,并能正确地监督班级管理工作。

10、班主任每一天早晨、下午各点一次名。(若班主任不在,则班委会成员代劳)

二、学生职责

1、不能在上课之后进教室,也不能以各种为借口而逃课。

2、不能上课睡觉,不准吃零食。(面包、奶、饼干等除外)。

3、不能在上课时随便喊叫别人,并做一些怪异的动作。

4、下能在下课时在讲桌上用黑板擦拍黑板灰,或损害粉笔,不能破坏班级的东西。

5、不能用别人的作业顶替自我的作业或交空作业本。

6、不能说一些侮辱别人的话(或脏话)。

三、值日生职责

1、按时值日,每一天在7:___分之前打扫完卫生并且持续一天中地面上无垃圾。若发现有人随地扔垃圾,有权利责令他拾起,若此人不听,交班委会处理。

2、值日生到校后第一件事要开窗通风,持续教室内空气清新。

3、擦黑板的同学一节课一擦,持续黑板光洁乌黑,无粉笔字痕。板擦上的粉笔末应在擦完后立刻清理干净。

4、打扫室外卫生区的同学每一天早上打扫一次,打扫完后应报告组长,组长检查合格后方可回教室。

四、班长职责

1、遵守学校及班级的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班群众,关心班内每个成员,时时刻刻要维护班群众的荣誉。

2、要注意学生的到校状况,如发现无故未来者,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做好记录。

3、学生请假务必有请假条并且有班主任的签字,没有班主任签字不得准假(家长电话联系学校)。

4、老师不在课堂时,应维持好纪律,做到班内无声音,无下位者。

5、课间监督学生是否玩危险物品。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没收危险物品交于班主任。

五、卫生委员职责

1、每一天早晨检查教室及卫生区,做好督促工作,保证无垃圾。如发现不干净应责令该负责区组长重新打扫。

2、在课间若发现卫生区内有垃圾,有权责令当天值日组长打扫干净。

3、每星期的卫生大扫除,应分工精确,职责到人,定好打扫时间及方法,并做好监督工作,做好违纪记录。

六、请假制度

1、在本人务必亲自离校办理并且会耽误上课的状况下能够请假。

2、本人务必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如果有病务必由家长亲自来请假。

3、请假人务必在规定的假期内按时返校,否则按旷课处理。

七、班委会职责

1、班委会由班长、值班班长、语文课代表、数学课代表、英语课代表(三-----五)、艺体课代表、、品德与生活(社会)课代表、图书管理员等成员组成。

2、每个成员务必遵守班级的规章制度,热爱班群众,用心维护班级的荣誉,为班级贡献自我的力量。

3、课代表应及时收发作业,教师不在时要布置好作业。

4、每个成员都要用心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领头为班级争取荣誉,做其他同学的好榜样。

5、班长处理不当的问题,班委会成员有权共同商讨,达成协议,重新处理。

6。值日生9:20之前打扫完室内外卫生,值日生回家前关好门窗,如学校批评打扫不干净或不及时,下一星期组长罚___天,组员罚三天,并且全组成员每人扣0。___分每一天早上做完值日后,并且持续一天中地面上无垃圾。若发现有人随地扔垃圾,有权利责令他拾起,若此人不听,交班委会处理。

小学班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1、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不准在教室、走廊上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3、不住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4、不准扒栏杆,带包装袋上楼。

5、课间操、升旗、大型集会务必穿校服,不得无故缺席。

6、请假要履行手续,不得无故迟到、旷课。

7、上课认真听讲,不得扰乱课堂秩序、随意说话、看课外书籍、顶撞老师。

8、作业要独立完成,按时完成,不得抄袭。

9、值日生要按要求,认真做好值日,不准拖拉。

10、在校期间,不准吸烟上网、打架斗殴、勾结校外人员。

11、在宿舍要遵守宿舍的纪律要求,服从管理。

具体奖罚措施:

奖:

1、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在班级前十名的依次加十分。

2、每次考试进步在五个名次以上的每人加三分。

3、一个月内无违纪现象,不迟到,不请假的每人扣___分。

4、参加群众活动为班级争光的,按其成绩给予___分

5、大公无私拾金不昧被学校表扬的每人没次加___分

6、其它为班级做出贡献的酌情加分

罚:

1、违反校纪吸烟私自离校翻墙上网的一次扣___分

2、打架顶撞老师违反考试纪律的一次扣___分

3、值日生工作失职受到学校批评的每人扣___分

4、考试成绩倒十名的依次扣___分

5、无辜不参加群众升旗课间操旷课者每次扣___分

6、带包装袋扒栏杆被发现想和每人扣___分

7、上课不专心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受到老师批评的每人扣___分

8、上课迟到者每次扣___分

期望同学们共同遵守,互相督促,共同进步为把我们班就建设成为一个良好的班群众而努力。

小学班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

1、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先请假。

2、课间不能追跑打闹,大声喧哗,应配合值日生的工作。

3、在集会时要求听从指挥,不能随便说话、克制小动作,要做到站如松、坐如钟。

4、每位同学都要配合组长和班干部的工作,做到用心配合、不说长道短,有什么状况直接向老师反映,不得顶撞。

5、在学校见到老师要主动问好,团结同学,不搞小团体,用心配合老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为老师提推荐。

6、在校园内使用普通话,使用礼貌语言,做一个礼貌的学生。

7、认真做好操,出操时要做到快,静,齐。

8、上课认真听讲,不讲小话,不玩小动作,用心回答问题。

9、下课不在教室里追赶吵闹。

10、按时独立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到错题当天改完,有不明白的及时问老师或同学,不能抄作业。

11、早读时声音要洪亮,有感情。

12、周一到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家庭作业交给组长,组长要做好作业的检查工作和将未完成作业的同学名单上交学习委员。

13、注意卫生,做到不乱扔、不乱画,桌椅摆放要整齐。桌子里不能存放垃圾,桌面学习用品的摆放要整齐。

14、班干部及组长和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自我的工作职责,除管理好班级以外,还要给事事给同学们做榜样。

15、小组的同学要相互帮忙,相互监督,共同提高。

16、着装要规范,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勤洗头,勤换衣服,勤剪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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