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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行政指导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精选五篇)

工商局行政指导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精选五篇)



第一篇:工商局行政指导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金沙工商局行政指导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工商机关实施行政指导,不仅是工商部门积极行政、树立良好形象的需要,而且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民主行政进程的要求。我局为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效能,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水平,以构建和谐执法环境为核心,从202_年起,为落实“五摒弃、五树立”的执法理念、实现“四个统一”,转变行政管理方式,促进职能到位,根据《毕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区工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及时制定了推行行政指导的工作方案,成立了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灵活地采取行政提示、提醒;行政警戒、规劝;行政帮扶、引导;行政建议;公示等行政指导方式对行政相对人予以指导。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在工商行政管理各个领域的具体应用,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指导工作的日常化、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实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的有机统一,促进工商工作从“行政执法”向“行政服务”转变,同时也促进了工商形象的全面提升。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确保行政指导工作有序开展行政指导这一新的行政方式,刚开始不被广大干部理解和接受,一些干部简单地等同于“诫小过”,甚至一些干部片面认为开展行政指导是对行政执法权威的削弱。为此,我局紧紧围绕在全县系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部署,按照“全面导入、主辅相宜、见缝插针、灵活运用”的要求,结合系统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绩效考评、落实片(段)长责任等工作,立足职能,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取得初步成效。

二、行政指导既是一项重大的创新性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行,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行政提示。对市场主体涉及的工商管理事项,如营业期限、1出资期限、许可期限、年检验照时限、办理专项审批和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及经营中其他与工商事务有关的责任义务等事项,采取网上通知、媒体公告等多种方式,集中或个别进行提示,事先告知,预防违法,规范经营行为。202_年,我局以实施行政指导为契机,适时向企业建议“***酒”著名商标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指导意见,指导“**酒”争创驰名商标,于202_年该商标荣获了驰名商标称号。同时指导“**醋”、“**油”、“**醋”等企业将其商标申报为省著名商标。

(二)行政告诫。对有违法行为或有违法苗头的个体经营户和企业,或已损害了正常的市场管理秩序但尚不构成违法的行为,对责任人尽可能地予以行政告诫,督促其尽快改正,防止事态扩展。202_年,我局对被处罚的经营者,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内,向5户被处罚对象下达行政告诫书,经营者及时缴纳罚款,避免遭受法院执行。

(三)行政建议。对市场主体在经营中存在制度缺失或有违法倾向,或多次发生违法行为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向该市场主体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发《行政建议书》,提出与工商执法职能相关的建议和意见,促使其合法经营。

(四)行政调解。依据工商职能,对企业登记事项纠纷、消费纠纷、商标权属争议、企业名称争议、合同争议等纠纷,基于当事人双方的自愿,调和、协调、折中彼此交叉和冲突的利益,引导和帮助争议各方化解争端,尽快解决矛盾,减少损失。这种调解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作为化解争端的一种努力,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长期以来,工商机关采取的强制性手段存在着治标不治本问题,相对人对强制性的方式容易产生抵触、冲突,监管不和谐,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些棘手问题,我局利用行政指导工作法,构建和谐市场环境。

一是“主体事项提示”。要求辖区工商所对于餐饮、歌舞娱乐等

新开业户,在选址装修阶段提前介入,对不具备经营条件,难以通过前置审批,有扰民隐患的及时提出变更地址或经营范围提示,避免盲目装修造成巨大损失。

二是“轻微问题告诫”。在巡查中发现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及时下发行政告诫书进行教育引导和规范。

三是“突出问题约见”。对于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处罚的同时,约见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疏导、劝诫,落实处罚终结帮扶措施,将其纳入守法经营轨道。

四是“管理责任建议”。在执法监管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及环保、卫生、城管等相关责任相关部门的,向其发出行政建议函,建议查处,必要时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在当前,实施行政指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有效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实现“尊重人的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行政执法目的,我局在不断的实践中,逐步建立以下监管方式。

一是建立食品准入责任制。将索证索票制度作为长期管理工作,作为商场、超市的主办方首先要对入住经营者严格审查其资质并实行备案,对入驻经营者的商品实行索证索票制度,从源头上把住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环节,为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奠定基础。

二是建立全程指导服务体系。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能够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办的事商量着办、,务求使每一个到工商部门办事的能够满意而归;推行了登记发照一审一核、告知承诺、预约服务、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窗口的便民服务措施,实施了政务公开和行业文明用语,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和亲和力。

三是建立自管自律经营体制。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市场、超市及食品经营者与工商所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按照《食品质量购销查验登记制度》、《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食品购销台

帐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等制度,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加以实施,确保食品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做到进货有凭证、上柜有检查、质量有公示、销售有台帐、退出有渠道,从而实现市场自管自律经营。

今后我局将通过调查摸底、部署实施、全面推广等有效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同时,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研究和完善行政指导的工作理念和执行原则,从法律上、理论上加以概括提升,逐步形成完善、科学的行政指导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工商事业的进步。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行政指导工作亮点

“四醒”促指导

今年,某某市工商开展了以“三个提醒一个警醒”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指导工作,实现了监管执法由事后规范向事前督促提醒、事前告诫转变。一是对执照期限届满的提醒。即在经营者营业期限届满或企业执照有效期到期之前,提醒其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避免出现无照经营行为;二是对许可到期的提醒。即利用综合业务系统的登记信息,结合日常巡查所掌握的情况,相关许可证即将到期,及时通知业主,进行督促提醒,及时办理许可证延期及工商变更,杜绝经营户出现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三是对按时验照的提醒。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截止日期之前,利用电话、媒体等对经营者进行提醒,避免出现逾期年检、验照行为。四是行政处罚前的警醒。轻微违法行为的事前禁止和事后补救的行政指导。轻微违法行为,坚持“指导在先、教育在先、规范在先”的原则,倡导树立人性化执法理念,通过发放“行政告诫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进行指导规范,凡对服务管理对象遇到的一些困难尽可能给予指导帮助,对有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轻微的违法行为给予警示教育,对初犯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免于处罚。

截至目前,我局共实施行政指导268次,其中责令改正64次,行政告诫204次。今年查办案件共106件,同比减少162件;查办无照经营案件48件,同比减少101件。

第三篇:石楼县工商局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1

石工商字[202_]42号

石楼县工商局

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县局各股(室、所):

为进一步切实转变职能,创新监管模式,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工作水平,服务石楼经济发展,适应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创新执法环境的需要,根据(吕工商法字【202_】88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以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己任,不断创新监管机制,正确把行政执法和行政指导有机统一起来,在强化依法行政的同时,通过以辅导、提示、规劝等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指导高效、灵活等特点和优势,帮助经营者切实树立依法经营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积极化解和消除不和谐因素,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统一”,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为我县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二、行政指导的内涵和原则

本意见所称行政指导,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适度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者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法,征得行政相对人的同意,引导其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实施行政指导,按照“立足工商职能、顺应企业发展、围绕政府调控、恪守法律规定”的要求,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有效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目标。

三、行政指导的对象

全县范围内重点企业,相关行业、消费者和行政相对人。

四、行政指导的方法和步骤

行政指导工作实行条块结合的方法,抓好牵头组织,设计协调,督查考核工作,其他相关业务线要把行政指导纳入自己的业务范围,根据自身职能提出行政指导项目,组织基层单位执行和落实,监察配合督促。

(一)、六月份制定方案,成立组织。(二)、七月份——十月份组织实施。(三)、七月中旬组织行政指导能力培训。(四)、八月份召开一次行政指导工作研讨会,总结经验,重点示范.

(五)、十一月份——十二月份总结、考核、评比。

五、行政指导的适用范围和实施方式

行政指导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全部业务工作中,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竞争行为规范、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广告监管、合同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等职能过程中普遍适用。要将行政指导与刚性管理手段相结合,不能为了实施行政指导而放弃依法应当实施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也不能一味强调强制性管理方式而忽视行政指导作用的发挥,应将二者统一于日常工作中,把行政指导作为市场整顿规范的重要手段,实现教育为主、预防在先、标本兼治,长效监管。

行政指导方式应便捷、灵活、多样、非强制,一般可采取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约见(文书样式可参见附件)等方式,也可选择效果更好、步骤更简、成本更低的其他方式。各级工商机关要积极探索事前提醒告知、事中及时制止、事后规范纠正等新途径、新方法,逐步建立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政管理新机制,将行政指导通过各项工作职能全面推开。

六、根据职能职责确定行政指导的内容

(一)市场准入行政指导。公开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信 息;在网站和办公场所公开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信息;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设立分支机构等事项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对企业的营业期限,前置许可期限、年检验照时限等事项进行事前告知;引导停业、被吊销企业依法退出市场。

(二)广告管理行政指导。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及兼营广告的事业单位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指导广告经营者办理户外广告登记;及时提醒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的即将到期的户外广告重新申报、更换广告内容备案手续;指导经营者依法进行广告宣传;指导经营者建立广告承接登记、验证、审核、档案管理及广告审查员制度。

(三)商标管理行政指导。指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申请商标注册,使用自主商标,走自主创牌之路,树立品牌发展意识;引导开展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申报工作;指导商标权利人依法适用注册商标,及时纠正经营者在商标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提醒企业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前六个月或期满后六个月,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续展申请,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

(四)合同管理行政指导。指导涉农企业和农户正确签订“农业订单”,并建立合同档案;指导和加大对“农业订单”合同纠纷的调节力度;公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条件、程序、登记机关、应提交的文件、证件等内容;公示《动产抵押登记簿》,指导有 关单位和个人持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查阅、抄录、复印《动产抵押登记簿》的有关内容;指导企业在订立合同前把好合同文本审查关。

(五)市场管理行政指导。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过程中,指导农资经营者依法经营,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在商品展销会登记和监管中,指导说明商品展销会的准入条件,辅导开办单位填写各类登记表格文书,并指明登记程序;在集贸市场监管中,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市场食品安全制度、对进场食品经营者建立审查制度等。

(六)公平竞争行政指导。

1、指导、公布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的公平交易、竞争规则和政策指南;指导经营者要切实承担起对消费者的责任;引导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陷入不良或恶性竞争误区。

2、建立行政调解和协调机制,主动或应相对人的要求,对双方当事人的竞争纠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引导、建议、劝说等方式进行调节或协调,帮助双方消除误会。

3、指导企业打假维权。协助和指导企业开展打假维权工作、建立良好的打假机制;从“防”的角度,建议企业建立防范机制和具体措施,尽量避免被仿冒侵权。

4、指导、监督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指导监督食品经营 企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法律规定记录的事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指导监督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可以将销售票据或清单作为进货查验记录。

指导销售者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复印件,拒绝销售无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

5、指导规范直销企业经营活动。指导相关企业和经营者辨别传销活动与直销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直销,禁止传销;指导企业依法取得直销经营资格,建立规范的直销网络。

6、建立案件回访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被处罚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督促其尽快整改。

7、对潜在风险较大的行业和易发问题的企业,出现不良倾向或出现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采取警示或告诫的方法,指导企业及时纠正其违法违规行为。

8、建立初犯小错轻处免罚制,对企业初次发生的轻微违法行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七、行政指导工作各尽其责

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全面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丁俊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行政指导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由法制股、办公室、监察室、人教股组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机构共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1、法制股:负责制定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行政指导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及时纠正行政指导工作中出现的违法和不当行为。

2、办公室:负责在工商行政管理整体工作的年初部署、年中总结中,把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把行政指导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3、监察室:负责对全局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情况实施效能检查和廉政监督。

4、人教股:负责将行政指导工作纳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绩效考核等方式,增强领导干部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行政指导知识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充分认识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概念、原则、方法和程序,提高以行政 指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5、企业注册股、市场股、经检股、消保股、商标股、广告股、合同股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本业务条线行政指导工作内容的具体执行和业务指导;制定并落实本业务条线推进行政指导工作计划;梳理细化本业务条线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制度;负责本业务条线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的统计、总结、报告。

6、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反馈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现和总结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中好的典型和做法,编发信息,同时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取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良好氛围。

八、行政指导的程序 行政指导的程序一般为:

(一)找准对象,寻求配合。经过调查了解,认为需要实施行政指导的,应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关行政指导的目的、内容、理由、依据、实施者等事项,与相对人进行协商,取得理解和配合。

(二)深入调研,拟定方案。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的,工商部门结合实际与相对人对该知道项目共同研究,拟定实施方案,提供相关示范文本。

(三)采纳意见,组织实施。行政相对人采纳具体行政指导意见的,工商机关应帮助其具体实施,努力提高行政指导的质量。

九、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确保一把手挂帅,亲自指导,依法行政指导工作,全局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行政指导工作贯穿于落实科学发展,实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统一的内在要求。及时总结经验,确保行政指导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县局各业务股、室要认真梳理细化本业务条线行政指导工作的具体内容,结合额各自职责,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制定本业务条线推进行政指导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使行政指导与行政监督、行政执法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县局要主动向政府请示汇报,以求得指导和支持,争取相关部门的协同,营造推行行政指导的互动、多赢的工作机制,县局执法股和工商所要在市场巡查的日常监管一线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工作记入监督检查资料薄,行政指导的有关文书要装订成卷并及时归档保管,接受县局行政指导督查组的检查。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加强行政指导工作,规范行政指导行为,使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有章可循,促进依法行政,要把行政指导实施情况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考评指标,确保行政指导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县局适时抽调人员组织行政指导工作督查组,对各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各股室要认真组织学习,确保行政指导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为维护市场秩序的 促进经济社会快速高效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0一0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工商

印发

依法行政

活动

通知 抄报:市局法制科

抄送:县局各领导

石楼县工商局办公室

202_年6月10日印发

第四篇:工商局统计工作经验交流

深入源头抓规范 结合实际练内功

各位领导和同志们:

近年来,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围绕建立规范有序的统计工作体系,服务全局中心工作这一主题,深入源头抓规范,结合实际练内功,在提高上报数据质量方面狠下功夫,较短时间内扭转了工作中的被动局面,统计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发展轨道。

一、举一反三找差距,深入源头理顺体制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永恒的主题。数据质量的高低不仅关系到统计工作的地位与形象,并且直接影响到统计服务与领导层的决策水平。前几年,受一些历史原因影响,我局的统计工作一度相对滞后,统计数据差错率居高不下,报表报送不及时等问题较为突出,成为制约全局整体工作的“短腿”。这些问题的出现对局党组触动很大,决定下大气力彻底扭转这一被动局面。202_年,我们由分管局长挂帅,在全市开展了统计专项调研活动,有针对性地查找影响统计工作进程的各种问题。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我们发现,管理体制不健全是引发问题的主要因素:202_年以前,全局上下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统计工作体系,从市局到分局均无专职统计人员,科室及基层兼职工作人员更替频繁,上下脱节,人浮于事,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针对这一现实,我们认为,将统计工作这条“短腿”变长,关键是要从问题的源头抓起,从理顺管理体制和提高人员素质入手,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为此,我们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统计工作的切入点,切实做到“三个强化”,实现“三个提高”: 一是强化机构建设力度,提高上下协调能力。我们以落实新统计报表制度和 “小局大所”改革为契机,下发了《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管理体制的通知》,制定了《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统计工作职责》,对全系统统计工作机构进行全面整合,将统计工作纳入各级办公室管理范畴,市局及各分局均配备专职综合统计人员,业务科室及基层工商所确定一名兼职统计人员,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管理体系,确保了上下政令畅通。为了保持统计队伍的稳定,我们还专门出台了统计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人员的调动程序,规定基层统计人员如无特殊原因,连续从事统计工作不得少于3年,从制度上保证了统计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强化基层规范力度,提高防微杜渐能力。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基层工商所,基层统计人员素质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统计数据的质量。针对基层统计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我们建立了定期培训制度,组织科室业务骨干深入基层,集中对工商所负责统计工作的所长和统计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利用统计半年报、年报集中汇审的时机,组织各级统计人员就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横向交流,使每一位统计人员对自己的工作了如指掌,从业务方面确保了统计数据质量。针对少数统计人员中存在的敷衍塞责、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在业务培训的同时,我们还将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把几年来由于人为因素出现的问题和事例整理成教材,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大家端正态度,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力度,提高把握全局能力。坚持把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基础工作纳入全局量化目标考核内容,加大对各级统计工作的考核力度,使统计数据质量由过去的“软指标”变成了不可马虎的“硬杠杠”。去年以来,我们先后两次深入基层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抽查了18个有关科室和12处工商所,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把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和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了统计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围绕难点寻突破,瞄准治本完善机制

一是认真破解案件统计数据重复上报的难题。长期以来,案件数据重复上报一直是困扰我局基层统计质量的主要问题,这一问题得不到彻底有效的解决,全系统统计工作水平就难以实现质的飞跃。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去年以来我们深入基层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查研究,认真细致地进行号脉查体,找准问题的主要症结,探索实施了“四级联动、归口把关”的管理方式,切实加大对统计报表的规范力度:首先,实行四级联动,从报送单位的设置上进行了规范。将报送单位设定为县(分)局业务科室→县(分)局综合统计员→市局业务科室→市局综合统计员四级,规定县级单位各业务科室完成报表后进行自查,然后由本单位综合统计员进行全面审查,市局各业务科室统计员负责对口把关,最后由市局办公室综合统计机构进行核实并上报省局。其次,实行归口把关,从案件的报送程序上进行了规范。逐级建立案件核审登记台帐,规定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统一归同级法制科编号把关,根据案件性质划分统计类别,进行合理分流,无法分类的案件交由公平交易口统计。针对实际查办的案件与报表数据指标不对应的突出问题,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案件起数及罚没款分类统计上报的原则性规定》,列明根据不同法律法规查办的案件与相应报表栏目的对应关系,为基层统计人员填报报表提供了参考依据。“四级联动、归口把关”的管理模式,从根本上理顺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各级统计责任,使重复统计和交叉统计等老大难问题迎刃而解。

二是努力破解数据库底数不清的难题。受前几年地方政府大力发展个体工商业及登记提速等客观原因影响,个体登记与管理相脱节的问题在我市相对比较严重,许多个体工商户查无下落,个体登记数据库的数据与实际差别较大,严重地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针对这一情况,去年上半年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一次个体登记清查摸底工作,以原有登记台帐及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对实有个体户数进行了逐一核实,先后确认落实查无下落业户11999户。为了彻底做好对查无下落业户的清理工作,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整合全局力量,利用半年时间,以基层工商所的经济户口登记数据为切入点,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以注销和吊销方式,对全市个体登记数据库进行了全面清理,拧干了统计数据的“水份”,从源头理清了个体私营经济统计数据,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三、立足创新下功夫,面向长远发掘潜力

一是完善软件设计,拓展统计功能。国家总局新统计报表软件运行以来,各级统计岗位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发现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如,我市部分县级局规定业务科室在办理案件时,可打破业务界限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而现有的统计软件却无法填报县级局科室交叉办案的数据。如果我们按正常的程序填报,势必会出现案件漏报的现象,衍生新的问题和矛盾。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及时与信息中心进行沟通,对现有统计报表软件做了进一步完善,在软件的下级单位中添加了业务科室的名称,将业务科室和工商所设定为基层一级上报单位,然后汇总上报。这一做法能够使每个科室办理的案件全部统计到报表中,有效提高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二是推行电子台帐,搭建数字平台。基层统计员大多为兼职,平时的工作量比较大,传统手写的统计台帐不仅加大了统计员的工作量,统计数据的准确度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另外,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登记口业务软件一直沿用省局和杭州两套软件,业务软件衔接不利的缺陷使得原始数据库与实际的登记数据差别较大。为了彻底改变这一工作现状,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大胆进行了创新,自行设计了一套包括公平交易、内资、私营、外资、消保、市场、合同等十三项业务的统计电子台帐,并在全系统推广使用。统计电子台帐的设立,从根本上实现了统计原始台帐的数据化管理,统计人员在进行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时,可以直接使用电子台帐中的数据进行汇总,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案件统计数据重复填报和误报现象。

三是优化网络系统,实现动态监管。将网络化管理作为统计工作新的发展方向,努力探索建立动态的统计数据库监管系统。我们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在原始登记管理数据平台的基础上,增设了专门的统计页面,设计了巡查日记和企业查询两个子模块,通过优化网络系统实现对数据统计的全过程监管和查询。具体操作中,各级统计人员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利用巡查日记模块,按照管辖工商所、巡查区域、巡查人员、巡查日期等字段条件,对各工商所的市场巡查记录进行筛选、求和,随时掌握基层市场监管及行政执法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的第一手统计资料。另外,还可以通过企业查询模块,按照“类型”、“名称”、“所属辖区”等多个可供选择的端口,进行同时筛选、求和挑选,极大地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

今后,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和借鉴兄弟地市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为推进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努力和贡献。

谢谢大家!

第五篇:工商局行政监察经验交流材料

工商局行政监察经验交流材料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上级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不断深化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为履行好各项工商职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廉政监察,规范从政行为

(一)强化制度约束。为了充分发挥规章制度在监察工作中的刚性制约作用,今年以来,市工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和问责规范》等制度,为有效开展廉政监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行力度,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了制度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

(二)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强化了廉政工作责任落实,与下属45个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充分发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政“一岗双责”的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了开展工作有计划,履行职责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二是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的监督,把《廉政准则》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条件,用铁的纪律确保《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三是通过采取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职谈话、问责谈话、党内批评、个人事项申报、离任经济审计等形式,重点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行政执法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全系统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队伍风清气正。

(三)加强风险防控。在认真总结、分析去年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市工商局制定了《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全系统从上到下,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容易产生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的环节,对去年查摆出的风险点进行了修正,对职务变动的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对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增强了风险防范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执法监察,促进依法行政

(一)紧扣职能工作抓监察。一是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监察。市工商局通过采取明察暗访、电话回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加强对全系统行政审批窗口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自治区“三项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种行政审批行为合法性、规范性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督查,有效地防范了违反行政审批管理、监督规定现象的发生。二是对执法办案行为进行监察。市工商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系统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公正执法活动和案件评查工作,大力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和罚没物资管理,有效地防范了办案单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行政不作为、办理人情案、利用办案以权谋私等情况发生。三是对市场监管行为进行监察。市工商局严肃市场监管工作纪律,严查以市场巡查为名搞“吃、拿、卡、要”、妨碍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等行为,大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结合评议工作抓监察。今年,市工商局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政风行风热线”上线等评议工作中,注重对群众反映的工商干部执法随意、违反程序等投诉意见加大监察力度,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发出督办通知单,件件有落实,及时纠正和解决队伍政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围绕民主监督抓监察。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中,市工商局注重借助、依靠社会各界力量,使执法监察督之有力、督之有方、督之有效。在全系统各办公场所,统一设置了意见箱、监督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聘请了130多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户代表等组成的社会监督员,定期组织工商干部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形成了立体化的廉政监督网络,促进了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地落实。

三、加强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

(一)大力开展队伍作风监察。针对我们工商系统在完成重大任务、进行重大专项整治、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等,市工商局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党纪政纪教育,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今年5月份,市工商局在全系统内开展了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等,大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纪律观念弱化等问题,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为民执法、廉洁执法、依法行政的自律性。

(二)大力加强窗口效能监察。市工商局大力推进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电子评价系统”建设,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服务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上级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不断深化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为履行好各项工商职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廉政监察,规范从政行为

(一)强化制度约束。为了充分发挥规章制度在监察工作中的刚性制约作用,今年以来,市工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和问责规范》等制度,为有效开展廉政监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行力度,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了制度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

(二)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强化了廉政工作责任落实,与下属45个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充分发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政“一岗双责”的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了开展工作有计划,履行职责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二是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的监督,把《廉政准则》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条件,用铁的纪律确保《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三是通过采取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职谈话、问责谈话、党内批评、个人事项申报、离任经济审计等形式,重点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行政执法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全系统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队伍风清气正。

(三)加强风险防控。在认真总结、分析去年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市工商局制定了《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全系统从上到下,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容易产生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的环节,对去年查摆出的风险点进行了修正,对职务变动的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对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增强了风险防范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执法监察,促进依法行政

(一)紧扣职能工作抓监察。一是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监察。市工商局通过采取明察暗访、电话回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加强对全系统行政审批窗口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自治区“三项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种行政审批行为合法性、规范性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督查,有效地防范了违反行政审批管理、监督规定现象的发生。二是对执法办案行为进行监察。市工商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系统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公正执法活动和案件评查工作,大力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和罚没物资管理,有效地防范了办案单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行政不作为、办理人情案、利用办案以权谋私等情况发生。三是对市场监管行为进行监察。市工商局严肃市场监管工作纪律,严查以市场巡查为名搞“吃、拿、卡、要”、妨碍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等行为,大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结合评议工作抓监察。今年,市工商局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政风行风热线”上线等评议工作中,注重对群众反映的工商干部执法随意、违反程序等投诉意见加大监察力度,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发出督办通知单,件件有落实,及时纠正和解决队伍政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围绕民主监督抓监察。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中,市工商局注重借助、依靠社会各界力量,使执法监察督之有力、督之有方、督之有效。在全系统各办公场所,统一设置了意见箱、监督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聘请了130多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户代表等组成的社会监督员,定期组织工商干部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形成了立体化的廉政监督网络,促进了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地落实。

三、加强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

(一)大力开展队伍作风监察。针对我们工商系统在完成重大任务、进行重大专项整治、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等,市工商局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党纪政纪教育,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今年5月份,市工商局在全系统内开展了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等,大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纪律观念弱化等问题,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为民执法、廉洁执法、依法行政的自律性。

(二)大力加强窗口效能监察。市工商局大力推进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电子评价系统”建设,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服务 对象在接受工商干部的行政服务后,在评价器上对工商干部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等级评价,评价情况由监察部门进行随时监控。服务质量电子评价系统的应用,促使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更加规范,极大地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大力推进绩效考评监察。今年,在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中,市工商局将全系统各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考评指标,切实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促使全系统不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标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行风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改进,工作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工作效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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