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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XX中心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XX中心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成立XX中心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XX中心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心各部、室: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切实抓好本中心计划生育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XX中心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由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和督查工作。

2012年12月30日

第二篇: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纳科发(2011)号

纳雍县关于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并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便于工作开展,经研究3月20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纳雍县科技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胡丰雪(主任)

副组长:施海军宋超(副主任)

成员:杨洪云、张青松 袁燕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办办公室,施海军主任分管此项工作,袁燕妮同志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1.办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全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日常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人口与计生领导小组直接对应县计生局,主要是履行我办职责、监督、协调各股室计生工作;负责各类总结、计划的撰写。

纳雍县科技办公室

第三篇: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双党发(2012)32 号

关于印发《双胜镇调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更好的做实我镇计生工作,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现将调整后的《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

1、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2、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

中共双胜镇委员会

双胜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日

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丛培钊(镇党委书记)

王学武(镇政府镇长、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张志军(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石

喜(财政所所长)胡建嵩(双胜派出所所长)杨作生(民政办助理)许海波(计生办主任)张宝洁(妇联主席)龙云飞(团委书记)宋占武(镇国土所所长)韩玉东(司法所所长)倪国峰(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宋国伟(林工站站长)郭书峰(镇党政办主任)王景山(双胜卫生院院长)李忠文(巴彦包特卫生院院长)路春阳(工商所所长)

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

派出所: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登记和生命统计制度。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登记制度;实行流动人口暂住证(居住证)制度。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打击溺弃、残害女婴,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民政办公室:加强收养管理工作,将收养登记情况通报人口计生部门;普及婚前教育,倡导科学婚检;建立完善多种形式的老龄人口社会化服务体系;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优先予以社会救济和帮扶。

财政所: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使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今年计划生育手术押金的退还工作有序进行。加强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

卫生部门:认真做好孕产妇及婴儿保健工作。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监督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建立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中,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措施。

计划生育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

法规、政策;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负责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幸福工程”等活动。

工商所:积极向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申办个体工商户、各类经济组织的流动人口注册登记信息,加强对流动人口从事生产经营流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司法所: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协同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人员的法制培训;督促指导本系统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公证工作和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制定、完善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适应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规政策,制定有利于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管理和服务规划,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土地所:在宅基地审批、承包荒山荒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男到女家结婚落户)优先审批,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等权益。

农业服务中心:在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进程中,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在扶贫济困、贴息贷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牧区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落实对计划

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林业站:在制定农村经济社会政策和林业发展规划时,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优先照顾和安排。制定对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帮扶规划,并进行重点扶持,落实项目、资金。

团委: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国策、区情、人口形势教育,增强青少年人口意识。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春雷计划”等社会公益活动,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妇联:参与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实施“春雷计划”,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逐步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第四篇: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双党发(2012)32 号

关于印发《双胜镇调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更好的做实我镇计生工作,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现将调整后的《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

1、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2、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

中共双胜镇委员会 双胜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日

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丛培钊(镇党委书记)

王学武(镇政府镇长、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张志军(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石

喜(财政所所长)

胡建嵩(双胜派出所所长)杨作生(民政办助理)许海波(计生办主任)张宝洁(妇联主席)龙云飞(团委书记)宋占武(镇国土所所长)韩玉东(司法所所长)

倪国峰(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宋国伟(林工站站长)郭书峰(镇党政办主任)王景山(双胜卫生院院长)李忠文(巴彦包特卫生院院长)路春阳(工商所所长)

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

派出所: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登记和生命统计制度。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登记制度;实行流动人口暂住证(居住证)制度。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打击溺弃、残害女婴,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民政办公室:加强收养管理工作,将收养登记情况通报人口计生部门;普及婚前教育,倡导科学婚检;建立完善多种形式的老龄人口社会化服务体系;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优先予以社会救济和帮扶。

财政所: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使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今年计划生育手术押金的退还工作有序进行。加强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

卫生部门:认真做好孕产妇及婴儿保健工作。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监督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建立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中,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措施。

计划生育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

法规、政策;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负责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幸福工程”等活动。

工商所:积极向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申办个体工商户、各类经济组织的流动人口注册登记信息,加强对流动人口从事生产经营流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司法所: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协同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人员的法制培训;督促指导本系统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公证工作和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制定、完善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适应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规政策,制定有利于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管理和服务规划,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土地所:在宅基地审批、承包荒山荒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男到女家结婚落户)优先审批,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等权益。

农业服务中心:在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进程中,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在扶贫济困、贴息贷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牧区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落实对计划

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林业站:在制定农村经济社会政策和林业发展规划时,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优先照顾和安排。制定对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帮扶规划,并进行重点扶持,落实项目、资金。

团委: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国策、区情、人口形势教育,增强青少年人口意识。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春雷计划”等社会公益活动,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妇联:参与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实施“春雷计划”,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逐步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第五篇: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寺坪镇中心小学

关于成立寺坪镇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小学: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协管工作,根据丹凤县教育系统二0

一0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管部门目标责任书要求,特

成立寺坪镇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单位领导亲自

抓,负总责,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内容和本单位业务工作统检查、同考核。完全小学以上学校

对辖区内所有职工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

寺坪镇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军民

成员: 田鹏彭双记张学虎张安启

刘安琳彭家富

办公人员:彭家富

特此通知

寺坪镇中心小学

二0一0年二月二十日

报:寺坪镇政府、计生办档

(二)关于成立寺坪镇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小学: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协管工作,根据丹凤县教育系统二0

一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管部门目标责任书要求,特

成立寺坪镇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单位领导亲自

抓,负总责,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内容和本单位业务工作统检查、同考核。完全小学以上学校

对辖区内所有职工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

寺坪镇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军民

成员: 田鹏彭双记张学虎张安启

刘安琳彭家富

办公人员:彭家富

特此通知

寺坪镇中心小学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报:寺坪镇政府、计生办档

(二)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小学: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协管工作,根据丹凤县教育系统二0一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管部门目标责任书要求,在撤乡并镇后,特调整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单位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和本单位业务工作统检查、同考核。各学校对辖区内所有职工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

寺坪镇小学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安良

成员:周超彭双记姜旭舟彭远波

魏有良米仓政吕学富叶书亮

张学虎刘安琳王军朝彭家富

办公人员:彭家富

特此通知

寺坪镇中心小学

二0一一年五月十日

报:寺坪镇政府、计生办档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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