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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城乡一体化规划的调研总结

关于编制城乡一体化规划的调研总结



第一篇:关于编制城乡一体化规划的调研总结

关于编制城乡一体化规划的调研总结

规划局调研组由党组书记牵头,一行7人于11月9日至12日分别走访三镇两乡,与乡镇干部群众就城乡一体化规划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广泛征求建议和意见,并认真梳理征求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城乡一体化规划事关全县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编制规划前要充分考虑群众的生产、生活,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多征求群众的意见,倾听群众的呼声,要求聘请国内外高水平专业机构和专家做指导,编制的规划要有前瞻性,要与大北京规划相衔接。编制规划时考虑生产方式及生产资料,考虑生产区与生活区问题。建议新民居建设要和旧城改造同步进行,特别是县城内的平房区要加大改造力度,但制定政策时要考虑与新民居建设的相关政策协调统一,最好采取政府主导,不要各自为战。

二、关于新民居建设的建议。新民居规划工作上应与农村百姓实际情况相贴近,应与产业特色相结合,充分考虑农村群众原有生活,适当增加小型公园、游园、开敞空间等规划;考虑农村社区、小区未来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增大车库、车棚、配电室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预留好未来用地;

1从规划的角度上减少新民居楼层,控制楼层及各项指标,减少停水、停电给群众带的不便;做好人防系统规划,防止自然灾害对百姓群众的侵袭;农村新民居效果和布局应充分体现农村农民生活,风格应多样化尽量做到一区一品,避免千篇一律。在新民居建设上极力反对“一刀切”,应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有组织的、分批的开展新民居建设工作。

三、关于居民社会保障的建议。在编制城乡一体化规划过程中,希望在社会保障、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向农民倾斜,目前农民社会保障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分叉较大,农村农民与城镇待遇不一样,建议在编制城乡一体化规划中考虑建设建立农民与居民社保均等化,特别是保障部分地区的失地农民实现与城镇居民社保均等化。

四、关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议。目前,我县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与县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差别较大,存在城乡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二元结构,在城乡一体化编制中,建议着重解决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防疫、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等需要,解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问题,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

五、关于两河流域治理的建议。加大两河的治理力度,高标准编制好两河沿河景观带规划,加快沿河景观带建设,在满足河流对农业、防灾、减灾等的要求上重的发展沿河经

济。鲍邱河的治理最好与上、下游的三河市协调好。

六、关于规划管理工作的建议。农村农民对规划的意识比较淡薄,农村私搭乱建事情还是很多,建议各乡镇成立专门的规划机构,加强乡村两级规划管理,统一在县规划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乡镇的规划管理工作。

202_年11月14日

第二篇:城乡一体化调研报告

义协(202_)03号

关于我市涉农社区居民集中居住区

情况的调研报告

最近,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涉农社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集中居住区建设进展情况,听取了两区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市政协主要领导在听取汇报和座谈后,对两区的城乡一体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要求。

一、我市涉农居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现状

我市于202_年初提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工作思路,202_年被列入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县市。202_年3月正式启动涉农社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涉及新区、东区两个涉农办事处20个涉农社区。涵盖了我市112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涉及人口约4586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以上。目前,20个涉农社区,已开工建设居民集中居住区的有18个,其他2个社区的建设也已开始规划,即将开工。全市已开工建设住宅楼125栋(其中新区65栋,东区48栋,物

1业中心4栋,金宛小区8栋。建成营业房2万平米,菜市场1个,2500平米),建成107栋,正在建设18栋,总建筑面积44.75万平米。可安置居民3592余户,16540人。开工的全部工程建成后,可安排社区居民近1/2。

目前有6个集中居住区已经建成,水电齐全,基本具备入住条件,已有760户入住居住区。年底可达入住条件的97栋,可入住3592户。预计十月底入住1860户。多数配套工程都在建设中,发展态势良好。

工作中,办事处的同志和社区党组织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积极协调处理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把工程质量关,制定了严格的工程资金使用办法、安全施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摸索出了一套较完整工作方法,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的涉农社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省、三门峡市有关领导先后多次来我市实地考察,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是,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比、与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阶段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水、电,暖、气的接入投资巨大,办事处和社区难以自行负担。已建成的集中居住区有的甚至连水都不通,不具备基本入住条件。这不仅有悖集中居住区集中供电、供暖、供气的初衷,也挫伤了群众参与和支持集中居住区建设的积极性。

(二)搬迁后土地置换难度大。农民由于以下几个原因,不愿意搬迁,给拆迁以及土地置换带来一定的难度。一是舍不得祖宗留下的房产、地产,不愿意放弃;二是搬走后,离土地较远,耕作不方便,又没有其他经济收入,三是耕作所用农机具、牲畜和农产品的保管和存放问题无房解决。

(三)规费手续繁琐办理难度大。税费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职能部门对自建自用的涉农集中居住区,按照商品楼开发收取各项税费,如现行收取的人防费、墙改费、土地开垦费、建筑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税等,多属于对涉农集中居住区和商品房未加区分的税费项目,如果不能按规定减免,将直接增加建筑工程的成本。

(四)私搭乱建严重拆迁难度大。部分居民钻拆迁补偿的空子,以最大限度争取住房补偿款为目的,采取偷建、抢建等办法,新建、改建各类违章建筑。加之,由于区位不同,具体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部分群众的意见很大,消极对抗拆迁,甚至恶意阻挠拆迁工作。拆迁是现今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果处置不当,矛盾激化,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财政部门完善、细化《义马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大政府投入。适当提高政府补贴标准,由土地部门会同两个涉农办事处制订出详细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拆迁补偿办法》,完善土地流转、置换、出让等制度,积极构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宣传,引导群众转变

观念,合理有序的引导涉农居民集中居住区建设。

(二)制定切实可行拆迁方案。市城乡一体化办公室根据农民搬迁和拆迁过程中,暴露出来不利于顺利实现农民搬迁和土地置换的有关问题,制定出有实施步骤、有解决办法、让老百姓满意的拆迁方案。一要让农民感到拆迁后,老祖宗留下的祖屋、祖地不会损失什么,且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二要让农民感到拆迁后,生活有着落、有经济来源;三要让农民感到拆迁后,农业生产所用农机、工具、牲畜、以及农产品的保管存放无后顾之忧。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涉农居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我市的城市建设,坚持把涉农居民集中居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全市城市整体规划中,同部署、同落实。建立由市政府城乡一体化办公室牵头,城建、水利、电力、通讯、人防等部门参加的推进涉农社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针对集中居住区的水电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项研究部署。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做到适时督查,同步推进。

(四)落实规费减免政策。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落实《义马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细则,明确职能部门各自所承担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针对涉农居民集中居住区的各项规费减免政策,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各职能部门努力做到该减免的费用要坚决减免,该办理的证照要尽快办理,该兑现的政策要坚决兑现。

(五)打击私搭乱建行为。排查私搭乱建建筑,核实实有建筑面积,进行登记备案造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依法有计划、有步骤的拆迁。由土地部门牵头,公安、城建和两个涉农办事处组成专门机构,认真进行核查。采取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办法,坚决制止新的违章建筑的出现,做到发现一例、制止一例。严厉打击突击建筑、恶意建筑等以获取拆迁补偿款为目的的建筑行为。

总之,涉农社区居民集中居住区是城乡一体化的物质载体,事关涉农居民能否享受到城市生活的各种便利,能否增加入住居民的幸福指数,是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全市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这项工作,让人民群众真正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以上报告所提五条建议中,涉及到的城乡一体化办公室、财政局、建设局、土地局、水利局、电业局、公安局、新区办事处、东区办事处,请在十一月十日前给予书面答复。

政协义马市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市政协集中居住调研报告

政协义马市委员会202_年10月20 日印发

(共印30份)

第三篇:城乡一体化调研报告

城乡一体化调研报告

城乡一体化调研报告

摘要:xxxx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促进城乡共同繁荣。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更需要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为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战略新兴产业等提供资金支持。作为地方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力军,联系城乡居民的金融纽带,农村信用社要紧跟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变革和创新步伐,确保始终保持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不动摇。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 信用社 对策研究

当前,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进程中,我国农业农村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村信用社在城乡一体化新格局也将面临新的问题、机遇、挑战,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城乡一体化对农村信用社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一)城乡一体化给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

xxxx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健全机制体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进一步激发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动。农村土地改革逐步推行,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加大,新型城镇化正加速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村城镇化建设以及非农业发展对金融资金的有效需求急剧增大,农村居民对金融的有效需求也大幅度增加,除了存款、汇兑、结算、银行卡等传统银行服务外,消费信贷、理财、电子银行等新兴金融服务也逐渐走入寻常农民家庭,为农信社的业务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城乡一体化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更大挑战。

农村整体的经济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城镇和农村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需要综合性、现代化的金融服务;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需要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更丰富、更完善的金融产品;促进农业增收,解决农业贷款难问题,需要更便捷、更有效的服务方式。因此,农信社必须在信贷管理制度、集约化经营、金融产品等方面展开创新,加快经营转型步伐。否则,就很难满足农村金融发展的需求,很难适应现代金融竞争的形式。

二、城乡一体化下农村信用社发展对策研究

城乡一体化发展,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农信社与“三农”同根同源、互相促进,要从战略定位、金融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等方面实施变革与创新,增强助推城乡一体化的综合金融能力。农村金融业务普遍存在效益较低等问题,农信社提供农村金融服务往往面临更大的商业化经营压力。在农村金融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的现实情况下,对农信社给予适度的政策支持,是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增加不可或缺的手段。通过强化政策扶持,能够让农信社有动力、能安心地去从事“三农”服务。所以,切实提升农信社服务城乡一体化的综合能力是基础,建立和完善农信社服务城乡一体化的长效机制是保障。

(一)切实提升农信社服务城乡一体化的综合能力

1、找准并坚持服务“三农”的战略定位。

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深化“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关键在于找准市场战略定位。从农信社长期的实践看,坚持“三农”战略定位不仅符合自身发展规律,体现政治担当,履行社会责任,更可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在实现可持续发展上找到路径。农信社应发挥覆盖城乡的网络优势,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投身城乡一体化大潮,努力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城乡金融服务差距大的难题。

2、扩展城乡普惠金融服务新渠道。

继续发挥沟通城乡居民个人结算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探索新的服务内容和形式,致力于为农民提供储蓄、汇兑、代理、便民取款等基础金融服务,延伸城乡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从主要依靠物理网点转变为物理网点于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银行等新型渠道并重转变,最大限度地打通金融服务渠道。以开放的姿态致力于同业合作,侧重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特别是注重把小银行的灵活性和地缘优势与大银行的规模优势和专业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在理财、保险、债券、外汇、资金等市场上展开全面战略合作,为农村地区提供丰富的农村金融产品。

3、实施多元化、差异化信贷支持策略。

针对城区、城郊、城镇“三城”客户群体,认真分析客户结构、业务结构和金融需求的差异化特征,实行分层对接、分类管理,落实“双层经营”战略,既满足小额信贷的需求,又支持较大项目的发展。从体制、机制、产品和服务模式等多个层面入手,开发出符合农村实际、有效服务县域经济的金融产品,完善涉农贷款产品体系。加快形成一个由各业务条线、分支机构、政府、企业紧密联系、相互协调的机制,让信息更灵敏、反应更果断、服务更到位,做到一旦有项目,就尽快落地。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共同体等一系列有特色的信贷产品,做到应贷尽贷,大力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

4、创新涉农贷款风险管理机制。

针对涉农金融服务“风险高、成本大”的特点,制定专门的涉农业务风险管理措施,出台单独的准入、担保、拔备和核销等规定,合理设定“三农”业务风险容忍度,强化涉农业务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涉农业务的制度、流程,增强制度、流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定一整套适合涉农业务需求的信贷制度。以信贷管理系统等科技手段为支撑,加强对涉农贷款用途、资金流向、客户生产状况的了解和掌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搭建服务平台,落实反担保措施,借助政府的力量降低涉农业务信用风险,确保涉农业务可持续发展。

5、进一步深化农信社体制机制改革。

按现代银行的管理理念,以股份制作为方向,扎实推进农信社改制农商银行。引导农信社进一步强化法人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健康的董事会、有效的监事会以及负责任的经营层,切实形成科学的权利制衡、利益激励和责任约束机制。建立区别于城市的金融产品研发、客户营销、服务渠道、风险管理、考评体系,以提高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中心,培育本乡本土的金融服务队伍,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完善涉农服务组织体系。同时借助省联社“小银行+大平台”的完整的体系,提升农信社的综合竞争力。

(二)、建立和完善农信社服务城乡一体化的长效机制

1、继续实施财政税收扶持政策。

对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实行长期的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政策,以降低支农金融服务成本。对农村金融机构接受、处置抵债资产给予免征税费,降低不良贷款处置成本。全面落实县域涉农贷款的增量奖励政策,充分发挥财政金融的杠杆作用,激励县域农村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

2、帮助化解历史不良贷款包袱。

因计划经济体制向行政管理、乡镇企业欠款、农业灾害等造成的不良贷款,具有社会性、综合性、复杂性,以现有扶持政策化解这些历史包袱远远不够。建议人民银行以专项票据形式对202_年末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给予以置换;建议国家在化解乡村两级债务中,重点解决拖欠农村金融机构的债务问题,把乡村两级拖欠不良贷款纳入政府预算,逐年予以偿还。

3、取消存款开户歧视性政策。

尽快消除有关机构对农信社等禁止开立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存款账户的歧视性政策,使其与国有商业银行享有同等待遇。全面下放农村资金存款的管理权,允许财政、社保、住房、教育及国家其它基金在农村金融机构开户存款,鼓励地方有关涉农单位、企业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户,以增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支农实力。

4、健全合理的风险分散机制

建议考虑加快推进农业保险进程,并由财政出资设立涉农风险补偿金,同时,建立涉农信贷担保机制,对农村信用社进行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散,解决涉农信贷服务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的问题。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切实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采取税收优惠、财政贴息、财政补助等多种手段,加大“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不断完善农村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资源流向“三农”领域。

5、实施差异化监管准入要求。

建议考虑农信社的业务规模、所在区域及支农贡献等综合因素,动态调整制定存款准备金率标准,不搞“一刀切”,以增加农信社支持“三农”的资金供给规模。建议考虑农信社历史包袱较重及承担支农的社会责任,造成经营成本较高的实际情况,在存款保费制度设计上,制定适当低于城市金融机构的费率,以使农村信用社金融机构有更多的实力用于支农。建议对主要监管指标达标、内控管理机制健全、资产质量较高且发展潜力较大的农村金融机构,适当放宽业务准入要求,如对银行卡等技术成熟、普遍运用的金融业务,允许农信社全面开办。

6、营造良好的城乡信用环境。

建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监督和完善征信建设体系,使自然人和企业的财务信息、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其他财务信息更加完善,便于金融机构准确掌握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以打击逃废债和深化诚信宣传教育为重点,以金融信用环境治理为着力点,进一步拓展信用环境建设范围,促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第四篇:城乡一体化调研提纲

城乡一体化调研提纲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农村改革试验办:

为贯彻落实“一个载体、三个体系”跨越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我市现代城镇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市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发改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总结“十一五”期间城镇化工作取得成绩和制约城镇化发展的因素,提出加快“十二五”期间城镇化进程的政策建议,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1、“十一五”期间城镇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县城建成区面积和居住人口、乡镇建成区面积和居住人口,要与“十五”末期城镇化工作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其中城镇化率是一个重要指标;县城、乡镇新规划区面积。),制约城镇化发展的因素。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十二五”期间城镇化进程的政策建议。

2、构建信阳市现代城镇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3、农村新型社区规划情况。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提供已规划的新型社区基本情况(规划区面积、预计居住

1人口)、已建成的新型社区基本情况(建成区面积、已入住人口等,数据截止202_年上半年)。

4、八县两区近郊乡镇(指与中心城区、县城城区规划控制区接壤的乡镇)城乡一体化推进情况,是否制定了与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规划,要有材料。

5、八县两区老城区、“城中村”已改造的基本情况,还有多少“城中村”未改造。

6、超前谋划项目。最近省里要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和《城乡建设扩内需三年实施方案》,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认真谋划一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如供热、燃气、供水和垃圾处理等)、城乡民生工程项目(如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公路、安全饮水、沼气、危房改造等)、城市社会事业项目(如教育、文化、卫生项目等),争取进入“十二五”规划项目库。

7、创新城乡一体化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1)户籍制度改革情况,各县区2-3试点乡镇名单;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2)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是推进新农保扩面的政策措施,截至今年上半年新农保覆盖面有多大,全年可以达到什么目标。管理区、开发区新农保要求实现全覆盖。

(3)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是否制定了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制度。

(4)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情况。

三、调研方法及要求

(一)召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进行实地考察。

(三)1-7项调研内容要提供书面材料,提供的材料要详实准确,8月18日前将材料发到市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zhu_tb@163.com。此次调研与城乡一体化年终考评挂钩。

市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202_年8月12日

附件:

1、小城镇发展情况调查表等(1-3表)

2、县区有关情况统计表(1-5表)、管理区开发区有关情况统计表(1-3表)

第五篇:城乡公交一体化调研

关于阜阳市颍东区市人大代表小组

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双轮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颍东区城乡协调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_年工作要点》安排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的通知》(阜人常办明电〔202_〕52号)精神,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开展“重塑城乡关系,城乡融合问题”专题调研活动,调研方案如下。

一、调研选题

关于重塑城乡关系城乡融合发展问题(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

二、调研人员

长:高

副组长:王信林、曹

伟、吴玉颍

成员:任

鑫、张桂红、程义平、夏

玲、夏元振、牛利民、李

静、李孟醒、杜

平、吕

工作人员:詹永红、宁国伟、任京辉、刘夏金

三、调研时间

202_年11月6日至11月7日

四、调研安排与线路

1.202_年10月19日下午,参加调研人员在市公交总公司人大活动室集中学习,探讨城乡发展不融合、不协调问题,如何使广大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及均等化的公共交通服务,推动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向乡镇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协调发展;

2.11月6日赴六安市舒城县公交公司对舒城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情况和“四好农村路”运输服务工作进行学习考察。通过召开交流会议详细了解舒城县在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中制定的政策、路径、措施等相关情况以及所取得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实地参观考察舒城县“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建设情况;

3.11月7日赴六安市公交公司对六安市公交资源整合情况、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情况、城乡公交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学习考察,并实地参观考察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情况;

4.11月8日在市公交总公司人大代表活动室召开调研座谈会,对调研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明确专人撰写调研报告,分别向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研情况。

五、责任分工

1.调研召集人:任

鑫、詹永红;

2.外出考察综合协调联络工作:詹永红、任京辉;

3.资料收集:调研组各成员;

4.信息报道:宁国伟、任京辉;

5.调研报告撰写:宁国伟、夏玲、任京辉;

6.调研活动联络员:詹永红、任京辉。

阜阳市颍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颍东区市人大代表小组

202_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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