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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大全

市民政局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大全



第一篇:市民政局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大全

紧扣政策抓计生履行职能为民生

十堰市民政局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积极履行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责任,以落实计生政策、健全计生机制、强化计生管理为重点,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做到计生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同步推进、互相促进,扎实做好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各项民政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以夯实基础为重点,把落实制度体现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上 根据市政府年初下达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我们将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纳入民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对目标责任进行层层分解,与局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签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做到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并将人口计生工作完成情况列入了全市民政系统绩效管理和目标量化考核体系,作为考核重要指标,增强了全体民政干部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自觉性。

二、以加强教育为主线,把落实政策体现在干部职工自觉守法上 为使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熟悉并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人口计生工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自觉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扎实作好人口计生工作。

1充分发挥全市50余个婚姻登记服务窗口的平台作用,把好婚姻登记关,认真审核身份证件和婚前医学健康检查证明有关材料,严禁早婚,杜绝近亲结婚和暂不适宜结婚的对象登记结婚。在提供优质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的同时,大张旗鼓地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先后组织编印了《婚姻家庭生活》宣传册3期10万多册,努力营造一个浓厚的人口计生工作氛围。今年,全市共计办理各类婚姻登记手续3.5万件,接受婚前教育率达100%,接受免费婚检率达90%以上,无一例违规登记现象。丹江口市、房县、张湾区、茅箭区四个区县民政局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

三、以职能发挥为手段,把落实任务体现在长效机制规范运行上 我积极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不断强化监督管理的基础。一是推进计生工作社区化。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了对育龄流动人口的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中育龄夫妇的计划生育情况,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口计生综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今年,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社区建设,投入资金860万元,重点加强了社区公益性综合服务站建设、“一门式”社区服务大厅建设和社区管理和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联合办公,十堰城区63个社区基本实现计划生育工作阵地和信息共享。二是推进社会收养规范化。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收养弃婴27例,在审查过程中均按照《收养法》规定,严格把关,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抱养收养手续,有效杜绝了借收送养子女规避人口计生政策违法生育并逃避处罚的现象。三是推进信息交流动态化。建立了民政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信息通报制度,初步实现了与人口计生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促进了全市计生工作与民政各项工作的同步推进。

四、以强化服务为根本,把落实目标体现在民生保障显著成效上 我们积极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紧紧围绕“一个统筹、两个重点、三个优先”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服务计生工作的积极作用。“一个统筹”,就是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构建适度普惠型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优质适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规范利民的社会专项事务管理体系来统筹,做好各项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两个重点”,一是以实施社会救助为重点,支持人口计生工作。通过制定和落实城乡计生户的优惠政策,做好对困难计生对象的救助工作。如在实施城乡低保制度的时候都将计划生育困难户作为救助的重点对象,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孩子不在身边且无赡养能力的独子独女父母,纳入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范围予以重点保障;二是以规范村民自治为重点,支持人口计生工作。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列为村民自治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加强村委会计生干部配备,把计划生育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有力地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全市1845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务公开制度。“三个优先”,一是对因难计生家庭实施低保救助优先。全市12162个享受城镇低保的计划生育家庭全部得到有效救助,其中: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纳入城市低保的6263户17238人,因计生手术后遗症、并发症造成家庭困难而纳入城市低保的246户709人。全市纳入农村低保的农村计生困难家庭16069户24429人,其中,因计生手术事故而造成家庭困难而纳入农村低保的693户2226人,农村独生子女户纳入农村低保的1817户4382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的3452户4878人;二是对特困计生家庭实施临时救助优先。我们的临时救助工作和“慈

善一日捐”活动,在同等条件下,都优先用于计划生育家庭贫困患者和对象。一年来,对市本级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2.8万多元;三是对困难计生家庭子女入学资助优先。今年,我局在城区首次开展了大学生新生入学专项救助活动,共救助144名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筹集发放助学金37.4万元。其中计生户家庭有67户,17.4万元,占总数的46%。同时,连续三年开办慈善阳光班,资助特优、特困高中生200余名(其中相当一部分学生属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减免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外,每人每月发放50-150元生活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五、以抓好扶贫为依托,把落实责任体现在对口帮建延伸服务上 认真落实好计生挂村帮户责任要求,积极协助竹溪县新洲乡烂泥湾村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以计划生育、科学致富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帮扶活动,帮助群众发展生产,少生快富。一是立足村情,大力实施计生家庭“解困工程”。针对该村实际情况,制定了2009-2011年扶贫帮建工作规划。今年扶持10万元资金,用于硬化通村公路,解决长期困扰群众行路难的问题。对3户计生困难村民的危房进行改建和维修;安排1万元资金,用于解决计生困难家庭的生活难、治病难。二是顺应民情,落实领导结对帮扶工程。健全完善了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帮扶9人,帮扶计生贫困户6户。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了低保范围,解决了他们基本生活问题。三是争取资金,落实兴农致富工程。筹措资金20多万元,对改村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人畜饮水、维修公路建设等项目进行建设投入。四是开展智力帮建活动,为驻点村计生困难家庭送去了价值2000多元的科技图书。通过形式多样的帮扶,该村计生困难村民2010年比

2009年农民人均增收230元。

一年来,我们在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构建政策推动体系工作中,做了一些积极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认真履行好民政部门的人口计生工作相关职责,结合民政部门实际,把机制健全的更加完善、措施研究的更加具体,政策落实得更加到位,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努力争取新的更大的成绩。

第二篇:市民政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0年市民政局人口和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0年,市民政局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在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市、区计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坚持把做好民政业务工作与落实计划生育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一手抓系统内育龄妇女管理,一手抓婚姻登记、计生特困户救助、收养等工作的管理,认真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本系统、本行业计生管理职责分工的落实,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抓好抓实,确保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现将市民政局20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我局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

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常抓常议。坚持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局属单位按业务实际,负责职责范围具体工作落实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机制。在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对计生工作进行部署,做到抓计生工作与抓业务工作并举,抓业务检查与抓计生职责分工落实同步,确保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分工落到实处。在落实目标责任制中,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齐抓共管,层层实行党政、业务、班组三线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评,落实“一票否决”。印发了《2010年全市民政局系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和综合治理机制工作安排》,并根据市政府与我局签订的《2010年***市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方案,把这项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起各基层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为确保民政部门承担的责任目标顺利完成,我们将局系统计生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与局相关科室、三区民政局和各二级单位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定期督查制度,加强日常目标监控力度,实行半年和年终考核制度,对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严格考评,实行“两不评”,凡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不评先进,个人不得评优秀;对工作不力的,严格按责任追究制追究责任。今年以来,各单位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管理各项制度和设施进一步完善,登记簿、台帐、检查记录等一应俱全。日常工作中及时研究解决计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二、加强了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和《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收养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还开展了学习“三优知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尤其加强了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高度重视,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广泛宣传,讲解计生《条例》,使广大职工深深认识到计生工作与我们每人息息相关,提高了贯彻《条例》的新意识。局属各单位也都参加属地办事处的专项宣传活动。通过信息渠道,及时反映局系统计生工作动态,上报信息稿件4篇,被《***日报》采用1篇。7月9日,积极参加市计生委组织的“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制作了条幅,印发民政社会救助宣传资料。局机关及各二级单位均设立了永久性固定宣传标语。

三、健全落实了计生工作规章制度

制定了市民政局系统领导干部计生工作责任制、计生干部专兼职工作职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计生工作奖惩制度等,按要求及时填报了计划生育工作各种统计报表,建立了局系统

育龄妇女节育情况登记表,女性未婚、初婚登记表,干部职工独生子女费领取登记表。对已生育女职工落实了节育措施和各项劳保福利待遇。“三八”妇女节组织系统女职工开展联欢活动,为女职工赠送了纪念品;六一儿童节为系统职工未满十四岁的孩子发放了慰问金,并在平时加大了帮扶困难职工的力度,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

四、结合业务实际,切实履行职责

按照市政府对职能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我们将职责分工细化,使职责在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基层组织建设、社区建设、社会救助等有关工作中得到了全面的落实。

(一)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创造条件。2007年10月国务院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以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在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计生部门做好有关工作。一是严格把关、依法登记。按照新《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以及国家有关婚姻登记政策规定,重点把好结婚年龄关、证件手续关、双方自愿关等 “三关”,确保了婚姻登记质量。二是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各区婚姻登记大厅充分利用登记场所,对前来登记的新婚夫妇进行自愿婚前体检、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和优生优育、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进一步

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计划生育自觉性。三是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婚姻登记信息互通机制。各区婚姻登记大厅积极主动与计生部门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四是为了使全市婚姻登记机关都能达到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的标准,我们积极工作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创建活动,目前海南区、乌达区已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海勃湾区婚姻登记大厅也在积极创建中。全市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对、离婚登记***对、补领婚姻证件***对。

(二)发挥部门作用,促进计生工作在基层的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是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局在检查督促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注意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和群众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促进计划生育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全市各村(居)委会均设置了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明确了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同时,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指导各区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等民主管理制度,在推进村(居)务公开中,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结合村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各区、镇、村委会将“准生证”发放纳入了村务公开内容,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增强了基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使计划生

育在基层家喻户晓。

同时,为加强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我们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建设的职能作用,将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服务纳入了***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

(三)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在收养登记工作中,坚持做到“两严一管”。一是严把登记审查关、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收养当事人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必须经居委会(村)、街道(镇)、区(县)三级计生部门加意见盖章后方有效,否则不予受理,对收养人有生育能力的要求落实节育措施,并出具与街道(镇)一级计生部门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方可受理;二是严把“送养关”。《收养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送养”,对因超生而困难的家庭,坚决不予办理送养登记;三是加强社会弃婴的收养登记管理,防止计划外生育骗取收养登记,严禁私下抱养社会弃婴,鼓励收养人到市福利院收养弃婴孤儿,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今年以来,我市社会福利院已接收弃婴***名,全院共收养弃婴***名,其中院内抚养***名,院外寄养***名。同时,加强了被遗弃婴儿的检查管理工作,配合计生、公安部门追究遗弃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为推行计划生育提供保障。自治区2005出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6-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未依法采取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我们在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发放流程管理上,做到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在管理形式上,采取动态式管理,对低保对象每季度一审批,对申请并列入了低保的对象实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人情保”及违反计生现象。截至10底,全市共核定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资金***万元。截至目前,没有接到因违反计划生育而给予救济的投诉。同时,在实施社会救济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救助。因地制宜对计生贫困户给予帮扶,三区都根据实际对计生贫困户采取了城市低保、临时救济、医疗救助等帮扶措施。2008年在全市新出台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政发[2008]***号)中明确提出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和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救助范围,2009年又对该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

尽管我们在计划生育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的工作中,在市、区、办三级计生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我们将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努力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二0一0年十一月十日

第三篇:xx市民政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述职报告

Xxx市民政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述

职报告

(2011)

2011年,我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完善我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机制,坚持抓好计生经常性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现述职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的要求,成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并明确了副局长xxx同志分管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日常事务,配备了计生兼职专管员负责具体工作。坚持把计生工作列入年终重要考核内容,分管领导与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百分制”考核,把计生工作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层层分解到局各部门,抓好落实,并把计生

工作与年终考核、与评先创优、与绩效考评等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二、提高认识,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同时,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计生工作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我局坚持宣传贯彻《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暂行规定》,制作了计划生育工作宣传栏,注重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计生意识,把人口理论、国情、市情教育纳入集中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形成人人积极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局领导按时参加市计生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并抓好计生工作的落实。

通过宣传提高了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加大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普及力度,为全市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突出重点,履行职责,抓好落实。

一是根据计生局的要求,按规定建立好计生工作台帐,及时变更育龄妇女信息和有关报表。每年在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时就与业主签订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对无流动人口生育证明的要求限期补办。二是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目标,我局做到了: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法定奖励兑现率、晚婚晚育率、干部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均达到100%,一年来没有任何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三是计生领导小组认真督促、核查已婚女职工的准生证、上环证、独生子女证等证件,并健全完善了有关档案;四是重视关心妇女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组织全局女职工参加体检,参加市工会女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完善了女职工健康档案,组织所有育龄妇女按时查环查孕,全面落实了局内干部职工独生子女领证及奖励费兑现。五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创造条件。婚姻登记处充分利用登记场所,开展婚前免费体检工作宣传引导、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优生优育知识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为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免费发放计生宣传资料xxxx余份。截止9月,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xxxx对,接受婚检xxxx对,婚检率达到98%。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婚姻登记信息互通机制。积极主动与计生部门加强联系,及时将办理结婚登记对象的信息资料提供给计生部门,使其能掌握结婚对象信息情况并进行有效地管理。六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在收养登记工作中,坚持做到“两严一管”。即严把登记审查关、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收养当事人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一定要经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加意见盖章后方有效,否则不预受理;严把“送养关”。送养人有生育能力的要求落实节育

措施,并出具与乡(镇、街道)一级计生部门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方可受理;,对因超生而困难的家庭,一律视为一般的困难,坚决不予办理送养登记;三是加强社会弃婴的收养登记管理,防止计划外生育骗取收养登记,严禁私下抱养社会弃婴,收养人收养社会弃婴必须到市儿童福利院收养不能私自收养,杜绝了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现象。近三年以来,我局已办理收养登记xx件,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七是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为推行计划生育提供保障。在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我们实行了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纳入保障的原则。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中,对违反计划生育造成困难的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补救措施后,才予以救助。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xxx万户xxx万人,至目前止,没有接到对违反计划生育家庭给予救助的投诉。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对象,在社会救助中实行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安排入住福利院。把符合保障条件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家庭优先纳入保障、优先给予医疗救助;对因实行计划生育造成家庭困难的优先给予临时救助,近三年共救助此类对象xxx户,金额达xxx万元。确保困难计划生育对象能及时、优先得到救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为推行计划生育提供了保障。

一年来,我局在开展自身计生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作为计生综合治理职能部门,工作上还存在着一

些问题,比如一小部分市民对婚检的重要性还没有完全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更新倡导手段,密切与人口计生部门配合,实行部门联动,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让我局的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xx

市民政局 〇一一年十月 二

第四篇:市民政局局长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回顾

伴随着国家大事多、喜事多、难事多,我们走过了不寻常的20xx年。一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继往开来,锐意进取,全面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在重要时刻、重大事件面前,广大民政干部能够经受住考验,付出了艰辛的汗水,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一)关注民生,普惠民众,六项惠民工程凸显为民理念。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强力实施“六项惠民工程”,以“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践行了“以民为本、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一是推进困难群众救助工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在全省首创了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模式,使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延伸,救助范围进一步拓展,被国家民政部评为社会救助工作探索创新奖。大幅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确保了低保对象生活水平未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全年为32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4.68亿元,是上年的1.5倍。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额由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13位上升到第11位。投入专项社会救助款1.72亿元,受益困难群众88万人次。今年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惠民卡、“饺子款”及节日用品等款物8700万元,受益100万人次。二是推进爱心助老工程,养老事业发展迈出新步伐。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率先出台了养老机构“民办公助”政策。新增养老床位1622张,养老床位率由11‰提高到13‰。省厅专门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经验。三是推进城乡福利设施改造工程,民政载体建设呈现新局面。整合建成23所敬老服务中心,新增床位5104张,集中供养率由28%提高到35%。投资1.8亿元新建的社会福利院实现5栋楼主体封顶;智残人托管服务中心投入使用,精神残疾人托管中心工程进展顺利。四是推进和谐社区工程,城乡社区建设水平得到新提高。完成了139个社区公益用房建设任务,新增使用面积27800平方米。提高了社区办公经费标准和居委会成员待遇,理顺了社区管理体制,开展了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依法组织了全市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顺利推进。五是推进拥军优抚工程,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果。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双拥活动,重点优抚对象全部达到或略高于当地城乡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提高到77%,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面落实,军供网络进一步延伸,获得了全国双拥模范城 “六连冠”的殊荣。六是推进慈善济困工程,慈善事业取得新拓展。圆满完成了市慈善总会换届改选,8000多人成为慈善总会会员,募集善款1200多万元。“慈善超市”发展到86家,接收社会各界捐赠75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近5万人次。今年春节,依托“慈善超市”开展普惠型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低保对象4.6万户。

(二)科学统筹,协调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呈现可喜局面。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有效的工作方法,在继承中创新,全面推进了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一是防灾减灾和救灾救济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立了20处应急避难场所,全面规范了救灾救济基础工作。春荒期间投入资金959万元,救助受灾群众25万人。二是流乞人员救助管理得到加强。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新建社区救助点6个;全年救助流乞人员近万人次。三是福彩销量持续稳步增长。在全省福彩销售普遍下滑的形势下,我市实现销售额7.75亿元,较上年增长6.22%。四是福利生产有序推进。实现销售收入11.5亿元、利税1.05亿元,安置302名残疾人就业,为历年最好水平。国有福利企业改制稳步推进。五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全市社团发展到94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765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358个,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推进了行业协会专项治理,依法撤销登记一批社会组织。六是区划地名管理进一步强化。开展地名专项整治,新设路标1000余处,其中新式路标792处。启动了《哈尔滨市地名志》编撰工作。七是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争取市编办出台文件,婚姻登记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取得重大突破,在全国介绍了经验。八是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开展了系列殡葬执法活动,行业秩序进一步规范。市殡葬所在困难重重的情况下,实现收入1.16亿,首次突破1亿大关。

(三)汇聚焦点,迎难而上,急难险重任务诠释民政情怀。在大事、大灾面前,民政干部尽责、尽心、尽力,发挥了“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作用。一是应对特殊节日运筹得当,受到国家民政部表彰。针对20xx年清明节第一次被确定为法定假日,可能出现大规模的人群集中祭祀的形势,市局未雨绸缪,积极争取市领导支持,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文件,建立了民政牵头,公安、工商、卫生、城管等多个部门联合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平安清明、文明祭祀的目标。二是为维护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稳定作出了卓越贡献。开展了大规模、长时间、高频率的流浪乞讨人员街头现场救助行动,受到民政部通报表扬;为应对奥运开幕当日婚姻登记高峰,全市婚姻登记机构推出了提前预约、分时段领证和现场登记相结合的服务方式,8月8日当天为2831对新人发放结婚证书,是平日登记量的7倍,实现了100%安全、100%合法、100%热情、100%满意的目标。3个婚姻登记机关和2名同志受到民政部通报表扬。三是在灾难面前表现出超强的战斗力。面对突如其来的“5·12”特大地震,全市民政人情系灾区、紧急动员,全力以赴开展支援地震灾区行动,与全国人民一道战胜磨难,共克时艰。市局第一时间代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起草了《关于组织开展支援汶川等地震灾区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积极发挥支援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工作,协调驻哈部队装运救灾物资9批次;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了三场赈灾义演。市局领导亲赴灾区掌握前线急需物资的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市领导汇报,与区县(市)局领导一道,亲自带队三次为灾区运送救灾物资。全系统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在慷慨解囊的同时,加班加点,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捐助活动,全市共为灾区募集款物2.72亿元,其中市捐赠办、市慈善总会接收1亿多元,在灾难面前彰显了哈尔滨民政人的大爱情怀。

(四)提升能力,激发活力,干部队伍潜力得到有效释放。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事业发展的关键之举、成败之策,有声有色地开展各种载体活动,使班子和队伍建设呈现出勃勃生机,带动了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一是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局坚持高标准起步,突出民政特色推进,较好地落实了学习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实现了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民政工作发展,以民政工作成效体现科学发展观学习效果的目的。二是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积极争取国家民政部领导支持,邀请民政部7位司长来哈为全市民政干部讲座,开创了全国民政系统的先河,民政部和省厅对我市的做法予以高度赞扬。组建了“和谐之声”艺术团,用先进的文化感召、鼓舞民政干部。20xx年1月23日在市电视台举行了“关注民生、共创和谐”迎新春文艺晚会,扩大了宣传党的惠民政策的舞台,展现了全市民政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受到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三是努力改善行风。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行风,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千家企业评议机关活动”中,市局在40余家参评部门中名列第7;行风评议由过去名次比较靠后,上升到小组的上游;获得全市纠风工作贡献奖,民政部门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目前,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人气、士气、正气和锐气得到了凝聚并释放,全系统形成了人心思上、人心思进的可喜局面。此外,党建、纪检、计财、工会、信访、法制、宣传、共青团等工作也取得了突出的进展。

过去一年是民政工作解放思想、大胆突破的一年,是求真务实、和谐奋进的一年,是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的一年。这些成就和进步,是全市民政干部职工同心同德、辛勤耕耘,共同努力,打造过硬团队,维护集体形象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党委向全市民政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实践,有五条经验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一是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委常委会两次听取民政工作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16次研究民政重点工作,为历史之最。杜宇新书记、张效廉市长、王颖副书记、姜明常务副市长、杜松岩部长、王莉副市长等市领导多次对民政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使民政工作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区、县(市)党委、政府都对民政工作高度重视,投入了大量精力、财力、物力。实践证明,领导重视是民政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二是必须坚持创新思维、攻坚克难。在软环境上,我们采取超常规措施,如邀请7位司长来哈授课、举办“关注民生、共创和谐”文艺汇演,收到了超乎预期的效果。7位司长来哈授课,不仅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更重要的是为部领导了解我市民政工作创造了机遇和条件;市领导和群众观看“情暖人间”专题节目,通过文艺作品宣传民政业务,不仅使他们看到民政队伍的精神风貌,更重要的是让领导和社会全面了解了民政工作,是一种汇报形式的创新。在硬件建设上,我们也采取超常规手段,克服了重重困难,实施了多项民生工程项目,总投资4.25亿元。实践证明,创新思维、攻坚克难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三是必须坚持完善政策、规范运行。市委、市政府就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敬老院整合、动员社会力量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建设、村委会换届选举、退役士兵安置、清明节祭祀等工作下发了11个文件,使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进一步规范。实践证明,完善政策、规范运行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四是必须坚持加强协调、争取支持。我们积极争取上级和兄弟部门支持,争取基本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自然灾害补助费等资金6290万元;争取为4家单位增加编制13个,增加直属单位内设机构7个。协调机构编制部门原则同意新建社会福利院增设管理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实践证明,争取外部支持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五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化解矛盾。面对各类矛盾,各级民政部门从群众利益出发,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比较圆满地处理了离岗居委会干部、复员军人等集体信访事件。市局清理偿还了局属单位2002年至20xx年,涉及14个项目的工程欠款4532万元,解决了多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圆满处理遗留人事信访事件13起、涉及27人,确保了全系统的和谐稳定。实践证明,以人为本、化解矛盾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

2、努力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互动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一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和基层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党组织和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研究制订《社区管理办法》,加强对社区工作站的管理,完善社区管理运行机制,健全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保障社区居民民主权利。二是继续推进社区公益用房达标建设。按照高标准、出精品的原则,培育一批具有哈尔滨特色的“精品社区”。深入挖掘整合资源,继续推进社区公益用房达标建设,确保完成34个社区、力争完成60个社区的公益用房建设任务,平均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进“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十大社区工作者标兵评选活动。积极推行“村民参与、村官承诺”的村级民主管理模式。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务公开面要达到100%、规范化率要达95%以上。广泛开展社区委干部、村委会干部培训,提高基层组织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3、努力形成以家庭为主体、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格局。一是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民政部将居家养老工作纳入20xx年重要任务。我们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摸索规律、查找不足,在做好为困难独居老人政府购买服务的同时,统筹兼顾其他不同层面居家老人的需求,扩大服务面,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档次。各县(市)要参照市里做法,适时启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整合社区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社区老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护理、文化生活等服务。要指导、规划好社区公益设施为老服务的形式和项目,缩小为老服务半径。二是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依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出台《实施细则》,明确民办公助的具体方式和途径,建立必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关系,明确社会办养老机构设施功能等相关规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快速健康发展。全年新增加各种所有制形式的老年福利机构床位3000张。成立社会养老机构行业协会,对养老机构实行行业管理,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三是提高国有福利机构示范水平。加强对国有福利机构的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其专业化、规范化的示范作用。创新体制、创新思路、创新管理模式,引进人才、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各类福利机构的个性化服务方式,探索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途径,探索公建民营的有效实现形式;要会同卫生、劳动等部门进行人员培训,面向全市招聘护工人员,提供就业岗位,系统内大集体的问题要研究解决的办法。第一福利院要为年内启用300张床位做好准备,儿童福利院、普宁医院、第二福利院要结合各自特殊服务对象特点,探索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4、努力形成面向公众、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一是以项目为牵动,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抓住国家拉动内需的有利时机,按照“争取纳入一批,抓紧建设一批,编制论证一批”的总体思路,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支持,争取市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支持,谋划大项目,建设大项目。20xx年,除了大力推进农村敬老院整合、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外,还要完成社会福利院新建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儿童福利院,年底一期主体工程封顶;完成普宁医院精神残疾人托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和江南门诊改造;完成市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改扩建工程;做好天河园殡仪馆进出道路建设,向阳山革命公墓改造相关工作;做好哈西客站军供分站的选址、立项等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谋划新项目,增加项目储备,力争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大的突破。二是做好福利彩票发行,为福利事业发展提供支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深化规范管理,提升科技含量,成立投注站(点)监督管理队伍,探索社会联动打击“私彩”的运行机制,确保福彩销量稳中有升。三是积极稳妥推进福利企业改革,维护残疾职工基本权益。深化国有福利企业改革,在做好电磁线厂、东方电缆厂整体退出的同时,因企制宜,采取多种途径,全面推进改革改制工作,做到改革一个成功一个。积极争取支持,力争解决残疾职工安置管理问题。高度重视金融危机对福利企业的影响,进一步落实国家税改政策,促进社会福利企业发展,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加强监督管理,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5、努力形成以慈善文化、慈善组织、慈善政策、慈善募捐为基本架构,政府支持、社会举办、公众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以全方位、普惠型、社会化为导向,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调”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民政部门指导和协调慈善事业发展的职能,全面落实慈善捐助税收优惠政策,规范慈善募捐和慈善救助行为。二是弘扬慈善精神。与主流媒体建立协作关系,大力宣传现代慈善理念和慈善意识,通过组织慈善人物和公益企业评选活动等形式,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慈善活动。积极开展劝募活动,倡导组织“一日捐”活动,多方募集慈善资金。三是组织实施助老、助孤、助残、助困、助学等多种慈善救助项目。打造“光明行”、“资助农村贫困高中(中专、技校)生”等品牌救助项目。积极争取中华慈善总会救助项目和引进海外慈善组织救助项目。发挥各级慈善机构作用,对更多特困群众实施应急救助项目。四是加强“慈善超市”建设。探索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化参与、市场化运营、多渠道多元化的运营模式,通过现金交易与代金券(卡)相结合的流通方式,提高运转活力。加大对“慈善超市”的宣传力度,通过版面及专题报道,公布相关信息,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和支持“慈善超市”,充分发挥其助困平台作用。

6、努力形成以培育发展健全组织为基础,提升能力为核心,管理监督为手段,作用有效发挥的社会组织建设格局。一是加快社会组织发展。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全面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行业协会职能,不断增强活力,发挥其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企业权益、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的积极作用。三是深化审批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前置条件,缩短审批时限,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要实现“即时办理”,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组织的查处力度,维护社会秩序。

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民政部门的软实力

软实力是依靠对内激励士气、整合力量、发挥才智,对外吸引人才、资金和技术,以实现全面发展的重要能力,是硬实力的无形延伸。民政工作要保持勃勃发展生机,需要我们与时代发展同步,树立创新理念,激发内在动力,增强软实力,加快发展步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要开拓创新,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积极更新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维,树立“大民政”理念,以思想的解放、理念的更新引领民政事业发展。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着力在体制机制上求得更大突破,实现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从全市发展的宏观大局思考工作、谋划思路,跳出就民政抓民政的局限,站在全局看民政,提高工作层次;要牢固树立攻坚意识,努力破解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矛盾和障碍,不断提高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党的建设。要强化理论武装,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履行好自身政治责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出发,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做到党建与业务统一研究、通盘部署,真正发挥党建工作在团结教育、组织引导、激励鞭策党员干部职工在本职工作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作用。要加强老干部工作,关心老干部生活,努力发挥老干部作用。

(三)加强作风建设。要振奋精神,真抓实干,该办的事,马上谋划;定下的事,马上就办。要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制,把工作责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大比武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要坚持求真务实,杜绝只说不干,形成团结奋发向上的氛围。要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讲大局、讲程序、讲原则、讲效率、讲形象,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克服涣散、松懈的现象,进而强化对民政干部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切实打造一支优秀的民政干部队伍。

(四)加强廉政建设。要以深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牵动,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作反腐倡廉的表率,坚持管人管事相结合,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做到管事与管人结合起来。要加强对各类民政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管,确保每一笔公共开支都符合规定要求,发挥效益。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艰苦奋斗,珍惜民力,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

(五)加强调查研究。20xx年确定为全市民政系统调研年,要把调查研究与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加强法制建设结合起来。《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已列为市政府立法计划,《军人优待抚恤实施办法》、《社会救助办法》、《社区管理办法》、《殡葬管理条例(修订)》等列为市政府立法调研计划,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被列为市委重点调研课题,要按时、保质完成各项调研。同时,要围绕急需出台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低保工作管理办法、社会养老机构民办公助政策操作办法、解决孤残儿童“出口”办法等内容,深入开展调研。市局将在20xx年年中举办“民政论坛”,交流调研成果,推动工作提档升级。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信息化平台建设,统一开发建设政务外网系统和民政网站群,进一步整合和服务民政业务工作,实现区县(市)局、市局直属单位与市局机关专网连接,无纸化传输。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开发建设区划地名网站,为社会提供地名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网、社会救助网功能,实现网上互动。通过民政网络建设,逐步使各项民政业务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服务。

(七)加强宣传工作。在宣传内容上,要把握每一个争取领导支持、争取社会了解、争取群众理解的机会,抓重点、抓焦点、抓亮点、抓热点;在宣传形式上,要采取文字和音像宣传相结合、对内对外宣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在宣传渠道上,要在利用好传统的媒体宣传的同时,要善于应用网络宣传载体;在宣传方式上,要从被动宣传向主动的策划式宣传转变,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人物和集体活动,积极参与“感动哈尔滨人物”评选,策划组织“感动民政战线人物”活动。要通过举办全市军休系统、殡葬系统书画展,积极参加全市民俗艺术节等活动,展现民政风采,扩大社会影响,为民政事业发展增劲助力。

同志们,20xx年我们面临繁重而艰巨的任务,肩负重大而光荣的使命。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崭新的风貌、进取的精神、良好的作风、健康的心态、扎实的工作,奋力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国60周年献礼!

第五篇: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计生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xx县委、县政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坚持一个统揽,突出三个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实现八项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重心下移靠基层,扎实工作求突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稳步地推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截止9月底,全县总人口161345 人,新生1666人,出生率为 10.33‰,政策内生育1520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1.24%,高于责任书指标要求1.24,长效措施落实率为89.09%,高于责任书指标要求4.09,近二年长效措施落实率84.18%,高于责任书指标要求4.18,当年社会抚养费征兑率完成91.41%,高于责任书指标要求5.21,历年社会抚养费征兑率达到95.21%,高于责任书指标要求5.21,流入人口育龄妇女服务率达到95%,全年无计划外多孩生育,其余指标均达责任书指标要求。年初提出的计划生育“八大目标”已全部完成。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措施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去年在计生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我们主要追求了各项计生指标的完成,今年,我们制定更长远的目标,立足常抓不懈,超前服务,服务前移,制定长效措施,从基层基础建设抓起。

一是实行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定期排名和通报制度。在去年建立起计生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今年全县实行月重点指标情况排名通报制度,根据“全员人口管理系统”信息,每月月初下达下月的各乡镇、社区征费、四术等硬性任务,对本月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县计生局全体干部分片蹲点,督促指导,确保了各项指标的完成,有效地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二是对县计生指导站按照省优等级标准进行改造。目前,投资190万元、占地面积340平方米、建筑面积1340平方米的县指导站门诊大楼正在紧张施工,该项工程投入使用后,将会极大地改善县站的服务环境,增强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全县3万余名育龄妇女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

三是加大对乡所村室的投入。今年我们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优质服务条件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从服务场所到医疗设备,严格按照省优县的标准为全县10个乡镇和社区的计生服务站添置了电脑、照相机、打印机、b超、妇检床、手术包等医疗器械,为204个行政村服务室统一配备药具箱、粉色窗帘和床单,对乡所村室统一标牌,对医疗器械统一装备,对服务人员统一着装。现在,各乡镇服务所服务设施齐全,面积达标,装修规范,真正做到了场所温馨化、操作规范化。截至目前,已向县、乡、村三级服务阵地累计投入达74万元。

四是优质服务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把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基层基础建设的主线,既强化站内管理,又注重下乡服务,充分发挥县站服务车作用,走活了全县优质服务一盘棋。今年从3月份开始,流动服务车坚持每月下乡20天以上。对乡所重点强化经常性服务工作,以宣传、技术为主的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实现经常化。我们要求乡镇社区将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在手上,县里每季度对各乡镇社区开展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全县通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县、乡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二、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优质服务能力。

一是不断充实计生队伍。在去年增加12名基层计生专干的基础上,今年,从强化技术力量的角度出发,县委、县政府根据需要,又为县计生指导站增添了8名医疗技术人员编制,目前笔试、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近日即可对录用人员安排工作岗位。通过充实新鲜血液,将会彻底解决基层计生人员多年来存在的年龄结构老化、人员流动不畅、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计生干部的服务能力。3月14日,我们召开了全县计生干部贯彻省《实施意见》 暨计生干部业务培训会,专门邀请了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对优质服务、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管理等进行了授课,使全县计生干部找准了自身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培训结束后,立即组织局业务骨干用一个月的时间,对乡镇和社区的283名村(居)计生专干进行了一次轮训,这是近年来对基层计生人员进行的一次规模最大的培训,也是质量最高的一次培训,使一线人员在巧服务、会管理等方面收获颇多,大大提高了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是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方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视野。4月24日,组织全县计生业务骨干和部分村支部书记共50余人,在市计生委领导的带领下,专门到曾经荣获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的阳泉市郊区计生局进行了参观学习,对照先进找差距,吸收经验促发展。各乡镇的计生站站长在短时间内谋划出了人口文化、乡所村室的建设思路。

三、扩大宣传,人口文化宣传阵地不断巩固。

为从根本上破解计生工作的难题,让群众变被动为主动、变强迫执行为自觉遵守,我们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方法,为群众营造出一个浓厚的生育文化氛围。

首先,以清理规范计生标语为契机,整肃全县计生宣传环境。从去年10月份开始,特别是结合当前的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先后召开了3次专门会议就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清理整顿领导组,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对全县的计生标语进行了拉网式筛查,做到了“四清”,即数量清、位置清、内容清、责任清。通过“四清”达到了“四化”,即:宣传标语字体规范化、内容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形式靓丽化。

其次,实施精品工程,加强人口文化“三项建设”。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宣传工作会议上“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力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作用”的要求,今年,我们在宣传教育工作中重点开展人口文化“三项建设”工作。全县各乡镇根据各自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把人口文化“三项建设”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之中,使人们在休闲娱乐中感受到生育文化的宣传教育,真正让先进的生育文化进入了千家万户,并且建设规模、宣传形式各有特点,令人耳目一新。宣传文艺队文艺作品紧扣工作主题,教育意义深远,一部反映“关爱女孩”工作成果《老井女孩》被省计生委推荐到国家计生委,小花戏《太行山上新农家》代表晋中市参加了山西省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人口文化建设文艺汇演。6月25日,我们成功地召开xx县人口文化“三项建设”现场会,省宣教中心、市计生委领导应邀出席并给予高度评价,县长及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全部参加现场会,充分肯定了计生工作“精神面貌好、工作作风正、宣传力度大、阵地建设水平高”。截至目前,全县人口文化“三项建设”累计投入207万元,建成36个人口文化大院(广场、一条街),18个人口文化活动室,11支人口文艺宣传队,形成了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新格局。

第三、注重对外宣传,扩大xx计生工作的知名度。一是开通计生网站面向全社会进行宣传。县人口计生局开通了自己的网站,成为晋中市第一家县级计划生育专网,设有“关爱女孩”、“奖励扶助”、“工作动态”等10个栏目,不仅丰富了宣传形式和内容,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计划生育在全县人民心中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二是通过计生网站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让外界了解xx县计生工作。目前,xx县计生信息已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多次采用并宣传报道,其中中国人口网4次,山西人口网3次,“人与家”网23次,晋中人口网25次报道xx计生信息,《中国人口报》在“基层”版反映xx计生工作达2次。同时我们加强计划生育内部交流,不断地向计划生育各内部刊物传送xx计生动态,《山西人口》杂志登载xx计生动态5篇,省计生委《内部通报》报道xx计生信息4篇。

四、严格奖惩,有效构建和谐计生。

一是部门联动,扎实推进“关爱女孩”和“新农家创建”活动。年初,联合财政、民政、公安、卫生、扶贫等14个部门成立“关爱女孩”工作领导组,明确了各部门在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移民搬迁、项目落实、双女户入学升学中,优先对贫困母亲和贫困女孩进行救助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文件和方案,下发到各乡镇(社区)和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与b超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今年中考,县教育局对报考本县高中的112名独生子女家庭考生进行了加10分的优惠,真正实现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

二是加大对城镇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镇干部职工偷生、抢生等违法生育现象,我县下大决心,动硬措施,通过全县摸底排查和群众举报并认真核实,重点对XX年5月1日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26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党纪、政纪、经济上的处理,目前,对 5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党纪处分,对21名干部职工进行了政纪处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万元。有效遏制了城镇违法生育持续攀升的势头,县城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渐入良性轨道。

三是强化依法行政,确保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稳定和谐。我们下发了有关强化依法行政的文件,从制度了保证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对各乡镇(社区)计生助理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一批年轻有为、有基层工作经验、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公务员加入到计生队伍行列,通过此举优化了计生干部队伍结构,强化了计生执法主体队伍建设,切实加大计生工作执法力度。同时我们对全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推行计划生育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信访老案进行深入调查,根据事实认真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和谐稳定。

五、加强协调,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坚持部门齐抓共管,确保流动人口管理经常化。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不断推进,流动人口逐年增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已经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我们在年初出台了《xx县流动人口管理和信息通报办法》,明确了综治、公安、城建、劳动、工商、社区、卫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各乡镇、社区对县内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具体办法,确保工作职责到位,信息通报到位。并建立了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二是以创建省级先进示范社区为契机,加强县城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全县8个居委会全部配齐工作人员,统一装修办公场所,规范服务内容,使之成为外来我县务工人员的“计生之家”,县城万寿社区被评为先进示范社区参与了全市的经验交流。三是时及时开展县城范围内的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对新成立的滨河嘉园、滨河绿洲、西花苑等七个小区进行摸底登记,澄清了全县新城建设大动作下带来的人口流动问题。通过以上工作,目前全县的流动人口管理实现了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团参与、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新格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有了新的突破。

(二)、适时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为及时发现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以便科学梳理工作思路,9月16日到18日,县政府副县长带队,县计生领导组深入全县16个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对照《xx县人民政府xx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具体任务要求,深入细致地逐项进行检查,采取“听、看、查、堵、找”的方法,对各单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单位全年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主要考核依据,对落实情况好的单位,县委、县政府要在全县予以表彰奖励,对在规定时限内仍不能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将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全县通报。通过专项督查行动,有效地推动了全县综合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五项措施的落实,我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稳定的发展态势,但是面对新形势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我们仍然存在许多矛盾和压力,主要体现在:

1、计划生育形势逼人,又一轮人口出生高峰即将到来,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

2、出生缺陷发生率较高,人口素质与社会和谐发展存在矛盾,给整个社会特别是相关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全面实施“健苗工程”、全力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力度仍需加强;

3、,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给社会增加不和谐因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任重道远;

4、随着我县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流动人口的数量加大,流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面临很大压力;

5、对部分“社会人”、非农人口和下岗工人的违法生育行为缺乏制约手段,城镇违法生育查处工作任务重、困难多。

工作的实践证明,有领导重视程度的加强、有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有部门间的共同努力、有计生人员的奋力拼搏,计划生育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显著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放眼长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争先创优的斗志、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攻坚克难的气魄,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人口和计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xx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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