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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在一个公司所起的作用

规章制度在一个公司所起的作用



第一篇:规章制度在一个公司所起的作用

公司规章制度有什么作用

来源: 作者: 日期:202_-04-01 我来说两句(0条)

公司规章制度有什么作用

规章制度的作用,具体来说,主要有下列作用:

1、落实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劳动法律法规的特点之一就是强制性条款比较多,对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权益的很多内容都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如最低工资,最高工时等,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律也把很多用工自主权的空间留给了用人单位。在劳动新法下,用工好比是戴着镣铐跳舞。虽然有镣铐,但还是有很多活动的空间。这个活动的空间就要由规章制度来落实。

比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该条还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重大损害”的标准又是什么?类似这些规定,其实都是法律授权给了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规章制度中将法律的授权进行细化、补充。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将法律授权给用人单位进一步细化的条款找出来,重点针对这些条款进行细化、补充与完善。而对于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使不作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操作。如果有相悖于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条款,这些条款也是无效的,还会引发负面效果。

因此,好的规章制度是不是重复劳动法律法规,也不是无视劳动法律法规,而是将劳动法律法规赋予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予以落实。这项工作作好了,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中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用人单位的许多管理行为将失去依据,四处碰壁。

2、规章制度可以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

规章制度是不是法律法规的一种?这存在争议。有人认为规章制度只是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一种证据。但无论怎样,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202_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从这一解释可以看出,在裁判机关裁判案件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可以作为判案的依据。

3、规章制度使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有序化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规章制度就相当于“用人单位”的家规,可以帮助用人单位的管理规范化。具体表现在:

指引作用。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全体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的行为指引。比如何时上班,何时下班,请假应履行何种手续,各部门之间如何衔接。规章制度把全体员工组合成一个统一整体,实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

反面警戒作用。首先规章制度会规定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使员工能够事行估计到劳动生产过程中自觉抑制违规行为的发生。其次,运用规章制度实际对员工作出惩处,既使有违规行为的员工受到了警戒,也使其它员工受到了教育。

防止争议的作用。劳动关系的履行过程,是双方不断的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的过程。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权利和义务实现的措施、途径和方法通过规章制度加以明确、具体后,就可以大幅度防止纠纷的发生,从而可以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比如法律规定了带薪年休假,但带薪年休假如何安排,年休假期间享受什么待遇,这些在规章制度里落实了,就可以避免双方的许多争议。

另外,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对建立企业文化也有重要作用。好的员工手册,常常成为一部企业文化的宣讲手册。

第二篇: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客户关系学所起作用

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客户关系学所起作用

摘要:对于一个生产企业而言如何发挥销售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卖不出去,那么这个企业也就无法生存了。而在企业的销售管理中最重要的是客户,没有了客户,销售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如何充分利用和发挥客户管理的作用也显得尤为重要。一个企业要想得到发展。就必须得采取合理的发展战略,这个战略既要符合企业自身的要求,也要符合社会的发展趋势,一个落伍的战略是永远不会有发展前景的。因此企业首先要转变旧的观念,变“客户是上帝”为“客户是朋友”,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其次要实施大客户营销战略,将客户、员工、社会连接成为一个整体,转变传统的客户管理观念,从客户关系管理到客户资产管理,将不同类型的客户看作企业的资产,对客户价值不断优化,实现大客户的价值最大化,发挥80/20原则的作用,即让20%的客户创造出8O%的利益,使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客户群体作为后盾,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客户管理,大客户,营销战略,转变观念,价值最大化

在目前充满竞争的市场上,如何抓住客户、留住客户,维持客户的忠诚度,保持市场竞争力,是今天所有厂商关心的问题。能赢得和留住客户的唯一方法就是更加关注客户的需求。客户关系管理(CRM)源于以“客户为中心”的新型商业模式,是一种旨在改善企业与客户之间关系的新型管理机制。通过向企业的销售、市场和客户服务的专业人士提供全面、个性化的客户资料,并强化跟踪服务、信息分析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协同建立和维护一系列与客户和生意伙伴之间卓有成效的“一对一关系”,从而使企业得以提供更快捷和周到的优质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吸引和保持更多的客户,从而增加营业额;并通过信息共享和优化商业流程有效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客户关系管理的历史:

客户关系管理,是伴随着因特网和电子商务的大潮进入中国的。最早发展客户关系管理的国家是美国,Gartnet Group首先提出了CRM的概念,认为所谓的客户关系管理就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管理视角;赋予企业更完善的客户交流能力,最大化客户的收益率。在1980年初便有所谓的“接触管理”(Contact Management),专门收集客户与公司联系的所有信息;90年代初期,客户关系管理体现为销售力量自动化系统(SFA)、客户服务系统(CSS);1996年发展为集销售、服务于一体化的呼叫中心(call cener);1998年,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CRM开始向eCRM方向发展。

CRM是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管理思想,通过对企业业务流程的重组来整合客户信息资源,并在企业的内部实现客户信息和资源的共享,为客户提供one-to-one 个性化服务、改进客户价值、满意度、赢利能力以及客户的忠诚度,保持和吸引更多的客户,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另一方面,CRM应用系统通过对所收集的客户特征信息进行智能化分析,为企业的商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企业在实现商业流程的自动化和优化的同时,意识到关注客户,就是关注企业的成长。但由于企业中的销售、营销和客户服务/支持部门都是作为独立的实体来工作的。部门界限的存在使这些不同的业务功能往往很难以协调一致的方式将注意力集中在客户身上。客户关系管理则正是着眼于企业的这一需求应运而生的。在如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通过实施客户关系管理来赢得更多的客户并且提高客户的忠诚度。传统的数据库营销是静态的,经营需要好几个月时间才能对一次市场营销战役的结果做出一个分析计表格,许多重要的商业机遇经常在此期间失去。

客户关系管理市场现状:

客户关系管理(CRM)从广泛的意义上讲是指:在企业的运营过程终不断累积客户信息,并使用获得的客户信息来制定市场战略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CRM意味着观念的转变,开始以客户为中心。

我们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强调客户为中心,强调CRM不仅仅是能满足客户所有需要的技术。因为CRM不仅是一个系统,一个技术方解决方案,而更加是一种管理思想,这种观念的转变终将影响到CRM实施的全过程。

CRM管理理念及其价值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自1997年开始,全球的CRM市场一直处于爆炸性的快速增长之中。国内CRM起步较晚,但却依然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其显著的价值提升能力已经得到业界的认同,即将进入发展的蓬勃期并将形成新的追踪热潮。根据一份最近的研究报告显示,在受调查的企业中有2/3以上期望在未来的五年内改变其客户关系的管理模式,而有3/4以上的企业计划集成“面对客户”的信息管理系统及其组织的其它部分。

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客户关系学所起作用:

(一)提高销售额。

利用CRM系统提供的多渠道的客户信息,确切了解客户的需求,增加销售的成功几率,进而提高销售收入。

(二)增加利润率。

由于对客户的更多了解,业务人员能够有效地抓住客户的兴趣点,有效进行销售,避免盲目的以价格让利取得交易成功,从而提高销售利润。

(三)提高客户满意程度。

CRM系统提供给客户多种形式的沟通渠道,同时又确保各类沟通方式中数据的一致性与连贯性,利用这些数据,销售部门可以对客户要求做出迅速而正确的反应,让用户在对购买产品满意的同时也认可并愿意保持与企业的有效沟通关系。

(四)降低市场销售成本。

由于对客户进行了具体甄别和群组分类,并对其特性进行分析。使市场推广和销售策略的制定与执行避免了盲目性,节省时间和资金。

客户关系管理(CRM)系统的功能构成 :

CRM系统的核心是客户数据的管理。我们可以把客户数据库看作是一个数据中心,利用它,企业可以记录在整个市场与销售的过程中和客户发生的各种活动,跟踪各类活动的状态,建立各类数据的统计模型用于后期的分析和决策支持。为达到上述目的,一套CRM系统大都具备市场管理、销售管理、销售支持与服务和竞争对象记录与分析的功能。

对于一个大型生产企业来说,在销售管理中应实施大客户营销战略,将客户、员工、社会连接成为一个整体,企业采用大客户营销战略,首先要能正确理性地区分客户的类别,对大客户要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所谓大客户,是指客户范围大,不仅包括普通的终端客户,还包括企业的分销商、经销商、批发商和代理商;另一方面是指客户的价值大小,不同的客户对企业的利润贡献差异很大,20%的大客户可能贡献了企业80%的利润,因此企业必须要高度重视高价值客户以及具有高价值潜力的客户。其次要明确大客户战略的含义。大客户战略要确定公司如何建立和管理大客户:客户是谁?客户想要什么?客户如何被管理?大客户营销战略是立足大市场、服务大客户,通过定制的客户解决方案和完善的服务,利用互动的平台来为大客户提供快捷方便的绿色通道,大客户服务宗旨是本着优质、高效、方便的原则为

大客户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三优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向大客户提供产品的咨询、宣传、受理和维护等。必须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中心,它对外代表公司对大客户进行服务,对内代表客户提出需求,是公司与大客户之间的桥梁。只有制定了长远的企业客户战略,才有在公司形成一种客户导向文化的可能性。

在大客户营销战略的运用中,最重要的是要转变传统的客户管理观念,从客户关系管理到客户资产管理,将不同类型的客户看作企业的资产,其目的是客户忠诚度与客户资产获利能力的最大化,对客户价值不断优化,发挥80/20原则的作用;其次要充分满足大客户的要求,对大客户信息进行收集并分类,建立大客户管理战略及计划,实施顾问式的销售行动,想顾客所想,从顾客的角度去考虑和处理问题。对于客户提出的不满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小事变大,甚至殃及公司的生存;处理得当,客户的不满则会变成美满,客户的忠诚度也会得到进一步提升。另外还需构筑双方相互沟通的平台,使大客户在短暂的时间内一次性解决所有的难题,如客户洽谈会、客户走访、客户服务中心等,经常性地与大客户展开研讨,有效地实现双方的互动。

在大客户营销战略的运用中,真正实现大客户的价值最大化是最终目的,但营销战略必须与企业文化、企业的成长战略及长远利益等相匹配,如果是透支了企业的发展资源或患了近视症,结果将会适得其反。传统企业在特定的经济环境和管理背景下,往往会形成一种以企业本身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的的企业文化,这种企业文化因为能够有效地使企业各项资源围绕企业如何获取更多利润而展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于是以赢利为唯一目标成为企业的金科玉律,许多企业为获利自觉不自觉地损害客户利益,从而导致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很低。在运用大客户营销战略时要转变观念,要将大客户作为企业重要的资产,要求企业将市场营销、生产研发、技术支持、财务金融、内部管理这五个经营要素全部围绕着以客户资源为主的企业外部资源来展开,实现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的综合管理。

第三篇:路灯所规章制度

永丰县路灯管理所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202_年8月制订

单位人员制度

一、所长

1.负责所内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令,执行主管单位的指令,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的三者关系;

3.积极依靠群众,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能动性,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努力提高社会效益和行业形象,初步推行路灯设施管护市场化运作; 4.制定所远景规划和计划,下达经济指标,并保证实现;

5.加强纪律教育,审查处理违纪职工的纪律处分; 6.建立健全制度和审查财务计划,实行财务监督,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各项资金; 7.关心职工生活,努力提高职工福利事业;

8.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二、副所长

1.编制所的长远规划和年季度管理计划,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2.做好所长每月之日检查,安排好所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

3.每月定期召开职工大会,通报所里和督察组对各班组生产质量和安全检查情况;

4.做好全所各组生产工作,车辆维修日记;

5.督促路灯管理科做好路灯每日巡查工作,确保路灯亮灯率达98%;

6.协助所长做好所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文秘工作,负责文件收发、督办、归档以及所内各种文件的起草、修订、印发和各处会议的准备、记录; 2.负责做好本单位职工的人事档案关系,来信来访处理,报刊整理,来客接待;

3.负责做好所各项后勤工作,安排督促各办公室及办公楼内外卫生打扫,做好安全防火、安全保卫、节假日值日的安排工作,参加所每月的定期检查工作; 4.支持并协助所长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报账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实行会计监督,当好领导的参谋;

2.按法律规章进行审单、记账,按时编制会计报表,记账准确、及时、清晰、日清月结;

3.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处理好债权债务,及时提出分析意见;

4.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5.准确及时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并按时报送;

6.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管好现金支票和有关票证,做好帐钱日清月结; 7.做好现金收支工作和现金管理安全,当月收入现金,当月全部存入财政专户;

8.负责做好车辆油量进出库购买、登记、保管发放工作,每月做好油量进出报表与所长处核查;

9.处理好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统计保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生产工具、劳保用品的保管、领发工作,做到发放及时保管完好;

2.负责每日对仓库内路灯配件进出库登记、统计工作,做好数字准确,并每月做好报表于所长处备查; 3.每半年于材料会计对仓库盘点一次,做好账实相符,路灯配件的领用必须以旧换新(镇流器。电缆线等); 4.协助办公室主任或报账员做好单位办公物品的采购工作。

六、车辆驾驶员工作责任

1.车辆用油由单位统一办理加油卡加油,每次加油报所报账员登记;

2.车辆的维修、养护及零配件的购买等统一在所指定点进行,费用的报销以分管领导签字为准; 3.司机驾驶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开车,车辆应限速行驶,在县城各车辆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非县城区路段视路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若在行驶途中,出现意外交通事故的,须立即与交警大队联系,分清责任。对于酒后开车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切责任由司机本人承担。工程车司机要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4.各种车辆维修工具,要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被盗或占为己有,司机照价赔偿,车辆须进行大、中维修,由司机及时向所里申请报告;

5.所有车辆每日作业完成后,司机须将车辆停放在所车库内。若发现车辆在外过夜,私自开车回家、办私事,做上下班的交通工具,每次对司机处以2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路灯管理科

1. 负责县城路灯的调查统计并建立生产技术资料档案、图册工作;

2. 负责路灯电度的核对、结算及填报汇总工作。3. 负责对新建或改建的路灯工程做出规划、设计、预决算,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工作; 4. 协助统计保管员完成仓库盘点工作,及时提出路灯维修配件的采购计划;

5. 负责编制路灯巡视、维修的工作安排。即每天晚上对县城主要街道路灯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6. 负责对路灯的维修、保养。保证亮灯率在98%以上,确保路灯整洁、完美; 7.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办公室

1. 负责所内的日常事务,安排平常和节假日值班及平时考勤考核工作;

2. 负责财务报账及与会计核算中心和建设局财务处对账、建账;

3. 建立健全所内财务备查账及仓库账目和行政事业型收费票据管理工作;

4. 负责文件收发、督办、归档以及所内的各种请示、报告、总结起草打印和会议记录工作; 5. 协助完成路灯工程预、决算工作;

6. 负责仓库材料的发放、保管和建立相关账目; 7. 根据库存和工作需要提出材料采购计划; 8. 做好报刊杂志整理、发放及后勤事务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内部管理

一、学习制度

1.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时事政治,上级文件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一次;

2.每周一召开部门工作会议。

二、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健全财务手续,严格财务纪律,遵守财务制度;

2.加强事业单位各项经费管理,以及其他费用开支管理; 3.购置劳动生产工具、设备、材料或办公用品等,须根据单位实际,报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否则谁购买谁负责; 4.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各种付款,原始凭证、单据,手续必须齐全,做到一经(经办)二审(审核)三批准(领导签批)后,财务人员方可付款,否则,财会人员可以拒付,严禁“白条子”进账,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须经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工程款的支付按合同执行,其程序是先由项目管理人员签字,再由分管该项目的所领导初核并签字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

5.加强发票管理,专用发票做到“四专五防”:专人保管,专帐登记,专柜存放,专人填开;防火、防盗、防虫、防鼠咬、防潮湿。使用做到“四不”;不单项填写,不转借倒卖,不虚开代开,不携带空白支票外出填写,严格按照填票规定填写发票,若出现差错所造成后果,由填开发票人自负,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严格控制公款私借,干部职工因出差或遇特殊情况借支100元以上者,必须书面申请并报所长批准后方可借支,但须确定还款日期;

7.各种差旅费报销均按规定执行。凡出差人员回来后,在三天内到财务报账结清;

8.所里购置的各种材料、设备、工具都必须按票验收入库,并及时登记上卡;

9.坚持“一支笔”管理财务的原则,任何人都不准独自决定减免按政策规定该收缴的各项费用。

三、生产工具、用器管理制度

1.一切生产工具、用器由办公室负责购买入库,由保管员负责验收发放;

2.一切车辆工具造册登记、入库,司机需要领用时,到保管处签字,用完后交还保管;

3.一切工具、设备以旧换新;工具、设备因公损坏,要及时报所领导,检查后方可报损更新; 4.因工种调换或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没有办理移交手续的,不准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5.一年进行一次工具、用器核对,发现问题,按有关条款赔偿。

四、安全保卫制度

1.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法纪教育,增强职工遵纪守法观念,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工作生产秩序; 2.认真做好防特、防盗、防火、防毒等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每季度安全检查一次,杜绝各种漏洞,确保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3.节日期间要确保安全,安排人员值班,对严重影响生产、工作、生活治安等秩序的行为及时报公安机关处理; 4.严禁职工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经发现一律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5.各科室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各自工作的首位,并经常检查督促下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所不定期检查各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处理;

7.员工作业时应头戴安全帽,放置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时应系安全带并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考勤制度

1. 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 上班实行签到制度,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开始20分钟以内签名有效,超过20分钟签到者以迟到论处,每次罚款10元,当月累计达到3次及以上,加罚100元。一次未签到者视为旷工半日,旷工一日罚款30元。全年累计旷工10日及以上者,年底扣除40%津贴;全年累计旷工15日及以上者,扣除所有津贴,并不参与年底评优评先。3. 上班时间不准无故脱岗、串岗,不准凑堆闲聊,大声喧哗、吃零食,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每发现一次按旷工半日处理,未说明去向擅自离岗达两小时及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4. 上班时间不准擅自外出。因公务暂时外出时,须填写因公外出报告单,经所长同意后报办公室登记,报告单应写明外出人员、事由、地点和时间,并保持联络畅通,便于及时联系;因私事需要暂时外出时,须按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擅自外出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 因公出差不能按时签到考勤的,须提前填写业务出差报告单,经所长签字后报办公室登记,报告单应写明出差人员、事由、出差地点和返回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填写报告单时,须电话征得所长同意后告知办公室进行登记; 6. 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参加会议或出发回来后,要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意见及相关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7. 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和各项集体活动;对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8. 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与会人员须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并在指定位置就座。会议期间关闭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进出,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

9. 办公室对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情况经领导签字后作为扣发工资的依据。

请假事项

一、伤病假

1.职工因病,非因公伤住院治疗的,须出示医院证明并经所领导批准方可,其住院一个月以内的,发放基本工资(不含补贴),住院天数在两个月内的,只发基本工资80%,且不含补贴;

2.职工非因公伤生病请休假或须休事假的,不得超休二个月可享受的休假天数,如超休的在第三个月工资中扣除总额的45%,且不含补贴(特殊意外情况除外)。若职工无故超休假连续15天以上的,每月只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两个月以上的坐待岗处理,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费一个月,并责令其待岗一年处理;

3.职工在年底考勤总结超休假的,一律扣除超休天数的日工资;

4.职工因公负伤,须住院治疗的,其休假天数不计入其正常休假天数;

5.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产假

1.认真贯彻《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对违反计划生育国家婚姻法有光条款的一律不给于产假; 2.女职工在计划内生育,享受产假90天,晚育者(24周岁)享受产假120天,属难产的加假15天,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基本奖励、调资;

3.男、女职工施行节育、绝育手术,由计划生育部门、医务部门出具证明,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

三、婚、丧假

1.职工本人结婚,年龄符合法定年龄的,其婚假为7天(含往返),双方均属晚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双方均属初婚的,其假期为15天(不含往返),子、女结婚假为3天,假期内工资照发,但路费自理; 2.职工的直系亲属因丧,假期为5天,外县为7天(含往返)。

第四篇:律所规章制度

XXXX律师事务所

规章制度

二0XX年X月X日

第一章

党务、政治工作制度第一节

党组织会议和生活制度..........................................................................................................3 第二节

政治学习制度........................................................................................................................4 第二章

业务工作制度..................................................................................................................................5 第一节

收案收费标准........................................................................................................................5 第二节

办案制度...............................................................................................................................7 第三节

卷宗装订制度........................................................................................................................8 第四节

业务学习、培训制度.............................................................................................................8 第三章

行政管理制度..................................................................................................................................9 第一节

公章管理制度........................................................................................................................9 第二节

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三节

档案管理制度......................................................................................................................10 第四节

会议制度.............................................................................................................................11 第五节

收发制度.............................................................................................................................11 第六节

卫生制度.............................................................................................................................11 第四章

业务质量控制制度.........................................................................................................................12 第五章

律师执业公示制度.........................................................................................................................13 第六章

利益冲突审查制度.........................................................................................................................14 第七章

执业责任保险制度.........................................................................................................................15 第八章

律师执业过错责任赔偿制度...........................................................................................................15 第九章

投诉查处制度................................................................................................................................16 第十章

委托代理制度................................................................................................................................16 第十一章

诚信信息披露制度......................................................................................................................18 第十二章

执业道德教育制度......................................................................................................................18 第十三章

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19 附则.............................................................................................................................................................20

第一章

党务、政治工作制度

第一节

党组织会议和生活制度

1.支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安

排本支部的工作或其他事宜(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最后一个星期六下午)。2.根据形式任务的需要,上级党组织的需求,及本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按期上党课。

3.为增加一班人的团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支委民主生活会。4.因临时性工作任务需要,党内可随时召开各种会议。

5.因临时性工作任务需要而召开的党内各种会议,不能代替正常的党组生活会。6.党支部应加强党组织生活的计划和目的,对每一次党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和需解决的问题提前做出安排,使党组织生活富有针对性。

7.会前支委应将党组织生活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内容通知到每个党员。

8.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会,确因出差、出庭或因事因病请假未能参加的,应适时进行补课。

9.会议时间请假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间外出、会客、缺席。

10.党组织生活会应指定专人记录,作为接受上级党组织检查考评的重要依据。11.每次党组织生活会,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对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会的,给予批评教育;本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会的,不得评为模范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会或不交纳党费的,按上级党委批准,按自动脱离党组织处理。

12.外出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地单位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组织生活会。

13.党支部应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性原则,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和律师,促使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充分调动律师积极性,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新人。

14.党支部通过党组织生活会、政治学习等形式,组织党员、群众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则,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党员、律师的思想觉悟和认识能力。

15.党支部应经常研究分析思想政治工作问题,根据党的基本组织的特点,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规划,不断完善各种组织管理措施,把思想工作落到实处。

16.党支部在工作中,应经常组织党内的交流谈心,定期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及时掌握党内的思想动态,针对党员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正确加以引导,消除思想障碍,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17.党支部应与单位行政方面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注重树立党员、群众中的榜样和典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感召力,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二节

政治学习制度

1.每月末的星期六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全所的同志要妥善安排工作,除出差和出庭的,一律要按时参加。

2.政治学习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理论修养。

(2)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进行理论、道德和纪律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4)学习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文件。(5)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

(6)进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及遵纪守法教育,及时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文件,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

3.本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制定学习计划,提供或制定学习材料。4.建立政治学习考勤和记录本,如实记载学习情况,并作为评比先进的条件之一。本无故三次不能参加学习者不的评为先进模范。

第二章

业务工作制度

第一节

收案收费标准

1.实行统一收案、统一派案、统一收费制度,严禁私自收案收费。

2.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到本所的法律援助事项在本所执业律师之间采取“大轮班”的方式指派,不论案件的性质、难易和大小,依次轮流。

3.本所案件由所主任指派;所主任不在,由所副主任指派;业务收费按规定,保主任批准。

4.除法律援助事项外,派案时一般应满足委托人的指名要求。

5.律师自己联系的案件,可由该律师承办。该律师本人不能承办的,可以提出指派律师的建议,其建议一般予以尊重。

6.律师办理代理(或辩护)手续,必须提交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或判决书等据以确认收费额的依据,否则,不予派案。

7.派案实行派案单形式。派案人在派案单上载明承办律师和收费额。派案单应留存根备查。

8.内勤人员凭派案单和收据凭证为承办律师班里相关手续,并做好收案登记。(1)内勤人员应严格把关,没有派案单或交费凭证的,不予出具相关手续。(2)当主任和副主任不在单位,无法派案而承办律师急需出具手续时,内勤人员应电话请示并严格审查起诉状副本等收费依据,确定其收费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复合标准的,可以先行办理手续,待主任或副主任回来后及时汇报,并补办派案手续;不符合收费标准的,一律不得办理,否则追究内勤人员的责任。(3)律师承办的大包干顾问单位的免费案件和法律援助案件不要求出具缴费证明。

(4)在办理大包干顾问单位的免费案件时,内勤人员应先查阅顾问单位登记表,确认是否在合同期,当年的顾问费是否已交纳。如在合同期内并交纳了顾问费用,则按规定出具手续,如合同期已过,或没有交费,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立即汇报给派案单上签字的主任或副主任,及时纠正。

9.当事人欠费的,财务人员不得出具委托手续。如果承办律师坚持承办并立下欠据再经主任签批后,可为其出具委托手续,其欠款从承办律师业务提成中扣除。10.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必须经主任审查签字后,方可在顾问合同上签章。11.律师承办的法律事务因故不能办理的,可自行找其他律师接替,收费额的分

配自行协商。

12.律师承办的法律事务因故不能办理,有未找其他律师代替的,由所主任指派其他律师接替。指派其他律师接替的收费案件,若需接替的律师出差,应为其补办派案手续,该案收费的二分之一记在接替律师名下。

13.允许律师采用按小时收费或风险代理收费等新的收费方式,但是应报经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

14.法律顾问单位欠费的,由承办律师自己催收。经承办律师要求,可由单位出具催收函。经催收不交

者,不按法律顾问单位对待,不得享受减免交费用的待遇。

15.律师办案的差旅费,由单位统一收取。

(1)本城区的案件,差旅费每件不得超过100元。(2)各乡镇的案件,差旅费每件不得超过200元。

(3)本城区以外的案件,差旅费由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收取。(4)所收差旅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收据,结案后多退少补。

16.未办理代理/辩护手续而以律师身份出庭参加诉讼的,以私自收案收费论处。17.私自收案收费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停止执业、补缴应收费总额的所提成部份分、开除等相应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节

办案制度

1.本所执业律师,除承办有偿法律服务事项外,还必须完成指派的法律援助事项,不得因有偿法律服务拒绝、拖延或耽误法律援助事项的办理。

2.本所执业律师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将判决书、裁

定书、调解书、裁决书复印件和办案小结交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人员。

3.本所执业律师所承办的案件,实行一案一研究制度。承办律师必须于开庭前拟好汇报提纲,填写案件研究笔录,提出自己的观点,报指定人员组织集体研究。承办律师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负责,集体研究的意见,仅供承办律师参考。4.律师事务所的实习生和实习律师起草的法律文书,必须经指定人员审阅同意,方可交付当事人。

第三节

卷宗装订制度

1.法律事务卷宗由承办律师负责装订,坚持“一案一卷,一审一卷”。2.承办律师的卷宗必须做到装订整齐、规范,材料齐全,顺序正确,填写清楚。3.法律援助卷宗,必须于案件办结后一个月内交给法律援助中心综合部。4.案件卷宗内必须有派案单,集体研究笔录和办案小结。5.承办的案件缺少卷宗的,每缺少一卷,扣除该案的全部提成。

第四节

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1.单位鼓励律师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有计划地组织律师参加业务培训。2.律师学习坚持专业知识与非专业知识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办案实践相结合,一般知识学习与理论探讨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学历教育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提倡骨干律师对年轻律师的传、帮、带活动,大力提倡律师之间的相互帮助相互学习,进行学习竞赛,不断提高全体律师的业务素质。

3.专业学习的内容是国家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及国内外法学研究的理论动态,典型案例的分析和研究等。

4.每月末的星期六上午为集中业务学习时间,由分管业务工作的副主任组织,除出差、出庭人员以外,均应按时参加。

5.每年进行两次业务探讨,时间分别定于每年的七月上旬和十二月中旬,由分管业务工作的副主任组织,除出差、出庭的人员外,均应按时参加。6.提倡律师学习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达到一专多能的目的。

第三章

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公章管理制度

1.本所公章由内勤保管。

2.公章管理人员对公章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3.凡需用印的文件、信函、报表、材料及对外用印时,需经主任审批。4.用印采取登记制度,由公章管理人员记载用印时间、事项、印份、用印人,并由用印人和批准人签名。

第二节

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工作由会计与出纳负责,会计与出纳应各项其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2.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现金,库存现金数额不得超出财经制度的规定,并做到当日分账,每周向会计报账。

3.会计人员要及时分类分账,做到账目清晰,凭证齐全,每月向主任报账。4.律师承办业务的收费,应严格按领导审批的数额计收不得擅自少收或准予延迟交费。

5.所有开支项目,一律需经主任和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列支,并按规定办理。6.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违反财经纪律的财务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7.财务人员要坚持财务公开的原则,每月向主任汇报一次账目,每季向全体人员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领导的检查监督。8.财务人员若有财经纪律或本制度之行为,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三节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分为卷宗档案,文书档案。

2.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3.卷宗档案由承办律师负责整理装订,承办律师应在每的年底将所办案件卷宗整理装订,并于次年元月十五日前交内勤归档,不合格的。退回本人重新整理。卷宗档案统一存放,由档案管理人员分类编号保管。

4.文书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整理归档,档案管理人员应在收文之日即行归档。5.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按和类别分类编号,填写索引,装盒归档。做到整齐有序,条目清楚,查找方便。

6.档案管理人员应对保存的档案定期检查,确保防霉、防蛀、防火、防潮、防湿。7.借阅档案应经分管主任批准,办理借阅登记,按时归还,不得遗失、损坏。8.不按规定及时装订卷宗情节严重的,或者应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坏、遗失的,扣

除该案的全部提成。

第四节

会议制度

1.会议由主持人负责召集。

2.主持人召集会议应事先确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和主要议题,并由内勤负责通知。

3.参加会议的人员除出差、出庭的以外,均应按时出席。确因有事或有病不能出席的,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经过批准。

4.会议由指定人员负责记录。记录人员应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主要议题、会议内容、讨论发言情况、参加会议的人员、缺席人员以及缺席原因如实记录归档。

5.会议期间不准会客,与会人员一律关闭其携带的一切通讯工具。6.无故不按时参加会议的,予以批评教育并扣除工资或提成1000元。

第五节

收发制度

1.本单位的收发由内勤负责。

2.收发员应将文件、信函等资料及时分发,不得延误;需传阅的文件应及时交付传阅,传阅完毕后及时收回。

3.对私人的信函报刊等应当天发给本人,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时,应妥善保管。、4.对单位的文件、公函、电报等要交分管主任拆封由主任处理。

第六节

卫生制度

1.本单位人员应注意办公场所的清洁整齐及个人卫生。

2.工作期间一律按要求着装,注意个人仪表,发现不按着装严要上班的,一次罚款200元

3.办公场所的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不得将书籍、报刊、纸张或其他物品到处乱放。要做到地面干净、门窗净、墙壁净、天棚净。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或烟头,不得在大厅内吸烟(注:吐痰一次罚款100元;乱堆果皮罚款100元;发现一个烟头罚款100元),下班后将办公室收拾干净,物品摆放在适当位置。

第四章

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1.本所律师在承办法律事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自觉维护律师职业的声誉,维护本所的声誉。

2.对承办的每一件法律事务,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在日常生活中,律师应当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在具体承办业务过程中,律师还应当根据所办法律事务的范围,重新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以防止疏漏。

4.律师应当阅读法学学术文章,关注法学理论的进展,以拓展承办法律事务的思路;律师应当注意收集案例,以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

5.本所实行办案律师对其承办的法律事务的质量负首要责任的原则。

6.律师接受委托或指派后,首先应当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了解其具体要求,以明确办理法律事务的方向和目的。

7.律师应当向委托人或委托人的经办人及相关人员全面认真地询问有关事实的发生、发展过程,收集相关证据,以了解真相。

8.律师应当根据所办事务的需要,认真、主动地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应当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查,调取证据。

9.律师应当全面、认真地研究案情,围绕办案方向及目的,从有利、不利与无关等三个方面梳理具体情节,分析相关证据,以形成书面材料。

10.承办律师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本所主任提出申请,由主任组织有关律师、专家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11.律师应当准时参加法庭、仲裁庭组织的审理活动,积极举证,积极进行辩论。12.律师应当按时参加承办法律事务所需要的谈判、会商等活动,以积极的姿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13.在承办法律事务过程中,律师应当经常性地、主动地与委托人交流观点,报告工作进程,以避免、消除分歧,争取委托人的理解与支持。

14.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律师应当及时向委托人交接有关法律文书、凭证、财务等,以结束委托关系。

15..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律师应当将有关材料及时整理成卷宗,交存本所档案管理部门。

第五章

律师执业公示制度

1.本所实行律师执业公示制度,贯彻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执业公示内容的规范性要求。

2.凡在本所依法执业的律师、实习律师及辅助工作人员、行政人员,应当遵守

本办法。

3.本所律师执业公示内容包括:

(1)执业律师的姓名(附照片)、执业证号;(2)各执业律师的主要法律服务领域;

(3)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和各执业律师在收费标准幅度内的具体收费额度以及协商收费的服务项目和基数;

(4)实习律师、辅助工作人员、行政人员的姓名(附照片)、工作范围和职务;

(5)律师执业流程;(6)律师职业道德纪律规范;(7)律师职业廉洁自律的承诺;

(8)市律师协会及本所受理投诉的电话号码; 4.本办法所列公示内容通过下列方式公示:

(1)图片、文字内容悬挂在本所办公场所醒目的墙面上;(2)汇编成册于本所各办公室,可以公开查阅;

5.本所依本办法所示的内容,委托人或其他客户要求执业律师给予详细明的,本所执业律师应当详细作出说明。

第六章

利益冲突审查制度

6.1.本所成立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小组,由律师

组成,律师任组长。其职责是负责审查本所承办律师与委托人、对方当事人、案件第三人是否存在执业利益冲突。

7.2.承办律师在于当事人商讨代理事务阶段,必须将代理意向、对方当事人委托人

基本情况有可能涉及的第三人的基本情况提交审查小组审查,经批准通过后,方可就委托合同的条款进一不商谈。

4.委托合同签订之前,承办律师应将主要证据、案情摘要以及承办律师确认与该案无执业利益冲突的承诺提交审查小组,经审查小组核审无误后,方可签订委托合同,进行正常工作。

5.在业务活动中,承办律师或本所其他律师发现该项代理业务与委托人或其他当事人存在执业利益冲突时,应当及时通知律师事务所,视情况作出补救措施。6.在业务活动中,如承办律师因执业利益冲突问题隐瞒实施情况、在执业活动中采取非法手段致使委托人或其他当事人造成损失,除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外,视其情况进行记过、直至除名的处理。

第七章

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1.为保障委托人利益,化解律师事务所经营风险,本所实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2.本所律师已全部加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执业责任保险。

3.本所承办律师由于过失、违反律师法或委托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第八章

律师执业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为了使由于本所律师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能够得到合理赔偿,以有效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本所律师诚信理念、维护律师待业的社会诚信度,特制定本制度:

1.本所设立律师责任赔偿基金,作为被委托律师违法执业或因过错责任赔偿的资金保障,该款专款专用。

2.本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确系违法执业或因过错并给委托人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经本所合伙人会议查实,报请市律师协会审核后,由本所与委托人进行协商,先予退还代理费后据情予以适当经济赔偿。

3.本所律师因执业活动被委托人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的,在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判定应承担责任后的十五日内由本所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判决。4.本所赔偿后,依据有关规定,将对负有责任的律师予以追偿。

5.本所律师整体投保律师职业保险,以确保本制度的实施,防范和降低律师的执业风险,提高和维护本所的声誉。

第九章

投诉查处制度

1.本所设立专人,专门负责接待委托人投诉;设立专门投诉审查部门,负责审查投诉事项。

2.本所投诉电话为。

3.凡在本所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本所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的委托人均可向本所投诉。4.投诉人进行投诉,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对书面投诉,由投诉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对口头投诉,由接待人形成书面材料,向投诉审查部门汇报。5.投诉审查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在三十日内调查终结,然后给投诉人正式答复。

第十章

委托代理制度

1.本所实行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安排代理的制度。接受委托,应当订立有关委

托代理合同,履行有关登记手续、填写收案登记表册。

2.严禁所内人员私自接案,私自接受委托,私自订立委托代理合同,私自提供法律服务。

3.本所委托代理合同依案件不同性质,印制不同委托代理合同,包括民代字委托代理合同、刑辩字委托辩护合同、刑附民代字委托代理合同、行代字委托代理合同、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合同、风险代理合同、法律顾问合同等。4.本所委托代理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2)纠纷事由。(3)承办律师及审级。

(4)委托代理权限(一般代理或特别代理)。

(5)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议定的其他要求,具明确规定被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委托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6)代理费或辩护费交纳金额及时间,及律师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材料费打字复印费等其他费用承担的约定。(7)合同的有效期限,案件的结案责任。(8)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及相关规定。

5.对于特殊的法律事务,应当按照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约定的事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制定专门的委托合同。

6.委托代理合同是律师承办案件的法律依据,承办律师必须妥善保管,代理事项结束后必须入卷归档,不得遗失。

第十一章

诚信信息披露制度

1.本所严守诚信,绝不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本所律师必须严守诚信,遵守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本所和律师行业的信誉。

2.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不得对委托人敷衍塞责,玩忽懈怠。对委托人提出的要求,要及时回复。凡属合理要求,要积极办理;对不合理的要求,要耐心解释。3.律师应当注意自己的形象,积极进行自我宣传,但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自我吹嘘。

4.律师办理案件,要遵循节约、高效的原则,不得增加委托人负担。

5.律师违反法律、法规、执业规范,视其情节予以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项处分。

6.对律师的处分,本所将向有关当事人进行通报。

7.对律师的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处分进行披露,本所将遵循律师协会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执业道德教育制度

1.本所对全体执业律师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职业道德教育。

2.本所以每个月的第一个的第一个星期六的上午,为集中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时间。届时,本所全体律师均应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时,应当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司法部的律师工作指示精神。

4.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应当着重学习《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

5.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律师应当以《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为标准,检讨自己的执业行为。6.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可以采用专家、领导讲座的形式。

第十三章

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

1.为确保办案质量,本所实行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2.本所所称重大案件,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告人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事辩护案件;

(2)被告人所作陈述与《起诉书》所指控事实或罪名有明显差别的刑事辩护案件;

(3)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刑事辩护案件;(4)发还重审的刑事辩护案件;

(5)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民事诉讼案件;(6)破产案件;(7)国有企业改制案件;(8)涉外案件;

(9)没有具体法律依据,需要援引法理、政策、习惯进行认识或者认定的案件;

(10)涉及公民数量众多,有可能引发上访等导致不稳定因素的案件。3.进行集体研究,由案件承办律师提请本所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进行安排,或者由本所主任自行安排。

4.进行集体研究,本所律师均应参加,并发表意见。对参加人员发表的意见,由 本所秘书予以记录。记录作为本所档案予以收存。

5.集体研究意见供承办律师参考,不作为承办律师必须遵守的意见。

附则

本规定制度是在原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行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这次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的相关文件精神重新制定。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五篇:浅谈各类因素在个体健康中所起作用及感悟

浅谈各类因素在个体健康中所起作用及感悟

在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的今天,健康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养生、健身、粗茶淡饭、断食排毒、戒酒戒烟等等关键词出现在人们的健康计划上,可是人们往往是只关注到了行为与生活方式因素对个体健康的影响,却忽略了其他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因素在个体健康中所起到的作用。影响个体健康的因素大致可分为四类:行为与生活方式因素、卫生因素生、物学因素、环境因素。

一、行为与生活方式因素

是指由于人们自身的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给个人、群体乃至社会健康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危害,它对健康的影响具有潜袭性、累积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大量流行病学研究表明,人类的行为与生活方式与大多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关系极为密切,改善行为可有效控制这些疾病的发生发展;感染性疾病、意外伤害和职业危害的预防、控制也与行为密切相关。据WHO估计:1992年全球60%的死亡是由于不良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造成的。美国通过30年的努力,使心血管疾病的死亡率下降50%,其中2/3是通过改善行为与生活方式而取得的。正如数据所显示出的,行为与生活方式会给个体健康带来的重要影响,而该因素也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注意到、最容易改变的一类影响因素。

二、生物学因素

生物学因素包括病原微生物、遗传、生长发育、衰老、个人生物学特征(包括年龄、性别、形态和健康状况等)。随着对疾病认识的不断加深,现已查明除了明确的遗传病外,许多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的发生,亦包含有一定的遗传因素。但遗传性对这些疾病来说是促发因素而不是限定因素。发育畸形、寿命长短也不排斥有遗传方面的原因,同属生物性致病因素范围。此种因素通常是无可避免的,难以改变的,对个体健康的影响亦是最深入的,应对此类因素对个体健康产生的不良影响的最好办法就是依靠现代先进的医疗技术进行治疗。

三、卫生因素

卫生服务因素指卫生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为了防治疾病、增进健康,运用卫生资源和各种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向个人、群体和社会提供必要服务的活动过程。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的健全的医疗卫生机构,完备的服务网络,一定的卫生经济投入以及合理的公平的卫生资源配置,均对人群健康有促进作用。相反,如果卫生服务和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缺陷,就不可能有效地防治居民的疾病,促进其健康。这类因素属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类建设问题,主要与之相关的是人所生活的区域的建设水平,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个体主观意识的因素,如个人是否定期进行体检及疫苗注射等医疗卫生服务。

四、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包括阳光、空气、水、气候、地理等,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人类健康的根本。保持自然环境与人类的和谐对健康十分重要,污染的环境必然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其危害机制比较复杂,一般具有浓度低、效应慢、周期长、范围大、人数多、后果重,以及多因素协同作用等特点。社会环境又称文化-社会环境,包括社会制度、法律、经济、文化、教育、人口、民族、职业等,也包括工作环境、家庭环境、人际关系等。疾病的发生和转化直接或间接地受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环境因素影响人们生活方式的选择。社会环境对个体健康而言,不仅对身体健康有影响,对心理健康的影响更是大,社会环境涉及到人与人之间最基础的交往,在这种交往中,各种社会因素时时刻刻对人的心理产生着影响,影响人的心情,影响人的想法,改变着人对自身压力的感受……外部自然环境对人健康的影响是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注意到的,日照强烈天防晒、雾霾天带口罩等,可是在内部环境——室内这个小的环境中,存在着一个很多不引人注意却会对个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因素——室内空气污染。室内空气污染已导致全球相关性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不断上升,我国平均每年约有11万人的死因与室内空气污染有关,室内空气污染正在悄无声息地威胁着人类的健康。房市的火热相应带来了装修行业的高峰,隐藏在装修材料中的甲醛、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氡、氨气等随着呼吸进入人的体内,大多数物质都有致癌性、毒性,积累之下会对人体产生严重损伤。除此之外,烟草烟雾、燃料燃烧产物,吸入体内易发生各种呼吸道疾病对人的呼吸道、肺部问题等。相对危害较低的尘螨、毛发等也会引起过敏反应。影响个体健康的环境因素多数是隐形的杀手,在无形中将人的身心一点点击溃,是人们最易忽略亦是影响力最大的因素。

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我们单纯的注意饮食、加强锻炼的时候,却不知身边对我们身体有严重影响的因素无处不在,最易被忽略的东西,往往是最可怕的。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要敦促自己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要对自己的居住环境有较高的要求标准,要学会疏解压力、以轻松地姿态徜徉在人际关系中。影响个体健康的因素是综合性的,然而在我们细致的生活、养成良好的习惯时,便已把风险降到了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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