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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理赔申请资料清单[小编整理]

意外理赔申请资料清单[小编整理]



第一篇:意外理赔申请资料清单

意外理赔申请资料清单

(一)保险单第一页及出险人名单的复印件

(二)意外身故保险金申请(最高保额5000元)

参保员工身故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法定继承人为多人的,由其中一人(必须是成年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其余依次填写在法定继承人一栏中,并提供如下资料:

(1)所有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正

反面),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的复印件(户口本);

(2)公安部门或事故发生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

证明加盖红色公章;

(3)若死亡证明为复印件的,需提供火化证明原件,若参加了

其它保险,原件留存的,需留存部门提供证明并加盖公章;

(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

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原件;(若被保险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

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我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因交通意外导致死亡的需提供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

责任认定书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红章,非因交通意外导

致死亡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据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7)若继承人仅为未成年人或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

人作为申请人,并需提供街道开据的监护证明原件;

(三)残疾保险金的申请(最高保额5000元,根据残疾程度按比例赔付)

参保员工残疾的,由被保险人本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如下资料:

(1)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正反面);

(2)首次门诊(急诊)、住院病历、首次片子及其报告单;

(3)如第180天治疗仍为结束的,提供第180天的病历、片子及

报告单;

(4)180天后我公司会通知被保险人到沈阳医大一院进行残疾

程度鉴定,鉴定费用由被保险人自理;

(5)若被保险人不在沈阳的,180天后我公司会委托被保险人所

在地的中国人寿指定的当地的残疾程度鉴定医疗机构帮助鉴定,鉴定费用由被保险人自理,鉴定后将鉴定结果原件邮寄到我公司。

(6)在残疾鉴定的过程中,因为个体差异很大,医院可能会要求

被保险人做相应的检查,因为存在不确定性,依据医院要求;

(7)如果被保险人所患的身体残疾明显不可逆的(例如肢体缺

失)无需等待到第180天,我公司会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进行残疾程度鉴定;

(四)意外医疗保险金的申请(最高保额1000元,免赔100后80%赔付)

参保员工支出医疗费用的,由被保险人本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如下资料:

(1)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正反

面);

(2)门诊费用支出的:

① 提供门诊病历原件;

② 门诊收据原件(姓名与身份证上姓名应相符,避免同音不同字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把名字改正后,在改正处

加盖医院印章,收据上一定要有医院现金收讫的印章);

③ 有药费支出的,须提供医生出据的处方;

④ 发生大型检查费的(如CT、CR、DR、彩超、磁共振等),须提供报告单;

⑤ 收据上的日期要与病历上的看病日期一一对应,如发生有收据无病历的情况,仅以有对应病历的收据为准进行

报销,其余部分无法报销,因此特别提醒:请要求医生

一定要写清看病记录,省去事后再补开病历带来的麻

烦。

(3)住院费用支出的:

① 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医院病案室提取住院病历,并一

定要加盖病案室骑缝章(若参加其它保险,无法提供带

有红色骑缝章的住院病历,请留存部门提供病历的复印

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留存部门的红色骑缝公章);

② 住院收据原件,并一定要加盖现金收讫的章(如参加其

它保险,无法提供收据原件的,在提供收据复印件的同

时要原件留存机构开据分割单,注明报销金额,并一定

要加盖留存机构业务章);

③ 住院费用总明细(是总明细,不是日清单,明细应完整,明细显示总金额应与收据注明总金额一致。)

说明:个别情况需要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出据出险情况说明书、出警证明、其它能够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的资料,因为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存在差异,因此此处仅做说明,依情况看是否需要、如有需要的我们将在第一时间通知。

注:申请书由保险公司提供

第二篇:意外理赔申请资料清单

意外理赔申请资料清单

(一)保险单第一页及出险人名单的复印件

(二)意外身故保险金申请(最高保额5000元)

参保员工身故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法定继承人为多人的,由其中一人(必须是成年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其余依次填写在法定继承人一栏中,并提供如下资料:(1)所有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正反面),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的复印件(户口本);(2)公安部门或事故发生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加盖红色公章;

(3)若死亡证明为复印件的,需提供火化证明原件,若参加了其它保险,原件留存的,需留存部门提供证明并加盖公章;(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原件;(若被保险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我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因交通意外导致死亡的需提供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红章,非因交通意外导致死亡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据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7)若继承人仅为未成年人或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作为申请人,并需提供街道开据的监护证明原件;

(三)残疾保险金的申请(最高保额5000元,根据残疾程度按比例赔付)

参保员工残疾的,由被保险人本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如下资料:

(1)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正反面);(2)首次门诊(急诊)、住院病历、首次片子及其报告单;(3)如第180天治疗仍为结束的,提供第180天的病历、片子及报告单;

(4)180天后我公司会通知被保险人到沈阳医大一院进行残疾程度鉴定,鉴定费用由被保险人自理;

(5)若被保险人不在沈阳的,180天后我公司会委托被保险人所在地的中国人寿指定的当地的残疾程度鉴定医疗机构帮助鉴定,鉴定费用由被保险人自理,鉴定后将鉴定结果原件邮寄到我公司。

(6)在残疾鉴定的过程中,因为个体差异很大,医院可能会要求被保险人做相应的检查,因为存在不确定性,依据医院要求;(7)如果被保险人所患的身体残疾明显不可逆的(例如肢体缺失)无需等待到第180天,我公司会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进行残疾程度鉴定;

(四)意外医疗保险金的申请(最高保额1000元,免赔100后80%赔付)

参保员工支出医疗费用的,由被保险人本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如下资料:

(1)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正反面);

(2)门诊费用支出的:

① 提供门诊病历原件;

② 门诊收据原件(姓名与身份证上姓名应相符,避免同音不同字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把名字改正后,在改正处加盖医院印章,收据上一定要有医院现金收讫的印章); ③ 有药费支出的,须提供医生出据的处方;

④ 发生大型检查费的(如CT、CR、DR、彩超、磁共振等),须提供报告单;

⑤ 收据上的日期要与病历上的看病日期一一对应,如发生有收据无病历的情况,仅以有对应病历的收据为准进行报销,其余部分无法报销,因此特别提醒:请要求医生一定要写清看病记录,省去事后再补开病历带来的麻烦。

(3)住院费用支出的:

① 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医院病案室提取住院病历,并一定要加盖病案室骑缝章(若参加其它保险,无法提供带有红色骑缝章的住院病历,请留存部门提供病历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留存部门的红色骑缝公章); ② 住院收据原件,并一定要加盖现金收讫的章(如参加其它保险,无法提供收据原件的,在提供收据复印件的同时要原件留存机构开据分割单,注明报销金额,并一定要加盖留存机构业务章);

③ 住院费用总明细(是总明细,不是日清单,明细应完整,明细显示总金额应与收据注明总金额一致。)

说明:个别情况需要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出据出险情况说明书、出警证明、其它能够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的资料,因为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存在差异,因此此处仅做说明,依情况看是否需要、如有需要的我们将在第一时间通知。注:申请书由保险公司提供

第三篇:寿险理赔资料清单

寿险理赔资料清单

申请项目

理赔申请书

授权委托书

事故者身份证明

受益人身份证明及受益关系证明

受托人身份证明

延长或转院申请

门诊资料

疾病诊断证明书

住院病历

病理、血液、X光及CT报告

医疗费用收据 应备资料 说明 必备 注意填写无遗漏、申请人姓名与申请人签名相一致。选备 当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需注明授权范围与时间、委托人签名。必备 收取复印件:需经客户签名。选备 申请配偶意外、子女意外,须提供事故者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 当被保人未成年,监护人申请理赔时需提供监护人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选备 当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 选备 客户有办理过延长住院或非定点医院申请,理赔时请提供相应的申请审批表 必备 门诊治疗时必须提供与费用发生日相对应的药品及治疗记录。如客户未门诊治疗,可不做要求。必备 客户提供则收取,已提供出院证明和完整病历者可不提供 必备 住院治疗时必须提供。如客户未住院治疗,可不做要求 选备 客户提供则收取 必备 费用型险种需收取原件,第三方赔付时需发票复印件加盖赔付方印章,及赔付明细分

割单(或发票复印件上注明已报销金额)

费用型险种需提供:住院发票需对应费用总清单;门诊费用提供对应日清单或处方(门诊病历已记载可不提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部门证明、工伤证明等;如以上证明均无法提供,需由申请人书写事故经过的详细说明。医疗费用清单及处方 必备 意外事故证明 必备

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

理赔给付银行转帐存折(卡)

保险单凭证 选备 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时需提供,留存两证正副本复印件。选备 领款方式为转帐时需提供,转帐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必备 收取复印件。

保险咨询电话:游老师***

第四篇:意外伤害理赔所需资料(精选)

【理赔须知】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本公司有权保留申请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烧伤保险金申请资料

1)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或其他合法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或烧伤程度鉴定书;

3)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意外身故保险金申请资料

1)申请人和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还应提供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申请资料

1)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3)被保险人门急诊治疗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处方和病历;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入出院证明和出院小结;

4)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

5)被保险人享有社会医疗保险的,需提供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医院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原件;被保险人享有公费医疗的,需提供已注明给付比例或给付金额的住院费用收据原件或复印件;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商业保险公司等途径得到了部分补偿,本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给付。申请人需提供已注明给付比例或给付金额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或复印件,收据原件或复印件上应同时加盖给付单位的印章。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第五篇:理赔申请所需资料

学生意外险(非校方险)理赔所需资料

*

一、门诊治疗理赔所需资料:

1.出险经过;

2.被保险人(学生或幼儿本人)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学生或幼儿的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沧州银行除外);卡、折 复印件要清楚(申请人和持卡人必须一致)。3.门诊治疗需诊断证明、门诊收费票据

4.农村合作医疗证第一页与缴费页的复印件或城镇居民医保复印件;*

二、住院治疗理赔所需资料:

1、出险经过;

5.2、被保险人(学生或幼儿本人)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学生或幼儿的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沧州银行除外);卡、折 复印件要清楚(申请人和持卡人必须一致)。

3、医院治疗需住院病历、住院费用汇总表、住院费用收据;

4、农村合作医疗证第一页与缴费页的复印件或城镇居民医保复印件;*

三、意外身故申请所需资料: 1.出险经过;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双方的银行卡或存折(包括农补的存折)(沧州银行除外)复印件;卡、折 复印件要清楚(申请人和持卡人必须一致)。3.经医院抢救的需要医院出具抢救记录;4.交通事故的需交警队事故认定书;5.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父母);6.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信;

*

四、意外残疾申请所需资料:

1、出险经过;

2、被保险人(学生或幼儿本人)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学生或幼儿的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沧州银行除外);卡、折 复印件要清楚(申请人和持卡人必须一致)。

3、医院治疗需住院病历、住院费用汇总表、住院费用收据;

4、农村合作医疗证第一页与缴费页的复印件或城镇居民医保复印件;

5、市级评残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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