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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奎文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第一篇:奎文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奎文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近年来,林西县交通运输系统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了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依法行政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精神;加大了交通运输普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并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0年第 2号)及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2011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内交发„ 2011‟ 209号)要求,结合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赤交发„ 2011‟ 94号文件部署,结合普法工作主要以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三方面为考核评议重点,着重抓了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交通运输系统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法制暨监督机构,落实普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不断完善的今天,只有运用法制杠杆,抓好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办事,才能使交通运输部门行政职能得以充分发挥和运用,才能树立交通运输行业的良好形象。我系统党组一班人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采取了一系

列措施。一是,完善了法制工作机构,成立了执法监察股和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根据要求,成立了交通运输普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和兼职工作人员,夯实了法制工作基础;二是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了考评、奖罚制度,同时按照要求,每年及时对各执法单位办理行政执法委托书,做到执法主体合格;三是在考核评议上明确考核范围、考核重点、考核程序、基本标准、组织方式、计分办法、奖励措施等,四是规定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时必须着装整齐规范,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运政、路政等执法人员都实现了规范执法,维护了执法工作的严肃性;五是系统领导带头学法讲法。局长、分管局长在大会、小会上经常强调普法、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要求广大执法人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力戒知法违法。分管领导和执法监督人员经常深入到执法单位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争各执法单位的处罚文书严谨规范,处罚适度得当,从而优化了执法环境。

二、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执法队伍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取决于执法者素质的优劣。运管人员,路政人员很大一部分都来自招工人员,普遍存在自身素质不高,工作水平低等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

《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国家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行政执法的需要,我们把法制学习培训工作作为提高执法人员基本素质的基础。首先,在年初制订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结合“五五”普法制订了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把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到实处。其次,我们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其他各类活动。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意识,规范交通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增强了他们的服务意识。我局每年都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制学习,认真系统的学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几年,我们除参加县里组织的法制陪训学习外,还专门聘请了法律老师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通过培训学习,使广大执法人员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在执法过程中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行业新形象

我系统着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对全体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军训,运管、路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做到了言行举止规范化,树立了文明执法的新形象。同时他们开展了岗位练兵,增强了执法能力。各执法单位都注重加强对基础内业工作的管理,各单位都按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完善执法文书档案管理。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纯洁性

在抓好法制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对交通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局成立了行政复议领导小组,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全县交通系统的行政执法进行有效的、全面的监督。我们完善了各项制度和监督制度,用制度去约束人,用制度去监督人;局执法监察人员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执法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随机抽取部分案卷材料进行了认识查阅。防止了执法人员徇私舞弊,保证了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纯洁性。同时,各执法单位都结合自己的执法特点制定了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办事公开,执法公示,防止了执法过程中的腐败现象的发生,在社会上树立了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近几年来,我们通过加强交通法制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经过认真自查自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得分: 95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进一步抓好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力度,使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更上新台阶。

第二篇:关于我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交通运输系统 行政执法工作的调查报告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9月2日)

2012年以来,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行政、强化服务”的理念,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有效地促进了交通运输事业和谐发展。几年来,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基本达到了执法主体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内容公开化,执法程序制度化和执法监督经常化的目标,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的进程。我系统多次被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6个门类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1300名。担负着全市8个县市区的交通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工作。

1、提升了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费收转岗人员充实,现有执法队伍在综合素质、年龄和知识结构上都有了明显改善。目前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学历也基本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奉公、服务社会的思想和业务技能方面,也有了显著提高。我局十分注重培养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素质,注重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执法素质。几年来,我们坚持每年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等执法综合业务训练,年底实施严格的执法效能考核。通过坚持对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培训,全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正在逐步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文明高效的高素质执法队伍,有效地提高了全市交通综合执法效能。

3、对新进执法队伍人员,我系统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交政法发[2012]681号)等相关规定,健全完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监督制度体系,坚持“凡进必考”,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考核制度。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上,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定期对在编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考核。近年多次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制部门负责人参加省厅组织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六五”普法以来,组织各级理论中心组学法6期,举办法制讲座2期,参加人员近200人次;全市“六五”普法考试我局参考率均达到100%,通过率100%,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晋升和使用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我系统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我局开展“六五”普法以来,组织各级理论中心组学法5期,举办法制讲座3期,参加人员近100人次。

4、我系统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和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探索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由于我们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规范执法行为,办案公正准确,2012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共1970起,其中道路运政1745起,海事137起,公路路政88起;运政部门作出行政许可4285件,海事1694件,路政54件。市公路管理局共检测车辆153700多台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2400多台次,卸载43560吨,做到了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100%。

二、亟待解决的问题

1、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专业人才匮乏,特别是缺乏法律型、技术型人才,少数执法人员自我要求、自我约束、自我规范不严,缺乏主动服务意识,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感,缺乏敢为人先的勇气和胆量。

2、执法人员持多证执法的困惑。持多证执法的部门,全国只有交通运输系统是个例外,交通运输部令2Ol1年第l号的第二、第五条明确规定: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部颁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而《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规定:已经国务院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统一样式颁发了行政执法证的,不再按本办法重新发证,但应当由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向省政府法制局备案。可在现实执法中,我们的执法人员一个人要同时亮部、省颁发的行政执法证,方可执行公务,执法人员苦不堪言。

3、行政执法体制不够健全。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不清,关系不明确,执法效率低也是少数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如市直运管部门同交警部门的职责、职能在某些方面存在交叉。两个互相独立的部门,行政上没有相互隶属关系,所带来的弊病是体制不顺,权责不一致。

4、趋利执法问题没有根除。行政执法是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追求的应当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在目前,一些执法机构的超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办公经费主要靠行政执法的途径获得,导致了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为追求部门利益或个人私利而趋利执法的问题,“三乱”行为时有发生。行政执法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处罚文书还在使用手写,极易产生不规范的文书,存在隐患,不能有效实施联网管理。

5、法律严重滞后。城市客运划归交通部门管理后,至今没有出台一部相应的法律法规。

6、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行政执法受处界干扰干预太多,影响执法力度,执法环境的恶劣直接影响执法力度。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难以得到充分保护。

三、重点和难点问题

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重点和难点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比较研究、实证研究而寻找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方案。目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行政程序法原则的效力问题。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将是立法中要突出的重要问题。这些基本原则是否应当具有直接的规范和约束力?立法中应如何处理?

第二,行政程序的一般规定与特别行为程序的关系应如何处理?一般程序规定是不是行政程序要求的“底线”?抑或特别程序优先于一般程序?

第三,行政程序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应如何处理?是新法与旧法的关系还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例如,行政许可和处罚程序,是使用《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还是适用行政程序法?

第四,行政主体和相对人违反程序的法律责任应如何规定?违反程序的行政行为将导致何种法律后果?相对人违反程序与行政机关违反程序在法律责任上是否应有所区别?

第五,行政程序立法形式应当如何选择?

四、几点建议

1、进一步规范和监督依法行政。如何改善执法状况,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是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把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有机统一起来的一种制度创新。它通过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明确执法权限,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既不越权又不失职;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通过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臵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提高。通过分解执法责任,把执法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上,并通过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将责任承担落到实处,从而使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承担紧密挂钩,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受追究。一是防范行政权沦为恣意行使的不受控权利;二是给相对人表达的权利,集中表现在陈述申辩权;三是给相对人参与的权利,如行政机关的告知义务,当事人的知情权。这一切的设臵均是为了给相对人应有的话语权。但是行政权又是一项追求效率为优先的积极权能,它的全部本质意义存于行政权的“为”字。

2、进一步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创新考核方式,拓展考核渠道;试行考核末位淘汰制,建立健全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开展执法情况内部稽查会审,畅通外部投诉监督渠道,严肃查处执法过程中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励机制,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予以表彰,调动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

第三篇:交通行政执法

交通行政执法实习报告

从9月3日到9月16日,我在章丘市交通局及其下属单位进行了为期十四天的实习,接触实际,学习新知,感受颇多。尤其是交通局领导的大力支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各单位的鼎力协助,同样使人感受到这些单位对大学生的重视,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了交通系统对人才的重视程度。行政执法工作学习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有不足处,我会以此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学业水平。

现将2012年行政执法的实习情况总结如下

前期准备:

知道我在章丘市交通局实习后,我上网查找了一些资料,对交通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和章丘市交通局进行了初步的了解。然后我又和其他实习的同学互相交流了解了相关的情况,交换了自己的意见。进一步加深了对实习的了解,对实习的前期工作做足了准备,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对实习是充满了期待。2012年,9月3号在辅导教师刘鑫的协调下,我们来到章丘市交通局,跟随我们这次实践活动的负责人参观了交通局,了解了活动的主要内容,明确了自己实习的任务和目标。

实习认识:

(一)交通行政执法的内容:

交通行政执法指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依法委托的事业组织、法律和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交通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贯彻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社会性管理活动。广义的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包括交通行政处理决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等。

(二)交通行政执法的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

2、参与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管理。

3、负责全市道路交通战备运输组织管理工作,并根椐市、市政府指令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

4、指导交通行业企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管理与业务指导工作,做好交通行业审计工作。

(三)案例分析

2012年9月10章丘市交通局执法人员在汽车站内执行公务时,发现鲁J ZL6154客车上20位旅客中有4位旅客购买的车票与该车的营运路线不符,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怀疑。两位执法人员出示了执法证件后表明身份,立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询问并制定询问笔录。在现场调查中驾驶员王某承认,为了多招揽顾客,擅自制作了一块章丘市至临沂市的路线牌,以此诱骗旅客至济南市里后再盘换给其他至临沂市路线的客车承运。当问及是否是第一次时,驾驶员称已经是第六次了。并对其前几次的违规营运行为进行了简单的供诉。

这是典型的普通行政执法案件,在交通行政执法中属于常见的的案例,我亲自参与了本案的处理,深切体会到实践与理论的差别。同时我也在此次案件的处理中,第一次尝试书写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但增强了理论知识而且学会了与行政违规者的交流的技巧,可谓是实践出真知。

存在问题:

虽然,在实习中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中没有的实践经验,但也从中总结出了行政交通执法中的诸多问题。道路运政执法中,依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方法简单粗暴、重处罚轻教育,重结果轻程序等问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执法方式与依法行政、依法治运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

有的执法人员在进行道路运政执法时,未按要求主动出示身份证件,或者根本不出示身份证件:有的执法人员笔录制作不规范,内容不全面、模式千篇一律不能反映出当时的真实情况;有的执法人员不熟悉法律条文、不会运用法律条文或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 有的执法人员程序操作不严格,在处罚程序上将简

易程序与一般程序混为一谈;在自由栽量方面,有的执法人员感情用事,执法中随意性很大。

2运政执法中调查取证存在一定难度。

运输管理对象不肯配合、拒检冲卡、暴力抗法等现象时有发生,加之,执法人员存在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使我们的道路运政执法在对违

法行为的查处中或证据难以取得,或证据不够充分等,无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3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据统计,除内勤人员外,每天能上路检查的人员很少,被处罚车辆只占违法车辆的10%左右,大量违法车辆的逃避,使一些司机产生侥幸心理,认为被抓住是偶然的,为了谋取不当利益,越来越多的司机采取超载超限运输的形式

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一是缺少交通管理和交通执法的研究型人才。交通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掌握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管理学的知识,了解社会综合情况和国家的总体政策,才能发现交通执法中存在的深层次的矛盾,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而我们的一些法律工作者由于法学理论知识薄弱,遇到问题和难点,不是积极想办法解决,而是埋怨上级机关或推给领导,未能履行好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二是缺少综合型的法律人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建立有限政府,弱化行政权利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这就需要我们交通法律工作者不仅掌握交通行政法律知识,还要掌握民事法律知识、诉讼法律知识,具有应急应变的能力。我们一些法律专职工作者由于缺少综合法律知识,普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其一是法律知识基础薄弱,甚至不懂一些法律常识性知识。

4处罚文书送达难和执行难。

目前普遍存在着处罚文书送达难,执行更难的现象。处罚文书送达难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时,一些违法当事人故意躲避,执法人员往返数次都不能送达。

解决对策

1运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进行道路运政执法工作。

2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建立高素质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强化法制培训,规范调查取证行为。

3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慎用自由裁量权以体现执法的公正性。

4理顺执法体系,改善交通行政执法环境.加强对交通执法队伍的监督,增强与广大群众的交流,建立交通行政信息公开,实现透明阳光执法,增强普通民众的认可度。

实习心得:

1、我在实习中出现了顾此失彼,手忙脚乱的情况。自己的知识与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能妥善处理!学习还不够主动、积极。有时候是被动学习,把学习看成是应付,没有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

2、今后努力方向,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学习中,发扬团结务实的精神,遵守相关规则,认真学习业务知识,要拓宽自己的知识面、要加深知识的深度,用最新的法律知识武装自己,时刻保持与时俱进

3、要想学以致用,就必须认真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注重实践的作用,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深入社会,积累经验,才能学有所成!

第四篇:交通运输系统

交通运输系统一、国家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

1.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

2.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3.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4.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6.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工作;实施船舶代理、外轮理货、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7.制定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行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

8.负责部机关、部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9.负责政府间交通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资工作;管理公路、水路交通与国际组织有关事宜,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0.管理和指导港口、航运公安工作。

11.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国家海事局主要职责

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以下简称“海事局”)已经成立。海事局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交通安全监督局)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交通部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海事局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

海事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二)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四)负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负责港口对外开放有关审批工作以及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负责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八)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注: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修改之前,海事局仍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名义对外开展执法管理工作。

第五篇:2011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材料

宁波市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

2011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2011年,宁波市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在市建委及委法规处、房交处正确领导、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继续坚持以“依法登记”为重心,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为基础,狠抓规范性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执法目标责任,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具体到工作中,以“三思三创”主题活动为契机,调整思路,积极调研,主动宣传,强化服务,有力地推动了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中心2011年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11年初,中心总结了以往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教训,确定了中心的法制工作围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行政公正廉洁执法、化解社会矛盾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及信访维稳等工作目标而展开。在明确工作目标的基础上,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不同要求,中心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科室及人员,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不重不漏。在科学安排行政执法具体工作的同时,中心积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处理机制。一是中心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目的,积极开展单位职工分批次、有重点的学习各类登记业务

知识,详细讲解业务文件的规定,并进行笔试考核,同时积极参加法制办等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深化理论知识,参加培训共计200余人次。二是调整优化窗口人员配臵,提升窗口执法水平,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推行“无午休”办公制度,树立中心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三是组织中心业务骨干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观摩学习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强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四是按照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五是在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同时,中心十分重视自身行政行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落实好自身岗位廉政风险评估内容,避免在行政过程中滥用职权等问题发生。

二、逐步清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规范建设。由于近年来新的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以及旧有法律法规的修改、补充、废止,原来我单位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及适用事项已不同程度的发生了变化,有些规范性文件已不再适应当前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针对这一情况,中心着重对各类行政执法依据性文件进行清理归类,使之成为一项定期化、常态化的工作目标。

一是集中力量完成了《宁波市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的起草、征求意见、修订、定稿的工作;同时还对中心业务操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进行了一次较为系统的整理,分别于3月中旬和4月中旬将《宁波市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业务操作规范(试行)》和《房屋登记法规文件汇编》编辑成册、下发使用,为中心业务制度的规范化提供了标准的统一尺度及较为详尽的学习参考资料。

二是积极推进全市房屋登记业务操作规范标准化工作。组织召开全大市房屋登记业务标准化专题会议,开通了全大市房地产业务交流论坛;成立了业务操作规范标准化编写小组;建立了疑难问题合议机制。同时配合市建委将完善后的业务操作规范逐步推广至宁波全大市,形成宁波市房管系统统一的业务操作标准。

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设方面,今年年初中心制定了行政执法的工作纲要,提前规划制度建设工作,目前中心较好地完成制度建设工作目标。一是中心制定了《关于加强房屋业务登记管理的通知》、《关于出具《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有关操作事宜的通知》、《业务操作会议纪要》等二十多项业务规范性文件, 明确了业务操作的具体依据和方法,保障了行政执法程序性。二是抓紧筹备出台司法限制业务操作规范,形成业务操作流程标准,并在充分论证和检验的基础上,适时向其他县市区推广。二是积极主动与各县(市)区房管部门构建业务交流平台。实现各地房屋登记工作交流的常态化。定期就各县(市)区房屋登记操作实践

中新出现的疑难问题深入讨论、提出意见,形成统一处理机制。三是组织力量对构筑物登记业务的开展进行研究和准备,对收件要件、审核要点、应注意事项等内容予以细化,制定出稳妥可行的操作流程草案,完成《浙江省海上构筑物登记实施意见》等多项征求意见稿。

三、积极落实信访维稳、普法交流等各项日常工作。

积极响应落实市建委对窗口服务建设的要求,不创新服务工作方式,持续改进来信来访接待及咨询解答工作方法。以“高效、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切实解决来信来访及咨询群众的合理诉求为根本任务,力争在创建信访咨询服务工作的优质品牌。

(一)信访维稳方面。2011年中心处理房产权益疑难纠纷共计70余件,其中经中心集体会审并形成书面调处意见的3件;经我单位沟通、协调,相关权益方达成一致并及时解决的有20余件;答复网上咨询120余件,接待来人咨询日均5-6件;收缴假证24本。

(二)普法工作方面。中心对及时总结行政诉讼案件中暴露出的业务操作问题,召集业务办理人员不定期集中学习如何防范这些风险在加强内部培训的同时,同时积极联系银行等登记业务服务单位,开展抵押登记业务交流,取得了良好成绩;并利用各类展会、中心门户网站等媒介平台宣传、普及房产登记法律法规及各类房产新政,接受群众询问千余

次,发放业务办理、法规政策宣传册约1000余册,增加了房产登记业务办理的透明度,树立了中心良好社会形象。

(三)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房产查封和解封业务是中心的一项核心工作,具有高风险性,截止目前共计办理2276件。为了保证业务安全性,排除操作风险,中心多次到法院就查封、解封业务中实际问题、工作程序乃至诉讼等进行协调沟通,提出意见,避免了因沟通不畅出现的登记问题,理顺了与法院的工作关系。中心孙素军同志被浙江省政法委员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

四、本小结暨明年工作展望。

中心在落实本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基础上,明确了工作思路,突出了工作重点,认真执行了各项工作计划,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同时在工作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各项工作制度的衔接尚需优化;审批、登记模式尚需调整;处理突出、突发问题能力尚需加强;工作人员法制理论深度、法制意识尚需提升。中心将在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不足制定下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集中力量,有重点地调整业务登记模式;有步骤地推进业务操作规范化工作;有力度地深化中心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开展新业务调研,扎实、稳步将中心的行政执法水平再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宁波市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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