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县推动计生整体工作
**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抓人口就是抓经济的思想,以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为目标,推动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也为我们确保完成创建省优的目标提供了有益启示。
一、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创建省优的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是重要保证。一是县委、县政府明确规定,县、乡党
政主要领导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安排部署、宏观指导、提出目标任务、研究问题、创新思路、制定保证落实的具体措施上,并注意解决一些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责任追究和经费投入保障落实等工作,全力支持分管领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县、乡分管领导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具体落实工作任务和抓具体工作的指导上,放在督促检查考核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放在为主要领导及时提供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完善措施、推动工作落实上,重点在如何有效地推动上下功夫。三是包抓乡镇的县级干部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包抓乡镇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在检查指导乡村工作的过程中,经常过问计划生育工作,督促乡村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措施。四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负起了抓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责任,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五是各乡镇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创建省优的目标,夯实基层基础是前提。我们有针对性地提出并落实了四条措施:一是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彻底转变主要靠集中突击活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模式和依靠县上开会安排、考核督查、行政推动来被动做工作、抓落实的做法,全县上下形成了不甘落后、奋力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局面,达到了经常抓、抓经常的目的。二是根据农村税费取消以后,乡镇工作职能有了新的转变的实际,严格实行乡镇计划生育全员责任制和乡镇干部包抓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从乡镇党委书记到一般干部都承担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每个村都有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包抓该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有一名计生专干长年驻村进户,专抓该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三是注重把工作重心延伸到村一级,从落实工作责任和报酬入手,有效地解决了村级组织和村社干部不主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问题。四是县委、县政府加大了对乡镇和部门抓基层基础工作的考核分值。通过考核引导,增强了乡镇和部门抓基层、夯基础的自觉性,全县形成了主动抓、经常抓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创建省优的目标,从严追究责任是有效手段。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有关决定,重申了继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各级干部责任追究制,重新制定了奖罚制度。对县上分管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包村科级干部、计生办主任、包村的一般干部、计生服务人员、村社干部及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制定了很明确、很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凡是在省、市考核中影响了全县工作、造成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被省、市实行重点管理的;在县上半年或年终考核中,乡镇排序后两位的;在计划生育工作过程中,出现工作不实、问题突出、没有完成主要责任指标等问题的,一律按文件规定,严肃追究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的责任;公开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村科级干部、计生办主任、计生专干的工作责任,并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对号入座,该受到什么处罚就怎么处罚,该受到什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县。在今年市、县半年计生工作考核中,对工作后进的6个乡镇和相关责任人都从严追究了责任,达到了处罚个别人,教育一大片的效果。通过逐级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制,从严考核,真奖实罚,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
四、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创建省优的目标,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是关键。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双推优”工作的力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双推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对县、乡计生干部进行了一次全面考察,并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选人用人的“四个基本判断”和“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及“三优先”“两突破”的原则,对一些业务精通、成绩突出的计生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全县共落实推优计生干部133名。“双推优”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提高了计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了计生队伍的活力。
第二篇:计生优质服务工作小结
计生优质服务工作小结
今年以来,我区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服务站的具体指导下,坚持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要任务,牢固确立以人为本和改革创新观念,深化依法治育和优质服务,创新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经全区广大计生干部的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为实现我镇富民强镇提供了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将我镇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2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2012年全区常住人口2944人,其中育龄妇女 229人,已婚育龄妇女173人;计划内一孩81人,计划内二孩30人。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我镇始终坚持以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首先,年初及时召开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及镇直各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全镇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其次建立严密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进行监控考核。驻村副科级干部坚持深入各联系点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双月监控、半年和年终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强化目标的落实,使计划生育工作稳步达标。三是坚持每月两次的计生干部例会。通过例会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措施。四是确保计生经费投入到位。由于镇委、镇政府对计生工作的高度重视,计生经费能够足额到位,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巩固和提高基础工作水平
1、加大以“一法三规一条例”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力度。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开展了以“婚育新风”为主题的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注重社会宣传的效果,营造全社会人人都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宣传阵地建设,投资
万元更新了镇人口学校的基础设施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内外宣传版面。三是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今年我区在6—7月份组织开展了一次关爱女孩知识竞赛,党员、干部和育龄人群共
人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加大了舆论宣传力度,营造关爱女孩的社会氛围。以婚育新风活动为载体,依托计生宣传网络,创新宣传手段,营造了浓厚的“关爱女孩行动”的宣传氛围,传播科学婚育知识,加大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禁止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加大生殖健康和妇女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女性自我保护意识;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四是充分发挥“零距离”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加强平时入户面对面的宣传。深入重点人群家中进行宣传,做到了“三上门”,即:送《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门、送生殖健康知识上门、送避孕药具上门,充分发挥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还通过固定宣传栏、生育文化一条街、开设人口教育宣传课,对育龄群众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2、强化计生科技工作管理,积极推进优质服务 我区紧紧围绕“知情选择”、“随访服务监测”、“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干预”、“男性生殖健康”、“青少年生殖健康”系列工程,坚持面向广大育龄群众,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技术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受到广大育龄群众的一致好评。
3、开展生育关怀零距离服务,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主题,把计生协会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积极开展“生育关怀零距离服务”活动。1.在会员中开展互帮互学活动,并以协会名义发放倡议书动员企业业主,资助一女困难户2.开展新型文化宣传教育,开展知识、真情、关爱进家庭活动,以科学文明的生育文化助推乡风文明。3.开展青少年健康教育,生殖健康知识教育,优生优育知识教育,开展关爱女孩、关注母亲、关爱计划生育家庭活动,宣传男女平等、支持男到女家结婚落户,参与婚育新风活动,向群众传播科学的生活、生产、生育知识。4.组织会员群众开展各种有利于文明宣传文化活动,以“我为协会尽责任,我为国策做贡献”为内容,开展会员带头做生育文明、文明的表率活动和“零距离”服务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男女平等、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依法生育等婚育观念,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勤俭节约、崇尚科学、讲究卫生、团结和谐的道德观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三、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1、计外生育大有反弹之势,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压力越来越大。目前我镇的低生育水平主要是依靠前几年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和“严管重罚”等一系列社会强硬措施打下的基础,现在想通过服务和奖励扶助来实现这一目的,广大群众还不能及时扭转过去的思想,认为是计划生育管理比前几年松懈了,个别生育政策的调整,群众误认为是政策放宽多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七个不准”、“五条禁令”是好政策,但群众却认为想超生,强生现在有了机会,同时村级干部在计划生育管理上措施弱化,认为邻里左舍只有一个女孩,想生个男孩,传宗接代无可非议,自己受点处分,也不能落群众的骂名,因此,对计生工作能拖就拖,能躲就躲,能瞒就瞒,村梗阻现象大有抬头之势。
2、大量增加的流动人口使管理难度增大,也至使隐婚逐渐增加。市场经济的开放搞活,加之我区党委政府大力提倡农民外出务工,农村大量已婚育龄妇女摆脱了家庭的束缚,纷纷外出务工。但夹杂其间的也有不是以务工为目的,而是以生育为目的外出,办理流动人口证明后外出,有的甚至不外出,居住在亲戚朋友家,从假证贩子手中购买假的检查证明,送到村干部手中作为检查依据;还有的由于政府鼓励外出务工,不办理流动人口证明,各省又不能统一,有的省份城市不办理流动人口证明也能在其境内务工,更不向我计生管理部门邮寄任何检查证明,使计生管理部门无法对这部分人进行管理服务。3.依法行政存在不足和欠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计生条例及“七个不准”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但是,在对群众的计外孕中管理及产后征收社会抚养费方面却突显不足和欠缺,对躲避计划生育管理人员仅仅依靠合同的约束,出现了很多尴尬局面,计外孕期间找到当事人,有的也无能为力,不能使之落实终止妊娠手术,计划外生育后,社会抚养费征收不上来,虽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都雷声大,雨点小。4.计生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由于长期坚持“知识考试、业务考核、素质考察、岗位试用”三考一试的管理办法、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但在村级计生专干的使用上,我镇明显不如前几年,种种不正之风有所抬头,整体素质明显下降,业务水平降低,对村专干的培训由于经费不足次数减少,有的已无法适应不断提高的工作形势。很有必要对全镇计生专干进行一次大的调整,同时进行系统的培训,以适应计生工作新形势的需要,为今后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针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的加以分析和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克服和解决。
第三篇:创建省级优质服务窗口经验交流
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现有干部职工8人,承担着xxx内1500余户纳税人的申报受理、税款征收,发票的发售、领购、代开,税务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办税辅导及税法咨询等工作。办税服务厅以开展创建“省级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为契机,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落脚点,把树立精品服务理念贯穿到实际动作的全过程,取得了
明显成效,也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一、构建“六个一”工程
一是围绕“一个中心”。围绕组织税费收入中心,着重加大税源监控、税费检查、社保扩面和源头控管,形成长效增收机制。二是突出“一个重点”。以服务区域经济崛起为重点,坚持育财与聚财并重,构建优质服务体系,优化发展、办税和办事“三维服务”,释放税费政策效应,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纳税环境,力推区域经济发展。三是立足“一个基础”。以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为基础,努力拉高创建标杆,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方法、新举措,逐步建立健全税源与税收、服务与执法互动共赢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全面推进、整体发展。四是坚持“一个核心”。坚持以规范执法为核心,加强内外执法监控,规范执法程序和管理行为,构筑执法风险预警机制,确保行权和履责、执法和避险无缝对接。五是明确“一个抓手”。以税收平台应用为抓手,全面梳理过滤税费户基础数据资料,把好数据录入、分析利用和过程监测,着力推进软件功能全面应用和深度应用,实现税费征管查全程数据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处理,硬化数据信息技术支撑。六是构筑“一个保障”。以作风建设为保障,着力从执制、执纪和外部监督入手,健全监督方式,畅通交流渠道,切实抓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构筑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深入落实“两个”层次
一是坚持表层的纳税服务不折不扣。坚持纳税服务工作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的服务标准,建立规范的办税大厅、推行文明的礼貌用语、坚持友善的微笑服务,实施“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归口审批、限时办结、一窗出件”制度,从外部给纳税人营造温馨的办税环境,树立地税良好的外部形象。
二是推行深层次的纳税服务有序探索。纳税服务不是一项短期的单项业务,而是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的综合性工作,涉及了税前、税中到税后,是从服务手段、方式到管理、监督机制的一整套“组合拳”。
三、树立“三个”理念
将“一心一意想着纳税人,一举一动帮助纳税人,一言一行尊重纳税人”作为工作理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通过文明服务播撒征纳关系的春风,促进了服务上档次、管理上水平、工作上台阶。牢记“建一流窗口、创一流服务、树一流形象”服务宗旨。
四、实行“四个延伸”
一是时间延伸。实行工作时间“不间断”和“午休期间窗口值班”制度,随时接待前来办税的纳税人,自动延长下班时间,对已经来到窗口排队的纳税人,到下班时间仍未办结的,给予延时办理,直至处理完最后一位纳税人的涉税事宜,真正做到让纳税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二是平面延伸。在咨询、受理等直接面对纳税人的环节,要求办税人员主动宣传、解释税收政策及办税程序,拓展税收宣传和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让纳税人“明明白白纳税”;三是立体延伸。对超出窗口业务范围的涉税事项,耐心细致地向纳税人说明情况,提供相应的咨询电话,对有特殊需要的纳税人,明确告知有关的办税流程,积极主动为纳税人提供指引与帮助;四是综合延伸。加强与相关科、室、所之间的沟通协调,对涉及到多部门的地税业务,积极主动进行协商,避免纳税人在多个部门间来回奔走,同时向需要帮助的纳税人做好解释工作,使纳税人切身体会地税窗口“宾至如归”的服务。
五、打造“五个”品牌
一是是努力做到“五个一样”,即征收管理一样认真、生人熟人一样对待、纳税指导一样细致、新老企业办税一样热情、生人熟人违章一样处罚。二是力争取得“五个满意”,即争创一流工作模式,让纳税人对工作效率满意;争创一流服务态度,让纳税人对工作质量满意;争创一流宣传载体,让纳税人对宣传工作满意;争创一流接访平台,让纳税人对参与监督满意;争创一流服务窗口,让纳税人对整体形象满意。三是做到“五个心”,即办理业务专心、学习业务虚心、解答政策耐心、接待业户热心、对待工作诚心。四是保持“五个始终”,即心里始终是纳税人需要,脸上始终是亲切微笑,态度始终是文明礼貌,工作始终是简捷高效,满意始终是追求更好。五是提高“零”办事效率,即零距离服务、零障碍流程、零收费培训、零差错办税、零投诉目标。
每一滴水珠都折射着太阳的光辉,每一位纳税人的满意度提升和依法纳税意识强化,都彰显着税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和优化纳税服务的成效。一年来,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职业要求,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通过文明服务播撒和谐征纳关系的春风,促进了服务上档次、管理上水平、工作上台阶,先后被评为“xxx巾帼文明岗”“河南省青年文明号”“xxx优质服务窗口”等荣誉,为促进xxx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第四篇: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临邑县委、县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各位领导多年来对临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临邑县辖7镇3乡1个经济开发区和1个街道办事处,855个行政村,10个居委会,140余个县直单位,总面积1016平方公里,总人口51.9万,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01718人,育龄群众30余万,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汇报。2002年初,我县积极响应省市号召,提出奋斗三年、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工作目标。几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创优”任务目标,以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满足广大育龄群众需求为着力点,大力开展了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综合优质服务活动,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极大地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了稳定的低生育水平,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增进了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2002至2004,全县合法生育率连续三年达到98%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为107;出生缺陷发生率近两年平均控制在5‰以内。自查显示,我县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达到了93%。2002年,我县在德州市率先被命名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县计生局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局长王长河同志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县计生局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被市文明委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三年间,全县计生系统先后有16名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被省市记功奖励或命名表彰,24人被县委、县政府提拔重用。下面,我将近几年我县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的具体情况和主要做法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加强领导,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三大保障”
(一)狠抓学习和组织领导,为开展优质服务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为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抓好计生工作和开展计生优质服务重要性的认识,近几年县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的意见、要求纳入了学习计划(《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定期组织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大意义,统一了思想认识。为保障“创优”活动的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挂帅,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一把手参加的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临邑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方案》和“三级联创”的意见,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和评估标准。要求各级各单位把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作为新形势下计生工作的发展方向和主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近几年,书记、县长多次听取创建活动的情况汇报,对创建工作高标准、严要求。2002年,采取县财政统筹的方式,解决了农村独生子女费的兑现问题;2003年,将“四术”免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今年,就城区计划生育又解决了属地化管理问题,真正做到每年都能解决一至两件影响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分析创建形势,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县人大和县政协领导也分片包干,定期听取创优工作汇报,深入一线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县委办、县府办认真履行职能,把“创优”工作列入重大事项及时派员督促检查,定期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县几大班子领导的关心、支持和督导,极大地激发了基层干部的创建热情,促进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三个机制”,为开展优质服务提供经济和政策保障。一是建立了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为保证计划生育事业长期稳定的健康发展,县乡财政每年都拿出大量资金,用于兑现奖励、宣传教育、服务站(室)建设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后,县政府克服困难,制定政策,每年拿出50万元专项资金,在农村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技术免费服务;在税费改革中,县委、县政府把计生局纳入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听取计生局对税费改革后如何保证计生经费、解决基层干部报酬等问题的意见;县政府将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保证投入年年有所增加(2002年投入275.4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52.9万元,乡镇投入122.5万元,人均5.4元;2003年投入325.61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76.61万元,乡镇投入149万元,人均6.32元;2004年预算363.16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90万元,乡镇投入173.16万元,人均7.03元);2002年以来,县财政每年统筹解决资金近300万元用于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兑现,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二是建立了利益导向机制。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在农村,除落实了独生子女费和技术服务免费外,对放弃二胎家庭落实了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推行了政策内生育计划母婴安康和独生子女双全保险。2002年以来,共投入资金124万元,办理母婴安康保险11896例,独生子女双重保险4.4万例,共有479个家庭在保险责任之内发生不幸,县计生局、计生协为他们索赔保险金额达171万元。成立了临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落实了救助政策。近几年,县、乡对在档的86个独生子女特困家庭全部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金、慰问品折合资金4万余元;相关部门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方面落实政策,在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多方面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激励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各项优先、优惠、扶持、救助政策落实面达到96%以上。三是建立了综合治理机制。县乡党委、政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和单位部门责任制,并与相关部门严格签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责任书,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垂直负责体系和重点联系制度。为激励各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追踪奖惩、一票否决、离职审计制度的若干规定》,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在全县综合性表彰和单项表彰中,坚持征求计生部门的意见,对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和计生工作落后的单位,坚持一票否决、离职审计和追踪奖惩制度,有效地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识,为计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去年以来,为严格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意见》,专门组织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性别比专项治理动员会议。县计生、卫生、工商、药监、公安、法院等部门联手协作,重拳出击,在全县建立健全了监督制度、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凭证分娩制度,共组织以清理B超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2次,累计清理B超11台,没收非法经营引流药物567件,取缔非法妇科产科诊所3家,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效果,使全县出生婴儿性别比稳定在了正常范围内。为帮促计划生育薄弱村,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对计划生育薄弱村实行部门帮促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结对帮促出现违法生育的计生薄弱村。各部门根据所帮促村的实际情况,发挥部门优势,开展了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帮促活动,收到了良好成效,绝大多数薄弱村已经转化。为应对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全县晚婚率下降的问题,加大了对婚姻登记的综合治理力度。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晚婚晚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
第五篇: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汇报
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 作 汇 报中国共产党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2004年11月8日)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临邑县委、县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各位领导多年来对临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临邑县辖7镇3乡1个经济开发区和1个街道办事处,855个行政村,10个居委会,140余个县直单位,总面积1016平方公里,总人口51.9万,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01718人,育龄群众30余万。2002年初,我县积极响应省市号召,提出奋斗三年、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工作目标。几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创优”任务目标,以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满足广大育龄群众需求为着力点,大力开展了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综合优质服务活动,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极大地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了稳定的低生育水平,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增进了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2002至2004,全县合法生育率连续三年达到98%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为107;出生缺陷发生率近两年平均控制在5‰以内。自查显示,我县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达到了93%。2002年,我县在德州市率先被命名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县计生局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局长王长河同志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县计生局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被市文明委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三年间,全县计生系统先后有16名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被省市记功奖励或命名表彰,24人被县委、县政府提拔重用。下面,我将近几年我县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的具体情况和主要做法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加强领导,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三大保障”
(一)狠抓学习和组织领导,为开展优质服务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为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抓好计生工作和开展计生优质服务重要性的认识,近几年县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的意见、要求纳入了学习计划(《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定期组织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大意义,统一了思想认识。为保障“创优”活动的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挂帅,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一把手参加的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临邑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方案》和“三级联创”的意见,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和评估标准。要求各级各单位把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作为新形势下计生工作的发展方向和主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近几年,书记、县长多次听取创建活动的情况汇报,对创建工作高标准、严要求。2002年,采取县财政统筹的方式,解决了农村独生子女费的兑现问题;2003年,将“四术”免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今年,就城区计划生育又解决了属地化管理问题,真正做到每年都能解决一至两件影响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分析创建形势,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县人大和县政协领导也分片包干,定期听取创优工作汇报,深入一线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县委办、县府办认真履行职能,把“创优”工作列入重大事项及时派员督促检查,定期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县几大班子领导的关心、支持和督导,极大地激发了基层干部的创建热情,促进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三个机制”,为开展优质服务提供经济和政策保障。一是建立了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为保证计划生育事业长期稳定的健康发展,县乡财政每年都拿出大量资金,用于兑现奖励、宣传教育、服务站(室)建设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后,县政府克服困难,制定政策,每年拿出50万元专项资金,在农村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技术免费服务;在税费改革中,县委、县政府把计生局纳入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听取计生局对税费改革后如何保证计生经费、解决基层干部报酬等问题的意见;县政府将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保证投入年年有所增加(2002年投入275.4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52.9万元,乡镇投入122.5万元,人均5.4元;2003年投入325.61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76.61万元,乡镇投入149万元,人均6.32元;2004年预算363.16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90万元,乡镇投入173.16万元,人均7.03元);2002年以来,县财政每年统筹解决资金近300万元用于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兑现,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二是建立了利益导向机制。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在农村,除落实了独生子女费和技术服务免费外,对放弃二胎家庭落实了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推行了政策内生育计划母婴安康和独生子女双全保险。2002年以来,共投入资金124万元,办理母婴安康保险11896例,独生子女双重保险4.4万例,共有479个家庭在保险责任之内发生不幸,县计生局、计生协为他们索赔保险金额达171万元。成立了临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落实了救助政策。近几年,县、乡对在档的86个独生子女特困家庭全部实施
了救助,发放救助金、慰问品折合资金4万余元;相关部门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方面落实政策,在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多方面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激励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各项优先、优惠、扶持、救助政策落实面达到96%以上。三是建立了综合治理机制。县乡党委、政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和单位部门责任制,并与相关部门严格签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责任书,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垂直负责体系和重点联系制度。为激励各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追踪奖惩、一票否决、离职审计制度的若干规定》,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在全县综合性表彰和单项表彰中,坚持征求计生部门的意见,对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和计生工作落后的单位,坚持一票否决、离职审计和追踪奖惩制度,有效地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识,为计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去年以来,为严格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意见》,专门组织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性别比专项治理动员会议。县计生、卫生、工商、药监、公安、法院等部门联手协作,重拳出击,在全县建立健全了监督制度、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凭证分娩制度,共组织以清理B超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2次,累计清理B超11台,没收非法经营引流药物567件,取缔非法妇科产科诊所3家,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效果,使全县出生婴儿性别比稳定在了正常范围内。为帮促计划生育薄弱村,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对计划生育薄弱村实行部门帮促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结对帮促出现违法生育的计生薄弱村。各部门根据所帮促村的实际情况,发挥部门优势,开展了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帮促活动,收到了良好成效,绝大多数薄弱村已经转化。为应对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全县晚婚率下降的问题,加大了对婚姻登记的综合治理力度。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晚婚晚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4〕34号文件),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奖励政策,各级计生部门向广大育龄群众发出倡导晚婚晚育的公开信,各乡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各适龄青年都签订了晚婚协议,落实合同管理;民政部门在办理结婚证时,对达不到晚婚的加强宣传教育,力求群众自觉的实行晚婚;与共青团组织联合,在全县未婚青年中大力宣传县里关于对晚婚夫妇的引导奖励政策,大力提倡婚育新风尚;利用协会贴近群众的优势,把晚婚晚育等计划生育政策自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行演出,达到了寓教于乐的效果,晚婚、晚育率得到了逐步的提升,及时扭转了晚婚率急剧下降的被动局面。[1][2][3][4][5][6]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