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1209高起专行政管理——《行政法学》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2_年下半年课程考试大作业 考试科目:《行政法学》
一、大作业题目(内容):
一、列举四项活动,其中一项为行政管理活动,三项为非行政管理活动。(5分)答:人力资源管理为行政管理活动,单位内部人事任免,单位内部会议,市场交易行为,自由人在自己权限内的活动都不是行政管理活动。
二、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举例说明之。(5分)
答: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其本身是一个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理论概念,行政诉讼法提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后,理论上就更多地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作为对行政行为的基本分类。
从动态方面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
从静态方面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1]
目前有关行政机关制定抽象性规则的主要法律法规是,202_年发布的《立法法》,202_年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三、“行政管理就是收费”-你以为这样的说法是正确的吗?理由是什么?(200字)(15分)答:错误。
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
行政管理手段:是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凭借政权的威力,通过发布命令、指示等形式干预经济生活的经济政策手段。具体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纪律手段和思想教育手段。收费是行政管理行政手段具体手段之一
四、行政管理的准备工作有哪些,以实例说明之。(5分)
答:
1、负责安排正/副总裁工作日程、计划及出差行程,并准备相关事项;
2、负责上传各部门(分子公司)的呈报文件;下达公司以及正/副总裁审批、签批、签发的文件并对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进;
3、组织安排总裁办公会议和公司各种例会并做好秘书工作;
4、负责公司印鉴和用印管理;
5、负责公司日常运作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向相关领导汇报;
6、负责公司对外接待、公共关系和公司发言人工作,以保证公司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对外形象;
7、负责公司网站的建设以及组稿、编辑、维护等工作;
8、负责制订、报批、确认公司文件以及除财务部门外文件的打印、复印管理;
9、负责公司管理制度的拟订、审核、发布、贯彻、实施、监督;
10、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
11、负责公司物业和办公设施设备管理(网络系统);
12、管理公司文件档案(人事档案除外),并对其安全、保密性负责;
13、负责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公司级会议纪要、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行政监察;
14、负责公司办公行为及礼仪的规范管理;
15、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16、负责公司各种证照的审检和各种报刊杂志的订阅;
五、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哪些?(5分)
答: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六、行政程序的作用?(5分)
答:1)促进行政民主;
2)提高行政效率;行政行为的效率取决于——行政方式的适当选择、环节的合理安排、过程的科学组合,以保证行政机关活动的合理化和科学化。
3)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大都与制度不完备、程序不健全有关;健全和完善行政程序法,不给失职与滥用职权留有余地,从而起到确保行政权在法治的轨道上正常运行的作用。
4)监督与控制行政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A:行政程序法使行政程序成为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
B:行政程序法是杜绝失职和滥用职权等行政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
5)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七、如果在行政管理发生冲突,作为被管理者,你会如何处理。(10分)
答:缓解冲突的方法
(1)审慎地选择要处理的冲突问题。
(2)评估冲突当事人。
(3)分析冲突原因和根源。
分为三类:
一是沟通差异。沟通不良容易造成双方的误解,从而引发冲突。人们往往倾向于认为冲突大多数是由于缺乏沟通造成的。
角色要求、决策目标、绩效标准和资源分配等不同而产生的立场和观点的差异。
人格差异。其结果使得有些人表现出尖刻、隔离、不可信任、不易合作,导致冲突。
(4)采取切实有效的策略解决冲突的策略:
①回避、冷处理。
②强制、支配。也就是以牺牲一方为代价而满足另一方的需要。
③迁就、忍让。
④折中、妥协。
⑤合作、协同。
八、分析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50分)
1)主体上的区别?
2)目的上的不同?
3)主体权利上的不同?
4)主体义务上的不同?
5)适用法律上的不同?
1)主体上的区别?
主体上区别: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力。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签订的,因此,当事人中必有一方主体是行政主体。没有行政主体的参加,不能称为行政合同。行政合同必须有行政机关参加,但并不意味着凡有行政机关的合同都是行政合同。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当行政机关以民事主体身份签订的合同,如与家具厂签订的购买办公设备合同,该合同是民事合同;只有当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身份签订合同时,该合同才是行政合同。
2)目的上的不同?
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施行政管理。行政主体签订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民事合同是为了实现双方的经济利益。
3)主体权利上的不同?
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享有行政优益权。与民事合同主体签订合同是为了自身利益不同,行政主体签订行政合同是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维护公共利益。因此,行政主体对行政合同的履行享有民事合同主体不享有的行政优益权。具体体现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指挥权、单方变更权和解除权。民事合同当事人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享有此等权利。
4)主体义务上的不同?
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如果自愿同行政主体缔结合同就意味着相对人要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普通民事合同双方是平等的,一方无需接受另一方的管理、监督。
5)适用法律上的不同?
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因为履行行政合同发生争议,除行政合同的内容部分受民商法调整外,总体上是受行政法调整的,根据行政法的相关原则,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履行民事合同发生纠纷,根据民商法律法规解决双方争议。
第二篇:1209高起专行政管理——《中国公务员制度》(精选)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2_年下半年课程考试大作业
考试科目:《中国公务员制度》
一、大作业题目(内容):
一、简述公务员的条件(10分)
二、简述公务员的义务(15分)
三、简述公务员的权利(15分)
四、结合当前“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60分)
答题要求 :
1、自拟题目;
2.中心明确、联系实际恰当、内容充分;
3.语言通顺、条理清楚、结构完整;
4.不少于202_字。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论述及如何做好公务员工作
一、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公务员承担着依法履行公职、服务公众的职责。其对于整个国家社会的正常运转、社会良好秩序的维持、公民权益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务员所管理与服务的领域几乎是无所不包的,对外而言有国家的外交、在外国的公民权益的保护以及在外国的本国公司利益的维护等,对内而言有国家事务的管理、社会秩序的维持、公众安全的保护、公民福利的保障等等。公务员所管理与服务的领域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务员体系一旦停止运转或者运转出现了问题就会对公民的权益甚至国家的安定造成重大的影响。因此,必须严格规定公务员的条件。根据本条规定,公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条件的规定。
二、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般认为,义务即应当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限制或约束。所谓公务员的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公务员义务的涵义:第一、公务员的义务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第二、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具有作为和不作 1
为的义务,一方面,公务员负有积极作为的义务,必须依法主动地做出某种行为,如公务员必须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等;另一方面,公务员负有消极的不作为的义务,不得做出某种行为,如公务员不得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等。第三、这种义务是对公务员的约束。公务员是行使公权力,执行公务的人员,对其手中掌握的权力如果不作规范加以严格限制,就可能被滥用。所以,必须严格规定公务员的义务,而且,义务具有强制性,公务员不得放弃或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应当遵守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义务的规定。
三、权利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人自己或者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能力或者资格。所谓公务员的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以做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能力和资格。其含义是:一是公务员的权利以其身份为前提;二是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权利,是为了公务员有效地行使职权,执行公务;三是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是由国家明文规定,并且公务员权利的行使是由国家法律加以保障的。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作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权利的规定。
浅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判断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总的标准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因此,公务员只有全方位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清政廉洁、公道正派、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一)、坚守“公务员精神”。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一是尽职尽责。公务员的行为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因此,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责任意识,尽职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二是廉洁奉公。要有良好的情操,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同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办事,努力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三是团结协作。单位的工作是一个整体,部门的划分是为了在分工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公务员要有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这样才能更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强化综合能力的锻炼。202_年,国家人事部印发了《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实行)》,提出了政治鉴别、依法行政、公共服务、调查研究、学习、沟通协调、创新、应对突发事件、心理调适等公务员的九项通用能力,这是公务员应当具备的九种能力。此外,还应该加强以下方面的锻炼:
一是加强学习能力的锻炼。学习能力是一个人的基础性能力,也是公务员顺利成长、不断进步的动力源。提高学习能力:一要向书本学习,在阅读中提高智慧能力;二要向实践学习,在工作中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三要向同事学习,在沟通中提高协调能力;四要向群众学习,在联系中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五要向领导学习,在观察中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六要积极参加各种专业的培训,多途径提高自身能力。
二是加强反应能力的锻炼。提高公务员的反应力,就是要加强应对复杂局面能力的锻炼。作为药监公务员,首先,要增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在危机面前要临危不惧,要承受得起各种压力,果断决策,靠前指挥,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化解危机。其次,要增强对不同类型重大变化的应变能力。要力求做到及时反应、准确反应,动态把握变化趋势,科学掌握变化规律,提前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积极应对变化。
三是加强执行力的锻炼。党的执政能力表现在公务员身上,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执行力。就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法纪落实下去,把上级组织的要求部署贯彻下去。要注意解决好四个问题。一要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二要确保质量,注重实效;三要善于选择最佳执行路径;四要建立和完善执行体系和机制,扩大执行力的效能。
四是加强实践的锻炼。勤于实践锻炼是公务员提高工作本领、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途径。一要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服务,建立在对客观实际情况正确把握的基础之上。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需要加强基本功的锻炼,经常下基层、跑企业、见群众,搞督查。了解广大群众工作、生活、学习等各个方面的实际情况,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情况,了解社会结构发展变化、社会利益关系发展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发展变化的情况。再认真地进行分析研究,从中得出规律性的结论,从而不断提高行政的前瞻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在实际工作中,虚心学习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工作方法和经验,以增强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情况、分析问题的能力。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研究对策、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形成一种务实的工作作风。二要在实践锻炼中提高服务的本领。当前,社会和公众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客观上要求作为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公务员,必须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本领。要善于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用实践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要敢于尝试,勇于创新,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工作本领。三要在实践锻炼中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随着我国社会进入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突发事件
时有发生,这就对公务员的素质和应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要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外,还需要经历各种复杂局面的磨练。为此,公务员要有昂扬的斗志和强烈的自我磨练意识,克服贪图安逸和享受的惰性,自觉的到基层、到艰苦的地方去锻炼。要敢于独当一面,通过应对错综复杂的局面,学会处理实际工作中的 矛盾,不断提高统揽全局、组织协调和处理各种复杂化问题的能力。
(三)、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新是政府机关工作活力的源泉。这就要求公务员在工作实践中,能超越原有的观念、思想,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工作中创造一流的业绩。那么,怎样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呢?
第一,感想感干、善于创新。创新性地开展工作,会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险阻与磨难,这就要求公务员必须具备足够的勇气和胆识,才能迎接各种挑战。感想,就是要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和主观偏见的束,敢于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作出决策;感干,就是敢于摆脱以往的工作套路,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不瞻前顾后、求全责备,敢于负责任、担风险。
第二,上下结合、注重调研。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作为上级政策的执行者,单位的决策者,创新性地开展工作,一定要作到“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只有正确领会上级精神,才能明确上级的工作要求,这是创新性地开展工作的前提。而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才能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寻求新方法,采取新措施,创造出更新更为切实可行的新形式,从而将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创造性的落到实处,同时,注重调查研究也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必然选择。只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才能确保各项决策的客观性、准确性,进而减少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第三,善于学习、积累知识。知识积淀是创造工作的力量源泉。要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必须博览群书,深入钻研,以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扎实的政治功底;同时,要具备精深的专业知识、基本的管理知识和自然科学常识。见多识广才能触类旁通、启发思维,才能为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智慧源泉。
第四,善于思考、善于总结。只要善于思考、善于总结,才能不断提高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篇:经济法学(高起专)
经济法学(高起专)
一、名词解释
1.经济法主体:亦称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
2.经济法律关系:是指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
4.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5.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6.经济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因其违反经济法义务或者不当行使经济法权利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7.财政:是指国家和其他公共团体为满足公共欲望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材活动的总称。
8.市场规制法:是指调整国家对市场进行规制过程中发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9.商誉:是商品生产经营者在他们的生产、流通等经济行为中逐渐形成的,反映社会对生产经营者生产、商品、销售、服务等方便的综合评价。
10.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12.证券:是以证明或设定权利为目的所做成的书面凭证。
13.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
14.保障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简答题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干预、管理和调控的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a.国家规范经济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b.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c.国家管理、规范经济秩序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d.国家在经济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答:规制法定原则。规制公平原则。规制绩效原则。规制适度原则。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三个:第一、社会本位原则。第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公平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主体地位平等。(2)交易机会均等。(3)权利义务对等。第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4.经济法的客体
答: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和目的。它可以包括物,也可以包括行为。其条件是:a.必须是经济主体能够控制、支配的物;b.必须是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允许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其客体的物或行为;c.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应能够体现一定的物质利益、经济利益或者可以借以获得一定经济利益的物或行为。
5.经济性垄断的种类
答:我国经济性垄断的种类:(1)公用企业独占地位的滥用。(2)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独占地位滥用。(3)强制交易行为。(4)勾结串通招标行为
6.经济法责任中经济制裁的具体形式
答:经济法责任中经济制裁的具体形式:(1)国家决策失误赔偿(2)实际履行(3)惩罚性赔偿(4)资格减免。
7.商业诽谤的构成要件
答:商业诽谤的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2)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并且以削弱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能力、牟取自己的市场优势为目的。(3)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实施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为目的。
(4)行为人侵害的客体是特定竞争对手的名誉权、荣誉权。
8.反垄断法的法律特征
答:反垄断法的法律特征:(1)调整竞争法律规范的总称(2)调整的主体是企业和企业联合组织(3)它是以企业和企业联合组织在市场中竞争为内容。
9.消费纠纷的解决途径
答:a.与经营者协商;b.请求消协调解;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d.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e.向法院起诉
10.宏观调控的调控对象
答:(1)制定宏观调控法律法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2)有关国家机关运用宏观调控措施进行日常调控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3)在监督检查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11.宏观调控的基本原则
答:间接调控原则,适度调控原则,公平至上原则,宏观引导原则。
12.我国政府采购的方式
答:(1)单一来源;(2)询价;(3)竞争性谈判;(4)邀请招标。
13.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答: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其特征是: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14.税法的原则
答: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税收公平原则。
15.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和主要任务
答: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
16.中国人民银行的出资以及资产所有的法律规定
答: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
17.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答: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保护存款人合法利益、守法经营、自主经营。
18.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方式
答:商业银行内部的稽核监督、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督、国家审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审计监督。
19.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答:禁止内幕交易、禁止操作证券交易市场、禁止虚假陈述、禁止欺诈客户。
20.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对哪些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答:(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21.构成承担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
答:(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三、论述题
1.辨析产品责任和产品质量责任
答:(1)责任性质不同,前者为一种特殊的侵权民事责任,而后者为综合责任;(2)责任的范围不同,前者仅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而后者除承担侵权民是责任外,还包括合同责任等;(3)责任的主体不同,前者仅包括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中间商,而后者还包括对产品质量负有义务的其他有关人员;(4)责任产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只能在损害后果发生后才有可能成立,而后者可以存在于产品生产、销售、管理、使用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
2.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
答: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联系主要是:
(1)两者都担负着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任务;(2)两者在调整方法上有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地方;(3)有些概念往往相互共同使用;(4)有些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工业产权关系,往往要两者相互发挥作用才能形成。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理论基础不同。经济法的理论基础是整体本位,而民法的理论基础是个体本位。(2)以性质上来说,经济法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兼融性。而民法在资本上义国家纯属私法或市民法。(3)以调整对象来说,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在组织、管理、协调中的经济关系;民法调整的是不需要国家管理的自由、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4)调整的原则不同。经济法主要坚持国家干预原则;民法主要坚持自由放任原则。(5)调整的手段和方法不同。经济法采用经济、行政、刑罚方法综合运用,并采用奖惩结合的方法;而民法强调的是单纯的损害赔偿和协商的方法。(6)参与的主体不同。经济法律关系中国家是特殊主体。民事法律关系中,国家一般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3.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答:任何部门法的产生和发展,都需要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主客观方面的条件。这些条件,特别是反映一定经济关系的经济基础,对部门法的形成和发展产生着重要的作用。经济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也不例外。
(一)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济条件。经济法的产生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具体说来,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社会化大生产和垄断的产生,是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社会物质条件,经济社会化是经济法形成的根本原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的固有缺陷逐渐暴露出来。市场机制事后调节所具有的被动性和滞后性,以及市场存在的调节机制的障碍的特点,会使市场主体要么限制竞争,要么不正当竞争。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国家就主动介入社会经济,消除前进过程中的不足。可以说,经济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市场经济阶段的产物,并且必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在经济社会化背景下,强化对主体行为的规范,实现对社会整体利益保护的价值,成为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主要缘由。
(二)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政治条件。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导致作为上层建筑核心的国家职能的变化,而国家职能的变化应是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政治条件。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国家是“守夜人”,对经济采取放任态度,对社会经济生活,国家干预很少。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经济危机的周期性爆发,社会矛盾的激化,垄断对自由竞争的限制,使生产力发展受到阻碍。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客观实际要求国家要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全面干预,以求经济能够稳定发展。这种干预按照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亦必须在法定程序下合法进行。于是西方国家就制定了大量的国家干预、协调经济生活的法律。反垄断、促竞争、反危机及促发展的政治现实促进了国家经济职能的扩展,使国家具备了干预、协调经济的职能,这种职能成为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三)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思想条件。社会本位的法哲学思想,是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法律基础。在自由资本主义市场条件下,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是社会思想观念的主流。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到来,资本家的垄断行为排斥了自由竞争,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丧失,市场自发调节的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就充分暴露出来,市场经济逐渐失去了自律性,产生了重新调整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社会本位”的思想。社会本位的思想,强化以社会权为权利的核心。社会本位的思想为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以社会为本位,强化保护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出发点的社会权,正是经济法作为社会法所追求的价值取向。
4.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1)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调整的是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关系。行政法调整行政管理关系。(2)主体不同。经济法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企业、个人、企业的内部组织。而行政法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企业、个人。(3)作用不同。经济法的作用是引导、推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行政法的作用是引导、推进和保障政治体制改革。
5.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的关系
答:宏观调控法是为了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的宏观经济目标,而保障与规范政府运用政策工具对经济运行进行调节的法律规范体系。在经济法体系中,他与市场规制法并列为经济法的两大制度构成。市场规制与宏观调控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两大基本手段,在不同的经济运行层面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两者各有侧重各有分工。而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也在不同的经济层面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市场规制法主要存在于作用于微观领域,而宏观调控法主要立足于、作用于政府的宏观调控活动,但两者是密切相关的。两者的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第一,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第二,宏观调控法以市场规制法为基础。第三,市场规制法以宏观调控法为条件。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是经济法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是不可或缺的,在经济法律体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二者之间有重要的联系,但是二者在产生顺序、解决问题、功能作用、调整性质、调整原则等方面也存在明显的差异。
四、案例分析
1.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赔偿责任
安定:
一、起诉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确定伤残的时间进行计算,而不是从受伤之日开始计算;
二、产品质量存在的缺陷应当由生产者和销售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商场应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交通费、诉讼费。
四、如果产品存在设计缺陷,商场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追诉,要求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篇:高起专自我鉴定怎么写
高起专是高中同等学历(高中、中专、中技、职高)起点学历报考专科学历的简称,自我鉴定的特点及写作要求篇幅短小,语言概括、简洁、扼要,具有评语和结论性质。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高起专自我鉴定怎么写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高起专自我鉴定
自我鉴定的结构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构成。
(1)标题。自我签定的标题有两种形式:
1)性质内容加文种构成,如《学年教学工作自我鉴定》。
2)用文种自我鉴定作标题。如果是填写自我鉴定表格,不写标题。
(2)正文。正文由前言、优点、缺点、今后打算四部分构成。
1)前言。概括全文,常用本学年个人优缺点如下:本期业务培训结束了,为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利今后工作学习,特自我鉴定如下:等习惯用语引出正文主要内容。
2)优点。一般习惯按政治思想表现、业务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内容逐一写出自己成绩长处。
3)缺点。一般习惯从主要缺点写到次要问题或只写主要的,次要一笔带过。
4)今后打算。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概括今后的打算,表明态度,如今后我一定×××,争取进步等。自我鉴定的正方行文,可用一段式,也可用多段式。要实事求是,条理清晰,用语准确。
(3)落款。在右下方署明鉴定人姓名;并在下面注明年、月、日期。
高起专自我鉴定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线路,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业务学习方面,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较强的时间动手能力;掌握了一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遵守学校,系,班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平时严格要求自己,服从管理,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毕业生自我鉴定三年的大学校园生活是我人生的一大转折点。
我于xxxx年9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xx大学。四年的校园生涯和社会实践生活我不断的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为实现人生的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础。一直都认为人应该是活到老学到老的我对知识、对本专业一丝不苟,因而在成绩上一直都得到肯定,每学年都获得三等奖学金。在不满足于学好理论课的同时也注重于对各种应用软件和硬件的研究。因此在第四学期开始就被老师信任为计算机房的负责人。有广泛爱好的我特别擅长于排版及网页美工和多媒体的制作,就任本班组织委员的同时也加入了校学生会宣传部。对工作热情、任劳任怨,和部内成员团结一致,一年间我由部委升为部长。在任部长期间注重配合学校、学生会其它部门,出色的完成各项宣传工作,促使学校的各种运作更顺利的同时行。
学校的各种活动都热情的参加,在xxxx年至xxxx年间获校文娱比赛及知识问答比赛等一等奖。大胆创新对校报版面进行改革,使得校报的受视率提高到一个层次。学校的各种活动都热情的参加,在xxxx年xx月获校演讲比赛一等奖。身为学生的我在修好学业的同时也注重于对社会的实践。本着学以致用,实践结合理论发挥xxxx年暑假我以熟练的计算机技术应聘入揭阳市凌先电脑公司技术部任技术员兼培训部教师。技术员兼培训部教师。xxxx年暑假我在惠东县亿鹏印刷公司学习名片和小型广告、商标设计,自身对这方面有坚实基础和浓厚兴趣的我用一周时间就熟练了各样设计软件,之后做出了大量出色的设计方案,得到同学及老师的一致好评。本人具有热爱等祖国等的优良传统,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广泛的兴趣爱好,对工作责任心强、勤恳踏实,有较强的组织、宣传能力,有一定的艺术细胞和创意,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观念。
高起专自我鉴定二
本人1998年中专毕业,学的是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在社会工作13年之后,感觉自己的知识水平以及能力不能跟上现代知识的更新速度,以前所学的知识远远不能满足现在工作的需求。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继续学习,进修,“充电”。但是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不能脱离工作岗位,只能边工作边学习。针对这个问题,202_年春我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报读了重庆大学网络学院工程机电一体化专业
(高起专),通过二年半的学习,现已修完全部专业课程,就要毕业。
重庆大学网络学院的教育是开放教育。在学习过程中,以自学为主,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通过网络课程点播和网络教学平台互动学习。二年半的学习时间不长,平时工作也相对繁重,面对诸多困难,本人充分利用工作业余时间,通过观看网络视频课程和利用网上教学平台向指导教师请教学业疑难问题并进行自主学习。在这期间,本人下功夫认真学习机电一体化专业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对专业知识理论有了系统的了解和把握,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我的工作当中,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弥补了工作当中对管理知识的欠缺,为以后的工作和职业的发展和提升奠定了知识基础。二年半的学习生活,使我在过去的专业基础上对知识有进一步理解,自身素质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我发现通过重庆大学网络学院开放教育学到不仅是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学会了一种新的学习方法,为我终身的继续学习创造了极好的条件和基础。
毕业在即,回首网络教育的学习和工作生活,我一直都孜孜不倦,不断地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为实现人生的价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学习过程中结识这一群网络上相互交流、讨论、帮助的同学,让我人生路上多了不少益友,同时学院、教学点老师为我们默默无闻所付出的艰辛劳动也让人难以忘怀。
以上是我毕业前自我鉴定,大学时光虽然只是我漫漫人生路上的一小部分,但它是我人生中的一段宝贵时光,对我今后的人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信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做得更好。
第五篇:比较政府体制(高起专)
202_年春季 期末作业考核
《比较政府体制》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政府的概念及其层次是什么?
2、什么是议会君主制,其特点有哪些?
二、辨析题:请先判断对错,并说明理由(共20分)
1、英美两国议会对法案的讨论行相同的“三读”程序。
三、论述题(共20分)
1、请说明西方国家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特点?
四、材料分析题(30分)
1、根据材料说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特点和优越性?
材料1: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更充分的落实。据近20年来历次县、乡直接选举的统计,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数,占18周岁以上公民人数的99.97%以上,参选率在90%左右。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的2987名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411名,归国华侨代表35名,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12名,台湾省代表13名。
材料2:目前,我国有近290万各级人大代表,他们都是兼职的、是人民中的一员,工作和生活在亿万人民群众之中,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以人为本、为民立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重要立法的法案都向社会全文发布,广泛征求吸收各界意见,“开门立法”已步入常态化。如202_年《劳动合同法(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后,短短1个月就收到19万条意见;202_年《食品安全法(草案)》发布后,人们通过网络、报刊、来信等不同方式提出11327件意见;对《社会保险法(草案)》,各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达70501件。
材料3:无论是战胜四川汶川、青海玉树特大地震等自然灾害,还是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或者沉着应对困扰世界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所表现出的快速决策与高效执行的能力,都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评价。美国《纽约时报》把202_年中国抗震救灾与202_年美国政府在卡特里娜飓风的救灾做过比较,认为中国政府处理自然灾害的表现,充分显示了中国体制的优越性和政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