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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清考工作的通知(5篇)

关于毕业生清考工作的通知(5篇)



第一篇:关于毕业生清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清考工作的通知(试行)

新闻作者:学籍办 发布时间:202_-12-18

各学院:

近两年实行课程重新学习办法以来,因部分毕业生第八学期重新学习的课程,尤其是跨学院课程无法在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开始前登录成绩,影响此类毕业生接受正常毕业审核。为服务毕业生合理参与毕业审核,现试行毕业生清考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考对象

202_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属于202_年毕业的休学、复学、留级、延长学制学生)。

二、清考时间

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初,与补考工作同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毕业生必须在第八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参加清考的书面申请,并填写《湖北大学毕业清考申请表》(见附件1);

2、学院审核。毕业生所在学院对毕业生提出的清考申请予以审核,经教学秘书、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由学院汇总信息填写《湖北大学毕业清考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学籍办对各学院上报的毕业清考数据予以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通知学生按时参加教务处统一组织的清考。

四、具体要求

1、学生申请清考的课程若在第八学期初有补考,则安排申请者参加该课程的补考,教务处不再单独组织该课程的清考;

2、学生申请清考的课程在第八学期初没有补考,则由教务处在第八学期开学后的第3周内根据清考课程组织命题,试题难易程度相当于该课程正常考试的难易程度,后续考试、阅卷、登分等工作与补考同期进行;

3、清考成绩以卷面成绩计;

4、毕业生在第八学期初只能选择参加补考或者清考,不合格课程不再参加重新学习;

5、通识教育选修课(公选课)、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的,不参与毕业生清考;

6、毕业生清考后,若仍有学生所修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可选择申请延长学制完成学业或者结业离校。延长学制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且延长学制期间的学费按教育成本收取;对结业离校的学生,若所差学分在6学分(含6学分,其中不包括公选课学分)以内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返校补考手续,不申请则视为默认放弃返校补考。

五、其他

1、本方案暂对202_级学生(不含202_级已休学、复学、留级的学生)试行;

2、请各学院务必在本学期(202_-202_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落实本通知有关工作,尤其要通知到相关学生本人;

3、本方案在试行期间原相关文件及管理规定仍然适用。

湖北大学教务处

202_年12月9日

第二篇:毕业生顶岗实习总结、毕业答辩及毕业清考的通知

各院(系部):

按照院发〔〕161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安排至202_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的通知》,202_届毕业生将于6月3日完成顶岗实习,6日至17日在校内完成实习总结,实习交流,毕业答辩、毕业教育任务。为了确保各项任务及毕业清考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6月6日—17日各院(系)组织完成实习总结,组织进行实习交流、毕业答辩及毕业教育,19日前完成顶岗实习成绩及毕业答辩成绩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开通时间为17日18:00—20日18:00)。

二、6月9日—10日,各院(系)完成202_届毕业生专业课的清考工作,具体安排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6月11日—12日完成公共课的清考工作(公共课考试具体安排附后)。14日以前必须全部完成清考成绩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开通时间为10日18:00—14日18:00)。

三、几点要求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顶岗实习总结、毕业答辩及学籍清考工作,要组织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详细安排好各项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要提前通知学生毕业前的进程安排,确保通知到人,落实到位,原则上要求每位学生都必须按时返校,特别是要筛选出有不及格课门的学生,通知他们做好考前复习,并按时参加清考。

3.要加强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要特别向各位老师强调成绩录入时间段,过期未录入者,要写书面情况说明,经教研室主任查实、院(系部)主任同意、教务处处长签字后,在教务科单独开通系统录入。因成绩未及时录入影响学生正常毕业的,一切后果由涉及教师和院(系部)责任人自负。

4.要组织好专业课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总结和毕业答辩,并做好学生顶岗实习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5.各院(系部)要及时总结顶岗实习经验和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毕业生综合能力考核机制和方法。并于6月25日前将顶岗实习总结交教务处

第三篇:毕业生顶岗实习总结、毕业答辩及毕业清考的通知

毕业生顶岗实习总结、毕业答辩及毕业清考的通知

各院(系部):

按照院发〔202_〕161号《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安排202_至202_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的通知》,202_届毕业生将于6月3日完成顶岗实习,6日至17日在校内完成实习总结,实习交流,毕业答辩、毕业教育任务。为了确保各项任务及毕业清考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6月6日—17日各院(系)组织完成实习总结,组织进行实习交流、毕业答辩及毕业教育,19日前完成顶岗实习成绩及毕业答辩成绩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开通时间为17日18:00—20日18:00)。

二、6月9日—10日,各院(系)完成202_届毕业生专业课的清考工作,具体安排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6月11日—12日完成公共课的清考工作(公共课考试具体安排附后)。14日以前必须全部完成清考成绩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开通时间为10日18:00—14日18:00)。

三、几点要求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顶岗实习总结、毕业答辩及学籍清考工作,要组织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详细安排好各项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要提前通知学生毕业前的进程安排,确保通知到人,落实到位,原则上要求每位学生都必须按时返校,特别是要筛选出有不及格课门的学生,通知他们做好考前复习,并按时参加清考。

3.要加强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要特别向各位老师强调成绩录入时间段,过期未录入者,要写书面情况说明,经教研室主任查实、院(系部)主任同意、教务处处长签字后,在教务科单独开通系统录入。因成绩未及时录入影响学生正常毕业的,一切后果由涉及教师和院(系部)责任人自负。

4.要组织好专业课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总结和毕业答辩,并做好学生顶岗实习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5.各院(系部)要及时总结顶岗实习经验和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毕业生综合能力考核机制和方法。并于6月25日前将顶岗实习总结交教务处

第四篇:关于做好08级毕业后清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08级毕业后清考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

为做好08级毕业后清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08级毕业后学生清考定在第9周进行。请各系(院、部)及时通知08级参考学生,按时考试。

“公共课”和“公选课”清考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定在第9周的周六(10月29日)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专业课”清考由各系(院、部)自行组织,定在第9周的周一至周五(10月24日-28日)进行。

体育课的清考由体育工作部负责组织;计算机基础的考试由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负责组织;实习实训课程的考试由课程主管系(院、部)负责。

2.各系(院、部)负责本系(院、部)清考的具体工作安排、试卷的印制等。

3.各系(院、部)理论课程的清考试卷由课程主管系(院、部)提供,试卷由各系(院、部)负责印制。

4.10月17日之前,请各系(院、部)将本部门的清考安排报教务处及相关系部。

5.清考结束一周内,各系(院、部)须将成绩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登录管理系统,并将由系主任审定签名的纸质成绩表交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

202_年9月15日

第五篇:202_届毕业生《德育教育与社会实践》课程清考方案

202_届毕业生《德育教育与社会实践》课程清考方案

一、参加《德育教育与社会实践》课程清考的学生把自己所有的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自备)。

二、书面材料:

1.打印的调查报告一份(按规定格式)(必交)。

2.完成实践随感(手写或打印均可)(必交)。

3.调研日记(手写或打印均可)(必交)。

4.原始采访笔记(手写)(必交)。

5.问卷(以问卷形式调查的需上交所有问卷)。

6.照片(合作者打印或冲洗6张照片上交,必须是有本人正面形象的照片;个人鼓励上交)。

7.评定表,合作者个人都要填写好粘在一起。

三、电子版材料:

以附件方式将调研报告、实践随感、调研日记和照片等发到hy10j@126.com。

调研报告、实践随感等文章类名:学号,班级,姓名,标题,联系方式。如:02,C11营销1,王晓,舟山第一峰,698802。

照片:学号,班级,姓名,内容。如02,C11营销1,王晓,内容。

四、上交时间以学校规定的毕业生补考时间为截止时间(即5月15日);上交地点新区教学楼504办公室。

思政部

202_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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