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怎样申请行政复议
怎样申请行政复议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去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行政复议制度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保证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我们着重从通俗的角度切入,就涉及与群众最为密切相关的一般性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表述,以便于广大群众了解行政复议法知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什么是行政复议?
简单地说,行政复议就是上级行政机关针对下级行政机关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行政管理纠纷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活动。或者说是上级行政机关纠正下级行政机关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是一条重要法律救济途径。如果你发现哪个行政机关在实施这些管理时,没有依法办事,损害或影响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就可以向他的同级政府(直接管他的当地政府),或者向他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接受你申请的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就会依法公断。这就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具有适用范围广、方便、快捷、不收取任何费用等优点,而且,申请人对复议结果不满,仍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行政诉讼来最终解决。
2、行政复议法对公民有什么用处?
行政复议法最突出的作用就是保护公民不受行政机关的侵害。行政机关实施管理时,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对于被管理的公民或其他单位来讲,行政机关是强者,公民或其他单位是弱者。为了解决这种不平衡,国家制定了一些保护公民权益的法律,行政复议法就是其中之一。
国家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管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行政机关也是由人组成的,管理过程中难免发生偏差错误。行政复议法的主要作用就是,当公民受到行政机关不公正对待时,及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换句话说,行政复议法是你自卫的法律武器。
3、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简单地说,凡是行政机关针对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管理行为,只要你认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纠正。如对行政机关给予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许可证、执照等证书,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相对人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或撤销行政机关的决定或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义务。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可以要求对“红头文件”审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针对具体的人或者单位作出的具体处理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认为行政机关发出的“红头文件”违法,是不是也可以提出审查要求呢?我们经常说的红头文件指的是,行政机关为了实施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针对所有管理对象或者某类管理对象(不是针对特定对象),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行政复议法称这种文件叫“规定”。公民在对行政机关的“具体处理”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如果认为行政机关作出该“具体处理”行为所依据的“红头文件”违法,可以一并向接受复议的行政机关提出审查。县政府的某“红头文件”向农民收费,村民认为这一规定不合法,可以在对收费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同时,要求复议机关对县政府的文件进行审查,撤销违法的规定。这些“红头文件”是:
除国务院以外的所有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以外的所有“红头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红头文件”和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红头文件”。
注意:不能单独对“红头文件”提请审查。
5、申请行政复议有无时间限制?
有限制。在一般情况下,从你知道行政机关对你不公正的行为那天(也就是你知道自己的权益受侵害那天)起,60天之内你都可以申请。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等)还将更长。
6、如何书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很简单,只要把如下几个内容说清楚就可以了: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复议请求(比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的处理行为;请求依法赔偿等)、复议的事实和理由(能够证明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及损害你的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等)、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举个例子:
行政复议申请书(标题)
申请人:×××(你的姓名),男,42岁,个体工商户(你的职业)家住×××号(你的通信地址)邮编××××××,电话×××××××(便于及时与你联系)。
被申请人:×××机关(你认为损害你的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的名称)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局×××字×××号《关于×××处理决定》。
复议的事实和理由:(将能够说明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不公正以及给你造成损害的事实、证据及相关的材料,都实事求是地写出来)
此致
×××政府或×××局(受理你的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名称)
申请人×××
(如果是公民请亲笔签名或盖上私章,如果是单位别忘了盖上公章)
××××年×月×日(写此申请书的日期)
7、申请行政复议应带哪些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公民: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 法定代表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罚决定书、确权决定书等)。
(4)相关的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8、可否请人帮忙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但需要得到你的有效授权,写个授权书:“关于我不服××一案申请行政复议,授权×××代理”,就可以了。
9、行政复议申请书向哪个行政机关递交?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你的行政机关(你认为对你不公正的那个行政机关)是某个政府,你就向他的上一级政府递交;如果处理你的是某个局(政府部门),你可以直接(注意:是“直接”)管他的当地政
府递交,也可以选择向他的上一级部门递交。比如你认为海南省×××市(县)政府×××局不公正地处理了你,你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你既可以向海南省×××市(县)政府提交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向海南省×××政府×××厅提交复议申请书。不过,对你实施处理的部门如果是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的行政机关,你就只能向他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了,因为当地政府对这些行政机关没有管辖权。
如果你实在弄不明白,最简单的办法是向你所在地的县级政府递交申请书,他们有义务替你转交。不过,裁决的时间可能就要长一点了。
10、当事人在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过程中享有那些权利?
(1)行政复议虽然原则上是书面审查,但如果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当面向复议机关反映情况,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则申请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也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意见。
(2)复议申请受理后,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应按照复议机关的要求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对于这些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当事人均有权查阅,若行政机关不提供,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将被视为没有证据、依据并被复议机关依法撤销,有关责任人员也将被处分。
(3)行政复议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如果申请人认为执行该决定将给自己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的,将做出停止执行的决定。
(4)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与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与赔偿。例如:某公司对**工商局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要求复议机关撤销**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赔偿因停产停业期间所造成的损失。
(5)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但是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重大、复杂的复议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如果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久拖不决,不按照规定期限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进行反映,有关机关将依法做出处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做答复的,当事人可以在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1、对行政复议机关的裁决不服,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说来,申请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被申请人不可以起诉。以下三种情况,申请人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一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裁决的,二是不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的,三是由国务院作出裁决的。
12、申请行政复议要不要交钱?
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是不需要交钱的。
13、哪些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2)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不服的;(4)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
14、复议申请人可以撤回复议申请吗?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主要有二种情况:一是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未改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回复议申请;二是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改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同意撤回复议申请。申请复议是申请人的一项权利,同时又是复议活动发生的必要条件,一方面,申请人可以依法处分自己的这一权利,撤回复议申请,另一方面这种处分行为又直接影响行政复议活动的进行,甚至影响他人和公共的利益,放任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决不能随随便便,而应有严格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申请人撤回申请,必须是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必须是在复议决定作出以前。(3)撤回复议申请必须经复议机关批准,复议机关应本着设立行政复议制度的目的和宗旨,对复议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进行审查,最后确定是否允许撤回复议申请。申请人经批准撤回复议申请后,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申请复议。
15、行政复议决定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如未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即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2)、适用依据错误的;如:×××乡政府依据已经被废止的文件向农民乱收费。
(3)、违反法定程序的;如:行政处罚前应举行听证的未按当事人的要求举行听证、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前未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等。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如:×××城管大队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当事人进行拘留、×××县卫生局依据《×××省规划条例》要求×××餐馆拆除违法建设等。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意的事实和理由做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16、行政复议决定效力如何?怎样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应执行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如复议机关做出应在10日内依法发放当事人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复议决定,但×××县民政局拒不执行,则复议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篇:申请人应怎样书写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应怎样书写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法》第11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申请形式的规定。复议申请形式,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表达其复议意愿和要求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两种基本形式。
书面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申请文书的形式,表达其申请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并提请行政复议的意愿和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递交的申请文书,叫做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以下几项基本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应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被申请人的名称、地点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申请复议的请求,也就是申请人通过复议要达到的目的。这是复议申请书的核心部分。
(3)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及其相关的法律依据。
(4)时间: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时间、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和提出复议申请的时间。
具体格式如下: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申请事由:。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号行政决定书,提出行政复议。
事实与理由:。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根据《行政复议法》第条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具体要求:
一、。
二、。
此致
(复议机关):
申请人年月日
第三篇: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粟某某,男,XXXX年5月14日生,汉族,广西XXXX人,住XXXXXX镇塘堡村洪山堡屯XX队X号。
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XX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XXX 县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XXXX人民政府202_年12月24日作出的撤销永林证字(202_)第00002420号林权证的决定,依法提出行政复议。
申请事项: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撤销永林证字(202_)第00002420号林权证的决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粟某某系XXXXXX镇塘堡村洪山堡屯村民。1999年12月25日,被申请人XXXX人民政府依法为申请人颁发了永林证字(202_)第00002420号林权证。202_年9月,因有本集体村民对林地使用权提出异议,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交出林权证并予注销,遭到了申请人拒绝。202_年初,被申请人在申请人所在村口墙上张贴《XXXX人民政府撤销林权证公告》,决定撤销申请人粟某某的编号为永林证字(202_)第00002420号林权证。其理由是:永林证字(202_)第00002420号《林权证》在发证时尚存争议,不符合《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 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决定撤销永林证字(202_)第00002420号《林权证》。被申请人于202_年1月24日将《XXXX人民政府撤销林权证公告》送达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如不服该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相关权利。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上述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完全不合法的,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撤销永林证字(202_)第00002420号林权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事实根据。
被申请人的《XXXX人民政府撤销林权证公告》中认定永林证字(202_)第00002420号林权证在发证时尚有争议,却对发证时确实存在争议的事实只字未提,足见被申请人作出该决定没有任何事实根据。
二、被申请人撤销永林证字(202_)第00002420号林权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202_年11月2日发布的《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其第十条根本就没有“第一款第(三)项”。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系国家林业局于202_年2月8日下发,其中规定“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要对已办理的林权登记和已发放的林权证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登记并发放林权证的,要依法予以撤销。”很显然,该《通知》规定可以撤销的仅仅是指通知下发之日已办理林权登记和已发放而且是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登记并已发放的林权证。申请人持有的永林证字(202_)第00002420号林权证系在《通知》下发之后(202_年12月25日)发放,其不属于该《通知》所规定的可撤销林权证的范畴,更何况被申请人在决定中也没有任何证据证实林权证系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登记和发放。被申请人在此情况下直接作出撤销林权证的决定,显然无法可依。
三、被申请人撤销永林证字(202_)第00002420号林权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永林证字(202_)第00002420号林权证系被申请人根据《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登记核发,由申请人持有的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在申请人依法取得该林权证后,即便是有人对林权证提出异议,也应属林地权属纠纷,依法应当按照《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土地、山林和水利工程权属纠纷确权处理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实地调查,核实证据;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
(三)组织和解、调解;
(四)行政主管部门集体讨论提出确权建议;
(五)人民政府集体讨论决定。而被申请人未按照上述程序处理林地权属争议,直接决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撤销永林证字(202_)第00002420号林权证,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不容置疑。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没有事实根据,也无法律依据,且程序严重违法。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上级人民
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依法作出裁决。
此致
XXXXX市人民政府
附:复议申请书副本一份。
申请人202_年3月4日
第四篇: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李
四、男、28岁、身份证号码:***345
住址: 西乡塘鲁班路100号、邮政编码:530004
委托代理人:刘阳,住址:大学东路100号
被申请人: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交警大队
地址:荔枝园路11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职务: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交警大队大队长
复议请求:
复议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202_年2月12日做出的对其交通违章的处罚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请求撤销该处罚。
主要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2_年2月12日驾驶牌照为桂A00001的悍马牌汽车经过广西大学路口,由于交通堵塞掉头,后被告知受到西乡塘交警大队的处罚,并被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接受处罚。
申请人认为:
首先,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申请人作出掉头行为出于交通堵塞被迫状况,因此事实认定不清,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因此处罚决定不合法。
其次,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违章处理决定是建立在采信市民刘三手机照片基础上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 点、事实。”,刘三手机照片不能作为认定申请人违章的技术数据依据,且刘三不属于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因此不存在表明身份的程序,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条 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规定,显然证据是不充足的,程序是不合法的,因此应当予以撤销。
再次,被申请人作出交通违章处罚决定没有直接通知或者当场告知申请人,而是以公告方式发布到网上,根据行政行为程序的“公开原则”,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没有有效地外在意思表示应被认为是无效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因此,该行政行为不成立,是自始无效的。据此,申请人不是在处罚决定公布之时知道该处罚决定的,因此申请人在知道处罚决定60日内提出申请,与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效的规定并不矛盾。
南宁市公安局颁布的《南交管201001》号文件,开展“市民参与维护交通秩序”活动,只要有市民提供驾驶员违章照片即可获得奖励。如果仅以市民拍摄的照片为依据进行舆论的声讨,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市民拍摄的照片作为交管部门认定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据,显然违反了《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市民的照片为依据作出行政处罚,在认定事实上是不合法的,在执法程序上也是不合法的。因此《南交管201001》号文件效力上是与上位法抵触的,据此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违法行为。因此,申请人对于此项文件的效力、出台的目的提出质疑。
根据以上事实与理由,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该行政行为符合撤销条件,申请撤销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交警大队做出的对申请人的处罚决定。
此致
南宁市公安局
申请人:李四
委托代理人:刘阳
202_年4月15日
附:《》
《行政复议法》 《行政处罚法》
第五篇:行政复议申请(例文)
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性别:年龄:岁职业:农民 住址:
申请人:性别:年龄:岁职业:农民 住址:
被申请人:***畜牧兽医局
地址:****路
申请复议请求:
申请人不服对被申请人***畜牧兽医局202_年7月17日所作**牧草罚[202_]01-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决定,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依法撤销**牧草罚
[202_]01-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决定。申请理由:
一、草原使用者主体错误。
1999年,牧场村委会研究并召开村民集体大会讨论,将村民定居点南约300亩的荒地(每人2亩)分给农业组村民,使得农业组村民在原每人5亩责任地的基础上变成每户每人7亩地,所分得的土地已在村民的土地使用证上登记。自1999年分配到户以来,部分村民已将分得的2亩责任地种植多年,还有部分村民因无种植能力一直闲置分得的2亩地至202_年。所以申请人本着协商自愿的原则与村里14户村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至今任然在做土地改良。
因此土地使用者是村里的14户人家,并不是****村委会,如需退还应退还给草原使用者即村里的14户人家。
二、不应处以**万元罚款。
申请人所承包的地块周围土地已经种植农作物多年,可**市畜牧兽医局偏偏对申请人的地块进行处罚,明显有失处罚的合理性。申请人所承包的是同村农业组14户村民的责任地,农业组种地、牧业组领牲畜这是申请人所在的村委会在1999年将居民点南约300荒地分给农业组几十户村民的原因。
申请人所承包土地的利用仅仅只是种一些作物,看一下一下改良效果,草料性质用地没有改变,反而改良后更加适合草料地,申请人计划202_年将全面种植草料,因此申请人对承包土地的破坏行为是不存在的,而**市畜牧兽医局根本没有考虑申请人的行为,所作的处罚金**万元决定明显错误。
三、镇政府和村委会也有明显管理过失,也应处罚。申请人只是个普通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对国家禁止非法开垦草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知晓。202_年4月与村民签订承包合同后,改良土地直至202_年种植作物,村干部或镇干部是知晓的,从202_年申请人承包土地至今没有村干部或镇干部前来做工作,或作草原保护普法宣传,致使申请人受到误导,自接到**市畜牧兽医局处罚决定后,申请人也
多次找村委会干部和镇政府干部协商解决,村委会和镇政府也没有制止申请人的开垦行为,导致处罚决定的发生与村委会和镇政府的管理缺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处罚决定并没有提起对村委会的处罚。
四、处罚文书制作有瑕疵,无成文时间。
申请人收到的**市畜牧兽医局处罚决定书后,发现处罚决定书最后一页日期上没填写时间,一个国家机关的处罚决定书,没有成文时间,使申请人对处罚决定书的合法性产生怀疑,日期代表着此文书发生效力的时间,没有日期的处罚决定如何让申请人确认此文书的合法性,有效性。
综上所述,**市畜牧兽医局所作**牧草罚[202_]01-02号行政处罚决定存在1、草原退还主体错误;
2、不应处罚金;
3、因镇政府和村委会监管缺失和宣传不到位没有提及和处罚;
4、送达的处罚决定书因没有成文日期是否有效,共四处错误。现申请人虽然在所承包的土地改良投入资金、人力已经很多,现仍未产生收益,仍处于改良过程之中,但是申请人原意就是将所承包的地改良好并恢复草料地性质,同村包括村干部在内与申请人相邻草料地依然在种植农作物,无人或相关单位前来管理制止,一个村就唯独申请人收到处罚决定,作为草原监管机关的公信力何在。作为普通农民的申请人只知道有地就种、使荒地变绿,因为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管理缺失,致使申请人收到处罚决定,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管理作用何在。因此申请人对处罚决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产生质疑,恳请复议机关撤销**市畜牧兽医局的博市牧草罚
[202_]01-02号行政处罚决定。
此致
上级单位
申请人: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