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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行政区划调整研究

长株潭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行政区划调整研究



第一篇:长株潭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行政区划调整研究

长株潭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行政区划调整研究

摘要:行政区划与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内在的联系,行政区划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在分析长株潭地区现行行政区划体制与区域经济发展不适应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行政区划调整的建议,使行政区划更好地适应长株潭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关键词:长株潭地区;区域经济发展;行政区划调整

区域经济发展问题是当今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而行政区划是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株潭城市群处于我国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和长江经济带的结合部,区位和交通条件优越,保持着强劲的发展态势。但事实证明,长株潭区域经济一体化也没能摆脱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适当调整行政区划,促进长株潭城市群更快更好地发展乃当务之急。

一、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现阶段,在我国特有的政治体制下区域经济发展主要是以行政区为界而展开的。行政区划的设置和变更直接影响着区域经济发展。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必然受到行政区内行政机关的各种行政权力、发展战略和政策等影响。行政区划作为国家划分和配置地方各级政府职能的基础,从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方面影响和制约着经济体制和经济活动,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影响着资源开发、工业布局、城市发展等方面的战略选择和规划制定,成为促进或阻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区域经济发展的最终趋势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当行政区划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时,就会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否则,就会产生所谓的“行政区经济”现象,即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区域经济现象。“行政区经济”现象将导致行政分割的矛盾很大,进而导致区域经济无法实现一盘棋式的共同发展。

行政区划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前提和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行政建制的撤设、行政区的规模等级、行政区范围的合理性及行政中心的设置等影响着区域自然资源的开发、生产要素的空间流动与配置、经济活动的空间组织,从而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多方面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纵向权力结构确定的中央与地方关系、集权或分权程度直接关系到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决策与调控能力,影响着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政府产业、财税、金融、投融资等政策,反映政府在一定时期的经济意图,体现政府基本政策倾向,直接介入经济活动并对经济运行进行有效干预,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和区域经济发展,都将产生很强的导向乃至直接的决定性作用。三是地方政府为履行政府职能,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计划、组织、管理、调控区域经济的具体政府行为,都直接或间接地介入区域经济活动,作用于区域资源配置,对区域优势发挥和区域经济发展产生更为直接、突出、独特而深刻的影响。同时,在中央与地方分权体制下,受制于施政范围限制和经济利益驱动的地方政府,在对涉及到跨行政区,涉及区际利益关系的一些矛盾与问题处理上,能否着眼于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采取相互合作、因势利导的理性行为方式,将会对跨行政区的区域经济成长、发育、发展产生十分深刻的影响。此外,行政区划等级不同,地方政府在行政体制中地位不同,不同层次的地方政府的职能大小,对区域经济发挥的影响程度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二、长株潭地区现行行政区划不适应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面积2.8万平方公里,2006年人口1 300万,经济总量2 818亿元,分别占湖南全省的13.3%、19.2%、37.6%,是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结构紧凑。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发展目标被定为形成长株潭三市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基础设施完备和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存共生、要素市场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的高效率、高品质的多中心型城市群地区。目前,长株潭城市群整体经济虽然保持着强劲的发展态势,但大量事实表明,长株潭区域经济仍然在按行政区经济规律运行。行政区经济界限如同一堵看不见的墙对长株潭区域经济的横向联系产生着刚性制约。随着长株潭一体化的步伐越来越快,跨区域的需求就越来越多,而长株潭地区的行政区划却越来越无法满足其需求。

1.现有的市管县体制与生产力布局的变化及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相适应,妨碍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首先要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而现行市管县体制却越来越成为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障碍。市管县体制是在我国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对于密切城乡关系,加强城乡合作,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等诸多方面都有过一定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区域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尤其是市与县经济差距的缩小,该体制下的市县矛盾、区县矛盾日益突出。许多市视县为附属行政单位,要求县的经济发展从属于市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导致了这两个利益主体的经济发展冲突,使市管县演变成为市压县或市刮县。在市管县体制背景下,市的发展偏向于中心城市而轻视所管辖的县(市),不仅没有带动县(市)经济发展,反而使其发展受到压抑。例如,株洲市所辖南部的茶陵县、炎陵县距离株洲市实在太远,不仅没有带动其发展,推动城乡耦合,反而要为其中心城市株洲发展提供资源,限制了自身发展。

2.城镇型政区数量小,规模不大,集聚辐射功能较弱,影响区域经济的资源整合城镇型政区是一个区域经济、政治、社会、教育、科技及文化活动的最基本单元。伴随着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 城镇型行政区划建制在整个行政区划体系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而城镇型行政区划空间的不足正严重制约着城镇化的进程, 这就迫切要求在城镇化进程中对政区设置做出适当的调整。城镇作为经济的中心,集聚了比较高的能量,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向四周放射其能量,这也是由城镇经济活动的本质决定的:城镇发展必须以周边外围地区为腹地,为其提供必要的生产要素和商品市场;周边外围地区需要借助城镇核心区的经济辐射,带动和影响当地产业的发展,实现与城镇对接,从而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步伐。长株潭城镇体系受自然、历史、政治、经济、交通等因素的影响,形成了自身的特点,但在职能结构、规模结构、空间布局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1)城镇型政区数量偏小,规模不大。长株潭地区现有大城市仅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个,且三市市区人口、面积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种状况对区域城镇的影响是以“极化效应”为主,辐射和带动力不强。长株潭地区现设乡镇数量为293个,远低于国内发达地区水平。(2)市辖区结构不甚合理,特别是新区(郊区)和县城偏小。市中心区人口和经济活动高度密集,造成诸如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环境污染、城市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行等一系列问题;而新区(郊区)和县城发展缓慢,规模偏小,功能单一,没有形成明显的集聚规模,尤其缺少中等城镇这一重要环节作为地域辐射中心,城镇体系尚待完善。(3)各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较弱,各城镇职能结构趋同,城镇之间的联系松散,缺乏合理的分工和协作。由于第三产业发展相对缓慢,市中心区的服务功能较差,对周围地区的辐射力较弱,市域内各城镇职能雷同,外向型经济不发达,缺少互补性。(4)城镇化水平低,地域差异较大。株洲所辖四县一市中除株洲县城镇化水平较高外,炎陵、茶陵、醴陵和攸县的城镇化水平都很低。全市城镇密度和城镇化水平在地域分布上也存在着明显差异,靠近市中心区的城镇发展水平明显高于边缘地带。(5)有些市辖区范围狭小,管理幅度较窄。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和产业的快速集聚,中心城市城区的发展空间基本饱和,人口过密的状况逐渐严重,经济建设项目和社会发展项目缺乏布局空间,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导致长株潭地区行政分割现象比较突出,生产要素很难在区内自由流动、配置和整合,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发展。3.乡镇行政区划不合理,行政管理成本大,制约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

长株潭地区部分地方乡、镇政府规模虽小,可公务员动辄上百人,可谓“生之者寡,食之者众”,成为行政重负。这样的状况不便于管理,而且机构繁多,严重影响了办事的效率,对经济发展也很不利。乡镇政府职能过宽、机构臃肿、支出膨胀,是造成农民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据统计,目前长株潭地区共有乡镇数量293个,乡镇平均人口数量约为16 587人。一方面,这样的基层行政建制规模在现今“行政区经济”作用下,受到了行政区划体制的限制,农村生产要素难以按照市场需求进行有效配置,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得不到合理开发利用。在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建设时,往往各搞一套,无法统筹规划、集中建设,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不利于农村城镇化的推进,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乡镇的班子委员会一个也不能少,导致官民比例偏高,造成基层行政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有限资源的巨大浪费,加大了行政管理成本。

三、长株潭行政区划调整的政策建议

为了适应长株潭区域经济迅速发展的内在需要,我们必须在遵循行政区划体制改革一般规律与原则的前提下,结合长株潭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长株潭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措施。

1.逐步取消市管县体制,实施省直辖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必须考虑到我国的区域特点和区划结构,对我国行政区划层次与管理幅度有科学的认识,应该以逐步取消市管县体制作为突破口,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出于实际考虑,长株潭城市群实施省直辖县的具体步骤为:首先,认真总结并推广浙江和湖北等地“扩权强县”、“留利农村”的经验,结合行政审批制度、从扩大县财权、事权、人事权入手,逐步弱化地级市干预县级政府公共事务的行政能力。其次,认真总结海南省“小政府,大社会”以及省直辖县市和设置重庆直辖市的经验,并根据自然地形与周围省级政区调整,逐步形成省——县——乡三级制。最后,根据宪法规定,长株潭地区的12个县(市)除长沙县、望城县、株洲县、醴陵市、湘潭县、湘乡市外的6个县(市)归湖南省管,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不辖县(市)。

2.调整不合理的城镇型政区设置及其布局,促进城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长株潭地区的城镇型政区设置及其布局,应当逐步形成以长沙、株洲、湘潭为核心和中心结点的放射性城镇布局,以三纵两横(即一主两次两辅)的“冉”字型结构支撑起整个区域的城镇发展空间。长株潭地区城镇将形成省域中心城市组群——区域中心城市组群——重点镇——一般建制镇四级结构。根据这个设想,特提出以下具体建议:(1)根据自身特点,以区域资源开发最优化为前提,依据地域分工原则,积极扶持主城区(含新区、镇)的发展,培育小城镇,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逐步由“点”开发向“轴”开发过渡,最终向网络化推进,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最终达到区域均衡发展,形成以长沙为中心的长株潭优势产业群和城市群,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区、支撑点和依托地。(2)以市域主城区(含新区)为核心,以县城(含县级市)为次级中心,以市域城镇为片区乡镇地区中心,形成主城区(含新区)——县城(含县级市——建制镇三级结构,带动广大乡镇,加速城乡一体化,提高城市化水平。

在实行省直辖县、县脱离地级市管辖之后,必须预留中心城市发展空间,适当扩大市辖区范围,调整原有市辖区格局,使其能够满足城市内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人

居环境建设等对空间的需求,吸纳更多的外部要素,增强城市发展的能量;同时可以有效地整合资源,形成合理的内部分工,优化内部功能分区、提高城市空间的利用效率,进而促进中心城市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3.合理扩大乡镇规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乡镇撤并,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由于科技的进步、交通通讯的发达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行政区域的管辖幅度可以增大一些,管辖下一级行政区的数量可以增加一些,管理机构则可以精简一些。“撤并乡镇”有利于精简机构,减少乡镇行政人员和财政开支,降低管理成本,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乡镇的经济发展;有利于优化小城镇体系,促进小城镇建设,从而推进中国城镇化进程;可以尽可能地减轻国家负担并让农民富裕起来。设立乡镇的标准应较1984年民政部的设镇标准有所改变,具体来说合并后的乡镇总人口应在5—8万为宜,面积应在100平方公里以上。长株潭地区乡镇调整完全能够达到该标准或者适当超过该标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充分尊重乡镇的历史沿革和当地居民多年形成的生产、生活习惯,不能搞一刀切。乡镇撤并以后,要严肃编制管理,按一类乡镇39名、二类乡镇37名、三类乡镇32名定编,实行“一人一编一卡”,同时为了增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减少社会动荡,应采取相关措施,多渠道分流富余人员。

参考文献:

[1]常黎.行政区划与区域经济发展——河南省案例分析[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2]陈秀山,孙久文.中国区域经济问题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3]侯景新,肖金成.行政区划与区域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4]李金龙,张素敏.区域经济发展视角下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J].桂海论丛.2007,(11).[5]曾万涛.长株潭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研究[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8,(2).

第二篇:长株潭大市场

长株潭大市场

长株潭大市场是经省政府批准立项,由湘潭市金三角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一个集百货、家电、食品、日化、酒水、纸品等为一体的一级批发市场。占地1795亩,总投资20亿元,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设有门面5000个,摊位6000个,仓库50万平方米及停车场、道路、消防、公共设施等,是中南地区最好、规模最大、产品最全、价格最优的商品集散中心。

独享天时商机无限

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融城战略已列入国家“十五”计划,是中央重点引导和培育的七大城市密集区之一,并列入世界银行DSC(城市发展战略)中南区的重点培育项目。仰天湖4000亩退田还湖工程,将建成湖南乃至全国最大的水上娱乐中心和水上拍摄基地,外加 的昭山旅游区和正在开发的沿江风光带,使方圆20平方公里内成为三市中心的商贸旅游区,具有无限的发展空间,而长株潭太市场则是融城战略的龙头项目。

地理优越交通便利

长株潭太市场地处长株潭三市中心,320、107国道交汇于此,京珠、上瑞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京广、湘黔铁路在境内设站,湘江常年通航,紧临黄花国际机场和大托铺货运机场地,交通十分便利。

政策优惠入市得利

·大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封闭运行”的原则。工商、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参加组成的市场管理委员会依据政府精神,放宽政策、搞活市场,为经营户提供宽松的经营环境。·进场业主可享受省、市、区政府给予众多的优惠政策,详见潭岳政发(2002)9号文件《岳塘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市场长株潭大市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三年内应交的工商费和地税等由金三角公司统一代缴,不另向经营户收取。

·市场经营业主可随房落户,只收取办证工本费,子女入学与本地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国家专业银行给市场经营业主提供50%购房按揭贷款。

·市场统一为经营业主代办开业所需所有证照。

·对来市场配套发展的加工业产品,其进场自销部分,只征流通环节税金。

·对来市场交易的外地车辆,除处置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处,一律不检查、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货,确保物畅人安。

·挟中国入世的风雷,乘三市融城之东风,各级政府和开发商将与广大经营业主精诚合作,共建兴旺发达的长株潭大市场------我们美好的家园。

第三篇:长株潭城市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中东部,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是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结构紧凑。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是中部六省城市中全国城市群建设的先行者,被《南方周末》评价为“中国第一个自觉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实验的案例”。在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域不协调之下,通过项目推动经济一体化,长株潭为其他城市群做了榜样。不与中部六省争龙头,致力打造成为中部崛起的“引擎”。长株潭城市群(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动议颇早。早在20世纪50年代,曾有专家提出合并三市为“毛泽东城”的构想,80年代初长株

潭经济区由构想开始转入理论探索。1997年,湖南成立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省级协调机构,开始推进长株潭三市一体化。2006年,湖南省对长株潭城市群扩容,首次提出以长株潭为中心、一个半小时车程为半径、囊括环长株潭的另外5个城市,形成如今的“3+5”格局。

2006年11月,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上,时任省委书记张春贤在报告中提出了“3+5”城市群战略。即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为中心,1.5小时通勤为半径,包括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5个省辖市在内的城市聚集区。在原“交通同环、电力同网、金融同城、信息

同享、环境同治”的基础上形成“新五同”:交通同网、能源同体、信息同享、生态同建、环境同治。[1]

2007年12月14日,国家批准长株潭城市群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一轮新的发展空间由此打开。2009年,长株潭三市长途区号统一为0731,成为全国唯一统一区号的城市群;由省领导挂帅的湖南省长株潭“两型”协调委成立,开始制度的顶层设计;长株潭城际铁路动工;8市规划局长联席会议举行。

体制机制不断创新。2011年,8市携手冲破昔日的行政条块束缚,宣布联合启动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十二五”,长株潭吹响号角,力争率先建设好“两型社会”,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增长极。

2012年7月16日,正式亮相的《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征求意见稿)描绘了未来新型城镇化的蓝图。纲要提出构建以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的新型城镇体系。到2015年,长株潭城市群城镇化率达到70%,长株潭将作为一个“超级城市”的形态出现,进而带动全省城市化进程。[1]

“启动„3+5‟城市群建设,可以迅速提高湖南城市化水平。”省政府参事、湖南商学院首席教授柳思维表示。而在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中心主任吕斌看来,城市群是解决大中小城市和城乡协调发展的最好空间尺度,“它可以提高城镇整体的发展能力”。

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周强曾表示,长株潭城市群建设有助于探索符合湖南省情的新型城市化路子,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有序的新型城市体系。[1]

中国改革开放34年,长株潭城市群极有问鼎“中国经济第五极”之势。

第四篇:长株潭两型社会调查

长株潭两型社会社会调查报告

调查目的:深入了解长株潭两型社会的建设状况,和变化;了解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

调查背景: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建立“两型社会”(即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2007年12月1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被列为中国的第四批试验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和成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国家从改革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2008年年底,试验区改革总体方案和城市群区域规划方案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1月,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2009年正式迈入新征程。近年来可持续发展成为了党的指导思想

一、两型社会:两型社会指的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整个社会经济建立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核心是节约资源,即在生产、流通、消费等各领域各环节,通过采取技术和管理等综合措施,厉行节约,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尽可能的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发展模式。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以“两型社会”为中心,我们对经常往返于长株潭的群众进行调查,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发现大部分市民都知道“两型社会”的含义,并且知道长株潭正在建轻轨,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环境方面

长株潭的一体化虽然提高了市民往返于三地的频率,加快了市民的生活节奏,但湘江沿途接纳了永州、衡阳、株洲、湘潭、长沙等城市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核心区河段水质污染较严重,再加上城市规划滞后,以及审批体制与法律规定之间的不协调性,环保法律意识淡薄,致使湘江水质、城市环保、空气污染等污染较严重。

1、区域水质性缺水矛盾突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水的需求不断增长,同时水资源的缺乏和水污染的威胁在不断加剧。一是工业的水质污染。一些污染汇集湘江,严重威胁三市居民的饮水安全。二是污水的处理率低。包括省会城市长沙,几乎没有对生活污水进行二级处理,而是直接排入江河湖泊。现在三湘四水的芙蓉国度,很难找到一条未被污染的溪河,湖南不缺水,但湖南缺乏干净的水源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些地方的水污染已经对群众的生活造成了威胁。相

关部门可以建立节水防污型社会,配置核心区各河段最小流量,开辟新的供水水源,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质。

二)城市规划方面

虽然从2008年1月1日起就施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但仍然有许多不足的地方,其中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和房屋规划最为典型。许多道路绿化建设都是由临时工实施,完工后没有对该项目进行管理,使得在该片土地上一遍又一遍的栽树种花,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湘潭的房屋规划也有点过于密集。

三)中部崛起研究中心主任吴永保认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意义重大,集工业、能源、农业和交通优势于一体的长株潭城市群,无疑具有很高的试验价值,以“两型社会”试验为突破口,将全面提高城市圈的整体素质。

资源方面: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不是简单的节能减排,而是要实现发展方式的改变

四)文化发展:“两型社会”建设中,要充分利用湖湘文化底蕴来发展文化产业,发挥体现湖湘文化的伟人和名人优势,把历史文化培养为经典文化,把伟人和名人文化发展为特色文化。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尤其要注重培育科技文化、倡导合作文化、培养创新文化、规范生产文化和健康消费文化,为“两型社会”的建设注入强大的文化活力和精神动力。

自主创新支撑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及对策研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两型产业,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两型产业技术研发与推广;两型社会建设与长株潭城市群发展研究;发展“两型”产业,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加强节约型经济体系构建,实现长株潭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展两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服务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两型社会发展;人文教育与两型社会建设的实证研究;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社会基础;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资源节约对策研究;长株潭一体化土地使用机制研究;长株潭金融服务体系研究。

五)加快湖南经济发展

湖南是传统农业大省,地处经济不发达的中部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相对滞后。“十一五”期间,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湖南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省工业化水平提高6.2%,城镇化水平提高

7.4%,三、总结

自主创新支撑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及对策研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两型产业,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两型产业技术研发与推广;两型社会建设与长株潭城市群发展研究;发展“两型”产业,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加强节约型经济体系构建,实现长株潭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展两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服务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两型社会发展;人文教育与两型社会建设的实证研究;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社会基础;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资源节约对策研究;长株潭一体化土地使用机制研究;长株潭金融服务体系研究。

电信1101班马存禄

201156110108

第五篇: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方案

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方案

加快推进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优化现有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运输服务结构,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综合效率,是长株潭“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交通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重要任务。为认真落实省委书记周强同志的重要批示,加快推进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按照《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有关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长株潭城市群城市发展规划及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个服务”为宗旨,围绕全面推进“四化两型”战略目标,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主题,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优势,统筹城乡发展、打造宜居城市、促进社会和谐。以长株潭公交一体化为核心,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加快推进长株潭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的目标,立足于高标准、高起点,大胆创新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整合三市综合交通运输资源,形成三市一体、城乡统筹,资源共享、结构优化,功能齐全、管理高效,运营规范、服务优质,经济便利、安全有序的综合交通服务体系和运营体系,科学构筑“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求。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贺仁雨 副组长:徐正宪 李晓希 胡建新 文树勋 肖文伟 杨 广 成 员:徐 建 陈健强 刘 见 陆增富 刘国林 罗 可 李建斌 谭衡鸣 陈新发 罗丽萍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省长株潭两型办副主任(正厅级)

省交通运输厅总经济师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长沙市政府副市长 株洲市政府副市长 湘潭市政府副市长

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

省地方海事局局长 省财政厅经建处处长

省长株潭两型办发展处副处长 省机场管理集团副总经理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处处长 省交通运输厅城市交通处处长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主任

省交通运输厅引进外资项目办主任陈国辉

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刘明理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玉平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章礼华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自雄 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处(电话0731—88770138,传真0731—88770033),罗可任办公室主任,彭建涛、李鸿德任副主任,负责推进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日常工作。长株潭三市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三、工作大纲

(一)实施范围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主要包括长沙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沙市城市规划区,湘潭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和湘潭县易俗河-河口地区,株洲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和株洲县渌口地区,总面积为4500平方公里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两型”发展。注重交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供与自然和城市风貌相和谐的交通环境,以零换乘、无缝对接为目标,为长株潭城市群人们提供个性化、人性化、多层次、多功能的交通服务,提高污染少、占地少、能耗低的交通方式所占比重,大力发展和使用公共交通。

2、坚持统筹协调,突出工作重点。城市群对外通道与内部设施协调发展,突出城市群内部体系的构建;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突出城际快速干道的构建和枢纽换乘中心的建设;城市交通与农村交通统筹发展,突出城市交通,以城带乡。

3、坚持深化改革,大胆创新突破

突出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定位,加强政府投入和引导,加快推进交通建设与管理上的制度创新,在投资、营运、管理、组织、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构建适应三市经济和人民群众出行的理想模式;加强区域间、城乡间及各类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互补,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的整体运行效率。

4、坚持科学发展,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当超前,实现跨越式增长,交通设施建设总量要适应并适当超前于城市群发展需要,交通体系布局要适应并引导城市群生产力布局。同时进一步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组织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进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目标和任务

1、总体目标 以长株潭公交一体化和智能交通、综合运输枢纽建设为重点,通过5年的努力,优化现有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运输服务结构,充分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综合效率,形成“布局完善、功能协调、衔接顺畅、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高效低耗” 的综合运输体系,为长株潭城市群提供充分、优质、可持续的交通运输服务,促进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2、主要任务

(1)准确掌握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现状,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

(2)有效认识长株潭城市群当前及未来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宏观环境,并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方法,较准确地预测长株潭综合运输需求;

(3)提出推进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总体思路;

(4)优化长株潭城市群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明确如何从点、线、面(即枢纽、通道、网络)三个层次统筹考虑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城市交通与城际交通之间的基础设施衔接与协调;

(5)分析长株潭城市群推行“公交优先”与“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主要任务,提出长株潭城市群道路运输和城市公交运输融合三市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研究内容包括:三市城际交通运输统一管理体制、三市城际公交运输企业模式、三市城际交通运输资源配置、三市城际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考核机制、三市城际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等。

(6)科学确定建立长株潭城市群高效的运输组织保障系统,探索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统一的客服标准和运行监管机制。解决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运输组织、市场与信息、技术与标准等方面实现一体化的问题;

(7)提出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对策与措施。确定政府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制定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相关政策,包括税收政策、交通规费政策、票价政策、财政政策、市场政策等。

(8)构建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理想模式,并提出相关组织、运营、管理及支持保障系统。

(四)研究重点

1、制定长株潭公交一体化方案。积极搭建长株潭三市公交一体化运作平台,整合长株潭三市现有的公交、城交客运资源,进行公交化、公益化改造,对现有的长株潭城际一体化公交线路进行提质改造和优化调整,积极构建智能公交和“两型”公交。

2、研究长株潭城际铁路、长沙市地铁与常规公交一体化协调发展问题。并根据长株潭城际铁路、长沙市地铁建设情况,给出常规公交线网与长株潭轨道交通协调的方案与营运组织的协调策略。

3、以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为抓手,加强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实现多种运输方式间“无缝衔接”和旅客 “零距离换乘”。着重考虑如何强化道路客运衔接铁路、机场等枢纽、港站的集疏运功能,如何加快完善道路旅客集疏运服务网络,科学安排班次密度。

4、提出改造提升客运服务体系,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的策略。重点研究加强综合交通运输政策和标准规范,如何促进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区城之间及城乡之间客运组织与市场的衔接,促进交通运输一体化。

5、深入研究长株潭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加快综合运输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各种运输方式既自成管理体系、高效运行,又优势互补、相互衔接的格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改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2011年7月,召开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讨论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会议的有关事宜。

(二)2011年8月,课题组与“研究机构”完成调研工作,收集有关资料,提交《实施方案》(初稿)。

(三)2011年9月,领导小组邀请世界银行“中国城市群两型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项目专家对《实施方案》(初稿)评审,并根据修改意见完善。

(四)2011年10月,课题小组提交《实施方案》(修改稿),领导小组再次组织专家审查。

(五)2011年11月,提交《实施方案》最终稿并报省政府审批。

(六)2012年元月,按《实施方案》推进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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