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房屋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xx
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委托人代理人:
地址: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河北省xxx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邮编:xxx 联系电话:xxx
案由:
本人xxxxx于202_年3月12日与本案被申请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gf—XX---xxx 合同编号:s2-2-xxxx 下同。),本案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81.16平方米,位于河北省市燕郊开发区规划路南侧的“上上城 福成-淮福苑”五期第十二栋xx单元的xxx号房。在万般期待中苦等一年,终迎来收房时刻,本人于202_年3月4日接到被申请人的自202_年3月6起的收房通知书,本人委托本案代理人于202_年3月7日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按流程收房。但却等来了不符合合同约定面积(约定面积81.16平方米,实测面积为87.47平方米)及质量的商品房,被申请人要求本人依照实测面积补足全款方可收房,根据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约定,本人无义务承担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房价款。导致无法及时,有效验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请求:
请求仲裁庭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本案之
实际情况,对本人如下之请求给予仲裁支持:
1、本人要求先验收商品房,待验收完全合格,符合商品房屋交付之规定后,方履行支付相应款项之规定,要求流程明确,不模糊,收费项目明确,符合法律之规定。并要求被申请人不得懈怠,延误,故意拖延,不尽验收房配合等相关义务。
2、根据本案合同之约定,本人要求被申请方对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房价款承担双倍返还于本人,且产权归属于本人。即由被申请人(商品房出卖人)承担面积误差比7.775%中的4.775%误差比对应的3.88平方米的房价(单价*****元/平方米)双倍房价款:3.88平方米乘于****元/平方米(单价)乘于两倍,合计******元。并于本人验收房屋交付其他合理款项时冲抵。
3、本人要求被申请方出示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摊面积依据,并予于公示。
4、本人要求被申请方承担延迟交付,验收房的违约责任,向本人支付逾期交付房违约金:(首付款数+月供数)乘于 33天 乘于 万分之一,合计*******元。
5、本人要求被申请方承担因其无法交付验收房致使本人的日常误工费,合计:*****元。
事实和理由:
本案所涉商品房存在如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流程及质量问题,从而导致本人无法验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1、被申请人验收房流程规定:先进行房屋实测面积验收签字---》补交超出合同约定面积的商品房屋款项——》拿到相应材料前往物业管理处进行相关流程——》拿到房屋钥匙实际勘测房屋面积及质量等事宜。本流程直接导致房屋所有权人的切身利益无法保障,先交款后验收房屋,根据双方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之相关约定,不符合商品房验收交付的约定。
2、本案所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约定面积为81.16平方米。而根据被申请人出示的本案商品房实际实测面积为87.47平方米,实测面积多出6.31平方米,面积误差比为7.775%之巨,根据本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的合同条款约定。但本案的被申请人(商品房出卖人)竟然要求本人(即本案的申请人,亦买受人)补足所有误差比面积总房价款(即多出的6.31平方米全部由本人承担),否则不提供验收房之流程操作,于合同之约定而不顾,于法不顾。从而导致本人无法验收房,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
3、被申请人无法正确提供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摊面积之依据。严重侵害了作为商品买受人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中的有关规定。掩盖,混淆业主的建筑物的公摊所有权。
4、因被申请人的原因,导致本案所涉商品房延迟一个月多交付,约定交付日期为202_年1月20日,实际通知验收房屋日期为202_年3月6日。逾期33天,有严重的逾期交付行为,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双方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相关约定,被申请方(出卖方)应按日向申请方(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证:
一、被申请方人证:
1、二、申请方人证:
1、****单元的*****号房 业主。
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2、****单元的*****号房 业主。
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物证: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来源于双方合法,有效签署成立。该合同原件被申请人(出卖人)两份,本人(即本案的申请人,亦买受人)一份,市房管局一份,工商银行燕郊分行一份。
2、入住通知单复印件。来源于被申请人签发邮寄。
3、来源于被申请人财务部xxxxx签发。
根据本人与被申请人达成的仲裁条款,为此,特向你会申请仲裁。
第二篇:房屋仲裁申请书
仲 裁 申 请 书
申请人: XXX,女,汉族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 地 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电 话: xxxxxxxx 邮编: xxxxxxx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被申请人: xxx,女,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地 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电 话: XXXXXXX 邮编: XXXXXXX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对本人如下请求给于仲裁支持:
1.本人要求被申请人履行《XXX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义务,将XXXXXX(地址)房屋所有权过户给申请人
2.仲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理由和依据: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经XX(中介)介绍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关于XX房子的《xx市房屋买卖转让协议》,合同编号为(xx),并于当日交纳定金人民币xxxxx元。按照合同第四条中(第一小条)约定,双方在xxxx年X月XX日前办理资金监管手续。在XX中介的配合下,双方已经办理完该房资金监管手续,签订了《xx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XXXXXXX。购买方银行贷款(人民币XX万元整)审批也于当天办理。XX银行贷款于XXXX年X月XX日存入XX市存量房资金监管专户。当天下午鑫洋置业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于20xx年X月X日先去常州市地税局缴税,然后过户。被申请人答应20XX年X月XX日早晨9点半配合办理,申请人和XX 中介在地税局等到十点半,被申请人通知xx中介不来办理缴税。Xx中介于20XX年X月XX日对被申请人下达《催告函》,要求被申请人于20XX年X月XX日前履行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直到今日被申请人仍无履行合同意愿,故申请仲裁。
此 致
XX仲裁委员会
申 请 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二O 年 月 日
附:(1)本申请书副本 份、(2)证物 件、(3)书证 件。注:
1、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不得用圆珠笔。
2、事实和理由部份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同样大小续页。
第三篇: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债务偿还协议书》中的仲裁条款——该合同第x条约定:“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将位于xx市的房产过户至申请人名下并办理产
权证。
2、被申请人立即清偿剩余债务人民币XXX元;
3、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索赔额的计算及各项计算数值的说明和依据:
截至XX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债务余额为XXX元人民币,以未售出房产折抵债务人民币XXX元后,剩余债务为人民币XXX元。
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XXX年XXX月XXX日,XXX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被申请人拖欠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纠纷,作出了(XXX)X高法民X初字第X号判决书。
上述判决强制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被申请人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有限公司于XXX年XX月XX日共同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在判决书执行过程中,由申请人代被申请人偿还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人民币XXX元,并收购剩余债权人民币XXX元(截至XXXX年XX月XX日为止)。
同日,被申请人就上述债务偿还事宜向申请人出具承诺书,承诺在法院全部解封房产后一年内将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立即以未售出的房产按照(XXXX)X高法民X初字第3X号判决执行过程中法院委托评估的价格折抵债务。
此后申请人积极筹款,提前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支付给X银行,法院于XXXX年X月X日作出了部分解封房产的裁定书,并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了全部解封房产的执行结案裁定书。2XXXX年XX月XX日,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
XXXX年X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债务偿还协议书》,约定被申请人如果未能在XXXX年XX月XX日前将债务清偿完毕,应按照债务余额的?%支付违约金,如果
在XXXX年XX月XX日前仍未能将债务及违约金支付完毕,则以被申请人未售出房产折抵债务,折抵价格按照(XXXX)X高法民X初字第X号判决执行过程中法院委托评估的价格计算。未售出房产不足以折抵债务及违约金时,乙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截至XX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尚欠XX元人民币未能清偿。根据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应立即将未售出房产按照法院评估价折抵给申请人,并对剩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故申请人决定根据协议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四篇: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唐琳女23岁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区田心私房张艳女23岁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区田心私房李娜女25岁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区田心私房朱欢女22岁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区田心私房熊立忠男22岁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株洲体育路
熊锋男23岁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株洲荷塘区百荷家园 文伏明男25岁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株洲芦淞区董家缎南华小区 被申请人:
用人单位名称: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1号石峰住宅产品大市场 电话号码:***0731-28104729
法定代表人:董建明老板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工资、补贴、提成及奖金。如下:
唐琳:欠发202_年11月1日至11月28日基本工资28天¥934元整 交通补贴、话费补贴、参保一半金额 :¥1100元整提成:¥900元整
总计:¥2934元整
张艳:欠发202_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基本工资60天¥202_整交通补贴、话费补贴、参保一半金额:¥1140元整提成:¥900元整总计:¥4040元整
李娜:欠发202_年12月1日至12月22日基本工资22天¥880整
交通补贴、话费补贴、参保一半金额:¥1830元整
提成:¥470元整总计:¥3180元整
朱欢:欠发202_年11月1日至12月11日基本工资40天及中餐补贴
¥1558元整
交通补贴、话费补贴、参保一半金额¥1280元整
业务提成¥1160元整
总计:¥3998元整
熊立忠:欠发202_年10月15日至11月4日基本工资19 天
¥633元整
交通补贴、话费补贴、参保一半金额¥960元整
业务提成¥1656元整
总计:¥3249元整
熊锋: 欠发202_年9月1日至9月23日基本工资23 天¥1150元整交通补贴、参保一半金额¥320元整
总计:¥1470元整
文伏明:欠发202_年8月1日至8月27日基本工资27 天
¥1350元整
交通补贴、话费补贴、参保一半金额及提成¥650元整
总计:¥202_元整
2.被申请人董建明承诺202_年1月8号上午10点将202_年所欠工资、补贴、提成及奖金。全部发放.3.被申请人无故连续推后3次,承诺结清工资、补贴、提成及奖金。
4.被申请人曾在202_年12月31日,承诺于202_-1-8上午10点结算清
楚发放员工手上。否则。被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5.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在202_年不同月份开始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设计师、业务员,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 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 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 同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株洲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唐琳张艳李娜朱欢熊立忠熊锋文伏明
202_-1-9
第五篇: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2_年X月XX日至实际交房之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暂计至202_年X月XX日,总计元,最终须计算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交付符合条件的房屋。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2_年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XX小区第X幢X单元X层X号房以元出售给申请人。合同第九条约定被申请人应在202_年X月XX日将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申请人。合同第十一条约定被申请人如超过30日不能将房屋交付与申请人,自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被申请人按日向申请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支付了首付款和办理了贷款,截至目前,申请人已支付房价款元。但被申请人到202_年X月XX日收到被申请人寄来的《延期交房告知函》,告知因迎接行政部门检查导致工程停工60日,以致交房延期。并于202_年X月XX日寄来《入伙通知书》,通知202_年X月XX日收房。
申请人认为,上述原因不能作为延迟交房的免责事由。理由如下: 因为被申请人方设备、机械、施工工艺及方法无法满足大检查的要求导致停工,此为其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及工程技术管理失职,被申请人存在管
理责任,与业主无关,事件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被申请人的违约责任。
更何况,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2_年X月XX日,如XX市确有下达强制停工60日的行政命令,那也是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合同之前,且距离时间长达半年有余,说明被申请人在签订合同时已考虑了此番停工给交房时间造成的影响。
截至申请人申请仲裁之日,被申请人尚未将符合约定的房屋交付给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违约。现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贵委,请求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一四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