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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关于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情况汇报

社区关于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情况汇报



第一篇:社区关于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情况汇报

**社区居委会

**社区位于**工业区,全社区现有人口***人,村民小组*个,总户数 **户,育龄妇女数 ** 人,其中已婚育妇 **人,独生子女户**人,二女扎**人,巩固率100%,流动人口**人,计生小组长**人。自去年被定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示范村以来,严格按照国家人口和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评估标准“六个好”积极创建,紧紧围绕“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民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积极实施计生村民自治,建立健全计生民主听证、民主监督等工作制度,有效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连续13年保持计生合格村水平,2002年通过一流村(居)协会考评验收,至今连续10年被县计生协会确认一流村计生协会,全村连续15 年无出现政策外多生育,2006年被评为省级一流协会,2008年被市评为2003-2007年连续五年合格社区。201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计生协会。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为实行居民自治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强化常规工作。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社区书记负总责,计生管理员具体抓,明确各自职责,包组包片,工作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位,以经常性工作为主,狠抓节育措施,针对“四术”措施不到位、暗婚、暗育和政策外生育严格处理。坚持例会制度,做到人人必到,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时部署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户组长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真正发挥作用。二是班子成员致力于抓计生工作,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生育政策,不违法生育,带头履行扶助义务,不计较报酬,做到一碗水端平,为实现社区居民自治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为全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管理,实现计生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一是建章立制。为推进计生村民自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将实施村民自治的十项制度和五项职责上墙公示,同时根据本村实际,依法制定了《**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居民公约》,今年按照上级精神要求又制定出台了《诚信计生协议书》。计生管理员和中心户长、小组长以组为单位,挨家挨户签订《协议书》,形成了居民委员会与居民计划生育管理的长期合同关系。

二是明确奖惩。社区按照“有章可循、照章理事”的原则,进行奖罚,确保了村民自治规章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60周岁起按每年每人18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对双查不能到位参检者,须提前向小组长说明原因,并限期到位无故不参加或逾期参加检查的,按有关规定,处于500元罚款。确保了村民自治章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居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规定报送计生部门依法处理。是优待对象的,取消资格,追回原享受的奖励和优惠所得,并接受计生服务管理协议有关条款的处理。政策外多生育或非法抱养者,取消该子女10年的居委会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及村优惠政策待遇。

三、开展生育关怀,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实惠

一是落实优惠政策。社区加大了计生投入,落实兑现优惠措施,全村2002年10月1日后出生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户给予500元奖励金,累计33户 ;二女扎户给予800元奖励金,累计16户;计生户子女上大学本科给予一次性补助8人,每人500元,中考考上一中给予一次性奖励12人,每人200元,考上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人,每人1000元;为计生户免费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共378户,每人免收30元;为二女户减免社保每人每年50元,共56人,每人减免50元;免收计生户生活垃圾费,共378户,每户每月免收15元;优先为计生困难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共4户,其中二女户1户,独生户2户;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为计生困难户上门慰问、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社区每年投入生育关怀资金6000多元。

二是开展重点帮扶。社区积极筹集资金,争取上级帮助,利用试点优势,对计生“三户”困难户实行重点挂钩帮扶,5组二女结扎户潘**有发展项目,但家庭经济困难,县帮扶2000元,镇、社区又拨出配套资金2000元,扶持购买一台制衣加工机械,使其每月增加家庭收入1000多元。社区干部、协会理事每人联系帮扶1-2户,在资金、技术、项目、低保等方面优先给予照顾,使得计生户生活上得到保障、经济上得到发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关怀服务。针对外来工子女上学难问题,社区几年前就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表决通过让外来工子女上本社区小学,享受和本社区子女一样的待遇。现社区小学的外来工子女人数占小学学生数一半以上。

三是坚持上门服务。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社区主干、计生管理员、中心户长多年来坚持访视育龄群众,突出结扎、放环对象的访视和术后随访,随访时捎带上社区为育妇准备的慰问品,社区还给结扎育妇每户补贴300元,及时做到“一访新婚家庭,二

访孕妇育妇,三访新生婴儿,四访节育对象,五访双查对象,六访外来育妇”的六走访,开展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随时了解她们的生育、生产、生活上出现困难,及时开展服务,5组独生户郑宝华发生车祸,镇、社区组织到医院慰问;二女户***去年丧偶,社区及时进行慰问并优先为其办理低保;去年10月湖北来凤县百福司镇二女结扎户向习美、明水香的长女向春霞生病住院,花费不少医药费,镇、社区知道情况后,给予慰问1000元。

五、成效显著

通过人口计生村民自治,社区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已蔚然成风。

一是增强了干部群众计生法律意识,激发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确立了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调动了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在实施村民自治过程中,让群众参与讨论、制订、表决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村规民约,放手发动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真正体现了群众是计划生育的主人。二是通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示范村(居)以来,我社区的人口计生工作与社区经济协调发展。一年来,经过组织评比,有四分之一的家庭被评为文明幸福家庭。三是经过积极创建,我社区已基本达到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标准。现在社会治安良好,民心稳定,实现人人有工做,家庭和睦的良好局面,社区几年来未出现因计生引发的恶性事件。洲村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发展总体规划,把人口发展和经济建设结合起来,一手抓计生,一手抓经济;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服务活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坚持村务公开、办事公开透明,群众的法律观念、意识不断增强,政策外生育户缴纳社会抚养费和落实“四术”措施的自觉性大大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全村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多年没有发生因计生引发集体上访事件。

宜宾新闻网4月29日讯近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发出了《关于为首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授牌的决定》(人口政法〔2010〕80号),宜宾市长宁县下长镇益家村、筠连县腾达镇春风村、江安县滥坝乡大竹村、高县庆岭乡文

武村、宜宾县普安乡普和村荣获了首批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荣誉称号。近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人口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上述五个县积极响应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会启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层层组织开展培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掀起了建设示范村(居)的高潮。并于2010年底严格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评估标准》开展了评选验收工作。经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省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检查评估和公示,中国计生协组织抽查等程序,并经国家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确认,上述五个村以出色的工作成为全市近3000个村(居)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方面的榜样。

国家人口计生委和中国计生协指出:党的“十七大”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大民主政治制度之一,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人口计生领域的具体实践。实践证明,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通过动员和组织群众,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有利于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路径。国家人口计生委和中国计生协号召,各级人口计生委(局)和计生协要广泛宣传示范村(居)的先进经验,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村(居)人口计生组织网络建设、计生协建设和阵地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动员组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不断增强

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主人翁意识。各地要积极发挥首批示范村(居)的带头示范作用,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培育、树立更多的示范村(居),为进一步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篇:2012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2012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暨诚信计生示范村评估验收报告

2012,乡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在市计划生育协会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以乡、村计生协组织为单位,以平时督查指导与年终抽查结果为主要依据,采取“两个”结合即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双向评议与自评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对全乡2012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进行了评估验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乡总人口33263人,有已婚育龄妇女7224名,共建计生协会组织19个,有协会会员3300名。全乡充分发挥群众计划生育主体作用,按照市计生协关于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标准即组织建设好、制度规范好、宣传服务好、计生诚信好、奖励扶助好,积极探索实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途径和科学方法,有力地促进了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和建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要做法

(一)创新理念,建立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新模式 如何充分调动群众依法参与计生的积极性,推动村民自治转型升级,乡相关领导多次深入所辖村进行广泛调研,认

识到:必须建立以村党支部为核心、以协会组织为载体、以建章立约为基础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新模式。乡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纪检、人口计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指导。各试点村积极整合基层组织资源,将育龄妇女小组与协会组织合并,选配好会长、理事、秘书长和小组长。会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吸纳一名“五老”副会长,计生专干任秘书长,承办计生日常工作。为在全乡普遍推广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模式提供了典型经验,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建章立约,强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管理基础 乡人口计生局与民政部门依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章程》、《公约》等样本,下发到乡村作为工作参考。在此基础上,又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1.民主选举。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全部由群众选举或罢免,改变过去由乡村领导或人口计生部门指定,群众不买账,工作不配合的局面。

2.民主决策。建立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做到民主决策,还政于村。

3.民主管理。在民主管理上,明确群众在计划生育中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决权、管理权、监督权、实现法定既得利益权、生育生殖保健权“八权”。

4.民主监督。建立并落实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民主议政日报告计划生育工作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群众监督制度等经常性制度,保证群众自治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构筑体系,健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保障平台

1.建立责任意识体系。把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列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之中,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加大考核比分权重。乡两办督查室将其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督导检查。

2.建立经费保障体系。乡在财政投入上坚持向人口计生倾斜、向村级倾斜,使村有钱办事,按章理事。据统计,实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后,全乡村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总数年均达到了10万元以上。

3.建立教育培训体系。乡通过不定期开展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月训”形式,提高群众参与自治的能力和水平。

4.建立综合治理体系。乡计生协组织、纪检、宣传、民政、人口计生、农业、精神文明、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把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统筹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

5.建立利益导向体系。乡村两级依法全面落实法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并积极推动普惠性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使广大计生群众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有效促进了群众主动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几点体会

(一)乡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推进群众自治工作的关键。始终将群众自治置于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协会参与群众自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责任制,不仅推动了群众自治工作,而且也改善和加强了党的领导。

(二)建章立约,依法办事是推进群众自治的保障。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必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研究制定有利于推进群众自治工作的制度机制,把群众自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保障群众自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全面落实基层民主是推进群众自治的基础。在群众自治工作中,只有坚持以民主选举为基础,以民主决策为关键,以民主管理为根本,以民主监督为保障,才能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群众自治工作。

(四)提高群众满意度是推进群众自治的根本。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职能,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保障群众对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努力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基层群众自治才能受到欢迎和支持。

实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后,村干部担负起了人口计生工作主要责任,群众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计生工作在村级梗阻的现象得到有效解决,提高了全乡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截止目前,全乡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9.42%,人口出生

率为11.4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1: 98,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情况汇报

提升队伍,夯实基础,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更上新台阶——XX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情况汇报大栗树社区现有人口1147人,共386户,已婚育龄妇女286人,计生小组长29人。近几年来,在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大栗树社区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初步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上层次上水平。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实行群众自治奠定良好的基础社区高度重视计生工作网络建设,把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社区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社区党支部、村委会、社区计生协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为推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提供组织保证,全面推行群众自治。一是选准选好社区班子。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作为推举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几年来,在社区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社区计生工作有条不紊向前推进。二是优化社区计生工作队伍。全面推行社区计生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社区干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做到人员精干,职责明确。三是把计生工作网络巩固在居民小组。全社区共四个居民小组,选配了5位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把计生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千家万户。

第四篇:关于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工作情况汇报 **社区居委会

**社区位于**工业区,全社区现有人口***人,村民小组*个,总户数 **户,育龄妇女数 ** 人,其中已婚育妇 **人,独生子女户**人,二女扎**人,巩固率100%,流动人口**人,计生小组长**人。自去年被定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示范村以来,严格按照国家人口和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评估标准“六个好”积极创建,紧紧围绕“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民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积极实施计生村民自治,建立健全计生民主听证、民主监督等工作制度,有效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连续13年保持计生合格村水平,2002年通过一流村(居)协会考评验收,至今连续10年被县计生协会确认一流村计生协会,全村连续15 年无出现政策外多生育,2006年被评为省级一流协会,2008年被市评为2003-2007年连续五年合格社区。201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计生协会。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为实行居民自治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强化常规工作。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社区书记负总责,计生管理员具体抓,明确各自职责,包组包片,工作分解到

人,责任落实到位,以经常性工作为主,狠抓节育措施,针对“四术”措施不到位、暗婚、暗育和政策外生育严格处理。坚持例会制度,做到人人必到,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时部署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户组长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201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医学综合笔试

临床执业医师

口腔执业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真正发挥作用。二是班子成员致力于抓计生工作,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生育政策,不违法生育,带头履行扶助义务,不计较报酬,做到一碗水端平,为实现社区居民自治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为全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管理,实现计生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一是建章立制。为推进计生村民自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将实施村民自治的十项制度和五项职责上墙公示,同时根据本村实际,依法制定了《**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居民公约》,今年按照上级精神要求又制定出台了《诚信计生协议书》。计生管理员和中心户长、小组长以组为单位,挨家挨户签订《协议书》,形成了居民委员会与居民计划生育管理的长期合同关系。

二是明确奖惩。社区按照“有章可循、照章理事”的原则,进行奖罚,确保了村民自治规章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

夫妇年满60周岁起按每年每人18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对双查不能到位参检者,须提前向小组长说明原因,并限期到位无故不参加或逾期参加检查的,按有关规定,处于500元罚款。确保了村民自治章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居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规定报送计生部门依法处理。是优待对象的,取消资格,追回原享受的奖励和优惠所得,并接受计生服务管理协议有关条款的处理。政策外多生育或非法抱养者,取消该子女10年的居委会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及村优惠政策待遇。

三、开展生育关怀,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实惠 一是落实优惠政策。社区加大了计生投入,落实兑现优惠措施,全村2002年10月1日后出生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 户给予500元奖励金,累计33户 ;二女扎户给予800元奖励金,累计16户;计生户子女上大学本科给予一次性补助8人,每人500元,中考考上一中给予一次性奖励12人,每人200元,考上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人,每人1000元;为计生户免费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共378户,每人免收30元;为二女户减免社保每人每年50元,共56人,每人减免50元;免收计生户生活垃圾费,共378户,每户每月免收15元;优先为计生困难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共4户,其中二女户1户,独生户2户;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为计生困难户上门慰问、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社区每

年投入生育关怀资金6000多元。

二是开展重点帮扶。社区积极筹集资金,争取上级帮助,利用试点优势,对计生“三户”困难户实行重点挂钩帮扶,5组二女结扎户潘**有发展项目,但家庭经济困难,县帮扶2000元,镇、社区又拨出配套资金2000元,扶持购买一台制衣加工机械,使其每月增加家庭收入1000多元。社区干部、协会理事每人联系帮扶1-2户,在资金、技术、项目、低保等方面优先给予照顾,使得计生户生活上得到保障、经济上得到发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关怀服务。针对外来工子女上学难问题,社区几年前就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表决通过让外来工子女上本社区小学,享受和本社区子女一样的待遇。现社区小学的外来工子女人数占小学学生数一半以上。

三是坚持上门服务。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社区主干、计生管理员、中心户长多年来坚持访视育龄群众,突出结扎、放环对象的访视和术后随访,随访时捎带上社区为育妇准备的慰问品,社区还给结扎育妇每户补贴300元,及时做到“一访新婚家庭,二访孕妇育妇,三访新生婴儿,四访节育对象,五访双查对象,六访外来育妇”的六走访,开展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随时了解她们的生育、生产、生活上出现困难,及时开展服务,5组独生户郑宝华发生车祸,镇、社区组织到医院慰问;二女户***去年丧偶,社区及时

进行慰问并优先为其办理低保;去年10月湖北来凤县百福司镇二女结扎户向习美、明水香的长女向春霞生病住院,花费不少医药费,镇、社区知道情况后,给予慰问1000元。

五、成效显著

通过人口计生村民自治,社区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已蔚然成风。

一是增强了干部群众计生法律意识,激发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确立了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调动了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在实施村民自治过程中,让群众参与讨论、制订、表决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村规民约,放手发动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真正体现了群众是计划生育的主人。二是通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示范村(居)以来,我社区的人口计生工作与社区经济协调发展。一年来,经过组织评比,有四分之一的家庭被评为文明幸福家庭。三是经过积极创建,我社区已基本达到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标准。现在社会治安良好,民心稳定,实现人人有工做,家庭和睦的良好局面,社区几年来未出现因计生引发的恶性事件。

第五篇:2011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

2011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评估总结

2010年十月初,我乡为搞好基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提高基层计生自治组织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计生基层组织的影响力和服务能力,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乡计生协会牵头,计生办倾力支持以及乡各部门的共同关心、帮助下。积极部署、早作安排,在十月初制定了台子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方案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并结合我乡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在基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中的一些新思路、新方法,为下一步的工作实施进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做出了行之有效的合理安排前瞻性的思想指导。通过干部的不懈努力,各方的鼎力支持,群众的积极配合,使我乡基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示范村(居)建设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对我乡下一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现将我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的总结如下:

一、创建了以乡计生协牵头、村两委参与的台子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工作小组。

二、通过政府支持,村(居)自筹,多渠道融资的办法,解决了专项经费的问题,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经济基础。

三、经乡、村计生协会共同研究起草了《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民 计 划 生 育 公 约》,并在会上一致表决通过,经张榜公布一周后无异议正式生效,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全年召开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研究会议4次;乡计生协深入基层督查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6次;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件。

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工作中的不足:

一、鉴于我乡之前类似的工作开展较少,经验不足,对一些棘手的问题处理得不是很恰当。

二、群众的民主意识、公共服务及自律意识还有待提高。

对此,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投入人力、物力和广大计生干部的无限热忱到今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协会理事的带头作用,积极引导群总展开计生自治、帮扶工作,为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开创一段崭新的历史!

马场乡计生协会 201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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