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车辆进厂管理制度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进厂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危险公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管理。
3运输、装卸管理
运输、装卸管理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进厂应装阻火器。
4术语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5控制程序
5.1险化学品的装卸
5.1.1装卸前
5.1.1.1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5.1.1.2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对所装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5.1.1.3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1.1.4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5.1.1.5随身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5.1.1.6车厢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5.2装卸过程中
5.2.1基本要求
(1)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区,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作业区。
(2)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有关管理人员指挥,车辆与货垛间留有安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3)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滑坡的有效措施。
(4)装卸过程中,驾驶员必须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装车完备,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5)装车前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运输单相符。包装不符合规定的,应拒绝装车。
(6)装卸操作时,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数量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图标要求,轻拿轻放,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郑。
2013-6-10发布2013-6-15实施
第二篇:车辆进厂须知
车辆进厂须知
一、为维护厂区秩序和安全,轻重车辆进门前必须登记,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接受检查。
二、厂区凭核发的出入证进出,实行一车一证,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办公、办事需要进入的无出入证的车辆,要办理登记手续后方能进入。
三、过磅车辆必须遵守厂区规定,车辆停至地磅中间,慢上慢下,不准有违规和作弊行为,违者重罚。
四、车辆进入厂区,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五、进入厂区的车辆一律不得装卸易燃、易爆、易蚀、有毒等危险品,油箱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厂区。
六、厂区内禁止加油、抽油、修车、洗车、试车等,请勿长时间怠速运转车辆。
七、进入厂区的车辆,若因行驶或停放不当造成他人车辆和停车场设施损坏的,由当事车主承担责任。
八、车辆进厂只准随车一人,车辆进厂后按照厂区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进厂后不准随意走动。
九、车辆停放后,车主应将车门窗关好。
第三篇:车辆进厂装卸油品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进厂装卸油品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根据车辆入厂规定,对进厂车辆的车况、带烟带火情况、防火帽情况、着装、手机等进行检查及告知,同时查验车辆车牌号,与计量车间提供车牌不符者不得进厂装卸油品。
2、进入厂区机动车辆必须带好防火帽并按规定路线行驶,如有违反给予500元/次罚款。
3、4、厂区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5公里,违者罚款500元。进厂车辆在过磅时,驾驶室内不准有人,如在过磅时车辆私自藏人或用其他方式影响称重的,一经发现按偷油处理给予最低20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加大处罚金额)
5、为了防止冒油、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发生,在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凡是车辆进入公司在装卸油品过程中,司机和押运员必须在作业现场值守配合油品车间操作员的工作;如果不在作业现场公司员工有权拒绝装卸油品作业。
6、车辆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蓄电池接触不可靠、刹车鼓高热的不准进厂。
7、不准在厂内检修冲洗车辆,特殊情况必须维修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8、车辆停靠装卸车台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栈台之间要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油品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9、装卸作业前,当事人(司机)须填写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许可证;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卸车时易燃液体要静止2分钟后方可取样卸料;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静电接地线等其他作业。
10、装卸液体物料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
11、打开装油孔盖时,不允许使用铁器敲击、锯搓孔盖,以免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12、装卸油品完毕时,油管(鹤管)和静电接地线还没有拆除不准启动车辆。
13、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14、发现跑油时,有关装油点和邻近装油位置上的一切装油作业都应立即停止。所有卸油或下部装油时开着的阀门都应关闭。主要人员留在装油台上。溢泄出来的油品清除干净以前,不得操纵车辆的启动器。在装油负责人宣布该地区是安全之前,不得恢复装油。
15、如果在装卸油期间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未受影响的车辆应立即开至安全地段。关闭油罐阀切断油源,并立即实施灭火作业。
16、所有装卸车辆在厂区应谨慎驾驶,如因驾驶人员驾驶不当导致破坏装卸车台静电接地设施的给予500元处罚。
17、在装卸油品时,发生跑冒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对当事人(司机)予以罚款(罚款金额=跑油量×油品单价+跑油量×油品单价×2)所跑冒滴漏的油品由当事人(司机)负责清理回收。
18、装卸区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必须齐备,当班人员为该区域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的负责人,如检查发现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有挪用、损坏、失效等情况,追究当班人员责任,给予500元处罚。
19、对于在装卸车过程中,及时避免安全事故、设备损坏、发现偷油、或计量期间车上藏人等危害公司安全及利益的个人,给予奖励500以上的奖励与表彰。
20、安全科对违反相关制度责任人进行现场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罚,相关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四篇:进厂行人、车辆行为规范
进厂行人、车辆行为规范
一、进厂行人行为规范。
1.本厂当班员工必须着厂规定的服装进厂。
2.本厂当班员工必须佩戴上岗证进厂。
3.进厂人员严禁光背、穿短裤、赤脚或穿拖鞋。
4.员工进入厂区打水、洗浴须着装整齐,注重仪表,洗浴完毕,须着装整齐后方可出门。
5.员工闲暇时间不得进入工广区散步、逗留、聊天。
6.员工到集市买菜或办理其他事宜不得从厂内工广区穿过。
7.员工带领子女进入厂内洗浴,不得到处走动,禁止进入办公区。
8.进厂行人按规定走人行道。
9.进厂行人走人行道时靠右行走。
10.行走时2人成排3人以上成行行走。
11.行人严禁翻越栅栏和穿越绿化带。
12.过马路时需走斑马线。
13.行人行走时严禁抽烟及随地吐痰。
14.行人行走时应当举止文明,不许勾肩搭臂。
15.儿童无家人带领时,严禁进入厂区。
二、进厂车辆行为规范。
1.车辆限速15公里。
2.车辆严禁鸣笛。
3.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
4.车辆停时要在指定位置。
5.工广区禁止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出租车、货车进厂,上述车辆因需要必须进厂的,按要求登记进出厂。
6.进厂车辆不得开往办公楼以西方向,确实因需要必须进入办公楼以西方向的,按要求到门岗登记后,由专人进行带领前往。
三、对违反规定的车辆纠正方式。
1.请驾车司机将车停在指定位置停放,并对其敬礼及礼貌用语。
2.请车辆司机出示驾驶证及身份证。
3.告知对方违反厂区行车规定。
4.对违反规定的司机进行登记。
5.规劝车辆司机按规定路线行驶。
四、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引导办法。
1.向违反规定人员先行敬礼,告知其身份和职责。
2.请对方出示身份证件。
3.告知对方违反行为规定的情况。
4.对违反规定人员进行登记。
5.引导违反规定人员按照正确行为规定活动。
第五篇:生猪进厂验收管理制度
生猪进厂验收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生猪进厂管理,切实保证进厂生猪健康无疫病,把住放心肉生产的第一关口,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业负责人对本厂生猪进厂检查验收负责,入厂检验员为生猪进厂验收第一责任人。
三、验收人员在接收生猪时必须如实填写《生猪定 点屠宰企业进厂情况登记表》。
四、验收人员须提前15分钟上岗,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佩戴工作标识。
五、验收人员负责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
六、对货主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不准习难货主。
七、验收实行岗位责任制并实施奖罚措施。
八、验收设臵卸车前初检、验证查证、卸车进圈、登记记录等岗位。具体工作要求如下:(一)卸车前初检及处理
l、卸前初检。在货主出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溯源单)或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溯源单),核对待卸车生猪数量是否与检疫合格证登记的数量相符。观察待卸生猪是否健康、是否注水、是否有因物理原因致伤致残等。
2、初检后的处理
(1)经初检,整车生猪与票证齐全,货证相符后,方可卸车。
(2)如发现待卸车生猪数量与票证不符,经全部检验后,再按照(1)的规定处理。
(3)初检发现疑似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疫病生猪时,整车生猪须进至隔离场所,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卸车进圈。
1、卸车必须逐车逐批进行,且不得以暴力方法强行驱赶生猪。
2、在卸车时,应逐个观察生猪的健康状况,对可疑生猪立即驱入隔离圈观察,经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赶入待宰间,症状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对物理原因致伤,致残的生猪可视情况进行急宰或缓宰处理。对病害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不得卸车,并通知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