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乡镇计生办是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指导下,承办本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生育、节育技术服务,做好生育管理和优生优育,负责避孕药具的发放、登记和随访服务,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协助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逐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二)准确掌握人口数量、结构和育龄妇女的婚育、节育状况及变动情况,及时实施对育龄妇女婚、孕、产、育各期的服务。
(三)负责一孩生育证的登记,发放《生育服务证》,为群众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工作计划《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四)依据《山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受县计生局委托,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工作。
(五)按《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落实由乡镇政府承担的计划生育户奖励优待和社会保障措施,具体负责“4+1”奖励对象的申报、调查、核实、登记、公示、上报等工作。
(六)组织村级计生主任、副主任的业务培训,定期考核村级计生主任的工作,经常检查、指导村级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指导村级按育龄群众居住情况建立协会会员小组,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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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大演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一、乡党政主要领导工作职责。
乡党政主要领导对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为本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负责协调乡政府、乡直各单位及各村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2、每周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掌握全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督促和指导各村及有关部门抓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3、保障本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
二、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分管领导工作职责。
分管领导对本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为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领导乡计生办(服务所)开展工作;
2、负责协调计划生育办公室同其他部门之间工作关系;
3、负责审核计划生育工作各类报表和文件资料;
4、协调、处理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联系村的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
联系村的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所联系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为所联系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共同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指导联系村按上级要求做好计划生育基础工作;
2、负责督促联系村干部协助本村按上级要求开展的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和其他工作;
3、指导、协助联系村抓好育龄妇女的孕、环检和孕情跟踪工作;
4、帮助村落实“四项手术”;
5、指导村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6、帮助联系村协调好与其它部门(单位)工作关系。
四、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乡计生办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全乡的计划生育日常工作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有:
1、负责计划生育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各类计划生育表格,统计数据等填报,负责有关计划生育的文件资料起草;
3、指导并督促村级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帮助村计划生育专干搞好计划生育业务工作;
4、督促乡计划生育服务所搞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5、和村共同负责处理计划生育突发事件;
6、负责收集有关计划生育信息并及时汇报;
7、负责本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业务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和实施“婚育新风”、“关爱女孩”、“村民自治”等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9、乡计生办其它工作人员在计生办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计生办内部分工,共同履行上述职责。
五、乡计生服务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乡计生服务所工作人员对全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服务所长在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本乡计生服务所日常工作;
2、规范完成育龄妇女放(取)环等手术,按要求完成每年两次的环情监测任务;
3、负责全乡的避孕药具管理及发放工作;
4、指导并督促村专干按时按质完成孕情监测及孕情跟踪工作;
5、全面完成节育手术对象的随访工作。
6、服务所其它工作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共同履行上述职责。
六、联系村的乡干工作职责。
联系村的乡干对所联系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负共同责任。主要职责有:
1、协调所联系的村完成计划生育基础工作;
2、在联系村乡领导的安排下参与所联系村的计划生育工作;
3、按照乡领导的安排,参与本乡计划生育突击活动和集中服务活动。
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负责督促本村计划生育专干按上级要求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2、负责召开本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计划生育工作汇报,研究本行政村计划生育工作;
3、负责村计划生育服务室、村人口学校的硬件设施建设;
4、负责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和奖励保障措施的出台、兑现;
5、负责牵头处理本村的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和疑难问题;
6、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村两委成员主要职责
1、负责所包村民组计生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2、协助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和宣传品发放工作。
3、负责所包村民组应参检对象参检或补检工作,负责补救措施及节育措施的落实。
4、协助做好所包村民组政策内孕情跟踪管理与服务工作任务。
5、协助做好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查和送发工作。
6、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九、村计生专干工作职责。
村计生专干对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负具体责任,为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负责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优生育等科普知识,解答群众在实行计划过程中的疑问。
2、负责计生信息的收集、整理、登记、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填报和变更各种统计信息资料。
3、负责有关计划生育证件的申办和发放工作。
4、负责孕检具体操作,做好政策内孕情跟踪随访与服务、避孕药具管理、发放的指导工作。
5、协助乡计生开展环检、生殖健康检查、咨询及育后、术后的随访工作。
6、主动做好计生对象的思想工作,督促对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7、承办村每月一次例会具体工作并做好相关的记录,负责服务室内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乡、村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篇: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1. 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2. 承担本单位具有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维护职工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督促职工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3. 负责与街道办事处签定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完成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4. 负责各类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日常工作,依据生育政策、对要求生育一孩的有人事档案关系的女职工和男职工半边户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生殖健康保健服务证”;对符合政策要求再生育的职工,办理有关申报审批手续;对无人事档案关系的职工要求生育的,单位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地领取生育证。
5.每月定期书面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汇报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6.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婚育新风的宣传,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基础知识的教育。
7.按照避孕为主的要求,及时指导职工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8.定期组织职工中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查和生殖健康检查;职工发生违法妊娠,及时做好工作落实补救措施终止妊娠;及时进行避孕药具和避孕节手术的随访服务,减少药具不良反应和手术并发症的发生。
9.督促单位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落实计划生育法定待遇和优惠、奖励政策,维护职工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10.配合人事干部审核新用职工的婚育证明,做好下岗职工计划生育托付工作管理和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职工的计划生育移交工作。
11.协助政府落实职工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和承担本单位的法律责任。
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议,讨论研究全院的计划生育工作。
2.每月5-6日给全院育龄妇女发放避孕药具,并做好药具的查访工作。
3.对全院各支部、科室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面考核,抓好一年一度的年终总结表彰。
4.对计划外孕情坚持“四早”(早发现、早上门、早做工作、早解决)。
5.每季度更换一期计划生育宣传内容。
6.坚持按医院计划生育的百分考核标准,对各支部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认真考核。
7.一年培训两次计划生育宣传员。
第四篇: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一、计生办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开展人口国情教育,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2、根据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上级人口计划,及时做好《生育证》的审核、审批和登记等工作,办证中,要严格把关,做到准确无误,若因把关不严,造成持证而计划外生育的,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3、做好村计生管理员的培训和帮带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指导和检查各村计划生育工作,年流工作经验。
4、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计生信访查处结案率达98%以上。
5、增强服务意识,搞好计生内勤工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十项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若无正当理由,故意拖而不办的给予效能警告。
6、计生办主任对计生业务负总责,管理计生办及服务所的日常事务,组织检查各村执行计生政策和责任目标完成的情况,考核计生专干及服务所人员工作实绩,及时,准确地反映和分析本镇计生的状况提出建议,为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7、计生专干实行分行包村责任制,负责管理镇、村计生台帐,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和育龄妇女的婚育、节育情况,每月例会,及时负责填好所包村计生变动情况,协助村计生管理员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计生专干所包的村,经上级计生部门检查,因计生台帐、表报问题较严重,爱到上级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对该计生干部按照镇有关规定处理。
二、计生服务所工作职责
1、宣传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为育龄群众避孕节育提供优质的服务。
2、组织服务队,进行经常性下村宣传服务活动,为“三查一教”和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提供方便。
3、对服务对象做到热情周到,把服务所办成文明服务的窗口。
4、对“三查一教”对象及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身份证、双查卡及落实担保人制度,保证不出现冒名顶替。若故意为冒名对象假证明的,一经查实,给予除名处理。
5、查环查孕,落实节育措施要本着高度负责精神,做到认真细致,保证不出差错,若发现50天以上孕情没有检出或落实节育措施时出现不应有的医疗事故,对其按照技术有关规定处理。
6、协助计生专干做好计生台帐及有关计生业务。
三、村计生管理员工作职责
认真学习生育方针政策,努力钻研计生有关业务知识,做好计生“二卡十一表”、准确上报有关报告、数据,做好《生育证》登记等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当好村主干参谋和助手。
1、认真做好月报和分析工作实行台帐滚动管理,力求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完整”确保“台帐、报表、实际”三一致。经各级验收考评,台帐报表逻辑清楚,帐面整洁,受到检查组好评的,予以奖励;对出现逻辑混乱,表报与实际差距较大,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严格依照政策,办理《生育证》和提供各类计生证明,做到实事求是。对出现假证明、假证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故意瞒报、虚报计生情况和统计数据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3、准确提供“双查一教”名单及每一次活动月后的未到位人员名单,若出现漏管一名,每例扣其100元,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按包庇论处,给予免职处理。
4、对热心于计划生育事业,工作积极,业务熟悉的计生管理员,给予提拔重用,在招干、入党、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计生管理员并享受村主干待遇。
第五篇:乡镇 工作职责
乡镇 工作职责
、县级各部门
(一)县财政局
1.确保我县财政教育经费投入达到国家“三个增长”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用途,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落实到位;按照规定将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拨付教育使用,并确保符合经费用途,重点统计核查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四年,乡镇 工作职责。
2.确保将教职工国标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由财政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绩效工资的发放。
3.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规定比例落实县本级应负担的新机制经费;足额预算并执行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督促落实好“两免一补”资金;会同物价、教育部门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4.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会同发改、教育等部门落实并管好用好各项教育工程的专项资金。
5.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做好义务教育账务的清理、剥离及化解工作。
6.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县级配套的170万元按时拨付。负责根据国检所需经费及表彰奖励经费的需求,进行梳理和核算。及时拨付国检专项经费,确保我县国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县地税局
1.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及时上缴国库。
2.积极扶持勤工俭学;在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教师住房建设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税收减免规定,给予教育优惠政策。
(三)县发改委
1.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把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2.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3.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优先审批或批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积极争取中央和盛州资金支持,加大对我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会同财政、教育部门督导检查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的实施,促进农村中小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5.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四)县扶贫办
1.落实有关扶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扶贫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在上级下拨的扶贫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帮扶贫困学生。
2.引进扶贫资金帮扶贫困地区的“两基”工作。
(五)县妇联
1.组织实施“春蕾计划”,配合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和扫除妇女文盲工作。
2.加强家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的劝学工作。
3.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女学生及女教师的维权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女童的入学与巩固工作。
(六)县工商局
1.配合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等部门清理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
2.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市场的整顿。
(七)县公安局
1.加强户籍管理,做好拆迁户的户口迁移工作,积极解决人户分离问题。协助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子女返校就读工作,并对当地义务教育适龄人口的管理和统计工作给予配合,协助教育部门健全完善辖区内人口文化户口册登记工作。协助做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对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3.整治学校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在校园周边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网吧、商业摊点的整治。年内至少开展2次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为迎检营造良好氛围。
4.会同教育等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生自我防护、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禁毒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在公路沿线学校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工作总结《乡镇 工作职责》。
5.开展警校共建平安校园活动,做好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
(八)县广电局
1.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关于《大姚县“两基”迎国检宣传方案》的精神。
2.从2010年7月起,每天大姚新闻前后,插播两条“两基”宣传标语,在其他节目滚动播出“两基”宣传标语字幕,每周更新一次。
3.从2010年7月起,县电视台开设“两基”工作专栏,多角度宣传“两基”工作,营造良好的迎检氛围。
4.从2010年7月起县广播电视台组织开展“两基”迎国检新闻宣传专题采访报道活动,突出宣传扫盲和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办学条件、普及程度、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工作的先进典型和个人先进事迹。
5.在2010年10月上旬前完成制作全面反映我县“两基”工作成果的电视专题片,并为制作全县“两基”展室提供有关材料。
6.对各级政府组织的督查和国家的检查验收过程进行报道。
(九)县国土资源局
1.督促落实中小学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保障新建或扩建中小学用地。
2.在土地利用计划上优先保证审批中小学用地,并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确保中小学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在用地审批程序上为中小学建设项目依法简化手续,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4.依法查处侵占教育教学用地的违法行为。
(十)县计生委
1.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管理系统,协助完成非农户口核查、清理登记,非农文化户口册建档工作。
2.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3.认真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帮助《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和《计生特困难户》的子女入学,解决实际困难。
(十一)县监察局
1.加强对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及效能情况的监察,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各项建设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监察。
(十二)县建设局
1.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依法落实城镇住房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的有关规定。
2.对中小学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报建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
3.加强对中小学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
4.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危房鉴定和改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克期完成危房和除险加固工作。
5.按县政府本重点建设项目,克期完成9月招生学校的建设及竣工验收工作。
6.为学校办理房产证。
(十三)县教育局
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国检的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
2.督促各单位依法采取措施控辍保学,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扫除青壮年文盲非文盲率等有关指标达标。
3.负责中小学管理工作;会同公安、司法、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确保中小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卫生事件;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4.负责教育质量各项指标的监控,督促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加强校园文化、绿化美化和师德师风建设。
6.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大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力度;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并督导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的实施情况,促进农村中小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7.配合财政部门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并做好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工作,理顺校财局管校用的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机制。
8.督导全县各级“两基”表册档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