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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申报[共五篇]

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申报[共五篇]



第一篇: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申报

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申报

新庙村村民委员会会位于铜陵市狮子山区,辖区面积3.01平方公里,总户数户563户,总人数2128人。2007-2008年被评为铜陵市文明村。2010年被铜陵市市委市政府评为铜陵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两无一满意先进村”。

新庙村一直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新庙村重点工作来抓,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做好新庙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基础和前提,新庙村结合新庙村的实际,创新思路,寓管理于服务,让计划生育政策在新庙村内深入人心,让更多群众从中得到实惠。

一、领导重视,为实行居民自治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强化常规工作。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新庙村书记负总责,计生管理员具体抓,明确各自职责,包组包片,工作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位,以经常性工作为主,狠抓节育措施,针对“四术”措施不到位、暗婚、暗育和政策外生育严格处理。坚持例会制度,做到人人必到,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时部署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户组长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真正发挥作用。二是班子成员致力于抓计生工作,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生育政策,不违法生育,带头履行扶助义务,不计较报酬,做到一碗水端平,为实现新庙村居民自治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为全新庙村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设阵地便服务。

我新庙村为了更好地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设置了计划生育办公室、悄悄话室,并在服务大厅的显目位置设置了贴有“免费”字样的避孕药具柜,为入户服务配置了药具包等。新庙村利用有限的空间,尽最大努力建设服务阵地,使群众在需要帮助时能够方

便地得到服务。

三、齐心协力易工作。

新庙村的工作内容是琐碎的,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有自己专属的一份工作,但是由于计生工作的复杂性、连贯性、长期性的特点,新庙村一直保持着“计生工作齐上阵的良好传统”。新庙村将整个新庙村分成了七个责任区,并指定一名新庙村两委成员负责,一方面把人口的数量分解了,方便及时把握人口的变动情况,另一方面,一名村两委成员长期的关注这一片区,对该片区的情况较为熟悉,降低了工作难度。由于新庙村工作人员的齐上阵,为及时掌握人口变动情况、摸清底数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四、强化管理,实现计生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一是建章立制。为推进计生村民自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将实施村民自治的十项制度和五项职责上墙公示,同时根据本村实际,依法制定了《新庙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居民公约》,今年按照上级精神要求又制定出台了《诚信计生协议书》。计生信息员和村民小组长以组为单位,挨家挨户签订《协议书》,形成了居民委员会与居民计划生育管理的长期合同关系。

五、是明确奖惩。新庙村按照“有章可循、照章理事”的原则,进行奖罚,确保

了村民自治规章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60周岁起按每年每人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对双查不能到位参检者,须提前向小组长说明原因,并限期到位无故不参加或逾期参加检查的,按有关规定,处于元罚款。确保了村民自治章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居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规定报送计生部门依法处理。是优待对象的,取消资格,追回原享受的奖励和优惠所得,并接受计生服务管理协议有关条款的处理。政策外多生育或非法抱养者,取消该子女10年的村委会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及村优惠政策待遇。

六、开展生育关怀,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实惠

一是落实优惠政策。新庙村加大了计生投入,落实兑现优惠措施,全村2002年10月1日后出生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户给予25元/月奖励金,累计户 ;二女扎户

给予元奖励金,累计户;计生户子女上大学本科给予一次性补助人,每人元,优先为计生困难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共户,其中二女户户,独生户户;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为计生困难户、二女结扎户进行上门慰问、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新庙村每年投入生育关怀资金多元。

七、是坚持上门服务。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新庙村两委成员、计生信息员、多年

来坚持访视育龄群众,突出结扎、放环对象的访视和术后随访,随访时捎带上新庙村为育妇准备的慰问品,新庙村还给结扎育妇每户补贴500元,及时做到“一访新婚家庭,二访孕妇育妇,三访新生婴儿,四访节育对象,五访双查对象,六访外来育妇”的六走访,开展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随时了解她们的生育、生产、生活上出现困难,及时开展服务。

通过人口计生村民自治,新庙村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

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已蔚然成风。我村已基本达到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标准。现在社会治安良好,民心稳定,实现人人有工做,家庭和睦的良好局面,新庙村几年来未出现因计生引发的恶性事件和上访事件。

第二篇:2012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2012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暨诚信计生示范村评估验收报告

2012,乡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在市计划生育协会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以乡、村计生协组织为单位,以平时督查指导与年终抽查结果为主要依据,采取“两个”结合即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双向评议与自评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对全乡2012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进行了评估验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乡总人口33263人,有已婚育龄妇女7224名,共建计生协会组织19个,有协会会员3300名。全乡充分发挥群众计划生育主体作用,按照市计生协关于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标准即组织建设好、制度规范好、宣传服务好、计生诚信好、奖励扶助好,积极探索实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途径和科学方法,有力地促进了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和建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要做法

(一)创新理念,建立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新模式 如何充分调动群众依法参与计生的积极性,推动村民自治转型升级,乡相关领导多次深入所辖村进行广泛调研,认

识到:必须建立以村党支部为核心、以协会组织为载体、以建章立约为基础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新模式。乡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纪检、人口计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指导。各试点村积极整合基层组织资源,将育龄妇女小组与协会组织合并,选配好会长、理事、秘书长和小组长。会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吸纳一名“五老”副会长,计生专干任秘书长,承办计生日常工作。为在全乡普遍推广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模式提供了典型经验,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建章立约,强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管理基础 乡人口计生局与民政部门依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章程》、《公约》等样本,下发到乡村作为工作参考。在此基础上,又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1.民主选举。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全部由群众选举或罢免,改变过去由乡村领导或人口计生部门指定,群众不买账,工作不配合的局面。

2.民主决策。建立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做到民主决策,还政于村。

3.民主管理。在民主管理上,明确群众在计划生育中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决权、管理权、监督权、实现法定既得利益权、生育生殖保健权“八权”。

4.民主监督。建立并落实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民主议政日报告计划生育工作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群众监督制度等经常性制度,保证群众自治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构筑体系,健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保障平台

1.建立责任意识体系。把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列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之中,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加大考核比分权重。乡两办督查室将其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督导检查。

2.建立经费保障体系。乡在财政投入上坚持向人口计生倾斜、向村级倾斜,使村有钱办事,按章理事。据统计,实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后,全乡村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总数年均达到了10万元以上。

3.建立教育培训体系。乡通过不定期开展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月训”形式,提高群众参与自治的能力和水平。

4.建立综合治理体系。乡计生协组织、纪检、宣传、民政、人口计生、农业、精神文明、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把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统筹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

5.建立利益导向体系。乡村两级依法全面落实法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并积极推动普惠性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使广大计生群众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有效促进了群众主动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几点体会

(一)乡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推进群众自治工作的关键。始终将群众自治置于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协会参与群众自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责任制,不仅推动了群众自治工作,而且也改善和加强了党的领导。

(二)建章立约,依法办事是推进群众自治的保障。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必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研究制定有利于推进群众自治工作的制度机制,把群众自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保障群众自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全面落实基层民主是推进群众自治的基础。在群众自治工作中,只有坚持以民主选举为基础,以民主决策为关键,以民主管理为根本,以民主监督为保障,才能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群众自治工作。

(四)提高群众满意度是推进群众自治的根本。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职能,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保障群众对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努力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基层群众自治才能受到欢迎和支持。

实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后,村干部担负起了人口计生工作主要责任,群众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计生工作在村级梗阻的现象得到有效解决,提高了全乡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截止目前,全乡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9.42%,人口出生

率为11.4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1: 98,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方案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探索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的要求,从2010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以下简称“示范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将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纳入到整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中,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协会优势,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至2014年,村(居)级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居)级自治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居)级自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全市范围内培育、树立一批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促进我市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全面、健康推进,促进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活动规划及职责

按照国家活动规划,“万村示范”活动采取“三级联创”的方式进行,从2010年至2014年,国家将分评估、审核、表彰5批国家级示范村居。结合天津的具体实际,我市“万村示范”活动将与村居队伍建设、村居基础管理融为一体,纳入各区县、乡镇日常工作和经常性工作。继续普遍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和村民自治合格村(将名称改为“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活动,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区县村居总数的一定比例上报市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从中产生国家级示范村(居)。

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为:

(一)备案阶段:1月底之前(2010年为3月15日前)各区县确定拟申报市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报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备案。2010年暂按照村居总数1%的比例上报备案,不足1个的,按1个上报。

(二)创建阶段:2月—9月

村(居)自治组织和村(居)计划生育协会认真组织开展“村居示范活动”,建立健全村(居)人口计生和计生协会组织网络,组织群众参与村(居)民自治章程或计划生育公约、计划生育合同(承诺、协议)等的制定和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和落实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促进群众积极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确保村(居)内无违反政策生育现象;村(居)级计划生育协会要充分发挥宣传、示范、带头、监督作用。

街乡镇人口计生部门要继续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活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支持各村居搞好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章立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村(居)示范主题活动”,力促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局面,及时总结经验、上报开展情况。

区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要加强对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活动的指导,同时负责对确定申报市级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推动本地区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组织网络、服务阵地建设,指导村(居)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范,对社区居民委员会、计生协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总结经验、上报开展情况。

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指导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指导基层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深化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拓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努力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做好对区县、乡镇街级计生委(办)、计生协的培训,组织调研,重点关注备案示范村(居)的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指导开展村(居)民自治特色活动,(三)评估检查阶段:10月—12月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按照《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津人口计生委[2009]11号)、《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津人口计生委[2009]13号)以及本文件制定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标准对村居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进行评估检查,评估检查合格后,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上报截止时间为每年10月20日。

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将于每年11月左右对各区县上报的市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进行专项评估检查,评估检查合格的,发放示范村居标志牌,并作为申报国家级示范村居候选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和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的验收评估工作仍结合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四、市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居、村标准

(一)示范居标准

在《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津人口计生委„2009‟11号)的基础上,增加2项内容:

1、社区有关计划生育事宜公开,监督制度落实好;

2、社区凝聚力较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有归属感,满意度高。

(二)示范村标准

1、村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村民小组中心户长或育龄妇女小组长等职责、任务明确。村计划生育协会网络健全,发挥作用好。

2、计划生育村民公约或自治章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体现大多数村民的意志。实行合同管理的地方,村民知情自愿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其内容合法、合理、互约,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

3、能很好地落实村民公约或自治章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措施。村集体资源的分配、使用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个人和家庭利益得到保护。

4、经常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服务活动。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个人隐私权得到保护。

5、组织开展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重点帮扶、救助活动,并有明显效果。

6、全面、真实、及时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落实情况。

7、育龄群众参与民主评议本村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评议结果与村民委员会及村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报酬待遇挂钩。

8、及时妥善处理村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没有违法的收费和罚款。近三年无因计划生育问题引起的村民集体上访和严重违法事件。

9、近三年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90%,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100%,没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无溺、弃女婴事件,无大月份引产。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要高度重视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做出安排,制定实施计划,注意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典型,并及时向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报送,联系处室:政法处、协会。

(二)涉及村居一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性评先活动,应优先从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中产生。

(三)在示范村(居)创建过程中,如遇国家出台新的标准、方案、办法、指标,以国家要求为准

第四篇:2011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

2011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评估总结

2010年十月初,我乡为搞好基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提高基层计生自治组织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计生基层组织的影响力和服务能力,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乡计生协会牵头,计生办倾力支持以及乡各部门的共同关心、帮助下。积极部署、早作安排,在十月初制定了台子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方案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并结合我乡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在基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中的一些新思路、新方法,为下一步的工作实施进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做出了行之有效的合理安排前瞻性的思想指导。通过干部的不懈努力,各方的鼎力支持,群众的积极配合,使我乡基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示范村(居)建设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对我乡下一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现将我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的总结如下:

一、创建了以乡计生协牵头、村两委参与的台子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工作小组。

二、通过政府支持,村(居)自筹,多渠道融资的办法,解决了专项经费的问题,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经济基础。

三、经乡、村计生协会共同研究起草了《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民 计 划 生 育 公 约》,并在会上一致表决通过,经张榜公布一周后无异议正式生效,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全年召开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研究会议4次;乡计生协深入基层督查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6次;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件。

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工作中的不足:

一、鉴于我乡之前类似的工作开展较少,经验不足,对一些棘手的问题处理得不是很恰当。

二、群众的民主意识、公共服务及自律意识还有待提高。

对此,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投入人力、物力和广大计生干部的无限热忱到今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协会理事的带头作用,积极引导群总展开计生自治、帮扶工作,为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开创一段崭新的历史!

马场乡计生协会 2011年9月25日

第五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能岸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

工 作 制 度

根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办法》,经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会共同研究,特制订工作制度如下: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制度

1、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村两委”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听取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村计生协会关于村民自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每年年终向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报告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情况。

2、“村两委”成员实行分组工作责任制。每个成员落实到组,负责指导联系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及完成计生各项指标情况,接受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年终考核。

二、村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

1、村计生协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活动。计生协有关会议要邀请支部书记参加。协会认真履行协会“五项职能”,协助村委会做好村民自治的具体工作。

2、村计划生育协会坚持会议制度。每年召开小组长会议,突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讨论、研究村民自治工作情况,及时向“村两委”汇报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

3、村计划生育协会要经常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育龄群众提供计生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咨询服务;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孕环检工作和未婚青年双月访谈工作;协助计生办抓好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

4、协会参与监督生育审批及计划外生育费征收管理和使用等有关问题,及时反映育龄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维护育龄群众合法权益。

5、村计生协会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工作小结、年终有工作总结和评比。一年有计划地组织好“世界人口日”,“5〃29”会员活动日等宣传服务活动,为育龄群众做好事办好事。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搞好村民自治工作,使计划生育工作和协会水平再上新台阶。

能岸村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

1、将村民委员会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及计划生育政策允许公开的内容,每季度在村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村民委员会每半年向群众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村计划生育协会成员、议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均参加)通报半年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3、村民委员会在村办公地点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的举报意见,并在收到群众举报意见后三日内,村民委员会责专人将情况调查清楚,分别进行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4、切实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打击报复,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在村务公开。

能岸村计划生育民主决策制度

1、村民委员会定期召开群众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总结、分析、评比、通报阶段性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办理以下计划生育事务,提交村计划生育议事会、监事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审核:(1)申办照顾再生育材料;

(2)申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材料:(3)申办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材料;

(4)对违反《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服务协议》规定人员的处理情况;

(5)修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服务协议》。

能岸村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

—、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下,由正、副会长和秘书长主持计生协会工作。

二、村协会,要根据本地实际,平均每月组织一次会员活动,搞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三、村协会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随时召开常务理事会,并坚持季召开一次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研究、讨论、总结协会工作。

四、积极组织理事、会员参与村民自治工作,反映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丁作职责的落实。

五、组织发动会员,大力开展服务活动,为本地的经济发展,两个文明建设多做工作。

六、要做好会员培训、基础建设、文档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协会交付的工作任务。

东泉乡能岸村计划生育协会职责

1、组织会员带头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勤劳致富,联系群众并帮助特困的计划生育家庭。

2、协助搞好宣传,普及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及生殖保健知识。

3、积极开展“三结合”搞好帮扶及生殖健康服务。

4、协助村委会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通过开展多项服务,稳定群众的低生育水平。

5、参与人口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参与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监督、奖励措施的落实。监督二胎的申报、审批,广泛听取和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能岸村计划生育协会月例会制度

为了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计划生育协会每月要定期组织计划生育协会小组长参加月例会。

二、月例会内容:

(一)开展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三规一条例”、《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种植、养殖、加工等等科普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向村计划生育协会汇报本小组群众生育、节育情况。

(三)汇报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

(四)汇报群众生育、生活、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五)月例会要有记录、签到花名册。

能岸村计生协会小组活动制度

1、能岸村计生协会工作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仁育宣传服务活动。

2、掌握本组育龄群众(含流动人口)婚、孕、育以及人口自然变化等其他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信息,并及时向村两委汇报。

3、积极协助村计生管理员做好本组育妇“三查两补一防治”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4、积极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访视活动,能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到户。

5、及时了解和反映本组育龄群众(含流动人口)生产、生活、生育和优生、优育、优教方面的需求,积极协助村委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千方百计为群众送温暖、办好事。

6、小组活动每月不少于—次,活动要有阵地、有内容、有基本的宣传品、有学习园地、有一支志愿者宣传队伍、有文体活动器械、有简要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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