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人口计生委迎接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工作计划
市人口计生委迎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
考评工作任务分解表
注:上述材料原件提供,于6月30日之前交文明办冯晓辉处统一整理装订。
第二篇:市人口计生委
送表矿区学生田润芦,今年中招成绩少分照样被市区重点高中免费录取了。面对他人的不解和诘问,其父田二卫一点也不气虚,反而自豪地说-----
少分咋了?因为俺是独生子女户!
新闻中心讯新学期开学了,来自送表矿区的学生田润芦和其他
同学一样,高兴地走进了市区重点高中实验高中。而此前,中招成绩只有521分的他,因距实验高中正取分数线523差 2分,还和家人一起为高额的择校费担忧呢。
戏剧性的变化来自我市的一项计生优抚政策。8月12日,市政府
召开了中招新闻发布会,公布农村独生子女户中招成绩可以加10分。这无疑是一个大喜讯,按照加分政策天润芦成绩应该是531分。闻知此讯,田润芦父亲田二卫紧锁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了:俺本身就是独生子女户。
田润芦接到实验高中录取通知书后,一些还不知道这个消息的人
不解,问他是否走了“后门”?田二卫自豪地说:“咋了,俺是独生子女户!”就在此前,市计生委优抚科和市教体局工作人员又专程到送表矿区西送表村进行了回访,田二卫握住前来核实情况人员的手激动地说:“加分政策不但圆了孩子上重点高中的梦,还为俺节省了一大笔开支,这都是党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好啊!谢谢你们,太谢谢你们啦!”。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千方百计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送关爱、送温暖。在农村学生上学工作中,市人口计生委和市教体局多次研究,周密部署,制定和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中招加分和农村考入高校资助工作。今年,政策规定:凡参加本市普通中招考试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市高中录取时照顾10分,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今年我市共有343人符合加分条件,其中田润芦等23人因此被市一中,实验高中,嵩阳高中三所重点高中录取。
另外,我市还规定,农村独生子女参加高招,达到所报院校录取分
数线被正式录取到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院校的学生,入学时一次性给予补助2000元补助。今年全市共有130人享受此项优抚政策。
市计生委主任马炎治说,下一步,市计生委还将继续加大对独生
子女家庭的政策照顾范围,并将在做好独生子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力争使每个符合优先优惠政策的家庭一个不漏地享受到优惠政策。
(杜湘东王铁生)
第三篇: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一创双优”主题教育整改报告
(2011年2月15日)
按照市委和我委党组的安排和部署,“一创双优”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办公室在“讲正气、树新风”暨“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查摆问题阶段工作中,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内部认真自我剖析、相互批评,查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经梳理归类后,集中反映为学习不够深入、不系统;创新意识不够;勇争一流的精神不够;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针对这些问题,我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从实际出发,形成了全面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在坚持每周三下午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鼓励大家自学,系统地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和政策,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拓宽知识面,增长才干,熟练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各个环节,以旺盛的精力和满腔热血投入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提高我办公室人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2、坚持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下基层开展调研之机,对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基层群众的人口和计生意识,学以致用,坚持理论与实践的联系。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理论和实践相统一,以研究解决我办公室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目标,进一步端正学风。
当前,结合理论学习,思考和努力解决进一步端正学风。一是结合这次集中教育活动,开展如何加强我办公室人员自身的思想、作风、制度建设,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和履行岗位职能。
4、勇争一流,不断提高工作标准。
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先进经验,积极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动员各方面力量,建立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增强宗旨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把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把内抓素质、外塑形象做为中心工作来抓。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予以落实。
二是增强敬业、精业精神,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平时要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从思想深入认识工作为什么的深刻
内涵,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加强对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教育,扎实做好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领导服务。
总之,我们要继续按照市委集中教育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高标准地抓好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确保集中教育活动扎实有效,以活动促作风转变、以活动促思路创新、以活动促环境优化,以活动促工作开展,真正将活动做成群众满意工程。
第四篇:市人口计生委工作总结
xxxx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关注人口、服务家庭”为主线,以履行人口计生核心职能为重点,认真落实政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贯彻主要领导批示,打造“生育关怀、服务到家”惠民品牌
创建活动品牌。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批示,及
时召开全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4月,市委市政府两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生育关怀、服务到家”活动的通知》,通过实施“五个一”标准流程,即一封公开信、一张联系卡、一份服务指南、一张预约单、一次服务回访,围绕每个家庭成员新婚、怀孕、生育、节育、育儿、成长、养老全过程,为各类家庭提供优生促进、科学育儿、避孕节育、计生政策等按需服务。各地均已出台活动实施方案,各试点乡镇(街道)工作有序开展。
搭建支撑平台。开发建成“生育关怀、服务到家”场景式网上办事大厅,面向社会公众,查询人口计生各项办事流程。建成“生育关怀 服务到家”社区工作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人口与家庭服务信息系统》,融人口与家庭信息查询、家庭发展指标体系数据,人口与家庭GIS信息管理,网上预约服务,社区服务工单,工作绩效评估等功能为一体,率先在姑苏区试点运行。
组织培训宣传。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育关怀、服务到家”活动专题培训,采用分片集中的方式,依次对各市、区乡镇(街道)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实务培训。办好《苏州日报·人口家庭专刊》和“生育关怀、服务到家”社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运用主流媒体、社区平台等进行宣传推广,形成苏州人口计生主业品牌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特色。
二、落实计生法定奖励,加大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帮扶力度
做好持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工作。根据资金财政全额保障、社区申请逐级核对、金融机构负责发放、全程实行计算机管理的长效发放机制要求,做好企业退休(到龄)人员一次性奖励登记核对录入、比对、公示、审核、发放工作。全市共审核通过奖励对象64694人,发放奖励金23290万元。其中,市区统筹区(3+1)11178人、其他8个区53516人。继续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各项工作。
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苏州市市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帮扶实施意见》。积极与财政、民政、园林绿化等部门沟通协调,出台操作办法。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提供住院护工服务保险、养老援助服务、游览交通优待和“连心家园”服务。全国首创住院护工服务保险制度,投保帮扶对象住院期间每天可获得100元住院护工服务补贴(全年累计最高补贴180天),若为当年新患重大疾病,还可获得1万元保险金。截至到目前,共为全市8000多名计划生育特扶对象投保住院护工险,已有54名计生特扶对象得到理赔,全市共发放住院补贴7.6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6万元。资助3382名60-69周岁帮扶对象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金额1.28万元。为3397名49-69周岁市区户籍的帮扶对象免费办理了园林年卡。发放公交补贴839人,金额25.17万元。
拓展计生协会帮扶工作。5月苏州市被列入中国计生协会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探索项目点,太仓市作为项目试点地区。按照国家计生协指导意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积极为目标人群提供心灵抚慰和生活帮扶。通过计生协桥梁作用,反映目标人群现状及需求,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并承接政府为目标人群提供的服务。
三、丰富优质服务内涵,加快完善家庭发展公共服务体系
优化科学育儿项目。举办第三届中国(苏州)科学育儿嘉年华活动,吸引参展企业145家,近7万人次的参观人流,上万准妈妈群体,再一次打造孕婴童行业盛宴。启动科学育儿快乐家庭借阅计划,通过全市277个科学育儿项目点向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一套专业系统、亲子互动、寓教于乐的科学育儿快乐家庭借阅读物,促进科学育儿服务由项目点向家庭延伸。
深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各地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电媒体、信息亭、手机短信、户外宣传、新婚大礼包、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放6万份免费孕前风险评估自查表等宣传折页,增强了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开展省室间质控评估工作。协助姑苏区在原平江区婚检中心开设项目点,完成医务人员和信息化管理培训。1-6月全市已有31460人次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53.16%。
拓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举办“青春健康教育校企行活动”,编写青春健康同伴教育教材《青春健康同伴教育主持人操作手册》和青春健康知识读本《护航青春》。首批1000本《操作手册》、1500套《主持人便携卡》和20000本《护航青春》已发放到各市、区计生协和
第五篇: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
一、考评原则
依据《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细化项目,量化标准,坚持群众评议与现场考核相结合、查阅资料与考试测验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部门把关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综合评价申报单位的创建成效。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环境面貌整洁优美、治安秩序状况良好等6个方面,具体细化为26项,综合进行评价。
三、考评办法
各省辖市由省辖市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进行初选。在资格认定、复查、征求意见(主要征求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1:1.5的比例进行考评。如果申报单位数没有达到分配名额1:1.5 比例的,在资格认定、复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直接进行考评。省直由省直文明办在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复查、征求意见(主要征求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的基础上,由省文明办、省直文明办联合进行考评。
考评采取群众评议、考试测验、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群众评议40分,考试测验15分,查阅资料20分,查看奖励10分,实地考察15分。
1、群众评议。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百人以下的召开全体会评议;百人以上的抽取100人评议。企事业单位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中层处室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部分员工代表会(员工代表10-30人),参加考评人员最多不超过100人。用统一制发的“群众评议表”采取无记名方式,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议,由考评组当场计出平均分,公布计分结果。
2、考试测验。群众评议后,直接进行现场考试测验,主要测验精神文明创建基本知识。省文明办命题,被考评单位随机抽题,进行测试。考试结束后,当场批改,计出平均分,公布成绩。
3、查阅资料。主要查阅二年以来的创建文件、会议纪录、创建简报、活动资料、规章制度等,对照“现场考核表”,当场计分。
4、查看奖励。对近三年来获得的奖项,综合荣誉省部级每项加3分,地厅级每项加2分,县级每项加1分;单项奖省部级每项加2分,地厅级每项加1分。奖项得满10分为止。
5、实地考察。考察工作、生活环境和宣传教育、文体活动阵地,对照“现场考核表”,当场计分。
四、考评要求
1、省文明办委托各省辖市文明委对本辖区的申报单位进行考评,省文明办抽查。省直申报单位由省文明办、省直文明办联合考评。
2、考评中,严格执行此考评细则规定,不得随意增减考评项目,变更考评办法。
3、依照考评分数排列顺序,由省辖市文明委和省直文明委分别按分配名额推荐。对考评分数出现并列的,由省辖市文明委和省直文明委分别召开主任会议或全体委员会议研究确定,不得超名额推荐。公示中发现问题需撤换单位的,按考评排序予以递补,经文明委同意后,对递补单位进行公示。
4、以省辖市文明委或省直文明委的名义,形成书面推荐报告,连同考评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书面材料,一并上报。推荐报告须由各省辖市文明委或省直文明委主任签名,实行责任追究制。超名额推荐或超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河南省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豫文明[1999]11号)
为了加强对省级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特制定如下评选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一、评选范围
本省境内经济独立核算,能独立开展社会活动,能承担权利和义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各类企事业单位、驻豫单位等均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行列。乡、镇和科级单位下属的机构一般不命名省级文明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两个文明一齐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勇于创新,决策民主,团结协作,联系群众,务实高效,廉洁奉公,班子整体形象好,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近年来,两个文明建设卓有成效,班子建设在综合考评中处于先进行列。
(二)工作业绩突出。坚持改革开放,科学管理,依法办事,优质服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全面完成各项目标责任,在目标考评中处于先进行列,主要业务指标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中处于先进位次。
(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对创建活动高度重视,列入领导重要日程,做到有领导机构,有工作队伍,有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具体措施,有经费保证,有完整的档案资料。坚持开展文明科(处)室、文明车间、文明家庭、文明市民、文明职工、军民共建等各种形式的系列创建活动,并取得明显效果。积极参与当地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小区、文明街道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并走在前列。省直有行政隶属或业务指导关系的政府职能部门还要切实抓好系统的创建活动,系统内市地级单位20%以上是省级文明单位,全系统内各级文明单位数量达到60%以上。
(四)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对职工坚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干部、群众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单位风气正,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和整体形象。(四)省级文明单位的匾牌悬挂在单位门(楼)前,其他文明单位匾牌一律移入荣誉室内。届满的省级文明单位,匾牌移入荣誉室内。撤销的省级文明单位,其匾牌和荣誉证书,由当地文明办负责收回。
(五)凡具有下列情况,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理;情节严重,影响较大,受到严肃处理的,撤销其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领导班子成员中受到党政处分或被判刑的,单位职工发生严重刑事案件或经济案件被判刑的;(2)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滑坡幅度较大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违反价格政策或偷税抗税,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3)职工干部传看黄色书籍、音像制品、吸毒贩毒、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受到治安处罚的。封建迷信活动严重,婚丧事大操大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4)行风社会评议较差,群众满意率较低,形象不好的;(5)发生责任事故超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人身伤亡、经济损失指标的;(6)存在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省文明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