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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张程乡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工作总结五篇

2011年张程乡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工作总结五篇



第一篇:2011年张程乡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工作总结

张程乡2011年少生快富工程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业务主管部门的帮助下,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顺利的完成了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现将我乡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总结,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我乡展开了全面清理清查工作,全乡共有“少生快富”工程项目对象105户。今年完成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2户,其中整村推进村完成1户;完成“少生快富”扩面项目户40户,其中整村推进村完成19户,顺利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少生快富”扩面项目任务。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和市、县关于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的有关政策,确保国家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政策落到实处,保证我乡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顺利完成。我乡自接到任务以来,就立即作出安排部署,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我委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把握好国家政策和文件精神,吃透相关政策法规,强化自治领导,明确责任,把任务严格细 1

化,分配到每个村,责任落实到人,对象落实到户,保证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平稳较快发展。

2、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声势

为保证我乡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工作顺利完成,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我们把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工作当成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动员。首先,乡政府召集各村计生联络员、个乡直单位负责人及计生站工作人员,进行了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专题培训,全面学习了有关政策及法规。同时,广泛宣传“少生快富”工程的相关政策和优惠措施,积极引导群众自愿参与,鼓励自愿少生的农民采取可靠的长效节育措施。通过村部广播,人口学校、清真寺等宣传媒体,以及驻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和发放宣传品,把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的基本精神、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及奖励标准及时传达到广大育龄群众心中,形成的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是广大育龄群众真正理解“少生与优生”、“少生与快富”的关系,明白“少生快富”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最终目的,是此项工作政策透明化、程序公开化、项目程序化,有效地提高了广大育龄群众的政策知识知晓率,增强了参与“少生快富”工程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严格资格审查,确认目标对象

在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县制定的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严把项目户的资格确认关,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具体操作如下:一是个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严格深入的调查,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二是重重审核。对提出申请的对象由村委会初审,无异后签署意见并上报乡计生委。再由乡计生委对计划生育“少生快富”项目户资料进行集体审核,将初审通过的项目户进行张榜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签订合同。对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项目户,在计生部门的监督下,由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与项目户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双方的职责,做到了有效的监督和司法公证。四是信息录入。

三、存在的问题

1、我乡8个行政村居住较零散,山大沟深,村与村、组与组之间路程较远,有的超过几公里的路,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进度。

2、部分群众尤其少数民族计划生育观念淡薄,时常有抵触围攻等现象发生,造成计划生育及时率不高,手术任务完成有一定难度。

3、流动人口多,居住不稳定给计生工作带来难度。

第二篇: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

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2009-06-12 根据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6]117号)精神,国家将我区确定为全国少生快富工程试点省区,为全面落实试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目标人群

(一)实施范围。按照政策法规的规定,现行普遍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地区。

(二)目标人群。

少生快富工程的目标人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牧业户口或界定为农牧民,且其户口登记在现行普遍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地区;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蒙古族;

3、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4、夫妻双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生育数量规定生育子女,现存两个子女均为女孩;

5、自愿放弃生育第三个孩子;

6、已采取了结扎手术。

离婚、丧偶现无配偶的,不纳入工程实施范围。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政府倡导,群众自愿参与。广泛宣传“少生快富”工程奖励对象的政策和优惠措施,引导群众自愿参与,严禁强迫命令,“一刀切”和下计划指标。鼓励自愿少生的农牧民采取可靠的长效节育措施。

(二)实行“四权分离”,严格资金管理。“少生快富”工程的资格确认和技术服务,由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发放,由代理金融机构负责;资金监督,由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按照“四权分离”的办法,严格对象确认,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足额落实到户,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

(三)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目标人群。依托金融机构的网络,直接给目标人群发放奖励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资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

(四)帮助目标人群发展生产。引导和帮助目标人群把奖励金用于发展生产,帮助选择投资少、收效快、风险低、适宜可行的致富项目,并与扶贫开发、农业开发等项目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五)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项目实施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建立健全各种服务标准和规范,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保证为目标人群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防止手术并发症的发生,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三、奖励标准与资格审核、确认程序

(一)奖励标准。对本人申请、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每对夫妇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二)资格审核、确认程序。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审核、确认目标人群。

1、宣传发动。包村干部入户面对面宣传;固定标语在组(艾力)上墙宣传;嘎查村组(艾力)召开会议宣传;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

2、本人申请。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户审批表》。

3、嘎查村民委员会审议。嘎查村民委员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项目户资格确认标准,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议,提出拟上报的奖励对象名单,提交嘎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将讨论通过的拟奖励对象名单以嘎查村和组(艾力)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嘎查村民委员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户审批表》上签注意见,上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4、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初审。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对嘎查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拟奖励对象名单,通过走访群众、入户调查以及到公安部门核对户籍等方式进行核实,核实后的申请人名单在嘎查村和组(艾力)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5天,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县人口计生委。

5、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批准。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拟奖励对象按50%进行抽检、审核。经初步审核确认后,将拟奖励对象花名册印发至各嘎查村民委员会,在各嘎查村张榜公布,并将拟奖励对象花名册和举报信箱、举报电话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无异议后,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与拟奖励对象签订《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合同书》一式三份,项目户、苏木、乡镇计生办、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各一份。拟奖励对象必须落实绝育措施,出具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或卫生部门的“绝育手术证明”,一式三份,分别贴入《合同书》相关栏目。对象已落实绝育措施且手术证明遗失的,应由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重新审核并出具手术证明。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分批建立少生快富项目户信息档案,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户信息表》(以下简称“项目户信息表”),将项目户信息表于2006年12月28日前报盟市人口计生委,并分送同级财政等相关部门。

6、盟市人口计生部门审查。盟市人口计生部门按项目户30%进行抽查,将审查后的项目户信息表于2007年1月1日前上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7、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核查备案。在2007年1月31日前落实奖励资金。

8、兑现奖励。对确定的项目户,由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直接发给《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奖励金领取通知单》。受奖夫妇凭“奖励金领取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到奖励金指定邮政局网点领取奖励金。

9、跟踪服务。在群众享受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奖励之后,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引导和帮助他们选择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的致富项目,人口计生部门要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在确定奖励对象时,要优先选择年龄偏大的群众,其余对象逐年解决。同时要做好其余对象的解释工作。

四、奖励资金的来源、管理和发放

(一)奖励资金的来源。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自治区财政负担20%,并列入财政预算。

(二)奖励资金的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奖励资金的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督管理,实行封闭运行。

(三)奖励资金的发放。

1、实行奖励资金发放“直通车”。由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委托代理金融机构,代理发放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目标人群。

2、代理发放机构负责制定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代理服务协议要求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目标人群名单建立个人储蓄帐户,及时将财政部门拨付的奖励资金足额划转到个人储蓄帐户,并将建立个人储蓄帐户和奖励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

五、组织领导和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少生快富”工程的领导,自治区成立“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口计生委、财政厅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试点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少生快富”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做好政策衔接。试点盟市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少生快富”工程实施范围和目标人群,确保国家政策及奖励资金的落实。要认真研究做好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与国家“少生快富”工程政策的衔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平稳发展。要按照有利于执行现行生育政策,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分期分批逐步解决历年来积累的符合“少生快富”工程对象基本条件和计划生育夫妇纳入项目实施范围的问题。

(三)制定配套政策。“少生快富”工程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通力合作。农牧业、扶贫开发、民政等部门,在安排脱贫致富项目、社会救济、劳务输出、最低保障等工作时,将“少生快富”项目户作为重点予以扶持。

(四)开展监督检查。每年国家将进行一次工程实施情况的综合评估。自治区也将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一次检查评估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少生快富”工程实施协调小组。各试点盟市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地区的“少生快富”工程进展情况、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并报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领导小组。自治区设立免费举报电话:800-8055-055。各盟市也要设立相应的免费举报电话。

国家已建立“少生快富”工程目标人群信息管理系统,用于对目标人群的录入、汇总和上报,同时加强对相关信息的综合分析和日常监督。建立“少生快富”工程实施监督机制。国家将统一印制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奖励政策兑现卡,奖励政策兑现卡将明确“少生快富”工程的具体政策及配套措施。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少生快富”工程奖励政策兑现卡,进行“少生快富”工程的综合评估。

自治区将协调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工程实施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五)奖励、责任追究。对在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社会影响以及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地方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对代理发放机构截留、拖欠、抵扣奖励资金的,取消代理发放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违反“少生快富”工程政策多生育子女的项目户,要及时收回“少生快富”工程奖励政策兑现卡以及已兑现的奖励金。

第三篇:2013“少生快富”帮扶工作总结

科右中旗“少生快富”帮扶工作总结

我旗坚持把创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作为抓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抓手。统筹兼顾、整合运作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主要内容,实施了惠民计生行动。实施“少生快富”帮扶项目,是一项普惠百姓群众,造福计生家庭的民心工程。自2006年开始以来截止至2012年,“少生快富”帮扶项目共帮扶了1514户,奖励资金累计达454.2万元。2013年,我旗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将对计生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纳入全旗扶贫工作之中,加大帮扶力度,重点帮助提高解决“少生快富”户和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现就我旗 “少生快富”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职责

根据我旗《关于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项目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搞好基层调查,确认帮扶对象

为确保“少生快富”帮扶工作帮到点上,落到实处,真正取得实效。局计生工作小组深入嘎查帮扶户,广泛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入户走访摸清帮扶户的基本情况,选择符合标准的农村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确认帮扶对象,并与被帮扶家庭签订帮扶协议书和致富卡,使此项工作做到政策透明化、效果实际化、帮扶具体化。

三、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效果,认真履行职责,保障计生经费。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帮扶对象,了解帮扶对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自2013年底,我旗“少生快富”帮扶项目的资金申报、确认、网上录入、网上审核工作3月末以圆满完成,符合户数为()户,金额累计达()元。

五、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展望

由于帮扶资金有限,要求参与帮扶的群众越来越多,远远满足不了群众需求。深入基层督促指导工作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少生快富”帮扶项目的实施,既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群众得到党和政府的帮助关爱,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又调动了群众“少生快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对于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推动我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发展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措施,做实做好帮扶工作。

第四篇:2011“少生快富”帮扶工作总结

*市财政局“少生快富”帮扶工作总结

实施“少生快富”帮扶项目,是一项普惠百姓群众,造福计生家庭的民心工程,2011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对计生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归入全局扶贫联点工作之中,加大帮扶力度,重点帮助提高解决联点村计生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现就我局 “少生快富”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总结。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职责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年初即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局长陈兆超亲自挂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项目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搞好基层调查,确认帮扶对象

为确保“少生快富”帮扶工作帮到点上,落到实处,真正取得实效。局计生工作小组深入帮扶联点大通青山乡,在广泛宣传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难题的基础上,入户走访摸清帮扶点的基本情况,选择符合标准的农村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确认帮扶对象,并与被帮扶家庭签订帮扶协议书和致富卡,使此项工作做到政策透明化、效 1

果实际化、帮扶具体化。

(三)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效果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我局确定了两户帮扶对象,了解帮扶对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帮助帮扶对象制定致富计划,提供致富信息。2011年帮助大通县青山乡利顺村独生子女户杨金寿一家发展养猪项目,送去帮扶资金1000元,提供技术指导5次、信息2次;帮助龙卧村独生子女户张开运一家发展运输项目,送去帮扶资金2000元,提供技术指导5次、信息2次帮助他们在运输项目上掌握更多技术。

(四)认真履行职责,保障计生经费

在做好帮扶工作的同时,我局立足本职,履行职责,及时拨付计生工作经费,为计生工作顺利开展做好资金保障。一是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运作程序,单独建帐,独立核算,做好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并按程序及时拨付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确保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及时将计生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及时拨付。2011年安排计生奖励扶助配套资金1200万元,截至9月底,已下达522.256万元。其中下达市直单位“少生快富”帮扶工作奖励经费6.81万元,兑现20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奖励经费37万元,拨付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经费151.8万元,下达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设备购臵经费163.5万元,拨付计划生育手术免费配套经费163.146万元。三是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开

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计划生育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建立个人帐户,实行专帐核算和财政直接支付,及时足额兑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制定的人口计生事业费分级投入政策标准,安排落实市级人口计生事业费,“少生快富”帮扶工作奖励经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减免经费的配套资金,确保了奖扶经费的足额到位。

二、取得的效果

(一)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由财政局负责对口实施“少生快富”帮扶工作的两户家庭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收,杨金寿一家2010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200元,被帮扶后201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500元,增长了8%;张开立一家2010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000元,被帮扶后201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600元,增长比例达16%。少生快富"帮扶项目的实施,点燃了帮扶对象致富的希望,改善了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少生快富”帮扶工作是把国家的长远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紧密结合的必然产物,帮扶工作深受群众欢迎,改革发展的成果带来的福祉沐浴到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身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1、由于帮扶资金有限,要求参与帮扶的群众越来越多,远远满足不了群众需求。

2、深入基层督促指导工作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少生快富”帮扶项目的实施,既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群众得到党和政府的帮助关爱,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又调动了群众“少生快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对于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措施,做实做好帮扶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第五篇:乡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x乡辖23个行政村,39144人,216个村民小组,育龄妇女8041人。近年来,乡党委、政府一班人,坚持“三为主”、落实“三到位”,经过全乡上下共同努力,使我乡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截至4月份,全乡计划节育措施落实率98.64,出生率1.56,死亡率1.84,育龄妇女占中人口比为20.54。整体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水平。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为加强乡计生队伍自身建设,根据市、县要求,我们抽调了37名业务精、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职工,成立了乡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专业大队,为我乡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基础。在工作中,乡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敬岗爱业,扎实工作,推动了计生工作顺利开展。如xxx村计生专干xxx同志,其丈夫不幸触电身亡后,仍然怀着悲痛坚持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该村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6.86,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达到20.75。

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加大宣传力度,转变群众生育观念

近年来,我们以争创优质服务先进乡为突破口,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投资14万元建立“婚育新风文化长廊”11个,高标准制作宣传牌50 个,发放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宣传单2万余张。每年乡人口学校开课12期以上,对村计生管理员及新婚育龄妇女进行了重点培训。认真做好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做到了育龄妇女三个“人手一册”,即宣传教育材料人手一册,宣传折页人手一册,生育政策明白卡人手一册。通过宣传教育,使全乡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明显改变,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改善计生服务质量,争创优质服务先进乡

为改善乡计生办服务质量,投资4.5万元添置b超3台,发电机2台,使乡计生办服务职能明显提高。根据乡政府《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实施方案》,积极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三心”、“四送”、“八进家”活动。今年3月份以来,为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集中精力抓好三月份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争先创优动员大会精神,乡政府决定对在今年三月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集中活动中实施责任追究,以严格的工作制度促进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这次活动中,各管区抓死抓好单月康检,使育龄妇女参检率达到98.9;彻底清理了“四术”遗留,完成四项手术204例,实现了四项手术一遍净;调查清理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42人,使其占总人口比达到20.54;育龄妇女妇科病普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乡共普查育龄妇女1873人,占总育龄妇女的23.2,在乡所免费治疗107人,进行指导治疗381人。积极开展了优生优育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全乡优生优育率明显提高。扩大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权”,推广了育龄妇女乐于接受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技术,四、依法开展性别比治理,有效遏制性别比升高势头

依法开展性别比治理,有效遏制性别比升高。对全乡74个医院、诊所、药店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与之签订了责任书、登记造册、挂牌上岗。明确规定严禁开展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法终止妊娠。通过一系列整治活动,使男女性别比控制在114.62:100,有效遏制了性别比升高势头。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整顿二孩生育秩序

乡党委、政府建设立了统一领导,部门参与,优质服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机制。使我乡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了98,《婚育证明》办证率达到96,健康检查率达98,同时建立了“严格执法、廉洁高效、方便群众”的办证制度,全面落实生育政策,没有发现不符合条件而发放生育证现象。

六、搞好村民自治,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实现重心下移的具体形式,是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走向规范化轨道的目标和方向。我们把村民自治工作当作综合改革的一件大事来抓。各村都制定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各村计生协定期研究计生工作,制定帮扶措施,实行了自我管理,推动了财务政务公开。制作了政务公开栏。改善了乡、村内部环境,由于财政投入、支出规范,提高了政务公开透明度,使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得到了落实。

七、抓优惠政策落实,促小康工程建设

计生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是党委、政府一项重要工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针对独生子女户乡党委、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去年对全乡618户独生子女户以存折落实了每月10元奖励费。今后,乡政府要积极做好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通过实施奖、优、免、扶等利益导向政策,有力推进小康工程稳定前进。近年来,在全乡共建立小康基地等2个,号召广大计生户选好种、养、加等项目,并以此为龙头,推广全乡选好一系列小康工程,推进脱贫致富工程。

八、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综合治理

为将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工作纳入正常轨道,提高执法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乡计生办严格按照法规程序办事,加强计生队伍教育培训,坚持了24小时来人来访接待制度。今年以来共接到计生违纪案件2宗,办结2宗,结案率100。全乡无一例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我乡通过开展抓重点,举竞点等系列工作,使乡计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群众遵纪守法婚育观念发生根本性转变,阵地建设得到了加强,优质服务明显提高,优惠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村财务政务公开等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落实,村民自治、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全乡呈现了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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