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人口计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文章标题:市人口计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各县区人口计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及《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增强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机关转变职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工作,特制定我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及2006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和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律、行政法律、法规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知识,坚持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计划生育工作相合,改革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各级计划生育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办事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使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自觉运用这一理论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的实践,注重提高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2、认真学习《宪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特别要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基本掌握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3、坚持计划生育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学法与用法的关系,把依法治理计划生育摆到重要位置,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
4、要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充分认识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造福于人民的伟大事业,树立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人的思想,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自觉服务于国家大局。
三、教育对象
全市人口计划生育系统的干部和职工。主要是各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的领导干部;各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公务员和管理人员;各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从事技术服务的人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
重点是公务员的普法培训。同时,要加强基层分管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四、学习内容
1、宪法;
2、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3、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4、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
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
6、《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___市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以及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
7、其它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统计法、档案法、信访条例、教育法、国家公务员法及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知识;
8、.国家计生委制定下发的规章。重点学习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配套的部门规章、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办法。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件文书》(汇编)的运用及填写方法等。
五、实施步骤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1、2006年,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同时确立宣传教育试点单位,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及师资力量的培训。按照年度计划,做好专业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
2、2007年至2009年,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试点单位经验,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力量,做好各级人口计生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成“五五”法制教育的主要学习内容。
3、2010年各县区
第二篇:区人口计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文章标题:区人口计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人口计生系统实施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例》等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社会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开展人口计生综合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促进___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口计生事业的不断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正处于重要的转折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中央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及上海市、本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___区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和谐___建设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加强人口综合调控、综合管理的要求,全面加强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网络的宣传优势,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创新,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人口计生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力争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促进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为把___建设成为上海西南“一颗璀璨的明珠”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人口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服从、服务大局。立足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大局,将人口计生普法宣传教育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科教兴市战略紧密结合。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根据群众在生育、生活、生产方面的需求,将人口计生普法宣传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密结合。
三是坚持务实创新、因地制宜。将人口计生普法宣传教育与推进人口计生管理体制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紧密结合,实施分类指导。
四是坚持突出重点、夯实基础。着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等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基层普法工作。
二、规划目标和教育内容
(一)规划目标
进一步在公民中提高计划生育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依法生育的意识,自觉将生育行为与国家利益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公民的人口计生法律知识普及率以及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系统干部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公务员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全区人口计生系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
(二)教育内容
1、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学习。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宪政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同时,机关公务员要加强《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基本法律的学习,提高对基本法律的掌握程度。
2、加强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核心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继续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体市民的人口计生法制意识,提高人口计生干部对本领域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3、加强与人口计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等工作紧密相关,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婚姻法》、《母婴保健法》、《收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人口计生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
三、基本任务和途径方法
(一)大力加强全社会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探索“大宣传、大联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区人口计生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形成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利用人口计生重大宣传日及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人口计生法制宣传。
(二)进一步加强与各种媒体的合作
继续办好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各种人口计生专栏、栏目,增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内容。以专题宣教片等形式,宣传本市新出台的人口计生法规政策以及依法行政推进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组织编制人口计生法制宣传墙报、版面、小册子、宣传栏、宣传包(单)和文艺宣传队等多种形式,使人口计生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流动人口集聚地。要把人口计生法制宣传融入人口文化小区建设、人口文化作品创作之中。充分利用镇级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社区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婚前医学检查“一条龙”服务、热线电话等平台,开展人口
计生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网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四)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每年对党组中心组法制学习宣传作出安排,带头学习涉及人口综合管理、公民权利保护等法律法规。在区委党校开展的干部人口理论培训中强化人口法制培训内容。将人口计生法制培训纳入区、镇、村三级人口计生干部的专业培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做好公职人员法制培训和考核工作,将培训考试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行政执法人员继续实行执法资格证制度。
(五)积极推进行业民主法治建设
人口计生系统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实施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发动计划生育志愿者参加法制宣传,完善基层人口计生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治制度。
四、保障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保障措施
区人口计生委成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和推进全区人口计生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口计生委宣教科),办公室成员由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服务站、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宣教科主要承担本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和总结交流,研究提出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各镇、街道、园区人口计生办要确定联络员,要把“五五”普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地区、本部门财政预算,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职责分工
1、区人口计生委各科室。委分管领导根据党组部署,具体安排党组中心组的法制学习;宣教科负责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将法制培训纳入对人口计生干部的专业培训,牵头开展对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负责落实各级干部人口理论培训中的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组织区人口计生委系统公职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负责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人口计生工作要点,负责落实“___人口”网站的法制宣传教育,负责落实本级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政策法规科牵头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对基层人口计生执法人员的培训;服务站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
2、各镇、街道(园区)人口计生办。根据本镇、街道(园区)的部署,在区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结合本区域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计划。
五、实施步骤和检查验收
(一)实施步骤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自2006年起实施,至2010年结束。2006年上半年为准备启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规划,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好有关实施准备工作。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区人口计生委和各镇、街道(园区)人口计生办按照规划和工作要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日常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二)检查验收
2010年下半年为总结验收阶段,区人口计生委和各镇、街道(园区)人口计生办,对“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接受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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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区人口计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区人口计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文章标题:区人口计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人口计生系统实施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社会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开展人口计生综合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促进___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口计生事业的不断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正处于重要的转折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中央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及上海市、本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___区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和谐___建设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加强人口综合调控、综合管理的要求,全面加强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网络的宣传优势,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创新,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人口计生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力争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促进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为把___建
设成为上海西南“一颗璀璨的明珠”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人口环境。(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服从、服务大局。立足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大局,将人口计生普法宣传教育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科教兴市战略紧密结合。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根据群众在生育、生活、生产方面的需求,将人口计生普法宣传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密结合。
三是坚持务实创新、因地制宜。将人口计生普法宣传教育与推进人口计生管理体制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紧密结合,实施分类指导。
四是坚持突出重点、夯实基础。着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等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基层普法工作。
二、规划目标和教育内容(一)规划目标
进一步在公民中提高计划生育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依法生育的意识,自觉将生育行为与国家利益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公民的人口计生法律知识普及率以及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系统干部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公务员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全区人口计生系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二)教育内容
1、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学习。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宪政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同时,机关公务员要加强《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基本法律的学习,提高对基本法律的掌握程度。
2、加强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核心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继续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
收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体市民的人口计生法制意识,提高人口计生干部对本领域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3、加强与人口计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等工作紧密相关,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婚姻法》、《母婴保健法》、《收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人口计生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
三、基本任务和途径方法
(一)大力加强全社会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探索“大宣传、大联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区人口计生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形成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利用人口计生重大宣传日及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人口计生法制宣传。
(二)进一步加强与各种媒体的合作
继续办好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各种人口计生专栏、栏目,增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内容。以专题宣教片等形式,宣传本市新出台的人口计生法规政策以及依法行政推进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组织编制人口计生法制宣传墙报、版面、小册子、宣传栏、宣传包(单)和文艺宣传队等多种形式,使人口计生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流动人口集聚地。要把人口计生法制宣传融入人口文化小区建设、人口文化作品创作之中。充分利用镇级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社区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婚前医学检查“一条龙”服务、热线电话等平台,开展人
区人口计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第四篇:市统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文章标题:市统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素质,切实推进本市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的通知》(*委发[2006]5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06]140号)精神,结合本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
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围绕“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统计改革与发展,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本市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治理和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对象与要求
(一)普法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重点对象是:
1、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
2、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3、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
4、专、兼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
(二)基本要求
1、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现代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力和责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本篇文章来源于←好范文 wenmi114.com-百度直接输入“好范文”第一个网站便是)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支持,为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提供坚强的后盾。
2、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及依法行政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的理念,坚决抵制和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干扰,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表率。要做到依法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统计调查,依法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实行统计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
3、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要通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级统计部门要将普法更好地融入到各项统计工作中,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
4、专、兼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统计执法水平。要真正树立起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统计法的正确实施和统计法律的权威。
三、实施步骤与方法
统计“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本市统计普法工作的领导,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决定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具体负责本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并落实统计普法宣传的办事机构。
2、制定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并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各单位制定的统计“五五”普法规划,请于2006年10月底前报市统计局备案。
3、编写普法教材。在国家统计局统一编写的全国统计“五五”普法辅导材料基础上,市统计局根据当前统计工作实际,结合本市地方统计法规、规章的有关内容,编写统计“五五”普法的补充教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要按照本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要求,做到布置及时、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普法落到实处。开展统计普法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总结,工作有重点,宣传有主题,并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单位的上一统计普法工作总结和当的统计普法工作计划上报市统计局。
2、建立健全统计“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制度。要认真总结统计
普法工作经验,并上升为制度,用制度推动统计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统计普法合格证制度;加强对统计“五五”普法进展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3、培训统计普法教育骨干。[找文章还是到☆好范文 wenmi114.com,更多原创!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各级统计部门要注重发挥本系统普法骨干队伍的作用,建立健全统计普法网络。要结合实际做好统计普法骨干的配备和培养工作,确保本单位至少有一名统计普法教育骨干,并采取培训班、法制讲座、研讨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市统计局、调查总队将于2007年年底前完成本市统计普法教育骨干的培训工作。
4、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员换证培训。实行统计执法人员“先培训、后执法”,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轮训制度,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市统计局将采取集中培训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组织本市各级统计部门的专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进行学习,考试合格者将发给新版《统计执法检查证》,培训换证工作将于2007年底前结束。
5、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主要采取法制讲座、培训、函授、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要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将统计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的领导干部普法培训内容。各级统计机构的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组织一至两次法制讲座。建立各级统计机构和调查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6、对各级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要采取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培训班、函授、知识竞赛、网络普法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教育。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统计从业资格教育相结合,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7、深入开展以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为重点对象的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的全过程。各级统计机构要结合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调查项目,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8、创新普法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刊物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活泼的普法宣传。要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于各项统计法制工作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知识,促使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9、抓住有效契机,深化各项主题宣传,开展“视统计信誉为生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每年12月上旬的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8.16”依法治市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还可以结合宣传月、宣传周、统计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有规模、有实效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率和普及率。
10、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统计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案卷评查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
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将在2009年底前制定《上海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应在2010年上半年组织考核验收,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将在2010年上半年组织开展本市统计普法验收工作,并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组织评选表彰本市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考核验收工作采取报送或听取总结报告、实地检查、审阅档案、抽查和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在统计普法宣传上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对下级统计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健全和完善统计法制例会制度、评估考核制度,确保统计“五五”普法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计普法队伍建设。[有文章需求,请到*好范文 wenmi114.com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要指定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从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持统计普法人员的稳定,为统计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各部门统计机构要按照市统计局的要求,积极开展面向本系统、本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与同级政府统计机构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协同行动。
(三)落实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要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把统计普法所需的经费列入各的经费预算,并专款专用,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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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市水利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文章标题:市水利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为贯彻水利部《全国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部“五五”普法规划)和___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市“五五”普法规划)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推进我市水利系统依
法行政、依法治水进程,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围绕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部“五五”普法规划和市“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我市水利系统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水利法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水法律意识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和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乡镇、村基层干部学水法的积极性,加强基层水利管理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增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水利管理机构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水利系统全体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深入学习宣传水法规。要进一步加强《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水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顺利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要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需赔偿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预算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违法分包、转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有关水事纠纷调处、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水资源与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理念和建设“法治浙江”“法治___”决定。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按照努力建设法治___的要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在水利系统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法治理念;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开展水利依法治理活动,不断完善民主制度建设。
(七)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水法律法规以及从事本职工作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各级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制度、网络等阵地,建设各级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水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把水利法制宣传教育融入
到水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八)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要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水土保持、打击非法采砂和加强河道管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使水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不断掀起宣传学习水法规的热潮,开创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三、对象和要求
(一)对象
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层领导干部以及水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
(二)要求
1、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各项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2、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水土流失和水环境恶化等问题,增强社会、公民的水忧患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
3、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水。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加快水法规体系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健全水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加强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水。
4、加强水利法制宣传制度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要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公务员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5、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电视法制宣传,组织播放《人·水·法》电视系列片。将我局对外网站作为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进一步完善版面,充实内容。
四、工作安排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底结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至2010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报市水利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水利普法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加强领导,措施有效,保障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各级普法领导机构的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组织领导
市水利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全市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各级普法工作任务;
2、制定全市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负责对全市水利系统执行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政水资源处。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水利法制宣传教育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计划等各项任务;
4、举办普法学习培训班;
5、对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本规划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制度分别由下述部门负责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学法制度由政治处负责;法律知识考核制度由水政水资源处负责;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水政水资源处和培训中心负责。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定期会议、工作汇报和工作督查等制度,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要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和阶段性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地方、各单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财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水利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方法,改进和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措施和工作方式;努力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法制宣创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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