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泌阳县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总结
**县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主题实践
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系统2010年-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按照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系统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市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在开展“财政系统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主题活动中,始终注意围绕活动主题,把握活动主旨,突出活动主题,创新活动方式,把主题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迅速动员,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一、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这次财政系统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主题实践活动,从2010年6月1日开始,到2011年11月30日结束。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12个乡镇,涉农办事处共同参。在主题活动中,工作组走访了12乡镇,涉农办事处,针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调研活动,广泛与各乡镇,涉农办事处的负责同志、职工群众进行深入交流与座谈,帮助乡镇,涉农办事处解析在政策落实中面临的难题,倾听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共召开座谈会26次,走访农民群众160余
户。针对农民群众反映的困难与问题,共同研究探讨对策办法。在这次的主题活动中,经县财政局牵头的“财政系统落实粮食
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主题实践活动”工作组具体做法有以
下几个特点:
1、领导重视,行动迅速。从2010年6月1日起,我们
按照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系统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政策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加强组织,专门成立
了**县“财政系统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主题实
践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季刚同志为组长,王金贵、曹哲和12
个乡镇,涉农办事处财政所长等同志为成员的工作机构。我县
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机构、工作内容、工作重
点、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
2、纪律严明,作风朴实。在动员大会上,我们对工作组
成员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认真学习粮食直补文件精神,熟悉掌
握财政部《关于拨付2010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抓紧做好对种
粮农民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建„2010‟17号)要求,进一步
明确加强服务意识。按照“河南省财政系统落实粮食直补和农
资综合补贴政策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工作任务安
排,深入基层对农民群众开展调研走访工作。工作组要开拓工
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要求工作组下基层不
给农民群众增加麻烦,工作组的餐费、食宿费自理,回来报销;唯一的任务就是帮助基层和农民群众、做好粮食直补和农资综
合补贴政策的落实,切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要求各工作小组下基层到农户调研走访,要静下心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工作扎实、生活朴实、对基层提出的问题尽量落实。
3、主题突出,成效显著。我县在活动中紧紧围绕转提高工作效率调结构、转变作风惠民生,时刻把农民利益放心头,坚持张榜公示制度,严肃补贴兑现纪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加强补贴档案管理。对照工作职能,简化手续、提高效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目标,认真的开展了做好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这次活动我县对照检查了全县12个乡镇,涉农办事处107个行政村的7.7万户农户都在《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兑现底册》上签字、按指印,农户签名的补贴兑现底册已装订成册,全县各个乡镇、和涉农办事处财政所直补工作有关材料归档完整,手续齐全。在走访座谈中发现的农村“五保户”,村组税改时遗留的土地问题计算,逐村逐户予以落实。各财政所在补贴资金兑现过程中坚持张榜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村组干部带领代发存款折(银行卡);不准借发放存款折(银行卡)之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特别是不准抵扣水费、修路等集资款;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怕工作麻烦,遵守操作规程,保证了直补工作各项政策的落到位。全县无违反补贴兑现纪律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财政系统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主题实践活动”较好地促进了我县直补工作作风建设。为基层工作人员和农民群众更好的认识到直补工作的重要性和政治性,需要我们在较长时间内努力推进。下一步,我县将按照省财政厅要求,以月带年,上下联动,全面实践、突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农民群众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热点、难点问题,将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总之,我县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以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机关作风,推进我县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惠民政策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篇: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报告
XXXX乡镇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报告
根据XX省《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电文„2012‟XX号)的文件要求,我镇党委、政府布置了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并按照省财政厅提出的五点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入户重点抽查,通过听、看、访、查、核对等方式对补贴面积、村级公示情况、资金拨付情况、一卡(折)通管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经过15天的全面自查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核实补贴面积和标准。核定到户补贴面积是做好当年粮食补贴工作的前提和关键。为此我镇根据县农业局下达给我镇的播种面积指导数,结合当年全镇耕地面积变动情况,做到各村分解到户,逐组逐户核对,签字盖章,如实填报,提高透明度,确保面积准确无误。通过核实,本镇实际粮食直补补贴面积为亩,补贴标准元;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亩,补贴标准元。
二是核对农户的基础信息。我镇按照村填报,财政所审核的方式,核实农户基础信息。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对实际户数、农户姓名、存折号变更及死亡、新增农户等情况逐一进行核实;财政所对变动情况进行审核、确认,严禁虚报农
户、夸大补贴面积等冒领行为。2011年我镇实有农户
户,新增农户户,死亡户,变更户主户。为了确保完成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我镇在录入“两项”补贴基础信息时采取边查看、边审核的方式,确保了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基础信息的准确、可靠。
三是抓好补贴面积的公示。粮食直补工作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保证直补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户,在兑付补贴资金之前,我们将23个村核定到户的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公示,其中10亩以上的种田大户补贴面积进行单独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天,将补贴政策的落实置于农户的广泛监督之下。
四是严肃资金的兑付纪律。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实行“ 一卡(折)”通方式兑现到农户,做好补贴兑现组织工作,充分运用补贴网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农户,确保按时完成补贴兑现工作。做好一卡(折)通”管理工作,严禁村干部收回农户“一折通”专用存折代领补贴资金;严禁将农户应补贴面积转到其它农户名下代扣补贴资金抵扣农民上交费用,确保农民受益。2011年我镇共发放粮食
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万元。
五是加强检查和监督工作。财政所及驻村工作组做好“两项”补贴检查和监督工作,补贴资金兑现期间,检查是否切实做好补贴咨询工作,耐心解答政策;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财政所也将组织专人到村到户核查清册规范情况、检查公示情况,种粮农民是否足额领取,有没有被截留、被挤占现象存在。以确保今年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规范操作、平稳推进。
通过这次自查整改工作,真正地做到了政策透明,宣传到位;也让农民更加了解了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更加充分的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也为今后做好粮食补贴发放工作夯实基础。今后我所将围绕“政策宣传是前提,面积核实是基础,张榜公示是关键,监督检查是措施,资金兑付是核心”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做好政策宣传、面积核实、登记造册、资金划拨、督查监督等工作,确保2012年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圆满完成。
XXX镇财政所
2012年3月25日
第三篇:2010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总结
**镇财政所2010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工作总结
为切实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减轻农民种粮成本,今年的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于4月2日全面展开。水稻直补资金发放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政策性强,为此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班子,组织专人负责,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了兑付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认真核实种植面积。核定到户补贴面积是做好今年粮食补贴工作的前提和关键。为此我们综合09年**镇耕地面积变动情况,逐组逐户核对,确保面积准确无误。一方面,核实水稻直补面积,按照上级的要求,以09年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分解到户,逐村逐组进行核对,核减乌塔征用土地396亩,核减死亡空挂户150亩。通过核对,本镇实际粮食直补补贴面积为26098亩,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24533亩。另一方面,核实农资补贴面积,以2001年税改面积为依据,做到各村分解到户,签字盖章,如实填报,提高透明度,确保政策落实到户。
二是认真核实基础信息。我们按照村填报,财政所审核的方式,核实农户基础信息。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户姓名、存折号变更及死亡、新增农户等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并填列死亡、新增农户情况统计表。财政所对变动情况进行核实、确认。2010年我镇新增农户100户,死亡70户,变更户主81户。为了确保 1
完成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我镇采取了边审核、边录入、边完善的方式。通过反复修改、审核、录入农资综合补贴基础信息等工作,确保了水稻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基础信息的准确、可靠。
三是抓好补贴面积的公示。水稻直补工作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保证直补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户,在兑付直补资金过程中,我们将核定到户的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公示,其中村组干部和10亩以上的种田大户补贴面积要单独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于4月15日上墙公示,将补贴政策的落实置于农户的广泛监督之下。
四是严肃资金兑付纪律。一方面,今年的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继续通过“一折通”方式兑现到农户,要做好补贴兑现组织工作,充分运用补贴网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农户,确保按时完成补贴兑现工作。另一方面,严禁村干部收回农户“一折通”专用存折代领补贴资金,严禁将农户应补贴面积转到其它农户名下代扣补贴资金抵扣农民上交费用,确保农民受益。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补贴兑现期间,要切实做好补贴咨询工作,耐心解答政策;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财政所也将组织专人到村到户核查清册规范情况、检查公示情况,以确保今年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规范操作、平稳推进。
我所将围绕“政策宣传是前提,面积核实是基础,张榜公示是关键,监督检查是措施,资金兑付是核心”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资金划拨、面积核实、登记造册、督查监督等工作,保证2010年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圆满完成。
第四篇: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介绍(精选)
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介绍
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贴对象:纳入补贴面积的种粮农户。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贴标准:2013年粮食直补标准10元/亩,农资综合直补标准96.74元/亩。
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贴兑现办法:在农村信用社为农民开设固定的补贴存款帐户,实行“一折通”办法兑现政府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
(一)乡镇财政所根据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的兑现规定和要求,编制补贴资金兑现底册,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编制补贴资金落实方案,逐级上报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办公室(以下简称直补办)审批。
(二)根据省直补办审批的补贴资金落实方案,县级财政部门按时将补贴资金从农业发展银行拨入在同级农村信用社开设的“农民补贴资金”专户同时,乡镇财政所及时将补贴资金兑现底册抄送乡镇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由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在营业网点开设的固定账户上,同时乡镇财政所向享受补贴的农民发放兑现补贴明白卡,明白卡内容包括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
(三)在补贴资金兑现期限内,各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要及时将兑现补贴明白卡发放到农户家中。对由于农村分户、合户新增加的享受补贴的农户,乡镇财政所要将新开立的农民补贴资金存款折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四)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存款折,在直补资金兑现结束后,可随时到当地或其他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业务。各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要增强服务意识,免费提供服务,为农民保留补贴存款零余额账户,以方便以后使用。各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不得出台任何限制农民取款的规定,不得抵扣任何款项和债务,不得向财政部门和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对尚未支取的存款,按当年活期利率计算利息。如农户的存款折丢失,营业网点应及时为农户办理挂失、补发存款折,并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第五篇:2013年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责任状
阳新县人民政府2013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
及良种补贴责任状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粮食补贴工作,加强粮食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领导,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保护农民的利益,确保粮食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根据有关精神,现制定2013年粮食补贴责任状。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一把手对本镇直补工作负全面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镇直补工作在2013年3月20日之前全部完成。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提高粮食补贴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宣传效果,要及时将各级政府关于粮食直补政策《致农民朋友一封公开信》及农民监督卡及时张贴,发放给种粮农民手中。
三、面积核实。镇人民政府是粮食补贴面积统计、核实的责任主体。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粮食种植情况,坚持以农户为单位,以农户二轮土地延包面积为基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分季度、分作物,逐户对农户种植面积进行 登记、核实,汇总填写《粮食补贴面积农户分户登记表》后,经农户本人签字认可,并由镇财政专管员签署初审意见。
四、严格审核。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机构对各村上报的农户姓名、二轮土地延包面积、粮食种植面积、开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进行审核。对单季粮食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农户,要逐一调查审核。审核无误后,填报《粮食补贴面积农户分户登记汇总表》,由镇人民政府加盖公章上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并经县级政府审核后,作为财政部门下发放粮食补贴资金的依据。
五、补贴资金公示。补贴公示由镇人民政府负责。镇财政所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补贴面积、补贴资金等内容),加盖镇政府公章后,由财政所专管员在村内公示7天,公示表不得交干部代为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必须重新核实调整。
六、负责粮食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农户“一本(折)通”必须由镇政府工作人员直接交付到农户手中,禁止村干部经手代办。对外出打工,暂时不能发放的农户“一本(折)通”,应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镇财政专管员制度的指导意见》(鄂财农村[2012]3号)文件要求,一律由财政所专管员保管,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七、各镇行政一把手作为作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当地粮食补贴工作,严格执行《湖北省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鄂办文[2011]69号),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工作失误的,以及违反操作,发生抵扣补贴等,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镇政府主要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镇政府: 县政府领导
(签字):(签字):
二0一二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