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财政预算审查报告
财政预算审查报告
双山子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2.10.26)
双山子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们讨论和审议了镇财政所所长宋飞同志受镇政府委托向大会所做的《关于双山子镇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1年全镇财政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克服了种种不利因素,确保了财政收入平衡增长,完成了2011年财政收入各项目标。2012年的财政预算符合镇情实际,体现了保重点、促发展的精神。
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大会批准镇政府提出的《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双山子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2012.10.26)
截止10月26日上午8.30分,双山子镇第四届人
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件,其中,农业方面件,教育科技文化旅游方面件,政
法方面件,其他方面件。双山子镇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一
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对这些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这些
议案均属于某一方面工作,决定将这些议案发作建议、批评
和意见。由镇人大主席团分别交有关站办和职能部门研究办
理,并在半年内将办理结果直接答复代表。
第二篇:财政预算审查
做好财政预算审查监督
促进又好又快发展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一、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主要做法
(一)严把“三关”,强化预算审查。政府向人代会提交的预算草案和财政报告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提高预算审查质量,我们努力提前介入,严把“三关”:一是会前初审关。通过会前深入调查研究,走访和听取部门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上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上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询对当年预算安排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调研情况反馈给财政部门。同时,认真听取市财政部门关于过去一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及新一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情况说明,对未正式提交的预算报告草案先行初审,理顺预算草案中各项数据的内在关系,审查预算编制的可行性及存在的问题,对预算草案主要内容作出评估,提出初审意见、建议。二是会中审查关。人代会期间,积极引导代表对财政预算草案认真审查,并召开预算审查委员会会议专门审查,严格把关。审查的内容主要是:是否贯彻遵循《预算法》的原则,财政收入预算是否积极稳妥,预算支出是否体现科学发展观,在科技、教育、农业、社保、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是否适度稳定增长等。三是会后监督关。及时跟踪 督办代表提出的有关财政方面的议案、建议,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监督法》颁布实行后,我们紧紧围绕该法第十八条所规定的6个方面内容加强审查,并严格遵循20日、10日、7日的时限要求,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有效增强了监督效果。
(二)关注民生,强化重点监督。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大要提高自身法律地位,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关注民生,增强依法监督实效。对财政预算的监督,更要体现“突出重点、关注民生”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为此,常委会着重从四方面关注民生、强化预算监督:一是对政府重大项目投资进行监督。重大项目投资,涉及公益类、基础类,而且关系国计民生,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去年,我们要求市政府将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列入预算一事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就多个重大项目建设资金贷款方案进行审查,促使政府增强了重大项目投资预算透明度,也使项目工程按时得到贷款,为推进地方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审查财政预算时关注民生。对提交人代会审查的财政预算报告,关注用于民生资金的安排,要求财政预算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向农村、向弱势群体倾斜,并强调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三是监督预算执行时关注民生。我们关注义务教育、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就业和再就业、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资金使用情况,通过调研与平时沟通,及时了解和督促预算执行工作,确保党和政府有关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四是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时关注民生。对新增财力支出,要求重点安排在保障和改善民生。200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新增支出用于民生方面的达到三分之二,较好保障和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评价绩效,强化使用效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跟踪问效”的有效手段。为增强监督效果,我们积极利用绩效评价手段,加强对财政预算监督。一是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财政部门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财政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通过评价,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落实整改。自2007年以来,已先后对生态建设、法律援助、廉租房补贴、产品质量抽检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评价,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三是利用绩效评价成果开展监督。我们注重了解财政部门委托政协、审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情况,并利用他们的评价成果开展监督,促进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督促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增强公众对政府的 信任度。
(四)借智借力,强化审计跟踪。审计监督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形式。就目前的体制和人大常委会本身现有的专业素质状况而言,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还必须借助政府审计机关的力量,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作用。2007年,我们根据审计部门2006年审计结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开展对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监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情况汇报,提出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办理,并督促政府采取措施,加大土地出让金、滞纳金的收缴和清欠工作力度,使政府收回欠缴出让金7.91亿元和滞纳金6000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出让金的征缴工作,社会反响良好。今年,我们将在听取和审议2007年审计部门工作报告、提出书面审议意见交市政府落实办理的同时,跟踪监督2006年和2007年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充分运用审计成果,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二、存在问题
(一)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一定程度上还局限于程序性。一是人大常委会初审局限程序性。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基础。根据有关规定,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人代会举行前一个月,将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步审查。但由 于政府财政部门一般在当年财政即将结束的同时才着手预算编制工作,编制时间匆忙,预算草案迟迟无法编出。而且地方财政预算的拟定,要先由党委、政府“定盘子”,再提交人大审查,使人大常委会初审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局限于程序性。二是人大代表审查局限程序性。人代会期间,政府提供给人大代表审查的材料也仅仅只有财政预算报告,而不是预算草案本身,且报告中的预算安排是分大类、按功能罗列的收支总数,多数代表缺乏财政专业知识,加之会议时间紧,对财政预算安排的审查搞不懂、看不透、说不清。另外,由于现行财政体制,来自县(市)人大代表因为与本级财政分配无关,所以对市财政预算报告不感兴趣,也使审查局限于程序性。
(二)预算执行监督缺乏刚性。一是存在预算先期执行问题。市、县人代会一般安排在1-3月份召开(更多是安排在3月份),在人代会召开前的一段时间里,预算未经审批,使财政执行处于无预算状态。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之前,各级政府可以按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安排支出。这使预算执行与预算审批之间出现时间差异,从而产生预算先期执行的问题。二是存在预算变更、调整随意性较大问题。财政预算一经人代会批准,就是财政资金来源规模、去向用途的规范性文件。但由于受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等不确定因素影响,特别是对于专项资 金缺乏精细的项目工作计划,政府在执行中随意性较大,部门超预算面广,出现“部门申请、领导批条、追加预算”等隐性分配或二次分配,导致“一年预算,预算一年”,降低了人大批准预算的权威性、严肃性,预算的约束力软化。
(三)决算监督存在模糊性。一是决算的审批主体模糊。决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由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构成。预算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预算终结后,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策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但实际情况是,决算草案需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后,才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致使审批往往流于形式。二是决算草案模糊。只有表示收支平衡的几类大数,而决算表中“其他及专项支出”数额巨大,缺乏项目明细和必要的说明。面对庞大的分类数字,“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既看不出每笔支出是否合理,也看不出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有多少,以及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决算草案的粗略、模糊,人大代表很难对其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和提出针对性的具体意见,难以起到对预算进行事后监督的效果。
(四)人大机构配臵与审查监督有不相适应性。一方面,人大机关对预算审查监督力量不足。目前,大多数市、县人大常委会设财经工委,人员配备、业务水平与监督工作不相 适应,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有关专业力量也不足,难以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审查分析、提出切中要害的意见和建议,出现对预算审查监督难以到位的局面。另一方面,人大有监督权,而缺乏监督机制。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负责,实质上预算本级审计属政府内部审计,由于种种原因,难以确保本级审计特别是一些敏感要害问题的真实性。虽然每年审计机关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本级财政审计工作,但通过层层把关过滤,给常委会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其真实性已大打折扣。
三、对策思考
(一)加强预算编制监督,增强预算透明度。督促政府及财政部门改革预算编制方式,深化和规范部门预算改革,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清晰反映政府收支全貌和履行职能活动的详细情况。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知情权,科学合理编写预算草案报告,使人大代表看得明白,弄得清楚,明确政府的钱花在哪里、怎么花,干多少事、绩效如何。人大财经工委要提前介入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严把初审关,使预算有一个良好的草案,为人大审议批准预算做好基础工作,着力提高预算的审查质量。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增强审查刚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重点资金预算的监督,对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增长的落实情况,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投入情况,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 排和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审查。要加强对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情况监督,控制预算科目之间的资金调剂,降低预算调整活动的随意性。加强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监督,督促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防止部分预算外资金体外循环,游离于人大的监督之外。同时,督促推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一要注重规范化建设。根据《监督法》规定,参照省级预算监督条例,制定市级预算监督实施办法,规范预算监督工作内容、程序、方式、步骤等,督促政府依法行政,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以规范化建设,增强预算监督工作力度。二要借力借智。克服人大财经工委人员少、力量有限特点,充分发挥审计部门审计、人大代表视察、社会知名人士调研、新闻媒体披露问题等作用,深入开展预算监督。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咨询委员会,为人大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提供智力支持。三要深入调研。以调研方式,将监督工作前移,为常委会提高审查质量奠定基础。调研工作要深、要实,掌握第一手资料,找准主要问题,透彻分析原因,有针对性提出建议,使调研过程成为人大具体的监督过程。四要加强沟通。注重加强与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沟通,及时将人大工作要求与审议议题的内容、会议时间、材料格式和报送时限等告知他们,便于政府早准备;同时,增进相互理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 误解甚至抵触情绪,增强人大监督工作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五要跟踪督办。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后,要跟踪审议意见的落实,重点抓整改,通过责令督办,增强督办刚性,促进问题解决,使预算监督逐步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
(四)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履职能力。一要在人大换届选举时,就要有意识多安排懂经济、懂财政的人士作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提高经济界代表比例。二要配强人大常委会专门工委力量。设立专门的预算审查机构,加强和充实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人员,强化预算监督职能。三要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培训。
第三篇: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的调研报告
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的调研报告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的调研报告2010-06-29 18:43:16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的调研报告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的调研报告(2)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财政预算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强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将《预算法》的修改列入了近期立法的重要内容,各级地方人大也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相关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了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使人大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出现了可喜的局面。
一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各级人大代表对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
二是审查监督的重点更加突出。各级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已从过去对一般预算收支的审查监督向财政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基本建设预算等的审查监督延伸,突出了审查监督的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点部门。
三是审查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人大为了加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力度,建立了预算审查专门机构,充实了专业人员,通过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各项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的审议,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审计
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报告进行表决等措施,真正使审查监督工作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
二、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查时间不够充分,使审查工作难以从程序性审查向实质性审查转变。按照《预算法》和《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规定,中央预算应在全国代表大会举行一个半月前提交,地方预算应在地方代表大会举行一个月前提交。在实际操作中,这个规定的时间往往保证不了,特别是地方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初审,往往只能是在开会前的一周内,政府财政部门才拿出预算草案。因为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在送审前一般要向政府、党委分别做汇报后才能与人大见面。在短短的不到一周的时间内,人大专门委员会要想对一个涉及到多部门多单位的财政预算弄清楚,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是很难的。
(二)审查内容处于抽象化,难以具
体化和细化。各级人大在专门委员会初审和大会审议财政预算时,一般是以总预算方案为主要内容,更多了解和审查的是财政预算的大类,而对具体到部门、到细化了的具体项目,由于受时间的限制和基础数据不全的影响,使审查和审议者无法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和审议。
(三)审批方式简单,带来财政预算约束力不够。中国预算制度本身给预算的约束力留下了一个软肋,那就是预算开始后,各级政府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之前,本级政府可以先按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支出。就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分析而言是人大批准财政预算过于简单,而且,批复只对政府一家,下达到具体部门则由财政部门负责,下达预算的主体与预算的法定审批主体不一致,使各执行部门对预算的法律权威性认识和重视不够,从而,造成财政预算缺乏应有的约束力。
(四)由于监督形式单一和监督手
段落后,使人大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作用发挥得不够。人大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形式主要是通过对预算和决算的审查来实施,其手段仅靠人工来完成。这种监督已经不能适应当代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网络化的需要。
三、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对策
(一)完善制度,为实施财政预算实质性审查创造必要的条件。之所以人大的财政预算审查难以向实质性迈进,其根本原因是我们的许多制度设计和安排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为此,我们必须从制度完善和制度创新入手,推进财政预算实质性审查工作的开展。要完善政府向人大送审的制度,主要是就报审的时间、内容、应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进一步的明确,政府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送审时,人大代表可以提出质询案,向政府问责。要完善大会审查的制度。要在大会期间集中经济类代表,在每一个代表团成立一个财经小组,对政府收支预算进行审查和征求意见,并
向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建议,再由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初审的情况,系统和完整地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审查的结果。要进一步细化审计部门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内容和要求。既要反映整体执行情况,又要反映各部门、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绩效情况。
(二)突出重点,加大对专项支出项目的审查力度。对专项支出项目的审查,在预算审查时重点是要审查其项目安排是否合规、合理、可行、经济,很重要的一点要看其是否进入财政的项目库,是否符合项目支出管理的规定。在决算审查前,各级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可根据上财政预算专项支出的重点项目情况,年初就项目审计的内容向审计部门明确提出,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项支出项目的审计可为人大常委会加强财政决算的审查提供全面完
第四篇: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的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财政预算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强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将《预算法》的修改列入了近期立法的重要内容,各级地方人大也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现状
近
几年来,我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相关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使人大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出现了可喜的局面。
一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各级人大代表对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
二是审查监督的重点更加突出。各级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已从过去对一般预算收支的审查监督向财政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基本建设预算等的审查监督延伸,突出了审查监督的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点部门。
三是审查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人大为了加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力度,建立了预算审查专门机构,充实了专业人员,通过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各项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的审议,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报告进行表决等措施,真正使审查监督工作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
二、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查时间不够充分,使审查工作难以从程序性审查向实质性审查转变。按照《预算法》和《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规定,中央预算应在全国代表大会举行一个半月前提交,地方预算应在地方代表大会举行一个月前提交。在实际操作中,这个规定的时间往往保证不了,特别是地方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初审,往往只能是在开会前的一周内,政府财政部门才拿出预算草案。因为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在送审前一般要向政府、党委分别做汇报后才能与人大见面。在短短的不到一周的时间内,人大专门委员会要想对一个涉及到多部门多单位的财政预算弄清楚,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是很难的。
(二)审查内容处于抽象化,难以具体化和细化。各级人大在专门委员会初审和大会审议财政预算时,一般是以总预算方案为主要内容,更多了解和审查的是财政预算的大类,而对具体到部门、到细化了的具体项目,由于受时间的限制和基础数据不全的影响,使审查和审议者无法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和审议。
(三)审批方式简单,带来财政预算约束力不够。中国预算制度本身给预算的约束力留下了一个软肋,那就是预算开始后,各级政府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之前,本级政府可以先按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支出。就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分析而言是人大批准财政预算过于简单,而且,批复只对政府一家,下达到具体部门则由财政部门负责,下达预算的主体与预算的法定审批主体不一致,使各执行部门对预算的法律权威性认识和重视不够,从而,造成财政预算缺乏应有的约束力。
(四)由于监督形式单一和监督手段落后,使人大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作用发挥得不够。人大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形式主要是通过对预算和决算的审查来实施,其手段仅靠人工来完成。这种监督已经不能适应当代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网络化的需要。
三、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对策
(一)完善制度,为实施财政预算实质性审查创造必要的条件。之所以人大的财政预算审查难以向实质性迈进,其根本原因是我们的许多制度设计和安排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为此,我们必须从制度完善和制度创新入手,推进财政预算实质性审查工作的开展。要完善政府向人大送审的制度,主要是就报审的时间、内容、应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进一步的明确,政府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送审时,人大代表可以提出质询案,向政府问责。要完善大会审查的制度。要在大会期间集中经济类代表,在每一个代表团成立一个财经小组,对政府收支预算进行审查和征求意见,并向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建议,再由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初审的情况,系统和完整地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审查的结果。要进一步细化审计部门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内容和要求。既要反映整体执行情况,又要反映各部门、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绩效情况。
(二)突出重点,加大对专项支出项目的审查力度。对专项支出项目的审查,在预算审查时重点是要审查其项目安排是否合规、合理、可行、经济,很重要的一点要看其是否进入财政的项目库,是否符合项目支出管理的规定。在决算审查前,各级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可根据上财政预算专项支出的重点项目情况,年初就项目审计的内容向审计部门明确提出,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项支出项目的审计可为人大常委会加强财政决算的审查提供全面完
整的依据。
(三)改进和完善预算批准方式,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要使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具有更强的刚性约束力,各级人大作出对财政预算的决议之后,应迅速将部门预算直接下达到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而不再由财政部门下达预算,这样,一方面可以体现财政预算的法律权威性,另一方面可以防止政府在人大预算通过后,对部门预算在项目及资金额度上进行
任意更改。
(四)推行人大与财政、税务部门计算机联网制,实施人大“在线”监督。人大部门与财政、税务收付系统实现联网,使人大能够及时掌握财政资金的收付情况,强化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督,从而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提高监督的实效,进一步督促政府及各部门切实做到依法理财。
(五)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专业队伍的建设,为搞好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切实实施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关键在于人大机构中应有一支具有专业水平、责任心强、能打硬仗的专职和兼职队伍。要通过培训、选拔等方式配齐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同时,通过推荐、招聘等形式选拔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有的可以作为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委员,有的可以作为临时雇员,每年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组织这些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和开展专业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活动按照依法、科学、公正的原则有序地进行,并且取得实效。
第五篇:2011财政预算报告
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国财政收入83080.32亿元,比2009年(下同)增长21.3%。加上预算安排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83180.32亿元。全国财政支出89575.38亿元,增长17.4%。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8亿元和地方财政结转下年支出1356.94亿元,支出总量为93180.32亿元。全国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差额10000亿元。
其中:中央财政收入42470.52亿元,完成预算的111.6%,增长18.3%。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42570.52亿元。中央财政支出48322.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增长10.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5972.89亿元,增长4.7%;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32349.63亿元,增长13.3%。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8亿元,支出总量为50570.5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80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2010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67526.91亿元,控制在预算限额71208.35亿元以内。
地方本级收入40609.8亿元,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2349.6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总量72959.43亿元,增长19.3%。地方财政支出73602.49亿元,增长20.6%,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356.94亿元,支出总量为74959.43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差额2000亿元,经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弥补。
2010年中央财政预算主要执行情况如下: 1.中央财政收入预算执行及超收使用情况
中央财政收入超过预算4410亿元,主要是年初收入预算安排是根据相关经济预期指标测算的,执行中一些指标超过预期较多,导致收入超过预算。
中央财政超收收入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在中央财政超收的4410亿元中,用于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650亿元,增加对地方公路养护等经费转移支付242亿元;增加教育支出260亿元,增加科学技术支出56亿元,增加公路建设支出454亿元。其余2748亿元,用于削减中央财政赤字500亿元,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8亿元。
2.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2547.34亿元,完成预算的117.9%,增长28.6%。科学技术支出1728.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5.8%,增长14.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医疗卫生支出1485.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增长1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4.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增长14.8%。住房保障支出1125.73亿元,完成预算的113.4%,增长15%。农林水事务支出3879.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增长10.5%。国土气象等事务支出370.04亿元,完成预算的110%,增长51.4%。环境保护支出144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增长25.3%。交通运输支出2599.25亿元,完成预算的122.7%,增长19.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27.77亿元,完成预算的118.9%,下降2.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793.24亿元,完成预算的73.6%,下降28.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802.85亿元,完成预算的94.2%,增长29.9%。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794.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国防支出5182.27亿元,完成预算的99.8%,增长7.3%。公共安全支出1475.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1%,增长14.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2.7亿元,完成预算的97.8%,下降8.3%。国债付息支出1512.36亿元,完成预算的98.5%,增长14.5%。
汇总以上各项支出,2010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8898.54亿元,增长19.9%。农业水利、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支出也与民生密切相关,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用于民生支出。2010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合计8579.7亿元,增长18.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35781.94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32582.64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175.57亿元,完成预算的124.3%。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016.75亿元,完成预算的94%。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2606.37亿元,完成预算的201.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09.94亿元,完成预算的213.2%。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0298.59亿元,完成预算的17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975.79亿元。
(三)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558.7亿元,完成预算的132.7%。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63.43亿元。
(四)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情况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安排使用好政府公共投资,优化投资结构。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
(五)财税改革进展情况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归并和清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规模逐步扩大。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健全公共财政预算,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继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范围,启动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资源税改革相继在新疆和西部地区试点。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制度。积极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全面落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加快实施。
(六)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完善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和车船税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明显增强。制定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具体实施方案,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机制不断健全。预算公开全面推进。顺利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09年中央决算询问的应询工作,年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落实相关改进措施。
回顾过去的五年,财政发展改革呈现新的面貌。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一五”时期,全国公共财政总收入30.3万亿元,年均增长21.3%;全国公共财政总支出31.9万亿元,年均增长21.4%。全国公共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方面的支出达到4.45万亿元、1.49万亿元、3.33万亿元和5600亿元,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1.6倍、2.6倍、1.3倍和1.4倍。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累计近3万亿元。财税政策不断完善,财政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财税改革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健全。财政管理不断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当前我国财政形势
2011年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极其复杂。从财政看,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2011年财政收入增幅将比上年有所回落,财政支出压力很大。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2011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二是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三是调整完善税收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和引导居民消费。四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是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011年要集中财力办几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一是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大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服务和保障水平;三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推进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建设和农村危房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四是支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并将试点地区城镇无收入居民纳入保障范围;五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六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三)2011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1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收入45860亿元,比2010年执行数(下同)增长8%。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合计收入总量为4736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总量54360亿元,增长12.5%。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7050亿元,增长6.7%;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37310亿元,增长15.3%。中央财政收支总量相抵,赤字7000亿元,比2010年预算数减少15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77708.35亿元。
根据地方预算初步安排情况,中央财政代编的地方本级收入43860亿元,增长8%,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731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合计81170亿元,地方财政支出83170亿元,收支相抵,差额2000亿元,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弥补,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地方财政收支安排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为准。
汇总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财政收入89720亿元,增长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9122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00220亿元,增长11.9%。全国财政收支差额9000亿元,占GDP的比重由2010年的2.5%下降到2%左右。
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10年底余额为2368.13亿元,2011年预算调入使用1500亿元,剩余868.13亿元。1.中央财政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国内增值税17570亿元,增长10.5%。国内消费税6500亿元,增长7.1%。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1220亿元,增长7%。关税2170亿元,增长7%。企业所得税8380亿元,增长7.5%。个人所得税3120亿元,增长7.5%。证券交易印花税550亿元,增长4.2%。出口退税8005亿元,增长9.2%,相应冲减财政收入。车辆购置税1927亿元,增长7.5%。非税收入2080亿元,增长5.7%。
2.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1)教育支出2963.57亿元,增长16.3%。(2)科学技术支出1944.13亿元,增长12.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4.43亿元,增长18.5%。(4)医疗卫生支出1727.58亿元,增长16.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4.34亿元,增长16.6%。(6)住房保障支出1292.66亿元,增长14.8%。(7)农林水事务支出4588.83亿元,增长18.3%。(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54.89亿元,增长22.9%。(9)节能环保支出1591.85亿元,增长10.3%。(10)交通运输支出2866.91亿元,增长10.3%。(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44.86亿元,下降10%。(1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130.5亿元,增长23.9%。(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06.14亿元,增长3.3%。(14)国防支出5835.91亿元,增长12.6%。(15)公共安全支出1617.32亿元,增长9.6%。(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8.84亿元,增长4.3%。(17)国债付息支出1839.84亿元,增长21.7%。
汇总以上各项支出,2011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10509.92亿元,增长18.1%。农业水利、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支出也与民生密切相关,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支出合计将占中央财政支出的2/3左右。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9884.5亿元,增长15.2%。中央基建投资安排合计3826亿元。
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安排情况
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2011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37310亿元,增长15.3%。其中:税收返还5067.99亿元,增长1.4%;一般性转移支付17336.77亿元,增长18.5%;专项转移支付14905.24亿元,增长17.1%。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1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26.27亿元,下降1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90.16亿元,可安排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616.43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16.43亿元,增长19.9%。中央财政代编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22995.47亿元,下降29.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753.41亿元。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1231.5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4226.97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24226.97亿元,下降20%。其中: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征地拆迁补偿成本性支出、城市建设等支出20339.57亿元。汇总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25821.74亿元,下降27.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90.16亿元,可安排的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6611.9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26611.9亿元,下降18.3%。
(五)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44.39亿元,增长51.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4.17亿元,可安排的预算支出858.56亿元。
三、依法理财,加强管理,圆满完成2011年预算
(一)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机制。
(三)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四)坚持勤俭节约,狠抓增收节支。
财政预算报告解读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韩洁、何雨欣、李延霞)财政预算报告,数里行间展示的是“国家账本”。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每一个数字背后都体现了国家政策的动向,回应着百姓的殷殷期盼。
财政收入迈上“8万亿元”台阶 收支矛盾仍突出
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财政预算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财政收入达到83080.32亿元,比2009年增长21.3%。
根据预算安排,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89720亿元,增长8%,同时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00220亿元,增长11.9%,全国财政收支差额9000亿元。
全国财政收入迈上“8万亿元”台阶,财政支出将进入“10万亿元”时代,意味着国家有更多资金改善百姓福祉。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未来一个时期,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教育、医药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改革,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应对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力度等,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支出压力很大,我国财政收支紧张矛盾仍将比较突出。”
中央财政超收4410亿元 超收按规定使用
财政预算报告显示,2010年中央财政收入超过预算4410亿元。这笔钱用在了何处?
“之所以出现超收,主要因为年初收入预算安排是根据相关经济预期指标测算的,执行中一些指标超过预期较多,导致收入也超过预算。”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解释说。
胡静林说,2010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34.7%,超过年初8%的增幅预期,进口环节税收比预算超收2865亿元;去年汽车销售量增长32.4%,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比预算超收1285亿元,这两项超收合计占中央财政超收额的94.1%,实际其他各项收入与预算基本持平。
根据报告,这笔超收资金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作了安排,用于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650亿元,增加对地方公路养护等经费转移支付242亿元;增加教育支出260亿元,增加科学技术支出56亿元,增加公路建设支出454亿元。其余2748亿元,用于削减中央财政赤字500亿元,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8亿元,留待以后预算安排使用。
中央政府投资10710亿元 投资结构不断优化
财政预算报告显示,2010年通过统筹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中央政府公共投资共支出10710亿元。
2008年四季度,面对百年一遇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出台了两年新增4万亿元的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其中新增中央投资1.18万亿元。
2010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比2008年预算增加6505亿元,加上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的1040亿元和2009年新增的5038亿元,累计达到12583亿元,全面完成两年中央政府新增公共投资1.18万亿元的计划。
2010年,财政部门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中央公共投资不断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支持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教育和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自主创新等方面,促进了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进一步巩固经济向好势头。
“2011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进一步增强措施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政府投资结构要进一步优化,更多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稳定价格总水平倾斜,努力减轻通货膨胀压力,积极防范财政风险。”胡静林说。
中央财政“三农”支出8579.7亿元 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财政预算报告显示,2010年,中央财政“三农”支出8579.7亿元,增长了18.3%。其中支持农业生产支出3427.3亿元,对农民的粮食直补等四项补贴支出1225.9亿元,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3350.3亿元,农产品储备等支出576.2亿元。
“2010年中央财政‘三农’支出超过了年初8183亿元的预算规模,体现了中央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胡静林说。根据预算安排,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的“三农”支出将增加至9884.5亿元,增幅为15.2%。
从预算安排看,2011年中央财政将大幅增加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安排资金1575.4亿元。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未来10年国家水利投入将达到4万亿元,中央财政今年大幅增加水利投入,显示了中央扭转水利建设滞后局面、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决心。”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
中央财政教育等重点支出8898.54亿元 民生支出占2/3
财政预算报告显示,2010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8898.54亿元,增长了19.9%。
根据预算安排,2011年,中央财政用在上述五方面的支出安排将增加至10509.92亿元,增长18.1%。农业水利、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支出也与民生密切相关,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支出合计将占中央财政支出的2/3左右。
“公共财政实际上就是民生财政,毫无疑问‘十二五’期间民生将成为政府支出的‘重中之重’。”贾康指出,近几年国家用于民生的投入明显增加,总体民生支出已经超过了中央财政支出的60%。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32349.63亿元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加大。根据财政预算报告,2010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的规模已经达到32349.63亿元。2011年,这一规模将增至37310亿元,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优化。
“由于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东、中、西部地区间财力差异较大,中央政府有必要适当集中财力加以调节。”刘尚希建议,未来国家应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归并和清理专项转移支付力度,让转移支付资金更好地帮助地方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据了解,目前从资金来源看,地方财政支出中平均有37.2%的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其中中西部地区财政支出平均60%以上的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央集中一定的财力,加大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有力地促进了地区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北部湾银行党委书记汤世保说,希望国家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尤其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上,设立专项基金,促进西部地区的发展。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韩洁、徐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我国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货币政策转向稳健的背景下,“十二五”开局之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如何在稳增长、调结构等方面更好地发力备受关注。
在27日举行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中央在全面分析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
谢旭人说,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和完善积极的财政政策,中央政府公共投资完成两年新增1.18万亿元的目标。重点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教育和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自主创新等方面。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增加对农民的补贴,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等低收入群体补助水平,继续实施和完善家电、汽车下乡等鼓励消费的一系列政策。这些措施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内需,进一步保持经济向好势头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指出,明年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更加重视稳定物价总水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
谢旭人强调,明年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着重把握五个方面。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明年要进一步促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增强其消费能力。完善有利于扩大消费的财税政策,积极引导消费需求。
二是合理把握财政赤字和政府公共投资规模,着力优化投资结构。明年政府公共投资要与扩大消费、调整结构、改善民生等有机结合,重点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促进投资与消费良性互动。同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导和带动民间投资增长。
三是调整完善税收政策,促进结构调整和引导居民消费。要结合改革和完善税制,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作用,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四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明年要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加大对“三农”、欠发达地区、民生和社会事业、结构调整、深化改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五是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推动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加快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落实相关财税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