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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篇:2010年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

马发﹝2010﹞5号

2010年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抓好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促进生育、节育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全面完成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省、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当前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4月10日为我镇春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月,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核心,以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为目标,以四项手术、农村二女户结扎、环孕检、打击“两非”、社会抚养费征收、计外孕引产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大干、苦干40天,确保春季服务月活动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目标任务

(一)村委会目标任务

1. 重点对象环孕检率达100%,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达100%。

2. 计外孕落实补救措施及时率达100%,杜绝计划外生育。

3. 全面完成二女户结扎等四项手术任务(四项手术总量和二女户结扎均要完成全年任务的70%)。

4.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率达100%,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验婚育证明率达100%。

5. 党员干部、富人名人和社会公众人物的计划外生育清查处理到位率达100%(含村组党员、干部)。

6. 加大社会抚养费力度,农村超生对象社会抚养费首次征收不得少于1.2万元。历年来未按标准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属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按8000元标准,2008年度按9000元标准,2009年度按10000元标准补交到县财政。补缴时间统一安排在2010年3月底结束。对征收不到位的“难点户”,要及时申请县法院“非诉”执行。

7. 扎实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B超管理、14周以上终止妊娠、引产药物管理和孕情跟踪服务”等制度。加大查处“两非”案源,力争在3月底前完成省市下达我县打打击“两非”案件任务。

8. 全面落实全员信息化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数据的采集、审核、录入、上报等工作,3月15日以前必须全面完成全员人口信息审核录入工作。

(二)镇直单位目标任务

1、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对本单位人员(含临时工或借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到位率达100%。

2、单位育龄妇女环孕检率达100%,节育措施到位率100%。

3、做好原单位楼院计划生育移交所在社区管理。

4、杜绝计划外生育。

5、继续开展对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超生清查处理。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春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月时间为40天。即从3月1日至4月10日止,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

以宣传为先导,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计生工作氛围。要利用各种宣传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突出宣传“一法三规”和中央《决定》。要求每个自然村张贴2—3条计划生育标语,确实开好群众大会,使群众及时了解这次服务活动的意义,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要全面清查四术遗留对象、环孕检漏管对象、新婚漏登对象、计划外生育对象和涉嫌“两非”行为,并全部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发动群众举报。

2、掀起服务高潮,突击攻坚阶段(3月11日至3月30日)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领导打好计划生育攻坚战。各村委会要重点抓好环孕检及四术到位,特别是二女户结扎、计外孕引产、“两非”案件的查处、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干职工(含村组党员干部、名人富人等)违纪超生人员查处等刚性工作。要结合环孕检,主攻以计划外怀孕、节育措施遗留对象为重点的清理工作,狠抓生育、节育政策到位,确保计划外怀孕对象及时落实补救措施,计划生育外出生一个不能落地,四术遗留对象要全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要对所有的持证生育对象落实一名乡、村干部作为跟踪服务管理责任人,特别是对持二胎生育证的孕妇要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以及时发现胎儿性别鉴定行为,堵住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源头。

3、扫尾补课,检查验收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

突击攻坚阶段结束后,各村委会对存在的遗留问题要进行补课,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县人口计生委要对各村委会春季服务活动的成效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计入2010年度目标考核总分。

四、工作措施

1、抓领导到位。党政一把手是春季服务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座阵指挥,带头攻坚。要加大工作力度,突出一个月,迅速掀起春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高潮,坚决完成春季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基础较差,工作较落后的乡镇,要高标准,严要求进行拉网式摸底和清查,认真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快改变计生工作落

后面貌。

2、抓督查私访。在服务活动月期间,将深入村、组、户进行督查私访,督查的情况要定期通报,并向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本次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从源头挤于统计水份,克服工作不够数字凑的虚假作风。

3、抓定期考核到位。此次活动采取经济和组织措施并举,重点从结扎、引产、一男户引产等四项手术入手,实行村干部包组、亲属联包制。镇里将视情况召开3-4次调度会议,第一次调度时间为3月6日,镇、村干部包括其亲属落实四项手术到位,否则采取停薪措施;第二次调度时间为3月15日,倒数后三位的村书记、主任、包组村干部作表态性发言;第三次调度对未完成任务且倒数的村进行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对倒数的村书记、主任、包组的村干部进行诫免。经济处罚为:结扎处罚300元/例,引产处罚400元/例,上环处罚50元/例,二女户结扎处罚2000元/例;第四次调度如能顺利完成计生四术任务,上交的罚金一并退还;如仍未完成任务,罚金没收,对倒数后三位的村书记、主任进行停职。镇干部与村干部捆绑在一起,在年终考核。具体任务见附表。

4、抓手术质量。各村委会在开展技术服务时,一定要确定四项手术质量,业务人员、技术部门要严格执行手术操作常规,严把手术技术质量关,确保每一位受术对象的身心安全,如因工作失职造成手术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凡没有技术上岗证的人员,决不能开展四项手术。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口计生春季服务月活动方案抄送:各村委会各镇直机关马圩镇党政办公室2010年2月28日印发

共印60份

第二篇:2012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丰发[2012] 号

中共澄迈县大丰镇委员会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澄迈县大丰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作业区(热作区)、场直属各单位、各科室:

《澄迈县大丰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已经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澄迈县大丰镇委员会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澄迈县大丰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2月22日印

(共印35份)

澄迈县大丰镇

2012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完成澄迈县委、县政府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确保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首要任务,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控制多胎生育,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和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澄迈县委、县政府2012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指标,推动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紧紧围绕争先进单位的目标,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人口控制计划和各项工作指标,全镇年末确保出生人口率控制在14.5‰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118以内。符合法定生育率提高到93%以上,当年结扎率达75%以上,纯女户结扎对象放置吉妮环落实避孕节育率达70%以上,长效避孕节育率达85%以上,人口统计准确率要达98%以上,孕情掌握确保3个月内孕情掌握率68%以上,6个月孕情掌握率80%,流动人口建档率要达到98%以上,流动人口查证验

证率要达98%以上,流动人口流入持证率要达78%以上,流动人口流出办证率要达70%以上。

三、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

全年工作分为动员部置,组织实施、整理总结、考核评估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召开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动员大会,对201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各作业区相关单位与镇委、镇政府签订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部署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1日—9月20日)

1、统一思想,组织全镇性的,以抓结扎措施落实为主的集中服务活动。各单位要把未落实结扎措施的对象,特别是有男有女户结扎对象列为重点对象,建立管理责任花名册,把任务分解到镇领导班子、包点科室和作业区、村(队)干部实行专人负责,做到应扎尽扎,对于女方不能结扎的动员男方结扎,或女方放置吉妮环,对于流出去的结扎对象要掌握流入地的详细地址,做好跟踪服务,做到应扎尽扎,确保当年结扎率达75%以上,杜绝多孩生育。

2、为了进一步提高长效避孕节育率,推广和应用吉妮环,鼓励未落实节育措施的纯女户落实放置吉妮环的落实率达50%以上,各单位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狠抓落实。

3、加强孕前管理,确保3个月内孕情掌握率达60%以上;6个月孕情掌握率达80%,出生实名登记掌握率达100%。

(1)确定查环查孕对象,3月底前各单位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单位所有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新婚,一孩和二孩以上没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的情况,建立健全管理花名册。

(2)开展查环查孕工作,全年查环查孕不少于4次,每季度不少一次。通过查环查孕,发现符合法定怀孕的要实行跟踪服务,确保生下来。不符合法定怀孕的对象的要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引产或人流,杜绝多孩出生。

4、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1)认真掌握孕情,做好孕情跟踪管理和服务,动员到医院分娩及实名登记申报。

(2)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严禁人为的胎儿性别B超鉴定,坚决执行凭证引产制度。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67518333,对举报者查实后 进行奖励5000元,对“两非”行为及弱、弃、残害女婴等情况,坚决查处,严惩不贷。

5、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1)各单位在4月底前,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档案,掌握流动人口,流入和流出的情况,特别是流入和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要达98%以上。

(2)开展查验办证服务活动,确保查证验证率达98%以上,对流入持证率要达78%以上,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办证率要达70%以上,对没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要列入重点管理对象,跟踪服务管理,建立管理档案、定期进行孕情检查,动员办理婚育证明,办

证率达70%以上。

(3)加大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力度,流动人口必须做到“六个一”,留下一个通讯录,掌握流入现居住一个详细地址,落实一项节育措施,每季度进行一次孕情检查反馈,建立一个完整管理档案,办理一个流动人口婚孕证明,每季度进行一次信息交流。

6、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1)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为切入点和“关爱女孩”行动等宣传访谈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育龄群众学习中央的《决定》精神和人口基础知识二次讲座,在群众中宣传《决定》精神使中央《决定》的主要精神深入人心。

(2)开展宣传访谈活动(每季度一次),访谈对象主要是新婚户、一孩户、孕产户、结扎户、计生困难户,访谈率要达到100%,并建立访谈记录档案。

(3)要在“世界人口日”、“世界艾滋病纪念日”、“男性健康日”举行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切实开展计划生育“三下乡”活动。

(4),巩固校园人口计生文化建设,开展青春期宣传教育,举办一场中学生知识讲座。

(5)全面清理优化户外宣传环境。镇政府所在地建有人口计生宣传一条街,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段竖立起大型的人口计生宣传牌,全面规范人口计生宣传“三栏”内容和宣传标语。

7、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确保完成县下达我镇的征收任务。各

单位要摸清本单位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名单,把任务分配落实到每个干部并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

8、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根据《中共澄迈县委办公室文件》澄办发([2011]8号)中共澄迈县委办公室、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澄迈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精神为依据标准征收。

(三)整理总结价段(9月21日—10月10日)

1、对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进行统计(9月21日—10月7日)10月7日前上报本统计数据。

(四)考核评估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

1、镇政府制定年终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进行考核,由镇计生办牵头抽调各科室人员和各区计生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单位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指标情况考核和评估。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1、继续推行镇领导班子分片包干责任制,镇包点领导,各单位书记、主任是本辖区的第一责任人,包点科室、区村(队)干部计生员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明确责任,抓好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其任务是:(1)坚决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的计划生育工作部署。(2)负责抓好本辖区“四术”措施的落实,做好“四术”对象的思想动员工作,并送往医院落实措施。(3)实行“四术”落实措施经费包干。具体

补助的方法:①、落实结扎1例补助1300元(其中:对象营养费1000元,工作费用200元,油料费100元);②、人流1例600元(其中:对象营养费300元,工作经费200元,油料费100元);③、引产1例补助1000元(其中:对象营养费700元,工作经费200元,油料费100元);④、禁忌症放置吉妮环1例补助600元(其中:对象营养费300元,工作经费200元,油料费100元),工作费用原则上由包点领导掌握,使用公车的从以上相应各项经费中扣减油料100元。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镇政府规定的营养费补助标准补助给受术者。(4)各单位每月要按时召开计划生育例会,各包点领导必须亲自参加,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查孕工作,提高孕情掌握率,对瞒报、漏报孕情一次的,镇政府要对该单位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出现两次以上的镇政府将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资格,辞退计生员,扣落包点该区的镇领导下乡费用200元。(5)负责做好重点管理对象建档造册,每季度开展一次访谈活动工作,并做好访谈记录。(6)抓好包点片区的宣传工作,组织学习中央《决定》的精神,学习人口基本知识,提高育龄群众的计生知识知晓率。(7)完成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任务。

2、实行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作业区书记、主任,区、村(队)干部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最基层、最直接的领导骨干,是本单位的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不得瞒报、错报、漏报,要提供人口信息数据和指导计生员做好本单位的生育服务证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3、各作业区计生员、专干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要做到“脚勤”、“嘴勤”、“手勤”,掌握本单位的基本情况,认真核实,按时上报计生数据,要及时申报和发放生育服务证。

(二)制定利益导向机制

1、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发证之日起,除县的奖励外,镇政府一次性奖励1000元。

2、农村二孩纯女户夫妻在最小孩子三周岁内在本县计划生育手术落实点落实结扎手术的,除县委、县政府一次性奖励30000元外,镇委、镇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不含剖腹产结扎对象)。

3、农村二孩有男户夫妻在本县计划生育手术落实点落实男性绝育手术的,除县委、县政府一次性奖励3000元外,镇委、镇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4、每完成1例二纯女户结扎,镇委、镇政府奖励给包点科室、作业区工作活动经费3000元。

5、扶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困难户,从生活生产上给予扶助。

6、户籍在本辖区的已婚育龄妇女,外出打工的一定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每例奖励区、村(队)干部20元,其本人30元。

7、在省、县抽查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基础知识时,答对的已婚育龄夫妇的每次奖50元。

(三)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1、要充分配齐村级干部队伍,确保村村有人抓。充分发挥区、村(队)干部的作用。

(四)加大经费投入

按人均40元的标准,筹措资金投入计划生育工作。

(五)坚持督查制度

镇计生办负责对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单位做好计生工作,对没有完成工作的单位,计生办要及时找出原因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计生办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六)强化考核和检查

全年分为二次抽查考核,即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主要对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指标进行考核,在每次考核中,成绩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单位,由镇委、镇政府给予表彰,成绩排名倒数第一、二、三名,由镇党委对主要领导诫免谈话。

(七)奖 惩办法

1、被省、县抽查考核的作业区,阶段性考核镇成绩排名在全县前三名的,镇委、镇政府奖1000元。

2、全年评先进单位3名,第一名奖励5500元、第二名奖励4500元;第三名奖励3500元。

3、先进个人8名,其中计生员3名,每人奖600元。

4、完成当年结扎及时率达100%的单位给予奖励1000元(注:本单位须有结扎对象三例以上)。

5、处罚办法

(1)各作业区计生员连续二个月不按规定时间送报表的由镇分管领导找其谈话,全年累计三个月的,由镇政府对该计生员进行辞退处理。

(2)各作业区在人口统计中出现漏报瞒报出生1人,镇政府对该作业区进行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漏报二人以上的免去所在村、村(队)干部,辞退该区计生员。

(3)凡出现有男有女户多孩生育的,该作业区、村(队)干部、计生员,本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

(4)因被抽查考核作业区的原因造成全镇在全县阶段性或年终考核评比成绩排在全县倒数三名的,镇政府对被抽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本不得评为先进单位。作业区书记、主任由镇委追究其领导责任,是镇包点领导的,由镇委报县委处理。

第三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争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模范学校,确保完成本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全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源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争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模范校总揽全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要任务,牢固确立以人为本和改革创新观念,促进我校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确保完成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推动我校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1、符合政策生育:本校教师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100%。

2、节育“三查”:当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0%以上,40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按要求参加两次“三查”,参查率达95%以上,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体检。

3、宣传教育:有宣传资料,有宣传专栏,对干部职工培训,有宣传报道,“关爱女孩”行动落实。

4、报表准确及时,管理对象个人信息档案齐全,目标管理责任

落实,由专人负责。

5、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落实。

6、建立工作联系、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全县、全镇计划生育活动。

三、工作措施

1、凡聘用的教职工,需持婚育证明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已婚育龄妇女同时出具节育措施证明,[一孩的要有上环证,二孩的要有结扎证(40岁以上的可有上环证)],属未婚的要与学校签订晚婚晚育协议。

2、提倡晚婚晚育(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优生优育;结婚登记后一周内应向所在部门报告,并持结婚证、户口本到学校造册建档,自觉执行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3、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的,应提前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生育,一般间隔期间应当在五周年以上,否则学校给予适当的罚款。

4、持生育证怀孕后,由于各种原因需终止妊娠的,应事先征得学校及上级业务部门同意(紧急情况除外),再怀孕时持《计划生育服务证》按相关规定重新办理生育证。

5、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男教工配偶),生育一孩的,产后满三个月(剖宫产的满半年)应首选上环;已生育二个子女的一方应首选结扎。如有特殊情况不宜上环或双方不宜结扎的必须出具医院的证明,经双方所在单位担保,校计生办批准后可采取其它节育措施。

6、教职工按规定休婚假、产假、哺乳假或计划生育假应事先向所在单位申请,经批准后报学校备案。

第四篇:中心小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猪场坪乡中心小学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本方案。

一、强化领导责任,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学校校长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学校副校长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具体抓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定期向教辅站通报。

2、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与流动人口户籍地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入托、入学服务工作。教师出租房屋给他人居住的,要严格实行出租登记报告制度,除到当地机关登记报告外,还需报乡教辅站备案。若出租人不按要求登记报告造成承租人政策外生育的,由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出租人进行处罚,由人口计生部门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处罚。

3、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高年级要认真开展卫生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上好人口理论教育和青春期教育课,确保每年不少于两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卫生健康知识讲座或常识课,并做到有教材、有师资、有教案。广大教师要将计生知识有机地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之中,使广大青少年学生能受到经常性的人口教育。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把计生政策宣传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多种宣传渠道,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计划生育氛围。

二、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管理

1、落实计生工作月报制度。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必须及时掌握本单位教职工的婚姻、生育、节育、环孕检等动态信息。要建立计生对象档案和育龄妇女的管理资料及环孕检工作记录,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弄虚作假。

2、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学校校长要与教师签订责任书,做到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凡计生工作出现失误而影响全乡计划生育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健全教职工计划生育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建立和规范工作,做到计生工作档案齐全。主要台帐包括:计生工作文件政策、计生工作组织机构、计生工作计划、计生工作责任书、计生工作合同书、计生工作宣

传教育材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教职工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未婚男女青年登记表、已婚未育夫妇登记表、已婚生育夫妇登记表、环孕检对象情况登记表、计生工作信息通报表。

三、狠抓关键环节,坚决落实计生工作措施

1、严格把好晚婚晚育和婚后生育关。学校教职工必须依法登记结婚,按规定依法生育,办理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并报学校审核备案,确保新婚办证率、持证生育率达100%。并提倡教职工实行晚婚晚育。

2、严格抓好已婚育龄妇女的环孕检工作。①已生育子女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女教职工和男教职工配偶,女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都要参加环孕检工作。②长期病休、脱产进修等人员都要按时参加环孕检工作。③已婚育女教职工或男教职工配偶外出不在本市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地计生服务站或到现居住地县级以上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或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参加环孕检。凡到现居住地所在县计生服务站或医疗卫生机构参检的,要一年四次将现居住地县级以上计生服务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寄回现在单位。并根据实际需要,每年至少一次回来接受单位目测。④环孕检每季度一次,全年计4次。⑤环孕检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部署,与当地计生服务站联系后通知有关对象,学校计生干部要负责督促到位。⑥环孕检对象一律凭《生殖健康服务证》或《环孕检证》《结婚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乡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⑦每次环孕检结束后,学校要将环孕检情况(已参检人员和未参检人员名单,并附已参检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证明)报乡计生服务站。⑧要重点加强对未到站环孕检对象的分析与管理。各学校对确实无法到站的环孕检对象,须列出名单,标明其具体去向,联系方式,未到站原因,并将名单分别报送乡教辅站及乡计生服务站。⑨对不按照规定参加环孕检的育龄女教职工和男教职工不按时提供配偶环孕检证明的,要采取行政措施,强制其接受环孕检管理,确保环孕检到位率达到100%。

通过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确保教育系统出生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综合避孕节(绝)育率达100%,杜绝早婚早育、政策外生育现象发生,使全体教职工在全乡计生工作中都能起到表率作用。

3、切实做好长效避孕节(绝)育措施工作。①已婚育的女教职工和男教职工配偶生育后必须在90天内落实长效避孕节(绝)育措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要达100%。②凡是已落实节(绝)育措施的对象,需将计生部门出具的节(绝)育证明复印件交单位备案。无有效证明备案的视为未落实。③因患有

节(绝)育手术相对禁忌症需要暂缓落实手术的对象,应向学校提供乡计生服务站或县级医疗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归档备查。④因患有节(绝)育手术绝对禁忌症需要采取其他避孕方法的对象,一要向乡计生服务站和学校提供有效证明;二要与学校、乡计生办签订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协议。

四、建立考核制度,坚决实行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

1、学校在年底将组织人员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状进行考核。

2、对未完成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未达标的;不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职工出现违法生育情况的;在人口与计划生育中,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违法乱纪,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猪场坪乡中心小学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五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倒计时实施方案

荔人领办发[2011]4号

××县201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倒计时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推进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确保2011人口计生工作实现“双降”目标,经研究,决定从7月25日起,在全县开展人口计生工作最后倒计时冲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意见》要求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降低生育水平、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为实现目标,以宣传《意见》为载体,突出抓好消化手术库存、清理政策外怀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务求实效,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年终所有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常住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3‰以内,分别降低0.3个千分点以上,在最后2个月里,各乡(镇)要将未术对象、政策外怀孕对象 1

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宣传、行政、经济、法律以及村民自治等手段,督促其限期作术和采取补救措施。

2、确保年终所有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6%以上,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7.5%以上,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7%以上;各乡(镇)务必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抓好源头管理,摸清、摸准政策外怀孕和重点监控对象的去向,重点进行管理和跟踪,实行“一对一”的跟踪监控,对政策外怀孕对象要做到不作术不放过,不采取补救措施不放过,不摸准去向不放过。确保最后时间里不出现政策外生育。

3、确保手术库存消化到最低限度,各乡(镇)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加大手术库存清理力度:一是各乡(镇)要对历年来应术未术对象要全面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活动,力争做到“零”库存的消化;二是对剖宫产已满6个月的并要求作女扎的对象各乡(镇)及时统计到县局,由县局与州指导所对接安排医生到我县统一作术,对在我县不能作补救术的对象,送到独山或州作术的,县每例补助1500元。三是对流出未术的对象要摸清具体的流出地点及原因,在7月30日前报到县人口计生局后统一采取应对措施;四是对确有禁忌症的对象要全部复查,能作术的作术,不能作术的要出具近期的禁忌证明;五是从7月25日起,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库存消化进度表》的上报,上报时间为每周周五下午4时前(邮箱:lbjsjbgs@163.com;联系人:姚建祝),做到手术库存例数个案清楚,原因清晰。对因措施不力、手术库存量没有下降的乡(镇)将进行全县通报,并纳入年终手术落实率计入考核成绩;六是县局将加大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不定期深入各乡(镇)、村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有效防止假手术、假证件、假数字行为发生。

4、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各乡(镇)要坚持“标准不降、程序规范、票据统一”的原则,确定最低起征标准,采取行之有效措施,依法加强征收力度,确保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60%以上,征收面达100%。对历年拖欠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达20%以上,并完成县下达的征收任务,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完成任务的乡(镇)严格落实相关责任追究,与年终考核挂钩。

5、确保今年各项专项工作及指标任务完成。各乡(镇)要对照州、县的考核要求,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做到各专项资料、指标任务能争取不该丢分的不丢,确保全县到年终各项指标任务达省、州要求,各专项资料取得更好的成绩。

三、时间安排

本次工作安排从7月25日开始,9月20日结束,大体上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摸清底数,营造声势(7月25日至7月30日)

1、各乡(镇)要召开到村组到群众的宣传动员大会,学习《意见》精神,分析当前形势,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倒计时工作实施方案。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意见》精神和内容,使广大群众了解我省目前的人口形势、现行生育政策、奖励优惠、处罚政策、避孕节育等知识,广泛宣传现行生育政策的严格执行情况,使广大群众认识到认真做好避孕落实措施和严肃处理违法违纪生育的必要性,形成强大的依法依纪开展工作的舆论声势。

3、各乡(镇)要组织计生专干认真核准好未术对象、政策外怀孕对象名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名单,确保不漏一个对象,同时要将工作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第二步,进村入户,扎实工作(8月1日至8月31日)各乡(镇)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集中人员、时间和精力,采取过硬措施,组成宣传动员工作组,进村入户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务求本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步,查缺补漏,统一督查(9月1日至9月20日)组织人员对工作开展的实际效果进行认真自查,首先由各乡(镇)经自查达标后,再由乡(镇)向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呈报书面达标验收报告,县人口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统一进行检查验收。根据各乡(镇)验收情况,综合评估达到目标要求的;年终考核给予加分并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给予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仍整改不到位的列为“重点管理乡镇”,年终实行“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此次工作倒计时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为此,县里成立倒计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稠彪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雷白光、县政府副县长朱丽琼担任,由计生、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督促、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口计生局,负责本次倒计时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要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确保倒计时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并将倒计时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把这次倒计时工作作为全面完成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关键来抓。

2、加强督查,强化调度。最后2个月时间里,县领导小组要实行分片指导,督查检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工作过错问责,督查中凡发现因工作不力,导致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或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凡查出任务未分解、责任未落实、任务完成情况未公示的乡(镇),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查出有弄虚作假、上报数据不实的乡(镇)实行限期整改,对相关领导和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狠抓落实,力促成效。各乡(镇)要克服说得多、做得少、叫得凶、抓得松、上面热、下面冷的现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坚决反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县人口计生局班子成员和干部要下到所联系的乡(镇)督促抓好工作。要坚持既抓紧又抓好的原则,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在方式方法上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避免“一刀切”,防止损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4、抓住典型,教育群众。要加大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先进模范人物的宣传,同时重点揭露曝光情节恶劣的反面典型。要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实现“双降”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口计生倒计时实施方案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7月25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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