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勐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承诺书
勐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四项制度”,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结合勐腊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群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落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强队伍建设,队伍作风及宗旨意识。
三、加强窗口建设,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周到,首问负责,有问必答,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水平。
四、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行政职能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行政务公开,严格公开承诺事项程序和时限要求,依法处理各类违法生育案件,努力创建和谐社会环境。
五、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努力做到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特事特办,急事快
办,要事督办。
六、加强人口计生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保障计划生育户各项合法权益。为育龄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节育避孕、生殖保健服务。
七、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八、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九、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效能监督。凡我局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的或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一经查实,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举报受理人:邹海英
联系电话:8122355
我们衷心欢迎社会各界、宣传媒体和广大群众监督。勐腊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第二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慈周寨乡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是行政方式的重大变革,是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保证依法监督的重要举措。为了把人口计生工作真正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的统一性和透明度,让群众了解监管人口计生工作、促进人口计生队伍的廉洁勤政建设,按照省、市、县三级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塑造“高效、务实、廉洁、文明”的机关形象为基点,以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目的,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集中精力履行好人口计生部门的职能,严格依法监督、依法办事,增强人口计生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提高依法婚育的自觉性;保证各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方便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以及政府人口计策机关做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都要对外公开。
三、基本要求
(一)注重针对性。凡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社会、企业以及
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
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
(二)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办事的结果必须
公正,严禁弄虚作假。
(三)讲究时效性。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
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
作随时公开。特别是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对于涉及群众利
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作出回
应。
(四)强调操作性。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得于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范围
乡计生办及各个行政村。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除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必须保密和不适于公开的内容外,凡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实行公开,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
各级计生部门要就目前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公开下列内容:
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办事人员职务、工作范围、权限。
公开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公开《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政府各项计划生育法规、规
章。
公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申请妥放程序和领
证夫妻名单(二胎《生育证》)。
公开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发放程序,奖励扶助对象名单。
公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向群众宣传基层计划生育干部
在行政执法中应履行的表明身份、调查取证、告知与申辩、决定
书送达、执行决定、申请行政提议、行政诉讼等程序。
公开计划生育收费、罚款标准,村级每年公布一次应征收、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罚款人员(单位)名单和金额乡级计划生育
费征收底数要公开。
公开病残儿鉴定结果。对要求生育二胎的病残儿家庭,对其
鉴定结果要在当地公布。
公开监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七不准”内容(不张贴、不登报)。
公开计划生育生育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管理制度的暂行规
定。
公开计划生育考核内容、考核结果。
公开计划生育干部的选拔任用标准、程序和结果。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1、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形式公开。
2、通过文件、宣传材料公开。
3、通过公开栏、公示栏、墙报等形式公开。
4、通过办事流程表,挂牌服务、桌牌明示等公示性载体公
开。
5、通过重要节日宣传等形式公开。
(四)主要承诺
1、依法办事,文明执法。
2、公开、公正、一视同仁。
3、热情周到,群众满意。
五、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要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
下,成立慈周寨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
例会,总结、分析前一段政务公开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及
不足,提出和改进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措施。使政务公
开工作真正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起到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作用。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陈伟杰同志担任,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刘配宾(政府乡长)
副组长:武志鸣(人大主席)
组员:李珊(副书记)
陈伟杰(纪委书记)朱腾军(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兆松同志兼任。
(二)保障措施
1、扎实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乡计生办要把政务公开的内容全部报给政府公众信息网,各办公室要把政务公开内容上公示牌,政务公开工作,在全乡要迅速全面铺开,不留死角。
2、抓关键、抓重点。政务公开的主要环节是公开。要选准公开内容,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选择群众最关心、迫切要求公开的问题实行公开。向社会公布政务公开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的监督举报,要有回声,快查快办。是哪一级办理的事情,就在哪一级解决,决不能迭放扯皮。出现问题要追究办事人的主管领导的责任。
3、坚持政务公开与落实工作责任制结合。要做好政务公开的考察工作,要采取专门机构评议、群众评议等办法实施评价考察。考察结果纳入机关工作评比中,与工作责任制,政绩考核联系起来,与评先选优和奖惩挂起钩来。
六、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个人及其部门领导责任:
1、工作时间脱岗、漏岗,延误正常公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公务;
2、借职务之便进行勒索、吃拿卡要甚至对前来办事人员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
3、由于违反规定,工作出现失误或差错,给群众带来损失或伤害。
4、办事迭放扯皮、影响正常工作;
5、其它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行为的;
(二)责任追究办法
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公务员奖惩的有关办法处理。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影响正常工作,或给群众造成损失的,责令有关责任人员做出局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要将有关责任人员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是行政方式的重大变革,是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保证依法监督的重要举措。为了把人口计生工作真正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的统一性和透明度,让群众了解监管人口计生工作、促进人口计生队伍的廉洁勤政建设,按照省、市、县三级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塑造“高效、务实、廉洁、文明”的机关形象为基点,以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目的,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集中精力履行好人口计生部门的职能,严格依法监督、依法办事,增强人口计生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提高依法婚育的自觉性;保证各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方便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以及政府人口计策机关做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都要对外公开。
三、基本要求
(一)注重针对性。凡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社会、企业以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
(二)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办事的结果必须公正,严禁弄虚作假。
(三)讲究时效性。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作出回应。
(四)强调操作性。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得于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范围
局机关以及乡、村级计生办。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按县政府要求编制茌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2、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
3、招待费、汽车修理费。
4、重大人事安排。
5、政府采购计划、数量、品种、价格等情况。
6、责任追究情况。
7、入党、先进工作者评定、晋职晋级情况。
8、临时发生的重大事项。
9、除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必须保密和不适于公开的内容外,凡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实行公开,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
各级计生部门要就目前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公开下列内容: 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办事人员职务、工作范围、权限。公开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公开《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政府各项计划生育法规、规章。
公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申请妥放程序和领证夫妻名单(二胎《生育证》)。
公开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发放程序,奖励扶助对象名单。
公开人口变动情况。每年村、居民委公布一次新婚出生、死亡人数。
公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向群众宣传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在行政执法中应履行的表明身份、调查取证、告知与申辩、决定书送达、执行决定、申请行政提议、行政诉讼等程序。
公开计划生育收费、罚款标准,村级每年公布一次应征收、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罚款人员(单位)名单和金额乡级计划生育费征收底数要公开。
公开病残儿鉴定结果。对要求生育二胎的病残儿家庭,对其鉴定结果要在当地公布。
公开监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七不准”内容(不张贴、不登报)。
公开计划生育生育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管理制度的暂行规定。
公开计划生育考核内容、考核结果。
公开计划生育干部的选拔任用标准、程序和结果。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1、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形式公开。
2、通过文件、宣传材料公开。
3、通过公开栏、公示栏、墙报等形式公开。
4、通过办事流程表,挂牌服务、桌牌明示等公示性载体公开。
5、通过重要节日宣传等形式公开。
(四)主要承诺
1、依法办事,文明执法。
2、公开、公正、一视同仁。
3、热情周到,群众满意。
五、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要在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领导下,成立了人口计生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总结、分析前一段政务公开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和改进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措施。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起到规
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作用。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邢国新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监督电话:
(二)保障措施
1、扎实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计生局要把政务公开的内容全部报给政府公众信息网,各科室要把政务公开内容上公示牌,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县要迅速全面铺开,不留死角。
2、抓关键、抓重点。政务公开的主要环节是公开。要选准公开内容,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选择群众最关心、迫切要求公开的问题实行公开。向社会公布政务公开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的监督举报,要有回声,快查快办。是哪一级办理的事情,就在哪一级解决,决不能迭放扯皮。出现问题要追究办事人的主管领导的责任。
3、坚持政务公开与落实工作责任制结合。要做好政务公开的考察工作,要采取专门机构评议、群众评议等办法实施评价考察。考察结果纳入机关工作评比中,与工作责任制,政绩考核联系起来,与评先选优和奖惩挂起钩来。
六、责任追究
(一)县人口计生局干部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个人及其部门领导责任:
1、工作时间脱岗、漏岗,延误正常公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公务;
2、借职务之便进行勒索、吃拿卡要甚至对前来办事人员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
3、由于违反规定,工作出现失误或差错,给群众带来损失或伤害。
4、办事迭放扯皮、影响正常工作;
5、其它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行为的;
(二)责任追究办法
对县人口计生局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公务员奖惩的有关办法处理。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影响正常工作,或给群众造成损失的,责令有关责任人员做出局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要将有关责任人员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篇: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务公开工作总结
2010年党务公开工作,在区纪委、区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局党支部以党务公开工作创先争优为主线,以创建“领导科学发展好班子”和“五个好示范党支部”为目标,以开展党务公开活动为载体,抓创新、求突破,抓落实、求实效,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党员开展的开放性党组织活动进机关工作在全区进行了经验交流,党务公开工作在区纪委
制作的《阳光党务映新城》专题片中,做了专题报道,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局党支部还被确定为全省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先后荣获陕西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西安市三八红旗集体等光荣称号,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一、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为了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局领导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到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了区人口计生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安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李瑞、王容担任。成员:高建平、巩帅、周金华、曹森敏、魏俊荣。下设办公室,由高建平,巩帅、张璐、孟坤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研究公开范围,解决热点问题
1、党支部领导班子、党支部全体党员、本单位干部群众三个层面。
2、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精神,凡属计生局党员群众关注的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
三、扩大公开内容,制定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1、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
2、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建主题活动安排情况;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4、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单位和结对帮扶对象、信访接待日安排等情况;
5、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承诺书中的承诺内容;
6、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等。
四、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创新公开
按照“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要求,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采取党内有关会议、文件、党员活动、局域网等形式公开;适宜在党外公开的可采取公开栏、橱窗、会议通报等形式公开。
1、新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用新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公开。结合实际,因事制宜,注重实效,设计出了随时更换内容的版块,便于党员群众了解监督。
2、会议、文件公开。一是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公开;二是运用党内文件、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公开。
3、创新党务公开思路,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利用各种媒体、载体公开。一是在区人口网开辟了“党务公开”专栏公开,设置党组织建设、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建设、政治学习等栏目;二是设立政务公开宣传版,计生信息查询触摸屏公开;三是在楼道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布党务公开电子邮箱或电话;四是设立党员活动园地,将党务公开的文件、心得体会、照片图像等公开;五是在区政务大厅设立了计划生育咨询岗,为群众办理证件、政策咨询,利用各种信息手段,为群众服务;六是向社会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及时收集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七是发挥人口网站信息宣传窗口作用,及时更新区人口网各类信息,重点突出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奖扶政策宣传等功能,提高了网站的互动性、参与性和服务能力,上传各类信息860余条,其中政策类信息550条,网络点击已达60万人次;八是制定和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并将制度版面在党员活动室上墙公示,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们的这一做法在区纪委制作的《阳光党务映新城》专题片中,做了专题报道,并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还被确定为全省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
五、公开效果显著,群众反映满意
通过计划生育党务公开活动的开展,全局党员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带头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诚心诚意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做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抓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抓落实,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抓提升,打造新亮点形成新突破;抓质量,夯实基层基础整体水平,稳步推动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人口计划数据平稳有序。据统计,全区人口出生率3.0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100%,统计准确率100%,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自然增长率1.93‰,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
第五篇:肃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9年政务公开(范文模版)
肃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9年政务公开
公开内容:
一、机构和工作职能
局长:郭义生 负责全面工作
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宝伦 主持计生协全面工作、负责全局机关党的建设、分管宣传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王顺通 分管办公室、统计、奖励扶助工作 副 局 长:石铁良 分管县直工作站、技术站和技术工作师永才 分管药具、基层基础、出生婴儿性别比治理和三结合工作
计生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瑞江 分管政策法规工作 股室站负责人:
办公室:袁占青
法规股:王京凯
统计股:王广义
县直站:张建华
宣传站:尹素香
流动人口办:赵晓燕
药具站:温亚妞
技术站:石铁良
信访举报:左玉增
二、法律法规和执行行政权力情况
(一)行政许可权三项: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权、再生育审批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权。
权力依据:《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二)行政处罚权十八项: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社会抚养费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等。
权力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三)行政征收权三项:社会抚养费征收,病残儿鉴定费征收,生育证工本费征收。
权力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四)监督检查权一项:计划生育技术监督检查管理权。权力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五)其它权力八项:
县直单位非农业《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办理,县直非农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对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对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奖励审批,对病残儿童、成人伤残鉴定进行初审等。
权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
三、行政执法七不准
1、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及其家属。
2、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的财产、庄稼、房屋。
3、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的财务抵交计划
外生育费。
4、不准乱设收费项目、乱收罚款。
5、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属、邻居及其
他群众,不准对揭发检举的群众打击报复。
6、不准以完成计划生育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生育。
7、不准为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四、二胎审批条件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
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4、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或者相当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只有一个子女的;
5、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只有一个
子女的;
6、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居民中,只有一个子女的;
7、平原、丘陵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8、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
五、办证程序及收费标准
1、符合再生育的,应当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一份。
2、根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应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3、乡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查无误后交由县级计生局审查,经县
级生育资格审批小组审定后,签发《第二个子女生育证》,随《再生育子女批复》一同下达乡级人民政府。
4、收费标准只收取工本费。
六、内部公开:
1、工作目标和人口计划考核标准:
符合政策生育率89%,出生率14.5‰,群众满意率88%,出生统计求实率95%。
2、规章制度:
上下班请销假制度,下乡服务制度,二胎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微机信息工作制度等。
四季度公开内容:
一、财务公开:
办公费3.9万元,宣传培训会议费1.8万元,招待费2.9万元,电话费0.8万元,差旅费1.69万元,车辆维修汽油费3.5万元。
二、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
1、2009年12月23日,肃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举行了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救助金发放仪式。本次救助的对象是: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和女孩户特困家庭,每户发放救助金2000元,共救助18户困难家庭,共计救助金额36000元。
2、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部署,为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奠定基础,2009年12月29日,肃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部署了2000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十个出生人口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核查对象为“现住人口”加“户籍人口”,由计生部门牵头,涉及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
政务公开电话:5028530
201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