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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办理工作方案

集中办理工作方案



第一篇:集中办理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功能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管理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利企便民、应进必进”原则,凡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均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主要内容

各部门审批服务职能向行政审批服务机构集中,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所有审批服务项目进驻中心到位,审批权限对大厅窗口授权到位,确保行政服务中心 1

功能作用发挥到位。

(一)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目录

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依据、实施主体等内容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已经取消的项目,同时对保留项目进行调整和规范,制定《大庆市本级行政审批目录》。

(二)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规范审批流程

各部门对经确认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逐一进行梳理,清理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擅自增设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等问题予以纠正,确保审批要件规范合法。制定规范快捷的办理流程,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流程,每个事项的办理程序、环节、时限、责任人都具体明确。

(三)授权到位,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

各单位要根据许可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整合归并单位内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行政审批服务机构集中。凡面向企业和群众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做到审批服务项目进驻中心到位。对审批项目少和审批频率低的单位,经批准可进入中心综合窗口代为受理。因特殊情况不能进驻中心的,要经领导小组领导审批。进驻中心的部门,其审批服务职责权限向相应岗位相对集中,要做到部门审批权限对窗口授权到位,不允许“两头受理”和“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四)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用。明确中心职能,统一体制机制,加强县、区和部门分中心建设管理,推进行政服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并联审批、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开展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要逐步纳入电子监察范围。

三、工作安排

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工作涉及面广,程序要求严,业务要求高。为此各部门要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力争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一)摸清底数,整合集中行政审批服务职能

各部门要全面清理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重点掌握事项的办理程序、条件、时限、收费等基本情况。要加快整合集中内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根据审批服务事项的具体情况,本着“应进必进”原则,提交现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情况表(见附件2),在2012年4月底前,报市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二)搞好审核对接,制定落实进驻方案

办公室要对各部门未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

行审核,对拟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与各部门进行对接,研究进驻方案,确定进驻人员(进驻人员必须具有行政审批资格)、岗位、窗口,开展人员培训。要按进驻方案要求,抓好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中心的各项工作。对部门不准备进驻中心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领导小组领导审批。

(三)改善办公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行政服务中心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办公场所,努力改善办公条件,满足项目入驻和开展工作的要求,为各部门提供便利条件。同时,要加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力度,提高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是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各单位要按要求积极开展职责范围内行政服务事项职能的整合,实现职能到位、授权到位、人员到位。编办、法制办和行政服务中心要各司其职,搞好配合,做好指导、协调和综合工作。

(三)强化管理,健全制度。要建立健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退出)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已经进驻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未经批准不得撤离中心。

(四)强化监督,加强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纠“两头办理”、“体外循环”以及应进不进的问题。对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告诫,并视情节追究部门领导责任。附件1:《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附件2:《大庆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情况表》

大庆市委办公室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月*日

附件

1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工作

组织领导机构

为保证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市编办主任,市法制办主任,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市委督查室主任,市政府督办室主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中省直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办公室主任: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市法制办副主任、市编办副主任、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第二篇:办理集中报关

集中申报手续

1.1办理集中报关(月报)手续

(一).所需单证

企业凭清单在口岸进出口商品的,需持以下单证,于第二个月15日前办结金出口集中申报业务: 1.海关业务受理表;2.企业登记手册;3.进出口清单,包括电子清单和纸制清单(EDI企业);4.进,出口报关单;5.出口收汇核销单(须随付出口结汇报关单);6.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行报关的);7.涉证商品的相关监管证件;8.海关需要企业提供的其它单证.(二).操作流程:企业每月按主管海关规定日期,或总上月凭 “电子申报单”进出口货物情况,填具报关单数据向海关计算器发送。经海关审核通过后,打印集中报关单并签章后随付所有加盖运输企业印章的打印申报单,以及设计合同手册的许可证件等,向主管海关申报。集中报关单备注栏应正确填写所用的“电子申报单”(海关编号或附清表列明)

(三)注意事项

1.报关单申报时间区间内部属于提前或过期申报,否则需提供相应解释报告,如属于过期月报的,应按过期月报处理。

2. 登记手册应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有效期被封锁机的,应先办理有关手续,然后办理月报手续。

3. 报关单所申报的贸易方式,征免性质需与登记手册相符的,报关单所申报的商品品名,商品编码,数量应与清单及电脑记录相符。

(四)办理时限:符合上述条件的月报实行一级审批,1个工作日内办结;过期或退单的属二级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

1.2办理深加工结转申报(及报备)手续

(一)结转报备

1.所需单证;

(1)企业按规定填具,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 表”;

(2)合同手册(辖区企业为转入方时)。2.操作流程:接单→审核→编号→发单。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二)结转报关

1. 进口结转报关所需单证:(1)转入企业的登记手册;(2)申请表(第三联);

(3)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4)进口报关单。

2. 出口结转报关所需单证:(1)转出企业的登记手册;(2)申请表(第四联);(3)登记表;

(4)外汇核销单;(5)出口报关单。

3. 操作流程:实行“先入后出”,即先办理转入报关,后办理转出报关。4.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5. 注意事项:

(1)企业双方已实际收发货。

(2)出,转入登记手册与报关单申报手册相符,且结转货物为同一商品;对申 报计量单位不一致的,经折算后数量需一致;申报的币制,总价是否相符。(3)结转双方企业应在申请表办理之日起90天内前来办理深加工结转报关手 续,转出方企业应在转入方企业办结进口报关手续后10天内前来办理转出报关。6. 审批权限及办理时限:符合上述条件的,一级审批,即来即办;退单重报的 需在22号窗口递单办理的,二级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

1.3办理余料结转申报手续

(一)所需单证

企业办理余料结转报关业务的,应持以下单证到海关申请办理: 1.海关业务受理表;

2.本企业转出和转入的登记手册; 3.进,出口报关单;

4.余料结转申请表;

5.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行报关的须提供); 6.海关需要企业提供的其他单证。

(二)注意事项

1.结转的余料为同一商品;

2.结转的登记手册贸易方式是否一致; 3.结转必须在本企业合同内进行; 4.其他需注意事项。

(三)审批权限及办理时限:符合上述条件的,一级审批,即来即办;如结转的 余料超过该料件进口总量的30%且金额超过10万美元的,二级审批,如不需要送综合业务科处理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

1.4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

(一)所需单证

企业办理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以下简称“深加工结转”)的,应凭本人的企业办事卡(以下简称IC卡)办理。1.转出企业应提供:(1)海关业务受理表;

(2)转出企业登记手册(或复印件);

(3)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一式四联(加盖编号章);(4)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的企业须提供)。2.转入企业应提供:(1)海关业务受理表;

(2)转入,转出企业登记手册(复印件);

(3)经转出地海关许可,签章的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申请表一式三联;(4)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行报关的须提供)。3.出现下列情况,海关不予受理:

(1)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被海关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内的;(2)有逾期未报核登记手册的;

(3)未按要求填制结转货物收发货单的;

(4)涉嫌自私已被海关立案调查的,尚未结案的。

(二)注意事项

1. 单证填报要求:

(1)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结转双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名需经海关备案认可。

(2)转出,转入双方企业填写的商品品名,商品编码,数量,计量单位等必须一致;若计量单位不一致的,结转企业应申报两个以上计量单位;对申报计量单位与法定单位不一致的,结转企业还应在申请表“申请”栏填写与登记手册备案的计量单位的对应折算关系。

(3)申请深加工结转的数量不得超过合同剩余指标。(4)深加工结转业务需在合同有效期内办理。

(5)一份申请表只能对应一个转出企业和一个转入企业;一份申请表只能对应转出企业的一本登记手册,但可对应转入企业的数本登记手册。2. 其他注意事项:

(1)转入企业自转出地海关许可结转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持申请表其余3联,填写企业的相关内容后,向转入地海关办理结转申请手续。转入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未递交申请表,或者虽递交但因未获海关批准的,该申请表作废,转出,转入企业应该重新办理结转申请。

(2)转出,转入企业办理结转许可手续后,应当按照海关核准的项目进行实际收发货,并在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上如实登记每批次收发货记录,加盖企业界转专用章。

(3)转出,转入企业实际收发货后,按以下规定办理结转报关手续:

a.转出,转入企业应当分别在转出地,转入地海关办理结转报关手续。转出,转入企业可凭一份申请表分批或者集中办理报关手续。转出(入)企业每批实际发(收)货后,应当在90日内办结该批货物的报关手续。

b.转入企业凭申请表,登记表等单证向转入地海关办理结转进口手续,并在接转进口报关后的第2个工作日内将报关情况通知转出企业。

c.转出企业自接到转入企业通知之日起10日内,凭申请表,登记表单证向转出的海关办理结转出口报关手续。

d.结转进口,出口报关的申报价格为结转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

e.一份结转进口报关单对应一份结转出口报关单,两份报关单之间对应的申报序号,商品编号,数量,价格和手册号应当一致。

f.结转货物分批报关的,企业应当同时提供申请表和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审批权限与办理时限:符合结转条件且商品属7201---7310范围内的,二级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作风险处理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余即时处理。

1.5 办理集报清单的删除手续

(一)受理范围:

1.由于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录入的集报清单;

2.由于系统原因造成集报单的重复录入,应将旧的集报单删除;

3.在主管海关申报有误时;

4.经海关查验后,其实际货物与申报不符的,查验部门要求删除集报单时; 5.其他需删除的情形。

(二)所需单证:

1.集报清单一式三联(第一、二、三联);

2.加工贸易进出口集中报关货物电子申报单数据删除申请表; 3.海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书面审批。海关审核企业递交的资料,并按程序三级审批。

(四)电脑删除。经三级审批同意后海关对该集报清单及对应电子底单进行删除,并将集报清单一式三联退回企业。

(五)后续处理。企业将该集报清单拿回主管海关删单。

(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七)办理时限要求: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办结。

1.5 办理集中报关货物电子申报单的修改手续

(一)所需单证

企业已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集中报关货物电子申报单,因填报错误向主管海关申请修改,需提供以下单证: 1.海关业务受理表;

2.电子申报单修改申请表;

3.合同清表(属于“电子帐册”的,须打印表头及相关内容; 4.企业情况说明报告;

5.打印的已实际进(出)的电子申报单及其第三联复印件; 6.登记手册及复印件;

7.企业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查验记录表; 8.进(出)仓单、提单、装箱单; 9.报关单和司机簿及其复印件; 10.海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注意事项

1.电子申报单的修改条件:

(1)因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申报单数据申请错误的;(2)因企业操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电子申报单申报数据与实际进出境货物不符的,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以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的;

(3)其他特殊情况申请修改电子申报单数据,经海关核准同意的。2.需属于以下进(出)口集中报关货物电子申报单可修改项目:(1)监管方式;

(2)贸易国别(地区);(3)备案序号;(4)规格;

(5)原产国/消费国;(6)数(重)量;(7)总价。

(三)审批权限与办理时限:经审核,单证齐全、符合电子申报单修改条件的,经三级审批,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下厂核查时间)。

1.6 办理分册核发手续

(一)所需单证: 1.海关业务受理表;

2.企业申请报告(来料加工企业申请分册需加盖经营单位公章); 3.登记手册(总册);

4.分册(未使用登记手册); 5.加工贸易分册预录入呈报表; 6.分册申请表;

7.异地备案注册证明书;

8.分册申请口岸相关报关单; 9.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二)注意事项

1.加工贸易分册预录入呈报表的手册编号应与总册的手册编号相符; 2.分册的有效期在总册的有效期之内;

3.分册只能有一个口岸,异地报关分册的口岸必须在总册审批口岸范围之内,深加工结转分册的口岸可超过总册审批口岸范围;

4.分册的进出口商品项必须在总册审批的商品项范围内;

5.分册经营单位、加工生产单位、商品序号、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 价、币制等必须与总册对应项一致;

6.分册的进出口商品数量必须在总册备案的对应商品数量范围之内,分册申请商品进出口数量小于或者等于总册备案对应项总量与已实际进口量及已签发分册对应项累计备案数量之差。

(三)审批权限与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需经三级审批,5个工作日完成。

1.7 办理分册变更手续

(一)所需单证

1.海关业务受理表;

2.企业申请报告(来料加工需商务部门审批); 3.登记手册(总册); 4.分册;

5.加工贸易分册表更申请表。

(二)注意事项

1.分册可以延期,但不得超过总册的有效期限;

2.分册的进口或出口商品项可以增减,但增加商品项必须在总册的进口或出口商品项范围之内;

3.分册的备案进口或出口商品数量可以增减,但增加后数量与已签发的分册对应项备案累计数量及总册对应项已进口或出口数量的总和应小于或等于总册对应项备案数量;减少分册数量应先确认该分册对应商品项的进口或出口数量,分册减少后数量小于或等于分册对应项备案数量与该分册对应进口或出口数量之差。

(三)审批权限与办理时限:符合变更条件的,需经三级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

1.8 办理同一关区内设备结转手续

对结转双方加工贸易企业属同一关区的,企业在转入方主管海关同时办理设备转出、转入手续。

(一)所需单证: 1.海关业务受理表; 2.企业申请报告;

3.登记手册或减免税证明;

4.设备结转申请表(来料加工需商务部门意见); 5.本次设备结转清单;

6.双方协议、企业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 7.进出口报关单; 8.原设备进口报关单; 9.终止协议批复;

10.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二)注意事项:

1.申请结转出口的减免税设备和不作价设备仍在海关监管期限内且尚未办理解除海关监管手续;

2.申请结转出口的减免税设备和不作价设备属企业原进口的设备;

3.对设备的终止,须提供企业合同核销情况;对设备搬迁或分股的,须出具设备转出口的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申请转出设备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出设备进口总量的1/3;

4.结转双方企业法人一致;

5.结转双方设备品名、数量、商品编码、规格型号一致,并与登记手册相符; 6.转入企业已在海关办理结转相关需征税的设备征税手续。

1.9 办理特殊通道放行手续

(一)所需单证

企业因超过合同备案指标或无法再延期,合同成品须申报出口或办理集中报关、余料结转等手续向海关申请办理 “特殊通道”放行手续的,需提交以下单证: 1.海关业务受理表; 2.登记手册; 3.企业申请报告; 4.特殊通道申请表; 5.报关单预录入复核表;

6.对属超出合同备案指标的,还应提供海关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单。

(二)审批权限与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特殊通道业务申请需二级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

1.10 办理溢余料件纳入监管手续

需先办理联系单,并根据联系单相关内容打印进口报关单。

(一)所需单证: 1.业务受理表; 2.企业解释报告; 3.进口报关单;

4.企业登记手册。

(二)审批权限与办理时限:符合申请条件的,需经二级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三篇:**乡干部集中轮训工作方案

**乡干部集中轮训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乡干部集中轮训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县委组织部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集中轮训,进一步帮助干部深刻领会总书记提出的治国理政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熟悉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帮助乡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强化党性锻炼,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帮助乡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民主议事、依法办事、公正干事的能力;帮助乡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提升履职能力和团结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轮训的重点内容

1、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

2、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培训;

3、总书记视察甘肃“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

4、中央省州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

5、扶贫政策和工作业务。

三、轮训对象和时间

此次集中轮训的对象是乡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从今年2月下旬开始,5月底前结束。

四、轮训的方法方式

根据干部工作实际,在培训形式上注重灵活多样、讲求实效。采取专题辅导、经验介绍、案例剖析、讨论交流、菜单选学等方式,用深入浅出、浅显易懂的语言组织教学,确保干部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五、轮训班次和任务分工

集中轮训工作采取分批进行的方式,重点任务是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统筹安排好培训班次、人员、课程等工作,实现干部轮训工作全覆盖,确保质量效果。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乡党委不断强化责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认真做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把此次轮训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作为落实脱贫攻坚一号工程的具体措施,纳入工作范畴,统筹安排部署。

2、精心组织。培训班要严格按照上报计划组织开展,内容要紧扣主题、紧跟形势、针对性强;确保培训质量高、效果好;同时要根据具体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参训班次、范围、时间,有效避免工学矛盾,确保应训尽训。

第四篇:集中开工仪式工作方案

xxxx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工作方案

(草案)

xxxx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拟定2015年x月x日在xxxx工程现场举行,此次活动的举行,即使xx市党委政府及xx园区对我司项目的支持与重视,亦是我司对xxx项目进行宣传展示、促进项目招商的良好契机。为确保仪式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xxxxx集中开工仪式

二、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时 间:2015年x月x日上午10:30(待定)地 点:xxxxx项目现场

参加人员:市XXXX及市级各相关单位负责人、xx园区领导、企业代表、施工队伍、各大媒体;

三、活动流程 08:30 工作人员到位 09:00 我司参会人员到位

10:00 参加活动的领导、嘉宾陆续到场 10:30 领导入场、活动正式开始 议程(略)

四、工作安排分工

(一)行政部

1、负责参加活动人员组织、通知及考勤工作;

2、负责活动现场的协调;

(二)销售部

1、负责活动现场的布置及活动现场所需物质的准备,具体包括仪式现场的舞台背景喷绘制作、舞台及背景桁架搭建、绿地毯、音响设备、空飘、大红绸花、方队牌、绶带、大红绸花、小红绸花、塑胶凳、讲话台及绿色植物等物资的准备等物资的准备;

2、负责礼仪队伍的组建、培训及彩排工作;

3、负责整个活动的统筹、工作方案制定、活动流程的掌控及领导发言稿的撰写等工作;

4、负责活动现场摄影记录及后期宣传工作;

(三)工程部

1、负责活动现场、道路的平场工作,做好方阵白线的划分、拉好警戒线;

2、掌控好机具鸣放时间(控制在8秒以内)。待仪式结束后,指定专人将机具上的大稠红花回收,存入仓库备下次使用。

3、协同保卫部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车辆停放位置指挥等工作;

(四)物业部

1、安排2名保洁人员,于26日早晨提前到达活动现场,做好现场保洁维护。

2、做好奠基培土环节的奠基石、铁锹及活动所需矿泉水300瓶等物质的准备;

(五)安保部

负责活动现场安全保卫、车辆引导、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六)报建部

负责于26日18:00前将宣传展板摆放到位;

(七)财务部

负责整个活动所需经费的保障;

五、注意事项

参加开工仪式人员统一着正装、佩戴工作牌,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统一出发,待仪式结束领导离开后再有序解散,要服从指挥,保持现场秩序,展示出万贯的良好精神风貌。

xxxx 企划部

2015年X月XX日

第五篇:医疗机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xx精神及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为规范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执行医疗行为规范,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有效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人民的医疗安全和身心健康。

二、集中整治时间

从2013年3月上旬至4月30日。

三、集中整治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集中整治人员组成组 长:xxx

成 员:医政股1人、疾控中心2人、卫监所2人。

五、集中整治内容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的执业范围、执业行为是否规范。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感染管理情况:

1、医疗机构院感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各项规章制度和消毒灭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3、是否强化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和院感知识的培训;

4、各科室是否执行消毒、灭菌登记制度;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是否按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置和登记。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控制工作:

1、疫情登记报告情况;

2、预防接种情况;

3、艾滋病监测情况;

4、结核病随访情况。

六、整治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自2013年3月11日—15日开展本单位自查,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2、县卫生局自2013年3月18日至4月15日组织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等单位骨干力量对全县医疗机构依法进行一次以院感管理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和监测,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县疾控中心应同时做好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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