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简要流程
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简要流程
1、农户查阅补贴产品目录,选择需购买补贴农机具,和供货企业;
2、农户持二代身份证和个人私章,在区农机管理站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报名登记册”;
3、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读卡器扫描二代身份证、给购机者拍照照片,在农机购置补贴网络系统录入购机者有关信息,并上传;
4、工作人员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协议表”一式三份,购机者在表上签字盖章、农机主管部门盖章后,将申请表交给购机者二份;
5、购机者持申请表(交供货企业一份,购机者留存一份)到相关供货企业,议定价格,缴纳差价款后提机,购机者和供货企业在“供货企业供货表”上签字盖章;
6、供货企业从生产企业进货后及时通知农机主管部门验货,并提供进货单据复印件,验货员查看网上进货记录后,填写验货登记记录备案;
7、供货企业提供有关需要备案的资料,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协议表” 和“供货企业供货表”,到商州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申请加盖验货专用章;然后到省上申请结算补贴款。
商州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
第二篇:202_年农机购置补贴流程
202_年农机购置补贴流程
1、购机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农机局申请购买补贴机具。
2、县农机局将审核合格的购机者进行张榜公示7天。
3、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局和县级财政局发给购机户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4、购机户持补贴指标通知书到经销商处办理购机手续。
5、购机户缴纳全价款购机,经销商向购机户出具全额销售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6、购机后7个工作日内,购机户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所购机具向县农机局申请核验机具。
7、县农机局核验无误后,进行喷号及人机合影,并于20个工作日内分期分批向县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8、经销商及时将机具销售信息(销售金额、发票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人机合影及发票原件照片)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9、县财政局对农机局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级承办金融机构,同时将农机补贴核实结果表分别抄送乡级承办金融机构及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购机农民的补贴存款卡(折)。
第三篇:农机购置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三个禁止、四个严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 “三个禁止”即禁止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禁止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禁止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
“四个严禁”即严禁向农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及农民收费。
“四项制度”即补贴机具实行目录制、补贴资金实行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实行公示制;执行过程实行监督制;实施效果实行考核制。
“八个不得”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化推广机构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第四篇:202_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程序
202_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程序
农户申请(录入申请者信息)—→公示—→确认申请(打印指标确认书)—→全价购机(录入购机信息、打印供货表)—→机具核实(村委签字盖章)—→申请补贴—→兑现补贴资金(财政部门)。
(一)申请。申请者凭二代身份证(是组织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县农牧局农机推广站;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录入申请者信息。
(二)公示。农机推广站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公示表》公示7天,单机中央补贴额不超过3000元的机具审批与公示同时进行。
(三)确认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管理系统直接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简称通知书),一式四份,加盖务川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核专用章,该通知书有效期为30天。
(四)全价购机。申请者凭通知书到经销商处全价购机、经销商通过补贴系统录入购机信 息,打印《补贴机具供货说核实表》(简称供货表)给购机户签字。并将供货表、购机发票、三包凭证给购机户。
(五)购机核实。经销商供货后,填写《贵州盛农机购置补贴核查表》(简称核查表)一式三份,购机者并到所辖村委会签字盖章。
(六)申请补贴。购机者购机后10天内向县农机推广站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出示“通知书”、身份证和购机发票原件,提供购机发票复印件1份、“供货表”和“核查表”原件各2份。
(七)兑付补贴资金。经核实无误后,县农机推广站汇总整理补贴资金结算资料(包括“通知书”、“供货表”、“核查表”、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补贴机具结算汇总表),送县财政局。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账户或购机者指定账户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购机者。
务川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咨询信息
购置补贴办公地点:务川自治县农牧局三楼(农机管理站)咨询电话:0852-5621131 0852-5621639 公司名称
贵州佛池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遵义市盛豪农机有限公司 贵阳新三农农业机械公司 贵州吉康农机有限公司 遵义新阳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遵义市农业机械供应公司
遵义市盛豪农机有限公司
遵义市华豪农机有限公司 遵义市川星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遵义市鑫太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凤冈县神力农机有限公司 贵州互帮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湄潭县富裕民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侬信商贸有限公司 江口鑫源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贵州灿华贸易有限公司 遵义市华慧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三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遵义市天易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遵义市通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遵义合力发农机有限公司
代销商名称
务川农机经营部 务川通用农机经营部 务川通用农机经营部 务川通用农机经营部 务川通用农机经营部 务川通用农机经营部
遵义市盛豪农机有限公司务川经营部
务川通用农机经营部
务川通用农机经营部 务川通用农机经营部 李牧
老百姓农机经营部 李炳文微耕机代销点
务川自治县鑫源农机经营部 刘云霞代销 直销 暂无代理
务川通用农机经营部
覃志高(焦坝乡)、李荣军(丰乐镇)3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务川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抓好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务川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余真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淑荣 县农牧局局长
杨 猛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申茂胜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尹 强 县监察局局长 杨付财 县农综办主任 高 宪 县财政局副局长 伍仕槐 县畜产办主任 邹 弢 县茶叶办副主任 张 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小涛 县质监局局长 申 权 县工商局副局长 马国勇 县烟草公司副经理
杨在敬 县农综办副主任 各乡镇财政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牧局农业综合办,杨付财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日常工作。
202_年4月16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_年4月17日印发
务府办发„202_‟41号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务川自治县202_年农机购置补
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务川自治县202_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_年4月16日
务川自治县202_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根据贵州省农委、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_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_‟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推进烤烟、茶叶、畜牧以及其他特色产业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鼓励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充分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发展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主要任务目标
推广补贴机具500台(套),完成中央定额补贴资金100万元。
三、实施范围及基本原则
(一)实施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全县15个乡镇,凡属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均予以补贴。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原则。向烤烟、茶叶、畜牧等县重点支持的产业倾斜、向养殖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向专业户,大户、科技示范户倾斜。
2.公平、公开、充分尊重农民购机自主选择权原则。
3.严格操作程序,及时、科学、简便、高效办理购置补贴原则。
四、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机具有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2个小类145个品目和我省自选的11个品目。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贵州省202_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不得使用纸质打印、不干胶粘贴等临时铭牌。
水稻插秧机、茶叶机械敞开补贴,优先审核办理购置水稻插秧机、茶叶机械的申请手续。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大约是此档产品近三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
五、补贴对象及补贴机具数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种粮大户、农机大户、计生户、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等给予优先补贴。在申请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后顺序办理补贴手续。
(二)补贴机具数量:同一农户内购买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10台,其中,购买同一品目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3台。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内购买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60台,其中,购买同一品目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20台。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择购机,允许跨县选择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购机。
六、补贴方式及操作程序
(一)补贴方式
202_年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即:由申请者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申请购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者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选择符合条件的经销商自主购机,经核实购机情况无误后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者指定账户。购机对象为农牧渔民的,原则上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账户兑付给购机者,购机者与涉农补贴一折通农户姓名不是同一人的,需出示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复印件。
(二)操作程序 1.购机申请
(1)申请者向县农机推广站提出购机申请,申请者为个人的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为组织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县农机推广站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过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申请者基本信息和拟购机具信息,扫描上传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正面)图片,现场拍摄录入申请者头像。
(2)公示申请对象:县农机推广站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公示表‣(见附件)公示7天。单机中央补贴额不超过3000元的机具可将审批申请与公示同时进行。(3)确认申请: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推广站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见附件2)一式四份,加盖“务川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核专用章”。县农机推广站返还两份“通知书”至申请者。“通知书”的购机有效期为30天。
2.全价购机
申请者自主选择经销商,与经销商谈价议价购买补贴机具。申请者提供1份“通知书”给经销商,自行保留1份。经销商按购机先后的顺序,通过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所售机具的销售总价、购机日期、产品出厂编号、人机合影照片、发票照片、发票号等真实信息,保存后打印3份•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以下简称“供货表”,见附件)。经销商向购机者交付机具时,现场签署“供货表”,购机者确认。经销商留存1份“供货表”,销售时同步提供税务正式发票(发票上注明购机者姓名、补贴机具名称、型号、标准配置、实际销售价格、各级补贴金额等信息)、2份“供货表”和填写完毕的“三包”凭证。
3.核实购机情况
经销商供货后,填写•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核查表‣(以下简称“核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给购机者,购机者持“核查表”到所在村申请购机核实,村委会经核查后,在“核查表”上签字盖章。购机者自留1份,申请补贴资金时交2份到县级农机推广站。
4.申请补贴
购机者购机后10天内向县农机推广站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出示“通知书”、身份证和购机发票原件,提供购机发票复印件1份、“供货表”和“核查表”原件各2份。
5.兑付补贴资金
经核实无误后,县农机推广站汇总整理补贴资金结算资料(包括“通知书”、“供货表”、“核查表”、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补贴机具结算汇总表,见附件),送县财政局。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县财政局按各乡镇所需补贴资金划拨到各乡镇财政分局,由乡镇财政分局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账户或购机者指定账户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购机者。
七、确定补贴机具经销商
经销商必须经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人员、场地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条件。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无须备案。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
补贴产品经销商要在户外悬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醒目位置公示所经营农机补贴产品的名称、型号、标准配置、销售价格、补贴标准、生产企业及“三包”内容;销售时必须及时向农民提供全额购机发票,必须如实填写“三包”凭证。
八、职责分工
(一)县农牧局职责:县农牧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主要负责牵头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按操作程序办理补贴手续;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归纳上报信息简报;核查补贴对象购机的真实性;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受理和上报各方的举报和投诉;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监督和管理县域内补贴产品经销商。
(二)县级财政部门职责:县级财政部门是补贴资金兑付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参与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并将兑付情况通报农牧局;配合农牧局按比例对补贴机具进行抽查核实,并保证一定的核实经费。
九、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县财政局、县农牧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在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和“八个不得”,确保购机补贴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办理,广泛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套购补贴资金。
(三)经销商在办理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严格办理程序、经销商不得代办代签补贴申请。严禁虚购机具套取补贴资金,严禁经销商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如有以上情况,一经查实,建议 12 工商部门吊销执照,不得在务川境内经销和代理补贴农机具,并不予办理今年的报账手续。
(四)经销商销售补贴农机具必须建立三包服务点,进行售后服务及维修,如经销商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指定有相应的资质的代理商代理。并在销售点醒目位置标明所售补贴机具的生产企业、类型、型号、标准配置和补贴额等信息,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主要配置等重要信息,让农民明白购机,放心用机。
(五)经销商负责所经销对机具的安全使用、维护保养等进行培训,确保购机者正确使用和保养。并有义务提供购机农户的信息咨询和新技术的推广。
(六)办理购机补贴工作人员不得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礼金礼品及非法向农民和经销商收取任何费用,应及时有效的办理购机补贴手续。
(七)加强信息公开。一是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推广目录等信息。二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单机补贴额超过3000元的,必须在县、乡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后方能办理补贴手续,对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000元的机具可将办理与公示同时进行。三是张榜公布重点信息,要在本单位的醒目位置公布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流程等重要信息,并设置投诉电话,处理农户投诉。
(八)加大购机核实力度。要采取电话抽查、入户核查等多种方式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完成机具核实,核查比例不得低于50%。县级 抽查20%,乡镇抽查30%。特别是对单机补贴额高于1万元和购买3台以上(含3台)机具的农户及购买多台机具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抽查和入户核查须有详细登记记录。根据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机具编号,在农户所购机具显著位置喷涂“国家补贴机具”字样和机具编号。
(九)加强补贴机具牌证管理。凡补贴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必须按农机监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实行牌证管理,确保补贴机具安全使用。
十、咨询服务电话:0852-5621639
投诉电话:0852—5621131 传真:0852-5621639 附件:
1.务川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公示表
2.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参考格式)
3.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参考格式)
4.务川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核查表 5.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参考格式)6.补贴机具结算汇总表(参考格式)
7.202_ 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受益 农户信息表
8.务川自治县农机质量投诉情况表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_年4月17日印发
第五篇:202_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铁岭县202_年补贴操作流程
一.购机申请。
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到所在地区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申请,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通过审核,确定为购机补贴对象后,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二.实施购机。
购机补贴对象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后,在1个月内从《补贴供货单位名单》中自主选择供货单位,实施全价购机,供货单位向“补贴操作网络系统”录入补贴机具信息,同时向购机者出具发票。三.申请补贴
补贴对象购机后携带《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惠农补贴“一卡通”账号或组织机构账号等材料,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申请机具核实和补贴资金兑付。四.补贴公示及机具核实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将已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通过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同时对购机补贴对象购机情况进行核实确认。五.发放补贴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核实无误后,向当地财政部门报送补贴资金结算报告,县级财政部门接到补贴资金结算报告并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