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书
(价格主管部门)
延期(分期)缴纳罚没款书
(文号)申请机关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职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一案,已于年月日向被申请人送达了。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相关义务,经本机关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贵院强制执行。
此致人民法院。
附件:1.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
2.履行行政处罚催告书
3.当事人意见
4.申请强制执行行标的情况
5.其他材料
(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价格主管部门名称、印章)年月日年月日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留存办案机构。
第二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指南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指南
一、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
1、受理法院一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行政判决、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受理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经受理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和台湾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以及香港、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5、法律规定应当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二、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文书的期限
1、申请执行生效的民事法律文书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六个月。
2、申请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政法律文书的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行政机关的,申请期限为六个月。逾期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交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加盖印章或签名。涉外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附有中文译本的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人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如申请人为外国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才具有效力。如申请人为香港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律师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如申请人为澳门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澳门公证机关公证,才具有效力。如申请人为台湾当事人的,经台湾公证机关证明,可承认其效力。
6、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并加盖法院或审判庭公章。属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仲裁裁决等,应提交证明送达日期的材料。
7、填写申请强制执行表。
8、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或线索。
第三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单位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因„„一案的法律文书业已生效(详见附件)。被执行人拒绝遵照履行(或被执行人尚有„„部分没有履行)。为此,申请你院予以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以下列项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选择填 写):
一、请求执行 „„(写明生效法律文书及制作机关、案由和案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尚未履行的债务××元。
二、请求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元(暂计算到××××年××月××日止)。
三、请求交付财产„„(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等)。
四、请求完成„„行为。
五、其他请求„„。
附:
1.申请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份
2.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份及身份证复印件×份 3.申请执行用法律文书副本×份 4.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文件×份
此 致
××××人民法院
×××
××代理人××× ××××年××月××日(签名或印章)申请执行人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制作依据:
样式1是申请执行书的基本样式,其制作依据是:
(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一款:“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四)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第19条第一款:“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五)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第18条、20条、21条、22条、23条对申请执行的条件和程序作了规定,也是制作申请执行书的重要依据。(六)《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措施,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七)《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八)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第2条第(2)项把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理决定作为法院执行机构的执行依据。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九条对此问题也作了明确规定。
二、应用说明:
申请执行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个部分:(一)首部
标题,写明文书名称“申请执行书”。(二)正文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填写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1)申请人、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以及身份证号码。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
(2)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括注其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关系。2.案由与请求事项
写明上列当事人,因为什么案件或事项,经过什么机关于何时发给什么法律文书,被申请人是全部还是部分拒不履行,因此申请予以强制执行。表述为:“上列当事人,因„„一案,因„„一案(事项)的法律文书XXXX人民法院于XXXX年XXXX日作出()字第XX号一审(或终审)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书、支付令等“执行规定”第2条规定的生效法律文书)业已生效(详见附件),被执行人拒绝遵照履行(或被执行人尚有„„部分没有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予以强制执行。”关于请求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涉及到的相关项目。(三)附件
附件所包含的各项文件是法院审查立案和将要进入执行程序的主要依据。申请执行人应按照所列项目和受案法院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四)尾部
1.致送机关名称,分两行写:“此致 人民法院”。2.右下方写:申请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中,除前5项外,受案法院可根据案情需要,提出增加附件的要求。如附送有证据,应注明证据的名称和件数;举出证人证明有关问题的,则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第四篇:申请强制执行书
申请强制执行书
申请执行人罗亚片:男,1972年6月8日生,壮族,农民,广西乐业县人,住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县雅长乡三寨村管务屯004号。被执行人岑学刚:男,1980年10月15日生,布依族,贵州省罗甸县人,住罗甸县龙坪镇人民路93号。
被执行人岑承国,男,1970年6月7日生,布依族,贵州省罗甸县人,住罗甸县龙坪镇文化路6号附1号。
执行案由:
民间借贷。
申请执行依据:
根据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2011)罗民初字第342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执行事项:
1、执行被告岑学刚应偿还原告的借贷款贰万元,被告岑承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支付本案的迟延履行金。
2、本案的全部执行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原告罗亚片与被告岑学刚、岑承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贵州省罗甸县法院审理主持,双方调解作出(2011)罗民初字第342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定:被告岑学刚于2012年4月15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借原告罗王丰劝的借款叁万元(¥30000.00元)并用其居住的位于罗甸县龙坪镇人民路93号二单元五楼南面住居一套作抵押担保,被告岑承国按照原担保条件继续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该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岑学刚至今逾期未履行分文,被告岑承国亦未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为严肃国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特向贵法院申请执行。
此 呈
申请执行人:王丰劝
2012年4月16日
第五篇:申请强制执行书 文档
申请强制执行书
申请执行人:
男
****年**月**日出生,汉族,东阳市人,住
市
镇
村
被执行人:
男
****年**月**日出生,汉族,义乌市人,住
市
镇
村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向我支付欠款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
年 月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时止);
2、强制被执行人向我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事实和理由:
2009年 月 日,由于被申请执行人拒绝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判定的义务,我依据2009年 月 日生效的()
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向义乌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决定立案执行,案号为
。截至今日义乌市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已经超过6个月,但在我无数次的催促下,该法院仍未执行。
据申请执行人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1:房产:
2:养老金:
3:退休金:
从上述情况来看。从义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执行此案后,我已多次向法院执行局反映,请求敦促执行,该法院却一拖再拖,执行也毫无进展。
鉴于此,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执行。
此致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