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x公司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xx公司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我公司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计划生育的实际情况,为在全公司更好的贯彻条例,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责任制的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全公司逐级实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并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二、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一)基本指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100%;
2、信访按期结案率:100%;
3、查环查孕服务率:90%;
4、人口计生知识普及率90%;
5、长效节育率:85%(女职工);
6、综合节育率:95%(女职工)。
(二)工作指标。
按落实、责任、措施和投入“四到位”的要求,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1、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的专项档案各项数据要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实现动态管理。
2、认真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标语、牌版、电子屏等,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公司计生办做好
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3、每年积极配合公司计生办认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工作,确保服务率的顺利完成。
4、认真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矿山”活动。5、继续开展关注男性健康活动,及时按要求上报男性健康相关资料。6、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要求各种统计数据完整,准确,及时上报。
7、实行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并按月更新,数据实行动态管理。8、建立健全计生协会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按百分制量化考核,各项指标具体分值由公司计生办根据工作发展情况分年度确定,实施动态调整。
三、奖励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奖励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计生委责任人、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奖励标准
上表包括女职工的单位全面完成指标的给予额外奖励。
1、我公司计生办按照集团公司计生办要求圆满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指标,按照职工在册3000人以上,女职工在册400人以上标准执行。
2、公司所属各单位计生委责任人、专兼职工作人员按照xx计生字[2004]173号文件规定发放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津贴。500人以上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享受每月不低于60元的计划生育岗位津贴;500人以下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享受每月不低于20元的岗位津贴。
四、组织实施
每年度由公司计生办根据工作发展情况,提出《责任书》具体目标,由公司计生办与各单位签订《责任书》,年终公司计生办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兑现奖惩。
本办法(修订)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第二篇:2009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附件2:
2009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城镇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决定》和省、市、县《实施意见》精神,2009年将对松源镇所辖的社区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户籍在社区范围内的育龄人员、区域划分在社区管辖范围内行政村的育龄人员及流入社区暂住3个月以上的流动育龄人员。
二、考核指标
1、计划生育率88%(10分)。当年出生计划生育率达88%以上。考核办法:年终按实际出生人数推算,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2、政策兑现率(10分)。当年违法生育对象实际金额兑现率达75%以上。
考核办法:年终按当年违法人数确定应征收人数,按最低档征收标准计算应征收金额,以实际上交县财政专户金额推算兑现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避孕节育率(10分)。当年违法多生一胎(含以上)对象落实可靠长效节育措施70%以上,其余对象落实长效避孕措施70%以上。
考核方法:以避孕节育手术证明为准,分别每低一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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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放置宫内节育器以县指导站及县城各医院证明为准。
4、透环服务率(10分)。对9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一年两次的透环服务。
考核办法:①根据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生成的数据(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除外),结合上报的县内和外出年龄在45周岁以内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可靠长效节育措施的除外),确定应透环人数,县内透环率为100%,以县指导站、县内各医疗机构实际透环人数(要求医生签名)推算;②外出流动人口透环率为90%,以寄回一年两次的透环证明推算外出透环率。年终按综合透环率推算,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③流动育龄妇女透环通知率达90%以上。流动育龄妇女透环通知率按走访结果推算,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三、基础工作
1、目标管理责任制(3分)。成立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社区主要负责人和工作责任人的分工,有考核办法,年终有考核结果。
考核办法:社区未成立领导小组扣1分,工作职责未落实扣1分,无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各扣0.5分。
2、宣传教育(3分)。社区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村均召开育龄群众大会,宣传品发放及时。
考核办法:未召开育龄群众大会扣2分,宣传品发放不及时扣1分。
3、依法行政(3分)。无恶性案件发生,无乱收费、乱罚款、—2—
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现象。
考核办法:若在社区范围内发生因计划生育行政侵权而导致的恶性案件,年终对松源镇实行“一票否决”;出现乱收费、乱罚款、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每次扣1分。
4、基层基础建设(10分)。育龄妇女信息准确率100%;村级台帐完整、规范、变动及时,逻辑正确;生育政策、优惠政策、免费服务项目、安排生育对象、再生育审批结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等在社区和行政村公开。
考核办法:随机抽查10名育龄妇女,育龄妇女信息准确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村级帐册、月报告单变动不及时或差错每项扣0.2分,逻辑错误每差错一项扣0.2分,政务公开每缺一项扣0.5分。
5、优质服务(3分)。全程管理服务到位;育龄群众基础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育龄群众对社区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方面的满意程度达90%以上;避孕药具管理规范。
考核办法:全程管理服务不到位每例扣1分;知晓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群众满意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避孕药具库存不合理扣0.5分。
6、流动人口管理(30分)。外来育龄妇女店面登记率100%,出租房登记率95%以上;信息准确率80%;信息录入率95%;计划外怀孕核查通报率80%。
考核办法:检查时随机抽取若干名育龄妇女,店面登记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出租房登记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3—
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准确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信息录入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计划外核查通报率80%,居住在本社区三个月以上的计划外怀孕对象,核查通报率达80%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7、协会工作(3分)社区协会活动开展正常;创建一个优秀“会员之家”。
考核办法:社区协会未开展活动扣2分,无活动记录扣1分。优秀“会员之家”未创建扣2分。
8、队伍建设(5分)社区必须配齐一名专干和2名协管员,并在社区内正常上班。
考核办法:未配齐人员扣2分,工作人员上班不正常扣3分。
四、其他说明
1、本专项考核分占松源镇年终计生考核总分的30%。
2、松源镇其余考核事项按《庆元县2009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执行,占年终计生考核总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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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增强各级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减少越级上访、重信重访和集体上访,确保群众信访问题解决、消化在当地。根据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和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新的《信访条例》规定,结合我市人口计生委系统信访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
导责任目标(25分)
目标管理要求:各乡镇(办事处)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认真落实领导重视信访工作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一)乡镇(办事处)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会
议,专题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性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重大问题和突发性事件随时听取汇报。
(二)坚持领导定期接访制度。乡镇(办事处)计生办主要领导坚持每周的信访接待日制度,疑难案件实行预约接待。
(三)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亲自组织调查处理,亲自
审签查处报告,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负责,包案量不少于本级立案的40。
(四)重视信访队伍建设,乡镇(办事处)要配备适应工作任
务需要的信访工作人员(最少2人),信访办公条件和接待环境要改善,要有信访办公室,配齐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照相机、交通工具)。
二、基础工作目标(25分)
目标管理要求:各级人口计生信访部门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和内容,认真负责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一)坚持信访例会和通报制度。各乡镇(办事处)每月要参
加市计生委信访工作例会,排查不安定因素,通报信访问题和工作情况。
(二)坚持逐级上访制度。乡镇(办事处)接待受理信访问题
后与上访群众签订《处理信访问题协议书》,限期查处完结,要出具《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引导群众逐级申请复查。
(三)坚持立案查办制度。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85,年终结案率达到100。国家、省立案案件应在60天内查结报送,焦作市立案案件应在60天内查结报送;领导阅批及计生委批转要结果的案件应在30天内查结报送;特殊情况例外。
(四)坚持信息报送制度。坚持逐级每月报送排查信息,每年上报信息不少于二篇,要有一篇案例分析,重大信访问题及时报送,按时报送信访报表及分析情况和信访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坚持信访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信访登记齐全,一案一卷,内容完备,及时归档,做到规范管理。
(六)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对官僚主义、不负责任导致群众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对信访工作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信访人的,对发生重大恶性信访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越级上访控制目标(50分)
目标管理要求:严格控制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
(一)越级进京上访量不超过本级接访量的2,到省上访量不超过8,来市上访量不超过15,得15分。突破1起扣5分;
(二)没有发生重复越级上访得10分。重复京访1起扣5分,省访1起扣3分,市访1起扣2分,本市访1起扣1分;
(三)没有发生越级集体上访得10分。发生京访1起扣10分,省访1起扣8分,市访1起扣5分,本市访1起扣2分;
(四)没有上访老户得10分。被国家定为老户1人扣5分,被省定为老户1人扣3分,被市定为老户1人扣2分;被本市定为老户1人扣1分;
(五)没有发生上访滞留,接市通知后24小时内及时接回并认真处理得5分。重复滞留上访1起扣5分。
四、考核办法
本着“科学合理、易于操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平时督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自查和抽查相结合,量化比较评价和实效系统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评。
(一)以下几种情况不列入考评:
1、咨询问题的个人上访;
2、已签订《处理信访问题协议书》,在规定的查处期限内到市的个人上访;
3、以上三级认定没有道理的老户上访;
4、持下级《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要求复查的上访。
(二)结果运用
经综合考评和平时考核相结合,成绩记入年终总成绩,突出的乡镇(办事处),由市人口计生生给予表彰。排名在后2位的乡镇(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不得参加综合评先,在焦作市年终考评成绩中排名后10位的,对主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并列入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限期改变面貌。
(三)当年发生重大恶性信访案件,或被新闻部门曝光经查属实的重大信访案件,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综合评先。
第四篇:浅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改革
浅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改革
08秋行政管理
郭文浪
[摘要] 本文是通过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回顾,分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现实困境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必要性以及改革的方向、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 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制 改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通过确定责任、检查督促、考核评估等形式,促使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落实所承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的制度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无论在严格控制人口增长阶段,还是在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目标管理责任制都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可以说,无论怎样评价这项制度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作用也不为过。随着外部环境、人口形势和工作要求的变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还不能完全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历史由来和发展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是现代管理学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应用。目标管理,是发动全体职工共同参加制定目标,为完成预定目标而确定行动方针,并对成果进行严格考核的一种管理制度。目的是充分调动每一个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目标管理和基本原理,在国家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层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并根据责任目标层层检查、考核,以此作为衡量工作好坏和奖惩的依据。它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担子落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的
肩上,使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有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各级领导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
(一)起源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源于80年代我国面临的严峻的人口形势,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党、全社会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计划生育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为了努力实现既定的人口控制目标,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党委、政府的第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1991年5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写到:“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承担完成本地区人口计划的责任,实行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把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和完成人口计划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制订科学的考核标准和监督措施。这是第一次将目标管理责任制写入中央文件。
(二)发展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自实行之日起就在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中。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初期,主要的问题在于指标的设计不尽合理、考核次数过多、基层干部群众不理解等。1991年8月31日,国家计生委、国家计委、公安部、国家统计局印发了《人口计划指标口径和考核问题讨论会纪要》,初步明确了考核的指标、形式、步骤、方案等框架体系。1993年,国家计生委在总结推广山东等地的经验后,研究制定了《计划生育评估方法》、《基层人口计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计划生育评估办法》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系统明确了考核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指标体系、评估数据来源以及质量评价,操作性非常强。之后,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充实完善。2000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责任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度。2006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将对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双线考核”,扩大为对党政领导、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三线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实践证明,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是确保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实现的一个根本性措施。同时,由于目标管理所设定的指标体系具有很可的工作导向性,因此,它对于引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现实困境
新世纪以来,我国面临着比20世纪更为复杂的人口形势。今后十几年,我国人口增长的势头依然强劲,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将形成一个小高峰,近1亿独生子女陆续进入生育年龄,每年出生人口大约在1600—1700万人,净增在800—1000万人左右,呈现出“低增长率、高增长量”的发展态势。同时,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出生人口素质亟待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亟需加强。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一动摇。
但是我们也看到,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这项制度在各地的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有些地方的考核中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与人口计生部门的职责不清,责任指标分解缺乏科学性和针对性,责任难以真正落实到位。比如,就考核的组织实施主体,有的地方是党委、政府统一组织考核,有的地方是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考核,还有的地方是成立单独的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
二是一些地方考核指标要求过高,严重脱离实际情况。比如,一些工作分类量化不明显,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和工作基础差的地方一样,经济水平高的地方和经济水平低的地方一样,忽视影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多种因素,效果指标和质量指标度设计的高低对一些地方缺乏科学性论证,基层在报表上做文章,错报、瞒报、漏报、虚报的现象比较突出。
三是考核项目过多,重点不明。比如,年末考核的指标过细,既有定性指标,也有定量指标,既有加分指标,也有扣分指标,包罗万象,面面俱到。考核时,时间短,人员少,方法单一,致命实际考核中调查走访多数停留在表面层次,深入不下去,程序是走下来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由此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一方面,基层弄虚作假。基层在考核时,不管实际工作干了没有,不管有关文件出没出台,要什么有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另一方面,重点不突出。在考核的指挥棒下,上级考核什么,下级抓什么;上级考核方案要求怎么做,下级照着怎么做、实际是在培养因循守旧,循规蹈矩的工作做法,不利于探索适合自己本地特点、本地实情的工作机制。
四是考核环节、次数过多,基层负担沉重。比如,有的省、市分别考核县,市、县分别考核乡镇。对基层而言,每年省市县三级考核加起来多达6
次,还不包括单项检查考核。基层干部迎接检查考核任务重,整天忙于写材料、整资料、搞报表,许多地方把心思都放在应付检查考核上,为考核而工作,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工作落实上,基层干部群众对此有怨言。
五是指标体系设计不尽合理,过于繁杂。比如,在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初期,由于控制人口增长的任务很重,工作很艰巨,因此,把降低人口出生率作为一个主要指标来考核是必要的。随着工作的发展,一些地方人口出生率大幅度下降,总和生育率降到了较低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把人口出生率作为最重要的考核指标主不适当了。还有些地方只重视考核人口数量,而忽视工作质量,忽视群众对服务的需求,这不利于贯彻计划生育工作既要抓紧又要抓好的方针。
六是考核程序不尽合理,流程倒置。比如,按照目前的考核流程,大多是年初签订责任书,年中印发考评方案,年末出台评估标准。责任书的指标较少,考评方案的指标笼统,评估标准多而细。这样,导致年初的责任书的签订成了一种形式,降低了责任书的严肃性。年末的评估标准成了“马后炮”。基层在知道考核结果时,才知道评估标准,工作好环已成定局,即使知道一些工作落实不够好,任务完成一理想,但也来不及补缺补差,达不到指导和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目的。
七是一些地方对考核缺乏有效的监督,造成了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考核的导向上有些重视管理结果,忽视管理过程;重视控制数量,轻视提高素质;重视管理手段,忽视服务手段。基层忽视抓基础工作,抓过程监控,一味地地迎检的结果上下功夫,考核结果与真实水平有差距。有些考核指标的内涵不清,资料来源界定模糊,数出多门,难以统一口径,造成认定结果异
议,评分结果不服。
八是考核结果不兑现,影响考核的实际效果和公信力,考核结果是兑现奖惩的直接依据,考核结果只有通过兑现奖惩才能让各级组织和各级干部更深切地体会到不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严重后果和为此付出的代价,从而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自学性和责任感。对于至今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奖惩。但由于目标责任制是各级各部门都有责任,是分类分线考核,而奖惩都是以结合成绩为依据,一些地方在责任追究到人时,则过于强调方方面面客观因素,从轻从缓“一票否决”。
这些问题,影响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也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要求不相适应,必须加大力度进行改革与创新的。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改革思路和方向
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是党 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条成功经验。推进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改革创新,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进一步规范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精简责任指标,使重点更突出,要求更清楚,导向更明确。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建立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框架下来实现,引导各地更加注重利益导向,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更加注重分类指导,褒奖先进,鼓励后进,推动各地均衡发展,齐头并进。让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在新阶段更好的发挥作用。
(一)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的必要性
第一,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的重要举措。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要求改革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必须通过这项改革,解决基层普遍反映的由于考核次数过多、考核环节过多、考核指标过高带来的负担过重问题,纠正工作方法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和育龄妇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必须把群众和基层的诉求贯穿整个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把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框架下来实现,引导各地更加注重利益导向,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更加注重依法行政。
第二,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是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机制的重要内容。2008年,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了人口计生委人口宏观管理与协调的职能。中央《决定》和《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提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大任务。这些都是对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探索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把各级党政领导的注意力和全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引导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上来,提高党政领导对人口问题的重视程度和对人口计生工作重大问题的解决力度,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形成。
第三,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是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改革创新和均衡发展的迫切要求。新时期,各地在工作中普遍感觉“不少硬办法不能用、老办法不好用、新办法不够用”,迫切需要加大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的力度。
(二)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的方向
第一、加快建立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目标管理考核
评价体系。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指导思想上必须紧紧围绕趟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道路、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主线,通过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问题的自觉重视程度,进一步强化“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意识,引导党政领导把注意力放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上来,提高对人口问题的宏观决策水平,加大对人口计生工作重大问题的解决力度,逐步形成以统筹人口自身协调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导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
第二,科学合理地设置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
核指标。坚持在指标内容设置上遵循简明扼要,突出阶段性重点的原则;坚持在指标幅度设置上遵循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在考核组织上遵循简便易行,便民惠民的原则。概括起来,就是“四压”:一是把过多的考核次数压下来。对于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可以考虑不再进行一年一度的考核,根据实际情况,以三年为周期进行考核;对于基础较弱的地区,要鼓励自查、主动暴露问题,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根据自查情况进行验收,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治理。二是把过多的考核指标压下来。一般性的工作要求不应作为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要突出工作重点和解决重大问题,不要什么工作都往考核的箩筐里装,更不要因小失大。三要把过多的考核环节压下来。减少考核层级,降低考核成本。减少拉网式的面面俱到的考核。每年确定需要党政领导解决的重点内容作为评价当年工作的主要依据。四要把过高的指
标压下来。可采取地主自报、专家评估、上级综合平衡的方式设定指标值,防止各级在指标上层层加码,切实遏制基层因应付考核而带来不必要的造假,把基层的注意力引导到踏踏实实做好基础工作上来。
第四,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公信力。客观、准确地评价一个地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衡量其在考核工作任务的完成程度、工作进步程度、数据真实程度、群众满意程度,为党委、政府兑现奖惩提出依据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目的。因此,考核的指标要硬、要客观、要减少争议,不能有太主观的指标。考核评估从方案设计到结果公布,一定要公开透明,要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考核评估工作始终。要把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统计报表数据的真实作为“一票否决”的主要依据之一。考核结果兑现应奖罚并重,既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末位淘汰“,对后进单位不评先评优,对其责任人不提拔重用、甚至免职。同时,也要坚持”一票优先“,对目标责任制考核名列前茅的单位应重奖,对责任人应提拔重用。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总结和提高的过程,也是一个认识不断深化、方式不断创新的过程。需要专家学者的智慧,也需要实际部门的探索实践,只有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才能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更好地服务人口计生事业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山大学人口研究所编《南方人口》2011年第一期
2、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人口与计划生育》2010年第七期
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人口与计划生育》2010年第八期
3、《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国人口发〔2008〕21号)》内部资料
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 《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史》2007年版
5、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人口与计划生育》2010年第九期
6、国家人口计生委编《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文献》2007年版
7、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年鉴(2009)《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改革和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内部资料
目录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历史由来和发展 1
(一)起源 2
(二)发展 2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现实困境 3-6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改革方向 6-7
(一)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的必要性 8
(二)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的方向 9 参考文献
第五篇: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 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估的指导思想
考核评估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围绕 区委、政府确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依据年初签订的责任书,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决策与保障;考核相关部门履行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人口信息资源交换共享、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考核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优质服务等工作情况。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提升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考核评估的组织实施
考核评估实行“党政、人口计生、责任部门三线考核、三线计分、三线排位、综合奖惩”的办法,由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各镇、街道按照“党政线、人口计生线”实行千分制考核评估。对各责任部门实行百分制考核评估。考核评估主要采取半年、年终样本抽查、全面考核和加大平时工作情况的监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重点结合平时工作的推进、单项工作的落实、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作创新、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进行综合评估。每年9月份,按照本方案对所辖乡(街)镇进行全面考核、排出名次,并于9月底将考核情况报送 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核评估主要内容及分值
(一)党政线考核内容(370分)
1、基本人口指标(100分)。出生政策符合率控制在下达指标内。此指标为“一票否决”项,完不成指标不参与评分。
2、统筹决策(20分)。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解决人口计生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综合治理(70分)。
⑴组织公安、人口计生、土地、民政、民族宗教等相关部门开展移民地区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水平(20分)。
⑵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联系会议制度,协调各责任部门集中开展流动人口综合整治(20分)。
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完善优先优惠政策体系、少生快富“一本通”制度和督查考核工作机制,组织有关涉农部门落实“一本通”帮扶(以当年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出台优先优惠扶持政策和部门对“少生快富”户实际帮扶的落实情况为准)(20分)。
⑷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综合治理(主要看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打击“两非”工作情况,性别比趋于正常范围)(10分)。
4、依法行政(20分)。严格按照《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及公众人物违法生育,落实“一票否决”及责任追究。
5、经费保障(60分)。年本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按照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足额预算,加大优先优惠政策、经常性工作、免费技术服务、服务机构建设、流动人口专项经费等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测算人均经费投入达标和递增情况,转移支付的安排,以及村级计划生育人员报酬及时、足额落实情况等。
6、阵地、队伍建设(100分)。
⑴完成责任书下达的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任务(阵地、人员、设备落实到位);完成城市街道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口计生服务站建设任务(阵地、人员、设备)(80分)。
⑵配齐配强县、乡、村三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人员,达到网络健全、编制落实(10分)。
⑶健全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县区、乡(街)镇专兼职工作人员(10分)。
(二)人口计生线考核内容(630分)
1、宣传教育(80分)
⑴深入开展婚育文明“五级联创”和人口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包括广播电视专栏、宣传栏、文化活动、宣传教育和县、乡、村、组宣传教育网络建设等)(40分)。
⑵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城市重点户制作发放“全家福”,提高覆盖率(法律法规、优先优惠政策、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出生缺陷及避孕知识等)宣传品入户率、群众基础知识知晓率情况(30分)。
⑶人口早期教育、居家养老和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10分)。
2、行政执法(80分)
(1)依法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行政确认事项及再生育审批(15分)。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20分)。
(3)按《 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建设活动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合格村、模范村创建工作(10分)。
(4)严格按照程序处理来信来访案件(20)。
(5)严格执行“两个纪律”,开展行业作风建设和阳光计生行动,推进政务公开,畅通信访渠道(15分)。
3、技术服务及药具工作(160分)
⑴巩固和完善达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中心(站)”,街道依托社区计生服务站按要求开展工作。(按 市人口计生“示范中心(站)管理考核办法考核)(20分)。
⑵完成下达的县乡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达标任务;已完成建设的机构全面落实“四优一满意”达标认证(按认证标准考核)(40分)。
⑶完成下达的“三大工程”任务(100分)。
4、基础工作(60分)
⑴出生政策符合率为“一票否决”项,完不成指标不参与评分(20分)。
⑵统计合格率为“一票否决”项,完不成指标不参与评分(28分)。
⑶督促村居做好入户登记,采集、核实本辖区的总户数、总人口等情况,完善统计台帐,做到卡册齐全、管理规范(4分)。
⑷及时准确上报计划生育统计报表(4分)。
⑸每季度积极与卫生、民政、公安等部门沟通,建立互联互通、互惠互利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部门人口信息资源,提高人口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出生、新婚的误差(4分)。
5、综合治理(140分)
⑴移民地区综合整治效果、出生政策符合率(45分)。
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档案健全,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信息平台运行正常,信息网络畅通,信息更新及时准确;流出人口登记发证率,流入育龄妇女建档率、持证率、验证率、出生政策符合率达标(50分)。
⑶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行业履职、终止妊娠登记、信息反馈及B超管理)(10分)。
⑷“三项制度”及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宣传普及率、资格确认及信息准确率、程序合格率、资金发放兑现率达标(35分)。
6、信息化建设(70分)。
⑴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建设机制,人口设备落实到位(10分)。
⑵镇街、村居信息网络畅通,保证信息化工作正常进行(10分)。
⑶推进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完整率、准确率达标达96%;人口计生信息报送和采用率(50分)。(以 市人口计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为准)
7、计划生育协会(20分)。镇、街、村、居及行业、流动人口积聚地、百人以上企业协会组织网络健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作用,积极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服务;提高协会知晓率、会员参加活动率。
8、干部队伍培训(20分)。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率达标;技术人员能操作使用新业务适宜的相关设备(臭氧治疗仪、检验等)。
四、加分和扣分
(一)加分
⑴对内在体制、机制、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有所创新,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突破,并能为 区人口计生工作决策提供经验或引领作用的加20分;
⑵经市级推荐在市级以上有关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和重大活动中获得奖励的,分别加5分、7分、10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分别由各镇、街道进行申报,区人口计生局局务会研究确定。
(二)扣分
1、在区市安排的重要工作和考核抽查中出现较大问题、影响 区整体工作水平的扣20分。
2、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恶性事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扣15分。因工作不当造成越级上访的视情节扣10-30分。
3、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虚报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者,经查实按个案每例扣5分。
4、举报本地两个内超生,经查证属实的,一例扣5分,未如实上报的加倍扣分。
5、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中心(站)”因工作滑坡被摘牌的一个机构扣5分。
五、部门职责(100分)
(一)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和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实绩突出(30分)。
(二)建立完善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有计划并纳入部门工作加以落实(20分)。
(三)加强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人口计生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20分)。
(四)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联系与协作,在信息资源共享、综合治理、宣传教育、落实利益导向机制以及公共管理服务中协作配合好(30分)。
各责任部门部门同时参照《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及考评办法》进行考核。
六、考核奖惩
1、经综合考评,按照得分排序,并按名次给予一定奖励。
2、设单项奖 个:奖励内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移民地区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单项工作在全市乃至全区、全国名列前茅的镇、街道办事处,每个奖项各奖励3000元。
3、对本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滞后的列入下“重点管理”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完不成人口基本指标的给予“一票否决”。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陈老师www.feisuxs【feisuxs范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