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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现状与对策

违法建设现状与对策



第一篇:违法建设现状与对策

违法建设的现状及对策

随着江东区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房地产开发建设所带来的利益日益巨大,由此引起的违法建设滋生蔓延。针对今年来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江东区违法建设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总结,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研究其带来的影响,思考日常规划管理中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城市化建设。

一、现状

1、房地产开发项目

房产开发单位大多对项目建筑面积比较谨慎,把关较严,但往往对建筑高度、地面标高等其它内容认识不够,所以规划复核时发现的问题在建筑面积上基本上也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误差。但也有个别开发公司存在侥幸心理,以提高建筑档次、客户有要求、已建好不能整改等理由,擅自改变规划内容,增加建筑面积。如华宏置业开发的华宏凯悦项目。

2、村级留用地开发项目

目前江东区村级留用地以商务办公为主,都需要引进投资项目。边建设边引资的特点,引进项目的不可预知,使得建设过程变数较大。建设方为满足引资要求,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增加建筑面积、提高建筑高度、改变建筑立面等,还有部分项目先将结构建好,等竣工复核后再行搭建;如仇毕村建设的现代装璜市场、徐家村开发的徐家综合楼。

3、现状地块改扩建项目

江东作为城市中心城区基本没有规划工业用地,对现有的工业地块来说,面临二难的选择:建筑破损,急需改造,因未能列入开发地块,或虽然已进入土地储备中心,却迟迟不开发,而作厂房已不适合现有生产、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因与规划用地不符,规划部门不予许可。产权方现在的对策就是:一是申报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规划要求进行报批,按自己需要进行建设,报批完全是应对检查。如农副产品交易中心;二就是直接进行违法建设:改建、扩建厂房,改变使用性质,如江东水表厂。

4、开发建设后留下的零星用地

随着城市的发展,旧城区的改造和道路系统的完善,城市道路两侧出现了一些零星的用地。这些土地有些是因为地块没有全部被征用,也有的是已被征用,因地块狭小或不规则而暂时不能开发建设。这些用地大多位于道路两侧,地理位置优越,由于近期没有明确的规划用途或没有及时进行绿化,被建成临时商业用房。这些商铺规模小,建造时就知是临时,所以建筑质量差。还因为没有规划控制,大多沿街而建,后退不足,没有停车位,经营时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也影响城市形象。如中兴路(民安路北)、惊驾路(体育场处)、刚建好的沧海路两侧,有大量未经审批的建筑。

5、集体土地中的违法建设

随着江东区城市的发展,原处于城市边缘及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周边土地的不断升值,住房需求的提高,拆迁赔偿费增加,都让村民们看到了其中的巨大利益,大范围违法行为随之出现,从最初在自己土地上扩建、加层,发展到侵占集体土地。这些违法行为不仅增加了交通、消防等安全隐患,还破坏了环境,也影响了他人的利益,引起邻里纠纷。此类违法建设多存在于尚未收储改造的城中村如仇比村、桑家、江南村、史魏家等城中村。

二、对策

1、对房产开发项目,应重视规划许可的各项内容,审批时在符合规划规范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余量,以防施工产生的误差;同时加强批后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而对以种种理由故意改变规划内容,增加建筑面积的行为,规划部门将按照城市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处罚力度,不能让开发单位有利可图,以杜绝违法行为。

2、对作为村级留用地的开发项目,审批前主动联系,了解项目的真正意图,灵活布置各类建筑,避免建筑布局单一,以应对招商的需要。

3、对现有工业用地,应从实际出发,对短期不开发的地块,可以允许进行临时建设,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地块及周边环境。对这类用地,不能一味的堵,是既要控制,也要给出路,使企业在规划指导下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

4、城市开发建设留下的不仅仅是零星用地,还有未被拆迁或拆了一半的建筑。这些留下的建筑与已开发的地块或已建成的道路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影响了城市景观。因此,建议对这些用地分别对待:未被征用的土地,允许其在符合有关技术规定的前堤下自主开发建设;对已经征用的土地,在地块或城市道路开发建设完成后,尽快进行绿化,以保证城市规划顺利进行。

5、集体土地中村民的违法现象,涉及到很多村民的切身利益,应引起足够的重视。由于江东区均已划入城市规划区范围,自1998年以来,基本未再进行村民住宅的审批,因此,会有相当一部分村民会有建房的需求。对这些有真正需要的村民,政府是否可考虑先行安置,同时将退出的房屋给村里其他有需要的人,以解决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对那些仅仅只为自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以杜绝通过建造违法建筑来谋利的行为。

第二篇:黄冈市违法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和建议

黄冈市个人违法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和建议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市城区建设步伐加快,随之而来的个人违法建设也呈愈演愈烈之势,成为困扰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个人违法建设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而且还带来了一系列涉及城市发展、城市规划实施、城市管理等方面问题。市城市规划执法大队的成立,为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建设提供了坚强后盾和有力保障。作为城市管理规划执法部门,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城市管理规划执法工作的新模式,掌握城市违法建设的成因,研究有效治理城市违法建设的对策。为使市领导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目前规划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妥善解决规划执法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真正有效遏制违建产生,笔者凭借多年来对城市违法建设管理执法工作的经验,就我市违法建设的成因及对策,谈谈自己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个人违法建设的危害与现状

个人违法建设具有违法性、逐利性、无序性、多样性、腐蚀性等特征,其主要危害主要体现这几个方面。

1、严重侵蚀社会公共资源。违法建设是少数人对公共资源的侵占,是对城镇规划的破坏,同时导致对交通、水电供应、排污等公共资源的浪费。毫无疑问,少数人的违法建设行为,侵害的是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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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

2、严重损害国家法律尊严。违法建设者往往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甚至藐视法律暴力抗法,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

3、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违法建设者通过违法建房牟取暴利,对那些奉公守法之人而言,辛勤劳动一辈子还不及违法抢建一阵子,这显然有失社会公平,也造成少数人心理失衡,降低了群众对“勤劳致富”、“守法诚信”等价值观念的认同。

4、严重制约城市健康发展。违法建设违背城市规划,其高强度开发和低水平无序管理,严重影响城市区域功能设置和风貌控制,增加征地拆难度。违法建设一般都选址随意、布局零乱、结构简单、立面粗糙。从长远看,这些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的违法建设势必给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带来难度,严重扰乱建设管理秩序,阻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5、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因谋求拆迁利益最大化而产生的违法建设猛增,引发的社会矛盾愈发尖锐,相关信访案件也日趋增多,有的甚至激化为群体性违法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因违法建设派生的 “烂尾楼”“相邻权”“高利贷”纠纷等也日益增多,不断激化社会矛盾。

6、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个人违法建设往往没有经过科学的选址、正规的设计、严格的质量管理,许多存在质量、消防等方面安全隐患。近年来,全国各地违法建设物坍塌、火灾等事故频发,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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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威胁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个人违法建设产生的动力及原因

个人违法建设的产生和存在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利益驱动。伴随社会、经济以及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这种矛盾越来越呈现出尖锐、复杂、激烈、艰巨的特点。在执法管理过程中个人违法建设之因为拆之不绝,制而不止,除了经济利益这个根本动因以外,还有许多与之相关的内部或外部因素。

1、经济利益驱使。近年来,由于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吸纳了数量众多的外来员工。一些群众为了增加收入来源,利用区域优势和外来人员租房需求量大的特点,纷纷抢占地皮违章搭建、扩建、翻建房屋,以赚取租金并企盼在旧村改造、征地拆迁中得到更多赔偿。

2、村民传统意识影响。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政策多次调整,导致少数群众对土地有“谁承包、谁所有”的错误认识;如农民不愿离开祖传房地,喜欢独门独院、一户一宅而居。对多层公寓和居民式的生活方式难以接受以及受其它传统观念影响,如在自己院内或房屋原址上建房合情合理,政府无权干涉;用自己的钱,盖自己的房,不偷、不抢、不犯法,如受“法不责众”、“你搭我也搭”、“拆我先拆他”等攀比意识的影响等等。这些传统观念和社会意识的相对滞后,在主观上为违法建设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

3、违法建设执法环境恶劣。近年来,规划执法人员在日常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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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中,遭到的辱骂、推搡等非暴力攻击现象不计其数。在拆违过程中,暴力抗法,自残、唆使老弱病残冲在一线阻挠执法现象时有发生。战斗在防违、规划执法工作第一线的执法干部、员工,为之付出了极大的努力甚至鲜血和安危。改革开放30年以来,据统计全国死亡和重伤的城管队员共计3700多人。执法机关面对群体性违建者,出于社会稳定风险等多种考虑,往往放不开手脚,或难以执行到位。与此同时,公安部门对妨碍规划执法的人员极个别才进行处理,变相地助长了这种不正之风。另外,目前拆除的违法建设大多属框架结构,拆除难度大、费用高。在拆违过程中,拆违操作安全难保障是突出的问题,特别是高空拆违,拆违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很难保障。执法环境恶劣与拆违难度大,严重地挫伤了管理人员的信心和工作积极性。

4、违法建设管理执法不公。在实践中,政府主要强调通过加强行政手段治理违法建设,对违法建设主要通过集中拆除,而这种集中式拆除往往选择正在建设的,对已建成的往往视而不见,最后往往造成违法建设管理工作中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这不仅无法有效解决违法建设问题,而且容易造成社会不公。

同时少数基层干对对违法建设的社会危害性、经济破坏性认识不足,回避矛盾、放任不管甚至包庇纵容。对社区内出现的乱搭乱占行为任其泛滥,有的有的擅自批条子、做人情,有的甚至参与其中。由于基层监管工作不到位,“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增加了整治难度,在群众中长生了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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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规划政策滞后。对规划管理的政策研究不够,控制过于死板,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有理想化倾向,偏重于规定城市某一区域的未来状态,而忽视了生活在这一区域的居民的现实需求。居民想改善生存条件,因受到规划的严格控制而得不到批准。如果规划控制时间很长,有可能居民一生都无希望。这种只堵无疏的政策由于不实事求是,给规划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压力。规划控制区的居民想建房、要建房的实际需求得不到正常的解决,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得到了限制,但与之相应的安置措施却没有及时跟上,便只有寻求非正常的渠道,违法建设被迫而生。城郊结合部违法建设的泛滥,一定程度上可归因于规划政策未能与时俱进。

6、拆迁政策把握不严。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急速增长,范围不断扩大。一些已被列入或将被列入工程建设及住宅建设征地拆迁范围的村民,在多建房、多装修、多获赔、多得利的事实利欲驱使下,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三令五申于不顾,群起突击抢建,势头迅猛,速度惊人。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违法建设也进行了补偿,且补偿费往往高于违法建设成本。一些人在多建房、多获赔利欲驱使下突击抢建,形成恶性循环。

三、规划执法工作面临的困境

我市成立规划执法大队已二年多时间,但规划执法工作还没有步入常态化,正规化,规划执法工作正面临诸如执行主体、拆违程序执、法环境等方面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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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建设的管理执法主体单一。应该说,出了违法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有很重要的责任。但是,违法建设单位个人的建设冲动很强,而一旦得到某一方面明的或暗的支持,特别是基层组织的支持,其造成的反面阻力都是十分巨大的。执法部门面对面广量大的建设情况,在得不到基层及有关方面支持配合的情况下,独木难撑,一边是几个渠道默许、支持、疏导、放水,一边只有少数执法力量封堵,其效力可想而知。管理是执法的基础,执法是管理的后盾。没有基层的管理,就会出现法不责众的局面。试想社会治安若没有全社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作后盾,仅靠公安局抓人、逮人是很难稳定得住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治理违法违规建设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单靠一个或几个职能部门根本无法根治,必须动员和组织各部门的力量,形成集中领导、统一部署、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整体合力,才能有效解决违法违规建设这一城市管理难题。

2、违法建设执法不能到位。根据《城市规划条例》规定,当事人未取得合法手续建房,将被认定为违建,除了可以对违建当事人处以罚款外,违建的拆除费用也应由当事人承担。但实际上,现在很少有违建当事人被处罚,违建拆除费用也大多由拆违部门承担。因当事人对拆除违法建设非常抵触,如果进行罚款或让其承担拆除费用,拆除难度更大,还可能激化矛盾,为了顺利拆除,执法人员普遍抱有“能取得当事人配合、顺利拆除违建就是胜利”的心态,对当事人执法不能到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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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法程序问题。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查处违法建设的时效过长、程序繁杂。为了加大拆违力度,尽快拆除新近产生的违法建设,政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程序简化等问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必须履行告知当事人申辩、陈诉、复议、起诉等权利和程序,这与目前的拆违行为明显冲突,以至潜在程序违法的隐患。如果强制拆违案件都按照法规程序和主体实施,不仅过程漫长,成效甚微,必将回到以前老路,造成违法建设泛滥现象。如果坚持目前模式进行拆违,不仅政府在许多方面涉嫌违法、违规,形成“政府违法拆违,违建当事人依法维权”的被动局面,而且一旦部分违建当事人起诉胜诉,将会出现全市范围内难以掌控的被拆违建当事人群体起诉之风,其后果将严重影响我市社会、经济的稳定、繁荣。

4、规划执法压力巨大。违法建设现象的蔓延,让规划执法部门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在很多群众看来,是执法的不力直接导致了这一现象。但是,在长期工作中不难发现,规划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其实面临着许多困境,有些是他们通过自身的力量所无法解决的。执法大队在一线的执法人员只有40多人。这40多人的队伍,不仅要对违法建设方面进行执法,有时还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人手的紧张是可想而知的。不仅如此,有诸多因素直接影响了违法建设执法的顺利开展。

首先是查处难。目前城市规划管理主要依靠规划执法大队,有限的执法人员忙于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而无法完全履行其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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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目前的违法建设规划执法只能是一场场速战速决的阵地战,而不能形成对违法建设的整体联合作战。哪里有情况,执法队员就奔赴哪里,就像消防队一样,造成被动执法,不仅执法人员疲于奔命,而且执法效果不理想,形不成声势,无法在面上遏制违法建设现象的蔓延。

其次是跟踪管理难。由于法律规定对违法建设的查处有一定的周期,这使得对违法建设的跟踪管理很难到位。很多违章户与执法人员玩起了“躲猫猫”,经常上演“人在停建,人走又建”,或者“白天停建,夜晚施工”的局面,最终导致“生米煮成熟饭”的违法事实。这严重影响了规划管理的权威性。

第三是入门难、取证难、送达难、执行难。违法建设拆除一般来说损失都比较大,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强烈,很多违法建设当事人拒不配合执法人员的正常查处,文书很难送达,导致依法行政很难落实,执法周期长。且此类案件一般不只是一户二户,往往是几户几十户,很容易引起暴力抗法事件或集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最后一个困境是执行手段的落后。我市现有的规划执法队伍,大部分队员是半路出家,没有拆违的专业技术。规划执法大队也没有配备专业的拆违工具。拆违工具还停留在“榔头式”时代,这些原始工具已无法拆除现代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根本不适应目前拆除违法建设的新需要,且拆除时间长,极易引发现场矛盾的冲突,也根本不适应目前拆除违法建设的需要。机械拆除违法建设技术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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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执法大队没有一台拆违的作业机械和技术能手,靠租用的形式来解决。由于行政机关本身在技术和资金上的缺陷,租用方式往往造成一些无法预计的后果:一是行政成本增大;二是拆除违法建设时,操作技术差,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建筑遭到破坏,甚至影响周边房屋的安全,或是拆违不彻底,高危险操作令人担忧。

四、今后规划执法工作的思路、对策及建议

违法建设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持久且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因而,在确定思路、作出对策时,必须遵守统筹兼顾原则,尊重客观实际。同时,还必须坚持发展变化与时俱进的原则,不断探索、改革和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寻求符合杭州实际,具有黄冈特色并行之有效的防违控违规划执法工作新途径。

1、坚持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效能。为了及时有效的打击违法建设,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城市规划、国土房管、建设、工商、公安、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参加的查处违法建设指导协调机构。城市规划、国土房管、建设、工商、卫生、环保、城市管理、文化广电、公安、水务、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搞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1: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依照规定无需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除外;对被认定为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国土房管部门核发房地产权证时,应当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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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没有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不得核发房地产权证;3:工商、卫生、文化广电、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关执照、许可证时,应当对注册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把关,查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件,没有相关证件的,不得核发有关证照;4:出租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在对房屋出租进行登记备案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者房地产权证;5: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协助查处违法建设,及时制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现场管制,对严重破坏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带离现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自来水、电力、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电梯等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临时性或者永久性服务;2: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不得为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出具正式的设计施工图纸;3: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工程监理单位不得承建或者监理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4:出售预拌混凝土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向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出售预拌混凝土。5:本市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违法建设及其查处情况的舆论监督。

只有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管理,把好规划“龙头”,变“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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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共同管”,变“独奏”为“交响乐”,才能确保执法成效,维护法律尊严。

2、坚持分类处置,突出整治重点。违法建设不管是建成的,还是在建的,全部通过扎实细致的调查摸底。充分掌握违法建设是属于需求型还是投资型,是控规之前还是之后,是普通还是性质恶劣,是普通群众还是党员干部的等实际情况,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先官后民、先街后村、先单位后个人的方式分类处理,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体量大、严重影响安全和规划,已列入强拆对象的要依法坚决拆除,绝不姑息;对有黑恶势力参与的要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对隐藏在违法建设背后的国家公职人员,要深挖严惩,决不迁就;对以开发牟利为目的的要严惩重罚,让其无利可图。对已形成的违法建设要明确限定时间、区别对待、分类处理,该拆即拆、该罚即罚,该补办即补办、该没收即没收,坚决杜绝“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新不拆旧”等现象发生。

3、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疏堵结合。疏堵结合是政府行政的一贯方针,要十分注重正面疏导。通过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和农民新村规划编制进度,提高通用图集使用效率,让群众明白哪些情况和区域可以建,哪些则必须控制一律停建,引导群众合理规划建房。同时,政府应及时出台配套政策,认真解决控制地域群众的实际问题,给确需建房、租房的对象明确出路,有效缓解群众建房心切的矛盾心理,在政策到位和充分信任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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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坚持责任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应严厉打击党员干部参与或包庇违法建设行为,从重从快处理,严肃追究责任,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要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尤其是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并建立长效机制,力求巡紧查密、查早控牢,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杜绝推诿、放任等不良现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和纪律追究力度,对因管理失职造成新违建扩散蔓延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党纪和政纪处理。同时,建议将打击违法建设工作纳入对区政绩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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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全省信息化建设现状与对策-2018

市场监管监管信息化建设现状与对策

2018年8月3日

按照省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部署和鞠波局长关于认真深入调研我省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示,应急管理处坚持问题导向,树立问题意识,“走出去”、“下深水”、“沉下去”,赴江苏、广东等先进单位实地学习调研,深入基层走访多个地市州,分别与总局信息中心、中电科、航信集团、浪潮集团等具体负责同志开展深度交流,拜访省内信息化建设相关主管部门,对标先进、查找差距,深刻剖析原因,根据**省实际,提出关于加强我省市场信息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全省市场系统在用信息系统有90多个,原市场总局及直属单位部署系统30个,省局建设部署系统11个,省局直属单位自建系统13个,市州局自建系统40余个。

省局信息化建设工作于2013年启动,总投资仅1100万元左右,其中省局综合平台建设约900万元。省局综合信息平台一期于2016年底验收交付使用,二期目前在建,建成后共有10个业务系统可用。

准规范编制,项目建设见子打子,标准混乱。缺乏顶层设计是造成“信息孤岛”、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主要原因。

(三)经费投入不足。省局从2013年启动信息化建设以来,投入经费与发达省份和省内信息化建设较好的厅局的投入存在数量级差距,广东省局近5年在信息化建设上的投入达到1.92亿,江苏、山东等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的省份,近五年的资金投入都是上亿元的规模,重庆、海南、甘肃、内蒙等省市投入也是几千万或上亿元。

(四)信息化专业队伍力量薄弱弱。受体机构约束等多方面因素,我局信息化建设队伍力量不足,尤其是缺少既懂技术又擅管理、既熟悉电子政务又了解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现有体制机制也制约了信息化建设人才的培养和更替,建设队伍难以支撑庞大的信息化建设任务。

(五)项目管理水平亟待提升。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欠缺,对项目承建商的约束和惩戒制度不完善,对项目建设单位、需求单位缺乏考核;系统集成项目与网络运营服务捆绑采购、项目转包分包等极大的影响项目建设效率,应用系统与基础数据库捆绑采购导致“巨婴系统”,加重了后期系统扩展成本;如何盘活整合原有系统资源和新建项目调研不够,既损失了数据资源又提升了后期建设成本。

三、外省经验

(一)三分技术、七分管理。信息化建设已经具备较为成熟

对内整合国家、省、市、区系统业务数据,向外与部分政府部门实现数据交互共享,各类数据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初步实现“一企一档”、“一品一档”、“一人一档”目标。

(四)存量和新增资源有机融合,在信息化建设中利旧融新。江苏、广东两省都注重盘活原有老系统,与新建数据中心和业务系统实现合理整合,从根本上解决了纵向一致,横向互通的瓶颈问题,有效避免了系统建设构架上下不

一、互不兼容的问题。广东省目前最老的业务系统是2002年药监局成立后组织开发的,完整保留了历年的信息数据,为监管工作积累了一笔宝贵的数据。

(五)省市共建,试点带动,分步推进。江苏省局以常州市局作为江苏省局信息化建设的试点单位,在资金、技术上予以支持。2015年以来,常州从起步阶段、发展阶段、深化阶段到信息化大数据阶段,历经了四个阶梯式发展过程,积累了丰富宝贵的成功经验,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信息化建设模式。江苏省以常州经验为范本,在全省范围进行推广,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山东省在2013年出台信息化重点项目规划时,也是把信息化重点工程分为三个阶段建设。

四、对策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信息化建设是关系政府治理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和全局性工作,是一项涵盖所有业务领域、工作量浩大的系统工程,组织领导是信息化工程成败的关键。强

建设目标。首先建设数据中心,解决系统内各类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归集和交互共享,消灭信息孤岛、数字鸿沟;同时,从满足基本业务需求出发,建急用系统,在行政审批(备案)方面查漏补缺,补齐日常监管、稽查执法、监管资源方面短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获取范围,实现跨部门数据交互共享,并试点接入企业数据;最后,在获得充分数据的基础上,实现“大数据”风险分析、监测预警等决策功能。

(四)加大保障力度。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加大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重点项目投入力度。要多方筹措资金,坚持省、市、县配套联动,统一规划、分级投入;可考虑通过政策引导、合作共建等方式,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动员社会力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公众服务类信息化建设;二是着力建设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信息化人才培养机制,尤其要重视培养一批掌握信息技术、熟悉监管业务,愿干事能干事的复合型人才。

五、建设步骤

信息化项目建设步骤可在新的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后,按照五年时间规划为四步走,第一步实施顶层设计;第二步建设数据中心工程;第三步实施业务系统工程;第四步大数据运用。四个步骤可以前后交错推进。

第一步:顶层设计(2019-2021)。

顶层设计工作量巨大,尤其是标准规范需要分类分批分期完

和总局标准制订一套统一的监管数据标准规范。

管理体系(2019)。也叫管理架构,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制、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安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

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2019)。通常在上一年完成项目编制,获得发改委批准立项后才能实施工程建设。

第二步:建设数据中心(2019-2022)

数据中心是信息化建设的骨干工程,按照数据供给侧改革的任务要求,将数据中心逻辑划分为4个分中心,分别为:数据资源中心、数据资产中心、数据交换平台和数据应用中心。

数据资源中心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等模块,主要涵盖各类基础数据库,包括产经营主体数据库、从业人员数据库、信用信息数据库等;按照数据所有权划分,分为内部数据区和外部数据区;按照数据类型划分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等。

数据资产中心是对数据资源中心的源数据进行“提纯”将大量原始数据进行清洗、分类、加工等操作后形成可以使用的数据资产,此过程称之为数据资产化过程;该中心主要包括数据分类、主体数据、行业数据等模块。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是跨部门、跨业务系统数据共享交换的核心,在该区域内涵盖数据交换系统、数据共享系统、数据调度服务等模块,通过各系统和数据调度服务的支撑形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该平台是实现不同数据库、不同数据格式之间进行数据

统建设可以通过购买已经运用成熟的系统来快速建成,优点是可以缩短建设周期,节约资金,但是往往会带来系统版本升级所带来人工维护成本、跨业务系统数据接口调用、业务系统并发访问性能瓶颈、机构改革业务融合等诸多问题。利用新一代微服务架构可将现有业务系统进行元服务化拆分,通过拆分形成业务系统的各个微模块,跨业务系统通过微模块的API调用方式实现,系统自动完成数据调用,避免传统数据接口调用耗费大量人工维护成本的问题;同时,我省具备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的业务创新微模块(容器)可申报国家局进行全国推广、复制,无形中带动行业发展与业务的创新。

第四步:大数据运用(2021-2023)

大数据技术较为复杂,工程投入大、周期长,目前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还缺乏成功案例或成熟模型,但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省局已经在先行先试,到2021年启动大数据工程,时机较为合适。

大数据运用主要是建设风险分析、应急管理方面的大数据分析模型,为监管工作提供预警研判和决策参考,提升监管的预见性、靶向性、时效性。

提升监管的预见性,就是通过数据自动采集、自动汇集、自动清洗、自动计算,从而自动产生预警信息,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提升监管靶向性,就是要建立“一品一档”“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开展数据画像,实现靶向抽检、靶向检查、精准打击,把有

第四篇:关于违法建设的成因分析与对策

关于违法建设的成因分析与对策

滨湖大队

城市违法建设是困扰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城市违法建筑物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市容环境,而且还带来了许多涉及城市管理的棘手问题。近年来,通过城管部门的执法查处,城市违法建设问题得到了有效的管理,但是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控制。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不断拓展,部分村镇两级政府及部分企业和老百姓为谋求更多的经济收入,把集体使用土地、划拨土地直接或间接非法转让和出租,兴建工业园区和厂房或者无审批手续随意建设房屋、搭建棚亭,形成了较为混乱的违法建设,从而导致城区规划功能紊乱,土地利用率低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屡禁不止。

一、违法建设形成的原因

1、利益驱使。近年来,由于城市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城乡结合部、工业开发区周边及各类市场、校园周边的一些村、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不少企业在此安家落户、谋求发展。另外还有大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走向市场和农村进城读书人员增多,这些都吸纳了数量众多的外来人员进城。一些居民为了增加收入来源,利用区域优势和外来人员租房需求量大的特点,纷纷抢占地皮违法搭建、扩建、翻建房屋,以赚取租金。还有部分人希望通过违法建设造成既成事实,获取更多的面积,想在拆迁中得到更多的经济补偿。

2、规划及政策限制。为了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从不影响城市形象和降低以后发展成本等方面考虑,相继出台了一些控制城镇居民和城郊结合部农民建房的政策,对这部分人的建房进行了规划控制,由于这些控制和制约,又未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进行疏导,导致规划控制区内一些符合建房条件的特别是家庭人口多且无法分户的和住房困难户无法申请建房用地,而这些人往往又无实力购商品房,于是迫于无奈违章占地建房,其他居民就纷纷效仿。

3、管理措施不力。目前,乱搭乱占现象比较严重的地方,村、社区的第一道关往往没有把好,也没有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村、社区在制止乱搭乱占行为中又缺乏管理权,不能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相关部门查处一起违法建设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从立案到函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阻止进行拆除至少要二个月以上;如果发现后行政部门立即拆除,那么他们又要被违法建设户投诉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所以要处理面广量大的违法建筑往往力不从心。这样,违法建筑不能及时拆除,使得 群众认为行政执法不严不力,有机可乘,助长了他们违法乱搭建的嚣张气焰。

4、法律意识淡漠。部分单位、村民不了解国家关于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认为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旧房宅基上、院内建设并不违法,因而我行我素,随心所欲,私自建设。有的单位、村民虽然知道城市规划管理的规定,但感到报批程序繁锁,手续复杂,规费偏高,为图省时省事,因此不愿意申办规划审批手续,心存侥幸,先斩后奏,建了再说。

5、进城谋生群体庞杂。我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改革开放早,经济发达,大量外来人员涌入“淘金”。一部分人由于文化低,无技术专长,无法找到工作,处于无业状态。这部分人生活水平很低,一般没有固定的居住地。他们有的利用荒废破旧房屋进行乱搭乱建,在真空地带聚集,以拣垃圾为生,在搭建的简易窝棚周围堆放垃圾,久而久之便聚集了大量的无业人员;有的在城郊租地种菜、养猪,他们私自利用租地搭建窝棚,形成一个聚居地;有的利用对破旧房屋和闲臵空地的管理松懈,在城郊占地为牢,企图达到长期占有的目的。这些人员聚居形成一定规模后,治理难度大,不仅严重影响城市的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有损城市的形象,而且容易成为罪犯的窝点,危害社会治安。

二、违法建设带来的后果

1、引发邻里之间纠纷,激化干部群众矛盾。由于地方村民搭建房屋没有严格按建设规划实施,所以难免影响邻居及村民的通风、采光、通行,从而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与纠纷。与此同时,一部分村民受地理位臵限制无法搭建房子,心理上不平衡,猜疑村干部从中拿了多少好处,指责他们无所作为,至于村级班子违章搭建的,群众意见更为强烈,所有这些都很容易成为激化基层干群关系的导火线。

2、加大城市管理难度。由于违章建筑选址随意、布局零乱、结构简单、质量低劣,加上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导致部分居住点污水横流、垃圾成堆、臭气冲天,环境卫生、火险隐患和社会治安问题非常突出,出现违法建设造成消防车开不进,污水流不出,开门见垃圾,进门不见光,环境差乱脏的城市“新死角”现象。

3、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与发展。从城市建设和发展来看,一处违法建设就是一处很大的障碍。它不仅会增加工程拆迁量、贻误工期,而且会大大增加城市建设的发展成本,从而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的资金压力,影响城市规模的扩张。

4、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声誉。违法建设蔓延,助长了贪图不当利益风气,一些人利令智昏,顶风作案,铤而走险。少数干 部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查处不力,有的怕得罪人,放任不管;有的包庇纵容,浑水摸鱼;甚至有的带头参与违法建设。如果再对违法建设处理不当、放任自流,必将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威信,必将严重践踏法律法规尊严,最终必将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

三、遏制违法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势头,打击各种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特建议采取以下对策与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上街咨询、赴工地现场讲解等途径,加强对单位、法人、村民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对规划法的知晓率,动员社会各个方面关注规划、参与监督,让所有单位、村民了解规划法,让所有单位、村民认识到依照规划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有所建设单位、村民明白违反规划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建设单位、村民乃至全社会的城市规划意识,使其自觉遵规守法,并积极配合和支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2、齐抓共管,形成查处违法建设的合力。查处违法建设涉及面宽,工作难度大。从实际情况看,仅靠城管执法人员单枪匹马行动,是难以奏效的,必须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查处违法建设的强大阵势和合力。规划管理部门要及时对违法建设进行调查认定,作出处理决定;建筑业管理部门要对承担违法建设的施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未取得合法规划手续、未通过规划验收或规划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房产管理部门对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一律不得办理房产确权手续;工商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违规建筑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办理经营许可手续;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不听劝阻、强行违法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理;公安部门要对暴力抗法人员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法院要对申请拆除的违法建筑及时受理执行;违法建设所在地的党委政府,要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的思想教育,积极配合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

3、合理谋划,制定完善的相关政策。一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应尽快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建设单位、村民拒不停止违法建设时,应采取的强制措施。二是不断完善与规划相关的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对违法建设一律不予任何补偿和安臵,以断绝违法建设者的“后路”,打破他们的发财梦,让其自食违法建设的苦果。三是建立违法建设通报制度,定期对各种违法建设及处 理情况在各个媒体或场所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违法建设人人谴责的态势。四是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审批程序,科学制定城中村及新开发区拆迁、建设方案,认真处理好临时建设、城中村拆迁、危房改造与长远建设的关系,解决好一些突出的矛盾,做到该批的批、该建的建、该拆的拆、该停的停,分类处理,疏堵结合,有序建设。

4、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城管行政执法职能。一是充实、加强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提供执法工作所必须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各类建设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及时制止,力争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做到动机与效果统一,教育与处罚结合,服务与管理并重,按章操作,依法办事,高压严管,多思善谋,严厉打击各种违反规划法的建设行为,坚决刹住违法建设的歪风,达到各类建设动工前有合法的规划手续,建设中按规划设计施工,建成后符合规划要求之目的,力保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5、疏堵结合,统筹安排各项职能。对于拆除后的违法建设,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到“无缝对接”,要把拆违工作与消除安全隐患、文明创建、重点工程建设、美化造景等方面相结合,切实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建立健全拆除后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拆得了、建得好、管得住,通过拆违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

6、明确监管主体,做到拆违与管理相结合。违法建设和私搭滥建之所以屡禁不止,特别是在城郊结合部和市场、学校周边最为突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法不到位,城市管理没有及时跟上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以及那些区域人员相对复杂。要避免出现“建了拆、拆了建”的恶性循环,杜绝违法建设行为,必须坚持拆管并重、拆教并重和拆建并重,把拆违的过程变成教育市民、提高市民素质的过程,变成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乡)、社区、村要把制止违法建设列入村级、社区班子考核内容,实行各社区、村一把手负责制,促使村干部把好源头关,健全管理网络,做到守土有责。城管、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章建筑、违法用地行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7、村镇建设数字化,做到执法管理有依据。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辖区建筑物现状进行摄影摄像并存档,镇、街道建立村镇建设数据库,形成直观和明确的证据链,在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建设时,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四、针对目前我区的实际情况,在违法建设的查处中作以下建议

1、在建住宅:强化社区责任。违建巡查及拆除依靠城管执法部门一家人力远远不够。需要各社区安排具体人员,落实巡查责任,必须在第一时间发现违法建设,协助镇(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拆除违法建设。实行保证金制度,各社区向所在镇(街道)缴纳保证金,由镇(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予以实绩考核。

2、在建非住宅:强化镇(街道)责任。实行保证金制度,各镇(街道)向区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缴纳保证金,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拆违办联合予以实绩考核。

3、历史性违法建设:各镇(街道)负责辖区范围内重点工程、拆迁地块违法建设的拆除,以拆迁带动历史性违法建设的拆除。各镇(街道)负责做好违建拆除前、中、后资料收集,每月把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对2003年10月1日以后的违法建设应坚决不予补偿。

4、特殊需要建设的。如招商引资、镇(街道)经济发展、生产需要、拆迁过渡、私家车停放、种田租住户等特殊需要建设的。种田租住户由村委统一办理审批临时手续后,再行建造以确保建设安全。其他必须由镇(街道)统一提出申请,经区违法建设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再由镇(街道)组织实施。建造时必须有合格的设计图纸、建造资质的建筑单位、质检、安检部门的监控。建造单位配合执法部门做好案卷,承诺在规划需要时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

5、现存违建分类处理。(1)、补办手续。对符合规划、用地性质,具备环保、消防、安全、通风、采光等审批条件的,已建成的违法建设允许补办相关手续;(2)、暂缓拆除。不在控制区范围内、无严重安全隐患、未严重影响市容和群众生活、居民无投诉等不具备审批条件的违法建设,由企业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由所在地方政府核实情况,签署意见后,上报区违法建设整治领导小组,经区违法建设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抄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备案。镇(街道)对实行暂缓拆除的违法建设必须报批质监、安全、消防等相关手续,并由所在企业作出承诺:今后若因规划建设需要,必须无条件拆除,并不作任何补偿;(3)、依法拆除。在控制区范围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容和群众生活、居民热点投诉的违法建设,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拆除。

第五篇:浅论常熟社区建设现状与对策

浅论社区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基于常熟学前社区的调查

08公管(2)班 姚临凡 020208219

摘要:推进社区建设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是巩固基层政权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近两年来,常熟地区新型住宅区的兴建以及老城区住宅的社区化模式的形成,人口流动地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单位人”成了“社区人”。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社区建设和管理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主要针对居委会),包括着制度与实施建设上的种种缺陷,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关键词:社区建设、体制构建、基础设施、改进创新

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1]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已成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居民素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社区建设是城市社区服务深化发展的产物,它随着我国城市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应运而生。在新的形势下,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解决城市发展中诸多社会问题的有效途径。[2]基于社区建设的重要性与现实意义,我跟随小组成员对常熟市虞山镇方塔街道学前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了走访调查,为此次论文提供了具有极高参考价值的实地资料。

一、当前社区建设的普遍现状及发展研究趋势

在以常熟学前社区为例论述前,先就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归纳:一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开始走向市场,广大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也开始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伴随着这种情况的持续发展,试图继续依靠“单位”来实现社会整合已不大可能,唯一选择只能把“单位”承担的一部分整合职能向城市社区转移,使社区成为实现社会整合的基地。二是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和企业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大批下岗人员流向社区。如何把解决下岗人员的管理、教育、生活安排、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与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三是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城市外来流动人口急剧增加。社区能否把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好,事关城市的繁荣安定。四是在社会发生变革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各种思想观念以及利益之间的相互冲撞,社区现实生活中不断出现着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各种违法案件和社会治安问题时有发生,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单靠哪一个部门、单位是做不到的,只有形成合力,抓好基层社区建设,才能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缓解。[3]

而近年来,社区建设也成为不少学者非常关注的研究领域之一,它也成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和方法研究中心的主要方向之一。这是因为中国社会学要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有两条特别重要:第一是站在国际社会学的前沿,把握社会学理论、方法、历史研究方面的新成果、新趋势;第二是

深入到我国社会快速转型的实践,特别是在社会重心下移的今天,深入到基层的社区建设的实际,把握住制度创新的脉络。

二、常熟学前社区基本建设概况

学前社区居委会以环城东路为界,北临方塔街南面,西至县南街,由原显南居委全部、学前居委的部分组建而成。社区总面积0.42平方公里,居民总数2119户,常住人数5114人,暂住人口2000多名,其中工薪阶层居多。社区组织分为社区党总支及社区居委会两个机构,分别下设书记、委员、主任、委员、社工等职务。同时,社区内建有“温馨保健俱乐部”、“老年谈心室”、“帮困接待室”、“法律援助室”、“读书指导室”等综合用房1000平方米。居委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社会保障委员会、人民调节委员会、文化体育委员会、安全保卫委员会五个管理组织。对于日常工作管理,制定有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捐赠物资管理制度、社区保障制度(特别针对老年人群及伤残人士)。社区服务项目包括低偿、无偿、志愿者服务三方面。

社区下设3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44名。社区党组织与尚湖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供电局、爱卫办、五院、文化馆、教师进修学校等单位建立了党建协调小组,每季度组织成员召开会议,讨论、制订、落实各项社区党建的工作,开展各项结对共建活动。

三、以常熟学前社区居委会为例:社区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体制建设停留于表面,缺乏实际内容

社区管理体制主要是指社区管理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这是进行社区建设工作的基础与保障。构建社区管理体制必须结合中国国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4]

(1)一套强而有力的组织机构有利于居委会任务的成功完成,同时,合理设置居委会机构及人员,是居委会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在调查中发现,虽然学前社区的机构设置网络十分完善、人员设置也较为合理,但在居委会办公室中,值班人员不多,且工作情况也不能令人满意。社区内居民也表示,社区工作人员对于他们的日常生活中问题的解决还是比较及时的,但积极主动性不够,对居民仍缺乏服务意识。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与水平也有待提高。

(2)社区制度建设为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积极为居民排忧解难,发挥社区工作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维护稳定、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学前社区在这制度方面,就相对于比较薄弱,并没有完全实施起来,部分内容止步于一纸空文。有些居民甚至还不太了解。管理人员也表示制度虽然制定出来了,但在实际操作中面临了极大的困难,有些制度应加以完善,更应贴近居民实际。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社区体制建设方面,总体情况仍是停留在一个建设的初级发展阶段,理论多于实际。在社区建设中,体制建设是最为基础与重要的环节,决定了一个社区的发展与建设方向。而在实际状况中,多数社区将制度性条框放置一旁,落实不完善更是缺乏创造性,更新缓慢、不及时,与社区建设的现状存在着很大的脱节。

(二)社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不健全

(1)社区配套设施是衡量项目性价比的一个重要指标,它直接影响着消费者入住后的生活便利性、舒适性[5]。它也是决定一个项目档次及品位的重要因素。在调查中,所参观的活动室、健身室、心理咨询室、法律问询室等综合用房,多为大门紧闭状态,无人使用,仅医疗室正常开放,并有居民前来检查身体。对于这种空为摆设的现象,是此次调查中发现的较为严重的问题。由于这些场地处在居委会内,离居民区有一定的距离,使得社区居民不方便也不愿前往活动。而居委会长期关闭活动场地的做法也使居民较为不满。且这些活动室内明显存在设备、环境简陋的状况。

(2)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6]社区医疗为提供整合的便利的医疗保健服务;医生的责任是满足绝大部分个人的医疗需求,与病人保持长久的关系,在家庭和社区的具体背景下工作。但学前社区的医疗室仅为一间5、6平米的小房间。所配备的医生也仅有一位没有穿戴专业制服老年“医生”。室内缺乏必要的医疗设备,卫生状况令人堪忧。学前社区位于老城区,老年人口较多,也居住着不少伤残人士,如此的医疗状况实在不能令人满意。社区居民也表示平时一般不会前往看病。对于这一点,应立即整改,无论是硬、软件或是专业医疗人员都应相应配备,这与居民健康有着密切联系。

(三)社区居民参与决策率低下,缺乏必要沟通

在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询问中,我们发现学前社区设置了良好的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以及居民表达自我意愿的途径,包括座谈会、网上评议、意见信箱等。但不得不说,居民对于社区的决策参与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居民没有参与决策的意识,有的居民不清楚参与途径,有时反映了又迟迟没有回应。居委会在此方面缺乏应有的宣传力度,工作人员的积极创新性还不够,使得一些民意没有很好的表达,缺少必要的沟通,以致在工作中双方产生矛盾。

(四)社区活动形式单一,居民参与热情不高

(1)社区居民是社区参与的主体,是具有社区认同感与归属感并具有社区公共责任的民众。广泛性是社区参与的基本要求。学前社区会定期组织开展一些活动,如文艺表演、环保志愿者活动等。活动都会经过精心的策划组织,也为一部分居民的日常生活增添了一些趣味。但参与居民总在少数,参与热情不高、社区意识薄弱。对于一些上班族,也没有时间、精力参与活动。

(2)社区建设活动经费有限,导致场地、设施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活动只能小规模开展。活动形式、内容也总局限于几个方面,使得活动很没有吸引力,不被居民重视。居委会工作人员及居民均表示希望当地政府能在此方面多加援助,增加社区活动经费,以最大程度丰富居民生活。

(五)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面临的挑战

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与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社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主体,然而,我国城市居委会的现状却无法适应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客观要求。[7]

(1)居委会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偏低,以老年者居多。总体而言,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队伍虽具有热情、干劲大、奉献精神强等特点,但是,其年龄构成老化、文化程度偏低是一个突出问题。学前社区的服务人员中,多为中年以上的老年服务者,医疗室的医生也同样如此,鲜见年轻工作者,使得社区建设缺乏时代性与创造性,比较守旧。

(1)社区工作强度大,居委会服务人员力不从心。在采访的几位工作人员均表示,社区居委会工作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而像学前社区这样一个规模不算小的社区来说,就更具挑战。社区工作

十分繁杂,事项巨多,而目前的值班人员又较少,职责、任务在具体实施中并不是十分明确,给他们在工作中带来了极大的困难。首先在制定详细各人职责的同时,应增加人员配备,使得社区工作有足够的利用资源。

(2)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与居民沟通不便。在之前的调查,本小组就发现居委会与居民交流、沟通不足,居委会的政策实施存在一定阻力。因政策制定有时不达民意,使得居民存在不满。对此社区居民存在很大意见,认为社区居委会应秉着“为民服务”的宗旨,切身为居民实际谋利益,保证畅通的沟通渠道是十分必要的。在已提供多种参与决策途径的同时,要使其真正发挥起作用,以使居民意愿更好的表达。

(3)居民纠纷是社区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对此学前社区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十分无奈。面对居民纠纷,他们总是竭力调解,尽力将矛盾降到最小,不伤害双方利益。每次解决居民纠纷都要做出大量的工作,有时还难以解决。而对于老年及伤残居民,他们则要倾注更多的精力去照顾,虽然出台了相应的保障政策,但遇到实际情况仍需随时应变。这两方面问题,都要求社区工作人员专业性知识、技能的具备。因此作为社区工作者应多加学习、锻炼。

四、应对所存在问题提出的对策及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社区职能,增强社区管理、自治能力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构建完善的机构、人员设置,制定健全制度,增强社区自治能力是社区工作的基础。在具体的工作中落实责任领导,明确各级相关部门职责,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树立全局观念,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强协调。

(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升居民“主人翁”意识

加大宣传,让社区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和理解社区建设,形成“人人关心社区建设、人人支持社区建设、人人参与社区建设”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要发挥居民在建设社区中的主体作用,树立居民是社区建设主体的意识。社区应积极主动地开展内容丰富的各种社区服务,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做到经常走访居民,了解民情,提高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认知度,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建立完善规范的社区自治制度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居民议事协商、听证、民主评议等制度的作用,实行居务公开,增强社区工作的透明度,对事关居民利益的公益性社区事务,包括社区内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引导社区内的居民参与进来,提建议、出点子,真正把社区建设成广大居民的和谐家园。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实现社区工作专业化

建立和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选任聘用、工资福利、考核评议、教育培训等制度,逐步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扩大居民对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参与率,不断提高直接选举居委会成员的比例。继续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街下派、现任干部选聘等多种渠道,把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激励社区工作者有针对性地学习专业化的社区工作知识和工作方法,学习如何更好地联系居民、动员居民参与自治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使他们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和谐社区建设需要,不断提高服务居民、管理社区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做好社区工作的本领,努

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四)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加强社区医疗队伍建设

一是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水平;三是要与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定期聘请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座诊;二是推行社区首席医生责任制,为居民配备“家庭医生”,建立健全居民医疗档案,缓解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三是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教育,制定医疗行为的管理制度,科学、严谨地对仪器检查行为、用药处方行为作出严格规定,以制度保证行医规范;四是要提高社区卫生所医疗条件,完善必要的医疗设备,为日常的医疗活动开展提供基础。

(五)政府要加大投入,着力解决社区的经费问题

社区建设离不开资金的保障,通过借鉴别区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建议区委、区政府根据我区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使社区硬件设施、社区治安、环境卫生、群众文化教育等硬、软件条件得到优化,有利于社区的正常运作。同时还要运用市场机制进一步拓宽社区建设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开办社区服务项目,社区可以成立后勤或家政服务公司,采取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办法,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在管事中体现自治、在自治中实施服务、在服务中获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良性循环。

(六)加大对对居民的“八荣八耻”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度,营造良好居住氛围

进一步增强居民的自治观念、法制观念、公德意识和环保意识。组建社区服务协会,积极组织居民开展“义工”活动,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家庭”、“文明楼栋”、“文明社区”等活动,使社区居民在活动中增强责任感、归属感,逐步树立起关心他人、关心邻里、关心社区、互助互爱的新风尚。同时要完善硬件、整合资源,为社区居民创造更好的居住环境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的场所。社区内阅览室、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应向社区居民开放,使广大居民能积极热心地参加社区健康有益的活动,增强社区的凝聚力,推动和谐社会健康发展。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社区居民安居乐业的文明社区。[8]

结束语

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居民群众对社区环境、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等,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社区建设也是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表现和需求。城市社区建设在城市四个文明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区工作永恒的主题。我们应充分认识到新时期社区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把社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9]

参考文献

[1] 袁登明 王惠强.浅谈社区建设的局限性与发展途径.南京市民政信息

网:http:

[3] 关于当前社区建设的现状与对策.文秘网:

[4] 汪大海 魏 娜 郇建立.《社区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5] 姜蕾 聂芹.社区配套设施求需更求全.新华社江西分社 新华网江西频道

[6] 汪大海 魏 娜 郇建立.《社区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7] 汪大海 魏 娜 郇建立.《社区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8] 关于对我区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与建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委员会

[9] 关于当前社区建设的现状与对策.文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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