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启动会上的讲话
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启动会上的讲话
(2012年6月1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启动会。这是杏山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在去年6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新阶段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我省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指导我们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是贯彻以人为本、城乡统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党和国家鼓励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建立有效补助农民、发展农业、探索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模式的创新举措。我们今天召开这次大会,就是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有关要求的具体行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双降”目标,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刚才,部分村民也签订了“双诚信、双承诺”协议书;XXX镇相关领导也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首先,实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是新时期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的必然要求。全国推行计划生育近40年来,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局面进一步形成,人口类型处于“低出生、低死亡、低 1
增长”的低速稳定增长阶段,较好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尽管人口出生率已降到较低水平,人口出生绝对数仍然较大,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艰巨。加之人口计生年度考核方式的改革,省、州、县的动态排位,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了更大压力。在新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双降”目标不动摇,就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改变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变得尤为重要,因此,实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模式是有效解决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从而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更加深入地实施。
其次,实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重大转变。今天参加会议的都是来自我们基层的父老乡亲,可以说,对我们麻江县的情况比较了解。我们麻江区位优势突出、交通便捷,近几年来,全县发展速度较快,工农业生产、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我们不能仅仅用我们自己的眼光、仅仅从我们自己的角度去看待我们自己的经济和生活水平,要看到我们与经济发达的地区相比,与我们周边好的县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大家可以想想自己的周围的群众,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不实行计划生育,给家庭和整个社会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有的人,一辈子也没有过上几天舒心的日子。
长期以来,我们主要是用行政管理的方法来推进计划生育,这种方法对控制人口增长起到了重大作用,但是也存在一定的负面效应。我们要改变这种单方唱独角戏的工作模式,推行以村(居)民自治公约为依据,通过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约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权力和义务,共同履约,互守诚信,互相监督的“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模式,按“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实现计划生育工作行政管理与利益导向有机结合、思想工作与社会制约有机结合。这是新形势下改进和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重大转变。
第三,实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解决好人口问题,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始终是我县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的问题。为农民办实事,为农民谋利益,是党委政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全面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是兼顾当前和长远、解决农民和农村人口问题的务实之举,是科学发展观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实践,对于促进城乡协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今天首批签订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协议的家庭,可以说,是我们身边的活生生的典型,他们能带头执行计划生育,少生优生,发挥了表率作用。他们的行为将影响大多数的群众。可以说,他们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他们对整个家庭、对子女后代的幸福生活,他们功不可没。当然,今天来的仅仅是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部分代表,我们还有很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积极执行计划生育的模范夫妻、模范家庭,他们为计划生育工作做出了贡献,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宣传,扎实推进。同时,也请今天到会的家庭,用你们的切身感受与我们一起大力营造计划生育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掀起诚信计划生育的热潮;用你们的切身感受,进一步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向更多的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使更多的群众加入到你们的行列中去。让大家共同享受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带来的好处。
同志们,乡亲们,实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是非常重要的一项群众工作,是利国利民利家的大事。今天这次会议,是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又一个新起点。我相信,有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县、乡、村干部的共同努力,有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将把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人口和
计划生育工作将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谢谢大家!
第二篇:“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范本
★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范本
注:请各乡镇指导村(社区)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行修订
乌骡坝社区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
甲方:乌骡坝社区村民委员会
代表人:
乙方:(男)身份证号码电话户籍地现居住地
(女)身份证号码电话户籍地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11‟17号文件《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黔人口领发„2011‟15号文件《黔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乌骡坝社区《村规民约》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社区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向本社区群众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社区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落实各级各部门对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每年免费为本社区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社区村民,帮助发展种养植业,优先吸纳入社区种养殖合作社。
(八)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社区村民在发展经济产业需要贷款时,由社区进行担保,并优先安排村民在入住社区的金三角实业有限公司、水西泰丰公司等企业中就业务工。
(九)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迟或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家庭和二女结扎户,优先安排生态家园建设指标。
(十)按规定实行社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社规民约》,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严格遵守《婚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早婚、不早育、不政策外生育。
(三)不违法收养孩子,不帮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代养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四)按规定按时参加妇检,出现政策外意外怀孕后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生育孩子后,主动在及时期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六)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外出务工前,主动向社区报告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告知甲方流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按时寄回妇检证明。返回时,在2日内向社区村委会报告相关信息。
(八)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九)积极向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
(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按政策生育和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承诺,有权向社区履约监督小组投诉,有权向上级履约监督机构反映。
社区履约监督电话:
镇履约监督电话:
县履约监督电话:
(1)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社区履约监督小组督促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履行承诺,对仍未履约的报告上级履约监督机构,经查实,确为社区责任的,连续3次,取消社区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对社区责任人给予处罚和责任追究。
(2)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经查实,为镇党委、政府或县、镇直属有关部门的,由县、镇履约监督机构责成镇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对连续3次仍未履行承诺的,取消镇及及相关部门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对拒不履约的,报经有关部门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给予年终考核不称职处罚。
(二)乙方违约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村规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等优先优惠政策,并愿接受计生政策法规及《村规民约》规定的相关处罚。
四、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承诺自己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乌骡坝社区村民委员会(公章):
代表人:
乙方:夫妇
年月日
第三篇:“双诚信、双承诺” 协议书
毕节市七星关区学校与教职工人口与计生
“双诚信、双承诺” 协议书
甲 方:________(学校)乙 方 :________(教职工)
男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 女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黔党发《2011》13 号、毕地党发(2011)25 号,以及毕市党发《2012》4号,毕教通(2012)43号文,七星委(2013)
11、12号文要求及七星教办字(2013)16号文的相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各学校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望共同遵守。甲方(学校)
一、建立健全人口与计生工作管理模式,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基本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教育部门职责涉及人口计生工作的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和优先优待政策,完成中小学生健康教育,青春期早期性教育任务,各项工作细化具体,努力实现学校100%的诚信计生。
二、执行七星委(2013)
11、12号文件精神,七星教办字(2013)16号文要求,实行好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入学照顾政策,资助政策,以及高考、中考、小升初考试的加分政策,提高农村家庭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在子女入托入学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户籍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
三、各校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入推进以房管人、房东报告制度,督促出租房屋的干部职工、教师与租赁方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每月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报告房屋租赁信息。积极协助计生部门落实服务管理措施,落实综合治理职责。
四、扎实开展双向承诺活动。协助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督促本单位及所辖学校教职工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五、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一年4次的妇检工作,妇检表除交当地政府外,要交一份到教育局计生办备案并作为各学校工资发放的依据。根据各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要求,健全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制度,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常规化、科学化、规范化。
六、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学校“六五”普法内容,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教育。倡导“关爱女孩”行动,落实健康教育,青春期早期性教育课程的
第四篇:双诚信双承诺推荐标语
诚信计生标语
1、坚持“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2、相互承诺,相互监督,共建诚信人口计生
3、你主动实行计划生育,我提供优质优惠服务
4、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加强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
5、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6、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培养提升社会诚信道德意识
7、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让诚信计生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8、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9、创新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10、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11、“双诚信双承诺”是加强和创新人口计生社会管理的重要突破口
12、整合社会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公共服务均等化
13、大力推进诚信计生,不断改善计生民生,推动人口出生率和自增率“双降”目标实现
14、认真遵循“守信受益,失信受制”原则,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15、坚持实事求是,打造诚信计生
16、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计生服务在诚信中提升
17、诚信计生光荣,优生优育幸福
18、弘扬新型人口文化,以诚信计生为依托,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19、诚信计生,维护计生权利,履行计生义务
20、以情动人,以诚感人,以信服人,以法育人
21、诚信计生指向,奖励扶助引路,优生优育致富
22、推进诚信计生,构筑和谐社会
23、计生诚信处处受益,计生失信处处受制
24、开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整合政府部门公共政策,助推计生家庭圆梦小康
25、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同步小康
26、诚信受益,失信受制,落实人口计生“加减法”制度
第五篇:“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范本
坡妹镇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
甲 方:坡妹镇岩云村村民委员会 代表人:
乙方:(男)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女)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11‟17号文件《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黔人领办发„2013‟3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村《群众自治民约》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向本村群众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村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落实各级各部门对本村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免费为本村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帮助发展种养殖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各种惠民政策。
(八)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在发展经济产业需要贷款时,由村民委协助办理信贷业务。
(九)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迟或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家庭和二女结扎户,除按规定享受利益导向政策外,还给予惠农政策的倾斜。
(十)按规定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群众自治民约》,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严格遵守《婚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早婚、不早育、不政策外生育。
(三)不违法收养孩子,不帮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代养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四)按规定按时参加妇检,出现政策外意外怀孕后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生育孩子后,主动在及时期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六)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外出务工前,主动向社区报告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告知甲方流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按时寄回妇检证明。返回时,在2日内向社区村委会报告相关信息。
(八)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九)积极向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
(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按政策生育和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承诺,有权向村履约监督小组投诉,有权向上级履约监督机构反映。
镇履约监督电话:0859——4388068,0859——4388424。
(1)甲方未按时履约的,村履约监督小组督促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履行承诺,对仍未履约的报告上级履约监督机构,经查实,确为村民委责任的,对村民委责任人给予处罚和责任追究。
(2)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经查实,为镇党委、政府或县、镇直属有关部门的,由县、镇履约监督机构责成镇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
(二)乙方违约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群众自治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等优先优惠政策,并愿接受计生政策法规及《群众自治民约》规定的相关处罚。
四、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岩云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乙方: 夫妇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