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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站、计生办工作职责

安监站、计生办工作职责



第一篇:安监站、计生办工作职责

安监站工作职责

一、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监局指导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二、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

三、负责监督管理本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本乡的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计划,参与处理、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依法监督检查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对本乡辖区内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负责本乡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各类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七、依法监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八、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九、履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职责:一旦接到安全事故报告,立即向乡领导和县安监局报告,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人为或意外破坏,协助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协助事故调查工作。

十、负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相关工作。

计生办工作职责

1、制定本乡计划生育年度工作目标方案,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兑现奖惩。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控制人口增长,完成县下达给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3、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总结交流经验,当好乡领导的参谋。

4、指导督促各村委会及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思想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加强计生内业管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工作。

5、担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好计划生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无乱支乱补乱奖现象。

6、负责生育证、独生子女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

7、抓好计划生育基层网络的建设,督促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协会,指导乡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计生协会作用。

8、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

9、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11、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和主管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二篇:安监站工作职责

安监站工作职责

1、依据《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县安监局、县安委办的业务指导下,执行上级政府和县安监局、县安委办、镇政府的安全工作部署和各项安全工作任务,督促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安监站实行双重领导,行政上隶属镇人民政府,业务上须接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管理和指导。

3、督促辖区内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辖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本辖区以内的宣传工作,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管各类资料的建档和管理工作,并按上级要求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

5、组织督促辖区内的有关人员参加上级安监部门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了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

6、依法对辖区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安全隐患按县安监局委托权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负责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

7、全面掌握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特别要摸清并掌握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重大危险源、危险企业、危险部位和重点防护单位的情况,加强监控管理。

8、当辖区发生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损害程度,同时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协助配合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跟踪督办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9、做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安监站职责

枣强县安监站主要职责

一、接受县建设局委托,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标准规范,制定本县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三、负责对本行政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证件的查验工作,与企业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报送的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备案。

五、监督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六、监督检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存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有权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

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提请县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八、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经验;组织开展本行政辖区内建筑安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九、负责对企业申报晋级和报评先进进行安全条件的审查,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十、监督检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措施费用的落实情况。

十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工程建设中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或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通报伤亡事故;接受违法违规行为及伤亡事故的投诉和举报。

十二、承办市监站和县建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篇:安监办工作职责

安监办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建立健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级、建档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有管辖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四、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五、组织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有资质单位委托县安监局举办的,各种安全生产相关证件的取证和复审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六、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建立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数据,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七、统计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安监办人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滥用职权、营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篇:安监科工作职责

安监科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增强安监人员的责任心,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安监科全体人员要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真正为全矿安全生产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职责。

1、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决定、指示。

3、认真组织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查出隐患和“三违”现象。

4、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监督检查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及员工的工作质量。

5、负责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

6、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生产动态,分析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7、监督检查职工安全行为,处理“三违”现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罚。

8、制定矿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参与矿“三大规程”的编 制和修改。

9、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安监科长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取证、资料收集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10、组织职工安全培训,编制培训计划,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1、负责安技措项目审查,监督安技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12、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3、履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职责,严格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从严监督、考核。

14、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全矿的安全工作。

工 作 标 准

1、按时参加矿生产调度会,了解全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全面的检查。

2、了解每班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主次,有目的地对储运系统、采区进行重点、全面的检查。

3、掌握作业场所的施工设计、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逐项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4、对各剥离、采煤、机电等各工作面检查时都要一一做好存在隐患或问题记录,对于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对于一般的隐患或问题,安检员必须在下班前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实行跟踪监督整改。

5、对于无故不落实整改的单位,要及时汇报本科室领导,经调查后按规定进行处罚。

6、坚守岗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安检员现场管理做到“四勤”、“四个到位”(四勤:腿勤、眼勤、嘴勤、脑勤;四个到位: 走到位、检查到位、说到位、管到位)。

7、监督现场作业过程中,作业环境、安全设施、作业行为等情况,对出现的“三违”及时纠正并严格按制度规定实施处罚,各种隐患要及时安排处理和汇报。

8、对各特殊岗位进行督查,检查内容:①、当班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②、当班特殊工种人员是否进行岗位自查自纠,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完成,没有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上报;③、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按章操作。

9、狠抓“三违”,对“三违”的人和事要及时制止教育,并汇报到本科室领导,按《西二露天矿“三违”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安监科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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