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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相关项目调整说明

关于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相关项目调整说明



第一篇:关于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相关项目调整说明

关于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相关项目调整说明 为认真贯彻市教育局下发的安教发【2013】180号文件精神,按照该文件制定的认定标准,将我校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相关项目做以下调整:

一、研修申请表统一按市局要求的表格填写(待后下发),并按照项目顺序整理好材料装袋,以前学校制定的表格不再填写。

二、学时认定标准按照学校下发的认定标准执行。教师填写自评表时,按照学校办法填写。各组认定结束后,按照“认定学时数÷4×0.75=研修学时数”来核算填表。

三、新表格中“备课检查”部分,最高学时认定为15学时/每学期。本年度上学期以教导处检查结果为依据,下学期以教师个人提交教案为认定依据,检查合格即认定为15学时,未上交或不合格不予认定。

四、学校原有 “校本培训”项目分别计入新表中的“教学沙龙”和“学科培训” 项目认定。2013年,我校学科培训3天(3月9、10日、8月26日高效课堂理念及方法培训),教学沙龙活动3天(7月2日上午语数外三科高效课堂研讨、8月27高效课堂实操沙龙、28日班主任工作沙龙、10月15日下午教学实操沙龙)。

五、原有的“外出培训” 项目纳入新表中的“联片、大学区研修、学科培训”项目认定。

六、原有“教研组活动”项目纳入新表“集体备课”项目中认定。

七、原有“质检课、赛教课评审工作”纳入新表“评课”项目中认定。

八、“导学案”项目的学分认定以教师自制导学案为依据。(最高学时认定为15学时/每学期)

九、“校本教材”项目纳入到“研修成果”中文本类成果认定。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领导小组2013年12月30日

第二篇: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

佳县中小学教师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我县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13]31号)和榆林教育局关于印发《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榆政教发[2014]69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对象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为全县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学段全体在职专任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和电教等机构教师;参照中小学教师管理的其他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分认定机构

全县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由县教研室和教育局基教股具体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的学分,由县教研室负责审核认定,由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统一登记并备案。

三、学分认定内容

校本研修是指各中小学按照学计划组织开展的以校为本的研修活动,以及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纳入校本研修管理范畴的教研、教改活动。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以学为单位。每位教师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须完成不少于50学分的校本研修任务,每学年须完成不少于10学分的研修任务。

(一)校本研修内容。

1.学科知识与教学技能:学科教学研究的最新动态与成果;课程标准和教材研究;三维教学目标的设计与实现;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校本课程的研究与开发;课堂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与组织策略;课堂教学设计与案例研究;研究性学习及综合实践活动的理论与实践等。

2.教师成长与专业发展:教育法规与政策;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理想与专业发展规划;教师培养:教师心理调适与情绪调控;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评价;现代教育技术与应用;教育科研方法;教学艺术与教学风格等。

3.教学管理与学校发展:学校办学思想与办学特色;学校文化建设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学校发展与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校本研修规划与方案等。

4.班级管理与学生成长:学生成长与身心发展;班主任工作与班集体建设;班级活动的组织与班务管理;良好师生关系的形成;学生思想工作及心理辅导;团队、社团活动组织与管理等。

(二)校本研修方式。校本研修要根据研修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结合区域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科学设计、灵活运用。它分为集体必修和教师选修两种形式,其基本类型和方式有:

1.基于课堂教学的研修方式:集体备课,示范观摩,听课评课,同课异构,微格教学,案例分析等。

2.基于专家指导的研修方式:专题讲座,案例评点,咨询诊断,交流研讨,名师工作室等。

3.基于同伴互助的研修方式:以老带新,结对互助,教研活动,专题沙龙,兴趣小组等。

4.基于校际合作的研修方式:对口支教,影子培训,项目合作,基地活动,校际结对,区域联盟等。

5.基于专业发展的研修方式:实践反思,技能训练,教学竞赛,专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

6.基于网络平台的研修方式:校园网站、专题论坛、主题空间,博客写作,QQ群交流等。

四、学分认定流程

1.自主申报。教师要根据自身教学实际确定个人研修目标,拟定研修主题,划分研修阶段,制定科学合理、务实有效的个人校本研修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于每年7月初向学校申报下一校本研修计划。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人对教师个人校本研修计划从研修主题、研修内容、研修目标、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通过后批准实施。

3.个人实施。教师要按照自主研修与集体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办法,借助教学竞赛、专题讲座、结对帮扶、研课磨课等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各类校本研修活动,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在研修中领悟,在实践中创新,在反思中提高,着力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各类问题。

4.学分认定。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内容必须是教师本学年在学校开展的主题研修活动,以学年为期限,一年认定一次。由县教育局组织领导,县教研室按照《佳县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表》(见附件二)审核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每年5月30日前,教师填写《佳县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报告单》(见附件一)并提供支撑性材料,向学校申请认定本学校本研修任务;学校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10日前将初审通过材料以校为单位集中报县区教研室。全县当年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现任一级教师、现任高级教师在县教研室初次认定的基础上由市教研室负责认定学分;当年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其他教师和当年不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教师由县教研室负责认定学分。市教研室于每年6月20日前选派专家到县区,对当年参评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等级教师的校本研修任务进行集中认定,市继教机构和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学分登记,结果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结果运用。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将从研修主题、研修计划、活动记录、研修总结、研修成果和研修学时等六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教师每学校本研修总分值为100分,86—100分为优秀等次,76—85分为良好等次,60—75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合格以上等次每年按10学分记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视为完成校本研修任务,可以参加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和评优树模等相关活动;同等条件下,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为序。学分认定不合格者视为没有完成校本研修任务,不得参加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和评优树模等相关活动。优秀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单位教师总数的20%,不合格须占到单位教师总数的一定比例。凡主题不明确、内容不具体、安排不合理,单纯的一次学习培训、听课评课,学时没有达到2.5学时的研修活动不能列入认定范畴。

6.学分补修。教师个人校本研修学分认定不合格者,可在认定结束后一月之内提交重新认定学分申请,县研室进行审核认定,县教育局基教股予以登记并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局属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校本研修组织领导机构,创新校本研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本研修各项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教师继续教育长效机制。

(二)严格工作规程。县校两级教研机构要加强指导,认真做好教师校本研修任务的审核认定,力争做到总体把握、客观评估、规范审核、科学认定。凡在校本研修任务审核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认定资格;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分,并在全县通报。

(三)强化学分管理。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学分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由县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每年7月集中登记。每年8月,县教育局向各中小学校公布上一教师研修学分登记情况,各校向全体教师公示。县教育局将根据教师需求,打印并发放教师上一的学分证明。

(四)有关事项说明。教师在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脱产参加相关学科领域(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学习二年以上,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学位)证书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全部培训学分。教师参加连续2个月以上的国家级或省级脱产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内全部培训学分。承担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课程(包括教学观摩课)主讲任务的中小学教师,分别按照每个教学单元(半天或4课时)4学分、3学分、2学分登记培训学分。新教师在试用期内须修完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学分从转正后计算并登记。《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报告单》提供的是一种基本体例,教师可根据自己研修实际自行设计报告单。

附件:1.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报告单

2.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表 3.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申请表

4.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汇总表

佳县教育局 2014年5月5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佳县教育局 2014年5月5日印发

第三篇: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登记工作的说明

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登记工作的说明 各镇办中心校,区直有关单位:

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登记工作,市上的细则至今没有下发。由于时间紧迫,现在只有安照商洛市教育 局商政教发„2014‟290号文件操作。针对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严把时间节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登记工作,落实工作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登记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商政教发„2014‟290号)文件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加强资料整理的指导工作,确保按时上报审核资料。具体安排为: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教师认定申请工作;1月15日前,完成学校审核工作并上报区教研室(中学交林小平,幼儿园、小学交黄建民)。

二、加强资料审核。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分认定内容、形式和程序,实行“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确保高质量完成2014年校本研修任务。要重视过程性,注重审核研修过程的档案资料;要重视指导性,注重审核研修成果的总结提炼;要重视全面性,注重审核档案资料的完整程度;要重视实践性,注重审核校本研修对于解决教师教育教学问题的实效程度;要重视真实性,注重审核资料的真实程度。

三、加强考核评估。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教师报送的校本研修资料,要逐人审核每名教师的绩效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不能进行下一环节审核,不予认定登记校本研修学分。

四、加强方案审核。各单位要按照市教育局(商政教发„2014‟290号)文件要求,按程序、按时间上报2015学校校本研修方案(上报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前,每镇办分中学、小学制定)。要重视方案的前瞻性,确保计划与校本研修规划相一致;要重视方案的系统性,加强校本研修与推进高效课堂的衔接;要重视方案的融合性,促进校本研修与学校教研活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网络学习与校本实践相结合;要重视方案的科学性,通过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五、教师所报材料:附表1及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上报。佐证 材料装在附表1三的位臵。学校所报材料附表

2、附表4,2014年商洛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登记汇总表(学校用表)及校本研修方案。“2014年商洛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登记汇总表(学校用表)“,中学按专业顺序依次顺延填报一份,中心校按各小学的规模大小顺序依次顺延填一份。必须用Excel格式报送。

六、从长远、谨慎的角度考虑,教师的研修学科应该与自己的专业技术资格相符。(除通式研修外,小学大文大理,中学具体到学科)

七、教师个人在附表1中所填的(一)研修活动登记表、(二)研修活动记实表,三、佐证材料三项必须相符。同时要与学校所填的附件2中的(一)研修活动登记表、(二)研修活动记实表相符。

八、按市局(2014)290号文件要求,佐证材料需要交教案。但从实际考虑数量太多,装订难度太大,所以我区暂定:只交学科计划和一册教案中开头(第一课)、中间、结尾三篇教案。(可从原教案上复印,但绝对不得在网上下载)。

未尽事宜可随时联系。

联系人:王克华***8087608

林小平***

黄建民***

2014年12月2日

第四篇:关于课外学分认定的几点说明

课外学分认定问题相关说明

1、课外必修《英语听力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国语文考试》如何提供证明?需不需要在附件2及附件3中填写?

答:课外必修:《英语听力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国语文考试》,相应成绩证明材料,不需要学生本人额外提供,只要通过的,教务系统里面自然有反应,如果目前还没有参加其中某一个必修课程的(如大学生语文考试),这次统计不算,具体的事情请咨询管理学院教学办,电话:87658240。

同时提醒:附件2学生认定申请表,附近3统计的数据都不包括这三门课外必修。课外必修与此次统计无关。(因属于必修课程,所以由教学办受理)

2、关于辅修如何提供证明材料?学年学期如何填写?

答:关于辅修,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学院会给统一名单。具体学年学期填写,填写取得学位的学期。

同理,任何有跨学期的活动,学年学期,都按结束日期,或取得相应证书的日期所在学期填写。

3、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驾照等如何认定?

答:文件原文如下“参加专业等级、专业(任职)资格培训和考试,提交专业等级证书或任职资格证书,每1项计2学分。本项最高合计8学分。”所以类似的都可以加2分。

4、担任班委、社团活动怎么证明?

答:担任学生干部必须满足一学年才算,半学年的不算。至于具体开具证明,班委这边由辅导员统一给证明,社团干部那边,找指导老师签字,盖社团公章(注意是社团自己的公章)即可。

5、“水一方”演出怎么证明?

答:具体的文体活动,找原来的组织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开取证明,具体的认定标准以综测评定为依据。(如果当时评定综测的时候没有给予认定,本次课外学分也将不予认定。)

6、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社团满一年记1学分还是累加,最高不超过多少?

答:学生干部不得累加,取最高分计入,具体的标准,以附件1社会实践下的担任社会工作项为参考依据。(这些与综测认定都是类似的,参加过综测评定的班长应该都清楚,一般是不累加的。)

7、从文法学院转来,之前没有志愿者证,但是有一电子档注册登记表,若用此表是否要回文法学院盖查?

答:需要盖章。

8、参加校、院运动会怎么证明?

答:学院及学校的活动,有证书的提交证书即可,没有证书的,找当时的组织者或主办方。(与综测类似,关于类似的问题,希望各位班长以综测认定为依据。)

9、以前寒暑假交的社会实践算课外学分吗?

答:附件1中已经给出了说明,原文如下: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2000字以上社会实践报告,计2学分;大

一、大二都写过,但是只算一次。(除非是6分都凑不够的同学,再确定实践报告都在的情况下,认定为两次)

毛概,纲要等思政课上的,任课老师要求的社会实践报告不计入此次认定,这属于课程内任务,在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中已有所反应,因此不予计入。(这项说明,综测评定的时候也给出了同样的说明,请各位班长仔细核查。)

10、创新基金校级,是不是把项目申请书交上去?还是怎么证明?

答:有获奖证书的,提交证书,无证书的,有研究成果提交研究生果复印件或者提交项目答辩及验收相关记录材料。就是提供能证明自己通过审核的材料。

11、GRE证书两星期才能到怎么办?截图打出来行不行?

答:可以截图,但是需要盖章。具体盖章单位找主办单位。

12、表里面的学年学期,应该是要填参加的活动的对应期间对吗?

答:是的,具体填写日期问题3中已经做了解答。

13、我参加的那种什么社团活动,文化活动,这个怎么提供证明 答:找当时的主办单位及组织方,参考综测评定时候的证明方式

14、形势与政策如何评定?

答:形势与政策管院所有同学都上过这门课,所以都可以填写。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15、所有的志愿活动如何证明?

答:在每次志愿活动后,青协都给加了工时,所以把志愿者证最后登记的那一页,盖有青协公章的复印作为证明材料,班长仔细核对。

16、所有的活动无法提交证明文件的同学一律不算,包括志愿证丢失的同学。

17、红歌会不算。

第五篇:“十三五”自主研修学分认定细则范文

“十三五”自主研修学分认定细则

闵行区“十三五”校本培训有5分为自主研修(个人行为)的学分。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年可以申请1个学分。自主研修的内容如下:

1.读书类:自己读书后撰写的体会文章。2.科研类:

(1)课题(已结题)------凡是参与者均可申请学分(2)论文(国家、市、区、内部刊物上已经发表的文章)

注:中学高级教师(需要完成“18”分的“中高研修”学分)科研类资料,如果准备申请中高研修(18分)学分,同名资料就不得再申请自主研修学分。

3.考察类:外出考察时撰写的报告或游记等。4.其它类: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

自主研修学分申请注意事项:

1.学分申请:同名的文章和科研资料只能申请1个学分,不得重复使用。2.学分申请分类:(1)师德与素养;(2)实践与体验。(学校负责人可以根据本人所读图书的内容进行归类)

自主研修的资料由学校负责收集、汇总、存档。学分申请需要由学校统一填写“自主研修学分申请汇总表”,将汇总表发至各学段区级校本培训管理教师的邮箱:

(1)学前:联系人吴老师,邮箱:azhen_6210@163.com;

电话:34728865-80921(2)小学:联系人龚老师,邮箱:GongJing1968@sina.com;

电话:34728865-80921(3)中学(含初中、高中、完中、九年一贯、其他/成校):

联系人贾老师,邮箱:mjxxyjjf@163.com;电话:34728865-88921

学分导入由学院发展中心教务室负责。

闵行区教育学院.教务处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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