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我与法律同行”征文作品
“我与法律同行”征文作品
春雨
在楼顶看书是惬意的,任和煦的春风轻拂你的脸庞,任思绪随风飘远。
十八世纪,当西洋的坚船利炮来到亚洲,惊恐的中国人和日本人都感到了生存的危机。在西方学习了法律和政治制度的日本留学生回国建立了君主立宪政体。在西方采购机器设备的清国官员回国后装备了当时强大的北洋舰队。中日甲午战争,北洋舰队全军覆没,日本却成为了亚洲强国。放下《法制发展史》,掩卷长思。忽视法律,我们付出了太多的代价。
山上的小草悄悄探出头,树木偷偷吐出新绿,最是春光明媚时。姹紫嫣红的桃李开的正艳,红的像霞,白的像锦,点缀在山上的不同角落
那是一个宁静的中午,我正在看书,突然听到一阵敲门声。打开一看,是一个很久以前的同事老苏。看见他神情沮丧的样子,我忙请他坐下喝杯水。他喘着粗气说:“有件事求你帮忙,我知道你懂法律,你看这事咋办?。”原来,他在一个企业当临时工,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已经干了两年多了。前不久,他在上班干活的时候被电击伤。当时就昏了过
去,经过抢救捡回一条命。在医院住了一周,医生诊断后认为没有多大的问题,在家休息一个月就行。要加强营养,有问题及时来医院。现在的问题是,厂里领导觉得没有啥问题了,要他马上上班。上一天班就给一天工资,不上班就没有钱。厂里认为住院期间企业已经付了治疗费,现在也没啥大问题,以后的医疗费用与他们无关。现在老苏感觉腿软、胸闷,头也很痛没法上班,想去医院再看看,希望看病这段时间给他能发工资。昨天去找厂里领导,领导没听他说完,就叫他滚出去。
看着他疲倦的面容,我想起他以前喜欢夸耀他的局长表哥就说:“你没找你的局长表哥吗?”老苏说:“人家说他管不了这事,或许人家不想管”。“我想和他们打官司,你要帮帮老哥啊!”老苏的眼里满是期待。我说:“没问题,劳动纠纷是先裁后审,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裁决法院才会受理。你觉得不舒服可以回医院治疗,治疗期间你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治疗期间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企业应该继续承担治疗费用。况且你的工伤没有完全治愈,你的要求合理合法。我先给你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你带上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工资表,证人证言,还有诊断证明、收费单据去劳动仲裁委立案。”老苏惊喜的说:“好、好、好,还有个事情,你能不能出庭帮我,我在人面前说话结巴”我说:“你指的是做你的代理人?”他说:“对,对,我在一个律师那里问过,他出庭要一千多元,要不就要我赔偿金的一半,我没答应。我在他那里花了60元写了个申请,劳动局说写的太简单不行,我去找他,他也不愿再写也不给我退钱,你说我咋这么倒霉啊!”说着说着眼圈都红了。我安慰他说:“我不收你一分钱,全程代理你的仲裁,你只跑跑腿就行了,你放心吧!”。他一下子有了精神,连说“谢谢,谢谢,那就太麻烦你了”。
我写的申请书和搜集的证据比较全面,劳动仲裁委很顺利地立了案,开庭审理时间也确定了。就在我等候开庭的时候,情况却发生了变化。老苏厂里的领导找到了老苏家里,主动提出和解,甚至愿意多给一些赔偿。原来开庭通知的送达,劳动仲裁委对相关法律的解释让他们的领导醒悟过来。在成败已成定局的情况下,主动和解,让对方撤销申请,至少保全了企业的名誉不受损失。
老苏和厂里签订了一次性赔偿协议,拿到了1万元的赔偿款。后来,他专门来找我说:“以前看见你老抱着法律书看,我还笑话你,说法律没有用权大于法,现在看来,我真的是太无知了”。
山已悄悄换了新装,不远处的垂柳象婀娜的少女低着羞涩的头。枝头的小鸟啊,那样欢快地跳着叫着,是不是要叫醒沉睡了一冬的耳朵。
那年的冬天格外冷,除了天气还有表弟受伤住院的消息。表弟在千里之外的工厂上班,工作期间被意外掉下的重物砸中脚趾。医院经过抢救,切除了四个脚趾。表弟全家的心头都压上了重重的石头。
让表弟没有想到的事还在后头。一年以后,表弟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厌倦了这个工作的他向厂里提出不想干了。拿着7级伤残证,表弟希望厂里能给一些补偿。厂里的答复象冬天一样冷,“鉴定完伤残等级已经给了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想要钱你不是开玩笑嘛!不愿意干你就走人,钱是没有。”表弟打电话告诉我的时候很气愤,他没有想到为工厂干了这么多年会是这个结果。我告诉他,不要着急,我有办法。
我依据《工伤管理条例》和该省的实施细则,向工厂所在区劳动仲裁委写了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依据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到10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后来的情况比我想象的都顺利。仲裁庭受理后择日开庭。开庭当天,被申请人没有出庭。仲裁庭缺席裁决,我表弟胜诉,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他的所有请求。被申请企业无条件支付了十万多元补偿金,表弟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天上飘飞的细雨打断了我的思绪,春雨落下了。我知道,雨后的草木会更加充满生机,雨后的窗外必将山清水秀。我们生活中的法律多象这春雨,拂掉尘埃,滋润万物,让生活更加美好。
第二篇:法律征文作品
文明行法,健康成长
姓名:李军
院系:石家庄铁道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专业:车辆
班级:机1105班
法律,看似是个很简单的词语,却犹如一面银镜,折射出人性的善与恶,丑与美;也像一架天平,维护着世间的平衡;更是人间的一位天使,无时无刻不呵护着我们健康成长。的确,法律护航,才能健康成长。正因如此,我们应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更学会文明行法。然而,我们静心想一想,我们真的做到了吗?
马家爵,李启铭,药家鑫,这流淌在我们大学生身边血与泪的故事,难道不足以使我们引以为戒吗?难道不足以使我们铭记那沉痛的教训吗?可就在我们慢慢遗忘他们的时候,大连又出现了一个翻版的药家鑫,广州又出现了一个翻版的马家爵,因长期受室友欺负而挥刀向相,致人死命。不禁让人想到了几年前马家爵杀死同学的动机和动因。大学生的法治文明建设让人再起阵阵反思,哀痛。
同样就在此时,又出现了连勇,因不堪忍受失恋,考试,失业的打击,而将其巨大的精神压力发泄在一个不小心撞到他的小男孩,将其残忍勒死。
难道这就是法治里的大学生吗?他们都是名牌大学的学生,天之骄子,他们都学着令无数人羡慕的热门专业,他们原本都有着似锦的前程。可同时,他们也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心中无法。正因如此,他们更让我们大学生痛心,更值得我们静心思考,更值得我们仔细体会法治的深刻内涵和意义。
试问?他们知法,懂法,文明行法吗?假如他们的权利受到他人的破坏时,不是通过血腥暴力,而是通过法律这条途径来寻求解决,他们的悲剧会上演吗?他们的弥天大罪会发生吗?他们还会付出生命的沉痛代价吗?
作为大学生,从马家爵,李启铭等人的身上,我们学到了血的教训,更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因为没有法律,人性的一丝猜疑,嘲笑将会封锁住交流,通向世界的大门;没有法律,世间的一切,就像一群断了线的珠子,四处漂泊,永无安宁。没有法律,世上的污垢,阴暗,将会侵蚀着一颗颗稚嫩的心灵,缔造着人生的一幕幕悲剧。
或许也正因法律的伟大,世界上才诞生了最早的法典《汗穆拉比法典》,而拥有这部法典的希腊也成为了最早的文明古国。中国的法律系统也越来越完善,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也在法律的保护下飞跃向前发展。香港,澳门的回归便是最好的见证,台湾问题的解决也一定会依靠法律的力量,不仅如此,连老百姓也能享受法律的关怀。某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她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她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
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您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由此得出:知法,懂法,守法,文明行法,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万事大吉。
文明行法,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文明行法,生活才有保障;文明行法,人间的悲剧不再重演,世界才更美丽。而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学会文明行法是我们刻不容缓的职责。首先,我们要不做违法之事,学好法律知识,不做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违法之事;其次,做好榜样,对身边的人宣传法律知识;最后,劝慰,鼓励他人不违法,争取让周围的人做到文明行法,健康用法。让法律指引我们生活,进一步让法律常在每个人心中。
文明行法,我们就不会意气用事,就不会损人利己。
文明行法,我们就不会悲仇交加,就不会尔虞我诈,刀光剑影。
文明行法,我们就会心有所爱,就会幸福永驻。
文明行法,我们就会广涉益友,就会朋友满天下。
朋友!让我们一起知法,懂法,守法,文明行法,健康成长吧!
作者:李军
电话:***
QQ:2679308753
指导老师:张学龙
电话:***
第三篇:小学生“与美同行”征文作品
小学生“与美同行”征文作品
这是一个绝对真实的故事:
2011年一个冬夜,寒风刺骨,漆黑笼罩着四周,通往瑞安洞浦的瑞枫路上,一辆出租车风驰电掣般地一闪而过。前面突然出现了转弯,司机还来不紧急刹车,车从上一座小桥,撞开跨栏,冲出桥面。“砰”的一声坠入湖中。
这一切,被紧跟其后的李叔叔看得清清楚楚,他是个负责运送家具的,忙了一天的他踩着油门想早点儿回家去。车外北风呼呼地向,又下起了雪粒子。公路上一个人也没有。李叔叔被眼前突如其来的意外,惊出一身冷汗。他没有多想,立刻踩下刹车,来不及熄火,飞快地跳下了车,飞奔上桥,脱下棉衣,抓起一块石头,纵身跳了下去。
冰冷的湖水,一下子如尖刀似的刺痛了他的皮肤,他一连打了好多个冷颤,牙齿冻得咯咯作响,可他顾不了这么多,一头扎入水中。李叔叔在水中找到了半沉半浮的车子。他用事先准备好的石头,砸破车窗,拉出一个人,迅速背起那个人,奋力地游向岸边。他刚想上岸喘口气,立即改变了注意,他知道:如果晚了一分钟有可能就会丧失一条生命,我得快点救另一个人吧!他又奋力游过去,寻找拯救的另一目标。漆黑的夜晚伸手不见五指,他在水里摸索着,终于找到了第二个人。他勾住那人的脖子,将他送回岸上。就这样来回救了三个人后,他已经将疲力尽了,可他还担心:说不知还有人在水中呢!他再次潜入水底,果然又找到一个人……李叔叔一下子救了四个人,这时的他已经冻得浑身发抖了,双腿瘫软。他便上车。如果他再下水,可能自身也难保了。李叔叔这才报了警,看到警车来了,他问了获救的人:“水中还有人吗?”那几个人瑟瑟发抖地答道:“应该没有。”李叔叔就把车开回家了。
第二天李叔叔看到报纸上报道了昨天的事故新闻:昨夜,洞浦发生了一起车祸,车子不幸落水,车中四人获救,一个14岁的小男孩不幸身亡。李叔叔看到这则新闻,自责极了,他想:要是自己再坚持一下,去找一找,也许那个男孩子有可能活下来。李叔叔感到羞愧!
我真想对李叔叔说:“你是个英雄,救了四个人却感到羞愧,别再羞愧了!”
与美同行:最美林大爷
我的邻居——林大爷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人。个子1米6左右,作为男人,的确矮了一点。他的穿着十分朴素,一件拔黄拔黄的衬衫,一条褪色的裤子,一双旧军鞋和一顶旧军帽,一年到头来,没看到他穿过新衣裳,吃过大鱼大肉,每天粗布衣服,清茶淡饭,十分清苦。
你肯定觉得,这林大爷一定是一个十分穷苦的老人。你完全错了,林大爷家十分富有,光店面,住房有很多,他儿子每年给他汇来几万块生活费,收入的租金几十万,全部他自己支配了。按我们家乡话说,他是一个“有米的老头”。
你肯定奇怪了,那他为什么会过这清贫的生活呢!住着不足五十平方米的房子,也不买套新衣服?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把这些钱都捐出去了,资助了几十个贫困学生,听到这个消息的那一刻,我一下子改变了对他的想法,每年耗资十来万,“清苦自己,幸福他人”多么高尚,伟大的一个人,不仅如此,他的另一件事,让我更尊敬他了。
有一个夏天中午,林大爷到邻居陈叔叔家串门,一进门,立刻被“寒风”震惊了,要知道,林大爷即使在炎热的夏日也不会轻易开空调,他只会拿扇子摇摇而已,而陈叔叔却里里外外开着空调,自己则躲到卧室里去打电脑。
林大爷气冲冲地说“你这样是浪费电资源,是可耻的”。在林大爷的教育下,陈叔叔急忙关了空调。
在我心中,林大爷是最美的瑞安人,他的品格深深地影响着我。
与美同行:
美是什么?是日月星辰,是山川河流,还是花鸟虫鱼······美就在我们的身边,美无处不在。但你若问我最美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最美的是人的心灵。
有这样一位司机,他在驾驶途中突然心脏病发作,在生命的最后一秒强忍着剧痛毅然踩下了刹车,他就是最美的司机吴斌叔叔。看了他的事迹,我热泪盈眶,心里震撼不已。那是怎样的一种痛啊!一个人需要多强的意志和责任心才能做出这样的举止,他的举动挽救了车上20多个乘客的生命,时间在刹那间凝固,时间在刹那间永恒,他的壮举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脑海里定格,他那高大的形象将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又有这样一位妈妈,她用自己的双手接住了从天而降的女婴,孩子的生命保住了,但自己的左手却造成了粉碎性骨折。她就是浙江“最美的妈妈”— —吴菊萍阿姨,她是那样的平凡,但是,她有一颗赤诚的心,她的举动感动每一个人的心灵,从而让平凡变得不平凡。其实每个母亲都是“最美的妈妈”,每餐丰盛可口的饭菜,饭后新鲜的水果,夜晚的一杯牛奶……我们总是理所当然地接受着这些,殊不知这一点一滴都是妈妈的用心与爱。她们给我们的爱体现在生活的每个角落,可谓是“润物细无声”,所以我们才会感觉不到这份伟大的母爱。
记得法国雕塑家罗丹说过:“我们的生活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那些“最美浙江人”,也是最平凡的人,只是做了最平凡的事。只是他们拥有一颗爱心,无私奉献。让爱融入每个人的心里,让我与美同行。
与美同行:
美,世间的每个角落都存在,只要认真去找,才能发现它。就连人的身上也有。
我的邻居——林大爷,他只有一米六一的个子,小鼻子、小嘴巴、小眼睛,整天穿着破了领口和袖子的衬衫,一条发白的灰色裤子上有了一块补丁,一双古老的军鞋。在别人的心里他实在是渺小不过老头,可在我眼里,他却一天比一天变得大。
不认识他的人一定会说林大爷家一定一贫如洗,可我知道,他们家可以算是百万富翁了!就算租金就有十几万,他儿子的房子也有十几套,可林大爷却还是非常节俭,家中装了空调,他从来不开。炎热的夏天,每天拿着把扇子取凉。他说:“只有我一个人在,空调太费电。”还有一次,我过生日,家里来了客人,宴会过后,什么饮料瓶子,一次性杯子呀,堆满了门口的垃圾桶。妈妈还在拖地,却看见林大爷,他一手提垃圾,一手拿夹子,走到垃圾桶边,将一个个垃圾分类夹入袋中。我们十分惊讶,他却乐呵呵地说,地球的资源有限,所以我们要回收利用,要留给我们的后代节约一些资源呀!所以不能浪费任何物品!我和妈妈立刻对这位老人肃然起敬。
林大爷的这种节俭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浙江精神的又一美行为吗?
与美同行
生活不是缺少美,而是大家缺少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美,无处不在,美在人们心中、眼中。只要有人在的地方,美自然就会出现。
星期天下午,我乘着9路公交车去安阳学英语,公交车上一个空位也没有。一个年轻人看到我身后上来一位老婆婆,年轻人就就走过去,对这位老婆婆说:“老婆婆,那儿有个空位,您做吧!”老婆婆看着这位年轻人,感激不尽地对年轻人说:“谢…谢谢你,好心人!”就这样,美就在年轻人的行动中,出现了!
在车辆交错的马路上,一位老奶奶蹒跚的走着,这时,后面小伙看到了,急匆匆地跑上前,搀扶着老奶奶过了马路,老奶奶与小伙子的笑,是怎么也比喻不出来的。美在这,在小伙子的行为中,出现了!
一位小姑娘和一位老奶奶走上街玩,小女孩看见对面有一家玩具店,就对老奶奶说:“奶奶,我想去对面的玩具店看一下!”“好的,那奶奶坐在这儿等你!”当小女孩走到马路中间时,一辆机动三轮车向小女孩冲来。司机被小女孩的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不知所措。周围的群众一个个都惊呆了。个个束手无策,谁也不敢上前去救那危在旦夕的小女孩。老奶奶吓得晕了过去。我的心也怦怦直跳,心想:“完了,这下完了,小女孩一定没命了。”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只见一位大哥哥挺身而出,箭一般地冲上去,抱起小女孩跳到路边。“轰”地一声三轮车开了过去。大哥哥倒在路边,小女孩正躺在他的怀里。周围的人一下子围上前去,小女孩爬起来,哭喊着:“奶奶,奶奶。”周围的人看到这情景都松了一口气,哪位大哥哥把小女孩送到老奶奶面前。老奶奶高兴地把小女孩搂在怀里,亲了又亲。人们都向大哥哥投去了赞许的目光。
其实我们身边有许多的“最美”,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美好的心灵,多伸出双手去帮助别人,那你也可以成为与美同行的人。
与美同行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美,但这些美往往需要仔细观察才能发现。而且有的时候美不一定是景物,还可能是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呢!
雷锋叔叔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一直无私帮助人们,从不求回报,他认为:帮助别人,快乐自己!他正是有这样良好的心态,才能一直坚持下去。他是为人民,为党服务而活着。他曾经帮助过一位大娘抱孩子、拿东西,看见小孩饿了、冷了,便拿出自己的早餐和衣物给那个孩子。
在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事:那天,我正去奶奶家吃饭,看见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女孩在义务帮助小区清理杂物,我走上前一问,才知道他们是姐弟关系,他们还说,自己回家时看到花园里有很多废纸、垃圾,破坏了花园的卫生,原本干干净净的花园,现在变得脏兮兮的。他们连饭都没吃,从家里拿来工具,一刻不停地捡着,捡了满满一大袋。听了他们的描述,我被感动了,姐姐只有7岁,弟弟才5岁,就那么懂事,知道该这么干。有的大人都随地吐痰,不知道卫生。我拿起工具,和他们一起干,就这样,我们从下午5点一直干到六点才回家。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花园恢复了整洁。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创建美好家园,从我做起!
与美同行
“这世间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与美通行。
身边的美有很多。有一次,我上学时把笔袋忘在家里了。我万分焦急,不知如何是好。正当我快要绝望的时候,同桌微笑着递给我一支笔,说:“拿去用吧。”我连忙道谢,又拼命去抄板书,高兴得无法形容。帮助别人也是一种美德。
在一节语文课上,我也发现美。那次,老师让我们做作业本。我正抬头想题目,忽然看到了一位同学将桌子底下的垃圾踢到了别人的桌子下,若无其事地写作业了。过了一会儿,另一位同学看到了桌子底下有垃圾,把它捡了起来,扔进了垃圾桶。第一个同学羞愧极了,那个垃圾是他踢到别人的桌子下面的。他对第二个同学说了声“对不起”,第二位同学很快原谅了他。勇于承认错误也是一种美德。
一阵浓浓的桂花香飘来,大课间的时间到了。同学们在操场上又跑又叫,又唱又跳。小小的桂花躲在叶子下,看着同学们尽情地玩耍。因为桂花实在太香了,所以有些同学偷偷地摘了下来,仔细地闻了闻,然后偷偷地放进口袋。尽管同学非常小心,还是逃不过老师的“法眼”。老师对那些同学说:“这些植物是我们的共同财产,爱护公共财物也是一种美德。
其实校园里还有许多“美”:帮班级打扫垃圾、帮学校里的花草浇水、离开教室随手关灯、帮助受伤的同学、帮助老师分担班务……
社会中也有许多美,下面我来讲一讲“最美司机”的故事:一位公交车司机驾车在高速公路中行驶。突然,一个刹车片插进了他的心脏。他当时如果马上抢救,还是有生还的希望的。可是他把群众放在第一位,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证群众的安全。他的故事感动了全城的人,被称为“最美司机”。
我们要做一个有美德的人,从小事做起,为社会出一份力。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与美同行。
第四篇:我与法律同行演讲
我与法律同行(演讲模板)
世界上唯有这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题记
有一种武器,摸不到看不着,却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保护弱者,那就是法律。法是一把剑,伸张正义,除恶扬善;法是一把伞,挡风遮雨,众生和谐。法是人生命航程的指路灯。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交错复杂的“法网”下接受着无私、公平的保护,同时也接受法律严明的监督。当你有利益冲突时,它让你的合法权益脱颖而出;在你遭受不幸时,它向你伸出温暖的双手;当你面临危难时,它义无返顾地挺身而出为你排忧解难;当你在人生道路上迷失方向时,它永远为你指明前进的方向。
法律与自然界中的空气、阳光一样,即使你来自不同的阶层,拥有不同的身世,但享有的权利却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而我们当代大学生是当代青年的一个重要群体,常常被人们称之为“时代骄子”、未来的栋梁。我们的道德法律意识如何将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有着及其重要的影响。
一个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但就目前而言,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较普通公民而言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觉醒和增强,但大多数功于知法、懂法,淡于守法、用法。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大学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事例层出不穷;二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鲜见。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呈明显增长趋势。从2002年轰动全国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北京动物园“伤熊事件”以及后来发生的“马加爵”案开始,大学生犯罪问题就已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面对种种触目惊心的大学生犯罪事件,我们能了解到的是:现行法制教育模式,没有让当代大学生真正懂法守法,没有让他们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有人说: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出门在外,要遵守马路上的红绿灯;人生跋涉,则要看清法律上的红绿灯。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罪也只是一步相隔。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我们要弘扬法律精神,争做时代先锋。
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你踌躇不前时,把法律当做正义的化身为你指明正确的道路。
学法源于一点一滴,守法始于一言一行。要想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我们就要从点滴做起。古语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当冲动袭来,告诫自己:冲动是魔鬼。因为一个意念可能导致你犯罪,一个想法可能会让你一生流泪。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做一个捍卫法律尊严的天之骄子!
守法者强则国强,守法者弱则国弱
第五篇:与法律同行
法律与我同行
与法律同行,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要做到与法同行,首先要做到真正的知法,懂法。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科学,如果没有了公民的法律实践,法律学习对绝大多数人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大学生法律素质不应仅表现在能背多少条法规,而应该表现在实际生活中能运用法律武器解决法律纠纷。从这一要求出发,高等院校的法律课应更多地接触实际。从现有的条件看,高等院校法律课接触实际的可行方法就是强化案例教学,即在讲解法律条文时,尽可能多地结合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使法律知识由抽象到具体,这样不仅可以增强法律课的趣味性,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大学生实践意识,使其不仅从案例中懂得了学法的重要意义,而且更容易掌握法律知识。一些大学生往往只注重大学专业课的学习,而忽视自身法律素质的培养。然而,在法治社会中,公民的活动毫无例外地要受到各种法律的约束,只要你处在现实社会中,你的行为每天都要面对法律,受到具体的法律条款的衡量,这是每一个人都不可能逾越的“路卡”。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们所处的社会将日益复杂化,公民要面对越来越多的矛盾,在处理这些矛盾的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选择,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方法,所带来的结果将是各自不同的,这些结果有些会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结果自然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假若我们的大学生仅仅在课堂上熟知了法律条文,而缺乏在社会实践中依法办事的能力,就免不了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触犯法律。强化案例教学,使在校生间接地接触了实际,有助于较高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培养。因此,加大高校法律课的力度,恐怕也是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运行,要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高素质的人才,高等学校根据这一客观要求,有必要重新审核教学计划,增加法律课的时数,并将其分布在四到五年内,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同时,对现行的法律课教材也有必要重新进行编排,使其与课程体系的内容相应,并在教学实践中根据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在教学内容和教材内容上突出高等教育的色彩。从法律课的特点看,它是共同性很强的一门课,不论是文科学校,还是理科学校,对法律课的要求应该是一致的。一个大学生,不论其学习何种专业,都有一个法律素质的培养问题。有这个共同性,若干所学校可以共同商讨法律课的改革问题,制订出共同的教学计划,编写共同的教材,提出共同要求,甚至可以像大学生计算机过级那样对待高等学校的法律课教学。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接受教育。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
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但是有的人从小开始便养成不守纪律,以自我为中心,自大的坏习惯。这在中学生这个群体中更是存在较多这样的实例。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做懂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学校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们一犯错,父母就应该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误。这样,我们的确做到了与法同行。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
从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以来,我国的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走过了十分不平凡的历程。50年来,特别是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的25年来,从全国到地方,各级人大一直在前进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对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为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此,我拿出网络一个非常出名的例子,说明健全法制,对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有位记者在盐阜大地采访了一天,盐城中院马志相院长就给记者提供了一个“亮点”题材:盐都法院十七年零违纪。第一次见到盐都法院徐学坤院长,是在盐城中级法院的大门口,他的团队刚刚结束中院举办的法律知识竞赛,并获得了总分第一名。徐学坤国字形脸上的那种喜悦和他的憨厚表情,是他留给记者的第一张“名片”
一个百来号人的单位,人人遵纪守法,十七年如一日,难!但盐都法院做到了,有什么秘诀呢?徐学坤院长说,十七年中,他是第四任院长,每一任院长,都把队伍建设作为一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这两年,他们根据十七年的经验,逐渐总结出了队伍建设的成功之举。
《法制日报》2004年9月12日,莫于川 风起云涌的政府雇员制。自两年前吉林省首次推行政府雇员制以来,上海、广东、江苏、山东、湖北、湖南、安徽芜湖等地也相继进行了政府雇员制的探索,如今,这一制度大有遍地开花之势。何以政府雇员制如此受人青睐呢?一是这一制度本身的灵活性,政府可以根据其工作的需要,面向社会雇用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人们对这一制度有所期待,期待它会产生“鲶鱼效应”,推动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公务员能出能进的良性循环。但是结果会不会如此呢?灵活就难免以个人的主观好恶为转移,鲶鱼只要条件允许它会自动
转化为沙丁鱼。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在各地已开始风起云涌的这一项新尝试呢?我国许多地方正在积极推行的政府雇员制,作为一项干部人事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历史经验提醒人们,要把好事办好,必须通过观念更新和制度创新,以改革精神认真解决好一些关键的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实现政府人力资源管理的法治化。背景条件和运行特点,在一些西方国家的行政实务中,人们通常将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行政公务人员都称之为政府雇员,这是一种广义理解上的政府雇员制。而狭义的政府雇员则是指政府从社会上直接雇用的法律、金融、经贸、信息、高新技术等方面急需的专门人才,以及打字、驾驶、维修、勤务等熟练型、普通技能型的低端工作人员,他们一般不占用行政编制,不直接行使行政权力,按照雇用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在一段时间内服务于政府某项工作或某一政府工作部门,他们与实行常任制的公务员共同完成行政机关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和事务。在推行政府雇员制的英、美、澳、新等西方国家,政府雇员的人数大致占其行政公务人员队伍的10—20%。以上就是关于法的一些重要的几点。
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愿我们的祖国在法治社会下,越来越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