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民航教育专项补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民航教育专项
补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飞院发[1996]160号
根据民航总局发[1999]11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民航教育专项补贴项目管理,使教育专项补贴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教育的投资效益,推动学院教学建设,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教育专项补贴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民航教育专项补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一、民航教育专项补贴的使用范围及重点
1、民航教育专项补贴是指民航院校正常办学经费(行政事业费、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以外的补充性教育经费。
2、民航教育专项补贴是解决与教学训练工作直接相关的小规模经费,主要用于以下项目的开展和实施:
(1)师资队伍建设;
(2)教学大纲、教材的编写、出版及印刷;
(3)教育教学研究;
(4)聘请外教、专家来院讲课及学术交流;
(5)图书资料购置;
(6)其他:在教育训练工作中临时发生的特殊性项目。
3、民航教育专项补贴的使用重点应放在解决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和建设的研究与实践等方面。其余项目的补贴根据需要与可能统筹安排。
4、院长和主管副院长有权根据教学训练工作的需要确定不同时期及项目的经费使用重点。
二、民航教育专项补贴项目的申报与审核
1、凡属于民航教育专项补贴项目资助范围的项目,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承担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填写民航总局科教司统一印制的申请表及有关的申请书、论证报告。
2、各单位应对需申报的项目进行讨论,将各类申请表、申请书、论证报告及项目清单,按《指南》的要求,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各项目分管部门。各项目分管部门应对所申报的项目情况及填表格式要求进行初审,并将其汇总,送至学院教育基金主管部门。
3、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申报程序,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经主管部门和领导审批自行到民航总局申请各类基金项目。如发生此种情况,批准的项目经费一律划归学院教育基金项目统筹经费,由学院统筹使用。
4、学院教育基金主管部门应将全院的教育基金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向主管副院长汇报,经主管副院长或院长对所有申报项目审定后,上报民航总局科教司。
5、各单位申报的教育基金项目,如未按时申报一般不再追加申报,可顺延到下次申报。临时发生的紧急项目,经主管副院长同意,可按临时发生的特殊项目处理。
6、民航总局科教司不定期的民航教育专项补贴项目申报,按照科教司通知要求以及上述规定办法执行。
三、教育专项补贴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1、学院教育专项补贴管理,实行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直接领导下的主管部门管理、推行主管部门与项目分管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2、学院决定教务处为教育专项补贴主管部门,财务处为教育专项补贴经费管理部门。
3、各项目分管部门分工及职责
(1)师资进修、培训,由人事处师资管理部门负责申报、实施和管理。
(2)教学大纲、教材的编写、出版及印刷补贴的申报和使用,由学院专业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3)教育研究项目由各项实施单位(主持人)申请,教务处负责申报、汇总及项目管理,项目的管理按照学院[1997]78号文件精神执行。
(4)聘请外教、专家来院讲课补贴,由学院办公室根据拟聘外教、专家的情况进行申报、组织实施。
(5)图书资料购置补贴由图书馆负责申报、汇总,由教育专项补贴主管部门协调对该项经费进行分配和监督使用。
(6)临时发生的教育专项补贴项目,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民航总局《指南》中的“其他项目补贴申请表”,属于上述项目类别的项目由项目分管部门受理,不属于上述项目类别的临时项目补贴需要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各种材料,统一由教育专项补贴主管部门申报。
4、各项目分管部门将所申请项目汇总后,报教育专项补贴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审核。经主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后,报民航总局科教司。
5、凡本年度有教育专项补贴项目和上年延续项目的单位、项目分管部门,应在12月10日以前将项目的实施情况以文字形式上报项目主管部门,财务处应提供本年度所有教育专项用情况总结,于12月25日前报民航总局科教司。
四、教育专项补贴项目的实施管理办法
1、各类教育专项补贴项目,以民航总局科教司批准的项目及经费额度实施。各分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所分管项目经费的管理规定。
2、每一批准的教育专项补贴项目下达后,项目分管部门或经费使用单位应根据项目申报表以及其他项目批件要求,制定出详细的项目实施进程安排和经费使用计划,经项目分管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随即按计划开始实施。
3、在教育专项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经费使用单位应定期向项目分管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4、在教育专项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项目计划时,应由项目分管部门提出“变更项目计划申请”,经教育专项补贴主管部门审核并报主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后,才能执行新的项目计划。
5、对未达到教育专项补贴项目结果或限期内未开始项目实施的经费使用单位/课题组,经教育基金主管部门认定并报主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可以终止其项目的实施,并将项目经费转作其他同类民航教育专项补贴项目使用。
五、教育专项补贴项目的经费管理办法
1、教育专项补贴项目的经费使用,必须遵守国家和民航总局的各项财务制度。并按照《指南》的有关规定实行经费项目管理,不能挪作它用。
2、教育专项补贴主管部门和财务处应按民航总局批准的教育专项补贴项目经费,协助主管副院长统筹安排补贴的使用,按补贴项目管理分工下拨到各项目分管部门。教育专项补贴主管部门按批准的项目经费登补贴限额使用本,经财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交项目分管部门管理、使用。
3、教育专项补贴项目经费的报销,按项目分管部门职能,需由经办人、项目分管部门领导签字,凭“经费限额使用本”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4、为尽快发挥教育专项补贴统筹经费及使用办法。将民航总局批准的各项目经费的50%作为学院民航教育专项补贴统筹经费,建立“统筹经费专项资金使用本”,由主管副院长或院长掌握,民航教育专项补贴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用于民航教育专项补贴项目实施中的合理超支补贴和综合性管理费用。
六、附则
1、本规定由教育专项补贴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细则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作为对学生的综合性考核,是学校各本科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在学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领 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根据需要设若干学科答辩组,负责答辩的具体工作。
每个答辩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设组长1名。除正式成员外,另配1名答辩秘书,负责答辩情况记录及成绩统计与填写。
二、答辩的准备
1、由指导教师根据相关标准认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到答辩期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仍未达到要求者,指导教师有权决定该学生暂缓答辩,报二级院(系)及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令其返工,待其达到要求后,才能参加答辩。
2、学生应按时将毕业设计(论文)呈送指导教师,并准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提纲及有关答辩材料。答辩应尽量采用多媒体作为报告媒介,不采用多媒体答辩的不能评为优秀。
2、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应认真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写出评语,评定分数。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作图、计算的准确性,学生调查、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及独立工作等方面的能力,以及提出的观点、理论、方法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等,并提交答辩组。最迟应在答辩前一周完成。
3、各答辩组设组长1名,成员2-4名,人员由各二级院(系)推荐,学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定。组长应具有高级技术职务,其他成员应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以上(含)。
4、学生答辩安排(包括日期、时间、地点)由教务处负责,并提前向学生公布,同时布置好答辩场。
5、学生必须穿着学生制服参加答辩,并按时到场。
三、答辩程序
1、由答辩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学生答辩和答辩组成员提问必须用普通话。
2、学生作毕业设计(论文)的简要报告,说明本题目的任务,解决问题总的思路、方法、主要参考资料及来源、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等,时间在20分钟以内。报告完毕后,答辩组提问。对每名学生提问一般不超过五个。
3、学生要逐一回答问题。答辩时间在20分钟以内。在答辩中如遇争论,组长可以裁决或宣布停止辩论。答辩结束后,组长负责汇总答辩组的意见和答辩成绩,并记入答辩评分表。
4、在答辩过程中,经组长同意,应届毕业生和低年级学生可以旁听(但未答辩的应届生不得旁听与本人类同论题的答辩),并必须严格遵守答辩纪律。
四、答辩成绩评定
答辩组组长应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给出评语和答辩成绩。
第三篇:民航飞行学院
民航飞行学院
民航飞行学院-民航飞行学院
即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直属的以培养民航飞行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时培养民航其他专业技术人才及国民经济建设所需的工、管、文等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拥有5个设施完善的机场,166架各型初、中、高级教练机,以及波音737-300、800,空客320、夏延、奖状全飞行和固定模拟机30余台,建有中国唯一的飞行技术与民用航空安全重点科研基地和位居全球三大航空发动机维修培训中心之一的“GE”中心。开设有:飞行技术(运输飞机驾驶、通用飞机驾驶、直升机驾驶)、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和机场管理)、英语、热能与动力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交通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和空中乘务(旅游管理)、商务管理(航空服务)等21个本、专科专业,教学内容已覆盖了民用航空运输人才培养的各个领域,且飞行大学生进入航空运输业的各类证照理论和实践考试,一次性率达90%以上,远远高于世界同类院校的平均水平。202_年,学院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以高分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获得飞行技术与航空安全、飞行程序规划与设计、航空人因工程、空中交通运输管理、空中交通运输保障、机务工程6个专业方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学校的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额和生均教科仪器、设备值居全国高校前列。
或许是古蜀先民梦寐以求的飞天夙愿与现代文明偶然的 “链接”,在古蜀国三星堆文化的都邑——四川广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如岿立的长梯,为翱翔蓝天的寻梦人铺筑了一条通天大道。
作为亚洲最大、世界知名的“蓝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除了为新中国培养输送了占中国民航直属航空公司总数90%以上的飞行人才和大量的其他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这样辉煌的业绩外,学院还拥有近20亿的固定资产和1100多公顷的校园面积;有由夏延、西门诺尔、TB、贝尔等8种机型共107架初、中、高三级先进飞机组成的教练机队;有亚太地区最大的飞行模拟机培训中心和世界一流的发动机维修培训中心以及中国唯一的莱康明发动机翻修中心„„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前身是“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学校”。1956年初,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和第一个五年计划取得决定性胜利,为了满足祖国建设和发展需要,解决
民用航空人才短缺的突出矛盾,经民用航空局报请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同意,“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学校”于同年8月,在人杰地灵的天府之国翻开了共和国民用航空人才培养的崭新一页。此后的48年来,尽管校名几度更改,学院的办学层次也从中专、大专升格为本科院校,但是,飞院人始终不渝地将根深植于这方热土,用青春和智慧铺筑了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大厦坚实的基石。
民航飞行学院-相关条目
走过了50年的风雨里程,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拥有近500名教风严谨、技术精湛的飞行及其他各类专业的教师队伍,他们当中,飞行教学在2500小时以上的全天候飞行教员超过了100人,在这支优秀的教师队伍中,有的荣获国家授予的功勋飞行员称号,有的获得安全飞行金、银、铜质奖章。近年来,学院的航空安全连创佳绩,分别于1996、1997、1998、202_、202_和202_年,获得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授予的中国通用航空安全最高奖——“航空安全‘金鸥杯’”。
学院在四川新津、广汉、绵阳和河南省洛阳市设有4个副司局级的飞行训练分院以及所属的5个设施完备的、供飞行教学训练使用的机场。为了保障飞行安全和教学质量,学院还设有飞机修理厂和为转场飞行训练服务的遂宁、洛阳 2个航空站。洛阳航站曾多次出色完成了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外国元首的专机保障任务,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
今天,面对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好形势,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保持特色、做强主业的前提下,适度拓展与行业发展密不可分的相关专业。目前,学院本部所设的飞行技术与航空工程学院、空中交通管理学院、空中乘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外语系、管理科学系、体育教学部开设有:飞行技术(运输飞机驾驶、通用飞机驾驶、直升机驾驶)、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和机场管理)、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热能与动力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安全工程、交通工程、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和空中乘务与旅游管理、商务管理与航空服务等20个本、专科专业。专业涵盖工、管、文等学科门类。
学院历来十分重视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其中富有特色的准军事化管理对学生在事业上有所作为起到了基础作用。据统计显示: 在中国民航每天飞往国内外的各条航线上,90%以上的机长是在这里接受了良好的文化教育和严格的纪律作风培养后成长起来的。今天的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的校友随处可见,他们当中的大批优秀人才已经走上了中国民航各级管理部门的领导岗位,成为中国民航建设和发展的中坚力量。
早在上个世纪中后期,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就开始接收国外政府公派的留学生了。首批留
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学生是1962年6月1日开始投入飞行训练的10名越南学生。此后的30多年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以其自己所特有的魅力吸引着蒙古、日本、韩国、柬埔寨、香港等众多亚洲国家和地区的飞行、航管、机务维修人员来这里进行学习和深造。站在社会发展的前沿,满足社会最新需求,自1991学院首开中国私人飞行驾照培训先河以来, 已有近100名国内外航空爱好者在这里毕业,并获得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私人飞机驾驶执照。
致力于教书育人的飞院人也从来没有忘记参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从1999年至今,飞院人连续出色地完成了北京、四川等10多个省、市自治区要求协助的人工增雨作业任务。目前,飞行学院创建中的“ 四川三星通用航空公司 ”已横空出世。飞行学院将在多层面、多领域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自身,向建设世界一流飞行大学冲击。
第四篇:述职报告提纲 -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述职报告提纲
任职期间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职责范围和分工;
(二)与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三)利用资源开展业务的效益、效果情况;
(四)重大经济决策及相关项目情况;
(五)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
(六)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
(七)部门、单位及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
(八)本人认为在经济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九)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第五篇: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广汉教学点202_年10月(102次)考试计划
一、202_级交通运输专业
二、202_级交通运输专业
三、202_级航空维修工程管理专业
英语
(二)为全国统考课,学院不安排授课和考试组织,安排顶替英语
(二)的民航专业英语、民用航空法、飞行原理的教学和考试。考生若参加英语
(二)的考试请自愿报名,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PETS考试合格成绩申请免考,参加考试或免考不须参加三门替代课程的授课和考试。
四、202_级航空维修工程管理专业
五、202_级空中交通运输专业 考试安排
六、其他说明
1、提醒注意:本次考试所有科目于202_年7月、10月在四川广汉有第2次考试机会,未能参加本次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及时关注通知并在网上(http://218.6.160.236)个人信息页报考。
2、关于课程免考规定、学位授予规则、及考试成绩等相关通知,我们将及时公布在飞行学院成人教育网(网址:http://218.6.160.236),不再通知考生个人,请广大学员及时上网查阅和进入个人信息页查询,以免影响考试和顺利毕业。免考材料需要在每年2月20日、8月20日前递交。
3、根据四川省学位办通知,202_年学位英语考试报名将于6月、12月进行,考试于202_年9月、次年3月在四川成都市西南交通大学进行,详细消息将公布在飞行学院成人教育网(网址:http://218.6.160.236)。
4、学习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5、飞行学院自考办联系方式:李老师电话:0838-5183150(0); 飞行学院成人教育网网址:http://218.6.160.236 通讯地址:邮编:618307
四川省广汉市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
6、考试期间食宿自理,学院到成都双流机场交通安排如下:
10月23日下午:上车时间16:45;路线 :广汉三中—双流机场 10月24日下午:上车时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16:45;路线 202_年—双流机场
9月28日
:广汉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