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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事业单位考试准备(精选合集)

上海市事业单位考试准备(精选合集)



第一篇:上海市事业单位考试准备

考试内容:

《基本素质测验》

数理能力部分:数字推理、数学应用、资料分析

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部分:语句表达、阅读理解

判断推理能力部分:程序推理、图形推理、分析推理

常识应用能力部分:时事政治、法律概论、公共行政、行政实务

《综合应用能力》

案例分析题

提供较为典型的案例材料,要求分析案例中所给出的事实,回答案例思考所提出的问题,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共行政等。

文书写作题

根据给定材料按常用公文格式的要求拟写公文,或对题目给出公文进行改错,使之符合常用公文格式。

材料作文题

根据给出的材料和答题要求,写一篇文章。要求应试者充分利用给定的材料,切中主要问题,全面阐明、论证自己的见解,对材料中涉及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方案。作文的答题要求联系实际、观点鲜明、措施合理、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流畅。

主要扣分点即要掌握的重点是以下部分:

常识应用能力部分:

本部分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主要考查应试者的知识面及必须具备的基本常识,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概论、公共行政和行政实务等。

时事政治:

马克思主义哲学

见附加材料

邓小平理论

见附加材料

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与“十一五”规划

十七大报告的基本内容等政治理论知识

上海基本市情与世博会相关知识

见附加材料

近一年来的重大时事、重大会议、政治事件的主要内容等

见附加材料

法律概论:法律一般原理、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和诉讼法的基本内容。见附加材料

公共行政:1公共行政概述、2公共政策、3行政伦理、行政监督、行政方法和行政效能的基础内容公共行政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即行政机关。在我国行政管理主体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客体是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根本原则是依法管理。公共政策的类型 党的政策 人大决策 行政决策 纵向政策

主体:直接主体 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执政党、领袖人物 间接主体: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行政法法源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

行政许可程序: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听证

行政处罚:申诫罚 警告和通告批评 财产罚 罚款和没收 能力罚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人身罚: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行政强制:预防制止性 强制带离现场、盘问、约束、扣留、使用警戒武器、强制检疫治疗;执行性 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缴、强制收购、限价出售、强制迁出房屋、强制拆除违章建筑

行政征收:税收征收和行政收费

行政补偿:

行政裁决:权属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补偿纠纷、对民间纠纷

行政裁决: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范围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实务:行政调研和信息工作、行政公文的基础知识、行政公文的处理和行政

礼仪的主要内容。

见附加材料

案例分析题:

提供较为典型的案例材料,要求分析案例中所给出的事实,回答案例思考所提出的问题,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共行政等。

宪法的具体内容: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34都有和被选举权

35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9住宅不受侵犯

40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41任何国家机关和

42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43休息的权利

44退休制度

45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46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7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48妇女

4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50保护华侨

51不得损害国家。。的自由和权利

52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53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54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55保卫祖国、抵抗侵略

56依照法律纳税

行政决策咨询

行政复议条件

行政诉讼条件、人

民法通则:

第二章 公民

1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节 监护

3节 宣告失踪和死亡

。。

第三章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连带责任

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32文书写作题:

根据给定材料按常用公文格式的要求拟写公文,或对题目给出公文进行改错,使之符合常用公文格式。

公文分类:

领导指导性:命令、意见、决定、通知、通报、批复、会议纪要

呈报性:议案、报告、请示、意见、商洽性:函

公布性:公告、通告

公文构成:份号(顶格左上角第一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绝密、机密、秘密 右上角第一行 无密不标 星号后标保密几年)、紧急程度(特急、急件 密级之下)、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或“文种”)、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位于文件名称下,间隔线上面居中位置)、签发人(如下,只有上行文才需注明签发人)、主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种类组成,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令;通告等)、主送机关(正文之前标题之下,顶格写,尾加冒号,上行文主送机关一般为一个,请示、批复、意见、报告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一些公告、通告或通知,不写,)、正文、附件(正文之后,发文机关左前方,空两格加冒号)、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年月日,位于正文或发文机关署名的右下方,右空4字,不标主送机关的公文,成文时间加括号标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印章、附注(行政机关请示性公文,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一般件不印“份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XX市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和发生地震后建造雕像的请示

国发[202_]23号签发人:XXX

省高教厅:

正文

附件1:

XX大学(印章)二00八年一月二日

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XX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1990年5月10日)

正文

XX市环保局

关于转发《XX县》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各直属单位:

正文

XX市环保局

材料作文题:

根据给出的材料和答题要求,写一篇文章。要求应试者充分利用给定的材料,切中主要问题,全面阐明、论证自己的见解,对材料中涉及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方案。作文的答题要求联系实际、观点鲜明、措施合理、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流畅。

论公文员精神的价值取向

在202_年9月召开的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用“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简明扼要的概括了公务员精神,这是党中央、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重要举措。32字公务员精神涵盖了

公务员精神是,那么如何更好的发扬公务员精神呢?正确的价值取向是我们培养和发扬公务员精神的重要前提。

那么我们需要怎样的公务员精神的价值取向呢?

首先,是基本价值取向;

其次,是核心价值取向;

再次,是根本价值取向;

最后,是目标价值取向。

首先,描述现状,即概括材料反映的问题,引出材料中的问题焦点;

其次,分析问题,分析这一现象产生的根源,分析来由,现状和可能的发展; 第三,解决问题,提出解决方法,一个方法一段,重点;

最后,展望未来,不只是就事论事。

行政法律、公共行政和行政实务需要掌握行政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以及运用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分析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要求考生掌握较全面的公共行政和行政实务(公文写作和处理、信访、接待等)知识。

政治理论要想取得好成绩,考生务必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特色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理论有深入的学习和把握,务必要对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202_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202_年国家和地方的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会议和重要文件有深刻的理解,务必要了解中央对上海立足“四个着力”、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加速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指导精神,务必关注举世瞩目的上海世博会。

在世界经济社会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背景下,上海如何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如何进一步加速城镇化发展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如何做好“两个实有”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做实保障性住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如何建立全方位的预警机制和应急体系,保证食品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科技世博、绿色世博、平安世博的胜利举办,如何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法治型和责任型政府建设,切实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如何发挥世博的后续效应,特别是在充分发挥世博场馆等物质资源的后续利用的同时,大力传承世博给世人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

第二篇:上海市202_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上海市202_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试卷

202_ 年3 月28 日

(本试卷满分为100 分,时限120 分钟)

【答题要求】一律用现代汉语作答在答题卡上,试卷空白处可作草稿使用。

一、案例分析题(分析题目所提供的案例材料,并根据要求回答问题,每小题15 分,共30 分。)

【案例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出现了明显的 不和谐现象,如贫富差距拉大问题,社会保障缺位问题等,这些社会问题对中国社会经济的 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

温家宝等国家领导人一再强调,要关注社会公平,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 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 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国家重大路线、方针和政策,就促进社会经济民生和谐发展,作出了一 系列全面而深远的稳健部署。

【案例分析】

1、上述材料反映了当前我国出现的哪些经济和政治现象?

2、请结合材料,分析我国应该如何确保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

【案例二】

据新华网报道,G 市正在推行公务卡,公务卡的每一笔交易都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 统查询。202_ 年3 月,G 市正式启动公务卡改革的试点工作,截至8 月底,8 家试点单位共

开立了500 张公务卡。据介绍,由于只有核对发票、银联小票上公务消费的时间、地点,金

额等信息后,才能完成报销,从而避免了多报、虚报的发生,据G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 绍。公务卡可以对公务消费实行实时电子记录,所有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寻。

【案例分析】

1、根据上述材料,推行公务消费卡具有哪些现实意义?

2、请结合材料,试分析如何使 这一行政行为更加完善?

三、作文题(根据题目所给材料和要求写作,本题共60 分。)

【材料】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的《第25 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显示,截至202_ 年12 月30 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84 亿人,博客用户规模2.21 亿人,手

机网名规模达到2.23 亿。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普及推动了以微博客、QQ 群、BBS 论坛 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蓬勃发展。

现在,网络的即时性越来越强,传播速度越来越快,只要通过一部手机,录音、拍照、视频就可以将消息传到网上,而每一个网络信息的接收者又可能成为下一个信息发布者。速 度是网络媒体本身独特的优势,但网络信息又是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因此,在数小时内,突发事件可能通过新兴媒体传播、发酵,形成有重大舆论影响的事件。近两年,在杭州.飙 车.案、昆明.螺蛳湾.事件、赤峰.自来水污染.事件、湖北.石首.事件,巴东.邓玉 娇.事件、番禺.垃圾门.事件,以及前不久刚发生的山西.地震谣传.案的背后,我们可 以清楚的看到新兴媒体在这些事件中所起到的传播作用。

如今网络已成为人们信息共享的重要平台,对社会产生巨大深远的影响,如何发挥好网 络的积极作用,推进社会繁荣文明,是值得每一个人思考的重要命题。

请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体问题,用800 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 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案例一:

1、上述材料反映了当前我国出现的哪些经济和政治现象?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存在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保障缺位等不和谐现象,影响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党和政府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强调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并围绕上述问题出制定了重大路线、方针和政策,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请结合材料,分析我国应该如何确保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

答:首先,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贫富差距。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加强个人收入调节。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贫富差距,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其次,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保基金的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再次,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加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上的财政投入,努力减轻低收入群体在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的支出负担,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案例二:

1、根据上述材料,推行公务消费卡有哪些现实意义? 答:推行公务消费卡制度,对公务消费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可以建立起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的联动机制,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对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减少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阳光透明政府具有积极意义。

2、请结合材料,试分析如何使这一行政行为更加完善?

答:首先,切实加强对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公务卡应用推广试点工作。其次,要加强对公务消费明细的监管核查,推行公务卡消费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务卡消费的外部监督。再次,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相关部门在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中的职责,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最后,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提高公务卡支付信息的透明度和信息传达的准确性、及时性,建立起财政动态监控系统,从而实现公务卡监控、透明、效率的管理目标。

发挥网络传播积极作用 构建和谐网络环境

随着网络信息传播技术迅速发展,我国信息传播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网络日益成为公众交流信息、表达意见的自由论坛,对信息传播格局及社会生活形态产生了重大影响。但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系列负面作用,如意识形态和文化渗透、假新闻假信息传播、色情泛滥、个人隐私遭到侵犯、知识产权遭到侵犯等等。

因此,在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必须加强网络建设、运用与管理,发挥网络传播积极作用,构建和谐网络环境。

第一,加快立法,完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并完善网络法律体系,既强化网络监管,维护网络秩序,又把握力度,避免监管过度限制网民网络言论自由;同时要加强网民权利保护,依法保护网民合法权利。

第二,发挥网络阵地作用,加强主流网站建设。努力办好各大新闻网站,抢占舆论制高点,成为引导网络舆论的主力军;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公开权威信息,为网民服务;整合资源,努力办好地方政府网站,扩大社会影响;努力办好校园网,教育学生守法、文明、健康、安全上网。

第三,抓好队伍建设,加强网络舆论引导。整合宣传部门人员力量,做好现有人员的培训,着力引导网络舆论;按照网络信息传播的基本方式配置力量,把舆论引导渗透到各网络节点中;改变现有语言方式和交流习惯,以普通身份与网民平等互动。

第四,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网络监管水平。增加资金投入,加快技术研发,尽快形成技术先进、布局合理、功能全面、覆盖全国的技术监管体系;重视培养和引进高技术复合人才,创建一流水平网络管理部门技术力量。

第五,加强网络治理,营造健康网络发展环境。行政与经济手段相结合,引导商业性网络媒体加强自律建设;建立健全网络举报激励机制,动员网民参与网络治理;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加强沟通与整合,形成合力,共同营造健康的网络发展环境。

因此,在实践中发挥网络在信息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将会培育一个文明高雅、开放成熟的网上社会舆论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本市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本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本市各级财政部门、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本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 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本市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本市各级财政部门是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本级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三)按规定权限审批本级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处置、核实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组织本级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四)按照本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推进有条件的本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六)建立和完善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七)研究建立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

(八)监督、指导本级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

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同级财政部门和上一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的清查、产权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处置、核实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

(四)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五)督促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六)组织实施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考评。

(七)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报告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

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同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资产配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核实、产权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核实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四)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五)按照同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全过程实施动态管理。

(六)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七)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明确相关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做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 资 产 配 置

第十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调剂或者购置等方式为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

(二)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

(三)难以通过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或购买服务成本过高的。

第十二条

本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分类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置标准。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按规定标准配置,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能通过调剂、共享、共用或租赁等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不予批准购置。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申请资产配置按照下列程序报批:

(一)部门预算编制前,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 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下一拟配置资产的品目、数量和所需经费的资产配置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状况、人员编制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所属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备案)。

(三)事业单位依据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批准的资产配置计划,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列入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在报送部门预算时应当附送上述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作为财政部门审核部门预算的依据。

(四)预算执行中,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应按上述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国有资产统一调剂机制,对本级事业单位超标准配置、长期闲置和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进行调剂,提高资产利用率。

第四章 资 产 使 用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行为。事业单位不得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担保,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资产管理规范和岗 位管理制度,落实资产使用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

事业单位应当对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账证相符,加强对本单位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权属清晰、合同规范、风险控制、权益回报和跟踪管理等原则,并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行为的风险控制。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财政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资 产 处 置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 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核销等。

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事业单位出售、出让、转让、变卖资产原则上应当通过拍卖、招投标、询价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资产处置信息应当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开。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文件,是财政部门安排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参考依据,是事业单位办理产权变动和调整相关会计账目的凭证。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财政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 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办理产权 登记,并由同级财政部门核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以下简称《产权登记证》)。《产权登记证》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事业单位享有占有、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也是事业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办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和办理其他资产管理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成立日期;

(二)单位(性质)分类、主管部门、财务预算信息、管理级次、编制人数;

(三)单位资产总额、国有资产总额、主要资产实物量及对外投资情况、资产出租出借情况;

(四)其他需要登记的事项。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形式包括: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和注销产权登记。

第三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检查,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的,应当督促其按照规定补办产权登记。

第三十二条

产权纠纷是指由于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不清而发生的争议。

第三十三条

事业单位与其他国有单位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主管部门调解不成的,由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调解,必要时报同级政府裁定。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与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发生产权纠纷的,事业单位应当提出拟处理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第七章 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下列有关事项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撤销、清算;

(四)资产拍卖、出售、出让、转让、置换;

(五)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六)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

(七)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一)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经批准无偿调拨(划转)的;

(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或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调拨(划转);

(三)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事业单位应当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执业。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核准和备案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一)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本市实际工作需要,被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二)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的;

(三)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整体、部分改制为企业的;

(四)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五)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七)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立项后组织实施,但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本市工作需要进行的资产清查除外。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需核实的事项应提供相关证据,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八章 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第四十二条

资产信息管理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职责规定,根据资产管理流程,制定资产信息化管理的相关制度、推进系统建设、强化系统使用、管控系统风险,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全过程动态监管。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将本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并根据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录入,保证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第四十四条

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决算、执行政府采购及进行财务核算时,应当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在资产管理事项审核中应当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基础。

第四十五条

国有资产信息报告是指事业单位根据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工作需要,编制报送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文件。

第四十六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是主管部 门、财政部门编制和安排事业单位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信息报告,全面、动态地掌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和处置状况,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九章 资产绩效评价

第四十七条

资产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效率等进行的综合性考核和评价。

第四十八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应当科学设立评价指标体系,对资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资产管理事项、资产使用效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等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将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国有资产配置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九条

资产绩效评价主要采取日常监管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检查、单位抽查等方法进行。

第十章 监 督 检 查

第五十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责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维 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十一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应当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

(二)擅自占有、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的;

(三)擅自提供担保的;

(四)未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国有资产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第五十三条

财政部门可以聘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第五十四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分和处理。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并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所办的企业,按照企业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本市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制定本地区和本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八条

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密和泄密。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中有关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清查核实、产权登记、绩效评价等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级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本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篇:事业单位考试

面试有思路没话说?你最想要的面试美言美句来了~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特地为大家搜寻了面试可以用的美言美句,让我们一起先睹为快吧!

1、走近他们才能看清他们,了解他们才能读懂他们。坚守一线、勇挑重担的广大基层干部,不仅其地位和作用应当给予充分肯定,而且社会各方面应当给予更多的理解、信任和关心。

2、“父母唯其疾之忧”,从深层次看,子女应该首先学会体谅父母对自己的关爱之情。如果从小到大一直让父母事事操心,甚至让父母时时不得安宁,这种人当然谈不上孝。体谅父母关爱之情,首先就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对自己的成长发展负责,对父母、家庭、社会尽责。不是一时冲动,不是一件事两件事如此,而是做到一辈子尽责、负责。清代杜濬《变雅堂遗集》卷六为歙人黄朝美立传,称其“百指之累概不以贻父母忧”。在我看来,这是对“父母唯其疾之忧”最好的解释。对自己而言,这叫做有志气;对社会而言,这叫做有担当;对父母而言,这就叫做有孝心。

3、从一个断裂带到另一个断裂带,大自然分发苦难;从一个家园到另一个家园,人类的行走如此坎坷,又如此坚毅。度过黑暗,重新打量战栗过的生命,相信雅安一定会雅致安谧如初。雅安鱼和蒙山茶,梨花谷和大熊猫,将依旧和雅安人一起相亲相爱;锅庄和篝火,龙门阵和乡亲酒,将很快回归生活。

4、生物多样性给人类提供了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即水源、空气、食物和药物等;良好的生物多样性能够提供适宜的气候、防治水土流失及减少自然灾害,还具有娱乐、休闲和文化等服务功能。但是很多人为什么感觉不到呢?因为现代生活方式已经将这些资源的来源和我们的使用完全分割开来了。

5、改革开放使中国成功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也成就了中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近几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世界经济进入了增速减缓、结构转型、竞争加剧的时期。我国经济也面临着内需不足、产能过剩、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等问题。在当前形势下,稳定增长、防控通胀、化解风险,努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迫切需要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出实招,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释放出新的红利。

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自202_年下学期起,国家开始实施对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每人每天3元钱的营养改善计划,这本是一件惠及民生的好事,在我国一部分地方却走了样。由此导致学生营养午餐质量缩水、国家资金浪费,以及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亟须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

上千万元营养餐补助变成商业利润

涟源市是湖南省37个试点县市之一,该市8万多名农村孩子,于202_年上学期起享受到了膳食补助。开始时,大都由学校食堂向学生供餐,解决了偏远山区孩子饿肚子的情况。可自202_年下学期起,学生们每天所享受的营养膳食变成了一盒调制乳、几小片膨松饼干或一些面包。

据知情人士透露,企业如此供餐,出厂价不会超过2元。照此算来,该市8万多个孩子一年就有超过1600万元的“学生营养”补助变成商业利润。以国家有关文件中“学生营养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的要求来衡量,即有1/3没有进入学生口中。

笔者走访了该市多个乡镇的农村学校。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家长都对已实施了一学期的学校食堂供餐改成企业供餐深感疑惑。他们认为,该市绝大多数学校是完全可以由学校食堂供餐的,可以让孩子们中餐吃上热饭热菜。但不少村级小学或教学点因为当年为供应营养午餐而开办的食堂停办了。笔者所见的六亩塘镇湴冲小学“学校食堂”的标牌犹在,但已租给别人开起了小超市。

过期食品危及学生健康

让家长、老师们更为担心的是这些食品的安全问题。去年10月,有数十名学生因食用变质学生奶,回家后又吐又泻,全身发烧,身上长水痘,医院检验报告单上标注“食物中毒”。家长们因恐慌而群情激愤,该校校长因此遭到围攻和唾骂。家长们怕这些食品再次祸害孩子,便阻堵送货车入校。

据涟源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部负责人介绍,去年中秋节三天,忙得他头昏脑胀,连续接诊了快溪学校的六七十个呕吐、腹泻、肚子痛、发烧的学生,他们都疑似食物中毒。

一位校长说:“对企业所供的食品质量非常担心,但又不能由我们掌控。”家长们更是提心吊胆。一位名叫梁承永的家长说,他家13岁的男孩彭湘东在涟源市三甲中学读初二,学校曾一次发给孩子一周的“营养食品”。

他家境贫困,小孩也贪嘴,一次就喝了4瓶学生奶,其中一瓶变了味也舍不得丢,喝下去后,当晚腹痛如绞,又吐又泻,发高烧,全身出现红点,医师说这是食物中毒引起的。他为此花了近万元医疗费。他说,当时没有保留食物样品和呕吐物,若去追究供货商和学校责任缺乏证据,真是有冤无法申。

经了解,供货商每个星期向学校分送一次食品。学校是否一次把食品分发给学生呢?笔者询及有关学校的老师,确实有部分学校因“怕虫伤鼠咬难保管”或称“天天领领发发,老师们忙不过来”,就把这些食品一周一次发到学生手里。

“过期面包扔了可惜,只好喂猪”

孩子们说这些食品既不能填饱肚子,又吃厌了,不好吃。他们往往把调制乳喝几口就随手丢了,尤其是那些发硬的面包丢得更多。

笔者在一所农村中学的垃圾堆旁遇到一位邱姓老婆婆,她一手拿火钳,一手提一塑料袋捡着面包和饼干。她说:“你看,国家花的钱真冤枉,浪费太可惜了,我捡回去喂猪„„”

日复一日使用这些包装食品,丢弃的包装物处理也成了一个问题。饮料和食品的包装垃圾堆积日久,恶臭难闻,蚊蝇麇集。一些学校虽建有焚化池,因天气等多种原因不能天天焚烧,这些包装物烧的时候也是火苗小烟雾多,气味熏人。

贵州省教育厅学生资助办主任周忆江表示,多数食物安全事件发生在由企业供餐的学校,这种定型食品不营养,添加了防腐剂,对学生的健康很不利。所以贵州省叫停了这种企业供餐。

涟源市教育局的一位负责人坦陈:“这种‘一刀切’的企业供餐模式,不切合实际,并不能真正起到改善学生营养的作用,单一的牛奶、面包吃久了,学生们很厌烦。”

国家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供餐食品以提供肉、蛋、牛奶、蔬菜、水果等食品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供应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在涟源市域为何视三个“为主”的规定于不顾,强制推行这种企业供餐,而让孩子们应“足额”进口的3元钱膳食有所流失?笔者为此深感疑虑。

针对“中国式过马路”的罚款政策在各地陆续落地之时,河北省唐山市交警部门与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手,试水“交通违法扣学分”。以“中国式过马路”考量学生综合素质是否科学合理?这一举措引起各方热议。

事件:“中国式过马路”扣学分

6月6日,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裴东升接到了这样一份通告:今日7时45分,在唐山市北新道与卫国路交叉口,您学院202_级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生胡某和赵某在骑自行车等红灯时停车越线。当天,通告的内容在校园网如实展示,一同展示出来的还有学院对这两名学生的处罚决定:从每人的综合素质学分中扣除5分。

从6月份开始,唐山市交警二大队联手位于辖区内的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启动了大学生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试点实施大学生交通违法扣学分。除法律规定的“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非机动车逆行”等几种涉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之外,还结合学生实际,规定骑自行车带人、踏滑板和轮滑上路等行为同样扣除学分。在实践操作中,由执勤民警通过拍照、复印学生证等方式,每周向学院提供证据,学院则依据证据扣除相应学生的学分,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唐山市交警二大队大队长王晓鹏说,这所学院共有900名学生居住在他们辖区,出入校园要经过几个车流密集的路口,安全隐患时刻相伴。学生们目前没有收入,扣学分代罚款无疑是一种更合适的惩戒方式。

裴东升则将此举的意义上升至素质教育层面:遵守交通规则不仅仅是人身安全的保障,更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体现。希望通过高压手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争鸣:喝彩与质疑同时存在

裴东升介绍说,他们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都以“学分”量化,包括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两部分。基础性素质测评的学分主要依据文化课计算,发展性素质测评的学分来自社会实践等方方面面。学分排名作为评优、入党、保研、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学校把饱受社会诟病的“中国式过马路”纳入对学生的综合考评体系,引来的喝彩与质疑同时存在。

公交司机李师傅经常在上、下学的高峰时段与学生大军在路口“遭遇”。他说,自从交通违法扣学分政策实施以来,明显感到学生们开始守规矩了,这法儿挺好,比罚款管事儿!

唐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郭彦徽认为,“中国式过马路”之所以大行其道,就是因为治理手段太温情了。交通违法扣学分,此举不仅仅是为了保障学生安全,更重要的是以触动自身利益的方式唤起规则意识、文明意识。

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不少学生对交通违法扣学分表示赞同。也有一些学生则认为,这一举措太过严厉,如果真的因此被扣学分,实在抬不起头来,就相当于“打了一顿还要游街示众”。

以唐山市市委党校教授康继祥为代表的反对派,从另一种角度为被扣学分的大学生叫屈:创新素质教育是好事,但暂时不要以牺牲部分孩子的前程为代价。还是应该在加强交通设施管理等方面多下点工夫,教育孩子们,可以慢慢来!

第五篇:事业单位考试

关于202_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组

关于202_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和市高级技工学校(长治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共招考85名。其中高级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43名,专业理论教师23名,基础理论教师14名。市审计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4名,市经济责任审计分局1名。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敢于吃苦、公正无私、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满18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前出生)。

4、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审计局和高级技工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要求

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只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现场报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校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转回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前户籍证明。具备加分条件者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结束后提供的不予加分。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本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报考者须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审计局和高级技工学校共同负责,内容主要为:考生资格条件(学历、专业、职业或职称资格证书、户口)、奖惩情况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符合条件者,填写《长治市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_年9月15日至17日。

报名地点:长治市高级技工学校(长治市太行北路59号)

4、各岗位报考人数与录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5、准考证领取。9月30日考生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6、《招考简章》可于202_年9月8日开始通过中国长治网(www.feisuxs)查询。

四、考试内容及评分办法

(一)考试内容及流程:

1、考试内容:能力测试和笔试。

2、能力测试:市高级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能力测试为实际操技能测试和讲课,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专业理论教师岗位的能力测试为讲课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基础理论教师岗位能力测试为讲课。市审计局所属单位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操作能力。

3、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门。

4、考试方式:先进行能力测试,后进行笔试。

5、考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评分方式:

1、能力测试

(1)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为实操技能测试成绩×70%+讲课成绩×30%。

(2)专业理论教师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为讲课成绩×70%+实操技能测试成绩×30%。

(3)基础理论教师岗位能力测试为讲课成绩。

(4)审计局所属计算机岗位能力测试为计算机实际操作成绩。

(5)各岗位根据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2比例确定笔试对象。

(6)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列入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名单。

(7)能力测试时间为10月9日至11日。

2、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每门为百分制,总分200分。

(2)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专业知识》×60%。

笔试时间详见公告。

3、加分

符合所报岗位加分条件者,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具体分值,仅在能力测试成绩中加分,加分条件只选一项,不累计加分。

市高级技工学校加分人员资格由学校审定,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备查。加分人员在网络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办法

(1)市高级技工学校考生总成绩=能力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市审计局所属单位考生总成绩=能力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2)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为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察考核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在同岗位按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考核由用人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监察局督导。综合考察考核入闱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奖惩等情况。因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按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3、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组审定,在新闻媒体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审批

社会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被聘用的人员,接通知之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工作时间从下文之日起算起),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手续,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检查 命题、能力测试、笔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由市人大、市监察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共同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述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021031 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室

2192512

咨询电话:

2192522 市编办监督科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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