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医院等级评审基本资料(医技部分)
医院等级评审基本资料(医技部分)
一、药剂科
1.《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资料本。
2.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活动、工作制度及会议记录本。
3.药品管理制度记录本:包括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采购制度、药品贮存管理规定等。
4.药学人员三基训练及继续教育记录本。
5.药品引入及退出制度,《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6.处方点评记录,干预措施与落实情况记录本。
7.药物安全性监测记录(药物配伍禁忌、用药失误、滥用药物)
8.抗菌素管理记录(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定期监测和调查评价记录、对抗菌药物过度使用
干预和改进)
9.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情况和培训资料、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情况记录。
10.临床药师工作与管理制度,查房,会诊记录,典型病例分析报告。
11.特殊药品应用的管理程序与制度。
12.药事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药品质量监控工作记录与检验记录。
13.完善的药品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二、医学影像科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放射诊疗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医技人员上岗合格证。
3.临床随访、定期质量评价、持续改进记录。
4.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参加临床科室阅片和讨论记录。
5.放射诊疗和放射安全管理(放射废物处理)制度与程序。
6.放射事件的应急预案。
7.环境防护达标情况、辐射安全许可证。
8.上级管理部门对环境与设备检测报告。
9.放射防护培训记录。
10.操作人员定期健康检查体检记录。
11.设备专人定期保养、维护、检测记录(开、关记录,故障记录,检修记录)。
三、检验科
1.《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资料。
2.对床旁检验与临床实验室相关项目常规检验方法定期对比记录。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规程。
4.实验室标本处理消毒制度、规程。
5.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记录(内容、参加人员签名、考核等记录)
6.防止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7.对腐蚀药、易燃易爆物、毒性试剂专人保管使用制度。
8.检测系统(仪器设备、试剂、标准品)校准程序及记录。
9.强制性年检仪器设备的年检记录。
10.对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校准记录。
11.标本接受SOP文件及记录。
12.不合格标本接收SOP文件及记录(包括申请单、标本量、时间)。
13.门诊标本采集宣传资料。
14.生化、临检、免疫、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室内质控SOP文件及质控记录。
15.项目失控分析、处理记录。
16.科室负责人检查记录。
17.质控数据、图表、原始记录分析、处理记录(保存3年)。
18.室间质控不合格项目分析、处理程序、改进措施(合格率及证明文件)。
19.实施“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报告审核记录
四、病理科
1.、《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
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资料。
2、开展病理诊断服务项目的目录。
3、对不具备项目开展条件而临床有需求的部分项目,有外送定点医院服务及相
关记录。
4、病理质量管理制度及记录。
5、病理组织诊断和快速诊断的规范及记录。
6、标本保存管理的规范、标本核对制度及执行情况及记录。
7、检查申请单相关的记录及资料。
8、病理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具有严格审核制度及记录。
9、病理科是否具备相应的保存条件。保存期限是否达标及记录。
10、标本的处理、环境保护及人员防护相关规定及记录。
五、输血科
1、《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用)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等有关法律和规范等资料。
2、输血科为临床提供的服务项目。(24小时用血的服务、成分输血服务、治疗
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服务)
3、检查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
4、输血质量监测督改职责、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与规范的执行情况记录。
5、开展成分输血情况情况。
6、输血前检查项目齐全、审批、核对流程规范及记录。
7、急诊用输血的规定和程度及记录。
8、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
9、血液入库、核对、交叉配血与发出库的技术操作规程和登记。
10、血液在专用冰箱贮存情况及消毒,细菌培养记录及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11、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制度及记录。
12、履行用血报批手续,执行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及记录。
13、完善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的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及记录。
六、手术室
1、《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卫生部2010年《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和建
设部GB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及资料。
2、手术室的保洁工作规定及记录。
3、接台手术之间的环境卫生规定及记录。
4、洁净手术部空气消毒设备的维护、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记录。
5、医疗废物及特殊感染手术术后处理规定及记录。
6、各专业手术工作流程与质量标准,落实情况及记录。
7、针对不同患者开展多形式的术前访视项目及记录。
8、手术部位识别标志制度,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9、维护手术间无菌环境有关规定及记录。
10、各类仪器设备的操作流程及指引。
12、各类手术配合流程及指引。
13、手术室工作人员标准预防原则及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及执行情况记录。
七、供应室
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清洗消毒及清
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及广东省《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审核验收标准》和《广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评价指南》等相关法规资料。
2、消毒供应中心统一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及记录。
3、对工作效率进行定期统计与分析记录。
4、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组织和主管部门,人员培训及配备情况记录。
5、消毒供应中心建立设备的质量管理.维护和监测制度及相关记录。
6、消毒供应中心建立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7、消毒供应中心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8、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质量追溯,并定期分析效果及记录。
9、消毒供应中心设备管理、器械管理规定。
10、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与预案处理程序、科室联系制度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相关
制度。
11、建立非惩罚性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12、去污区质量管理落实。污染物品能及时回收。污染物品回收保持密闭。
13、包装区实行组合/包装检查双人复核制及记录。各种手术器械包装指引和质
量要求,各类器械包装质量管理的制度。
14、无菌物品发放记录;(无菌物品存放情况)。
15、洗消毒监测资料,监测方法及结果记录。
16、灭菌监测记录;不合格灭菌物品记录情况记录。
17、灭菌物品追溯与召回的制度。
八、营养科
1、《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资料。
2、专职营养师及相关的专业人员情况记录。
3、开展住院患者医学营养治疗工作情况记录。
4、指导并开展肠内营养液配制情况及记录。
5、参与肠外营养支持治疗方案的设计情况及记录。
6、开展营养风险筛查和营养评定工作情况及记录。
7、营养科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8、制定“住院病人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及执行情况记录。
9、营养医师参与⑴医疗工作:查房、会诊、门诊;⑵教学工作:完成本专业学
生授课及实习带教工作、承担进修带教工作;⑶科研工作:开展临床营养科研工作;⑷科普工作:开展营养学、临床营养学宣传工作;⑸继教工作:参加国家级、省市级学术活动记录。
10、营养师参与会诊记录。
11、住院病人就餐率、治疗膳食就餐率,患者满意率等问卷调查记录。
九、血透室
1、查阅排班记录本,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2、培训登记本。(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3、设备配置齐全,运行情况登记本。
4、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包括医疗制度、护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
度、人员培训制度、水处理间制度、设备维护制度、感控制度、应急预案制度、透析液配制室制度、复用室制度、库房制度等。
5、对于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新入患者或由其它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6、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乙肝和丙肝标志物检测记录。
7、每月对透析室空气、物品表面和工作人员手病原微生物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8、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记录本;
9、按设备要求每1~3个月对水处理机和供水管路进行消毒和冲洗,并检测残余
浓度记录;
10、每次透析结束后,对透析单元内透析机等设备消毒,对透析单元地面进行清
洁等记录;
11、透析用水定期监测记录。
12、每月一次反渗水及透析液细菌培养,每季度一次反渗水及透析液内毒素监测
记录。
13、透析液质量定期监测记录。
14、《透析器(滤器)复用知情同意书》;
15、透析器复用前经过总血室容积测定、破膜实验记录。
16、复用透析器标识内容齐全(姓名、性别、年龄、住院或门诊号、透析器型号、复用日期、复用次数、操作人员或编号)。
17、复用透析器使用前常规进行消毒剂残余量检测记录。
十、高压氧
1、《医用氧舱使用证》,严格执行《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医用空气加
压氧舱》、《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资料。
2、氧舱设备使用证,配套压力容器有效的检测证等资料。
3、一年及三年期氧舱定期检验是否实施,定期检验报告记录。
4、制定高压氧治疗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治疗登记记录;
5、每半年实施一次消防及应急抢救演练并详细记录。
6、制定与执行医用氧舱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各类
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
7、严格掌握高压氧治疗的适应证,禁忌证,严格执行医师的诊疗方案与医嘱,有完整的工作流程及记录。
十一、介入室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资料。
2、依法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放射工作人
员上岗证等。
3、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维修保养记录。
4、辐射防护用品是否完善,工作人员上岗有否按照国家规定记录辐射接受剂量
并记录。
5、医护人员数与功能任务是否匹配,岗前培训及有关资料和记录。
6、住院病历,按《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重点检查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及
记录。
7、手术医师和手术的审查、批准制度。分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8、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9、三级医师责任制落实情况,病房的护理管理情况。
10、介入诊疗器材登记制度,保证器材来源可追溯。
11、术前讨论记录本。
第二篇:二甲评审 医技科室 基本资料(医技部分)
医院等级评审基本资料(医技部分)
一、药剂科
1.《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资料本。
2.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活动、工作制度及会议记录本。
3.药品管理制度记录本:包括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采购制度、药品贮存管理规定等。4.药学人员三基训练及继续教育记录本。5.药品引入及退出制度,《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6.处方点评记录,干预措施与落实情况记录本。
7.药物安全性监测记录(药物配伍禁忌、用药失误、滥用药物)
8.抗菌素管理记录(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定期监测和调查评价记录、对抗菌药物过度使用干预和改进)9.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情况和培训资料、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情况记录。10.临床药师工作与管理制度,查房,会诊记录,典型病例分析报告。11.特殊药品应用的管理程序与制度。
12.药事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药品质量监控工作记录与检验记录。13.完善的药品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二、医学影像科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放射诊疗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医技人员上岗合格证。3.临床随访、定期质量评价、持续改进记录。
4.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参加临床科室阅片和讨论记录。
5.放射诊疗和放射安全管理(放射废物处理)制度与程序。6.放射事件的应急预案。
7.环境防护达标情况、辐射安全许可证。8.上级管理部门对环境与设备检测报告。9.放射防护培训记录。
10.操作人员定期健康检查体检记录。
11.设备专人定期保养、维护、检测记录(开、关记录,故障记录,检修记录)。
三、检验科
1.《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资料。2.对床旁检验与临床实验室相关项目常规检验方法定期对比记录。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规程。4.实验室标本处理消毒制度、规程。
5.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记录(内容、参加人员签名、考核等记录)6.防止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7.对腐蚀药、易燃易爆物、毒性试剂专人保管使用制度。8.检测系统(仪器设备、试剂、标准品)校准程序及记录。9.强制性年检仪器设备的年检记录。
10.对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校准记录。11.标本接受SOP文件及记录。
12.不合格标本接收SOP文件及记录(包括申请单、标本量、时间)。13.门诊标本采集宣传资料。
14.生化、临检、免疫、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室内质控SOP文件及质控记录。15.项目失控分析、处理记录。16.科室负责人检查记录。
17.质控数据、图表、原始记录分析、处理记录(保存3年)。
18.室间质控不合格项目分析、处理程序、改进措施(合格率及证明文件)。19.实施“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报告审核记录
四、病理科
1.、《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资料。
2、开展病理诊断服务项目的目录。
3、对不具备项目开展条件而临床有需求的部分项目,有外送定点医院服务及相关记录。
4、病理质量管理制度及记录。
5、病理组织诊断和快速诊断的规范及记录。
6、标本保存管理的规范、标本核对制度及执行情况及记录。
7、检查申请单相关的记录及资料。
8、病理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具有严格审核制度及记录。
9、病理科是否具备相应的保存条件。保存期限是否达标及记录。
10、标本的处理、环境保护及人员防护相关规定及记录。
五、输血科
1、《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用)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等资料。
2、输血科为临床提供的服务项目。(24小时用血的服务、成分输血服务、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服务)
3、检查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
4、输血质量监测督改职责、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与规范的执行情况记录。
5、开展成分输血情况情况。
6、输血前检查项目齐全、审批、核对流程规范及记录。
7、急诊用输血的规定和程度及记录。
8、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
9、血液入库、核对、交叉配血与发出库的技术操作规程和登记。
10、血液在专用冰箱贮存情况及消毒,细菌培养记录及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11、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制度及记录。
12、履行用血报批手续,执行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及记录。
13、完善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的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及记录。
六、手术室
1、《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卫生部2010年《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和建设部GB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及资料。
2、手术室的保洁工作规定及记录。
3、接台手术之间的环境卫生规定及记录。
4、洁净手术部空气消毒设备的维护、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记录。
5、医疗废物及特殊感染手术术后处理规定及记录。
6、各专业手术工作流程与质量标准,落实情况及记录。
7、针对不同患者开展多形式的术前访视项目及记录。
8、手术部位识别标志制度,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9、维护手术间无菌环境有关规定及记录。
10、各类仪器设备的操作流程及指引。
12、各类手术配合流程及指引。
13、手术室工作人员标准预防原则及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及执行情况记录。
七、供应室
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清洗消毒及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及《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审核验收标准》和《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评价指南》等相关法规资料。
2、消毒供应室统一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及记录。
3、对工作效率进行定期统计与分析记录。
4、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组织和主管部门,人员培训及配备情况记录。
5、消毒供应中心建立设备的质量管理.维护和监测制度及相关记录。
6、消毒供应中心建立工作计划与总结。
7、消毒供应中心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8、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质量追溯,并定期分析效果及记录。
9、消毒供应中心设备管理、器械管理规定。
10、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与预案处理程序、科室联系制度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相关制度。
11、建立非惩罚性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12、去污区质量管理落实。污染物品能及时回收。污染物品回收保持密闭。
13、包装区实行组合/包装检查双人复核制及记录。各种手术器械包装指引和质量要求,各类器械包装质量管理的制度。
14、无菌物品发放记录;(无菌物品存放情况)。
15、洗消毒监测资料,监测方法及结果记录。
16、灭菌监测记录;不合格灭菌物品记录情况记录。
17、灭菌物品追溯与召回的制度。
八、营养科(总务后勤科)
1《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资料。
2、专职营养师及相关的专业人员情况记录。
3、开展住院患者医学营养治疗工作情况记录。
4、指导并开展肠内营养液配制情况及记录。
5、参与肠外营养支持治疗方案的设计情况及记录。
6、开展营养风险筛查和营养评定工作情况及记录。
7、营养科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8、制定“住院病人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及执行情况记录。
9、营养医师参与⑴医疗工作:查房、会诊、门诊;⑵教学工作:完成本专业学生授课及实习带教工作、承担进修带教工作;⑶科研工作:开展临床营养科研工作;⑷科普工作:开展营养学、临床营养学宣传工作;⑸继教工作:参加国家级、省市级学术活动记录。
10、营养师参与会诊记录。
11、住院病人就餐率、治疗膳食就餐率,患者满意率等问卷调查记录。
九、血透室
1、查阅排班记录本,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2、培训登记本。(在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3、设备配置齐全,运行情况登记本。
4、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包括医疗制度、护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水处理间制度、设备维护制度、感控制度、应急预案制度、透析液配制室制度、复用室制度、库房制度等。
5、对于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新入患者或由其它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6、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乙肝和丙肝标志物检测记录。
7、每月对透析室空气、物品表面和工作人员手病原微生物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8、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记录本;
9、按设备要求每1~3个月对水处理机和供水管路进行消毒和冲洗,并检测残余浓度记录;
10、每次透析结束后,对透析单元内透析机等设备消毒,对透析单元地面进行清洁等记录;
11、透析用水定期监测记录。
12、每月一次反渗水及透析液细菌培养,每季度一次反渗水及透析液内毒素监测记录。
13、透析液质量定期监测记录。
14、《透析器(滤器)复用知情同意书》;
15、透析器复用前经过总血室容积测定、破膜实验记录。
16、复用透析器标识内容齐全(姓名、性别、年龄、住院或门诊号、透析器型号、复用日期、复用次数、操作人员或编号)。
17、复用透析器使用前常规进行消毒剂残余量检测记录。
十、高压氧舱室
1、《医用氧舱使用证》,严格执行《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资料。
2、氧舱设备使用证,配套压力容器有效的检测证等资料。
3、一年及三年期氧舱定期检验是否实施,定期检验报告记录。
4、制定高压氧治疗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治疗登记记录;
5、每半年实施一次消防及应急抢救演练并详细记录。
6、制定与执行医用氧舱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
7、严格掌握高压氧治疗的适应证,禁忌证,严格执行医师的诊疗方案与医嘱,有完整的工作流程及记录。
以上资料盒准备内容供参考,各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资料和内容(只增不减)。
第三篇:医院等级评审基本资料手术室、供应室
医院等级评审基本资料
六、手术室
1、《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卫生部2010年《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和建设部GB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及资料。
2、手术室的保洁工作规定及记录。
3、接台手术之间的环境卫生规定及记录。
4、洁净手术部空气消毒设备的维护、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记录。
5、医疗废物及特殊感染手术术后处理规定及记录。
6、各专业手术工作流程与质量标准,落实情况及记录。
7、针对不同患者开展多形式的术前访视项目及记录。
8、手术部位识别标志制度,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9、维护手术间无菌环境有关规定及记录。
10、各类仪器设备的操作流程及指引。
12、各类手术配合流程及指引。
13、手术室工作人员标准预防原则及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及执行情况记录。
七、供应室
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清洗消毒及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及广东省《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审核验收标准》和《广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评价指南》等相关法规资料。
2、消毒供应中心统一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及记录。
3、对工作效率进行定期统计与分析记录。
4、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组织和主管部门,人员培训及配备情况记录。
5、消毒供应中心建立设备的质量管理.维护和监测制度及相关记录。
6、消毒供应中心建立工作计划与总结。
7、消毒供应中心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8、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质量追溯,并定期分析效果及记录。
9、消毒供应中心设备管理、器械管理规定。
10、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与预案处理程序、科室联系制度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相关制度。
11、建立非惩罚性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12、去污区质量管理落实。污染物品能及时回收。污染物品回收保持密闭。
13、包装区实行组合/包装检查双人复核制及记录。各种手术器械包装指引和质量要求,各类器械包装质量管理的制度。
14、无菌物品发放记录;(无菌物品存放情况)。
15、洗消毒监测资料,监测方法及结果记录。
16、灭菌监测记录;不合格灭菌物品记录情况记录。
17、灭菌物品追溯与召回的制度。
第四篇:医院等级评审必备资料(护理部分节选)
医院等级评审必备资料(节选的护理部分)
十一、护理
(一)护理管理组织体系
1、四项内容 护理分级管理
责任制护理(包干到床位)4张/人 整体护理 优质护理示范工程
2、岗位说明书
3、制定实施方案
4、制定个性化护理计划
5、科室对落实情况进行月、季度检查1次,并对问题有改进措施。
※
6、护理部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对科室落实情况有追踪和成效评价,有持续改进。
(二)护理人员资源管理
1、有护士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岗位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同工同酬。
※
2、护士人力资源配备与医院的功能和任务一致,有护理单元护士的配置原则,有紧急状态下调配护理人力资源的预案。
3、实行弹性调配。
※
4、有绩效考核制度,护理部和科主任双向管理师绩效的典型内容。
5、有在职培训计划、保障措施到位,有实施记录。
(三)临床护理质量管理与改进
1、有质量科追溯机制
2、实施整体护理,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
3、提供术前术后护理,提供治疗、用药等护理措施并及时观察了解患者用药和治疗服务的反应,提供输血治疗服务。※
4、建立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5、有3年护理服务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
6、有推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及考评激励机制。
7、有优质护理服务的目标和内涵,相关人员知晓率>80%,护理人员知晓率100%
8、有细化、量化的优质护理服务目标和落实措施。
9、优质护理病房覆盖率100%
10、患者和医护人员满意度高。
(四)护理安全管理
1、有护理质量安全管理组织,职责明确,有监管措施。※
2、有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与隐患信息的制度,改进措施到位。
※
3、有护理不良事件的成因分析和改进机制。
4、有护理风险防范措施,每年报告内容有跌倒、坠床、压疮、管路滑脱、用药错误等,报15起/100张床/年。
5、护理技术操作常见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规范。
6、有紧急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有培训和演练。
(五)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
1、有手术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和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2、有供应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和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3、有新生儿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和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4、其他特殊护理单元的护理质量指标监测和改进效果评价的记录。
第五篇:等级医院评审修改版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的通知
【字号来源:北京市卫生局网站日期:2012-01-31大
中
小】京卫医字〔2011〕193号
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三级、二级医院:
现将《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积极准备,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做好医院评审相关工作。
联系人:齐士明,姜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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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卫医管发〔2011〕75号)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北京市医院评审委员会
1、北京市医院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主任委员: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方来英
常务副主任委员:
市卫生局副局长 毛羽
副主任委员: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印春
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师淑英
市人力与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 张大发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何群
市中医管理局局长 赵静
委员由下列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1)市卫生局:医政处、办公室、应急办、疾病控制处、法制监督处、监察处、科教处、基层卫生处、妇幼与精神卫生处、药械处、发展计划处、安全保卫处、组织处、宣传处、财务处、审计处、人事处、工会、信息中心。
(2)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
(3)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处室。
各区县卫生局成立本辖区的医院评审委员会。
2、北京市医院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能
(1)北京市医院评审的领导、组织、指导、质量控制及监督管理工作。
(2)审定北京市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
(3)审定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
(4)审定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5)审定全市三级甲等、三级乙等和二级甲等医院的医院评审工作报告(包括评审工作概况;书面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现场评价和社会评价;被评审医院的总分和评审结论建议;被评审医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应当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6)开展北京市医院评审的纪律检查工作。
各区县医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辖区医院评审的领导、组织、指导、质量控制及监督管理;审定辖区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审定辖区内二级乙等、一级医院评审工作报告。
(二)成立北京市医院评审工作办公室
1、市医院评审工作办公室组成第一办公室:负责北京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评审。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医政处,办公室主任由医政处处长兼任。
第二办公室:负责北京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的评审。
办公室设在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办公室主任由医政处处长兼任。
2、医院评审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市卫生局和市医院评审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北京市医院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指导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北京市医院评审有关工作制度。
(4)负责研究确定被评审医院提交的医院评审申请书内容。
(5)负责研究制定北京市医院评审工作流程。
(6)负责组建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组。
(7)负责审查、核实、修改北京市医院评审工作报告,并报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审议。
(三)成立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
1、专家委员会组成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市医院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专家委员会由四部分人员组成:
(1)专业专家:由各三级医院按照医院管理、医务管理、医疗管理、医技管理、护理管理、院感管理、病案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DRG)等10个方面进行推荐,报市卫生局和市中医管理局审定、选聘。
(2)医疗保险机构专家。由医疗保险机构的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市卫生局和市中医管理局审定、选聘。
(3)社会评估方面专家。由相关管理部门推荐,市卫生局审定、选聘。
(4)群众代表。由市卫生局审定、选聘群众代表。
推荐条件详见《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推荐条件》(附件1)。各专业组组长由该专业组专家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各区县卫生局成立辖区相应的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
2、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能
(1)根据卫生部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标准,结合北京市医疗卫生工作重点、医院管理实际和特点,遵循“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升不降”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北京市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
(2)按照医院评审办公室安排,作为评审专家组成员开展医院评审工作。
(3)完成市卫生局、市医院评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医院评审组织
市卫生局委托第三方作为北京市医院评审组织。
(一)受委托第三方单位
北京医院协会。
(二)医院评审组织主要职责
1、在市卫生局和市医院评审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北京市医院评审的技术性工作,提出医院评审结论建议。
2、在市卫生局领导下,参与组建医院评审专家库,参与制定医院评审专家库办法,参与组织医院评审专家的培训工作。
3、审核医院评审专家组提交的医院评审工作报告,必要时可提出对医院评审中的某些内容进行重新审议或评审的意见,报送市医院评审办公室。
4、完成市卫生局、北京市医院评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总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1年9月-2012年3月)
1、市卫生局制定印发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
2、市卫生局根据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制定《北京市医院评审办法》。
3、根据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遵循“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升不降”的原则,制定北京市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标准。
4、建立医院评审专家库。请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照《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推荐条件》,填写《推荐医院评审专家名单一览表》,加盖医院公章,于2012年1月20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医政处,同时将电子版上报指定邮箱。
5、成立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
6、印刷北京市医院评审文件汇编及相关材料。
7、开发研制北京市医院评审管理软件。
8、召开有关会议部署北京市医院评审工作。
9、培训医院评审专家。培训主要内容为医院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医院评审申请书、医院评审方法和相关要求。市医院评审工作办公室确认培训、考核合格名单,由市卫生局统一颁发医院评审专家聘书。
(二)自评上报阶段(2012年1月-2012年6月)
1、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根据市卫生局印发的医院评审标准和医院评审申请书的要求,准备相关文档材料,开展医院自评工作,并做好自评报告和接受北京市医院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他医院自评工作时间另行安排。
2、上报医院评审材料。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应向市卫生局提出医院评审申请,具体上报时间和医院评审申请书内容另行通知。
3、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在提交医院评审申请书前,应当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三)现场评审阶段(2012年7月开始)
1、先行评审。市医院评审工作办公室组织医院评审专家对1-3家三级综合医院先行评审。
2、统一评审。在总结先行医院评审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院评审流程,优化医院评审方式,改进医院评审工作。市卫生局统一下达当进行医院评审的医院名单及评审时间安排。
3、评审顺序。医院评审基本顺序先为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后为规划设置的区域医疗中心,再为二级甲等综合和专科医院。遇有情况变化时,以市卫生局的安排为准。各区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内二级乙等、一级医院的评审工作安排。
(四)医院评审结论公布阶段
1、报告评审情况。北京市医院协会对医院评审专家组提交的医院评审工作报告审核同意后,将其报送市医院评审办公室。
2、确定评审结论。市医院评审办公室将被评审医院的评审工作报告提交市医院评审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审议。
3、评审结论公示。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被评审医院工作报告后,由市卫生局向社会公示医院评审结论15天。
4、发放等级证书及标识。根据医院评审结论,由市卫生局向被评审的医院颁发卫生部统一格式的等级证书及标识。
5、各区县卫生局参照市卫生局的上述方式公布辖区内医院评审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