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4月26日胡锦涛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积极履行本部门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职责,不断增强做好人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政策统筹,加强工作协调,加强任务落实,不断开创人口工作新局面,为“十二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
二、职责落实情况
(一)建立部门计划生育垂直目标管理体系,制定关于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有关意见和措施,将计划生育职责目标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同研究部署,同检查考核,同奖惩兑现,做到真抓实管。
(二)落实好流通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督促流通企业加强对员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企业失业、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员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有关奖励政策的落实工作。
(三)对流通企业法定代表人加强《德州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并督促其和当地政府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在招用合同工时,须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入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与各流通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
(四)在履行好计划生育目标职责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从群众需求出发,做好本单位本系统计划
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调度会议落实情况汇报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调度会议落实
情况汇报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调度会议落实情况汇报 日下午,召开了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调度会议,这次会议是
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最后一次大型的调度会议。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市委一届十次全会、区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通报各乡镇办人口主体指标工作完成和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工作的情况,分析总结当前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及创“国优”新高潮,积极迎接国家和省的考核评估,千方百计确保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目标的实现。
会上,区委副书记同志通报
了 9 月 7 日至 16 日区委、区政府督察组对各乡镇办人口主体指标完成和创“国优”工作进行督察的情况,总结了前段时间的工作,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今年 6 月 19 日全区创“国优”动员会召开以来,全区人口计生和创“国优”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办进一步提高了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做好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的认识,重视力度进一步加大,采取的措施更加具体有力,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经常性工作不断加强,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创“国优”热潮,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实践证明,只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做到领导重视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齐抓共管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我们的工作就会不断向前发展,就会取得明显成效。
会后,我局专门召开了会议,强调
我局把创“国优”工作作为当前全区的主要任务来抓,安排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到我局扶贫联系点新场勇克实地调查研究,帮助开展工作,搞好协调服务,切实帮助解决一定资金和实际困难。搞好人口计生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根本保障,在最后的时间里,更进一步坚定信心,深入贯彻省委九届七次、市委一届十次和区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照目标查缺补漏,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突出重点全力冲刺,做好迎接国家、省的考核评估的准备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上下通力合作的局面,确保
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和创“国优”目标的实现。
第三篇: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冀州市总工会
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工会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相关部门之一,为进一步完成好工会组织在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各项职责任务,市总工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具体措施:
一、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各项工会组织的作用,在职工中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宣传国家的计生政策、法规和有关的科学知识,强化职工国策意识,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在评选劳模中,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实行“一票否决”。
3、将计划生育综治工作列入市总对基层工会考核办法,在评选先进职工、先进工会集体时,把是否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条件。
4、要关心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生产、生活、生育等有关问题,积极做好“三生”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落实有关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5、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积极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广。泛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6、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特别是对独女户和双女户职工,工会
职业介绍机构优先对其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业介绍;凡生活困难的,按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优先给予救济;凡需要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二、实施措施
搞好综合治理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为了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好,真正抓出成效,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到:
1、抓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制定落实措施,全面落实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综治措施,落实一把手是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制度,按要求签订责任状。
2、在评模、评先中,须经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3、加强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稳定生育水平,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建账立卡,加强管理,使计划生育求实率达100%。
4、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通过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抓好综合治理。
5、加大综合治理人口力度,与计生部门搞好协调的配合,细化管理手段,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广大计生户服务,提高计生综治质量。
6、拓宽帮扶领域,注重帮扶效果,调整婚育行为,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通过帮扶体现优先优惠政策,使广大计生户看到计划生育的好处,从而促进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7、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不能在工会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不能当选职工代表,不得评为市级及市级以上职工劳动模范。
8、认真组织对中央各项政策的学习与研究,明确本部门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对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措施的认识。
9、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做到有研究、部署、有督促、有检查。
三、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l、认真贯彻《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切实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模范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2、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杜绝错统、漏报未婚女青年、新婚、现孕、出生现象,实行规划管理。
3、按要求时间及时上报计划生育月报表,鼓励晚婚、晚育,杜绝早婚、早育和非法婚育。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每月的奖励和晚婚晚育奖励假制度。
4、对于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上报,按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
5、按要求组织机关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
2010年3月
第四篇:龙湖镇关于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龙湖镇关于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了彻实贯彻落实中发[2000]8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镇、村两级干部,搞好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细化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机制,确保我镇各项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晋委发[2000]21号文《关于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我镇计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书记职责和责任
(一)工作职责
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全镇计生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定期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计生工作,按考核党、政领导的要求深入挂钩的村,调研计生工作。分管副书记要具体抓,负主要责任,亲自掌握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与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计生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检查、督促计生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二)工作责任
1、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书记的工作责任,按照晋委发
[2000]21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2、凡全镇出生漏报数(含非法抱收养)占年底总人口数累计达0.5‰或政策外多孩漏报数(含非法抱收养)占出生数达3%以上或镇受黄牌警告,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书记各扣1000元。
3、凡镇受单列管理,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书记各扣20001
元。
(三)奖励
1、凡全镇计生工作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计生部门表彰推广的,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书记各奖励1000元。
2、凡在晋江市级及以上计生考核检查中,得分列全市前三名的,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书记各奖励2000元。
二、工作点点长、副点长、下村干部
(一)工作职责
1、工作点点长、副点长:对所下的工作点所有下乡干部、村两委、计生管理员、计生协会活动组长负有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责任,确保上级及镇的各项计生工作和计生业务的顺利完成。工作点副点长协助点长工作。
2、镇下村干部:组织好每月的计生例会,落实村两委包片责任制的落实,组织、督促村两委开展入户访视、“三结合”帮扶,组织“五术”、两证办理、双查、征收社会抚养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等工作的及时到位,尽量减少计划外生育和非法抱收养行为。督促村计生人员及时准确报送各种表报,做好各项计生业务,及时掌握所下村的计生工作情况,做到计生底子清、情况明。
3、计生办挂点人员:指导、督促、检查村级计生业务,把好各种报表名册、统计数据,及时、准确报送。协助村管理员搞好计生台帐、协助所在点计生人员分析存在问题、解决计生问题,并将各种存在问题及时每月向正、副点长、下村干部反馈。
(二)工作点点长、副点长、下村干部、计生办挂点人员责任 工作点点长除按晋委发[2000]21号文精神执行外,同时适用以下条款。
1、所属的村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自报的每例扣1000元,被调 生年终考核中,通过验收的所在工作点给予奖励5000元,在考核中列全市前三名的奖励10000元。
以上奖励由工作点正、副点长具体掌握对点有关人员进行奖罚,计生办挂点人员与下村干部同等奖罚。
三、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计生副书记、村两委、计生管理员
(一)工作职责
1、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计生副书记职责
对本村的计生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组建计生各种网络,村计生管理员、计生小组长选配由村支部研究推荐,工作点审核把关,报计生办审批。认真执行村级计生月例会制度等十项制度,具体抓好上级计生部门给予的各项计生工作的落实和督促、检查村两委包干责任制落到实处。组织实施“五项基础”工作,即干部入户访视、活动组长活动、、计生“三结合”帮扶“五术”实施、征收社会抚养费、双查、妇科病普查,制定组织实施村自管理措施。
2、村两委负责本责任片区的宣传入户访视、“三结合”帮扶、“三查”、“五术”、流动人口管理,掌握本责任区的婚育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及时解决本片区的计生问题。
3、计生管理员: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本村计生工作的各种情况,为村两委及上级计生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计生数据表报。管理本村计生台帐并及时滚动。
(二)工作责任
1、凡所在的村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自报的每例扣1000元,被调查发现的每例扣2000元,政策外多孩的(含抱养补报)加倍处罚。
2、由于入户访视、活动组长活动率、“三结合”帮扶率、“五术”、“双查”、征超等“五项”基础工作不到位或存在问题严重、计生底子不清。在晋江市及以上计生考核中被黄牌警告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在全镇通报批评或按组织程序给予党、政纪处理。被单列的村支部书记给予降职使用直至就地免职、村主任按组织程序给予降职使用直至罢免。有关责任区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理。
(三)奖励
凡在晋江市及以上计生考核通过的给予该村奖励3000元,列全市前三名的奖励5000元。以上奖金由书记、主任根据责任及工作状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四、计生办
(一)工作职责
1、计生办正、副主任职责:做好镇党委、政府计生参谋,及时掌握全镇计生工作情况,提出具体计生工作意见及建议,搞好各项计生业务工作,指导各工作点、各村计生业务,检查、督促计生业务人员完成各项计生工作任务。
2、办证、统计人员、流动人口站及后勤其他人员职责:办证、统计人员要把好办证和统计关,对所在岗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把各自有关口径及业务工作情况向计生办正、副主任及下村计生办人员通报,把好政策关,管理好有关档案资料。
3、服务所人员:认真执行技术政策,组织“三查”和“五术”工作,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生检测、妇科病普查、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服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责任
1、计生办正、副主任责任:凡在晋江市及以上计生考核中
被黄牌警告的考评给予评为不合格。被单列的给予行政记大告直至就地免职。
2、计生办办证、统计、流动人口站及其他后勤人员没有履行各自岗位职责,没有指导好各自业务工作,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凡晋江市级以上(含市级)计生考核中导致镇被黄牌警告或单列管理的扣该责任人1000元。
3、在“两查”、“五术”工作中和有关证件管理、各种数字统计上存在问题严重,影响全镇大局给予扣罚1000元。
(三)奖励
凡在晋江市及以上计生考核中,通过验收的给予计生办奖励5000元,列全市前三名的奖励10000元。
以上奖励由计生办根据责任轻重及贡献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五、本实施办法不受届满或领导人变动的限制,实行责任追究和离任责任跟踪。原责任人在届中或届满调离该责任区的,由现任者负责清理上报,一年内没有清理上报的,由现任者承担责任。
六、本实施办法自二00一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七、本《实施办法》在实行奖罚时,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处罚原则执行。
八、本《实施办法》由镇计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龙湖镇人民政府
二000年十二月十二日 中共龙湖镇委员会
第五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调度会议落实情况汇报
日下午,召开了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调度会议,这次会议是 2005 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最后一次大型的调度会议。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市委一届十次全会、区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通报各乡镇办人口主体指标工作完成和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工作的情况,分析总结当前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及创“国优”新高潮,积极迎接国家和省的考核评估,千方百计确保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目标的实现。
会上,区委副书记**同志通报了 9 月 7 日至 16 日区委、区政府督察组对各乡镇办人口主体指标完成和创“国优”工作进行督察的情况,总结了前段时间的工作,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今年 6 月 19 日全区创“国优”动员会召开以来,全区人口计生和创“国优”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办进一步提高了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做好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的认识,重视力度进一步加大,采取的措施更加具体有力,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经常性工作不断加强,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创“国优”热潮,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实践证明,只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做到领导重视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齐抓共管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我们的工作就会不断向前发展,就会取得明显成效。
会后,我局专门召开了会议,强调我局把创“国优”工作作为当前全区的主要任务来抓,安排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到我局扶贫联系点新场勇克实地调查研究,帮助开展工作,搞好协调服务,切实帮助解决一定资金和实际困难。[本文出自feisuxs-http://www.feisuxs]
搞好人口计生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根本保障,在最后的时间里,更进一步坚定信心,深入贯彻省委九届七次、市委一届十次和区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照目标查缺补漏,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突出重点全力冲刺,做好迎接国家、省的考核评估的准备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上下通力合作的局面,确保 2005 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和创“国优”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