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的思考
关于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的思考
摘要: 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高职院校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行政管理体制普遍存在的问题,然后进行了根源分析,最后在阐述行政创新理念的基础上,针对我国高职院校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 高职院校 行政管理 体制问题 根源创新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是指高职院校凭借其结构和制度,通过组织、计划和实施等行动,积极发挥管理功能,引导全体师生员工,充分利用学校所有的资源,有效完成学校以教学为主中心的各项任务,实现其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高职行政管理的基本目标是通过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实现高职院校的目标。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是高职院校行政管理运行的保证,因此,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关键。
1.当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
我国高职院校普遍存在办学方向不明确,办学定位不清晰,办学特色不突出,教学改革不深入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反映出高职行政管理体制上所存在的缺陷。
1.1行政效率低下。
现有的绝大多数高职院校是由中等专业学校改建而来的,机构臃肿、管理理念落后和制度建设不健全是常见的弊病,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拖拖拉拉、办事程序复杂、管理职能交叉。这种局面的直接结果就是导致管理决策不科学,管理组织执行力欠缺,行政效率低下。
1.2行政权力泛化。
行政权利泛化是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中一直存在的问题,而高职院校尤为突出。行政权力的泛化导致学术权力缩减,进而形成了学术权利日渐服务于行政权力的局面。“官本位”而不是教学、科研本位的观念普遍存在,具体表现在一线教师的业务诉求无法得到满足,或者是学术专家的合理意见无法有效地被采纳。行政权力泛化成为影响我国高职院校发展的重大障碍。
1.3行政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
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化是世界范围内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趋势,主要体现在组织机构机构专业化和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两个方面,其中关键是后者。行政人员的专业化欠缺突出表现为行政人员通常是管理和教学双肩挑、教师和行政人员之间转换频繁和行政人员进入门槛低。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通常有两个极端,或者转为专职教师,或者充满“官本位”的思维,缺乏服务意识。
1.4行政组织结构不合理。
我国高职院校组织结构大都沿用传统的金字塔式的科层治理结构,其特点是由高层到底层层层节制,呈金字塔状分布,权力集中向塔尖的高层,学校通过发布行政命令,利用行政组织实施管理职能。这种组织结构的弊端是容易滋生权力崇拜,结构呆板,阻碍组织成员的创新能力。我国高职院校除了上述问题外,长期学术权力附属于行政权力的现状与现行的行政组织结构是密不可分的。
2.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
2.1定位不明确。
我国高职院校通常沿用中专的管理模式或借用普通高校的行政管理体制,办学定位不准,办学理念模糊,具体体现在专业设置、课程开设、师资配备、基础教学设备建设、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或者没有达到高等职业教育水平,或者不能满足当前高职院校教学与实习的需要。
2.2行政管理体制落后。
我国教育体制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所属高职院校之间是领导与服从关系,具有明显的科层制管理特征。学校活动大都遵循国家或主管部门的指令,形成了按行政机构规则办事的运行机制,这种局面自然地延伸到学校内部管理之中,从而形成高职院校行政人员官僚化,形成体制创新的障碍。
2.3行政人员绩效考核方式陈旧。
合理的考核方式可以充分调动行政人员的积极性,发挥组织的创新功能。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采用的是传统的绩效考核标准,该标准用于政府机关公务员考核,按照“德、能、勤、纪”进行考核。显然,该评价体系存在指标粗放,没有体现高职院工作的特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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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3.1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基本理念。
3.1.1服务型行政管理理念。
“服务行政”一词最早由德国行政法学家厄斯特·福斯多夫于1938年提出,国内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台湾学者陈新民对“服务行政”概念进行的介绍。此后,大陆的一些学者意识到建立服务行政的必要性,作了一些列研究,大致总结如下:(1)在市场经济中,最好的政府应是以行政权力为人民权利服务的政府;(2)要不断创新行政体制,增强其适应性,使之适应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和企业单位不断增多的对政府行政服务功能的需要;(3)要使公共行政由国家权力的载体过渡为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实体;(4)人类社会行政模式经历了从“统治行政”到“管理行政”再到“服务行政”的演进过程,建构“服务行政模式”是人类行政发展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围绕高校自主
权下放、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健全与完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等主题而展开。其中,加强高校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能是一个具有共性的问题。
3.1.2“扁平化”组织结构。
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运动风起云涌,很多学者认为官僚体制模式不能解决后工业化时代政府面临的效率和责任两大核心问题,于是提出了组织结构“扁平化”。组织结构“扁平化”要求打破现行的部门界限,绕过中间管理层次,直接面向服务对象和组织目标。组织结构“扁平化”的现实意义是:
减少中间层次,管理中心下移,节省管理成本,促进信息有效沟通,等等。我国高职院校普遍存在层级多、等级森严的问题,这不仅增加了学校的运营成本,而且束缚了学校行政组织的创新能力。实施“扁平化”组织结构,可以有效解决传统组织结构带来的诸多弊病。
3.1.3知识管理理论。
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知识管理理论。知识管理不仅包括对知识进行管理,而且包括对与知识有关的各种资源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涉及知识组织、服务、资产、产权、人员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管理,包括知识开发、分类、加工、共享等环节。知识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思想,它继承了人本思想的精髓,又通过知识经济形态进行了创新。知识管理重视知识的共享和创新、重视人才和管理知识、重视组织文化建设、重视领导方式的转型。我国高职院校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更为滞后,国外的高校已经开展得很好,它们主要强调促进知识交流与共享的技术手段在学校中的应用,以及如何将学习型组织理论应用于学校,把学校建设成学习型组织。
3.2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措施。
3.2.1转变管理理念,增强服务意识。
新形势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要按照服务型管理理念的要求,杜绝“官本位”思想,摒弃教育管理官僚化的作风,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主动服务教学,服务师生;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学生管理中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目的。要总结管理经验,从实际出发,探究高职院校运行规律,完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
3.2.2正确处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
高职院校必须努力形成学术权力决策、行政权力服务的学术管理模式。在学校管理工作中,高校行政部门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为学术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各种服务。通过完善办学制度,改变目前高职院校评价制度过于功利、用人制度价值错位的现状,净化校园学术环境,保证学术质量,促进学术活动为科研服务、为教学服务、为生产服务。现实的做法就是通过切实推行专家或教授治校等措施来推进进政管理体制改革。
3.2.3改革现行的行政人员绩效考核体系。
高职院校行政人员人事管理是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保障,绩效考核体系是行政人员人事管理的基本标准,因此,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是高职院校行政人员人事管理的关键。改革现行的行政人员绩效考核体系首先是要进行考核方式的改变,根据岗位的不同要求,设置细致的考核标准,合理体现考核结果的差异,结合有区别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高校行政人员的积极性。
3.2.4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管理创新。
随着高中毕业生规模的减少和社会对高等教育要求的提高,高职院校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高职院校取得竞争优势的有效的方式是学校管理创新,即先进的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信息化的实施使管理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上都有所改变,为学校带来了直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直接构成了高职院校的竞争力。
3.2.5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提升办学水平。
高职院校应当借鉴和学习现代质量管理的先进理念,增强教职员工的质量意识,在“质量工程”推进过程中逐渐提炼并形成有各自高校特色的核心价值观,建立适宜的质量文化。
当务之急是构建以学习为中心的高等教育,实现从以教学为中心向以学习为中心的转变,将教育的重心放在学生的学习,以及学生的需求上,以最大限度地开发学生的潜能。对于有人提出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学校管理,我认为是一个具有创新性的建议。
4.结语。
我国大规模开展高职教育发展时间仅十余年。从高职院校产生来看,有的是中专合并升格而来,有的是普通高校开办的高职学院,以及民办新设改制院校。我国高职院校发展的时间短、来源复杂和规模庞大决定了其行政组织结构的复杂性。本文只是对我国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作了一般的探讨,具体到每一所高职院校,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须作具体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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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李小芬。新形势下高校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2_,(7):46-47.[2]张秋霞。论高校行政管理质量的有效提升[J]。航海教育研究,202_,(4):111-113.[3]黄晓芬。论高职院校质量管理与行政管理能力的提升[J]。南通大学学报,202_,(1):69-71.[4]赵志峰。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2_,(2):170.
第二篇:市属公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现状及对策研究
市属公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现状及对策研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_~202_年)》指出:“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大类,根据举办者的不同分为公立和私立,而公立高职院校在行政归属上又分为省属和市属。本文仅就市属公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问题进行探讨。所谓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高等教育行政机关设置、隶属关系、权限划分与运行中各种制度的总称。
据此定义,对市属公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现状考察如下:我国市属公立高职院校从其来源看,主要是由原来的市属职业大学、普通专科学校和基础比较好的中等专业学校升格而来,因为原本属市,所以,现在虽然归于普通高教序列,但举办者仍是市级政府。同时,根据《高等教育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高等教育事业”之规定,这类院校又归省政府统筹和管理。因而,此类院校历史地形成省市共管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是与其他地方普通高校的不同之处。从教育行政机构设置看,对这类院校的管理,省级归省教育厅高教处,市级归市教育局高教科或职成教科;从权限划分看,省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大部分的事务性权责,如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等等,还有高等教育经费权或院校党政一把手的任免和管理权(如河北省)。市级政府基本没有业务权,主要承担人事权责和财政权责。
市属公立高职院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在实践中主要暴露出以下问题:1.省市两级政府的权责划分不清,部分出现管理真空关于在市属公立高职院校管理上省市政府各自的权责,我国基本教育法规如《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予界定,各地也较少有明确划分。由此产生的问题,一是省市两级政府权责不对称,二是管理上形成部分真空。责任和权力相匹配是管理的一个普遍原则,责任和相应权力匹配才会有效率。省级政府将此类院校的办学责任留在市级政府,决策权和管理权留在省级政府,这势必会提高行政成本,影响院校办学效率,甚至形成管理真空。比如,因为此类院校的大部分事务由省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市政府在事务管理上形成依赖,对院校的领导、统筹、协调和服务职能不到位;同时,又因为此类院校是市属高校,省政府行政部门在处置有些事务以及经费分配等方面,则将其排除在省属高校之外。2.一些市级政府举办高职院校的动力不足,经费支持不够我国目前各类教育的财政责任划分基本上根据学校的行政隶属关系而确定。所以,市属公立高职院校的财政责任主要在市级政府。但实际上,市级政府发展高职院校的动力并不是很足,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
第三篇:高职院校民主管理体制构建论文
摘要:文章从内外因角度分析了当前高职院校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构建现代高校民主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同时提出了要在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的基础上,转变观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民主管理的各项措施,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高职院校管理体制。
关键词:依法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监督;制度建设
我国《高等教育法》第39条明确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多年以来,我国许多高等学校,特别是本科院校,在落实《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办学的实践中,形成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高校管理体制。尽管在实践这一体制的过程中,各个学校理解不完全一致、建设思路各有侧重,但是在高等学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基本架构上是相近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快速发展并日益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高职院校管理体制建设的探索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高职院校落实教授治学、实施民主管理的现状及其原因
我国的高职院校大多数从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技校升格而来,在过去几年的发展中,高职院校把大部分注意力放到了扩张规模和改善办学条件等外延发展领域,对管理体制的研究和探索相对不足。从实践层面上来看,多数高职院校将领导体制改革的目光主要聚焦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上,多数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党委、行政议事规则、议事程序等与高等教育接轨的制度,从领导体制上实现了中职向高职的转轨。但是在落实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方面仍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思想认识上不到位。如前所述,高职院校大多数脱胎于中专、职高、技校。高职院校的领导层多数也是从这类学校而来,在此之前,他们几乎没有从事高等学校管理的经验和经历;尽管学校从办学层次上得到了提升,但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权力绝对控制的办学理念和管理观念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在实践中,高职院校往往忽视了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的制度建设,体现民主管理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往往局限于知情权、表达权,而没有真正落实到参与权和监督权上;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学术机构在人员组成上往往与行政领导组成人员大面积重叠,以致于行政权力侵犯甚至取代学术权力的情形时有发生。
其次是客观条件限制。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教授治学要在高职院校中得到实现,除了学校要通过各种制度来构建合理的教授治学机制、限制行政权力的扩张之外,还要求高职院校本身有较为庞大的教授群体的存在。而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比较普遍,现有的大多数教授、副教授也跟学校领导层一样,多数是从原来的中职学校转变而来。一方面,教授本身习惯了受制于行政权力的支配,缺乏管理意识;另一方面,教授的缺乏,特别是在学术领域具有一定地位的知名教授的缺乏,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教授在科研、学术管理领域的发言权。
再次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导向不明确。不可否认的是,高职院校发展初期,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高职院校的引导、要求主要集中在办学规模的扩张和办学层次的提升;近年来国家和各省先后启动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又侧重于对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以及专业和课程等内涵建设的评价。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没有把对高职院校管理体制、机制的研究和探索,放到一个相对突出的位置。因此,近年来高职院校在办学条件得到较快改善和办学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的同时,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成效不大。
二、对贯彻依法治校理念,落实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几点建议
要建设高水平的、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必然要依托于比较完善和稳定的高职院校管理体制。可以预见,不管是高职教育的外延扩张,还是以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为引领的内涵建设,在不久的将来,都将触及高职院校管理体制建设这一关系到整个高等职业教育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而要在高职院校贯彻依法治校理念,落实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具体制度,就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转变观念,正确处理好党委领导、院长负责与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之间的关系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这一认识在近期教育部高职教育管理体制的调整中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因此,高职院校必须遵守《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党委领导、院长负责与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之间的关系。“党委领导”就是要坚持党委对学校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院长负责”是指院长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教授治学”则主要是指教授作为一个群体参与学术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即所谓的治专业(在本科高校表述为治学科)、治学术、治教学、治学风;“民主管理”则是指切实保障教职工依托教代会这一组织,实现对学校管理和学校事务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要坚持党委领导的核心作用。这是有中国特色的高等学校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是坚持高等学校办学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保证。高职院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党委总揽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协调各个方面,统一领导学校的工作,即把好方向、出好主意、用好干部、抓好大事。同时,党委对学校的领导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集体领导,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属于党委集体,应在党委会范围内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集中统一的意见。只有如此,才能稳定党委在高校的核心领导地位、保证党委决策的准确、科学,使班子形成正确的决策。
二是要尊重院长对行政事务独立负责的权力。院长是高职院校管理体系中的关键环节,起着贯彻执行党委集体意志、全面管理学校事务的重要作用。在多数高职学院中,院长往往本身也是党员,是党委集体的重要成员。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党委要在抓大局、把方向的同时,注意尊重院长对行政事务独立负责的权力,支持院长在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在由党外人士担任院长的高职学院中,党委在重大事务的决策过程中,也要注意征求和尊重院长的意见,涉及行政重大问题决策时应协商一致。
三是要充分认识到教授治学对建立现代大学管理体制的重大意义。高职院校是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基地,是知识分子和图书信息资料的聚集之地。是社会的人才、知识、信息中心。在这个环境中的成员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主体意识,尊重“教授治学”是保证学术标准得以贯彻、高职院校专业建设得以发展、人才培养水平不断提高、学术人员的权益得以保证的前提。尊重教授在学术问题上的权力,不是不要党的领导,也不会削弱党的领导。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许多教授本身也是党员,尊重他们的地位、重视他们的作用、发挥他们的作用,不是不讲政治、不要党的领导,而是要探索如何通过“教授治学”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协调和平衡高职院校的政治权力、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三者之间的关系。
四是要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制的作用。民主管理是高职院校实行科学管理的一条基本原则,是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高职院校办学时间往往都不长,在学院建设和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等重大决策中,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各类专家团体的咨询作用,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各种民主管理机构的建议、决策、监督作用,对于充分发扬学院内的政治民主、学术民主、管理民主,实现学院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现代化有重大意义。同时,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制的作用,还要注意处理好民主管理和院长对行政事务独立负责的关系,院长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定期向学院教职工汇报工作、就重大问题征求意见。教代会也要支持院长独立行使职权、维护院长的权威。
(二)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如前所述,教授治学在高职院校的实践遇到诸多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授群体自身的“治学能力”有欠缺,在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较低,特别是有正高职称的教师稀少的情形下,由于受到传统官本位观念影响,许多教授“学而优则仕”,实际上已经脱离了教学、科研岗位,转而从事行政管理岗位;现有的教授中,也存在学术水平不高,特别是在自己的学科领域有一定地位和发言权的教授极度稀缺的情况;有少部分人,甚至存在学术道德失范的现象,客观上使得教授治学在高职学院缺乏说服力和权威性。为此,要从增加高级职称教师数量、提高学术水平、规范学术道德等多个方面人手,大力加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授的“治学”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高职院校落实教授治学的需要。教授治学即高职院校学术权力的来源即在于教授本身对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专业建设的理解与认知的科学性。因此,教授群体本身的学术水平大大制约了教授治学的实现程度和实现水平。在现有师资队伍基础上,通过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师资队伍的水平,改善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克服教授群体规模较小、与行政管理队伍交叉重叠、学术水平不高等种种不利于教授治学实现的障碍,使得高职院校的学术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专家治学组织在机构设置上相对独立于行政机构,在治学动机上相对超脱于行政机构,在治学水平上体现更强的专业性、科学性。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高职院校强化民主管理的需要。高校作为社会的人才、知识、信息中心,孕育了独特的文化特质。高校教师因其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主体意识和独立的思辨能力,在实践中比较容易形成理性、客观的判断和民主意识,具有较好的落实民主管理体制的基础。而高职院校由于发展基础等种种历史、现实因素的影响,教职工群体往往习惯于行政权力的支配,缺乏客观、独立的民主意识。因此,在高职院校民主管理进程中,师资队伍思辨能力、民主意识的培育与民主管理各项制度的建设同等重要,应当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
(三)要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保障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目标得以实现
实现党委领导下的院长治校、教授治学的民主管理体制,归根结底要依靠建立各种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各种形式的管理机构来实现。
一是要完善学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章立制。要明确教代会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职权范围、组织制度、组织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使教代会制度创新有新的突破;创新提案工作方式,提案工作委员会要经常性开展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重点考察、参与论证等形式,认真做好提案工作;建立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和听证制度,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就教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学院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巡视,对发现的问题,可以进行质询,对于教代会代表的质询案,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及时、公开予以答复;对学校重大决策、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参与听证,并向教代会负责和报告工作,真正实现教职工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要在有条件的系部,积极试行系一级的二级教代会制度,人数较少的系部要落实教师大会制度。要参照学院教代会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职权范围、组织制度、组织机构等组建系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教师大会制度,扩大基层一线教师和普通教职工代表的比例,系部党政领导班子要定期向系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师大会报告工作,对教代会代表和教师依规定提出的质询、询问,要及时、公开地予以答复,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参与选举、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参与监督的权利。
三是要完善高职院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制度,合理界定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范畴。具体到高职学院的办学过程中,要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前提下,支持院长集中精力抓学校管理,如参与教学资源的整合、教学条件的改进等事务;切实保障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教授治学机构在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认定、教改项目申报、教改成果认定、教学改革目标方向的制定、职称评审等学术问题上的决定权。
在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教授治学机构的人员安排上,要尽量减少单纯从事行政管理人员的比重,逐步增大普通教授委员的比重,以更好地协调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避免行政权力侵犯、取代学术权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效率,降低决策成本。
四是要逐步在系部推行教授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制度。制定系部教授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章程,严格界定系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范围,保证系部教授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以及教学、科研成果认定、职称申报推荐等学术领域的决定权。严格控制不从事教学岗位的行政领导在系部教授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成员中的比例,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学术自由和学术自治。
五是要完善和丰富高职院校教授治学机构和制度。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人事工作教授委员会制度和财务工作教授委员会制度。对学院人才引进、聘用聘任、师资队伍建设、预算管理、经费管理、会计核算及内部控制、基建工程、重要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和制度进行审议和提供科学咨询意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适时建立学院层面的教授委员会制度,整合学院教授治学机构在科研、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重要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等学术问题上的决策权力。
六是要建设科学完善的监督机制。要构建以纪委、监察、审计、教代会等各种职能机构为主体的监督机制,落实院务公开制度。要在制度上明确上述各个机构的职权范围和权限,明确其行使权力的程序,便于各个机构开展工作。院务公开是高职院校内教职工和各种组织行使监督权的前提条件。要以制度形式规定院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覆盖面;以学院的主要工作、重大决策以及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为重点,进行全面公开;要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职能部门在院务公开中的义务和责任,清晰界定纪检、工会等部门的职责;要建立院务公开评议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教职工对院务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学院党委和行政进行反馈,促进院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要正确处理教代会与院务公开关系,使两者在公开内容和渠道、对象和方式、享有的权力有所侧重,互相补充。
总体来看,对高职院校落实“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民主管理体制建设的思考,还是一个新的命题。特别是如何真正实施“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落实学术权力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等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落实教职工在学院重大工作中的决策、咨询、建议和监督作用,形成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的氛围,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健康、和谐发展,还需要在今后的管理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第四篇: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模式创新性思考论文
摘要:从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发展现状来看,存在着行政管理模式过度行政化的问题,服务意识较差,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性非常差,沟通效率不高以至于行政效率远远低于国外同行水平。出现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当前我国教育体制过于落后,缺乏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再加上部分人员综合素质偏低等等。为了改变当前这种现状,必须创新行政管理模式,具体从改革当前教育体制、构建完善的行政管理模式以及健全的绩效管理制度等几个重要的方面出发,为全面提升高职院校当今面临的行政管理水平。
关键词:行政管理;高职院校;创新
一、目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过度行政化。当前我国的高职院校实施的管理模式都是行政化管理模式,而且过度行政化程度相当明显。由于行政权力大大挤压了高校的学术权力。所有的学术事务以及非学术事务等等都通过行政方式加以处理。这种管理模式最终导致行政人员对高校的所有资源掌握着绝对控制地位,教师难以真正参与到教学管理中,一直处于被管理的地位。高职院校出现的严重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失衡的问题,对于高职院校而言,行政部门承担的更多的是加强管理,服务职能出现了明显的淡化。从整体上来看,随着办学自主权不断放大,高职院校内部的行政权力在不断放大,依然处于核心主导地位,以行政管理为主导的高职院校难以实现学术突破,甚至损害院校目标的实现,使院校教师缺乏学术创新,教学水平一再落后。
2.行政官僚化。第一,机构臃肿。主要体现在持续增加的教研科室、教育部门,并且都设置了下一级管理机构,强化本部门的作用及功能。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只是加强了管理,然而最终导致院校内部存在过多的行政管理机构,出现了严重的机构功能重复设置以及工作人员增加的现象。“机关化”色彩十分浓厚,出现这种机构臃肿的现象最终导致上下级部门之间信息传递过于缓慢,管理效率十分低下。第二,缺乏服务意识。很多行政部门或者是单位为了自身利益,刻意设置很多与工作无关的关卡或者是工作障碍,人员之间存在严重的工作推诿现象,整体缺乏服务意识。再加上管理人员未深入一线进行调查,部门之间以及人员之间缺乏协调与沟通,对基层或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汇报、不反思、不作为以及不解决。
3.缺乏协调性。第一,缺少合作意识。不单单是部门之间,更在于各个工作人员之间,均存在缺乏合作意识的问题。各个部门之间存在严重的争权以及争实惠的现象,其相互指责缺乏全局观念,未能处理好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关系。第二,缺少程序性。具体表现在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在进行工作协调和沟通的时候缺少程序化以及规范化,这也是导致高校管理效率偏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行政管理部门需要为科研一线和师生群体提供服务,而且工作量非常大,再加上内容十分复杂,各级部门之间严重的信息沟通不平等的现象发生,极易出现严重的信息沟通障碍。
二、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模式创新性思考与实践
1.改革教育体制。第一,改革政府统包统管的管理方式。采取高校自治管理方式,政府对高校而言不是监督的关系,是借助科层制管理制度进行控制的一种管理模式。所以要改变这种管理弊端,最重要的是改革当前的教育体制。可以借鉴外国采取的董事会管理制度。由于高校治理当中涉及多方利益,政府、学生、社会以及学校等都和教育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利益关系,绝不单单是个人行为,采取董事会治校的办法具有可取之处。第二,实施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二者相分离。对高校内部行政人员实施学术化管理和对学术人员开展行政化管理都是不适宜的,因此必须采取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二者相分离的办法,减少行政资源以及学术资源的浪费,二者互不干涉,坚决杜绝行政权力过分干涉学术权力的现象发生。
2.创建完善的服务型高校行政管理模式。第一,提升服务水平。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水平就应该不断更新服务观念,将此理念贯彻于整个高校管理实践当中,不断提升高校管理水平。回归服务本质,构建服务型行政管理模式,将服务理念运用到实际管理中。第二,健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全面提升高校服务效能,需要创建完善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采用360°绩效考核体系,开展全角度考核,从部门、教师、学生、下属以及领导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提升考核的可靠性以及有效性。
3.提升管理成效。第一,坚决抵制官本位思想,全面提升高校人员的服务意识。消除行政人员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还要抛弃一切功利思想,积极倡导人员应该具备奉献精神,全面提升行政人员的服务意识,要做好自身“绿叶”的角色,当好一位“服务员”。第二,对行政管理人员加强综合素质的培养,提升他们的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管理人员组织结构,要协调好懂法律、懂经济以及懂管理的管理人员占比,改善管理人员性别、知识结构以及年龄结构的比例。
三、结语
创新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模式要把重心放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改革现行教育体制,尤其是要解决当前存在的过度行政化现象;第二,构建完善的服务型行政管理模式,健全绩效管理体系;第三,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效,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朱效迅.探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模式的实践思考[J].中国培训,202_(12X).[2]宋宇.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模式创新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2_.
第五篇:浅析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浅析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李红梅龚捷
摘要: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水平将直接影响高职院校整体管理水平。分析了目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当前情况下通过综合使用各种绩效评估方法改进行政管理人员绩效管理的办法。
关键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高等职业院校绩效考核研究一以江西省为例”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09YB488)。
作者简介:李红梅(1973-),女,北京人,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龚捷(1968-),男,江西省南昌市人,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2_)02-0021-02 我国高职院校在经历了规模超常规发展阶段后,现已进入质量发展的阶段,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当前高职院校最紧迫的任务。管理中的核心问题是对人的管理,而在高职院校实施管理的主体是行政管理人员.通过改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可以充分调动和发挥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高质量地完成行政目标和工作计划.实现学校和个人的共同发展。如何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水平成为高职院校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绩效考核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日益受到重视.„
一、离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现状中的问题
目前的高职院校普遍建校历史短、行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基于这种现状,针对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人绩效管理体系相对落后.绩效考核几乎成为了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部。而单就绩效考核工作而言,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绩效考核定位模糊
在现实应用中.考核定位问题主要表现在考核在绩效管理体系中的定位模糊、缺乏明确的目的或对考核目的的定位过于狭窄.或者为考核而考核,使考核流于形式:或者为奖金分配而考核,考核制度等同于奖金分配制度。这种模糊的定位使考核的参与者们要么对考核漠不关心、敷衍了事.要么对考核中的误差锱铢必较.忽略了绩效改进这一真正的终极目标。
(二)绩效考核的体系不健全,考核内容针对性不强
1.目前很多学校的绩效考核都不成体系。绩效考核作为传统个人绩效考核项目.多为部门领导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模糊评定:各职能部门可能因为上级对口部门的临时任务随时追加部门考核内容:学院可能根据每年招生情况和学费催缴的难度临时出台一些奖惩规定。“政出多门”导致了多头考核、重复考核,在增加了行政管理人员额外负担的同时.也增加了个人绩效考核内容设计的难度。
2.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的人力资源管理还停留在人事管理的水平,工作分析、岗位研究工作普遍缺乏.很难针对本岗位工作的要求设计出个性化的个人考核内容。对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的行政管理人员考评往往缺少清晰的定量或定性的标准.评价者只能凭感觉、靠经验去进行考核,很难做到公平公正。
(三)绩效考核的公平性难以得到保证
1.过时的人事聘用制度干扰了绩效考核的公平性。为配合早年的规模超常规发展.多数高职院校采取了灵活的人事聘用制度:在正式聘用以外,增加了人事代理聘用和临时聘用两种用人形式.院校发展到今天.这种人事聘用制度已对个人绩效考核的公平性造成了严重困扰。相同岗位的行政管理人员,承担相同的工作职责,完成相同的工作量,仅因聘用形式不同待遇差别极大。实际上,临时聘用人员往往因为希望延长聘用期而表现出较高绩效水平:绝大多数人事代理人员希望转为正式人员也表现出良好的工作态度:而有少部分正式人员由于正激励不够、负激励没有,工作绩效极为低下。当学校的绩效考核不能有效区分不同身份人员的绩效.或者考核结果没有兑现相应的待遇,或者兑现的待遇没有达到期望值时,个人公平将被打破。
2.考评主体单一,评价尺度不一。常期以来直线主管作为唯一的考评主体.考核信息搜集渠道过于狭窄,容易受个人主观因素干扰.影响考核的客观性。当评分者因过多考虑绩效以外的影响因素人为制造评估偏差时.当评分者因评分尺度松紧不一,造成实际绩效水平较高的部门整体评估结果低于实际绩效水平较低的部门时.现有的考核系统无法对不准确的考核结果进行约束和修正。而由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往往会进行全校范围的排序.这种不准确的绩效水平排序将使考核对象对绩效考核产生抵触。
3.考核队伍专业化程度低,受主观性影响大。目前高职院校对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人考核以直线上级评价为主,也有成立临时性组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指导工作的,在实践中,评估的正确性往往受人为因素影响产生偏差,常见的有月晕偏差、趋中效应和近因效应。理论上,人事部门可以通过集中培训讲解评估标准及注意事项以减少偏差,但实际上评分者多为中高层领导.他们的评估更多地会受到本校的文化及个人习惯影响。
(四)考核方法单一
绩效考核的方法据统计有百种之多,目前学校使用的主要是述职报告法和经验判断法。对中层实行的绩效考评,比较常用的做法是每人在年终填写一份考评表,将自己在一年中完成的事情,流水帐似地填写.或者写述职报告,对个人的工作进行总结.然后让主管领导做出评鉴意见,按照事先制订的几个项目和多个指标,将考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对一般行政人员的绩效考评则由直线上级凭印象直接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