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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进粮食补贴方式

建议改进粮食补贴方式



第一篇:建议改进粮食补贴方式

建议改进粮食补贴方式

自2004年中央及时采取粮食补贴政策,加大了对粮食生产发展的扶持力度,当年粮食增产775亿斤,扭转了粮食减产势头,成为宏观调控的一个突出亮点。

但国家粮食补贴针对的是粮食面积,这样的补贴方式补在农民上,却没有补在粮食上。本来是对粮食生产的“特惠”政策,事实上却变成了对农民或者农田进行补贴的“普惠”政策,不种粮也可以得补贴。若粮食补贴资金针对的是粮食出产斤数,将更有效地推进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种补贴方式就我个人的拙见来看,将有以下好处:

1、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使粮田得到了更大的利用率,引导农民去发展科技农业和新型农业。

2、有利于农业生产资料向大户集中,推动规模化经营。相对于以面积计算形式发放粮补,粮农要想得到粮补资金,就必须种田,没有出产粮食,有农田也不能得到粮补资金,让种粮大户和能手大有用武之地,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利用,避免了空着粮田也能得到粮资的现象。

3、有利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提高农产品品质、产量和农业科技贡献率,提升农民科学种田水平,使农民接受技术服务的主动性增强。另外,促使优良的生产资料得到推广,还能提高三农素质。

4、有利于减少假冒伪劣农资,维护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减少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一些农资生产经营商借机扰乱市场秩序,混水摸鱼,巧取豪夺国家给农民的实惠。粮补由面积改为斤数后,可防止冒领国家粮食补贴事件发生。

5、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品种优化布局。国家种粮补贴改为针对斤数后,将促进因地制宜选择所种植作物和相关优良品种,进一步促进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建议人:何学睿)

第二篇:浅谈涉农补贴发放方式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浅谈涉农补贴发放方式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为进一步深化“镇财县管镇用”改革,切实加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改变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多渠道发放的局面,简化发放程序,减少发放环节,降低发放成本,确保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做法

(一)做好资金管理职能。乡镇财政负责各项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兑付过程中农民基础信息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负责农民享受补贴依据的审查、核实,负责资金发放,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补贴资金的财务核算和账务处理等。

(二)安排涉农资金管理岗位人员。为了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乡镇财政干部更好的履行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根据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工作的要求和乡镇财政管理部门实际担负的工作任务,在乡镇财政设置涉农资金管理员岗位,专门办理财政涉农资金各项业务工作。排涉农资金专管员*名。

(三)资金统一下达。根据各类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时间的要求,在上级补贴政策、标准和资金数额明确的前提下,在坚持预算指标管理权不变、资金来源渠道不变、资金使用用途不变、资金性质不变、部门职责权限不变的原则上将各级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将资金拨入镇财政所开设的“一卡通”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专户,做到统一向下拨付。

(四)账户统一管理。镇财政所在县农村信用联社开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专户,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核算,资金由“一卡通”账户统一向乡镇农民打卡发放。确保补贴农民资金及时、安全发放。

(五)规范档案管理。制定《财政所档案管理办法》,对所涉农资金农户基本信息资料,申报、审核、公示、发放档案的留存,表样设计、申领要求、装订存档要求做了统一,使各乡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档案更加完整、管理更加规范。

二、成效

实现了资金的统一管理和发放。建立了资金直达农民的绿色通道。享受补贴农民,将相关证件、资料提供齐全后,补贴资金的申领、申报、办卡等工作由相关部门配合财政所完成,农户通过公示确认享受补贴资金的标准和金额,在一定的工作日内,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直接转入农户个人存折内。资金在流转过程中不以现金形式经过单位和个人,资金更加安全可靠。有效遏制资金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实施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发放方式改革后,资金由县乡镇财政统一管理,农户只需要提供享受补贴的相关证明材料,业务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上报,资金便可直达农户账户,减少资金流通环节,有效遏制资金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农民。各项涉农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资金的申领统一由乡镇财政所“一站”办理,改变以往农户为了领取一项补贴资金要往返几个部门办理手续的现象,农民的补贴资金直接通过银行划拨,存入个人账户,农民可根据自己使用资金情况随时到指定银行办理取款业务,极大的方便了农民。

三、存在的问题

财政涉农“一卡通”信息系统内容不够全面,不能把所有涉农补贴项目纳入“一卡通”系统。在资金兑付过程中存在由于农户居住分散、外出或其他个人原因,农户基础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困难、时间长,影响资金兑付进度或出现资金兑付不及时的问题,影响乡镇财政所正常的资金申报工作。存在公示确认时间长或无人签字确认现象,影响了资金的正常发放。

四、解决对策和建议

进一步完善“一卡通”信息系统。包括“一卡通”信息系统软件的完善,信息库农户信息的更新,补贴项目的增加等。建立健全乡镇农民基础信息资料档案,提高补贴资金上报审核工作效率,使农民在最短的时间内享受到国家惠农政策。补贴项目公示时充分利用乡村广播站通知农户尽快进行核对和互相监督,确保资金及时发放。

第三篇:市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情况总结

文章标题:市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情况总结

**市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情况**市财政局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的通知精神,我市粮食补贴方式补贴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粮食改革领导小组和财政、粮食、发行、农业局等有关部门的配合指导下,全市各级政府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周密安

排,扎实工作,使全市粮食直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此项改革深受广大农民衷心拥护,对促进农民增收、保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发起到了作用。

一、我市粮食补贴方式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政策,全面部署粮食直补工作

实行对农民直接补贴改革,是国家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广大农民利益,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因以,我们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内政发(2003)22号、财政厅等四家联合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内财建二(2003)687号、财政厅《关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实施办法》内财建二(2004)197号等粮食改革文件,全面开展了粮食补贴方式的改革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粮食直补农民改革,关系到广大农民和切身利益,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因此,我市各级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财政、粮食、农发行、农业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各旗县区政府及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组织,强化了对改革实施工作的领导,建立了层层负责的粮食改革工作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及各旗县区政府召开了粮食直补农民改革动员大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有关粮食直补改革的精神,要求各级干部提高认识,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深入贯彻执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的政策。

2、广泛宣传,使粮食直补农民的改革家喻户晓。

各地充分利用标语、板报、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粮食直补农民政策,各级有关领导专门接受了新闻媒体的采访,一些乡镇利用广播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农民收听粮食直补农政策,各地还印刷了宣传单、宣传册和致农民的一封公开信、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粮食直补农民的政策。

3、组织培训,确保粮食直补工作的全面开展。

为确保直补改革测算工作的全面进行,各级财政部门开展培训工作,对参与粮食直补改革工作的人员、乡镇领导和乡镇财政干部进行具体的培训,重点对测算依据、具体操作办法、粮食补贴方式、工作程序等业务知识进行了系统培训,使参与改革的人员都能够掌握改革政策,为做好粮食直补的具体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深入调研、制定方案,保证粮食补贴工作全面进行

1、为了使粮食直补农民的政策公平合理,我们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测算工作,并采取“三上三下”的办法,即:补贴政策宣传下去、上报各种基础数字和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测算,提出初步补贴方案;再将方案反馈下去,上报具体测算调研情况,确定补贴方案;再将补贴方案下达各地,并张榜公布,农民无异意后批复方案补贴资金。

2、在改革过程,各级领导多次深化乡镇、村组和农民了解情况,听取乡镇和农民对改革内容、补贴依据、测算办法等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测算,反复比较,使制定的改革方案更加完善。

3、审核批复粮补方案。经过各级政府测算,确定上报方案后并批复后组织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了我市的补贴方案后,市政府认真审定各旗县的补贴方案,并进行了批复。

4、我市粮食直补农民的主要政策及方案内容

⑴自治区批准2004年我市粮食直补农民总额为11,260万元,其中:水稻补贴500万元。粮食直补农民资金10,760万元。

⑵对象补贴的是对种植粮食的农民、国有农场;补贴的品种为小麦、玉米、稻谷三个品种。补贴的标准根据小麦、玉米、稻谷的市场价格及对种植农民保护目标价格确定,每公斤商品粮食补贴6分钱,水稻再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5元。

⑶对农户的补贴办法。

根据我市地理情况和农业生产情况,我们采取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自主选择补贴方式”的办法,根据自治区补贴方式实施方案中的补贴办法,全市12个旗县区都采取了相应的补贴方式,其中,实行按计税面积补贴方式的有:右旗、克旗二个旗县;计税常产补贴方式的有:左旗、林西、红山区、松山区、喀旗五个旗县区;按应征农业税比例方式的有:阿旗、翁旗、元宝山区、宁城、敖汉四个旗县区。直补农民补贴的测算资料,以农村税费改革所确定的各项指标作为粮食直补农民的测算依据

第四篇:粮食补贴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自查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财建明电[2012]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建[2012]2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综合直补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这次自查整改工作使我们充分认识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我单位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立即针对“两补”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照文件,开展排查工作

我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对事前审查、公示制度、是否虚报等行为进行自查,自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虚报农户、代领代发的虚报冒领行为,也未发现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一折通”账号等基本信息不符的情况,且严格执行了补贴村级公示制度,及时上墙公示。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明确自身责任

在“两补”发放及领取中,我单位无关于反映“两补”情况的信访件,我们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自身业务,明确自身在补贴面积核定、资金拨付、“一卡通”管理等各环节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各部门的对接和协调,形成合力,做好两补发放工作,确保老百姓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三、严格管理,做好督查

为了彻底杜绝有关违规违纪行为,我单位将会加强补贴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公示、督查制度,落实补贴资金专户、“一卡通”专人管理,及时在村务、信息网上公示相关情况,及时处理来访村民的信访情况、做好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自查、抽查,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核实上报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存在面积不实的现象。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五篇:粮食补贴 自查报告

区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

自查整改报告

市财政局:

接到甘财办明电【2012】4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展开自查自纠活动,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 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粮食直补工作人员也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对全区范围内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进行了自查,确保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在我区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现将我区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安排有序、态度严谨

在市财政局部署对 “粮食补贴工作进行自查” 工作以后,我局粮食直补工作人员积极的向局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检查组,安排工作人员到各乡镇检查粮食直补及综合补贴工作。自查情况表明,近年我区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无挤占挪用现象,也无信访案件发生。

4、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补贴过程中,因为个别农户存折丢失,在挂失后未及时向直补工作人员提供新的账号,导致个别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再就是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有些农户对政策了解不全面。今后要加大

宣传、清查力度,积极与村民沟通,使问题矛盾最小化。

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以后我局要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平川区财政局经济建设股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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