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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续办理

计划生育手续办理



第一篇:计划生育手续办理

员工办理计划生育业务手续的说明

一、婚、产假

1、婚假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职工分别给予3天的婚假,晚婚(推迟三年以上结婚)者另奖励婚假15天。

具体手续:首先填写事假单,注明休假种类、起止日期,经单位行政正职签字并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然后携带结婚证到区域计生办审核批准。

2、产假

正常产假凭医院产假条、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区域计生办审核办理。奖励产假凭上述凭据分别由矿、社区计生办办理。晚育(第一次生育时满24周岁)奖励产假45天,产假期间报一孩的再奖励产假30天。

3、男职工护理假

妻子属于晚育的男职工可以享受10天的护理假(抱养一孩后,满24周岁的妇女第一次生育的不属于晚育)。

具体手续:填写事假单,注明休假种类、起止日期,经区科行政正职签字并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携带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区域计生办办理。

二、“四术”假

女职工取、放宫内节育器(不少于2天假)、男职工输精管结扎(不少于7天假)、女职工输卵管结扎(不少于21天假),人流及引产(按怀孕时间长短确定假期),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四术”假。没有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女职工不享受人流及引产的“四术”假。

具体手续:需携带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经矿、社区计生办审核无误后,开具专用 1的“四术”假条。

男、女职工家属做结扎手术后,确需护理的,可给予职工一方7-10天的护理假,但需携带结婚证及医院的手术证明,分别到矿、社区计生办办理手续。

三、费用报销

1、托学费 申报一孩的职工在孩子入托和上学期间可以按规定报销一定金额的托、学费。双职工家庭子女的托学费分别由父母双方单位轮流报销,直到孩子满14周岁止。入托的孩子年龄在3周岁以下的由父母双方单位每月分别报销10元,3周岁以上的每月分别报12.5元。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的,托学费由职工一方单位报销一半。妻子是城镇户口无工作的,一孩托费不予报销,学费则由男职工一方单位全额报销,直到14周岁止。上学前班的学费每月报10元,上小学的学费每学期报16元,上初中的每学期报24元。离婚的,由抚养孩子一方所在单位报销托学费的一半,丧偶的,则由另一方全额报销。第一胎为双胞胎的,两孩学费共报一孩应报学费的一半。

报销托学费时必须持有托儿所、学校开据并加盖公章的收款单据,交本区科计生员统一到矿、社区计生办办理。

2、生育费和四术费

女职工或男职工家属(无工作)生育或做“四术”后,凭医院收费单据和职工所在区科介绍信,分别到矿、社区计生办办理,经核实无误后,由计生办出具证明信到医保办报销。

女职工的生育及“四术”费用全额报销,职工家属报销50%。

四、生育证的办理

1、《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女职工怀孕后先到医院开怀孕证明,然后到矿、社区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信》,再到男方单位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信》,之后携带结婚证、户口本以及双方的《婚育证明信》,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乡街计生办登记办理。

男职工妻子怀孕后先从妻子一方办理《婚育证明信》,然后携带医院怀孕证明、妻子单位《婚育证明信》分别到矿、社区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信》,最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乡、街计生办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各种手续的办理应在女方怀孕三个月内完成。

2、《第二个子女生育证》

职工申请二胎必须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的规定,携带职工一方和配偶一方单位计生办或乡、街计生办开具的婚育证明(婚育证明同样先从女方办理)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乡、街计生办办理申请二胎手续。

明细:

1、女方开“婚育证明信”

2、男方开“婚育证明信”

3、到街道开婚育申请,即二胎申请表

4、到范矿工会换信

5、到社区盖章

6、等待审批

五、申报一孩手续

女职工申报一孩时要携带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的复印件、准生证的复印件、结婚证分别到矿、社区计生办进行登记存档,然后再带上述证件到女方户口所在地乡、街计

3生办领取《独生子女申请表》(一式3份)填好内容,加盖区域计生办的公章和男方单位计生办的公章后,到乡、街计生办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后由女方单位计生办把其中返回的一份《独生子女申请表》存档,并开具一孩保健费单据给工资核算,同时还要给男方单位计生办开具一孩通知书。

男职工申报一孩要以女方为主(办理手续同上),妻子是农村或城镇无工作的,则带好上述证件后直接去女方户口所在地的乡、街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携带女方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开具的一孩通知书、返回的一份《独生子女申请表》及结婚证到矿、社区计生办办理申报一孩手续。

六、孕情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女职工由于退养、离岗或长期外出学习等原因不在岗的,且不满45周岁的,在向矿、社区计生办交纳400元孕情保证金后,由计生办开收款凭证,同时按照规定日期进行每季度一次的特殊人群孕检。

男职工有上述情况者,其妻子无工作且不满45周岁的也要交纳孕情保证金,并接受每半年一次的孕情调查。

女职工或男职工家属在年满45周岁时,携带计生办开具的收款凭证、户口本到矿、社区计生办办理退还手续。

七、家属无工作证明信

申报一孩化男职工的家属家住农村或城镇无工作的,需每季度交一份家属无工作证明信,要求加盖乡、街计生办公章。证明信由区科计生员收齐后于每季度末月的25日前上交矿、社区计生办,到时未交的将停发家属一孩父母奖金。(到孩子18周止)

(男职工每月给20元奖金,否则不给)

《没有报一孩化的1孩职工不享受计育补贴》

八、孕情调查信

男职工家属家住农村或城镇无工作,且年龄不满49周岁的,每半年需交一次《孕情调查信》。孕情调查信由区科计生员发放,职工本人持信到女方户口所在地乡、街计生办办理,并加盖乡、街计生办的公章。其中“是否怀孕”一栏,必须填写“有”或“无”,不能简单的打“√”或打“Х”。

九、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手续

1、领取到《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的女职工,因自身有病需要做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持有定点医院开具的《病情诊断说明书》,然后到矿、社区计生办填写相关的申请登记表,由区域计生办报集团公司计生办审批,再持批准书到户口所在地的乡、街计生办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作废,最后才可以到定点医院做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2、是胎儿原因需要做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需要持有唐山市妇幼医院开具的《产前诊断证明》,其它办理手续同上。

3、因政策外怀孕需做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女职工,需要持区域计生办开具的政策外怀孕证明信,才能到定点医院做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十、退二胎指标奖励

根据唐山市、集团公司最新规定,符合生育二胎条件而退回二胎生育指标的,须待职工满55周岁时方可兑现相关奖励

(以女方为准,女方49周以前到公司计生办备案。

兑现的奖励:夫妻另一方没有工作的奖励2000元;另一方有工作的奖励1000元。)5

第二篇:计划生育需办理的手续

基层计生管理员须知

为了更加方便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计生管理的一些重点工作特别是需要基层配合办理的一些相关手续,发放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管理人员范围

所属各单位从业人员,以及从业人员中49周岁以下未就业家属(具体指:支队所属各单位女职工、女职工的未就业子女、男职工、49周岁以下未就业的男职工配偶及其未就业子女)。

管理方法

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所属各单位与上级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上级单位计生办对各单位进行目标考核。

管理内容

各单位要详细掌握所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日常工作: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上级文件精神的传达、生育证发放审核、独生子女证发放审核、独生子女入托保育费报销审核、未就业家属每季度健康检查的督促,及时更新和维护河南省MIS信息库、上报有关报表和完成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婚姻状况变更登记

婚姻状况变更要及时告知所在单位计生工作负责人。合法领取结婚证、办理离婚手续、再次领取结婚证的男女双方,都要在领证的当月告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通过计生报表及时报支队计生办,以便于计生部门纳入正常管理和开展服务工作。

生育证办理

按照《中原油田生育证发放管理规定》的要求,生育证由女方(女职工、未就业家属)所在管理单位进行登记,报计生办审批发放。

一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的夫妻,怀孕三个月起,向女方所在基层管理单位提出生育申请,填写《一孩生育证登记表》(一式二份),男女双方所在基层单位审查婚育情况并签署意见后,报支队计生办。同时提供以下证件:

(1)五项病毒检测;

(2)未就业家属必须出女方未产型鉴定对象(以上两项必须是油田总院或濮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检查证明);

(3)围产期手册(此手册可到居住区附近正规医院办理);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夫妻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夫妻合影二寸照片2张;

(8)现金50元(办理母婴安康保险用)。支队计生办审核全部材料,对符合生育一孩条件的,给予登记发证。

二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申请书;

(2)夫妻双方所在基层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

(4)夫妻双方及独生子女户口薄;

(5)结婚证(属再婚的,还要提供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以及其它相关证明);

(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相关证明;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技术鉴定或其它材料等;

(8)夫妻双方及独生子女近期照片3张。填写《二孩生育证审批表》一式三份,油田统一报濮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并在各相关单位公示,然后由局计生办发证。二孩生育证审批工作每年由濮阳市计生委定期办理,具体时间由濮阳市计生委安排。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夫妇,一般应结婚满一年以上。

婴儿出生后要及时办理的手续

(1)申报出生 持生育证妇女,应在分娩后当天内将新生儿出生时间及性别告知所在基层管理单位并报支队计生办或将短信发到支队计生办。

(2)婴儿落户 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到婴母所在单位计生办开具落户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须携带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婴儿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金30元(办婴儿保险用)。

(3)生育费报销新生儿落户后,带新生儿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计生办开具生育费报销证明,凭证明到统筹报销(在支队领取生育证无医疗本的未就业家属可使用爱人的医疗本报销);

(4)独生子女证 填写《独生子女申请表》并由基层单位签署意见后,交支队计生办理独生子女证。

(5)补办独生子女证填写《独生子女申请表》并由基层单位签署意见后,交支队计生办理独生子女证。须携带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婴儿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金30元(办保险用)。

生育第二个子女符合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方可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1)经鉴定患不育症,婚后五年以上不育,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3)经民政部门证明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4)经县级计划生育技术鉴定机构鉴定,报市(地区)计划生育技术鉴定机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是油田区域内的已婚育龄妇女;女方应有四年以上间隔时间(婴母年龄已达28周岁,不受四年以上间隔时间的限制);女方是初婚未育

第三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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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ao.lawtime.cn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的手续核心内容:在关于我们人口流动性强大的城市里面,如果需要婚育的证明,那么需要怎样的办理程序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到您。

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

(一)办证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二)办证机构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

(三)办证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

持证人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或街道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凭证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服务。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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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http://hao.lawtime.cn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使用期限为3年。流动人口应当在所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截止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换领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查验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3、暂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应接受现居住地乡镇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的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在6个月内回户籍所在地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补办期间,由现居住地镇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发放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成年流动人口应凭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劳动部门办理务工许可证。

5、在规定期限内不交验或未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经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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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手续办理

1.要到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养殖场占地的性质,新建养殖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要符合乡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

2.新建规模养殖场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要求,要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由畜牧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出答复。

3.土地、防疫、环保等条件达到要求后,即可建场。养殖场建成投产后,到当地畜牧部门登记备案。

感谢您对畜牧工作的关心!

1.养殖户选址:应符合所在乡镇整体土地规划,应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500米以上;距离其它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集中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2.到县畜牧局领取《养殖场建设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签章后,报畜牧局审核;

3.畜牧局为养殖场提出规划布局意见。

4.建成后填写《新建规模养殖场备案申请表》,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办理营业执照:先到工商部门核名,畜牧局备案开具证明,到环保局开具环评意见,再到工商局出具营业执照。

第五篇:人事代理手续办理

人事代理手续办理

1、流动人员人事代理手续办理

国家承认学历不包分配的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或辞职后一年内正在寻找工作单位的流动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个人人事档案(或辞职证明),到大厅2号窗口签订人事代理个人委托协议书。

2、企业单位人事代理手续办理

私营、三资企业办理人事代理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需办人事代理的单位职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职员个人档案,到人才交流大厅2号窗口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

3、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手续办理

到事业单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须到人才交流中心大厅2号窗口,领取事业单位委托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协议书后,回原单位加盖行政公章(或人事主管公章)由原单位主管人事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持个人档案到大厅2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4、按规定缴费

人才市场大厅2号窗口电话:63061958

地址:南阳市中州西路619号南阳市人才交流中心(中州路与北京路交叉口东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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