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职称认定资格(广州人事局)
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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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一)对象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三)材料要求
(四)办理程序
(五)受理时间
(六)政策文件
(一)对象范围
在广州市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达到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档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和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中申请考核认定卫生系列以及工程系列中的建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予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述各级别档次相应的学历、资历等条件:
备注:a.大专毕业后,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
b.中专毕业后,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资格。
(三)材料要求(认定不需要考计算机和英语)
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⑵《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⑶《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所贴照片须与上传评审系统的个人相片一致。
⑷身份证复印件。
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⑺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⑻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资格者须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
⑼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认定高级资格者须提交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考核合格材料、博士后证书原件、复印件。
⑽直报人员、正常申报但户口不在我市或未通过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人员,均须提供如下材料:
a.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与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社保缴费证明。
c.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五)受理时间
申报人应根据个人情况可在法定工作日内到主管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进行申报。
(六)政策文件
△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46号)
△关于设立广州市人事局职称业务直接申报点的通知(穗人发
[2005]80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5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暂行办法》的通知(穗人职字[1999]9号)
△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认定、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问题的通知(穗人职字[2000]10号)
△广东省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二篇:职称评审认定资格时间及条件
职称评审流程
1、助工评审:
(1)中专毕业一年以后可直接定级为技术员,评为技术员4年以后可参与助工评审;
(2)或者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15年以上可直接评审为助工。
2、中级评审:
(1)大专学历毕业3年以后可直接定级为助工,评审为助工4年后通过考试评为中级。(自学考试所得的学历自拿到毕业证后3年后生效)。
(2)本科毕业一年以后可直接评为助工,评为助工4年后可通过考试评中级。
(3)研究生毕业3年后可直接评为中级,评为中级4年后通过考试评为高级。
第三篇:职称认定
龙岗区办理新教师转正及申请职称初次认定程序
龙岗区办理新教师转正及申请职称初次认定程序
【新教师转正】
一、申请对象:
1、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须属正式在编教师);
2、通过公开招考或选聘考试新调入的正式在编教师。
二、办理要求:
1、时间要求:
(1)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须属我区公办学校正式在编教师且工作满一年以上;
(2)通过公开招考或选聘考试新调入的教师:工作满半年以上。
2、提交材料:
(1)个人转正申请书;
(2)个人的《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聘用备案表》(原件);
(3)《龙岗区新教师试用期满转正考核表》。
三、建议由学校的人事干部为其办理
【教师申请职称初次认定】
一、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暂住一年以上,并且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及广东省高等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技术初次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
技术资格必须与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对应:
(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双学士学位,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且取得硕士学位的,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先参加工作,后攻读硕士学位的,读研究生之前从事“助理”级工作满二年,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实行初次认定的专业技术系列范围:
除卫生医疗系列(国家已实行统一考试,不再初次认定),其他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都实行初次认定工作。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计算方法:
以大中专毕业介绍信或者全国普通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日期计算,就业报到前已经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以暂住证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二、申请材料
1、深圳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1式2份)
2、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验原件),若属于国外取得得学历则提交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证明或者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验原件);
3、彩色一寸照片1张
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由市、区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入的人员,提交: 市、区组织人事或者劳动部门调令(包括市引智办出具的行政介绍信);
2、由公安部门迁户的深圳户籍人员,提交:
深圳市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或者全国普通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验原件)。
3、单位聘用人员,提交:
聘用合同(验原件)
深圳市人才大市场文凭验证中心对相应的文凭所出具的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或者全国普通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验原件或者在相关复印件上加盖内地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三、费用:280元/人次
四、受理部门:龙岗区人事局职称科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大院四楼1436)
第四篇:职称认定
对于国家未开始组织统一考试的专业,可按以下要求申请办理职称:
一、直接认定:适用于国家统招正规全日制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摘自人职发【1991】11号文件)
大中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员”级;
大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助理级; 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助理级; 硕士学位,工作满三年,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中级; 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可认定中级。提供材料:
1、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
2、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申请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工作总结1份;
4、两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
5、档案管理卡或存档证明。
二、评审:
初级:适用于“五大”毕业生参加工作后,单位考核合格,申报职称。中高级:按照当年评审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工程专业申报评审可参考《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暂行办法》(陕人发【2008】242号)文件要求
初级评审所需材料:
1、省职改办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工作总结1份;
3、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专业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个人委托代理人员,需提供《档案管理卡》;单位委托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上报;
5、二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评审表贴二张,另交一张)。中、高级职称评审所需材料:
1、省职改办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省职改办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简表》(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后用A3纸复印一式20份);
3、申报人参加工作时的合格学历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申报人现有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申报人《聘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申报人外语统考合格证或免试证明材料;(参考陕人发[2007]52号文件)
9、申报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参考陕人办发[2005]34号)
10、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申报人二寸近期彩色照片四张(评审表贴三张,另交一张);
12、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中级一篇,高级三篇);
13、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14、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能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费用
评审: 初级:100元/人 中级:200元/人 高级:400元/人
四、职称考试
卫生专业考试每年11月份左右报名,次年5月份考试(详情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经济专业4-5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详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职称外语10-11月份报名,次年4月份考试(详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职称计算机每月都可报名(报名电话:029-88203104)。
陕西省社会人才职称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国展中心北区三楼培训评价部
咨询电话:029-85261572 联系人:柏立花 张利娜
第五篇:人事局职称评审注意事项
人事局职称评审注意事项
1、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2年,确认助工,若无技术员职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2=3年。
2、大专毕业(五大生)从事技术员工作3年,报评助工,若无技术员职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3=4年。
3、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报评助工,若无技术员职称,全日制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4=5年,若中专毕业(五大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4=6年。
4、本科,助工4年可报评工程师,若助工已4年,但本科是近两年方取得的学历,能否报评工程师? 答:可以,只要两个前提条件都满足,①本科学历;②助工4年即可。
5、是否所有人员都应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我市缴交社保满1年证明?
答:否。仅市外流动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在本市的人员,应在评审表中“主管部门意见”栏填写意见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如:档案在人才,盖人才服务中心章或人事局章,不能盖诸如区建设局章等)。市外流动人员应在评审表中“主管部门意见”栏填写意见后注明“市外流动人员”后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本市户口但盖不到人才或人事局章的,由现工作单位盖章,但视同市外流动人员,应多提交:①在我市从事本专业工作劳动合同(满1年且至今有效);②在我市社保缴交满1年证明(地税盖章,原件);③教育部学历认证(人才中心2楼1号窗口办理,100元,7个工作日)。当申报评审人员的学历本市无法确认时(如:中专学历无法确认),要求提交其学历发放部门(学校)的证明或毕业时报到证等。
6、非本专业毕业能否申报人事局职称?
答:中、高级不能申报。园林相近专业(如:园艺、农艺、植保、林业等)或工程序列专业毕业可报评人事局园林初级职称,但需参加面试。只有园林、园林设计与管理或土建专业符合条件人员方可申请确认园林专业职称。
7、无低一级职称人员若专业对口,可直接申报中、高级职称。
8、报评职称应提交何证件?
答:应提交的材料详见www.feisuxs→职称评聘→人事局→2008-8-25“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确认程序”→申报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提交的评审材料表。
其中计算机合格证(指国家二级以上或职称计算机考试2个模块合格证,可致电5156229向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咨询有关计算机考试事宜)、工作年限证明交原件,学历证、职称证、继续教育证、聘任证、1项业绩证明(施工合同、任命书、竣工验收报告)及获奖证明应查验原件,并交A4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另提交身份证及3项以上业绩证明(施工合同、任命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二寸彩照1张贴于身份证复印件右上方。
初级职称原件只要求提交学历证、职称证及1项业绩证明(施工合同、任命书、竣工验收报告)。市外流动人员(即人事关系不属我市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评审表主管部门栏盖不到人才或人事局章的人员)应多提交:①在我市从事本专业工作签订的1年以上,且至今有效的劳动合同;②在我市社保缴交满1年的有效证明(地税盖章,原件);③人才学历查询报告书(人才中心二楼1号窗口办理,由人才统一送教育部验证,约7个工作日,收费100元)。当申报评审人员的学历本市无法确认时(如:中专学历无法确认),要求提交其学历发放部门(学校)的证明或毕业时报到证等。
9、评审表、简明表中填写的业绩应尽可能饱满、连贯,应写明工程名称、面积、造价、内容,本人担任何职、取何作用,是否竣工、质量如何、效益如何等。取得现职称后(初次评审以开始从事该项工作起)业绩每年都应填写,尤其是本业绩一定要填。在建工程亦可填写。非本专业毕业报评人事局初级职称,业绩更应尽可能多提交,最好5项以上。
10、《继续教育证》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购买(电话:5156229,人才中心三楼,应提供单位自设 1 表格《继续教育花名册》,内含“序号、单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岗位/职务、身份证号码”,表格应加盖单位公章,还应提交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由市人事局培训处统一验证(电话:5366535)。
11、非本专业毕业及外来流动人员均应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本专业知识及针对所提交的业绩、论文或工作总结提问。
12、初级职称常年受理,每年6、9、12月份各评审一次,9月份若参评人数少则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