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镇种粮直补工作情况汇报
##镇种粮直补工作情况汇报
一、##镇基本情况
##镇是##县人民政府所在地,距离60公里,毗邻 市区,全镇总面积86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21778亩(其中水田17500亩),山地面积51441亩,县城片区域规划面积约60平方公里,全镇下辖15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会,共131个自然村、15个社区居民小组,户籍人口8.06万人(农业人口约34517人),流动人口约12万人。全镇农户总数为6668户,实际享受补贴农户数为5046户。
二、领导重视,制定种粮补贴工作方案
我镇于2010年7月20日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了涉农资金的监管工作,明确了种粮补贴工作由镇党政办、农林水办和财政所三个部门负责。党政办负责种粮补贴宣传资料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农林水办公室负责每年上、下造种植面积调查工作;财政所负责种粮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各司其职。根据省财厅《关于对我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开展交叉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镇在8月2日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自查工作。
三、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工作流程
由农林水办公室召开专门会议,布置村民委员会采集数据并造册登记,然后以村小组为单位在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群众无异议后由农林水办公室进行审核并汇总上报上级农业部门。经上级农业、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财政部门把补贴资金拨付到本所的“乡镇结算”专户,在补贴资金发放前,财政所打印包括农户的姓名、账号、亩数、标准、金额、农户签名等明细事项的公示表格,在各村小组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完毕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通过信用社“一折通”把所有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农民手中。
四、数据采集工作
在每年5月和10月,由镇农林水办公室和财政所将当年种粮农民补贴数据表上报上、下造面积数到县财政局指定电脑公司进行数据录入工作,完善我镇农民补贴网数据。在补贴资金发放前由电脑公司统一打印该公示数据表。
五、设立投诉电话,积极开展抽查、巡查工作
我镇将农办的办公电话******设为种粮补贴举报电话,并在各村小组公开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镇财政所联合农林水办对我镇种粮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巡查,每年不少于三次。
六、种粮农民补贴发放情况
2010年我镇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48.5万元,直补资
金18.7万元;2011年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68.9万元,直补资金18.1万元。
七、意见和建议
1、种粮农民补贴种类繁多,工作量大,每年发放批次多,耗费乡镇财政所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议将各类种粮补资金合并为一项综合补贴,以便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的效率。
2、县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应重视种粮补贴工作,近两年来县财政和农业部门没有召集各镇(场)召开关于种粮补贴工作的会议,非常不够重视,令乡镇种粮补贴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镇政府
2011年8月24日
第二篇:案例2 种粮直补(范文模版)
案例2 卢锋:种粮直补无益国家粮食安全
发布日期:2008-3-14 10:18:15来源:[南方农村报]
南方农村报记者近日对广东产粮县——五华的种粮直补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发现这一以粮食安全为中心的农业政策实施四年来,并没有完成它所预期的目标,反而引发了新的矛盾(见《南方农村报》今日第16版)。
可以说,五华现象在全国有一定的普遍性。在当今体制、技术和外部环境背景下,我不认为粮食补贴和保护是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不可缺少的部分。从历史经验看,花费千亿元的巨额财政对粮食进行干预,绝大部分效果欠佳,相当部分“跑冒滴漏”或者转化为陈化粮,造成大量资源浪费。
观察过去30年粮食市场的供求关系不难发现,农民粮食生产决策对于预期市场价格存在显著反应。即便没有财政补贴,如果市场粮食价格上升并使农民 相信未来一段时期价格较高,农民就会多种粮食从而使供给增加;价格低了,就调减生产和供给。其实根本上是农民分散地对市场信号做出反应和调节,并在市场取 向体制和现代农业技术支撑下保障了粮食供给和我国膳食结构历史性改善。根本上还是要相信市场和技术进步的力量,以往采取的不少干预市场政策,包括保护价以及现在的财政干预和出口限制政策等等,从不同方向扭曲了市场机制运行,把本来简明清晰的问题复杂化了。改革之后,三次粮食相对过剩,与政策干预负面影响具有显著联系。
国家出台各种支农政策,包括粮食直补,都是以粮食安全为中心的。而事实上,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由于市场经济和技术进步的双重作用,过去以绝对短缺和匮乏为特征的传统粮食安全问题已发生实质改变。
现在粮食安全问题更多表现在粮食市场波动对低收入人群影响、粮食质量安全甚至出口食品安全等新型问题,这些问题的性质与上世纪50-70年代粮食安全问题本质不同。我国粮食供求关系趋向宽松,粮食消费需求峰值将在5.5亿吨——5.8亿吨之间,显著低于十多年前的预测值。现在出现一个新情况,就 是生物燃料对粮食的挤占,但这也不会根本改变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演变趋势。需要耗费纳税人收入的粮食政策调整,应 1 当建立在这些基本事实判断基础上,建立在过去20年对粮食财政干预政策实际效果和效率客观评估基础上。
我们现在一方面限制粮食出口,对粮食出口不仅有配额而且还征税,这实际上是对粮农额外征税,限制了农民从市场交易中获得收益的权利;另一方面又 大手补贴粮食生产。我们的粮食政策乃至农业政策中,都有不少这类“一边漏油,一边加油”的问题。市场供求推动粮食价格上涨,通过粮食出口使农民受益,并对农民下一期增加生产决策提供正确信息,这才是对农民最好的补贴。
现行的种粮补贴政策成本极大。第一类成本是任何对竞争性市场干预的政策都会发生效率损失成本,也就是经济学教科书介绍的“低效死负荷成本”,这方面成本已经很大。另外还有我十年前系统研究粮食干预政策时概括的“第二类成本”,就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因为利益分配、权力集中而产生的寻租、腐败的成本,各种补贴的“跑冒滴漏”现象相当严重。
笔者认为,粮食并非特殊商品,应尽量减少政府行政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干预。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应花在根本性制度和设施建设上面,比如说,基础科研体系的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打通,对农民加以必要的引导,土地制度的改革以及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另外,还要继续推进给进城农民平等公民待遇改革,这其实不需要花很多钱。市场干预少一点,为农民维权的努力多一点。
问题:你是否赞成文中的观点?请用经济学分析支撑你的观点。
附录
先进县五华:种粮直补于事无补
南方农村报新闻 时间: 2008年03月13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2004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多亿元,对主产区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其他地区(包括主销区)也需要参照执行。如今,四年过去了,种粮直补政策却交上了一份不甚满意的答卷,没有完成它所预期的目标,反而引发了新的矛盾。这是《南方农村报》记者在3月4日至3月6日,对“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广东省五华县进行相关调查所发现的。五华,不过是全国的一个缩影;而种粮直补,不过是国家整体粮食安全政策体系中的一颗棋子。从中或可窥见以粮食安全为中心的农业政策的高成本与低效率,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对其进行调整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文/图 本报记者 王宏旺
“什么补贴都没有!”五华县棉洋镇福城村村民张金水喃喃自语。这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与老伴相依在家,种有13亩水稻糊口,但并没得到粮食直补。“1月份氮肥还是28块一百斤,现在已经38块了!”他计算得很好,如果拿到650元补贴,可以买17包氮肥,抵消农资涨价的影响。而今,他只能眼看着春耕步步逼近,愁眉苦脸。冒领补贴村官分钱
同在五华县,有些人却拿到了不该拿的种粮直补。
在2006年的种粮大户补贴申报时,五华县横陂镇桐树村上报了9户,分别是陈超华、陈炽光、陈锦坤、陈汉华、陈汉松、李龙香、陈秋香、李兴华、陈运珍。其中,有五人是村干部的亲属或关系户——陈运珍是村支书陈利华的妻子,陈超华、陈汉松是陈利华的堂弟,李兴华在陈利华承包的花果山做工,李龙香是村干部张伟强的妻子。而陈超华、李兴华、李龙香都虚报为种粮大户,2007年情况也大体如此。
这导致了本来强势和生活相对富裕的村干部及其亲属能得到不当利益,产生新的分化。“直补全给村干部亲戚了!”五华县横陂镇桐树村一村民至今仍忿忿不平。尽管事情已经处理完毕,但此事在村庄造成的裂痕还未愈合。
“我们全县有20万户农户,要一一进行检查是不可能的。”五华财政局副局长胡远乃表示,“只能靠一级一级数字的上报,然后我们进行抽查核实。”五华农业局副局长张发忠坦承确实虚报比较多,但基层虚报数字,几乎是粮食直补政策的必然结果,不单五华如此,“隔壁一个市,虚报更多,搞得要全部重新统计”。
“很多农民根本就搞不清什么是综合直补,什么是粮食直补,一开始连我都搞不清楚。”胡远乃表示,后来才明白,一个是中央出钱,一个是省里领头出钱。综合直补户户都有,问题不大,但粮食直补只有种粮大户才有,而大户的标准一变再变,他们很难及时掌握。“在看到别人有补,自己没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很愤怒。”五华县委办公室一位干部向记者表示,“在农村,几块钱的差别都会引起矛盾。”
粮食增产镜花水月
“没有什么提高,好像一直都是这样。”当问到实施种粮直补四年来,粮食种植面积、粮食产量的增长情况时,上到县农业局副局长张友忠、下至转水镇黄龙村村主任吴富强都这样表示。
数据显示,在实施种粮直补的前一年,也即2003年,五华粮食播种面积为91.87万亩,总产34.52万吨;而实施之后的第四年,也即2007年,粮食种植面积为91.69万亩,总产33.9万吨。种植面积减少,粮食产量也减少。“到处都是荒地,村里人都出去打工了,谁还种粮?”张金水表示。
尽管门槛一低再低,五华的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却没有显著提高,反而比政策实施之前减少。“靠种粮直补来促进粮食生产,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张友忠表示,“毕竟政策的覆盖率比较低。”
根据《广东省统计年鉴》显示的数据,2003年,广东省粮食总产1488万吨,粮食播种面积4012.81万亩;而据上月发布的《2007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广东的粮食总产量为1284.66万吨,比2003年减少了200多万吨,2007年粮食播种面积为3719.295万亩,同比减少了近300万亩。
“单产?好像一直是这样,就提高两三斤吧。”五华县转水镇黄龙村村主任吴富强表示。记者随后询问全县的情况,张友忠承认这几年粮食单产没有太大提高,“要靠大户带动,提高单产,目前难度比较大”。
广东全省的情况也是如此。同样来自《广东省统计年鉴》,2003年,广东省平均粮食亩产371公斤,2004年为332公斤,2005年为334公斤,2006年也是334公斤,粮食单产在实施直补政策后一直保持在一条水平线上,比实施之前的2003年少了几十公斤。规模经营梦成泡影
“我认为种粮直补的目标在于促进粮食规模生产,把农田集中到种粮能手手上,提高单产,促进产业化发展。”当被问及种粮直补的目标时,五华农业局副局长张友忠表示,“否则就不是只补大户了!”
然而,该政策是否如他所愿?五华县财政局提供给记者的数据显示,2007年,五华享受粮食直补的大户有461户,只占全县20万户的0.23%;补贴面积15095亩(2造),仅占全县粮食面积的1.6%。转水镇黄龙村村主任吴富强表示,黄龙村共有1116户,得到种粮直补的只有6户。作为种粮大户,该村村民钟运辉这几年一直保持着23亩的规模,不增也不减。而这还是降低补贴门槛之后的数字,2004年,广东出台种粮直补政策时,规定对水稻播种面积达30亩以上的进行补贴,2005年调整到20亩,2007年再调整为15亩。“门槛放低,我认为跟广东的实际情况有关系。”张友忠分析道,“像五华这样的山区,能承包15亩的都很少,更别说30亩了。”
2007年跟2006年相比,虽然大户门槛从20亩降低到15亩,但是大户数目反而从512户减少为461户。“以前的数字确实有一些水分。”张友忠坦承。
“大致两个原因。”张友忠随之分析,第一,所谓的大户种植面积,是包括租种别人土地的,可能东一块,西一块,很难集中在一起;第二,五华是一个山区,要推动规模化生产,很难。五华山多田少,分散的地块实际上并没有通过种粮直补集中在一起,因而机械化很难推进,所谓的规模化和产业化都是泡影。
县级配套加重负担
“五华穷啊!”五华财政局副局长胡远乃向记者诉苦,“去年财政收入刚刚超过1亿,你知道财政支出多少么?10个亿!光发工资就3.8个亿!”“去年梅州市里发通知,要提高公务员津贴,可是五华县根本没有钱,怎么提高?”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钟彩扬表示。在这种困难的情况下,种粮直补政策对五华造成了一定的压力。按照规定,直补资金中,省安排50%,市和县各安排25%。胡远乃表示,去年全县粮食直补资金总额是37万左右,其中县里配套了9万多。
五华县财政局企业股股长温远辉表示,上级不给种粮直补工作经费。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发的文件,与粮食直补直接相关的工作经费,如宣传费、资料费、纸张印刷费、核实水稻面积所需的必不可少的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财政自行支出。
县农业局副局长张友忠透露,2007年安排给五华农业局的粮食补贴工作经费是1万元,但“这1万块是用于农资综合直补的,粮食直补没有经费”,“最困难的是镇政府。他们做的事情最多,但上面不配套任何财政经费。”
改弦更张势在必行
2007年,国家在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方面共投入427亿,而2007年粮食产量为50150万吨,同比增加350万吨,也就是70亿斤,换言之,国家财政出6块钱一斤的价格购买了多生产的粮食!而在广东,去年各级财政仅用于种粮直补的资金就超过1亿元,但粮食产量不增反减(《广东省统计年鉴》显示2006年全省粮食总产量为1387.6万吨)。
实际上,五华县上下,对种粮直补政策也在进行反思,认为它到了不得不改弦更张的地步了。“能不能和综合直补一起发?不管种多少粮食,都补,就不要分大户小户了。”五华县财政局副局长胡远乃认为。而广东省有关负责人也认为应当如此改革。
五华县农业局副局长张友忠则认为应当将种粮直补集中起来,用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不发放到户。据悉,五华县的农田水利设施大多年久失修,不堪重负,对粮食生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五华横陂镇东方红水库及其灌渠即是其中的典型。作为1957年的建筑,该灌渠本来设计标准就低,经过50年的运作,已经不堪重负,特别是近几年,村民已经没有上交维护费,目前灌渠伤痕累累,有些圳底淤泥达60公分,许多渠道杂草丛生,还可以看到裂缝和老鼠洞。去年干旱特别严重,大片农田没有办法下秧,试着引水库的水,结果因为引水渠坏了,一放水就决堤。而如果要修的话要花数千万,靠村民自己根本不可能。
“如果将种粮直补的资金用来修缮这些农田水利设施,效果会更好。”张友忠表示,“集中资金办大事嘛。”
第三篇:5千万直补 激发种粮热情
5千万直补 激发种粮热情
阳光作业 确保不少一分
本报讯(郑志刚 记者 李成 廖文凯)“领到了,领到了,今年每亩田拿到了好几十元钱的补贴。”近日,东坡区思蒙镇新堰村2组村民刘克明拿出刚刚领到的《财政补贴一折通》存折本本,“不交一分农税,连续四年都发补贴,现在党的政策硬是好啊。现在的干部服务态度也特别好,生怕把哪家的补贴算少了、发漏了,我们农民满意,一千个满意!”
昨(7)日,记者从东坡区纪委获悉,该区严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纪律,加大直补工作监管力度,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直补资金及时、足额、一次性发放到粮农手中。今年全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5301万元,涉及农户19.56万户68万人,目前已发放837万元,预计5月中旬将全部发放完。
据了解,为把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这项惠农实事办好办实,该区在认真总结了近四年来直补发放工作的经验得失之后,进一步完善了操作程序,提出了“六到户”、“六不准”即不准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扣留农户补贴存折,不准各级干部无委托手续代领补贴,不准借机增加农民负担,确保补贴的每一分钱都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两个确保”——确保两项补贴资金及时兑现到户,确保两项补贴资金足额兑现到户。为提高直补资金发放效率,该区大胆简化工作程序。针对今年直补工作时间较往年提前的情况,全区只开一次会,直接对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作直补培训和工作安排,实行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一次性发放,然后全面铺开直补兑现工作。
与此同时,全区强化了政策宣传和监督程序。该区纪委监察局于4月24日制发了《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全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落到实处的通知》,对直补工作纪律进行了规定。层层签订“2008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承诺书”,公开承诺直补工作不违规、不违纪。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确保直补兑现过程公开透明。切实做到补贴政策宣传到户、补贴清册编制到户、补贴金额公示到户、补贴资金上账到户、补贴存折发放到户、权益义务监督卡发放到户。除利用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外,区上还统一制作了直补宣传横幅分发给各乡镇、街道悬挂宣传,使直补政策进村进户、家喻户晓。
该区还启动了涉农投诉热线,该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均公布举报电话,对直补工作期间农民的投诉迅速查实,严厉查处违反相关纪律的人和事,对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据悉,该区今年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预计在5月中旬以前全面完成。
第四篇:种粮直补-重庆市:种粮大户直接 补贴办法
重庆市种粮大户直接补贴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7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种粮大户,推进粮食生产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提高科技推广应用和农业机械化水平,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根据中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由各区县(自治县)在市级下达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总额中列支。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种粮大户,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
(一)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
粮食作物之间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
(二)按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不得粗放种植。
(三)统一生产经营管理,包括统一耕作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
(四)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
第四条
补贴标准。对种粮大户实行两个档次补贴标准,即:种植50亩以上(含50亩)至100亩以下和种植100亩以上(含100亩)两档。同一户在同一季种植补贴粮食作物2种以上,其补贴标准按照作物种植面积累计确定。种粮大户补贴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具体补贴标准按当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种粮大户补贴申报核定程序:
(一)申报备案。种粮大户在所种植的粮食作物收获前2个月,向耕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以下同)申报,如实填报《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附表1),并提供土地流转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00亩以上的种植户还需要提供使用农机的相关证明材料。每年的申报工作必须在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
(二)面积核实。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报后,须及时集中组织人员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补贴面积进行逐一核实,并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核确认。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对象、面积、数额的真实性负责。
(三)公告公示。种粮大户补贴核实结果必须坚持区县、乡镇、村社三级公示和两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种粮大户姓名、种粮地点、种植作物、面积、补贴金额和区县(自治县)农业、财政等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位置必须醒目,公示文字内容不得小于2号字体,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
公示材料由区县统一印制,印制费用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重庆市巴南区种粮大户公示统一格式表(村社用)》(附表4)。
(四)汇总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填制《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表(乡镇用)》(附表2),将统计表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区县(自治县)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审核。
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种粮大户补贴面积进行核实汇总,填制《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表(区县用)》(附表3),并于次年1月15日前将统计表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备案,补贴明细数据报市财政局审核后进行锁定。
第六条
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兑付办法:
(一)种粮大户当年的补贴按本办法第五条程序核定的上一年的实际种粮面积计算。
(二)各区县(自治县)应在收到市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种粮大户。
第七条
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通过当年的“农民补贴网管理系统”实施。
第八条
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 “一事一议” 等筹资款。对违反规定截留、滞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
建立健全种粮大户档案管理,包括种粮大户申报资料、公示资料、审核资料及大户清册等。
第十条
各区县(自治县)遵照本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制定实施方案。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负责解释
第五篇:城厢镇2009-2011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自查情况报告
城厢镇2009—2011年种粮直补和 农资综合直补自查情况报告
福泉市财政局:
根据黔财基[2012]6号文件精神,我镇对2009年至2011年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自查工作
为认真开展好此次自查工作,城厢镇成立了以镇长娄钧为组长、财政所全体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2009年至2011年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情况进行自查。
二、自查情况
在自查中,城厢镇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退耕还林粮食和现金补助经费、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粮食直补资金、水库移民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及能繁母猪补贴资金进行了逐项自查,确保自查质量。
1、家电下乡补贴资金。2009—2011年,城厢镇共发放家电下乡补贴资金192188.41元,其中:2009年发放152947.00元、2010年发放32941.41元。款项全部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
2、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009年—2011年,城厢镇共计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3984390.44元,其中:2009年发放1269106.81元、2010年发放1269106.81元、2011年共发放1446176.82元。款项全部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发放前在组进行了7天上墙公示。
3、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09年至2011年,城厢镇共计发放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630451.80元,其中:2009年发放221572.60元、2010年发放211907.10元、2011年发放196972.10元。款项全部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
4、退耕还林粮食补助经费。2009年至2011年,共计发放退耕还林粮食补助经费1399155.08元,其中:2009年发放47750.26元、2010年发放472355.91元、2011年发放449048.91元。款项全部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
5、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经费。2009年至2011年共计发入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经费148071.60元,其中:2009年发放49576.80元、2010年发放49372.00元、2011年发放49122.80元。款项全部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
6、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2009年至2011年共计发放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1003913.00元,其中:2009年发放388433元、2010年发放441869.90元、2011年发放173610.10元。款项全部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
7、粮食直补资金。2009年至2011年共计发放粮食直补
资金152480.74元,其中2009年发放50396.65、2010年发放50412.07元、2011年发放51672.02元。款项全部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且发放前在村组进行了为期7天公示。
8、水库移民补助款。2009年至2011年,共发放水库移民补助款23400元,其中:2009年发放6300.00元、2010年发放6300.00元、2011年发放10800.00元。款项全部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
9、能繁母猪补贴资金。2011年,城厢镇共发放能繁母猪补贴资金57000元,发放前进行了5天上墙公示,款项发放全部通过一卡通存折发放。
10、2011年,城厢镇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共计735455.00元,项目已全部峻工。
三、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城厢镇在各种款项的发放过程中没有违规事件发生,但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有的款项发放时没有按规定进行公示。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改正,真正做到款项发放接受群众监督。
城厢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