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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能监察方法初探

行政效能监察方法初探



第一篇:行政效能监察方法初探

行政效能监察方法初探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是当前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可以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政令畅通,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作风保证。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监察长效机制,确保行政效能建设的不断深化和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察部门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树立正确的行政效能监察理念

效能广义的讲是指“事物所蕴藏的有力的作用”,在行政管理科学中是指行政机关办事的效率和工作的能力,是衡量行政工作的尺度,行政能力、行政效率、行政效果、行政效益是衡量行政效能的依据,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是行政效能的体现者,是行政效能的主体;人民群众是行政效能建设的受益者,是客体。行政效能建设是行政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一种高层次的行政管理形式和载体,是以行政效能为基本目标,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把行政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依法履行职责的管理活动。行政效能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有效运用行政资源和各种科学管理手段、制度与载体,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公务员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保

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由此可以看出,行政效能建设的内在要求决定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不同于一般意义的行政监察、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纪律作风监察等纪检监察工作,它的着力点应该是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能力、行政效率、行政效果、行政效益的监察,以不断提高行政工作的科学性和效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抓好新形势下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从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扩大监察视野,选准监察重点,改进监察方法,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察制度,建强监察队伍,普遍建立行政效能绩效考评制度,定期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能力、行政效率、行政效果、行政效益、政务公开、行政作风情况等进行考核评议,动行政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二、行政效能监察方法

行政效能监察是以行政尽职为目的开展的监察,是对管理的再管理,对监督的再监督,通过发现和查证监察对象在履职中的失职渎职等违反行政纪律的不当行政行为,推动行政机关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行政效能是对行政决策、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有机统一体的衡量尺度,行政效能监察必须根据行政效能建设的内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察工作。

(一)改进监察方法,提前介入,进行事前监督。任何工作都得讲究方法,科学灵活的方法,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事前监督是效能监察的最有效手段。在行政行为发生之前的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为保证既定的行政目标的实现,尽量减少失误,对信息收集、问题界定以及方案的规划、选择和合法化等活动进行监察,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减少决策失误,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二)扩大监察视野,选准监察重点,进行事中监察。科学合理的行政决策并不能保证既定行政目标实现,在行政决策的执行过程中,执行者本身,或目标群体的不配合等等原因都会造成行政决策的执行产生变形、扭曲和走样,为了保证政策的全面落实,就要对行政决策的执行进行监察,事中监察是效能监察最主要方法。第一、行政效能监察要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实施效能监察,坚持从工作全局出发,正确把握效能监察工作的发展方向,结合重大行政决策、决议和决定,进行有针对性地效能监察,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违纪行为和阻碍决策、决定、决议执行的行为,特别是纠正和处理阻碍和干扰发展、稳定的错误行为,为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率,保证行政机关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第二、突出对重点人员、重点阶段和重点环节实施效能监察。要对管钱、管物等重点部门进行行政效能监察;对事权、财权、人权的运作,重点进行行政效能监察;对直接影响行政效能水平的管理部门进行行政效能监察。第三、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进行效能监察的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所以,要充分发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专门受理群众行政效能问题的投诉,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或服务项目作为重点行政效能监察对象,确保群众满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对行政结果进行监察。行政结果是效能分析的依据,结果监察是效能监察最重要的方法。绩效考核是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把行政结果与决策目标、要求和原则的偏差进行定量分析,分析结果纳入绩效量化考核,并纠正失误,达到利用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的监督作用、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不断提高行政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

第二篇:行政效能监察

行政效能监察

一、行政效能监察的特征

二、行政效能监察的地位

三、工作中要正确把握好“两个关系”

四、如何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五、做好此项工作的几点保障

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及授权的组织,在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目的地针对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效率、效能情况开展的一项监督检查活动。

一、行政效能监察的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下简称《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在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工作效能进行的监督检查。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行政效能监察具有以下特点:

(一)具有较强的法律特征。《行政监察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了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即:“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它是我们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效能监察的直接法源。

(二)具有本质特征。行政效能监察是在政府领导下有目的、有计划的监察活动。这是行政效能监察区别于一般行政监督活动的主要特点,这种监察活动是对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是高层次的行政监察活动。

(三)具有行政主体特征。行政效能监察活动的主体是行政监察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

(四)具有监察对象特征。行政效能监察对象是指政府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具有行政职能的组织,也包括行政工作人员。

(五)具有内容特征。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是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效能。重点是对行政决策、行政效率、行政结果的监督监察。

二、行政效能监察的地位

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行政监察机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要求我们在政府管理工作中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确定位置,即解决定位问题。我们在实践中认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具有以下地位。

(一)优势地位。行政效能监察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效能监察在行政监察中的优势地位。行政效能监察的本质属性是管理监督,这个本质特征决定了行政监察机关,必须准确抓住“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这一根本宗旨开展工作。

(二)重要地位。对行政行为低效能的监督补救决定了行政效能监察在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建国以来,我国为提高行政效能,实行了多次行政机构改革,但始终没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机构改革不是政府行政行为管理的结果,而是政府机构提出的自我完善措施,其结果得不到有力地推动和巩固。而行政效能监察正是通过监督检查,形成一种制约力,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达到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

(三)现实地位。对行政行为低效率的监督检查决定了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现实地位。目前,行政效能低下的状况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干部廉洁方面没有问题,但工作不负责任,政绩平庸,怕群众说不廉政,却不怕群众说不勤政,致使行政工作效率低下。监察机关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对那些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从而促进监察对象转变观念,不断增强责任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发展地位。政府管理功能创新机制的要求决定了效能监察的未来发展地位。当前,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效能经济。在客观上要求政府适应经济的发展,管理职能需要创新。而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化正是推动政府管理职能创新的有效机制。

三、工作中要正确把握好“两个关系”

正确把握好效能监察与执法监察、廉政监察的关系。执法监察是对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纠举惩戒。着重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目的是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廉政监察是对监察对象执行廉政法规情况的监督监察,重点是解决以权谋私的问题,目的是加强廉政建设,促使监察对象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效能监察是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监察。着重解决失职渎职的问题,目的是加强勤政建设,促进监察对象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能;三者即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互促进,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对监察对象高效廉洁的监督机制。

正确把握好效能监察与效能建设的关系。效能建设是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行政监察机关对其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是效能建设的主体,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队伍素质,规范行政行为等措施,增强内约力,建设高效能政府机关。效能监察是效能建设的重要环节和手段,是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全面开展效能建设,检查其开展情况,考核其建设成效的一种外制力。它们的关系是统一的,但又是有区别的。行政监察机关既不能超越职权领导效能建设,又要防止包办代替实施效能建设,只能立足于效能监察,推动效能建设。因此,我们一定要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既要认真履行效能监察职能,又要防止“越权占位”。

四、如何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加强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成立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开会议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党组成员配合抓,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定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做好这项工作,完成上级赋予的任务。

2、拓宽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为使效能监察工作深入人心,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一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对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讲清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二是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办公会议,进一步部署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强调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心投入,使效能监察工作在本科室、本单位有议程、有位置。三是召开科务会议。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普遍召开一次会议,结合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动员部署,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一次讨论,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四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制作“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依法行政,推进勤政廉政”等标语口号在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都能广泛了解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3、组织参观学习,制订工作计划。为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制订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主动与上级沟通,共同研究,共同探讨,工作按计划实施,稳步推进,并组织有关人员前往先进地区参观学习。

(二)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为契机,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制定管理办法,增强可操作性。为正确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本部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到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对行政效能监察的内容、方式、程序和措施等进行细化。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保证行政效能投诉得到正确、及时处理,制定出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印发到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明确机构设置、职责、投诉受理范围、办理方式和程序、结果处理等,这些办法为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修改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把规章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梳理,编印管理规定手册。主要包括党组议事规则、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考核制度等,将手册发至干部职工手中,便于大家学习和遵守执行。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效能,制定出《效能考核制度》,明确了效能考核的内容、计分方法、标准、组织实施、考核等级的设定和考核结果的运用等。使效能考核工作有明确的操作方法,行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3、修订岗位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党组成员和局领导调整的情况,及时修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领导岗位职责。修订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制规定党组书记、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领导对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既推动业务工作,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三)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行政效能监察的方式方法

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注意创新监察形式,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处理机制。在办公楼一楼设立效能建设意见箱,在网站上公布投诉电话,局效能监察办公室内设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投诉中心主要是受理来人、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投诉。一般投诉件规定为30天办结,情况复杂的投诉件可延长15天办结,并及时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2、成立督查小组,开展明查暗访。成立督查小组,每个小组由3人组成,人员从机关各科室抽调。每月进行一至两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以简报形式印发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督查的形式有时是明查,即督查组何时前来督查,事先通知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有时是暗访,即督查组何时督查事先不通知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不论是明查还是暗访,对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有一定的约束力,都能起到监督和促进作用。

3、发挥监督员作用,加大监督力度。从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聘请20名社会监督员,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增补。注重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与其保持经常联系,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对局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特别是详细了解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办事作风、工作效率等情况。通过监督员提意见和建议,掌握情况更为真实、可靠,对进一步做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四)以转变工作方式为切入点,促进业务工作科学发展

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转变工作方式为切入点,更好地促进业务工作效率高、成效大。

1、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要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使同志们能够换位思考,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不论认识还是不认识,都一视同仁,热情款待。工作人员能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对服务对象的咨询认真解答,对办理业务者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当办事人员提供的资料不齐时,详细地讲清楚。热情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

2、增强纪律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后,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深化认识,在上下班问题上严格遵守办公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增强工作人员的时间观念,提高办事效率。

3、建立便民通道,扩大服务成效。为提高行政效能,设立办理业务的“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断扩大服务项目,提高行政效能。

五、做好此项工作的几点保障

(一)领导重视,是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效能监察工作,亲自下达专项效能监察任务,提要求、定目标;亲自听取汇报;亲临一线督导,亲自批查案件,亲自审定奖惩结果;亲自批拨经费建设效能监察网络、购置工作用车、设备等,使工作人员对做好效能监察工作深受鼓舞,信心倍增。效能监察工作尤其要得到了上级纪委、监察部门领导的关怀支持,对进一步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做出具体指示。

(二)与时俱进,是效能监察工作不断深入的动力。近年来,效能监察工作已经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一是主动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公务员队伍思想建设,保障和促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为经济发展提供思想上的保证。二是着力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对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发生,确保政令畅通。

(三)勇于实践,是效能监察工作不断规范的前提。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活动的监督能力。围绕各项效能监察任务,准确把握行政管理活动的规律和特点,严格掌握政策标准,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强化效能监察工作的严肃性。

(四)自身建设,是做好效能监察工作的基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明显改观,组织协调能力、依法执纪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都有明显的提高。在直接参与行政管理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过程中,正确运用政策、宽严相济,准确把握坚持标准与经济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主导地位与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相结合,通过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提高保证上级重大决策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篇:行政效能监察

行政效能监察

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及授权的组织,在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目的地针对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效率、效能情况开展的一项监督检查活动。编辑本段

一、行政效能监察的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下简称《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在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工作效能进行的监督检查。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行政效能监察具有以下特点:

(一)具有较强的法律特征。《行政监察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了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即:“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它是我们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效能监察的直接法源。

(二)具有本质特征。行政效能监察是在政府领导下有目的、有计划的监察活动。这是行政效能监察区别于一般行政监督活动的主要特点,这种监察活动是对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是高层次的行政监察活动。

(三)具有行政主体特征。行政效能监察活动的主体是行政监察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

(四)具有监察对象特征。行政效能监察对象是指政府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具有行政职能的组织,也包括行政工作人员。

(五)具有内容特征。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是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效能。重点是对行政决策、行政效率、行政结果的监督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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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效能监察的地位

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行政监察机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要求我们在政府管理工作中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确定位置,即解决定位问题。我们在实践中认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具有以下地位。

(一)优势地位。行政效能监察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效能监察在行政监察中的优势地位。行政效能监察的本质属性是管理监督,这个本质特征决定了行政监察机关,必须准确抓住“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这一根本宗旨开展工作。

(二)重要地位。对行政行为低效能的监督补救决定了行政效能监察在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建国以来,我国为提高行政效能,实行了多次行政机构改革,但始终没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机构改革不是政府行政行为管理的结果,而是政府机构提出的自我完善措施,其结果得不到有力地推动和巩固。而行政效能监察正是通过监督检查,形成一种制约力,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达到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

(三)现实地位。对行政行为低效率的监督检查决定了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现实地位。目前,行政效能低下的状况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干部廉洁方面没有问题,但工作不负责任,政绩平庸,怕群众说不廉政,却不怕群众说不勤政,致使行政工作效率低下。监察机关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对那些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从而促进监察对象转变观念,不断增强责任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发展地位。政府管理功能创新机制的要求决定了效能监察的未来发展地位。当前,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效能经济。在客观上要求政府适应经济的发展,管理职能需要创新。而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化正是推动政府管理职能创新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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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中要正确把握好“两个关系”

正确把握好效能监察与执法监察、廉政监察的关系。执法监察是对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纠举惩戒。着重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目的是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廉政监察是对监察对象执行廉政法规情况的监督监察,重点是解决以权谋私的问题,目的是加强廉政建设,促使监察对象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效能监察是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监察。着重解决失职渎职的问题,目的是加强勤政建设,促进监察对象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能;三者即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互促进,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对监察对象高效廉洁的监督机制。

正确把握好效能监察与效能建设的关系。效能建设是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行政监察机关对其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是效能建设的主体,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队伍素质,规范行政行为等措施,增强内约力,建设高效能政府机关。效能监察是效能建设的重要环节和手段,是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全面开展效能建设,检查其开展情况,考核其建设成效的一种外制力。它们的关系是统一的,但又是有区别的。行政监察机关既不能超越职权领导效能建设,又要防止包办代替实施效能建设,只能立足于效能监察,推动效能建设。因此,我们一定要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既要认真履行效能监察职能,又要防止“越权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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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加强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成立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开会议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党组成员配合抓,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定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做好这项工作,完成上级赋予的任务。

2、拓宽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为使效能监察工作深入人心,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一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对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讲清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二是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办公会议,进一步部署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强调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心投入,使效能监察工作在本科室、本单位有议程、有位置。三是召开科务会议。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普遍召开一次会议,结合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动员部署,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一次讨论,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四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制作“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依法行政,推进勤政廉政”等标语口号在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都能广泛了解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3、组织参观学习,制订工作计划。为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制订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主动与上级沟通,共同研究,共同探讨,工作按计划实施,稳步推进,并组织有关人员前往先进地区参观学习。

(二)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为契机,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制定管理办法,增强可操作性。为正确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本部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到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对行政效能监察的内容、方式、程序和措施等进行细化。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保证行政效能投诉得到正确、及时处理,制定出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印发到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明确机构设置、职责、投诉受理范围、办理方式和程序、结果处理等,这些办法为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修改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把规章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梳理,编印管理规定手册。主要包括党组议事规则、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考核制度等,将手册发至干部职工手中,便于大家学习和遵守执行。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效能,制定出《效能考核制度》,明确了效能考核的内容、计分方法、标准、组织实施、考核等级的设定和考核结果的运用等。使效能考核工作有明确的操作方法,行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3、修订岗位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党组成员和局领导调整的情况,及时修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领导岗位职责。修订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制规定党组书记、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领导对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既推动业务工作,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三)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行政效能监察的方式方法

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注意创新监察形式,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处理机制。在办公楼一楼设立效能建设意见箱,在网站上公布投诉电话,局效能监察办公室内设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投诉中心主要是受理来人、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投诉。一般投诉件规定为30天办结,情况复杂的投诉件可延长15天办结,并及时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2、成立督查小组,开展明查暗访。成立督查小组,每个小组由3人组成,人员从机关各科室抽调。每月进行一至两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以简报形式印发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督查的形式有时是明查,即督查组何时前来督查,事先通知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有时是暗访,即督查组何时督查事先不通知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不论是明查还是暗访,对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有一定的约束力,都能起到监督和促进作用。

3、发挥监督员作用,加大监督力度。从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聘请20名社会监督员,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增补。注重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与其保持经常联系,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对局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特别是详细了解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办事作风、工作效率等情况。通过监督员提意见和建议,掌握情况更为真实、可靠,对进一步做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四)以转变工作方式为切入点,促进业务工作科学发展

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转变工作方式为切入点,更好地促进业务工作效率高、成效大。

1、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要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使同志们能够换位思考,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不论认识还是不认识,都一视同仁,热情款待。工作人员能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对服务对象的咨询认真解答,对办理业务者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当办事人员提供的资料不齐时,详细地讲清楚。热情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

2、增强纪律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后,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深化认识,在上下班问题上严格遵守办公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增强工作人员的时间观念,提高办事效率。

3、建立便民通道,扩大服务成效。为提高行政效能,设立办理业务的“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断扩大服务项目,提高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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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此项工作的几点保障

(一)领导重视,是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效能监察工作,亲自下达专项效能监察任务,提要求、定目标;亲自听取汇报;亲临一线督导,亲自批查案件,亲自审定奖惩结果;亲自批拨经费建设效能监察网络、购置工作用车、设备等,使工作人员对做好效能监察工作深受鼓舞,信心倍增。效能监察工作尤其要得到了上级纪委、监察部门领导的关怀支持,对进一步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做出具体指示。

(二)与时俱进,是效能监察工作不断深入的动力。近年来,效能监察工作已经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一是主动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公务员队伍思想建设,保障和促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为经济发展提供思想上的保证。二是着力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对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发生,确保政令畅通。

(三)勇于实践,是效能监察工作不断规范的前提。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活动的监督能力。围绕各项效能监察任务,准确把握行政管理活动的规律和特点,严格掌握政策标准,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强化效能监察工作的严肃性。

(四)自身建设,是做好效能监察工作的基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明显改观,组织协调能力、依法执纪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都有明显的提高。在直接参与行政管理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过程中,正确运用政策、宽严相济,准确把握坚持标准与经济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主导地位与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相结合,通过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提高保证上级重大决策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篇:行政效能监察月报

行政效能监察月报(202_)第1期

文章来源:韶山市国土资源局文章作者:韶山市国土资源局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202_年1月4日,局长李庆同志主持召开局务会,在各单位总结和局领导对分管工作讲评的基础上,李局长对202_年12月份全局工作进行了讲评,对202_年1月份工作提出了要求。

12月份工作突出的有:办公室、人监股认真组织,接受了市委、市政府对我局进行的目标绩效考核,对各股室、所、队按年初目标进行了检查考核;地产股成功举办了2009G-7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出让工作,出让面积17416平方米,出让总金额2450万元人民币,出让单价创出我市新高;征拆所全面完成隆盛商贸城的土地征收,工业园河谷科工项目及城建投(23亩地)的土地征收正在扫尾,其他项目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地产股、建设用地股、土地整理中心、法规股、银田中心所、计财股12月份未向信息中心报送信息,受到批评。

关于元月份的工作,李局长强调:一是高标准做好迎接湘潭市局考核及相关测评等工作;二是全面总结202_工作,认真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三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要保质量、抓进度,本月底前完成扫尾工程,及时交付给村组、农户;四是加强动态巡查和对违法建筑的拆除,保持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五是落实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办公室完成了市委绩效考核的相关工作;基本落实了市局省厅的接待经费80万元,市局40万接待经费已落实,省厅的接待经费40万元已报省财政厅;配合人监股对各股室、各单位进行了考核。

2、计财股完成了202_年五个示范工程土地整理杨林等三乡镇项目的财务决算,通过了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协助地产股、矿产股等部门进行上门收费服务;到市局申请经费支援,40万拨款已到位;通过与各股室衔接,对202_年底资金收支情况作了预算安排,并报党组研究;通过与非税局及各股室对帐,202_年,我局共计完成财政收入5935.63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4%,其中地产、储备交易中心完成土地出让金收入5890.7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2.7 %;矿管有偿股收取矿产补偿费等费3.45万元,完成全年收入的69%,收取收益金27.38万元(未含冲抵数),完成全年收入的61%,执法监察大队完成罚没款收入2.72万,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的56%;建设用地股完成建设用地管理费收入11.3万元。完成服务费收费155.1万元,其中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40.1万元,完成全年收入的57%,征拆所完成收入115万,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的46%;接待地税稽查局对征拆所202_、202_进行征税检查。

3、执法监察大队(法规股、信访办)对全市范围行动态巡查,巡查次数为12次,发现违法案件5件,当场制止了5件;

认真做好了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的工作,无一宗违法用地;迎接市局对执法监察大队及法规工作的预检,检查组给予的充分肯定;对银田镇青石村村民熊义军违法建房的行为进行处理,已结案,处以202_元的罚款;对韶山村樟树组村民毛海坤违法建房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已结案,处以2500元的罚款。

4、人监股做好了迎接韶山市责任目标考核;接受市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年终检查考核;经韶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我局“6.27”事故21名受伤人员为工伤,向韶山市民政局提出了工伤等级鉴定申请;根据省厅下发的“县(市)国土资源局、乡镇国土所职能职责指导意见” 及时收集汇总征求意见报湘潭市国土资源局人教科,及时报后备干部推荐材料到湘潭市局;办理公开招聘人员崔春兰、成翔列编及核定工资手续;拟制第10期行政监察月报。

5、地籍测绘股办理土地登记76宗,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62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12宗;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2宗,争取银行抵押登记贷款2450万元;根据市政府指示,成立我市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归集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已完成资产归集第一批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登记发证18宗,登记面积79194.89平方米;对永泉科技园、城建投202_年土地登记发证及抵押贷款情况进行了汇报;与规划用地股一起完成韶山市“批而未用”情况核实工作;完成了202_年韶山市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韶山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统一时点变更,对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疑问图斑进行核查;成立我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向相关单位送达《韶山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地产股(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做好了考核各项工作;超额完成全年市经济任务和局经济任务,做好了有关税费的入库工作;及时完成了有关报表的月报工作。

7、规划用地股完成了韶山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审批农民建房4户,面积459平方米,其中占耕地建房的1户,面积50平方米;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4个;办理划拨用地3宗;韶峰钢结构报批项目拿回省厅批文;完成清溪住宅小区、杨林集镇开发项目的资料组卷及上报工作;与地籍一起完成韶山市“批而未用”土地核实情况记录表填报;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了综合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协助征拆所完成工业园二期15户拆迁户丈量和计价工作,城区23亩地的征地工作。

8、耕保股(土地整理中心)进行了我市202_年土地开发项目的初步踏勘选址;完成了市政府对韶山市国土资源局的耕保目标责任考核,并提交了所需资料至韶山市发改委;

按省厅下发文件要求,完成了我市202_年农土资金项目的立项申报,并提交市局、省厅待批;完成了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竣工验收,并根据验收意见完成了整改;督促检查202_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及现场变更。目前各标段的目标形象进度均已完成项目工程任务的80%以上,进度和质量均有明显提升;

9、矿产股全面完成经济任务,全年上缴财务558400元。超额完成58400元,超额完成11.6%;做好了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目标考核资料。

10、征地拆迁事务所已完成隆盛商贸城的土地征收及国有房屋12户住户,8户10个门面的协议签订工作;工业园河谷科工项目国有房屋已签订22户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工作已经

入扫尾阶段;城建投(23亩地)的土地征收工作已接近尾声,现已签订花园村日新、文新、张家、下新组的征地协议,征地面积为16亩;已完成韶湘公路项目村组征地协议的签订工作及两栋房屋的调查计价工作,并已签订部分附着物补偿协议,其余正在协商中;创业路项目已签订征地协议241.7亩,已签部分附着物协议,其余工作正在进行中;工业园二期工程80余栋房屋的调查计价核算工作已顺利完成,并已签订50余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11、信息中心(业务受理窗口)完成笔记本电脑的采购验收工作,6台笔记本已交付6位局领导使用;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审批功能,开始运行地产、建设用地审批业务;做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充实局网站内容,新增局长信箱和资料下载功能;通过内网与湘潭市局收发公文;发布信息6条,受理各类业务15起,办结各类业务11起。

12、韶山中心所12月份共计巡查21次,杨林、大坪、清溪两乡一镇情况良好;配合土地整理中心对韶山村毛家组拆迁地类进行了土地恢复工作,共计3亩,现已种植了油菜;参加了各乡镇的人大工作会议;配合规划用地股对规划修编公告及报市规划局的17户用地资格进行了审查;本月共计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7户,建房用地许可证2户,代办5户,补办了农民原宅基地建房15户;配合局对乡镇共同责任机制的年终考核。

13、银田中心所加强和落实好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本月共计巡查10次,巡查情况正常;配合局搞好3个乡镇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考核;本月共计办理农民建房20户,面积2800多平方米,对占用耕地的5户建房户进行了公示,其中放样2户面积187.5平方米;协助工业园二期建设,签定房屋拆迁协议21份。收取银田所购房款14280元。

第五篇:行政效能监察管理制度

文章标题:行政效能监察管理制度

(一)处监察部门经处主要负责人的授权,可以行使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其监察对象是处属各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二)监察工作的内容

1、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廉政勤政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2、加强执法执纪

监察,确保政令畅通。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供应处内部的制度、规定、决定、指示以及具体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供应处生产经营的决策、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6)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其它应该监督检查的工作。

3、开展效能监察

(1)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效能监察。

(2)财务和资金管理效能监察。

(3)基本建设管理效能监察。

(4)物资采购价格、渠道专项效能监察。

(5)物资采购质量管理专项效能监察。

(6)根据上级领导安排或处行政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需要监察的经营活动。

(三)监察部门要明确指导思想,确定监察重点,每年有选择地开展1-2个监察项目,严格监察程序,增强全员执法执纪意识,促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四)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要积极支持监察人员的工作,对监察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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