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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持五个方向和一个标准——关于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实践与思考[五篇范文]

始终坚持五个方向和一个标准——关于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实践与思考[五篇范文]



第一篇:始终坚持五个方向和一个标准——关于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实践与思考

始终坚持五个方向和一个标准

——关于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实践与思考

孙清云《 人民日报 》(202_年06月08日07 版)

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从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到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一系列论述,内涵十分丰富,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把中央关于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要求具体化?陕西省西安市的做法是:努力做到始终坚持五个方向和一个标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衡量一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强不强、水平高不高,首先要看政治品质,看政治上是否靠得住,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不是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首位,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在事关方向、事关原则的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和关键时刻旗帜鲜明,经得起考验。

基于这种认识,在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具体实践中,西安市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第一位的要求,自觉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一是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党的十六大以来,西安市坚持每月举办一次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讲座,持续深入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对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过程中,注重提高执行力,努力克服应付型执行、机械型执行、选择型执行等不良作风,做到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比如,在应对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中,西安市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注重既解金融危机近忧,又谋科学发展长策,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三是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要充分发扬民主,决策要集体讨论决定。集体决议一旦形成,每个班子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自觉维护班子的集体领导。同时,把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始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就是坚持科学发展的方向,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这是衡量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准。在实践中,西安市始终不渝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确保经济社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西安市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努力探索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西安特点的发展路子。在发展思路上,科学分析西安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明确了“五大主导产业”的发展重点和“五区一港两基地”的发展格局,提出了“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发展目标。特别是以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为重点,确立了把西安建设成富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区域性专业性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定位,使发展的思路和目标更加清晰。202_年以来,全市GDP年均增长14.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4.9%和13.2%,保持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发展模式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旅游业和文化产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走低碳经济、绿色发展的路子。在发展动力上,以建设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为重点,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在城市建设上,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坚持“新老分治”,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彰显历史文化风貌,着力塑造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老城区与新城区各展风采、人文资源与生态资源相互依托的城市特色。

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方向

按照党的干部标准,把人选好用好,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也是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在选人用人上,西安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奋发有为、勤政务实、廉洁奉公、团结高效的战斗集体,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在实践中,西安市坚持把党的事业需要作为选人用人的根本出发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力选拔重用那些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品德高尚、能力出色、实绩突出、作风正派、群众公认的干部,尤其是选准用好一把手;让那些品德低下、能力平庸、不敢负责、作风飘浮、群众信不过的人没有市场、没有位置、没有地位。引导干部更加注意品德修养,按党的要求从政、按传统美德修身、按群众期盼干事。202_年以来,在全市广泛开展“领导科学发展好班子”创建活动。选派1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等基层一线和艰苦环境挂职锻炼,从基层一线选调2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级机关任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导向作用。同时,坚定不移地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违规用人行为的惩处力度,旗帜鲜明地反对跑官要官现象。

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

古往今来,社会舆论都是执政者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在现代信息社会,社会舆论更是直接关系执政党地位的巩固和政权的安危。因此,能够正确引导舆论,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本领,是新形势下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在实践中,西安市牢牢掌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努力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西安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这一主题,坚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西安改革发展的新成就,大力宣传全市各行各业讲文明、树新风的新风貌,在全市形成了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舆论引导能力,创新舆论引导的方式和手段,强化热点问题以及突发性事件的舆论引导,主动发布信息,理顺群众情绪,积极化解矛盾。重视媒体、善待媒体、用好媒体,特别是高度重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的运用和管理,广泛开展网络问政、问计于民活动。202_年以来,成功举办了8期“西安市网络公开日”活动,并将“网络问政”经常化、制度化,使舆论宣传更加富有生活气息、更加可亲可信、更加深入人心。

始终坚持正确的做人方向

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正确的做人方向,是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内在要求。坚持正确的做人方向,就要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

坚持正确的做人方向涉及方方面面,最为重要的是做好以下几点:首先,把加强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自觉学习、带头学习作为政治责任、生活态度、精神追求,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先进人物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向优秀传统文化学习。通过学习,改造主观世界,开阔眼界胸怀,提升思想品位,打牢思想理论根基,打牢执政本领根基,打牢作风形象根基。其次,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基本价值取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自觉做到道德情操高尚、生活情趣健康、作风正派检点,努力塑造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再次,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重要行为准则。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模范执行《廉政准则》,严格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做到防微杜渐。

始终坚持科学的评价标准

衡量检验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必须把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和干部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最重要的标准。近年来,西安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探索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了《西安市目标责任综合考评试行办法》,坚持以科学发展的成效为标准评价工作实绩,起到了良好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了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提高。

在实践中,西安市重点在“四个着力”上下功夫:着力以考核引领方向,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思路、方式方法进行深入研究,使之与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相一致、与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相统一、与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目标相协调,确保考核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以考核推动发展,通过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着力以考核扭转作风,通过建立和完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大力转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促使各级干部埋头苦干,努力形成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着力以考核促进落实,通过下达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层层抓好落实,以科学的评价标准引导各级干部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把精力集中到干实事上。

(作者为中共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

第二篇:切实加强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 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切实加强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 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洪相乡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班子成员和全乡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力地保证全镇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收到良好的效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一)以中心组学习为抓手,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乡党委政府注重加强班子自身建设,高度重视中心组学习,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把中心组学习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围绕着党性修养、组织观念、廉政建设等方面,精选内容,明确重点,积极探索。在学习内容上,我们把民主集中制理论学习作为重点,通过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增强每名领导干部民主集中制观念,同时学习贯彻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领会省、市、县委的相关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等问题。一年来,中心组成员在自己学习的同时,还组织分管部门、包村干部共同学,全年中心组共组织学习18次,组织各部门、村共同学20次,在全乡营造学习民主集中制理论的浓厚氛围,为民主集中制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以制度建设为支撑,着力解决有章可循的问题 乡党委在全乡起着总揽全局定调子、抓好班子带队伍,协调各方促发展的作用,是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为了确保党内民主取得实效,集中得到有力的保证。

(三)以制度落实为立足点,着力解决工作协调问题 一年来,乡党委政府在细化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着力在制度落实上狠下工夫。党政班子成员能经常深入村、组、户,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包村抓点,把为基层特困户排忧解难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对摸排出的40余名特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实行一帮一或多帮一的方式,安排力量为他们维修房屋,落实低保金,解决他们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同时,引导他们面向市场,大力发展种养殖业和多种经营,一年来,有43户困难户增加了收入。党委班子坚持在党委集体领导下,每人分工负责一项或多项工作,在工作中大家群策群力,共同努力,在责任上各负其责,从不推诿扯皮,遇到中心工作,大家一起上,显示出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特别是在计划生育、“三项整治”、食品安全等中心工作中,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不拆台,互相支持不争权,互相信任不怀疑,互相通气不埋怨,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事先广泛听取各个方面的其他意见,特别是在干部人事任免上,总是事先成立考察组进行小班子运作,由考察组向书记碰头会详细汇报考察情况,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请党委会讨论决定,尽可能地减少失误。

(四)以民主生活会为镜子,着力解决监督问题 乡党委始终把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面镜子,端正自己的行为。为了把民主生活会开出实绩,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每个班子成员都在会前认真思考,深刻剖析自己,真诚、用心地帮助别人,都能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有想法、有意见、有建议当面说清,既有利于团结,也有利于工作。

二、202_年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抓班子,带队伍,形成团结干事的工作局面

去年以来,全乡党政一班人心齐、气顺、劲足。一是努力理顺工作关系。二是狠抓工作机制。对所有工作实行党委书记全盘抓,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干部具体抓,包村干部共同抓。三是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重视农组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对全乡党员每月相对固定、经常性收入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并按新规定对党员缴纳党费基数进行重新核定,建立党费账薄,定期收缴。二是健全完善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流动党员台账。三是认真抓好党员活动五大载体工作,在全乡党员中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共设立18种岗位,300多名无职党员参与到村卫生、安全、维稳工作中来。

(三)真抓实干,保持全乡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乡党委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调整改革发展思路,围绕打造“三产大乡”的目标,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扩大招商引资广度和深度,全乡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全年完成乡镇企业总产值34.37亿元,同比增长9%;其中工业总产值实现4.4亿元,三产实现产值30.37亿元,同比增长15%,三产完成值占企业总产值的88%。

(四)加大教育力度,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进

加大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党风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班子副职对分管部门和系统负全责。

(五)大力实施依法治乡方略,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保证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保证基层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维稳工作取得成效,实行矛盾纠纷一月一排查,一月一调度,发现苗头及时责任到人,定责定人,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影响较大的群访案件责任到党政班子成员,由班子某个成员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地调处。全年共收到信访案件6起,接待来访群众15人次,与上年相比,信访量降低了3.5个百分点,调处率100%,全乡信访总体稳定。

(六)以文明创建为载体,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成效

乡党委紧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以提高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主线,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创建工作,丰富创建内涵,构建创建载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乡司法所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站所”荣誉。

(七)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推进为民办实事

乡党委立足镇情,关注民生,带领全乡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镇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乡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下,乡党政班子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乡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突出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经济发展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层次低,科技含量不高,发展后劲不足。二是党建工作创新能力不够强,干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个别村班子工作协调不够。三是各项民主集中制制度覆盖面还不是到位、到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个别基层党组织民主意识不强,认识不高,甚至有时在民主制度执行中有敷衍现象等等。这些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和民主意识,为把洪相乡建设成为和谐、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工作。

第三篇: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思考

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思考

提高党的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就是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能力,意义重大,涉及到方方面面。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努力。

提高审时度势的能力,抵御防范各种风险和挑战。现在,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执政的忧患意识、竞争意识和机遇意识,不思进取,这是绝对不行的。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提高审时度势能力的极端重要性,洞察各种风险和困难的先机,切实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抵御和防范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以及突如其来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提高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的能力,打牢思想理论功底。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研读一些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和毛泽东以及邓小平同志的著作;刻苦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学习国内外政治、经济、历史、管理、科学文化以及党性修养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懂理论、懂专业、会执政的行家里手。要密切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实解决学与做,说与干“两张皮”的问题,真正把理论水平转化为执政能力,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的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

提高加快发展经济的能力,把实现富民强国作为首要任务。提高加快发展经济的能力,就得遵循客观的经济规律。

在制定发展经济的政策、措施和目标时,要善于把握领导发展经济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不是凭长官意志甚至是头脑发热来制定。衡量是否有领导发展经济的能力,不在于提了什么口号,作了什么承诺,定了多少措施和指标,而是看你管辖的地区范围,观念是否更新了,措施是否到位了,经济是否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是否提高了,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踏踏实实发展经济上。

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把执政行为和方式纳入法制轨道。各级领导干部应不断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带头学法、懂法、用法;认真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业务方面的法律知识;还要认真学习世贸组织的规则,并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执政的实践中去,保证各项工作都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提高民主决策的能力,确保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提高民主决策能力,首先要树立良好的民主作风。尤其是一二把手,更要始终把自己看成班子中的一员,尊重别人的民主权利和意见。特别是在决策热点敏感问题时,更要强化集体领导的作用,坚持没有调查研究不决策、未经咨询论证不决策,自觉把自己置于集体领导之中。善于把不同意见和矛盾化解在会下,切实使酝酿过程成为学习政策规定、沟通不同意见、比较各种方案的过程,在思想碰撞中寻求最佳决策。

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断巩固和扩大执政根基。提高

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就要把自己担负的工作与党的历史使命联系起来,正确地看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真心实意为民排忧解困,实现好人民的切身利益。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把为大多数人谋利益,作为做群众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认真解决当前群众真正关心的、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从内心里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面对不同群体的不同利益要求多样化的趋势,需要充分认识、认真对待、积极适应。通过改革调整,做到既能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动力和活力,又能保持整个社会的平稳有序;既要善于统筹、顾全大局,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又要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的利益。

提高选人用人的能力,造就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提高选人用人的能力,应建立一整套科学完善的干部制度,做到选贤任能。同时要树立责任意识,保证使用好、管理好干部。全面了解干部的能力和特点,把干部用到最需要、最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对一些违法违纪、渎职腐败的行为,要实事求是地严肃处理,做到赏罚分明,不搞下不为例。

提高修身从政的能力,增强执政的凝聚力和感召力。领导干部要提高执政能力,担当起领导责任,说话办事有号召力、说服力和感召力,最重要的就是铸造好自身的形象,具有修身从政的凝聚能力。应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各级领导干

部要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对领导干部而言,权力只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而决不能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要把精力倾注在党的事业中,用好的思想、好的能力、好的作风、好的形象,带动和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奋斗。

第四篇:坚持依法执政 提高执政能力(肖扬)

坚持依法执政 提高执政能力

肖扬

上传时间:202_-3-20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体现了我们党在执政理论方面的重大发展和创新。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是加强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深入研究我们党在新时期的执政理论,确立新的执政理念,在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以党的依法执政带动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阶段提出的新任务。

依法执政是我们党建国55年来执政理论与执政经验的科学总结。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成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领导核心。55年的历史表明,我们党是一个充满活力、与时俱进、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执政党,是一个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执政党。从我们党55年的执政方式看,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基本上沿袭了民主革命时期的领导方式,直接用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没有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虽然制定了法律,却没有相应的权威,以至到文化大革命时期林彪和江青反革命集团倒行逆施,致使宪法和法律成为一纸空文,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教训极为深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拨乱反正,认真反思了党的执政失误,充分认识到忽视法制建设的严重危害,高度重视并及时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上重要议程。20多年来,在我们党的坚强领导下,国家政权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开展工作,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国家政治制度日趋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在不断总结我们党执政经验的基础上,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这一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提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等要求。依法治国是对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而依法执政则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都是我们党对55年来正反两方面执政经验的科学总结。

依法执政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科学认识。依法执政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客观要求,是自觉运用共产党执政规律的重要体现。从当今世界看,可以说,依法执政是当今政党执政的普遍规律和基本的执政方式。我们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宪法规定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法律是党领导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共同体现,是人民权利的制度化、法律化。因此,我们更应当总结一些国家执政党的依法执政方式及其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善于运用法律和国家政权实现党的执政目标和执政宗旨。从法治的规律和国家权力的运行规律看,也要求我们党依法执政。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法治就是按照反映人民意志的法律进行统治。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执政党的意志必须反映和代表人民的意志。因此,执政党必须崇尚宪法和法律,要根 1

据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去制定政策和作出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和尊严,要善于把成熟的决定和政策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使社会矛盾和政治经济关系在法律的轨道上得到正确、及时的协调和处理。党依法执政体现了执政规律的基本要求。

依法执政是我们党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我们党是代表和领导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和社会事务的执政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执政党。我们党的最大优势是始终代表全国人民,密切联系全国人民,全力服务于全国人民。正因为党执政后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才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实现长期执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问题,如何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执政方式问题,二者密不可分。如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停留在政策和理念层面,而没有科学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的实施机制,不仅实现不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还可能好心办坏事,损害人民的利益。只有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形式,把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法律化、制度化,并通过严格的执法活动予以实现,才能得到全体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的利益。因此,我们党要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实质就是执政党要依法执政,参政党要依法参政,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要依法司法,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要依法开展工作,企业要依法进行经营活动,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办事,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执政就是中国共产党及其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入国家的各级政权机关执掌和行使国家权力,履行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职责。依法治国作为党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作为党执政的基本方式,都体现了我们党崇尚法治、反对人治的法治精神,都是为了实现我们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都是为了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因此,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是高度统一的。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不同主要表现在:第一实践主体不同。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国家所有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依法执政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和在国家政权机关中执掌权力的共产党员。第二内容要求不同。依法治国是对全社会的要求,一切社会组织和成员都必须服从这一治国基本方略,都有义务践行这一治国基本方略,都必须把法律作为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依法执政则是对中国共产党及其被选举、任命和委派到国家政权机关中执掌和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们的要求,他们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权力。第三直接目标不同。依法治国的直接目标是在我国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执政的直接目的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长期执政。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联系和区别,要求我们既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用依法治国排斥依法执政,也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把依法执政等同于依法治国。我们党在国家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权机关中的领导人绝大多数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现实,决定了我们党能否做到依法执政,成为能否在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党只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执掌国家权力的共产党人只有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才能在各个部门、各个地方和各个层级顺利推进;我们党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方略才能在我国最终实现。

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依法执政不仅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必然要

求,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基本原则,以科学认识和自觉运用党的执政规律为思想基础,以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价值取向,以不断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确保共产党长期执政,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正确处理党和国家机关的关系入手,从人民反映最强烈的地方改起,从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做起。

——牢固树立依法执政理念,切实彰显法治权威。我们党坚持依法执政,首先必须解决为什么要依法执政的思想观念问题。思想和观念转变了,才能带动制度创新,才能转化为实际行动,才能使精神变物质。当前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敢、之所以会违法执政、滥用职权甚至堕落腐败,一个重要原因是其思想意识中缺乏依法治国理念、依法执政理念和崇尚法治理念,在执政活动中摆不正自己在法治国家中的位置,把个人凌驾于国家政权和法律之上。因此,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理念的教育,切实树立法治的权威,明确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中的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依法执政,确保党的领导干部忠实地服从法律,模范地带头遵守法律,严格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执政活动。

——依法界分党的领导权、执政权和国家政权的关系,为党依法执政提供制度和体制保障。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政权机关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构。因此,要正确处理好党和国家的关系,党领导立法、行政和司法,但不代替他们的职能。对此,必须按照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科学界分,分别行使,相互监督,高度统一。要切实做到依法执政而不是以党代政,党要通过贯彻实施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员直接执掌政权的形式,取得党的领导和执政的最佳效果而不要伤害政权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党要总揽全局而不要包揽一切,党的领导和执政应当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而不是在实践中降低这一地位,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要从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出发,适时改革和完善不适应党依法执政的体制,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权限明确、程序规范、制约有效、运作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为党依法执政提供制度上、机制上和程序上的保障。

——依法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法律,确保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党领导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法律,使之成为人民的意志和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这是党依法执政的核心内容。因此,党的各级组织要通过民主和法定的程序,使党的代表进入各级人大,并担任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职务,使各级人大依法履行人民当家作主的职责,依法监督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各级司法机关依法司法。党的最高组织要依法领导和监督全国人大履行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权威的职责,确保地方人大不制定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地方法律法规;要不断地把人民的意志集中起来,把党所代表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表达出来,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转化为国家意志,形成为国家法律。同时,各级党组织也要自觉地用宪法和法律来约束自己,不搞有悖党的大政方针和国家法治统一的各种土政策。

——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国家法律的贯彻实施,是党坚持依法执政的主要环节。

我国的行政机关是法律执行机关,承担着管理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管理财政、民政、公安、安全和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审计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行政管理涉及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依法行政就是用法律规范调整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组织之间等各种社会关系。因此,行政权就是执行法律权,它的主要职能是正确、及时、高效地执行体现为法律的人民意志和执政党意志,实践中绝大多数法律也是通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和实现的。行政权的广泛性和重要性说明,加强党对行政机关的领导,确保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杜绝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是党坚持和推进依法执政的主要环节。

——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是党坚持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司法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惩罚犯罪、调处纠纷、保障人权、实现正义、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职能,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司法体制的设置是否科学,司法权能否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活动是否廉洁高效地运行,司法公正能否在实践中得到实现,是衡量我国法治水平的显著标志,也是我们党是否坚持依法执政的重要表现。当前,司法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司法体制的设置不甚科学,难以摆脱体制外的因素和地方利益的影响和制约;司法权的配置尚欠合理,司法机关之间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机制需要整合和完善;一些地方司法保障明显不足,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工作的开展;司法活动常常受到干扰,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欠缺制度和程序上的保障;司法人员的素质总体不高,难以满足社会对司法的需要;司法不公现象尚未克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权力案还时有发生;司法领域中的枉法现象尚未根治,还存在极少数司法人员违法犯罪的问题;司法监督有待完善,内部监督有待加强、外部监督需要规范;民事生效裁判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了司法职能的有效发挥,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效果,也不利于依法执政的推进和司法为民的实现。

为了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必须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完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方式,加强党对司法机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领导和监督,减少和避免个人对具体案件的不当干预,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内部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为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要按照现代司法规律的要求,改革和完善司法机关的设置体制、工作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体制,为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提供体制和制度保障,有效改变司法权的地方化、司法工作管理行政化和法官职业大众化等问题,坚决克服司法工作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确保司法公正;要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要求,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职业化司法官队伍,逐步确立上级司法机关的司法官从下级司法机关逐级选拔的制度,提高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公正、高效司法的能力与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需求;要改革、完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扩大简易程序,强化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方便当事人诉讼;进一步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坚持审判公开,强化庭审效果,力求当庭宣判,提高诉讼效率;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司法民主;改革审判监督制度,建立有限再审制度,既保护诉权,又维护司法

裁判的权威;改革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裁判的效力和权威;加强和完善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监督有序和有效,使司法人员不敢违法、不能违法和不愿违法。要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要进一步明确国家的司法权威体现的是党的执政权威和国家的法治权威,司法机关越是忠于和服从法律,越是能够依法独立地适用法律和不折不扣地实现法律,就越能坚持并体现党的领导,坚持并体现党依法执政和实现执政为民。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党要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实现党中央提出的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应对国际局势、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执政,在依法执政的长期实践中不断增强党在各方面的执政能力。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旗帜,紧紧依靠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坚持依法执政,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不懈奋斗,扎实工作,稳步前进。

(原载于《求是》202_年第1期)

第五篇:关于提高乡镇党委执政能力的思考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全党的大事,也是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干部的神圣职责。xx区作为一个130万人口的农业大区,乡镇党委的执政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全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提高乡镇党委执政能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正确认识和对待乡镇党委在执政方面存在的不足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前提条件

通过多年来的基层组织建设,全区乡镇党委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但与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比,无论是认识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还存在较大差距。

执政意识淡薄,执政的使命感、危机感不强。一些乡镇党员干部认为,乡镇党委是党的最基层组织,不是“执掌政权”,只是“奉命行事”,执政的使命感不强,表现为“轻”执政、“冷”党建、“热”经济的现象。以配备乡镇干部为例,很多人愿作副乡(镇)长,不愿作党委副书记。同时,不少乡镇党员干部执政的危机感不强,认为共产党是一党执政,不论怎么样,党的执政权都永远存在。

政治意识淡化,不能从政治上去观察和处理问题。有的乡镇党委,忽视做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认为经济工作搞好了,党的组织工作就做好了。在对待和处理一些具体问题时,不能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去思考,致使一些矛盾和问题激化,让工作被动。

思想观念滞后,市场经济的意识不强。有的乡镇干部平时不注意加强自身的理论、业务和文化知识等方面的学习,知识老化,观念陈旧,习惯于“发号施令”,对市场经济认识模糊,不善于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问题。

执政能力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少数乡镇党委工作缺乏创新,照搬照抄上级的方针、政策,在发展经济、致富百姓方面办法不多,主动性不够,丧失了应有的先进性,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群众感觉“办不了事”,导致对乡镇党委、干部失去信任,逐渐向“大款”、“富翁”和家族、宗教势力靠拢。

工作作风不实,干群关系不够融洽。一些乡镇党员、干部缺乏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把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实现自我价值的工具,把个人行为当作行政行为,急功近利,贪大求洋,追求“政绩”,报喜不报忧,同群众距离越来越远,得到群众参与、理解与支持的越来越少。

这些现象体现了乡镇党委执政能力不强,与党对基层组织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希望有差距,需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保持党员先进性是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

提高乡镇党委的执政能力,必须从自身建设入手,切实加强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

加强思想建设,为提高执政能力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提高乡镇党委执政能力,必须把思想建设放到首位,最根本的是加强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学习。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党委(扩大)会、班子民主生活会、知识讲座等形式,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学、集体学与个人学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学习与经济、管理、法律、文化学习结合起来,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造性,真正把理论水平转化为执政能力。

加强组织建设,为提高执政能力形成坚强的领导集体和健全的组织体系。一是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大力推行“支部+协会”工作模式,培育一批“支部+协会”典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二是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注重抓好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三是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乡镇党委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作风建设,为提高执政能力提供过硬的党风保证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乡镇党员干部直面群众,其一言一行都影响群众对党的感情,对党的政策的理解与执行。在作风建设上,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亲民、爱民、助民活动,争当人民“好儿子”。督促和引导乡镇干部经常深入村组、农户,解决好突出矛盾和具体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扩大群众基础。二是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四条禁令”,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努力做到“五戒”。即戒软、戒空、戒拖、戒浮、戒懒,克服和消除工作中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不注重实效、工作作风飘浮等问题。三是大力加强“两个务必”教育,使乡镇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勤勤恳恳为群众谋利益,脚踏实地带领群众奔小康。

加强制度建设,为提高执政能力创造稳定的制度框架和完善的体制条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机制是提高乡镇党委执政能力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思想、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的始终,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一是加强决策制度建设,推进决策科学化。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全局性问题,必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二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推进管理规范化。建立和完善客观公正的干部素质、目标业绩考评机制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机制,严格和规范乡镇干部管理。三是加强干部制度建设,推进任用干部的民主化。大力推行公推公选制度,不拘一格选人才。对那些勤学习、善思考、有激情、操守好的同志提拔重用,在全区树立正确的选才用人导向。四是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推进监督立体化。建立乡镇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从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中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加强对干部的工作监督。同时,强化对乡镇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监督。大力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鉴定、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廉政考核的“四廉”制度,在全区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乡镇干部监督管理网络。

三、紧紧围绕建设小康型宏伟目标,着力提高乡镇党委的四种能力

根据乡镇工作特点,区委主要通过抓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培养乡镇党委的务实精神增强乡镇党委抓发展的能力。

把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素”,增强选人用人的能力。乡镇党委执政能力如何,关键在乡镇党员、干部,特别是乡镇领导干部。为此,必须把乡镇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创新和完善乡镇干部的选拔、培育、管理、使用机制,把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吸收到乡镇干部队伍中来。一是坚持凭实绩选拔干部。注重在建设小康型的主战场上识别干部,把那些思想作风好、工作能力强、公道正派的能人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上来。同时,注重把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的人选拔充实到村组干部队伍中去。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坚持上挂、下派、外派锻炼相结合,分期分批选派乡镇年轻干部到区级、村级和沿海地区锻炼;从区级部门选派干部到工委、乡镇任职,充实乡镇干部队伍。三是加强干部监督。从建立健全发现问题、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的机制入手,着力于对干部的“全程”监督,严防职务、经济犯罪,切实提高乡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增强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抓发展的能力。抓发展是乡镇党委的工作主题。各乡镇党委要围绕区委确立的“三大经济”、“六个集中”的总体思路,把主要精力放在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规划、重大决策上,立足实际,统筹发展,找准优势,准确定位,综合考虑本地资源配置,切实找到一条真正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子。一是依托中兴纺织、惠昌食品、龙头面业等骨干龙头企业,大力实施“百村示范工程”,狠抓生猪规模化建设,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富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绿色产品,调优农业产业结构。二是抓住全区大力实施“民营创业工程”的契机,引导乡镇党委狠抓招商引资,采取以情招商、以商招商和上门推介等方式做大做活乡镇民营企业,搞活乡镇民营经济。三是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拓展旅游与文化共融发展思路,加大旅游业的开发力度,带动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四是把劳务输出作为现阶段农村最大的富民、惠民工程抓紧抓好。五是以经营土地资本为核心,推行城镇建设和管理市场化、产业化、企业化。

把依法办事作为“第一素质”,增强依法执政的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有了问题,找“条文”,已成为群众共识,这对乡镇干部的从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乡镇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切实提高乡镇党委和党员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地方政策和法律的关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制定措施办法,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决不能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搞以权代法、以权侵法;正确处理乡(镇)村上下级关系,以法律法规为行为准则,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和范围内执行公务,把遵守法律法规与执行、服从领导机关和领导者的指示内在的统一起来;正确处理好履行职责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注重化解和防范各种风险,保护好乡镇干部自身。<(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feisuxs查看)br>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随着改革的深入、利益关系的调整和乡镇基层民主的推进,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处理历史的和复杂的问题、有效化解矛盾在短期内将会是乡镇党委的经常性工作。各乡镇党委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职责,紧紧围绕“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无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目标,坚持专群结合、分级分线、齐抓共管,大力实施综合治理“三三”工程,深入开展“三创建”(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民主法制示范社和民主法制示范单位)活动,充分调动乡镇部门积极参与、协调配合的积极性,形成一种逐级负责、逐级解决、上下联动、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和整体合力,切实维护乡镇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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