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晋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晋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晋人口发„2008‟2号
关于开展“讲故事颂国策”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计生办、计生协会:
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帮助群众摒弃“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旧传统观念,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形成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舆论氛围和新型生育文化环境,是人口计生工作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密切联系实际,用身边先进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群众,是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的有效办法。为此,晋江市人口计生局、计生协会计划在全市开展一次“讲故事、颂国策”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8年第二至第三季度。
二、参加对象:村(社区)和企业干部,村级计生管理员、专管员,协会理事、小组长、会员,计生户及其他群众。
三、活动内容:用讲故事形式,歌颂人口计生基本国策,宣传中央《决定》和人口计生的法律法规,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贡献力量。1
基层干部和计生工作人员着重讲述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包括如何有针对性地做好计生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如何依法管理,如何发动群众搞好村民自治,如何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如何搞好三优提高人口素质,如何落实利益导向搞好生育关怀等等。
计生户和群众着重讲述实行计划生育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包括如何遵守国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如何破除重男轻女旧观念,关爱女孩健康成长,如何做到优生优育优教,培育好后代,如何在利益导向政策扶持下走上安居乐业致富路等等。
讲述内容要注意三个问题:
1、要突出重点和特色,主题鲜明,短小精悍,切勿面面俱到,时间一般控制在8分钟以内。
2、可讲自已,也可讲别人,但一定要讲真人真事,主要情节不能虚构编造。
3、所讲故事要有认识、有情节、有效果,要求生动感人,力戒抽象说教。
四、活动安排:
1、活动要广泛宣传,发动尽可能多的人参与,由下而上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村(社区)在四、五月份普遍举行一次“讲故事颂国策”活动,营造氛围,发现典型,选拔人才。镇(街道)在六月份举办“讲故事颂国策”交流会,选拔对象,重点加工,做好参加市交流会的准备。
2、市级“讲故事颂国策”交流会在七月份召开,每镇(街
道)参加对象2-3名(至少一名二女户或独女办证户),要求语言表达能力强,事迹先进生动,普通话、闽南话均可。市交流会不评名次,对参讲人员全部给予优秀奖励,并编印材料宣传。会后,选拔几名突出的典型进行宣传,扩大影响。
晋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晋江市计划生育协会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宣传 通知
抄送:泉州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晋江市宣传部、文体局,市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晋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08年3月24日印发
第二篇:晋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晋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晋人口领发〔2010〕53号 关于表彰深沪镇等18个2010人口和 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考评名列前茅单位的决定
各镇(街道)、市直各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晋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晋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深沪镇等18个2010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工作综合考评名列前茅单位进行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2010人口计生工作综合考评前三名的镇 第一名 深沪镇
第二名 紫帽镇
第三名 东石镇
二、2010人口计生工作内部管理综合考评前三名的市直系统(单位)
第一名 公安局
第二名 宣传系统
第三名 统战系统
三、2010人口计生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综合考评前三名的单位
第一名 卫生局
第二名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名 民政局
四、2010人口计生工作先进村(社区)
青阳街道青新社区池店镇清蒙村、柴塔村
紫帽镇紫湖村英林镇锦江村
金井镇三坑村龙湖镇坑尾村
深沪镇运伙村西滨镇思进村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保持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势头。各镇(街道)、市直各系统、各单位要紧盯全年人口计生责任要求,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扎实开展工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作出新贡献。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五日
抄送:泉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人口计生委,尤书记、刘副书记、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副组长
晋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12月15日印发
第三篇:晋江市人口计生局局长谈解决
晋江市人口计生局局长谈解决“二女户”住房困难
人均不足6m2 可申请“安居”
■本报记者 黄诚 文/图
本报讯 “我是‘二女户’,一家
六口人同住一屋,住房困难,能否申
请二女户‘安居工程’?”昨日下
午,晋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王
立民接听市长专线,内坑镇的曾先生
打来电话。
王立民答复中说,农村二女户
“安居工程”主要是帮助无房(含人
均住房面积6平方米以下)或居住危
房的农村“二女户”解决住房困难。
其中,对目前无房住或居住危房,且无经济能力建房,镇村又能为其解
决建房用地的农村“二女户”,帮助
其建房;对家在市区规划区内及家在其他镇目前无房住或居住危房,且没
有建房用地又没有购房的农村“二女
户”,帮助其购房;对目前无房或居
住危房,但有经济能力建房而无建房用地的农村“二女户”,帮助其解决建房用地。其中,建房、购房资金由市、镇、村及被帮扶对象四方共同承担。
“今年10月1日开始,晋江二女户‘安居工程’的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帮助建房的补助标准由原来市、镇两级各出1万元提高到各出1.5万元;帮助购房的补助标准由原来市、镇两级各出1.5万元提高到各出2万元。”王立民告诉记者。
当天下午,王立民一共接听了14个来电,大部分都是咨询计生优惠政策的。其中,有关二女户“安居工程”的咨询最多。对市民来电,他都一一给予答复解释,并表示将督促该局有关负责人进一步核实、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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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店 昨日下午,望着刚贴上新居大门的火红对联,晋江池店镇潘湖村的“二女户”黄景宗夫妇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我们是上个月中旬搬进新家的,这跟以前的旧厝比起来,简直好上几百倍!”黄景宗说,他的新居是在拆了旧厝的基础上建起来的,旧厝的历史不下50年了,一到下雨天,就四处漏雨。
昨日,池店镇计生办工作人员一共给黄景宗等5户“二女户”送来了棉被、厨具等物品,祝贺他们喜迁新居。
磁灶近日,晋江磁灶镇召开全镇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即日起至春节前,磁灶镇将开展计划生育攻坚月活动,遏制政策外生育的上升势头。
据介绍,今年磁灶共落实二女户“安居工程”18户,同时投入资金1.73万元,解决去年“二女户”子女上高中学费补助43人;为计生奖励扶助对象落实奖励金4.44万元;为大宅及下官路村2名二女困难户上大学争取到帮扶资金1.2万元;落实节育贡献奖励1.35万元等。
紫帽 昨日下午,晋江紫帽镇召开人口和计生工作会议。
会上还对镇计生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镇党委三位领导、在计生工作中存在较大失误的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及村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罚。
会议强调,新的一年里,全镇上下要建立和完善计生工作制度,用最短的时间扭转工作被动局面,甩掉“黄牌警告的帽子”。
陈埭 昨日下午,晋江市陈埭镇在德尔惠公司召开2009部分企业计生协会新春座谈会。
据介绍,陈埭镇目前共有366家企业成立了计生协会,会上还对安踏、清美、德尔惠等7家企业的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进行了表彰。
永和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永和镇召开的2009计生动员大会上获悉,2008年永和镇成立6个10万元以上的村级“生育关怀基金”,镇级的“生育关怀基金”从103万元增加到281.86万元。
西滨 昨日下午,晋江市西滨镇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会,大会传达了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西滨镇2008计生工作的先进工作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此外,西滨镇的各村(社区)还领取了2009年的计生责任书。
■本报记者 汤震宇 唐莉洪 齐玉波
蔡培仁 许柳莎 罗丽萍
王家煜
通 讯 员 王清渠 林丹红
实习生
第四篇:米易县人口计划生育局
米易县人口计划生育局:
根据米人口[2008]2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我镇于2008年4月22日组织计生办工作人员,党委政府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学习传达了米纪委发[2008]13号文件和米人口
[2008]24号文件精神,党委书记舒洪武强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和恶案件的发生。镇长李扬华结合当前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安排部署了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前提下抓好抓紧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机关效能。
二、对我镇辖区内的城镇人口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通过清理我镇机关党员干部中没有违法生育的现象发生。城镇人口(紫胶林场下岗工人低保户)李小安、高萍夫妇于2004年8月10日违法生育了一女孩(第二胎),需作调查处理,其余未发生违法生育的行为。
三、生育政策、生育类别、政策执行情况。生育政策我镇都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执行。对于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男到独女
家结婚落户的和其它一些特殊情况批准再生育的,都要进行实地调查,都有调查笔录和证人证言材料。镇计生办、镇政府严格审核后报县计生局审核批准的,没有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的现象。生育类别的执行也是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准的生育类别执行的,没有擅自提高生育类别。都是经县计生局严格审核后批准再生育,没有出现过错批乱批的现象。
四、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对于违法生育的处理,我镇都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起处理一起,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五、社会抚养费征缴。我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适度把握政策。对违法生育的夫妇讲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应尽的义务。视其家庭情况,要求一次缴纳不留遗留问题。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规定全部足额上缴县计生局专户储存,没有出现坐收坐支、载留挪用的事件发生。对村上利用违法生育户上户时进行搭车收费的现象进行整改,要求各村停止收取一切不合理的费用。
六、再生育照顾审批:对要求再生育的夫妇,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第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和县政府批准我镇的生育类别条件,按照程序严格审核,收集
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报县计生局批准后再通知本人。
七、行政执法考核,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镇对计生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行政执法的人员)实行谁经办谁负责与年终考核挂钩,达到上级要求,未出现错批、滥批、冤案错案,法律文书规范化的评为称职,未达到上级要求的评为不称职。
八、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制度:凡符合生育第壹个孩子或再生育条件的,在办理《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都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违法生育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只能告知其家属,请家属转告本人妊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违法生育的夫妇都外出躲藏,无法告诉本人。
九、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开展情况:我镇于2008年1月在丙谷镇便民惠民服务大厅设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惠民岗位,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和咨询,对计生奖励扶助,再生育的审批、违法生育的调查处理,计划生育都是采取的登门拜访上门服务,方便了群众,减少了群众的开支,节约了群众的时间。
上面就我镇考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妥,请上级批评指正
第五篇: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集中开展2001年以前农村放弃二胎
生育对象一次性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办: 为了全面提高我县人口计生优惠政策兑现到位率,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县人口计生局决定集中开展2001年以前农村放弃二胎生育一次性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条件
对2001年以前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3、2001年1月1日以前生育第一个子女;已婚育龄妇女本人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夫妇双方(不含单亲家庭)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且在子女未满14周岁或16周岁(2009年7月1日以后未满14周岁子女可延长至16周岁)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夫妻双方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放弃生育二孩协议书》;
6、采取了长效避孕措施。有禁忌症者,不能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应当有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证明;
二、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的对象,以户为单位由县上给予一次性奖励。
1、子女出生在1997年8月1日及以前的,每户奖励500元;
2、子女出生在1997年8月2日以后的,每户奖励1000元。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对象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复印件向村(社区)委会申请,填写《申请表》(一式2份,县、乡镇留存)。
2、村级初审。村(社区)接到申请后,进行初审,按程序公示后,签注意见,向乡镇计生办申报。
3、乡镇审核。乡镇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查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资料,按程序公示,签注意见,于2010年12月20日前向县人口计生局申报《申请表》和《花名册》、《汇总表》及电子版。
4、确认审批。县人口计生局进行最终审核,并公示,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向乡镇反馈。
四、资金发放
由县人口计生局协调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委托邮政储蓄银行代发。
五、其它说明 1、2001年1月1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且放弃二孩生育家庭按2009年7月1日实施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2、本文件一次有效。
3、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县人口计生局。
附:
1、2001年以前放弃生育二孩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2、2001年以前农村放弃二孩生育家庭汇总表 3、2001年前农村放弃二孩生育家庭花名册
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0年12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