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人口计生
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协议书
甲方: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乙方:组夫妇,女方姓姓名男方姓名,现有男女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级党政对人口计生家庭的有关奖扶政策及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方受巴铃镇人民政府委托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诚信计生双向承若协议,承若内容如下:
一、甲方承若的内容
1、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项目扶持、普惠政策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生优惠、养老保险政策等。
3、在教育、医疗、就业、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经营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4、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户合法权益,向计生“两户”倾斜。
5、对生产、生活中需办理的各种事项,对诚信计生家庭或个人优先给予办理;提供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
6、除及时足额兑现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利导政策外,本社区还新增以下奖扶规定:
(1)“两户家庭”到村办理宅基地、自用木材砍伐等办证费用减半;
(2)“两户家庭”子女考上二本以上大学每人奖励元(其中对考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每人奖励元);
(3)符合二孩生育条件,但主动放弃二孩生育的夫妇一次性奖励元;
(4)主动按期落实结扎手术的奖励元。
二、乙方承诺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按政策生育,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措施,按时
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2、乙方依法结婚后,且符合生育条件,自觉办理生育证实行持证生育。
3、育龄夫妇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符合条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自觉在规定时间落实绝育措施。
4、教育子女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后签订“双诚信双承诺协议书”。
5、自愿接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罚。
6、不违法收养孩子,督促“三代”人员履行计生法定义务。
7、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
8、积极向村委会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9、本人及子女政策外怀孕的应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出现政策外生育的要自觉缴纳社抚费。
10、房屋出租户及时将租房人的信息报告给社区居委员会。
三、违约追究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或向上级反映,兑现承诺内容,对相关班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违约责任自负,并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国家优先优惠优待政策。甲方有权按《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乡镇备案一份。
本承诺书从2013年月日起生效,若因法律政策调整,承诺内容可适时进行修改。
甲方: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二0一三年月日
第二篇:2012人口计生工作计划
太平乡2012年人口计生工作计划
2012年我乡人口计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江委办发[2010]22号关于印发《江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全程跟踪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和太党发[2011]号关于印发《2011年太平乡计划生育全程管理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人口计生工作,主要工作思路及方法是:坚持“一条主线”,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一个重点”,强化“七项措施”,抓好“三个结合”,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一条主线
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 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为主线,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开创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二、一个目标
紧紧围绕完成人口计划“双降”目标的实现,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这一目标,扎实开展好人口计生工作,完成好各项指标任务。
㈠主体指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以内,常住人口符
合政策生育率达96%以上,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5%以上,综合避孕节育率达86℅以上。
(二)工作质量指标:每季度按时开展一次妇检工作,重管对象妇检率均达98℅以上,常住人口妇检率达100℅,流动人口寄证率达85℅以上;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达99℅以上;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87℅,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及时率达85℅,流动人口办证率95℅以上(18---49育龄妇女);流动人口信息反馈率达100℅;药具使用率、有效率、随访率100%.(三)财政投入指标:乡财政人均投入5元以上,社会抚养费和行政处罚金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三、一个重点
继续巩固“创省优质服务站”工作为重点,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按照“四优一满意”要求,进一步规范乡、村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充分保障育龄妇女人群的计划生育基本权利。
四、七项措施
㈠、强化宣传教育
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式,丰富和创新活动载体,营造良好教育宣传氛围。通过文化书屋、宣传长廊、宣传墙报,组建计生文艺宣传队,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及人口纪念日、“5.29”活动,倡导新型生育文化,转变生育观念,树婚育新风。
㈡、强化基层基础
1、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组织网络,配齐配强乡、村计生干部,充实提高计生服务站技术服务队伍和技术水平,并多渠道多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增强责任感;实施分类指导,推进整体水平。
2、加强PIS系统和网络信息建设。核实人口计生基础数据库,及时采集、录入和更新信息,确保PIS系统内容全、数据准,为指导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㈢、强化流动人口管理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降低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率。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反馈、优质服务、综合治理。加强对流动人口重管对象、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的管理责任,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书。加强办验证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㈣、强化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和岗位考核制度,提高计生执法队伍素质,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和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正确执法。妥善处理
好群众来信来访,杜绝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㈤、强化综合治理
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和工作通报制度,逐步形成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和协作机制。突出做好利益导向、流动人口管理、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有效抑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㈥、强化全程管理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好江委办发[2010]22号关于印发《江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全程跟踪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和《2011年太平乡计划生育全程管理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强对重点管理对象的跟踪管理服务。不断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避孕节育及时率、信息准确率,群众满意率。
㈦、强化自身建设
加强计生办、服务站的组织、制度、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团结意识、大局意识,努力建设学习型、和谐型和服务型单位。
五、三结合㈠、抓好人口计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㈡、抓好人口计生利益导向与新阶段扶贫开发相结合。㈢、抓好月督促、季度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六、2012年第一季度工作安排
1、做好经常性工作,利用“PIS”系统按月分类指导,做好手术对象落实和清理手术库存,提高手术及时率。
2、在1月30日前完成49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和普查工作,妇检率常驻人口达100%,外流人员妇检率达95%以上。同时要建好孕情环情监测卡,分别普检对象和得点对象。
3、整顿生育秩序,严格清理征收社会抚养费。
4、1月10日前做好对20121季度各村计生工作的季度检查,兑现奖惩,2月20日前安排好2012年工作,并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早安排、早部署。
5、做好流动人口春节期间返乡清理工作。
太平乡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第三篇:人口计生工作
中共宣汉县凉风乡委员会文件
凉委发„2011‟38号
中共凉风乡委员会凉风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党支部、(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2011年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来讲成效显著,但存在一定差距,有被“黄牌警告”的风险。为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使我乡人口计生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
1、乡调整和充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党委书记代宝元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乡长李海达同志委员担任,成员由覃航(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由李忠(党委委员)、向杰均(党委委员)、向伍洋(财政所长)、张健(卫生院长)、奚弟成(学校校长)、钟孝均(民政助理员)、肖浪(计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
2、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人口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考核。
二、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实现综合管理
(一)、村(居)级组织人口计生工作主要职责:
1、村支部:(1)、组织本村党员、小组长、村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加强向广大群众的宣传;(2)、组织村委会一班人做好本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3)、监督村委会主任在出生婴儿上户时是否坚持原则;(4)、向公安机关和计生办举报和打击到本村做户口的“串串客”;(5)、把好新党员入党关;(6)、谋划本村人口和计生工作全局。
2、村委会:(1)、在支部的领导下做好本村人口规划,制定好村民自治章程,落实好惠民政策,不截留、挪用社会抚养费,统一口径,坚持首征标准;(2)、做到“三不准”:新生婴儿上户无《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及违法生育未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一律不准签字盖章;外来人口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的一律不准提供资料和签字盖章入户;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的不准提供迁入迁出的手续和签字盖章。(3)、对于享受低保等惠民政策的违法生育户一律不允许签字盖章,未接受计生处罚的违法生育户将予以取缔。(4)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村务公开工作。
3、村专干:(1)、负责收集并向计生办上报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各种信息、资料;(2)、按时参加计生办的各种会议;(3)、学习和掌握各种计生政策、法规,并向广大群众宣传;(4)、衔接计生办、村支两委做好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和村级中心工作;
(5)、收集本村做户籍生意(串串客)的人员,并及时举报。
4、村支两委一班人及小组长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必须做好本人、子女及亲属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计生办(服务中心)、服务站职责:
1、负责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清理、监督、落实;
2、负责全乡人口计生所有资料数据的采集、汇总、录入、核查工作,做好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3、加强人口计生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完善文书档案。
4、具体组织实施全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上介工作。严格按标准征收,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应向人口计生局书面申请分期缴纳,分期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按有关程序上报相关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5、严把各种计生证件关,对违法生育未经处理的一律不予办理,谁办理谁负责。
6、负责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各种业务工作,完善、整理、归档好各种文书档案。
7、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
(三)、民政办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责
(1)优先做好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户的社会救济工作。
(2)在落实社会救济和低保待遇时,必须通过计生部门审查;
(3)协助计生办做好非法捡(抱)养工作,及时通报婚姻登
记及离婚信息。
(四)、公安员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责
在新生婴儿入户申请表(未落常住人口入户表)和户籍迁入迁出表上签字盖章时应查验计生办的证明及意见,没有计生办证明及意见时,不得审批同意。
(五)、国土、林业及规建办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责
把握办理相关手续关,无计生证明的不予办理手续。
(六)、卫生院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责
(1)医院在接诊孕妇、临产妇时,要先查验《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登记身份证号和户籍地详细地址,对无任何证件的要及时通知计生办。
(2)无计生办的《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或处理意见(结果)对其生育人员暂缓报销医药费(手术费),并每月定期向计生办通报新生婴儿的各种信息;
(3)、在按有关规定出具或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前,要查验新生婴儿父母计划生育情况,并定期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七)、中心校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责
(1)学校按国家规定接纳新生入学,报名时要查验其父母《生育服务证明》或《生育证明》,并及时向计生办通报有关情况。
(2)每学期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包括家长姓名、子女姓名、孩次、现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从事经营行业),并将结果在开学一个月内通报计生办。
(八)派出所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责
(1)、在办理出生婴儿登记入户时,要查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和村(居)委相关证明;在办理迁移人口、转户和外来人口《暂住证》时,要查验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并及时向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提供本辖区出生婴儿及其生养父母、孩次等基本情况。
(2)、对违法生育人员上户的,要查验计生部门出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票据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依据职责查处妨碍执行计生公务和溺婴弃婴的违法行为。
三、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
1、乡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乡人口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各单位、部门尽职尽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和问责。
2、再次加大对人口数据的清理力度,全面摸清家底。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及时修定PIP系统错误。一是继续坚持人口清理统计。按照联村包片,分工合作,认真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入户调查工作,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二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与卫生院、学校、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基础信息的核查,查漏补缺。
3、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秩序。明确乡人民政府是法律委托的唯一合法征收主体,乡计生办是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其它任何组织及个人不能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坚持首征标准:违法生育第一孩的,农村人口不得
低于13000.00元,城镇人口不得低于20000.00元;违法生育第二孩的,农村人口不得低于20000.00元,城镇人口不得低于30000.00元;单位职工不得低于40000元,严格依法行政,完善违法生育执法文书档案。
4、加强人口计生宣传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好人口文化屋、人口生育大院的建设,二是加大力度建设各村基层宣传阵地(村级协会组织及基层阵地),三是搞好人口计生工作的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印制一批宣传手册。
5、做好凉风乡煤矿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阵地般迁后续工作,继续开展好活动,及时上传活动信息。
6、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水平、增加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于9月底前进行一次由乡中心学习组组织,法律服务所授课,村、乡级全体干部参加的法制大培训。
7、及时兑现各种计生惠民政策,特别是要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和“三结合”工作。
8、计生办(服务中心)、站全面做好各类业务工作,及时做好文书档案资料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第四篇:人口计生工作计划
年是全面实施“”规划的第一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 和区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发扬“洋山精神”,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两港一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全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05万人左右,人口出生82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8.26‰左右,自然增长率2.27‰左右;户籍人口控制在72.5万人左右,人口出生5600人左右,自然增长率1.52‰左右,计划生育率99%以上。
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以人口问题研究为着力点,引导区域人口合理分布
认真贯彻落实区“”规划,重点要从区级层面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人口重大问题的基础性、战略性、综合性和实证性研究。一是根据《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完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二是开展重点区域人口规模和分布研究,拟开展“临港新城人口集聚对策研究”等课题研究。三是建立人口出生预测预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人口综合信息,引导公民结合家庭实际,选择生育时间和生育间隔,避开生育高峰,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均衡使用。
二、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为发力点,探索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新模式
按照区级综合管理、社区具体实施的原则,不断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外来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机制。积极探索运用法律、市场、行政、社会等综合手段,促进人口有序合理流动。一是探索流动人口源头互动管理机制,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要在总结康桥镇和河南省息县建立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双向管理制度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和联动,形成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合力,共同推进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和服务。三是要逐步将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覆盖面从育龄妇女扩展到全体流动人口,并将工作的发力点从原来的计划生育转移到促进流动人口综合管理。
三、以推进人口计生法治化建设为抓手,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要在现有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即将出台实施的《市计划生育奖励与保障若干规定》等政策体系下,联动各部门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工作,切实维护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要继续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严格把关,强化监督,把好事做好、做实。二是要以落实《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实施办法》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口计生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关于《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慰问工作实施办法》,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个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之中。四是要继续做好“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票发行工作,救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五是要推进独生子女家庭保险,提高独生子女家庭抗风险能力。六是要积极争取市人口福利基金会、慈善事业机构的支持,救助独生子女特困家庭。
四、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平台,营造“大联合、大宣传”的人口计生宣传氛围
按照“上下联动、资源整合、配置优化”的“大联合、大宣传”格局,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一步转变广大群众的婚育观、生育观,增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和能力。一是要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在和区“两台一报”合作开展人口计生宣传的同时,在条件成熟的镇开展人口文化小区创建活动,进一步营造人口计生宣传的社会氛围。二是精心策划,组织全区开展“7·11”、“9·25”、“10·28”、“12·1”等人口计生重大节日的宣传活动。三是继续加强与区委党校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发挥人口理论教育基地在人口计生宣传领域的重要作用。四是要以“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抓手,主动参与新一轮《建设健康城区五年行动计划》工作,促进城市健康文明发展。五是要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大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出生性别比健康发展。六是要协同配合相关部门,主动倡导婚前体检,加强孕前检查,加强人口出生干预,降低出生缺陷率,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五、以社区人口计生服务阵地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一是要抓住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契机,积极开展社区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规范化建设。二是要开展镇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规范化建设,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资源整合,理顺关系,实施“计卫联手、优势互补”,进一步促进基层优质服务工作的开展。三是要进一步推进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强化优生优育,提升家庭的生育、生命和生活质量。要以家庭为载体,不断深化家庭指导工作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普及优生优育知识,降低出生缺陷率。同时,要加强对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在社区普及婴幼儿早期发育和发展知识,为广大家庭提供个性化指导服务。四是要继续扩大新建小区、流动人口集聚点、农贸市场等的免费药具网点建设,推广免费安全套自主发放。同时,要发挥人口计生网络优势,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大力推广安全套使用,有效阻止艾滋病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五是继续做好为育龄群众开展“孕情、环情”检查、为流动人口开展“孕检”服务工作。
六、以推进协会健康发展为目标,发挥非政府组织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要继续加强相对薄弱地区和单位的工作力度,重视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发展协会组织。二是要继续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和青春健康项目工作。三是在新场镇坦东村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开展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使计划生育成为村(居)民自觉的行动。四是广泛开展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七、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支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需要的干部队伍
要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把先进性教育转入经常性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力弘扬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精神。一是要不断健全区、镇、村(居、单位)、组(楼)四级人口计生工作网络,保持人口计生工作的网络优势。二是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探索建立专业从事社区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的协管员队伍。三是要进一步优化全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注重能力培养,努力打造一支能够担当起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重任的干部队伍。
坚持“一票否决”制度,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规划,列入文明镇、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单位等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第五篇:人口计生工作简报
人口计生工作简报
(第十四期)
成都市新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8年10月17日
抓好试点促进发展
——省出生缺陷干预试点工作研讨会在我区召开
2008年10月15日,四川省出生缺陷干预试点工作研讨会在我区如期召开。会议总结了省出生缺陷干预试点县(市、区)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相关区(市、县)就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参观了我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区婚姻登记中心、新繁计划生育服务站和生育文化大院,对新都区出生缺陷干预宣传培训、优生健康体检“一站式”服务给予高度评价。省人口计生委副巡视员韩保元、科技处处长李力、副处长杨丽,成都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李建华、副主任张鹰,新都区委副书记、代区长王翼刚出席会议。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副处长张地恩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袁道宽在会上致欢迎词。
会议强调:一要坚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不动摇,完善服务体系八大功能,推进规范化服务建设;二要加强技术服务人员
能力培训;三要搞好生殖保健服务,关键要抓好结合;四要加强服务站建设和管理;五要加强信息互通,相互交流、借鉴,促进平衡发展。
省人口计生委副巡视员韩保元在会上要求:一要解决认识问题,各级党政领导、计生系统、人民群众三方面的认识均要到位,才能顺利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二要明确计生系统内部工作职责和任务,完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网络,抓好一级干预各项工作;三要继续抓好出生缺陷干预试点工作,不断探索干预模式和手段,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四要搞好信息数据收集,做好定量定性分析。
成都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处主要负责人,峨眉山市人口计生局、乐至县人口计生局、宜宾县人口计生局、巴州区人口计生局、大竹县人口计生委、仁和区人口计生局、射洪县人口计生委参加了会议。
报: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科技处;
区委办,区府办。
送: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袁道宽,副区长崔益民。
发:各镇(街道)计生办。
成都市新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08年10月17日印
(共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