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民政局关于民主评议行风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评议代表:
首先,我代表局党委和全体干部职工,对大家一贯关心、支持我局行风建设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大力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了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在去年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市“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今年以来,广大干部职工致力于巩固和扩大行风建设的效果,树民政新风,让群众满意,出实招、求实效,认真做好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政务公开、为民服务、优化环境等文章,进一步提高了行风建设水平,促进了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做好三级联动文章,建立抓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行风建设是一项系统、持久的工程,需要长抓不懈。工作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建立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保证了行风建设常抓常新和持续深入发展。
(一)加强领导,做到行风建设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市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局办公室设立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具体工作的安排、调度、检查。各区、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民政办公室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网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行风建设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和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明确职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年初,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抓行风建设的“三个原则”: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原则,规范完善了行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层层签定行风建设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分工,把责任落实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实现行风建设与民政业务的良性互动。
(三)强化督查,推动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4月底,市局成立行风建设督查小组,对局机关9个科室和局属9个单位进行了行风检查,先后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310份、走访服务对象4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6次。5月份,邀请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到局属各单位进行视察,征求到各类意见和建议20条,并按照单位职责及时进行反馈、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纠正。6月份,两区民政局采取听汇报、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各科室和各乡镇(街道)民政办的行风建设进行督查,群众满意率都在95%以上。同时向社会各界公布行风监督电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起动态督查机制,防止和杜绝了行业不正之风。
二、做好三个结合文章,形成抓行风建设的整体合力
创新抓行风建设方式,改变过去就行风抓行风的办法,将行风建设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争创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标兵活动结合起来,形成“靠活动抓行风、以行风促活动”的良好局面,是我们今年抓行风建设的重要方法。
(一)把行风建设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行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把行风建设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三个阶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在学习培训阶段,努力做到学习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四落实”,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逐步提高,对行风建设的认识也进一步增强;在民主评议阶段,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到涉及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8条;在整改提高阶段,局党委坚持把行风方面的问题作为整改重点,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进行整改,纠正和防止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高了全系统的行风建设水平。
(二)把行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树立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针对少数部门存在的个别消极腐败现象,我们切实加强了廉政建设。通过学习“一心为民的基层干部模范周国知”、“党和人民的优秀干部郑培民”的先进事迹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形成了艰苦奋斗、克己奉公的优良作风;局党委与各单位分别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都针对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具体措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上半年的检查情况来看,无论是救灾粮款的发放、抚恤定补经费的使用,还是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全部做到了专款专用,急款急用,没有出现任何违反纪律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把行风建设与争创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标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今年8月份,市委办公室出台《市直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标兵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后,我们立即把该项工作的列入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要求每名干部职工都按照文明标兵的7项要求,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人人争当文明标兵。同时明确纪委书记为市局争创文明机关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争创文明科室的第一责任人,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改善了服务环境,促进了工作开展,发挥了表率作用。
三、做好政务公开文章,努力建设阳光民政
今年以来,我们针对民政工作与群众联系最为密切,而且政策性、法规性都很强的特点,以深化政务公开为突破口,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以公开促
公正、以公正树形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满意。
(一)深化政务公开。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对市、区两级民政机关、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以及各局属单位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做了具体规定;转发了民政部《关于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实施办法》;按照市纠风办的要求,把民政工作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政策规定、收费标准、服务时限等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在线》栏目上进行公开,并积极接受群众的咨询,截止目前,共接受群众咨询邮件8封,均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完毕,受到群众的好评。二是创新公开方式。将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基层单位作为民政部门行风建设的窗口单位,设立办事窗口,将有关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公开。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将统一组织的集中捐款、捐物情况分2期在《莱芜日报》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为群众解决热点、焦点问题40余件,当场答复不了的,也均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和解决,有效的为群众解决了难题。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公开过程中,注重突出重点,特别是一些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如城市低保的有关政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婚姻登记和殡葬收费标准等全面公开,保证了热点、焦点工作的公平、公正。在今年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实行“安置政策、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成绩、安置结果”四公开,大大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充分体现了安置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保障了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全市共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394人,按考试考核成绩,公开自选工作岗位,其中196人选择了工作岗位,198人选择了自谋职业,社会各界反映非常好。
(二)严格依法行政。近年来,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在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加大了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联合教育、财政、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共查处非法民间组织12个,纠正民间组织违法行为30余起。与税务部门加强了对福利企业的年检,全市共有51家福利企业审查为合格,较好地促进了福利企业的快速发展。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和卫生局共同制定出台《弃婴收养管理办法》,规范收养登记程序,明确弃婴的合法监护人和送养人,保障弃婴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121例,登记合格率达到100%。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着力提高登记水平,截止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5555对,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加大殡葬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殡葬执法宣传周活动,对6个重点乡镇、100多个村庄进行殡葬宣传和执法检查,有效地遏止了乱建、乱埋、乱葬等问题的发生,火化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三)提高办事效率。民政工作处于为民服务的最前沿,工作效率的高低直接反映到为民服务的水平。为此,我们以维护政令畅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在坚决办、立即办、想法办上下功夫。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狠抓工作落实的意见》,明确了局党委决策落实的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及考核办法,树立起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做到该办的事坚决办。二是各窗口单位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办事规程,提高工作效率,做到能办的事立即办。今年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共办理审批项目27件,将办事人所需准备的材料由10份减少到5份,并均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单位设立服务窗口,使群众进一个门就能办理完所有的手续,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在农村经济协会审批过程中,我们做到由坐等审批转变为上门服务,由先审批再成立转变为先培育再审批,由死守规定转变为从实际出发的“三个转变”,进一步放宽了对农村经济协会的注册资金、会员数量、办公场所等要求,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还实行“备案制”,做到难办的事想法办。
四、做好为民服务文章,注重行风建设的实际效果
加强行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增强为民服务本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扩大为民服务成果。今年以来,广大干部职工始终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一)坚持以民为本,做好为民解困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多方协调,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根本上解决了困难群众最需要、最关心的问题,从明年开始,全市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以财政供养为主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也由现在的156元提高到180元,救助水平逐步提高。今年1—10月份,共保障城市困难居民7.4万人次,发放保障金453万元;救助特困群众5500人次,发放救助金90多万元,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加大了劝募力度,共接受各类捐款269.1万元。成立了莱芜市慈善总会,对100名特困高考新生每人发放1500元助学金,通过北美华侨联合会对20名一年级特困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200元助学金,较好地保障了贫困学生受的权利。
(二)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优抚对象是人民的功臣,为切实保障他们的生活,制定出台了《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及时足额兑现提高后及补发的抚恤补助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得到较好落实,全市共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500万元。并结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在乡“三老”优抚对象建立起医疗补助、医疗减免、住院费按比例报销、大病救助“四位一体”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有效缓解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
难的问。
(三)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保证广大群众的基本民主政治权利,在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我们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圆满顺利,选民的参选率达到92.6%,“两委”成员交叉兼职和书记主任一人兼比例分别达到83.2%和90.5%,均比省里要求高出10个以上百分点,换届后减少村干部816名,减轻农民负担250多万元。5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在进行视察和审议后,给予高度评价。在完成换届选举的基础上,指导基层修订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制度,在全市基本建立起运作程序规范、工作协调有序的村民自治新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5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在进行视察和审议后,给予高度评价。
(四)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民政服务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的水平。针对民政基础设施投入少、基础差、档次低的实际,在先后投资1800万元建设建设市老年公寓和军休干部活动中心的基础上,今年投资500万元建设的市社会福利院即将投入使用,投资400万元的市流浪儿童救助管理中心已经开工建设。通过不断加大改造和建设力度,努力从根本上改变我市民政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提升社会福利事业的档次和水平,为更好的为群众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五)擦亮文明窗口,局属各单位的服务水平逐步提高。莱芜战役纪念馆为扩大爱国教育基地的作用,大力推行“六个一”服务,叫响了红色旅游品牌,对部队官兵、中小学生和老年人等免收门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殡仪馆、蟠龙山公墓通过坚持不懈地实施“素质工程”,严格执行五项服务承诺,全身心地为丧主服务,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市光荣院通过开展“比孝心、献爱心”服务活动,为老人营造了一个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救助管理站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截止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17名。福彩中心加大销售力度,为福利事业发展筹集了更多的福利基金。优抚医院、军干所、军供站等单位通过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全方位地为优抚对象、军休老干部和部队官兵搞好服务,有效地巩固了军地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做好促进发展文章,全力提升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环境是莱芜发展生命线的决议》,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更是民政部门的工作重点和重要工作内容。今年以来,广大干部职工按照“围绕经济抓服务、搞好服务促经济”的思路,积极参与、支持、服务于经济建设,努力优化发展环境,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积极参与经济发展,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局党委把招商引资作为头号重点工作来抓,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广泛联系招商资源,积极捕捉招商信息,落实奖惩措施,全员参与招商。截止目前共招商项目13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3130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63.9%。
(二)全力支持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发挥协会的龙头带头作用,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齐头并进闯市场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们采取优先发展优势行业、降低准入门槛、主动上门服务等多种措施,积极探索推行“协会+公司+基地+农户”和“支部+协会”模式,较好的促进了农村经济协会的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发展农村经济协会163个,在发展市场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莱芜汶源姜蒜协会组织农产品加工出口,实现利税800万元,带动了周边近万亩姜蒜基地发展,带动了农民增收。
(三)致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社区是城市管理的最基本单元,是优化发展环境、搞好服务的第一窗口。针对老村居遗留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矛盾比较突出,影响城市发展环境的实际,在积极推进“城中村”集体资产改制、科学合理划分社区范围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社区组织、大力开展了“城中村”综合改造,努力拓展社区服务,搭建起城市管理平台,优化了城市发展环境。
各位领导、各位评议代表,尽管我们在行风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足,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希望借这次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给予批评和指正,多提宝贵意见,以便于更好的完善我们的行风工作,提高民主评议效果。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根据这次民主评议结果,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努力改进,不断提高民政工作为民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努力开创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第二篇:民政局关于民主评议行风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评议代表:
首先,我代表局党委和全体干部职工,对大家一贯关心、支持我局行风建设表示衷心的感谢。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大力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了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在去年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市“行风建设
先进单位”。今年以来,广大干部职工致力于巩固和扩大行风建设的效果,树民政新风,让群众满意,出实招、求实效,认真做好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政务公开、为民服务、优化环境等文章,进一步提高了行风建设水平,促进了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做好三级联动文章,建立抓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行风建设是一项系统、持久的工程,需要长抓不懈。工作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建立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保证了行风建设常抓常新和持续深入发展。
(一)加强领导,做到行风建设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市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局办公室设立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具体工作的安排、调度、检查。各区、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民政办公室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网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行风建设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和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明确职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年初,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抓行风建设的“三个原则”: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原则,规范完善了行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层层签定行风建设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分工,把责任落实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实现行风建设与民政业务的良性互动。
(三)强化督查,推动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4月底,市局成立行风建设督查小组,对局机关9个科室和局属9个单位进行了行风检查,先后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310份、走访服务对象4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6次。5月份,邀请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到局属各单位进行视察,征求到各类意见和建议20条,并按照单位职责及时进行反馈、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纠正。6月份,两区民政局采取听汇报、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各科室和各乡镇(街道)民政办的行风建设进行督查,群众满意率都在95以上。同时向社会各界公布行风监督电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起动态督查机制,防止和杜绝了行业不正之风。
二、做好三个结合文章,形成抓行风建设的整体合力
创新抓行风建设方式,改变过去就行风抓行风的办法,将行风建设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争创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标兵活动结合起来,形成“靠活动抓行风、以行风促活动”的良好局面,是我们今年抓行风建设的重要方法。
(一)把行风建设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行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把行风建设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三个阶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在学习培训阶段,努力做到学习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四落实”,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逐步提高,对行风建设的认识也进一步增强;在民主评议阶段,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到涉及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8条;在整改提高阶段,局党委坚持把行风方面的问题作为整改重点,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进行整改,纠正和防止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高了全系统的行风建设水平。
(二)把行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树立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针对少数部门存在的个别消极腐败现象,我们切实加强了廉政建设。通过学习“一心为民的基层干部模范周国知”、“党和人民的优秀干部郑培民”的先进事迹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形成了艰苦奋斗、克己奉公的优良作风;局党委与各单位分别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都针对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具体措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上半年的检查情况来看,无论是救灾粮款的发放、抚恤定补经费的使用,还是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全部做到了专款专用,急款急用,没有出现任何违反纪律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把行风建设与争创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标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今年8月份,市委办公室出台《市直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标兵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后,我们立即把该项工作的列入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要求每名干部职工都按照文明标兵的7项要求,转变观念、改进作
第三篇:民政局对民主评议行风情况的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评议代表:
首先,我代表局党委和全体干部职工,对大家一贯关心、支持我局行风建设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大力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了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在去年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市“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今年以来,广大干部职工致力于巩固和扩大行风建设的效果,树民政新风,让群众满意,出实招、求实效,认真做好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政务公开、为民服务、优化环境等文章,进一步提高了行风建设水平,促进了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做好三级联动文章,建立抓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行风建设是一项系统、持久的工程,需要长抓不懈。工作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建立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保证了行风建设常抓常新和持续深入发展。
(一)加强领导,做到行风建设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市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局办公室设立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具体工作的安排、调度、检查。各区、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民政办公室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网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行风建设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和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明确职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年初,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抓行风建设的“三个原则”: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原则,规范完善了行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层层签定行风建设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分工,把责任落实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实现行风建设与民政业务的良性互动。
(三)强化督查,推动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4月底,市局成立行风建设督查小组,对局机关9个科室和局属9个单位进行了行风检查,先后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310份、走访服务对象4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6次。5月份,邀请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到局属各单位进行视察,征求到各类意见和建议20条,并按照单位职责及时进行反馈、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纠正。6月份,两区民政局采取听汇报、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各科室和各乡镇(街道)民政办的行风建设进行督查,群众满意率都在95%以上。同时向社会各界公布行风监督电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起动态督查机制,防止和杜绝了行业不正之风。
二、做好三个结合文章,形成抓行风建设的整体合力
创新抓行风建设方式,改变过去就行风抓行风的办法,将行风建设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争创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标兵活动结合起来,形成“靠活动抓行风、以行风促活动”的良好局面,是我们今年抓行风建设的重要方法。
(一)把行风建设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行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把行风建设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三个阶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在学习培训阶段,努力做到学习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四落实”,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逐步提高,对行风建设的认识也进一步增强;在民主评议阶段,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到涉及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8条;在整改提高阶段,局党委坚持把行风方面的问题作为整改重点,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进行整改,纠正和防止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高了全系统的行风建设水平。
(二)把行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树立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针对少数部门存在的个别消极腐败现象,我们切实加强了廉政建设。通过学习“一心为民的基层干部模范周国知”、“党和人民的优秀干部郑培民”的先进事迹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形成了艰苦奋斗、克己奉公的优良作风;局党委与各单位分别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都针对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具体措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上半年的检查情况来看,无论是救灾粮款的发放、抚恤定补经费的使用,还是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全部做到了专款专用,急款急用,没有出现任何违反纪律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把行风建设与争创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标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今年8月份,市委办公室出台《市直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标兵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后,我们立即把该项工作的列入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要求每名干部职工都按照文明标兵的7项要求,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人人争当文明标兵。同时明确纪委书记为市局争创文明机关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争创文明科室的第一责任人,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改善了服务环境,促进了工作开展,发挥了表率作用。
三、做好政务公开文章,努力建设阳光民政
今年以来,我们针对民政工作与群众联系最为密切,而且政策性、法规性都很强的特点,以深化政务公开为突破口,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以公开促
公正、以公正树形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满意。
(一)深化政务公开。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对市、区两级民政机关、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以及各局属单位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做了具体规定;转发了民政部《关于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实施办法》;按照市纠风办的要求,把民政工作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政策规定、收费标准、服务时限等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在线》栏目上进行公开,并积极接受群众的咨询,截止目前,共接受群众咨询邮件8封,均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完毕,受到群众的好评。二是创新公开方式。将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基层单位作为民政部门行风建设的窗口单位,设立办事窗口,将有关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公开。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将统一组织的集中捐款、捐物情况分2期在《莱芜日报》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为群众解决热点、焦点问题40余件,当场答复不了的,也均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和解决,有效的为群众解决了难题。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公开过程中,注重突出重点,特别是一些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如城市低保的有关政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婚姻登记和殡葬收费标准等全面公开,保证了热点、焦点工作的公平、公正。在今年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实行“安置政策、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成绩、安置结果”四公开,大大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充分体现了安置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保障了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全市共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394人,按考试考核成绩,公开自选工作岗位,其中196人选择了工作岗位,198人选择了自谋职业,社会各界反映非常好。
(二)严格依法行政。近年来,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在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加大了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联合教育、财政、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共查处非法民间组织12个,纠正民间组织违法行为30余起。与税务部门加强了对福利企业的年检,全市共有51家福利企业审查为合格,较好地促进了福利企业的快速发展。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和卫生局共同制定出台《弃婴收养管理办法》,规范收养登记程序,明确弃婴的合法监护人和送养人,保障弃婴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121例,登记合格率达到100%。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着力提高登记水平,截止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5555对,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加大殡葬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殡葬执法宣传周活动,对6个重点乡镇、100多个村庄进行殡葬宣传和执法检查,有效地遏止了乱建、乱埋、乱葬等问题的发生,火化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三)提高办事效率。民政工作处于为民服务的最前沿,工作效率的高低直接反映到为民服务的水平。为此,我们以维护政令畅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在坚决办、立即办、想法办上下功夫。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狠抓工作落实的意见》,明确了局党委决策落实的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及考核办法,树立起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做到该办的事坚决办。二是各窗口单位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办事规程,提高工作效率,做到能办的事立即办。今年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共办理审批项目27件,将办事人所需准备的材料由10份减少到5份,并均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单位设立服务窗口,使群众进一个门就能办理完所有的手续,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在农村经济协会审批过程中,我们做到由坐等审批转变为上门服务,由先审批再成立转变为先培育再审批,由死守规定转变为从实际出发的“三个转变”,进一步放宽了对农村经济协会的注册资金、会员数量、办公场所等要求,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还实行“备案制”,做到难办的事想法办。
四、做好为民服务文章,注重行风建设的实际效果
加强行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增强为民服务本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扩大为民服务成果。今年以来,广大干部职工始终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一)坚持以民为本,做好为民解困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多方协调,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根本上解决了困难群众最需要、最关心的问题,从明年开始,全市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以财政供养为主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也由现在的156元提高到180元,救助水平逐步提高。今年1—10月份,共保障城市困难居民7.4万人次,发放保障金453万元;救助特困群众5500人次,发放救助金90多万元,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加大了劝募力度,共接受各类捐款269.1万元。成立了莱芜市慈善总会,对100名特困高考新生每人发放1500元助学金,通过北美华侨联合会对20名一年级特困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200元助学金,较好地保障了贫困学生受的权利。
(二)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优抚对象是人民的功臣,为切实保障他们的生活,制定出台了《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及时足额兑现提高后及补发的抚恤补助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得到较好落实,全市共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500万元。并结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在乡“三老”优抚对象建立起医疗补助、医疗减免、住院费按比例报销、大病救助“四位一体”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有效缓解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
第四篇:民政局对民主评议行风情况的工作汇报
民政局对民主评议行风情况的工作
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评议代表:
首先,我代表局党委和全体干部职工,对大家一贯关心、支持我局行风建设表示衷心的感谢。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大力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了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在去年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市“行风建设
先进单位”。今年以来,广大干部职工致力于巩固和扩大行风建设的效果,树民政新风,让群众满意,出实招、求实效,认真做好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政务公开、为民服务、优化环境等文章,进一步提高了行风建设水平,促进了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做好三级联动文章,建立抓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行风建设是一项系统、持久的工程,需要长抓不懈。工作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建立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保证了行风建设常抓常新和持续深入发展。
(一)加强领导,做到行风建设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市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局办公室设立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具体工作的安排、调度、检查。各区、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民政办公室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网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行风建设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和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明确职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年初,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抓行风建设的“三个原则”: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原则,规范完善了行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层层签定行风建设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分工,把责任落实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实现行风建设与民政业务的良性互动。
(三)强化督查,推动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4月底,市局成立行风建设督查小组,对局机关9个科室和局属9个单位进行了行风检查,先后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310份、走访服务对象4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6次。5月份,邀请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到局属各单位进行视察,征求到各类意见和建议20条,并按照单位职责及时进行反馈、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纠正。6月份,两区民政局采取听汇报、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方
式对各科室和各乡镇(街道)民政办的行风建设进行督查,群众满意率都在95以上。同时向社会各界公布行风监督电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起动态督查机制,防止和杜绝了行业不正之风。
二、做好三个结合文章,形成抓行风建设的整体合力
创新抓行风建设方式,改变过去就行风抓行风的办法,将行风建设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争创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标兵活动结合起来,形成“靠活动抓行风、以行风促活动”的良好局面,是我们今年抓行风建设的重要方法。
(一)把行风建设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行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把行风建设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三个阶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在学习培训阶段,努力做
到学习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四落实”,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逐步提高,对行风建设的认识也进一步增强;在民主评议阶段,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到涉及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8条;在整改提高阶段,局党委坚持把行风方面的问题作为整改重点,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进行整改,纠正和防止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高了全系统的行风建设水平。
(二)把行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树立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针对少数部门存在的个别消极腐败现象,我们切实加强了廉政建设。通过学习“一心为民的基层干部模范周国知”、“党和人民的优秀干部郑培民”的先进事迹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形成了艰苦奋斗、克己奉公的优良作风;局党委与各单位分别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都针对工作中容
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具体措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上半年的检查情况来看,无论是救灾粮款的发放、抚恤定补经费的使用,还是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全部做到了专款专用,急款急用,没有出现任何违反纪律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把行风建设与争创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标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今年8月份,市委办公室出台《市直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标兵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后,我们立即把该项工作的列入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要求每名干部职工都按照文明标兵的7项要求,转变观念、改进作12全文查看
第五篇:民主评议行风自查汇报
各位领导、监督员、同志们:根据区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我局在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民主评议行风的要求,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区人民政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社会事务机构,是主管我区就业、再就业、职业介绍、就业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劳务输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监察等业务的重要职能部门。现有在职职工20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聘用制人员2人。内设机构有机关股室5个,包括办公室、劳动工资股、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股(挂“**区解困再就业和社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劳动争议仲裁股(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社会保险股(挂“**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所属事业单位有区医保中心、职业介绍所(挂“**区劳务工作办公室”牌子)、就业促进中心和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与职业介绍所合署办公)、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自我局被确定为2005年的行风评议单位后,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行评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们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行风评议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狠抓对每个环节工作的落实,使行评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成立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分工协作,为开展行评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研究制定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5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指导行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实施。三是从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和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劳动保障服务对象中聘请了12名行风监督员,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行业作风及民评工作的实效进行了有力的监督,保证民评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四是于8月24日召开了全区劳动保障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动员大会,对行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五是在调查摸底阶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评领导小组一方面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各自负责的业务和工作作风进行认真的自查,另一方面分两组深入到两镇、六街道,部分村、社区,与干部职工、群众及劳动保障工作对象当面交流,并发放行风评议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力求找准我局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据统计,在行风调查阶段共发出民主评议行风问卷调查表100份,目前回收96份,对我局行风情况总体评价满意的89份,基本满意的7份,满意率90%以上。这次调查的范围包括相关业务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和群众、广大劳动保障工作对象,调查对象涵盖了劳动保障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对我局行风建设的总体评价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和深入的自查,总体反映我局工作成绩突出,行业作风务实。大家普遍认为,近几年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加快作风转变,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开展高效优质服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各项工作和行风建设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均有较大突破。就业再就业工作方面,积极贯彻中央、省、市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目的,以强化再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证,以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04年,我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社会保险工作方面,区属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稳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以非公经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保持平稳增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方面,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行政效率明显提高。一是我局建立和实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较大地提高了工作、办事效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从根本上杜绝了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等不负责的现象。二是加强学习,坚持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权力观、牢记“两个务必”等主题教育,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对来办事的群众,能够热情服务,耐心解释,帮助解决困难,局机关没有发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在肯定我局行风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通过自评和广泛的征求意见,经过认真的梳理,我们认为在行风建设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怀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主观思想上深刻反省,分析查找出了产生问题的根源。
(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方面,一是《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不够规范,个别社区对领证人员的申领资格没有严格按程序公示,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对所持《再就业优惠证》不及时进行年检;二是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窄、专业少,个别专业因无法组织起一个班次且收费较多而未能培训;三是劳务输转工作中存在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就业观念落后,组织化程度低的现象。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对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培训不够,业务能力较弱,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二是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劳务输转的有关政策宣传不够深入,两镇村一级劳务输转工
作人员配备少,劳务输转组织水平差;三是由于财力有限,造成培训资金相对短缺。
(二)社会保险工作方面,一是对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不够,再加上区属企业大多数处于关、停、并、转状态,职工生活困难,部分职工中存在着不符合条件就急于退休的情况。二是因超过申领期限对区属部分破产企业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未能按时支付;三是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结算一直未能实现刷卡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我们对社会保险的宣传面不够广泛,宣传对象只侧重于广大劳动者,向企业、相关单位乃至整个社会宣传薄弱,宣传工作总体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对区属破产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上,主要是由于我区破产企业从进入破产程序到结束,往往都在两年以上。而失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失业后,应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之日起15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逾期登记的,不补发失业保险金。”致使区属部分破产企业的失业职工未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三是区级财政困难,不能建设医疗保险业务信息网络,导致刷卡无法实现。
(三)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监察方面,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特别是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务工的农民工,合同签订率只有30%,个别因拖欠工资而来我局投诉的务工人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拿不出有效证据而无法受理;二是有时存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不够及时的现象;三是劳动监察力度不够,在部分用人单位中存在私招乱雇现象和违反《劳动法》行为。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我局主管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的人员总共只有3人,专职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少,造成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对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工作不够深入。
(四)自身建设方面,一方面,对业务知识的深入学习时有放松,所熟悉的工作业务范围单一,尤其是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另一方面,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对基层工作帮助少,分析不透,指导不力。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在学习态度上不够端正,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学习方法上比较简单,致使理论学习较为被动,学习浮于表面,只求一知半解,业务知识学得不深不透;二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积极性不高。对群众反映的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我们认为反映得非常准确,也非常及时,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尽管这些问题的形成存在隐性的、客观的因素,还有法律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财政困难等诸多方面的客观原因,但更主要的还是我们主观上的问题,由于未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克服客观方面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障碍,导致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的漏洞和不足。
四、整改措施针对通过自评查找出的当前存在的问题,我局从行风建设的长远目标出发,按照边评边改的原则,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方面:对于《再就业优惠证》发放问题,一方面我们将加强对《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按规定程序发放;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大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使广大下岗失业人员了解、掌握再就业优惠政策,及时对《再就业优惠证》进行年检。对于职业技能培训覆盖范围窄、专业少的问题,我们将通过加强与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同时,积极争取财政配套资金,扩大培训面。对于劳务输转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转工作加快劳务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培训和输转相结合,进一步拓宽劳务输转的渠道,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同时,积极争取尽快落实镇、村有关劳务输转工作人员和经费的问题,切实把劳务输转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社会保险工作方面:对于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不够的问题,我们将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扩大宣传面;同时,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广大参保职工和各用工企业,耐心讲解政策,解答疑惑,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掌握有关参加养老保险和享受待遇的有关政策,促使其按规定申报。对于区属部分破产企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将积极协调企业主管部门逐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督促清算组及时或者尽量提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另一方面,对已破产尚未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企业积极做好和省、市的协调、汇报,力争尽快兑现。对于医疗保险“刷卡”的问题,我们将积极争取省、市上级业务部门和财政的资金支持,争取尽早解决。
(三)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监察方面:存在的问题都是由于人员配备少,力量弱所造成的。为此,我们一方面将积极同编办协调,争取充实人员;另一方面,将通过从其它股室、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抽调专人来加大工作力度,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四)自身建设方面:对于提高业务水平的问题,一是鼓励职工自学业务知识,制订奖励政策,充分调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每年定期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开展一次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竞赛,以此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自学积极性;其次,采取集中办班,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辅导,增长业务知识,拓展工作思路;三是积极参加有关业务部门举办的相关学习班,掌握相关业务知识,获取经验,补充知识,提高每个职工的综合能力。对于深入基层调研不够的问题,重点要发扬“沉”下去的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从今年4月份开始,我局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中开展了“帮扶结对子”活动,由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和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立起帮扶“对子”,实行每个领导干部包两个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其他干部职工每人包2个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总之,通过自查自纠和调查组的走访了解,找出了不足和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都是客观公正的,所提建议具有建设性和前瞻性,但并不等于问题及原因已找透、找全、找准。因此,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方式一如既往关注、指导我们的工作,不断提
出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热忱欢迎并加以改进,使我区劳动保障工作在新形势下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